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2024)
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2024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XZC2024-G3-00147-YXSH-0004
二、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2024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2024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玉溪景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彩虹路59号1幢2楼204室
中标金额(万元):45.5401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5.5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2024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名称: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相关服务。注:具体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项目要求。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业主方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本次采购中,投标人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
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具体详见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江萍,胡芸,苏玉龙(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娄永祥,李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无
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本次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请采购人、中标人于公示结束后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河滨路3号西塔9楼909室政府采购股领取中标通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完毕并按规定办理合同归档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携带采购合同到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未获得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投标保证金将自动退还投标人基本账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58号
联系方式:0877-2062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河滨路3号临岸三千西塔7楼
联系方式:15187752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海鸥
电 话:1518775271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2024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
行政区域
玉溪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4日 16:47
评审专家名单
周江萍,胡芸,苏玉龙(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娄永祥,李琳
总中标金额
¥45.5401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海鸥
项目联系电话
15187752711
采购单位
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5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7-2062234
代理机构名称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玉溪市红塔区河滨路3号临岸三千西塔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187752711
附件:
附件1
HTQ-GK2024013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2024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附件2
附件3
HTQ-GK2024013中标公告.pdf
附件4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附件5
附件6
HTQ-GK2024013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2024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委托,于2024年05月07日对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评标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意见和采购人确认意见,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HTQ-GK202401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402JH202400531)二、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成交供应商名称:玉溪景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02086367136W)成交供应商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彩虹路59号1幢2楼204室成交金额:¥455401.00元(大写:肆拾伍万伍仟肆佰零壹元整)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相关服务。注:具体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项目要求。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业主方服务要求。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本次采购中,投标人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根据考核办法,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具体详见响应文件技术部分。五、评审专家名单:娄永祥、周江萍、李琳、胡芸、苏玉龙(业主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七、公告期限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如对本次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1请采购人、中标人于公示结束后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河滨路3号西塔9楼909室政府采购股领取中标通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完毕并按规定办理合同归档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携带采购合同到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未获得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投标保证金将自动退还投标人基本账户。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0402753567642Y)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58号联系电话:0877-20622341582515109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0402069847509T)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河滨路3号西塔7楼联系方式:0877-2295388151877527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海鸥唐艺荣联系电话:0877-2295388(传真):0877-6564979十、附件1、ITQ-GK2024013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2、HTQ-GK2024013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3、中小企业声明函。衷心感谢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对我区政府采购工作的大力支持!特此公告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29.1、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本采购标的属于物业管理行业,请根据项目类别填写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属于的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的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2024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2024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玉溪景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82人,营业收入为2588.9333万元,资产总额为710.750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玉溪景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24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徼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4.投标人填写本表时,对企业类型填写应准确、唯一,不允许跨越式填写(如中小企业、小徼企业等),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准确判断企业规模类型的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集中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TQ-GK2024013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2024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审核)采购代理机构: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编制)二○二四年七月一日注意事项各报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注意以下事项:一、本次报价不收取纸质报价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系统网上远程解密方式进行开标活动。二、本次采购共涉及1家采购单位,对应1个采购部分。本着既有利于招标,又有利于投标,最大程度降低招投标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减小项目实施难度的原则,本项目不设分包,供应商按采购部分分别报价再合计报总价,评审价按总报价计算,报价不能超过其预算控制价。成交后,我中心按采购部分签发成交通知,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部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电子报价文件所有页面须加盖电子公章。三、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可提供复印件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为原件扫描件。四、请各报价供应商随时留意网站公告,若因补遗(答疑、澄清、延期)公告导致报价无效的由报价供应商自负。五、投标人在报价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所述条款及内容,请特别关注黑体字的内容及★号条款。对因未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未按要求提供资料而导致报价无效的,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不作任何解释。六、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提交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4一、项目基本信息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5三、获取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报名方式6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6五、公告期限7六、其他补充事宜7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9第二章投标须知10投标须知前附表10一、总则13二、招标文件1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8五、开标和评标19六、中标结果22七、废标23八、投标纪律要求23九、质疑和投诉24十、保密和披露25十一、其他事项25第三章服务内容及项目要求31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样本)43第五章评标办法47一、总则47二、评标方法47三、评标程序47四、评标办法及打分细则47五、统分原则58六、推荐58七、编写评标报告5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0★格式1:报价一览表61★格式2:投标函62格式3:分项报价表64格式4:商务文件65格式5:服务需求偏离表73格式6:商务条款偏离表76格式7:技术文件78★格式8:资格证明文件88格式9:构成响应文件的其它资料92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项目概况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2024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1.项目编号:HTQ-GK2024013(计划编号:4530402JH202400531)2.