成都市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服务 支撑软件开发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知识产权局)2024)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1122
二、项目名称: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万物纪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7栋2单元17层1705号
4,3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万物纪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16010200
支撑软件开发服务
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服务采购
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服务采购所有采购标的的服务范围
1、本项目服务是在成都市智慧城市总体架构下,构建成都市疫苗及特殊时期重点管控药品监管工作事件发现、流转、监控、处置及风险隐患预测预警系统(含移动端、电脑端、大屏端) 2、本次采购服务生成的服务交付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采购方所有。
自合同签订后36个月
1、投标人中标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驻场服务;2、本项目由于需要对药品和疫苗的法律法规、管理模式、监管模式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故此要求中标单位团队成员中需要在药品、疫苗行业从业经历在10年(含)以上的成员各1名作为顾问,参与项目全程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飞、谢国威、张奕樯、邓灵评、黄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以中标价(或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乘以费率,按照文件中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20%进行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363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计划编码:51010024210200030000[2024]03467; 预算金额:456万元、最高限价:456万元; 采购品目名称:C16010200 支撑软件开发服务; 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致民东路6号
联系方式:63907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顶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二段88 号汇融国际广场 F1座1802号
联系方式:028-601072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易
电话:028-60107235
四川顶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4日
相关附件:
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服务采购,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四川万物纪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6人,营业收入为506.05万元(大写:伍佰零陆万零伍佰元),资产总额为61.97万元(大写:陆拾壹万玖仟柒佰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四川万物纪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22日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11222024-07-23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服务方案(55.00分)拟派本项目人员(16.00分)履约能力(9.00分)综合实力(10.00分)合计(10.00分)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评审结果1四川万物纪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是/否55.000016.00009.000010.00007.5397.53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万物纪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合计:4,380,00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吾云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合计:3,300,000元。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时空智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合计:4,500,000元。2成都时空智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是/否55.00008.00009.00000.00007.3379.33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万物纪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合计:4,380,00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吾云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合计:3,300,000元。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时空智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合计:4,500,000元。3四川世纪凯创科技有限公司是是/否55.00005.00000.00000.00007.4067.40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万物纪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合计:4,380,00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吾云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合计:3,300,000元。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时空智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合计:4,500,000元。4吾云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是是/否55.000014.00009.00006.000010.0094.00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万物纪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合计:4,380,00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吾云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合计:3,300,000元。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时空智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合计:4,500,000元。-第1页-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或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格式不限,内容自拟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1、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1122项目名称: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合同包一)投标人名称: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最高限价响应报价款形服务范服务期报价内容,位最高限价价式围限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服务采购项4560000.00元元总价1,项,元总价合计:备注:无投标人公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第1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1122项目名称: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合同包一)供应商名称:序号服务明细服务内容报价(元)备注1详见采购文件服务内容要求23响应报价(大写):__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__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2.供应商必须按“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及采购文件所要求的服务详细报出各类服务的价格,不得漏报,否则视为供应商漏报服务已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并承诺完全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服务,但不影响响应有效性。3.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为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须的费用。4.“报价明细表”合计应当与对应的“报价一览表”的总价相等。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服务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XXX。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X‰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具体支付情况以招标人向当地财政部门当年申报后的批复资金为准。如因本项目财政资金无法足额按时到位的,甲乙双方可根据资金到位情况沟通协商实际支付标准。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第1页-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商务应答表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商务应答表。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技术应答表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技术应答表。版本号:240702002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1122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顶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7月02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顶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拟对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11221.2.采购项目名称: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1.3.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一个包,采购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服务。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致民东路6号邮编:610000联系人:邹女士、王女士联系电话:63907575代理机构:四川顶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二段88号汇融国际广场F1座1802号邮编:610000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8-6010723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560,000.0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以中标价(或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乘以费率,按照文件中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20%进行收取。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标前答疑会无。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 注: 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 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超过”、“少于”、“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不低于”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四川顶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顶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评标委员会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重新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该投标报价作为合同价,在合同履行中原则上不得变更。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签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2.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5.1.3.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采购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4.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是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要求进行履约验收:1、总体要求;2、详细服务需求;3、3年分阶段服务要求。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商务要求进行履约验收: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3、付款方式;4、知识产权;5、服务团队;6、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供应商与采购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要求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和账户转出。