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2024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458885.00元/年(大写:肆拾伍万捌仟捌佰捌拾伍元整)。4.最高限价:¥458885.00元/年(大写:肆拾伍万捌仟捌佰捌拾伍元整)。5.采购需求: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含校园保安服务、秩序维护(门岗值守、公共秩序、执勤、巡逻)、学生宿舍管理、食堂炊事员、卫生保洁、绿化养护、消防管理、配套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及零星修缮,配合采购人做好传染病防治(控)服务管理相关工作等。项目配置人员11人,含安保人员4人(瓦窑中小,灵秀小学各2人)、水电维护管理人员1人(瓦窑中小1人)、学生宿舍管理员(灵秀小学2人)、食堂炊事员(灵秀小学3人)、保洁1人(瓦窑中小1人)、绿化2人(兼职,费用不包含在预算内,瓦窑中小,灵秀小学各1人),(所有派驻人员平均年龄不超50岁,个体最高年龄男性不超60岁,女性不超55岁)。设置负责人1人(兼职,费用不包含在预算内)。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2024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提供所需的相关服务。注:具体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项目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叁年,合同每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对应之日止)。本次采购中,投标人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根据考核办法,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注: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合同,若中标人服务质量与投标承诺内容不相符或达不到采购需求,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7.本项目采购过程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模式运行。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1投标人2023年07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月份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1.2投标人2023年07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1.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4投标人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政策规定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5.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评标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若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9.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三、获取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报名方式1.时间: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10日(北京时间,同下)。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3.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后绑定数字证书(CA)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此方式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此为参与投标的唯一途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注: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我的工作台-CA管理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模块下进行操作)。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请根据项目所在省份选择CA),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投标人已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的CA可直接使用(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窗口进行升级),无需重复办理。未完成注册和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咨询。4.★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5.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4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需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参与采购活动并递交投标文件。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如下:(1)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无效。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与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的联系方式。(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但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登录系统,并根据开标系统的提示操作解密文件。(3)其他(开标规定等)智能开标: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请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提前熟悉网上开标的相关操作。在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时,请自行配备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的环境下,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500.00元(大写:肆仟伍佰元整)。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须在2024年07月24日09:00(北京时间,下同)前,投标人向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方式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以下方法提交保证金:1.1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银行回执(单)等相关凭证须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并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内容须填写完整)。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唯一账户):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名称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红塔支行银行账号53001658636051004651保证金窗口联系人及电话潘女士 0877-2982321注: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无效。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其投标资格审查不通过。为避免由于晚到账的原因造成投标失败,请各投标人预留充足时间。在跨行转账时请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30分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对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条件而予以拒绝。1.2保函、保证保险: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保证保险须按照国家关于保证保险的要求购买保证保险。保险受益人(采购人):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2530402753567642Y)。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实施,其中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可实行线下购买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保函)扫描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1.3若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中采购机构将在下述1个站点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以上1个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其投标无效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集中采购机构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法定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3.现场踏勘3.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3.2如有需要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与采购人电话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苏老师158251510973.3投标人在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0402753567642Y)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58号联系电话:0877-20622341582515109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0402069847509T)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河滨路3号西塔7楼联系方式:0877-22953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海鸥唐艺荣电话:0877-22953886564979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4年07月01日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2024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1项目编号HTQ-GK2024013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4530402JH2024005311项目预算¥458885.00元/年(大写:肆拾伍万捌仟捌佰捌拾伍元整)1最高限价¥458885.00元/年(大写:肆拾伍万捌仟捌佰捌拾伍元整)1项目实施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指定地点2.2集中采购机构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3.1采购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项目要求)3.2服务期限叁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对应之日止)。本次采购中,投标人应以一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即为一年服务的合同价。根据考核办法,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注: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合同,若中标人服务质量与投标承诺内容不相符或达不到采购需求,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9.1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5日前9.3招标文件澄清联系方式澄清联系人:吴海鸥 唐艺荣电话:0877-2295388、0877-656497912.2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本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任何一条将导致投标无效。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19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提交方式和方法”17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后90天21.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00时21.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2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28履约保证金以合同约定为准。35相关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费用,招标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免收。37.2评审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的规定,本次招标将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投标人最后报价部分进行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7.3小微企业适用 不适用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按以下价格扣除幅度对报价进行扣除。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报价的10%。计算方法:评审价格=最后报价×90%。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不符合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均不予扣除价格。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可通过工业化和信息化部网站自测小程序,识别企业规模类型,查询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37.4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盖章):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37.4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人)单位的 (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37.6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9〕9号)的要求,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采购上述企业的物业服务”。(1)提供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的证明材料扫描件;(2)提供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注:不属于的无需提供)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次采购进行招标。1.2本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实施地点、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有关单位和机构2.1采购单位: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2.2集中采购机构: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3.招标范围及合同履行期限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采购方式4.1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采购。4.2本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确定中标供应商。5.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投标邀请”第二条的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4)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6.投标费用: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6.2免收招标文件费和中标服务费。7.交货期(工期、服务期)及质量要求(服务要求):7.1交货期(工期、服务期)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7.2质量要求(服务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本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2)招标人在招标期间的所有补充文件(包括答疑纪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3)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供应商参考,对采购中心和投标供应商均无任何约束力。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应认真审核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如发现表中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鲜章)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9.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或网上发布公告形式(发布媒体详见招标公告)答复所有参与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9.3招标文件澄清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采购中心在投标截止日前15天的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采购中心主动作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10.2招标补充文件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补遗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并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10.3如果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为使投标供应商有合理的时间将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中心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通知中写明。11.招标文件的效力招标文件是项目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承包合同的依据,同时也是合同的组成文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书或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者,将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2.1本项目所述的投标文件指电子投标文件。12.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服务要求(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该投标无效。12.3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明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12.4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5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应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人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并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12.6在编制电子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电子投标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100M。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12.7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合12.5条款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13.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及货币单位13.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3.2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3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4.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1)开标一览表: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及要求填写;★(2)投标函;(3)报价明细表;(4)商务文件;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c.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d.投标人的资格声明;(5)服务需求偏离表;(6)商务条款偏离表;(7)技术文件;a.项目服务方案;b.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c.人员配备计划;①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表;附件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到位承诺②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表;③投标人基本情况表;④拟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配备情况表;⑤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d.违约处罚措施;e.传染病防治(控)服务方案及工作措施;f.投标人保密管理制度;g.投标人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类似项目简况。★(8)资格证明文件a.投标人缴纳税收证明材料;b.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c.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d.书面声明;e.保证金缴纳回执(扫描件)f.本项目所要求的资格、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9)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15.报价内容填写说明★15.1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和签名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投标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15.2因复印、扫描、拍摄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未实质性响应公开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申请。15.3投标文件和报价清单明细表,投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的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5.4需求偏离表及建议: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如有偏离或好的建议,应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及建议书。16.报价16.1投标报价指完成各项服务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社会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个人服装及防护设备、械具设备、各类耗用品、员工培训费、管理费、税金等费用。16.2★投标人须就第三章“服务内容及项目要求”中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不得缺项、漏项。16.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出现行市场的各类价格。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整个项目期间发生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个人服装及防护设备、机械设备、工具用具、员工培训费、管理费、税金等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实际情况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将不因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用。16.4投标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候选资格。17.投标有效期17.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7.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8.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18.1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和签名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投标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18.2因复印、扫描、拍摄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19.投标保证金19.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金额交至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19.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完毕并按规定办理合同归档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供应商携带采购合同到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未中标的投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投标保证金将自动退还投标人基本账户。19.3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5号)的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为红塔区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提供代收代退投标(交易)保证金服务。19.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0.投标文件的加密与提交(1)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对文件进行加密。(2)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址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递交投标文件,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但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递交投标文件。2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21.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21.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21.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上传至对应的项目,系统自动生成投标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21.