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四、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六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顶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顶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8-60107235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二段88号汇融国际广场F1座1802号邮编:610000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采购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采购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系统故障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本采购包无需提交样品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线下采购活动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共一个包,采购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服务。3.2.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56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56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支撑软件开发服务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服务采购1.00(项)4,560,000.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数量单价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服务采购1.00(项)4,560,000.00(元)4,560,000.00总价无★注: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备注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3.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服务采购序号符号标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项目概况疫苗及特殊时期重点管控药品监管信息化是成都市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和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现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一名。2、采购内容本项目向供应商采购信息化业务系统服务、专业的冷链数据服务及密码硬件租赁服务,内容包含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可视大屏展示系统、风险闭环管控模块的设计、开发、实施、运维等各个环节的服务、物联网技术为基础的冷链数据服务、密码硬件租赁服务,明细如下:序号采购内容内容说明服务期限1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服务用于监控和管理疫苗和特殊时期重点管控药品的相关数据与信息,提供监管端和企业端,针对不同端口用户提供不同的应用功能3年2可视大屏展示系统服务用于提取和展示疫苗与特殊时期重点管控药品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数据,并进行数据可视化展示3年3风险闭环管控模块服务用于疫苗与特殊药品销售智控感知监管系统风险闭环管控模块,提供监管用户风险管理相关功能3年4冷链数据服务①共计1334个测点服务:对成都市100家有冷库的疫苗接种点的200个冷库共计提供400个测点的冷链数据服务,对成都市400家没有冷库的疫苗接种点的800个疫苗存储冰箱提供934个测点的冷链数据服务;②配送企业数据接口对接服务:对接7家疫苗配送企业的冷链监测数据,并在冷链管理功能中进行展示。③冷链数据巡检服务:其他未覆盖温度监测的监管对象按1年周期进行冷链温度巡检服务,总共对1200个测点完成1年的冷链温度巡检服务,分三年,每年巡检400个测点,并将数据对接至系统。3年5密码硬件租赁采用租赁密码资源池的服务方式租赁密码硬件以满足开发需求,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应提供保障商用密码达到主管部门的要求。第1合同年度供应商提供,第2、3年由全市统一商用密码基础设施提供,如全市统一商用密码基础设施平台未搭建完成,则依然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第2、3年服务。2★服务要求(一)总体要求1、本次项目服务,是在成都市智慧城市总体架构下,构建成都市疫苗及特殊时期重点管控药品监管工作事件发现、流转、监控、处置及风险隐患预测预警系统(含移动端、电脑端、大屏端),且需要开发标准数据接口,可接入智慧蓉城,联通各部门实时数据。2、本次采购服务生成的服务交付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采购方所有,包括服务期限内所开发的系统(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可视大屏展示系统、风险闭环管控模块)以及系统源代码,所采购的冷链数据监测数据资产等,知识产权归属的体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著作权等。(二)详细服务需求1、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服务向供应商购买信息化业务系统服务,内容包含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设计、开发、测试、部署、运维服务。提供监管端和企业端,针对不同端口用户提供不同的应用功能。(1)监管端功能列表(移动/PC端)序号模块功能项子功能功能描述1监管人员单点登录统一认证单点登录面向市场监管人员提供便捷的应用服务集成提供单点登录服务;监管对象入驻审核对监管对象的入驻申请进行审核,显示审核通过、不通过及原因;权限管理用户角色可进行管理员-市局-区局-街道用户角色新增、修改、删除;用户权限根据不同的用户角色可以对系统各个功能权限新增、修改、删除;2企业档案电子档案地图标注将对象的实际地理位置在地图上打点标注、一键导航;企业列表全市监管对象分类列表,可按照属地、类型、级别等多种方式进行分类展示列表。档案调阅监管对象的详细企业信息、品种信息、监管记录查看;疫苗购销情况察看全市疫苗配送企业、疫苗接种点疫苗品种购销情况;3监督检查检查任务任务发布市局发布检查任务,可选择检查分类,定义任务名称、时间、区县、对象范围,输入任务备注、上传PDF、图片附件;任务修改已发布任务修改、删除;任务列表市局已发布任务列表,可查看任务名称,已检、未检任务统计数字;任务详情查看任务发布信息、区县执行情况,已检、未检列表,检查状态及检查报告查看;检查分类日常检查日常检查业务信息化,实现在线检查;有因检查有因检查业务信息化,实现在线检查;专项检查定制专项检查业务,实现在线检查;特药检查特药检查业务信息化,实现在线检查;执行检查任务查看区县监管人员查看发布任务列表,可查看任务名称,已检、未检任务统计数字;任务详情查看任务发布信息、执行情况,已检、未检列表,检查状态及检查报告查看;发布检查选择检查对象,发布检查任务,支持筛选查询;检查面板查看被检查对象信息,开始执行检查;检查整改对未通过检查的对象下达整改要求;整改记录被检查对象上传整改记录;整改审批整改记录审核,通过、不通过;检查报告检查完结,生成检查PDF报告;线索移交对接执法系统,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案件信息进行移交;检查表单多表单切换同一检查对象,可进行多项检查表单切换,结果分别计入相应检查统计;疫苗检查疫苗接种单位、疾控中心电子检查表单,检查条款及记录;配送检查疫苗配送企业电子检查表单,检查条款及记录;医疗机构检查医疗机构电子检查表单,检查条款及记录;特药检查特药专项电子检查表单,检查条款及记录;4冷链监管冷链设施基础信息冷链设施类别、位置、大小等基础信息档案;验证文件验证报告、校准证书上传、浏览;地图标注将冷链设施设备所在的单位的物理地址在地图上标注;冷链数据冷链数据对接冷链物联网设备进行冷链监测;统计列表查看监管对象冷链温度实时信息、历史温度曲线;预警管理查看对超温设施设备进行预警,查看预警统计、处置记录;5特药监管特药档案特药分类特殊时期需要重点管控的药品分类信息;流通记录零售药房特殊时期重点管控药品记录汇总查看;特药自查自查模板特药自查报告模板上传;自查审批自查报告审批。