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视为无效。五、开标和评标22.开标22.1投标文件的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登录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操作流程完成开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数字证书按平台提示和投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3)投标人若对本项目在线开标过程有任何异议,应在开标结束指令下达前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对本项目开标过程无任何异议。在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投标人未参加本项目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22.2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3)宣布唱标、监标和记录人员名单;(4)开标: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顺序当众开标。主持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下达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上述开标顺序,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5)唱标: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在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6)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7)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异议须通过书面方式或在政采云平台“询问列表”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22.3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规定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无效。23.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4.评标24.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4.2评委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规定的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24.3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24.4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5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6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4.7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24.8实行货物量清单报价,“综合评分法”原则。即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有效标书汇总后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候选中标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取投标报价低的;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人完成的本次招标项目相同业绩情况确定,取相同业绩大的;得分、投标报价、相同业绩情况相同时,取注册资金大的,注册资金再相同时取注册时间早的。24.9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六、中标结果25.中标人的确定25.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5.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6.中标通知书26.1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进行(网站详见招标公告)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6.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7.签订合同27.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以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的合同格式为准。27.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选择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也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7.3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7.4中标人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要约与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依据有关规定,废除授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27.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7.6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7.7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7.8合同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公示结束后,及时将合同原件交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政府采购股)备案。28.履约保证金28.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中标人违约,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中标人的全部投标保证金。28.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8.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退还。七、废标29.废标的情形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5)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的(6)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八、投标纪律要求30.1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30.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0.4.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九、质疑和投诉31.质疑3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下列部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还必须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受理质疑部门: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58号联系电话:0877-206223415825151097。31.2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质疑项目名称;(2)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4)质疑对象;(5)联系电话和地址;(6)质疑的日期;(7)质疑人署名。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2.投诉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玉溪市红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十、保密和披露33.保密33.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4.披露34.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投标文件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34.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人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中标单位同意而披露关于已中标单位的名称及地址等有关信息等。十一、其他事项35.相关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费用,招标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免收。36.解释权36.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36.2声明:鉴于政府采购货物采购的特性以及相关政策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并不保证投标人因本项目而能够获取的商业利益的具体数额和具体市场份额,请投标人投标前充分考虑相关商业风险。3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7.1线上融资: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印发《玉溪市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应收账款线上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玉财采〔2020〕2号)要求,凡取得玉溪市辖区内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合同的制投标人,均可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yngp.com)用户登录”,进入《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资源库”下“政采贷管理”菜单,点击“政采贷管理功能”按钮即可跳转至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向已在融资平台注册且具有政府采购应收账款融资产品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并根据各金融机构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金融产品,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并提供相关融资资料。金融机构可通过融资平台查询投标人中标(成交)情况和合同备案情况,按各金融机构融资方案批准融资申请和发放融资款项。37.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的规定,本次招标将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投标人最后报价部分进行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7.3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所称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以下条件,方可在评审中给予10%的扣除: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函格式附后)。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标准划分,本项目具体划分标准如下:报价供应商为货物生产厂家的,适用于工业划分标准:“(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报价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适用于零售业划分标准:“(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报价供应商为物业服务提供商的,适用于物业管理划分标准:“(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的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2024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可通过工业化和信息化部网站自测小程序,识别企业规模类型,查询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37.4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格式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37.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3:监狱企业证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盖章):报价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37.6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9〕9号)的要求,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采购上述企业的物业服务”.格式4: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证明材料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9〕9号)的要求,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采购上述企业的物业服务”。(1)提供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的证明材料扫描件;(2)提供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注:不属于的无需提供)第三章服务内容及项目要求说明:本章内容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必须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否则投标文件无效,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一、项目概况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关于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坐落于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街道,共有两所小学:瓦窑中心小学、灵秀小学。配套设施有:教学楼、综合楼、学生宿舍楼、运动场以及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控制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等。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严格按照《安保服务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GA/T594-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2006年1月5日发布,2006年6月1日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0版、《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履行责任和义务,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保证完全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物业管理服务,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管理服务,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考核。三、服务内容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含校园保安服务、秩序维护(门岗值守、公共秩序、执勤、巡逻)、学生宿舍管理、食堂炊事员、卫生保洁、绿化养护、消防管理、配套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及零星修缮,配合采购人做好传染病防治(控)服务管理相关工作等。项目配置人员11人,含安保人员4人(瓦窑中小,灵秀小学各2人)、水电维护管理人员1人(瓦窑中小1人)、学生宿舍管理员(灵秀小学2人)、食堂炊事员(灵秀小学3人)、保洁1人(瓦窑中小1人)、绿化2人(兼职,费用不包含在预算内,瓦窑中小,灵秀小学各1人),(所有派驻人员平均年龄不超50岁,个体最高年龄男性不超60岁,女性不超55岁)。设置负责人1人(兼职,费用不包含在预算内)。四、目标需求1.保安服务:负责学校大门的安全值守,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门卫制度及校门口“三包”制度严格履行工作。24小时不间断值班,夜间巡逻不少于2次(午夜前后各1次)。周一、周五及特殊情况实行2人值班制度,夜间及其他时间最少1人值班,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主要包括门卫室管理、重点部位巡查守护,学生放学时段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登记、治安秩序维护、大型活动与会务工作的安全及服务保障,校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校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工作。做好视频监控管理及登记,及时开关大门,检查登记来访人员和车辆信息,及时报告和处置突发情况,落实“三包”工作,配合值日教师做好学生入学、放学的安全疏散管理;开展好传染病防治(控)服务工作,对来访车辆消毒、登记等,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采购人。派驻学校的安保人员需持证上岗,熟悉保安业务,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模范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无不良嗜好,须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合格证明。2.绿化服务:负责学校的日常绿化养护,熟悉校园内绿化植物的品种、生长习性,制定科学的养护方法,定期进行浇水、施肥、修枝、除杂草、松土、剪叶、补苗、病虫害防治等日常保养工作。对养护人进行上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等,确保绿化植物生长良好。3.水电维护服务:负责学校的水电维护工作,定时抽水保障学校正常用水需求,不定期进行水电维护维修。4.学生宿舍管理服务: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严格督促住宿学生执行所在学校的住宿生管理制度,按时开关宿舍楼大门,值班时间严守岗位,认真值班,督促住宿学生整理内务,清洁宿舍、楼梯、走廊,督促住宿学生下楼上课,晚上考勤查房清点登记住宿人数。必要时对请假的住宿学生要与班主任核实,监督不让住宿学生使用任何大功率用电器,严禁学生违规用电,确保安全。5.食堂炊事员服务:负责学校食堂的管理工作,做好日常食材的入库管理,对食材进行分类、编码和储存,定期检查食材质量,确保食品安全,结合食材特点和菜谱要求,正确运用食材进行烹调,确保餐食的口感、营养和卫生。6.卫生保洁服务:负责校园内所有建筑物公共部位卫生保洁服务,包括:公共区域(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卫生间、会议室、指定办公室、公共设备机房等)。五、服务期限服务期限:叁年,合同每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本次采购中,投标人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根据考核办法,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续签下一年合同。注: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合同,若中标人服务质量与投标承诺内容不相符或达不到采购需求,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六、服务费用预算金额:458885.00元/年(大写:肆拾伍万捌仟捌佰捌拾伍元整),最高限价:458885.00元/年(大写:肆拾伍万捌仟捌佰捌拾伍元整)。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包括后勤服务管理成本、法定税费和中标供应商的利润等一切应有费用,中标供应商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个人服装及防护设备、工具用具、各类耗用品、员工培训费、管理费、税金等,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原因导致的价格调整。七、付款方式付款方式:采购方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考核结果支付服务款项。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八、履约保证金以合同约定为准。九、人员配备项目配置人员11人,含安保人员4人、水电维护管理人员1人、食堂炊事员3人、学生宿舍管理员2人、保洁1人、绿化2人(兼职,费用不包含在预算内),(所有派驻人员平均年龄不超50岁,个体最高年龄男性不超60岁,女性不超55岁)。设置项目负责人1人(兼职,费用不包含在预算内)。人员具体要求如下:1.项目负责人1人(兼职,费用不包含在预算内)。1.1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证、、相关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具有相关物业管理经验,有较强的工作能力。1.2全面负责本后勤管理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做好各工种人员的管理、工作检查,对员工进行培训、考核、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处理客户投诉、回访工作,每天巡查本项目的各项工作并向采购人汇报。1.3做好与采购人单位相关负责人的协调联系工作,做好和采购人及采购人相关负责人的协调联系工作,服从采购人的领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相关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1.4同时负责学校食堂的管理,监督食堂证件、帐目、采购、留样管理,保证安全卫生用餐。1.5经常到学校监督员工工作情况。2.保安服务4人。协同承担采购人单位日常安全及秩序维护工作,对采购人单位进行安全值守和巡逻,要求:性别不限,身体健康、品行好、责任心强,初中以上文化,持《保安员证》,退伍军人优先。3.水电维护服务1人。定时抽水保障学校正常用水需求,不定期进行水电维护维修。要求:性别不限,掌握一定的水电维护维修技能,身体健康、品行好、责任心强。4.校园保洁服务1人。负责学校的公共区域、楼道、运动场等公共部位临时性的卫生保洁。确保校园卫生干净整洁,所有公共区域随时保持清洁,无杂物、污渍和乱堆乱放现象,卫生间洁净无异味,垃圾日产日清并定期消毒。要求:身体健康、品行好、责任心强。5.食堂炊事员3人。负责学校食堂的管理工作,做好日常食材的入库管理,对食材进行分类、编码和储存,定期检查食材质量,确保食品安全,结合食材特点和菜谱要求,正确运用食材进行烹调,确保餐食的口感、营养和卫生。6.学生宿舍管理员2人。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严格督促住宿学生执行所在学校的住宿生管理制度,按时开关宿舍楼大门,值班时间严守岗位,认真值班,督促住宿学生整理内务,清洁宿舍、楼梯、走廊,督促住宿学生下楼上课,晚上考勤查房清点登记住宿人数。必要时对请假的住宿学生要与班主任核实,监督不让住宿学生使用任何大功率用电器,严禁学生违规用电,确保安全。7.绿化服务2人(兼职,费用不包含在预算内)。主要负责校园绿化,采购人校园内绿化植物日常养护管理,办公室、楼道内盆栽植物养护、更换。十、服务质量要求(一)保安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1.保安人员要求1.1派驻的安保人员性别不限,体貌端正,无不良嗜好,为人正派,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优先。1.2供应商必须自行对派驻人员进行严格政审,确保派驻的安保人员无犯罪记录或不良记录。1.3中标供应商负责对派驻的安保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经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公安机关培训、考核不合格,未取得《保安员证》的人员,不得上岗。1.4派驻的所有保安员须提供相关的健康证明,持《健康证》上岗,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1.5派驻的保安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模范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熟知的管理规定,恪尽职守,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1.6协助***门、辖区民警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主动向学校领导和辖区派出所反映校园内外治安情况,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堵塞安全漏洞,健全防范制度,提高防范能力。2.保安服务内容及要求2.1根据的具体情况,在主要出入口等区域设立固定安保岗位,24小时不间断值班,白天实行2人值班制度,夜间最少1人值班制度,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并对出入的车辆、人员、物资进出管理;对来访人员实行验证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混入校内;禁止无关人员、无关车辆入校,维护秩序,保障出入人员、车辆有序、安全、畅通;不得代任何人员收取存放国家反腐倡廉禁令所规定的物品等。具体上班时间按采购人需求配置。2.2承担学校区域及周边安全管理、24小时不定时巡逻守护,夜间巡逻不少于2次(午夜前后各1次)。交通管理、配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校园秩序管理及入校登记、传染病防治(控)服务处置登记、如遇大型活动安保任务(如:新生报到、毕业生离校、集会、大型活动、重要客人来访等),在安保人员支配不够时,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要求无偿增派安保人员,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保卫和服务工作。负责各校大门口两边保洁工作。2.3中标供应商需配置但不限于本项目安全保卫工作所需的盾牌、多功能脚叉、多功能腰叉、齐眉棍、橡胶警棍、头盔、防刺服、防割手套,对讲机等防护用具;宿舍管理工作所需强光电筒;食堂炊事员工作所需衣帽、口罩、手套;绿化保洁所需农药化肥、清洁消毒等用品。合同签订后壹个月内由采购人负责督促中标供应商配备到位,根据使用磨损程度定期更新装备,服务期满后交由采购人使用。具体物品(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金属头盔(每人一顶),防刺背心(每人一件),防砍盾牌2块,齐眉棍2根,短棍2根,强光手电电棒2根,锁脚钢叉每校2把,腰叉每校2把,警戒3-5盒(每盒100米装),防割手套2双,对讲机2部。中标供应商应为派驻的安保服务人员统一配置安保服装,每人每年不少于两套(一套冬装、一套夏装),含鞋子、冬衣、帽子等,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由安管处负责督促中标公司配备到位。2.4安排巡逻人员按时巡查,提高警惕,加强片区巡逻,维护片区秩序,确保校园安全。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不定时巡视、巡查,消防及校舍安全每周不少于2次,巡视有记录台账;校园活动、校舍和器材出现安全隐患,在第一时间向值周行政、安管处汇报及时排除;规范好教师、来访人员的行为和交通工具的规范停放,及时处置和报告协同处置发生的特殊情况。通过门卫管理与机动巡逻,形成校园安全防范网络;保障校园内正常的教学、工作、体育运动,生活秩序;禁止闲散人员在区域内活动。2.5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制订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安保服务达到预定的效果。积极参与的后勤保障工作。同时完成其它属于保安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临时交办的任务。维护荣誉和的安全稳定,保障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教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稳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安保服务。2.6对进出物品要出具所辖部门的证明才能予以放行;物品出门需按照单位相关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对来访人员须经接待人员同意方可进入,并履行登记手续。2.7中标供应商应定期或不定期举行防爆防恐演练、防震应急疏散等演练。在举行大型集会或活动时,保安人员应按要求做好一切安全保卫、组织等工作。遇到发生重大事件时,中标供应商应根据上级部门和要求制定应急方案,组织保安人员配合完成相应工作。2.8安保人员在服务过程中获知的有关采购人的任何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未对外公开的任何资料、信息等,不得向第三方泄露。2.9按照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的工作要求、标准,执行并完成其他各项服务工作。3.其他要求:3.1应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服务方案、服务运作方案及管理制度(包括值班制度、巡逻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交接班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相关安保人员工作奖惩制度,定期提供与安保人员服务质量监控相关的各种材料(考勤记录、人员情况、车辆检查记录、勤务检查记录);严格遵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服务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等管理规定。