通过,不通过;6通知消息消息分类普通消息检查信息、培训课件、通知消息查看;重要消息预警信息、检查信息、重要通知查看;消息管理消息编辑消息编辑面板、附件上传;消息发送对象选择,支持筛选查询,发送确认;7法规智库文章分类药品法规药品相关政策法规库;疫苗法规疫苗相关政策法规库;综合法规综合性政策法规库;文章内容内容管理法规文件录入、上传;内容查询法规查询,支持模糊查找;8数据展示数据统计综合统计监管人员、市场主体统计信息展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分类及完成状况展示;数据应用冷链数据冷链监测时间、温度、订单、地理位置信息展示;地图展示相关市场主体地理位置大屏标注;风险防控风险统计提取风险数据,进行图表分类展示;处置线索按照时间节点生成处置线索,形成闭环信息;预警提示对已出现的风险情况进行分级分类提示;9信息统计综合统计统计模式主体分类、监督分类、特药分类等统计页面;列表模式主体信息、监督检查、特药管理等列表页面;10系统接口数据对接市局系统对接市局原有业务系统,进行数据交换;配送对接对接7家疫苗配送企业配送数据,查看全市医疗机构疫苗购进情况;数据共享标准接口开发标准接口,提供系统数据共享。(2)企业端功能列表(移动端)序号模块功能项子功能功能描述1监管对象档案信息基础信息监管对象基础信息进行增加、修改许可信息监管对象许可信息进行增加、修改人员信息监管对象人员信息进行增加、修改、删除特药档案特殊时期重点管控药品信息对接疫苗档案疫苗信息增加、修改、删除特药批发特药批发企业专项库分类信息接种单位接种单位专项库疫苗配送疫苗配送企业专项库疾控机构疾控机构专项库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专项库购销情况数据对接对接7家疫苗配送企业配送数据,查看本单位疫苗购进情况;2监督检查查看检查查看检查档案可查看药店接受过的监督检查档案检查整改按照整改时间和要求,上传整改材料自查汇报年度自查报告下载年度自查报告模板,填写好后上传专项汇报根据要求进行专项信息上传3冷链管理冷链设施设施信息上传冷链设施的基础信息验证文件上传冷链设施的验证报告文件维保信息上传维护保养信息冷链设备设备信息上传冷链设备的基础信息校准文件上传冷链设备的校准文件温度监测查看冷链当前温度信息、历史曲线预警记录查看冷链超温预警信息记录超温处置对超温记录进行处置情况说明填写4特药管理特药档案特药分类特殊时期需要重点管控的药品分类信息;流通记录特药购销记录对接;特药自查自查表格特药自查报告新增、修改、删除;5通知消息消息分类普通消息检查信息、培训课件、通知消息查看;重要消息预警信息、检查信息、重要通知查看;6法规智库文章分类药品法规药品相关政策法规库;疫苗法规疫苗相关政策法规库;综合法规综合性政策法规库;文章内容内容查询法规查询,支持模糊查找;2、“特药”智慧监管服务特殊要求本系统中“特药”主要指向特殊时期重点管控药品和日常高风险重点品种,本项目服务中需要实现智慧监管的路径为:(1)对接部分连锁总部及其零售药店的ERP系统的数据,采集全部品种购销存信息数据(脱敏),形成数据库,包括风险隐患数据库、重复购买风险数据库、频繁销售数据库、聚集性购买数据库。(2)抓取数据库中常见重点品种的,完成更多的分类统计整理,形成数据分析模型,包括重点药品流通风险模型、重点药品流通趋势模型。(3)加入搜索筛选功能,根据监管的需要对输入的指定药品进行汇总分析。(4)将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其他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及其门店、部分药品批发企业,甚至延伸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形成成都市药品流通实时数据库。实现上述全部功能。3、可视大屏展示系统服务(大屏端)可视大屏展示系统包含大屏展示设计、数据汇集、信息图表、信息共享四项功能服务,具体功能及描述如下:序号模块功能项子功能功能描述1可视大屏展示系统大屏设计数据展示根据要求进行大屏功能及各个数据面板布局设计。2数据汇集数据统计从多个数据来源汇集数据,如温度探头、系统数据等,形成全面的数据看板。3信息图表趋势图表提供趋势分析图表,展示数据随时间的变化趋势4信息共享标准接口支持标准接口与其他系统集成,实现数据的交换和共享。4、风险闭环管控模块服务(大屏端)风险闭环管控模块提供风险识别、风险管理、风险处置、风险回收四项功能服务,具体功能及描述如下:序号模块功能项子功能功能描述1风险闭环管控风险识别风险列表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建立风险列表。疫苗风险库建立疫苗风险库。特药风险库建立特药风险库。识别模型风险识别模型,自动进行风险识别。风险等级根据识别的严重程度、发生概率进行风险等级分配。风险预警实时监测风险情况,发送预警信息。风险分类风险按照不同分类标准进行分类。2风险管理风险详情风险信息面板,查看风险详情。风险趋势当前风险变化趋势。风险分析风险数据分析包括成因、影响。历史记录风险历史信息列表查看。3风险处置处置列表已处置、待处置事件列表。处理事项库建立风险处理的事项库。处置建议对风险情况自动匹配处置建议。处置记录记录风险处置的过程。处置结果风险处置的结果,确认是否成功解决或减轻风险。4风险回收手动回收手动确认、修改风险处置结果。自动回收自动确认、修改风险处置结果。报表导出生成风险管理报表,提供下载5、冷链数据服务(1)服务简述冷链数据服务分为冷链监测服务和冷链数据专项巡检服务。冷链监测服务是在项目服务期内,由服务商提供适用于监测冷库、冰箱温度的实时温度监测设备,或对接监管对象的温度监测系统,按疫苗管理的要求采集相应的温度数据,按照法规要求预设温度预警阈值,发现异常超限情况并进行预警,及时通知监管对象采取相应的措施。冷链数据专项巡检是对疫苗冷链存储环节中的冰箱温度进行为期一年的专项巡检服务,通过对在冰箱内放置可采集温度数据的温度监测设备,采集一年的数据,并对接系统,通过数据发现冰箱存储环节中的风险点。服务期内的实时温度监测设备、专项数据巡检服务所使用的温度监测设备,其硬件产权归服务商所有,所采集的温度信息资料产权归采购人所有。阶段服务分类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成果第一阶段(高风险区域全覆盖)冷链监测服务疫苗接种点冷库温度监测100%覆盖安装温度监测设备,采集温度数据,上传至系统主平台共计400个测点(预计冷库200个测点,冰箱200个测点)7家疫苗配送企业的冷库、冷车温度数据对接100%覆盖通过标准数据接口服务,实现7家配送企业的冷库、冷车冷链数据对接,上传到系统主平台7家配送企业所有冷库、疫苗冷车数据上传至主平台第二阶段(中低风险区域全覆盖)冷链监测服务400家无冷库疫苗接种点覆盖至25%安装温度监测设备,采集温度数据,上传至系统主平台共计934个测点(其中单温冰箱1个测点,双温冰箱2个测点)冷链数据专项巡检服务400家无冷库疫苗接种点覆盖至100%采集为期一年内的冰箱温度数据,并将采集结果同步上传至主平台未覆盖冷链监测的冰箱中,抽检1200个测点进行为期一年的冷链数据巡检服务第三阶段(形成良性管控机制)风险闭环管控模块建设服务冷链监测数据及冷链数据专项风险排查结果冷链数据、冷链数据专项巡检服务数据的综合分析,智能评价,闭环管理及展示服务、预警服务,数据上传至大屏端形成冷链数据综合分析智能评价模型,建立冷链风险闭环管控模块注:上述服务阶段测点数量因实际点位数量变化、工作推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则进行相应调整。(2)冷链设备要求序号参数分类参数要求1温度测量范围-25~60℃2温度测量精度温度≥0℃,±0.5℃温度小于0℃,±1℃须有出厂校准3湿度测量范围1%~100%RH4湿度测量精度±5%RH5显示分辨率0.1℃/0.1%RH6数据采集频率冷库、冰箱至少30分钟采集1条数据;冷车至少5分钟采集1条数据;超过预警值且未恢复时至少2分钟1条数据7通信方式WIFI或4G或5G或TCP/IP8定位可进行定位,便于管理冷链设备位置9防水密封要求防水密封,防冲击,1.2 米跌落测试后可以正常稳定工作10测点存储测点终端自带存储,存储数据≥ 10000 条,数据可补传(3)安装规范要求序号要求分类具体要求1安装位置选择冷链监测设备的安装位置时,需要考虑到设备的运行环境、设备的尺寸和重量、操作方便性等因素2电源和网络连接冷链监测设备需要稳定的电源和网络连接,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传输3固定方式冷链监测设备需要固定在冷库或冰箱附近的墙壁上,以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4探头安装冷链监测设备的探头需要安装在冷库或冰箱内部的合适位置,以监测到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环境参数5数据安全为保障冷链监测设备信息安全,需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包括设置密码、加密通信等6安装检查在安装完成后,需要检查设备的外观、功能及数据准确性,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4)数据传输安全系统所采集的冷链数据经HTTPS协议进行加密传输,存储在政务云的专用数据库中,并根据不同用户级别设置最小访问权限策略。对于涉及敏感信息的冷链数据,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加强问控制、加密通信等,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5)存储安全及备查时间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对冷链数据存储时间的要求是数据保存时限不得少于5年,疫苗、特殊管理药品的保存时限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本次项目服务相关数据存储于政务云,提供长期数据保存及加密存储服务,确保5年以上备查时间。