3.2中标供应商负责对进驻安保员进行岗前培训,并经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未取得《保安员证》的人员,不得上岗。3.3中标供应商对安保人员的履职不规范、不到位行为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采购人。对采购人提出的安保人员更换要求必须在两个工作日无条件接受并及时实施,所更换新安保人员须经采购人认可。3.4如因安保人员责任发生重大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及民事责任。3.5安保工作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时,能安排顶岗。因工作需要,需要临时加派安保人员,公司需及时响应并调派响应人员到位。3.6中标供应商调换本项目服务人员时,须事先与采购人沟通协商。3.7中标供应商必须爱护采购人的各种设备和设施,因管理不善,人为损坏的需承担修复、赔偿责任,如中标供应商不及时履行上述责任,采购人有权在供应商的服务费中扣除。3.8采购人有权根据情况的变化,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出台、修改、完善相应的管理规定,有权增加和减少实际岗位数量,增加和减少的费用按照合同对应的岗位金额进行增加或减少。3.9上班期间按要求穿着统一制服,佩戴统一标志(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带齐必要装备,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当值时形象良好。3.10严禁在门卫室打牌、下棋、饮酒划拳,搞其他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3.11完成学校领导及安管处交办的各项临时校园安保任务。(二)绿化服务内容及要求1.绿化服务内容1.1根据采购人环境特点和要求,提供目标区域绿化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选派绿植管养人员,对中标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植物花卉的摆放及清洁、日常水肥养护、更换进行服务。确保植物花卉长势健康;如因自然因素造成植株叶色枯黄、萎缩等情况,中标供应商应及时更换并加强管理,保持较好的观赏效果。1.2室内外公共区域绿化养护(含日常小面积的补种),室内植物的摆放及养护。2.绿化服务要求,绿化带及草坪无石块、纸屑、垃圾等杂物,保洁率达95%以上。无人为破坏,缺损的及时补植,绿化完好率达95%以上。清除杂草,无明显高于12cm的杂草。适时适量浇水施肥,肥不伤草,长势优良。适时剪草,留茬高4~6厘米,修剪平整、美观,边缘整齐。草地嫩绿,无烂草、感病草。3.学校有权要求调换不合适的人员,在接到要求调换不合格人员通知后应在三日内调换合格人员到岗。4.在管护中根据苗木、草坪的实际生长情况进行修剪、灌溉、施肥及病虫害的防治,并保证绿化区域内的清洁工作,做到干净有序。5.在管护中,苗木、草坪如因管护不善(如浇水、施肥、修剪、喷施农药等)导致死亡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的和其它原因造成的苗木、草坪死亡的中标供应商不用负责。6.在管护中发生增减苗木、草坪等绿化工作的,经学校同意更换后,所发生的费用由学校负责。7.在管护中负责所有绿化、盆花生长良好,并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冬季根据情况对树木、苗木、花草等进行专业防冻处理。8.校区绿化管护工作时不得有噪声影响正常教学工作。需打药时要提前粘贴通知,并在草坪醒目位置安放提示牌,提醒学生在打药期间不要到草皮玩耍,以免中毒。9.绿化产生的垃圾,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清运,学校不承担费用。10.节假日负责对班级、办公室绿植进行管护。(三)水电维护服务内容及要求学校水电维保工作是指对建筑物内的水电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1.日常巡检日常巡检是对建筑物内的各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以发现和解决问题。具体要求如下:1.1自来水系统:检查自来水流量是否正常,是否有漏水现象;1.2排污系统:检查排污管道是否通畅;检查排污泵是否正常运行。1.3消防系统:检查消火栓和喷淋头是否正常,消防水管道是否通畅。1.4电力系统:检查电表、电箱、电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2.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是对建筑物内的各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以延长使用寿命。具体要求如下:2.1自来水系统:更换加压泵密封圈、轴承等易损件;更换自来水管道老化损坏的部分以及损坏的水龙头。2.2排污系统:清洗排污泵内部沉积物,更换易损件。2.3消防系统:更换消火栓和喷淋头易损件;清洗消防水箱内部沉积物。2.4电力系统:检查电表、电箱、电线是否老化,如需更换需负责更换,损坏的电灯如需更换需负责更换。3.如遇上级检查配合学校处理临时性工作。(四)校园保洁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派出服务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负责做好校园日常所需的保洁管理服务工作,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卫生制度严格履行工作。每天分类清理公共区域垃圾桶中留存的垃圾并擦拭保洁;按照红塔区公共厕所保洁管理制度对公共厕所实施保洁,达到“七个专项行动”规范要求;每天开展好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依据垃圾储存情况及时联系环卫站清运;落实好要求的各类传染病防治(控)服务的日常消杀工作。1.学校要求调换不合适的保洁员,在接到要求调换不合格人员通知后,三日内调换合格人员到岗。2.按传染病防治(控)服务要求做好校内每日消杀毒工作。3.每天上午8:30及下午18:00时对教学楼、办公楼(含卫生间)、操场、公共卫生间、洗手台进行打扫,不定时进行卫生保洁,确保校园地面干净卫生。4.每学期放假,对办公楼窗帘进行清洗一次。5.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学校有权对保洁员进行统一调度,所派驻人员需服从学下临时调配及工作安排。6.每天下午负责处理综合楼教师办公室垃圾桶垃圾。(五)食堂炊事员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1.派出服务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2.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定期参加体检。3.负责学校食堂的管理工作,做好日常食材的入库管理,对食材进行分类、编码和储存。4.定期检查食材质量,确保食品安全,结合食材特点和菜谱要求正确运用食材进行烹调,确保餐食的口感、营养和卫生。5.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熟透,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6.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生熟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前洗净、消毒,保持清洁。7.餐饮具必须每次消毒,做到不消毒的不使用,消毒后放入专用保洁柜。8.配合学校后勤、安全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相关台账记录。9.每天早上7:20以前完成早餐的准备和制作、11:40以前完成午餐的准备和制作、17:15以前完成晚餐的准备和制作。下午离校前需要认真打扫食堂卫生,清理厨余垃圾。10.学校有权要求调换不合适的人员,在接到要求调换不合格人员通知后应在三日内调换合格人员到岗。(六)学生宿舍管理员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1.派出服务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2.开学初,配合学校安排学生进住宿舍。上晚自习时,晚上放学后检查、督促学生按时就寝,维持学生就寝纪律,并登记缺席学生名单。3.非就寝时间维持宿舍的正常秩序,搞好宿舍区域保洁工作。4.检查、督促学生按规定做好宿舍内务整理和卫生清洁工作,对内务和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要做好登记,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5.每天全面巡查宿舍一次以上,重点检查门锁、电和滞留学生,并登记检查结果。发现未锁门的要锁上;发现滞留学生要当面问清滞留原因,如果学生生病,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和家长。发现其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值周教师和学校领导。6.每天晚上配合值周教师做好安全巡查,做好签字交接,并填写巡查记录。7.早晨检查、督促学生做好内务整理及清洁卫生工作,并做好情况登记,锁好各宿舍门窗。8.逐个房间巡查门窗、电等,并检查内务、卫生,作好登记。打扫宿舍及周边环境卫生,补充整理不合要求的房间的内务卫生。9.学校有权要求调换不合适的人员,在接到要求调换不合格人员通知后应在三日内调换合格人员到岗。十一、其他要求1.中标供应商不能分包、转包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因特殊原因必须调换本项目服务人员时,须事先与采购人沟通协商,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换。如果出现本项目物业人员不是专职服务,与其他项目交叉,未常驻物业管理辖区进行服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或不续签合同。★2.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等强制性规定,落实物业人员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保证履行国家相关劳动保障类法律法规,确保被派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合理发放,支付本项目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红塔区最低工资标准,并为服务人员购买社会保险。3.除不可抗力外,双方必须履行采购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承担所列责任采购人在合同期间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或不续签合同。4.在服务期限内,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因素、政策因素的变化而调整中标价。5.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工作中发生的各类涉及安全权益、劳务等纠纷,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或生活中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6.中标供应商必须爱护各种设备和设施,因管理不善,人为损坏的需承担修复、赔偿责任,如中标供应商不及时履行上述责任,采购人有权在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费中扣除。7.采购人有权根据情况的变化,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出台、修改、完善相应的管理规定,有权增加和减少实际岗位数量,增加和减少的费用按照合同对应的岗位金额进行增加或减少。8.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政策调整、采购人管理体制改变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实施外,双方必须履行采购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承担所列责任。采购人在合同期间对中标供应商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考核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9.中标供应商需有完善的物业管理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10.中标供应商需整理本项目管理档案备采购人查询,对拟派驻人员的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需规范、手续齐全;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人提供拟派驻人员的相关档案资料(包含但不限于:相关人员上岗证、相关企业营业执照、无犯罪记录证明等)。11.中标供应商须做好项目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审查工作,加强人员队伍法律、道德素养。拟派人员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统一着装,仪容仪表规范整齐,热爱服务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训练有素,言语规范,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满足相应岗位的素质和资格要求,严格遵守采购人安全保密规定、经采购人安全保密谈话、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12.所有派驻人员必须持相应证书,并造册登记备案,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签订合同前,上岗的所有派驻服务人员须提供相关的健康证明,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五官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维护采购人良好形象,具有良好个人素质和保安服务技能。13.中标供应商认真配合采购人做好传染病防治(控)服务、创文创卫、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及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遇有重大活动(如参观、检查)或重大庆典,中标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的安排,并配合好采购人的各项工作。14.派驻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服装、劳保、岗位履职工作中使用器材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无偿提供。中标供应商必须安排一名负责人为项目带班班长(在实际用工中产生),管理好企业在采购人开展工作的人员管理;同时安排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提供综合管理服务,全面负责本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质量,做好各工种人员的管理、工作检查;处理客户投诉、回访工作;做好和采购人及采购人相关负责人的协调联系工作,服从采购人的领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相关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不定时巡视采购人项目开展工作情况(每月不少于2次)。并配合采购人相关部门做好使用用工和企业的年度履职绩效考核工作。15.补充协议的签订:依据相关国家政策规定,以及采购人内部控制制度和“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由采购人所需,中标供应商能够实际为采购人提供的优质服务的其他管理服务工作,可以在采购人自筹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签订其他服务协议。16.服务期满后,如果不再承担采购人方项目相关服务,需积极配合采购人以及新服务供应商做好移交工作,移交工作未得到采购人确认之前,不得随意停止或终止服务。十二、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按照经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认可的考核办法对服务项目进行考核。若定期考核达不到标准的,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一)考核办法制订依据根据采购人公布的服务要求、服务标准、人员配置要求,以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实施方案等相关内容制订考核办法,作为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作为服务项目质量评价、费用核拨、终止合同、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二)考核内容和考核周期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采用平时监督检查、每季度考核、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由采购人定期不定期对中标供应商人员在岗情况、岗位履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抽查检查,现场抽查检查情况计入季度考核评分;季度考核以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结合的方式由采购人组织相关校方人员及中标供应商现场管理人员共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服务费挂钩;年度考核工作由采购人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价、查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分,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三)对于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采购人按照《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机制,实行日巡察、周检查、月考核、季评定考核的方式监管管理,每个季度考核综合得分不得低于92分。当季度综合得分低于92分,则扣除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总额的2%。履行合同期间,考核综合得分低于92分累计超过两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四)中标供应商应做好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工作,提高物业服务的质量,进行日常管理记录,记录结果将作为采购人每年四次考核的评分依据。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样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条款由甲乙双方按照采购结果协商签订)红塔区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类)合同书项目编号:HTQ-GK2024013●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红塔区政府集中采购(委托采购)服务类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甲乙双方根据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纳入区级政府集中采购、编号为HTQ-GK2024013的玉溪市红塔区瓦窑中心小学2024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项目合作或服务内容:二、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大写:其中:资金归属(请在□内打√,其余打×)□财政资金:小写:大写:□自筹资金:小写:大写:以上价格应包含整个项目合作或服务的全部内容,不得再有其他费用。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四、以上内容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以及甲方确认采购和乙方成交承诺情况一致并不得改变或放弃。五、整体项目合作或服务的期限为。五、验收及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甲方按合同内容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务,并应填写验收单。一般性项目由采购人代表两人以上(应有相关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负责项目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具体的验收标准和要求如下:2.实作性操作验收:项目合作或服务内容良好后壹个月(具体时间按投标文件规定或响应文件承诺)。六、合同价款结算(一)费用支付和采购资金保证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保证采购资金已落实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导致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二)非国库支付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日期项目执行完毕,甲方按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确认数量无误和质量合格后,按政府采购统一格式填写验收书;甲方财务部门见验收书、发票复印件并审查无误(即手续齐全)后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合同款。(三)国库集中支付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查无误后按国库支付规定的方式和比例向玉溪市红塔区财政局国库股申请付款;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和手续问题由财政国库部门负责解释。(四)本合同价款的支付办法根据投标文件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本合同按以下方式支付合同款:七、违约责任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与赔偿责任或终止合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与赔偿责任或终止合同。八、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反映或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或按以下方式处理:(请在□内打√,其余打×)□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十、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二份(含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一份),乙方二份(含用于结算支付的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书及附件;2.成交通知书;3.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及澄清或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十四、附件名称(如有请务必填写)1.详细的项目合作或服务方案及计划□2.乙方的服务网点信息及售后服务细则□3.其他□甲方(采购人)名称:地址:乙方(供应商)名称:邮编:地址:法定代表人:邮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五章评标办法一、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2.评标工作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其他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4.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4.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4.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4.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5.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7.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要求招标采购单位解释说明。二、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3、评标程序评标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评标报告的程序进行。四、评标办法及打分细则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1资格性检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审查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以及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见资格性检查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资格审查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投标无效。注: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进入评标程序,作废标处理。附表1:资格性检查表评审内容评 审 因 素评 审 标 准资格检查标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证书齐全有效并加盖投标人鲜章。资格检查标准有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资格检查标准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2023年07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月份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资格检查标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2023年07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资格检查标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资格检查标准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评标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资格检查标准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承诺(声明):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检查标准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承诺(声明):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资格检查标准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是联合体,投标人自行承诺(声明)。资格检查标准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资格检查标准符合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附表2:符合性评审标准评审内容评 审 因 素评 审 标 准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鲜章;符合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符合性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符合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并加盖单位鲜章。符合性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鲜章;符合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审查该项。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符合性评审标准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符合性评审标准实质性条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内容。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无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①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②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③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综合评分表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的总得分。附表3:综合评分表条款号评审标准1报价得分(满分2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公开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公开报价得分小数点后取两位)公开报价得分=(公开基准价/公开报价)×20%×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技术部分评审(满分31分)项目总体服务方案及物业服务方案(满分25分)1.项目总体服务方案(包括:①需求理解,②服务定位,③服务目标,④管理理念,⑤管理模式)评审评分(满分4分)第一个档次(4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总体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合理,针对性、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3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总体服务方案内容缺漏,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三个档次(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总体服务方案内容空洞,缺乏针对性、可行性,仅部分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四档次(1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总体服务方案内容不全面,针对性、可行性差,不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四个档次(0分):投标人未提出“项目总体服务方案”不得分。