(6)故障响应数据应能24小时不间断的按照采集频率进行采集,若出现数据问题,服务商应能在48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数据稳定。(7)数据使用范围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冷链数据的管理和分析,第三方使用需要通过申请审批及范围确认后,方可进行冷链数据共享。(8)数据真实性保障及第三方监督服务商请第三方验证服务机构对温度数据采集系统按照《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GB/T-34399-2017)》的要求完成温度监测系统的性能确认,明确:a.温度数据的采集、传送、存储以及报警功能符合要求;b.监测设备的测量范围和准确度符合要求;c.系统与温度调控设施无联动状态的确认;d.系统在断电、计算机关机状态下可保证实时数据监测、记录、报警、传送功能正常,符合要求;e.应可防止用户修改、删除、反向导入数据。(9)设备运维要求a.需要定期对冷链监测设备进行检查,包括设备的运行状态、各项功能是否正常、数据记录是否准确等。b.当冷链监测设备出现故障时,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包括停机检修、更换部件、修复故障等,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10)标准数据接口和数据真实性比对本次系统服务将预留标准接口,以便在有数据来源的情况下快速进行对比工作。在现阶段可由监管人员在监管工作中进行对比确认。6、密码硬件租赁要求按照以下要求满足密码硬件租赁服务:编号名称功能要求数量单位关键参数一、密码服务基础设施1加解密服务密码服务平台提供的数据加密服务支持数据加解密、文件加解密两种场景,同时支持对称加密体系下的SM4/CBC 加密、解密,非对称加密体系下的SM2算法加密、解密。1套/年SM4对称加解密能力250Mbps,服务访问最大并发320Mbps。2完整性校验密码服务平台提供的完整性校验服务支持数据完整性校验、文件完整性校验两种场景,主要依托SM4/CBC-HMAC等常用摘要算法结合校验机制实现,校验机制用于建立文件或数据和摘要特征值的映射关系,用长度较短的摘要特征值表征长度较长的待校验的数据或文件,校验接口通过接口实现摘要特征值的生成,以及与已存摘要特征值的比对,从而实现完整性检测。1套/年SM3完整性校验能力60Mtps,SM4完整性校验能力250Mtps,服务访问最大并发320Mtps。3签名验签密码服务平台提供的签名验签服务支持数据签名验签、文件签名验签两种场景:1)数据的签名验证场景,支持国密SM2算法。支持PKCS1数据签名、验签,支持PKCS7 Attach签名、验签,支持PKCS7 Detach签名、验签;2)文件的签名验证场景,支持国密SM2算法。支持PKCS1数据签名、验签,支持PKCS7 Attach签名、验签,支持PKCS7 Detach签名、验签。2套/年SM2、SM3签名验签能力250Mtps,服务访问最大并发320Mtps。4密钥管理密码服务平台提供的密钥管理功能,支持密钥全生命周期管理,从密钥生成、更新,到注销、归档、删除,记录密钥全生命周期的操作管理日志,便于进行密钥管理审计。同时,密码服务平台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密钥生成方法生成高质量随机数、对称密钥和非对称密钥,提供密钥存储保护机制,保证密钥生成及存储的安全性。1套/年服务并发速率≥300,密钥对生成速率≥300对/秒,可管理密钥对容量≥300对。5SSL VPN综合安全网关提供国密VPN安全接入服务,供业务用户安全接入,包括通信双方身份鉴别、网络通道加密。按账号个数收费,默认最大支持20个接入账号。3套/年SSL:密文吞吐率:10Mbps每秒新建连接数:50tps最大并发连接数:5000最大并发用户数:7006智能密码钥匙USBKey提供签名验签、杂凑等密码运算服务,实现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保护,同时提供一定的存储空间,用于存放数字证书等用户数据,实现终端用户的身份认证。500个支持USB2.0接口;基于公钥体系的数字证书和私钥的安全载体;采用“硬件 + PIN码”的双因子认证,保证数字证书和私钥的合法使用;算法支持RSA、SM2、DES、3DES、SHA-1、SSF33、SM1;存储空间≥128K(用户空间);擦写次数:EEPROM:30万次,FLASH:2万次。二、密码应用服务1服务器SSL站点证书提供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服务器站点证书1张/2数字证书为个人和机构签发数字证书,有效期内用于区分、标识个人和机构身份;功能包括身份认证、数字签名和信息加解密、抗抵赖。500张/年/(三)3年分阶段服务要求序号服务阶段服务名称具体内容1第1阶段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主系统)服务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监管端设计、开发、内部测试、部署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企业端设计、开发、内部测试、部署2可视大屏展示系统服务可视大屏展示系统设计、开发、内部测试、部署3冷链数据服务不少于400个测点的安装4配送企业数据接口对接不少于7家接口的对接5第2阶段冷链数据服务不少于934个测点的数据6冷链数据专项巡检服务自该阶段开始,每年对不少于400个测点进行为期一年的巡检,并收集形成冷链温度巡检数据,持续三年7系统优化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可视大屏展示系统的优化、维护服务8第3阶段风险闭环管控模块服务风险闭环管控模块设计、开发、内部测试、部署9系统优化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可视大屏展示系统、风险闭环管控模块的优化、维护服务10第4阶段系统优化、验收各系统最终优化和验收注:上述服务阶段测点数量因实际点位数量变化、工作推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则进行相应调整。3★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6个月。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本项目按照以下方式,分4次进行付款:(1)签订合同且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2)中标单位完成第1阶段服务内容及第2阶段服务内容,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3)中标单位完成第3阶段的服务内容,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4)完成项目最终验收并通过的,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注:具体支付情况以招标人向当地财政部门当年申报后的批复资金为准。如因本项目财政资金无法足额按时到位的,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双方可根据资金到位情况沟通协商实际支付标准。4.知识产权本次采购服务生成的服务交付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采购方所有,包括服务期限内所开发的系统以及系统源代码,所采购的冷链数据监测数据资产等。 冷链服务的硬件产权归服务商所有,所采集的温度信息资料产权归采购方所有。1.服务团队(1)投标人中标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驻场服务;(2)本项目由于需要对药品和疫苗的法律法规、管理模式、监管模式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故此要求中标单位团队成员中需要在药品、疫苗行业从业经历在10年(含)以上的成员各1名作为顾问,参与项目全程实施。6.验收:(1)验收办法:供应商与采购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要求进行验收。(2)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及要求、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4.服务要求3.4.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要求名称 要求内容无3.4.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验收办法:供应商与采购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及要求、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支付约定1、签订合同且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中标单位完成第1阶段服务内容及第2阶段服务内容,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00%3、中标单位完成第3阶段的服务内容,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4、完成项目最终验收并通过的,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的,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整改后仍不符合约定或者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及其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还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已支付合同款项20%的违约金,并有权在应付乙方款项中予以扣除。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4.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应就应支付部分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争议解决办法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除另有裁决外,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3.5.其他要求采购包1:无第四章资格审查开标解密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文件封面 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特定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无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投标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签署评标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财政部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投标人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程序5.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标的情形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标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投标人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投标人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投标人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函2符合采购文件中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的实质性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中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的实质性响应内容其他资料 商务应答表 技术应答表3不属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其他资料4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实质性资料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的其他实质性资料其他资料投标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4.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确认提交后生效产生约束力。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五、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确认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5.3.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3.6.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7.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二、评标委员会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5.3.8.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5.3.9.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署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3.10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5.4.1.评标方法(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评标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详细评审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②对疫苗监管的特殊要求的理解;③对“特药”的理解以及监管特殊要求的理解;④系统总体设计方案;⑤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功能设计方案;⑥可视大屏展示系统设计方案;⑦风险闭环管控模块功能设计方案;⑧冷链数据服务设计规划方案;⑨系统安全技术方案;⑩项目培训方案;⑪项目应急措施等,内容完整且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得55分,每有一项缺失扣5分,每有一项有缺陷扣2.5分,扣完为止。 (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不符合行业规范要求、不符合行业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有漏洞或原理错误;或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或方案中存在地点区域错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任一情形)55.00主观商务应答表其他资料拟派本项目人员1、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技术或软件专业技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2、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中每具有一个计算机技术或软件专业技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3、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中每具有一个执业药师证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4、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中每具有一个医药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一个医药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①同一人不可重复计分。②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③提供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6.00客观商务应答表其他资料履约能力2021年1月1日(含)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每提供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最多得9分。 注:提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不提供不得分。9.00客观商务应答表其他资料综合实力1、投标人具有与市场监管或智慧药品监管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有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2、投标人具有冷链监测或冷链预警或温度监测系统相关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有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须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10.00客观商务应答表其他资料价格分合计1、评审价格=投标报价。2、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投标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3、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10.00客观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 序号 价格扣除评审内容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C1)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无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5.5.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6.定标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一、评标委员会在交易系统中编制评标情况,生成评标报告。二、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三、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四、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5.7.评标委员会义务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技术应答表详见附件:其他资料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合同(上传).docx版本号:240702002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1122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顶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7月02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顶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拟对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11221.2.采购项目名称: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1.3.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一个包,采购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疫苗与特药智控感知监管系统服务。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第2页-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致民东路6号邮编:610000联系人:邹女士、王女士联系电话:63907575代理机构:四川顶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二段88号汇融国际广场F1座1802号邮编:610000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8-60107235-第3页--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560,0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以中标价(或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乘以费率,按照文件中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20%进行收取。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标前答疑会无。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超过”、“少于”、“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不低于”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四川顶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顶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评标委员会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第6页-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重新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该投标报价作为合同价,在合同履行中原则上不得变更。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签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第7页-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2.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5.1.3.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采购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4.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第8页-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第9页-采购包1:是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要求进行履约验收:1、总体要求;2、详细服务需求;3、3年分阶段服务要求。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商务要求进行履约验收: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3、付款方式;4、知识产权;5、服务团队;6、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供应商与采购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要求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和账户转出。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第10页-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投标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签署评标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财政部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投标人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程序5.3.1.熟悉和理解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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