2技术部分评审(满分31分)2.物业服务方案(满分21分)(1)保安服务方案(包括:①管理思路,②管理标准,③解决措施,④保安操作规范,⑤秩序维护管理制度,⑥治安巡逻服务方案,⑦消防服务方案,⑧突发事件处理方案)(满分3分)第一个档次(3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保安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合理,针对性、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保安服务方案内容缺漏,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三个档次(1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保安服务方案内容空洞,缺乏针对性、可行性,仅部分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四个档次(0分):投标人未提出“保安服务方案”不得分。(2)保洁服务方案(包括:①管理思路,②管理标准,③解决措施,④清洁工作操作规范,⑤特殊区域操作规程,⑥安全作业注意事项,⑦清洁用品使用规范,⑧垃圾分类服务方案,⑨病毒消毒防控方案)(满分3分)第一个档次(3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保洁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合理,针对性、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保洁服务方案内容缺漏,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三个档次(1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保洁服务方案内容空洞,缺乏针对性、可行性,仅部分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四个档次(0分):投标人未提出“保洁服务方案”不得分。(3)绿化养护服务方案(包括:①管理思路,②管理标准,③解决措施,④绿化服务安全注意事项等各项工作)(满分3分)第一个档次(3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绿化养护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合理,针对性、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绿化养护服务方案内容缺漏,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三个档次(1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绿化养护服务方案内容空洞,缺乏针对性、可行性,仅部分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四个档次(0分):投标人未提出“绿化养护服务方案”不得分。(4)食堂炊事员服务方案(包括:①管理思路及管理标准,②解决措施,③餐饮服务保障措施,④餐饮服务安全注意事项)(满分3分)第一个档次(3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食堂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合理,针对性、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食堂服务方案内容缺漏,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三个档次(1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食堂服务方案内容空洞,缺乏针对性、可行性,仅部分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四个档次(0分):投标人未提出“食堂服务方案”不得分。(5)房屋日常养护维修、公共设备设施(含供电设施、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服务方案(包括:①管理思路,②管理标准,③解决措施,④工作频次,⑤工作流程,⑥安全作业规范,⑦管理制度)(满分3分)第一个档次(3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房屋日常养护维修、公共设备设施(含供电设施、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合理,针对性、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房屋日常养护维修、公共设备设施(含供电设施、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服务方案内容缺漏,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三个档次(1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房屋日常养护维修、公共设备设施(含供电设施、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服务方案内容空洞,缺乏针对性、可行性,仅部分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四个档次(0分):投标人未提出房屋日常养护维修、公共设备设施(含供电设施、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服务方案。(6)学生宿舍管理方案(包括:①管理思路,②管理标准,③解决措施,④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注意事项等各项工作)(满分3分)第一个档次(3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合理,针对性、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方案内容内容缺漏,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三个档次(1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方案内容内容空洞,缺乏针对性、可行性,仅部分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四个档次(0分):投标人未提出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方案内容。(7)项目需求分析与重点难点解决方案(分析①需求特点,②物业服务重点、难点,并提出解决措施,③制订项目整体管理思路,④确定项目组织架构,⑤制订项目日常管理运作模式,⑥制订服务保障机制)(满分3分)第一个档次(3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需求分析与重点难点解决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合理,针对性、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需求分析与重点难点解决方案内容缺漏,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三个档次(1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需求分析与重点难点解决方案内容空洞,缺乏针对性、可行性,仅部分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四个档次(0分):投标人未提出项目需求分析与重点难点解决方案。2技术部分评审(满分31分)应急预案及风险防范处理措施(满分3分)应急预案及风险防范处理措施(包括:①突发事件综合处置预案,②重要活动后勤保障应急预案,③风雨雷电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⑤重大故障应急预案,⑥专项应急措施)(满分3分)第一档次(3分):应急预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可行,完全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各项工作安排详实,对本项目针对性强,陈述清晰、科学、合理、操作性强;风险防范处理措施紧扣采购需求,对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劳动纠纷等方面的风险分析到位,风险防范处理措施详细具体、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第二档次(2分):应急预案较完整,方案合理、可行,能够较好的应对突发事件,各项工作安排较详实,对本项目针对性较强,陈述较清晰、较科学、较合理、操作性较强;风险防范处理措施满足采购需求,对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劳动纠纷等方面的风险分析较到位,风险防范处理措施详细较具体、较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第三档次(1分):应急预案基本完整,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基本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各项工作安排基本详实,对本项目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对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劳动纠纷等方面的风险分析基本到位,风险防范处理措施基本完整、合理、可行,基本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第四档次(0分):有应急预案但内容较差、有风险防范处理措施但对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劳动纠纷等方面的风险分析不到位,风险防范处理措施不够完整,不合理、不可行;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投标人未提出“应急预案和无风险防范处理措施”不得分。2技术部分评审(满分31分)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3分)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3分)第一档次(3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内容完整、具体,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把控能力强,能够迅速应对出现的任何服务质量问题,服务承诺内容完整、详实、清晰,与其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紧扣,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第二档次(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内容具体,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有标准的把控能力,能够应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服务承诺到位,内容完整且合理,与其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相呼应,能较好的满足本项目需求;第三档次(1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内容一般,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把控能力一般,基本能够应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服务承诺一般,内容基本完整但有夸张性、不实际,与其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一定呼应,基本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第四档次(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内容较差,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欠缺把控能力,不能够应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服务承诺较差,内容不完整,条理不清晰,难以满足本项目需求。投标人未提出“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不得分。3商务部分评审(满分49分)项目实施现场服务及服务机构技术力量(满分1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现场服务及服务机构技术力量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审,对投标文件响应程度赋分。此部分仅针对人员配置中未标注星“★”条款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0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负责人;2.保安人员;3.水电维护人员;4.校园保洁人员;5.食堂炊事员;6.学生宿舍管理人员;7.绿化人员。注:①所配备人员及组织机构配置合理,年龄及证书配备齐全、管理体系清晰、明了,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的管理经验,人员岗位分工配置合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②以上“1、2、3、4、5、6、7”项内容,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有证书要求的未提供证书的或证书不符合的一项扣1分;人员年龄不满足的一项扣1分。注:采购需求中对人员年龄及证书有要求的,需提供人员相应证书复印件及证明材料。未按招标文件填写未提供项目实施现场服务及服务机构技术力量对应表、证书扫描不清晰无法核对、所配备人员与采购需求不一致的不得分。3商务部分评审(满分49分)拟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配备(满分4分)拟投入的设施设备(满分4分)第一档次(4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设施设备配置内容完整详细、合理,成本控制合理、种类繁多,选型优良,数量充足,清单明细详尽清晰,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第二档次(3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设施设备配置内容基本完整,配套设备较齐全,设备较先进,选型较好,成本控制较合理,数量较充足,清单明细较详尽清晰,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第三档次(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设施设备配置内容有缺漏,配套设备基本齐全,设备一般,选型一般,成本控制基本合理,数量少,选型一般,清单明细叙述一般,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第四档次(1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设施设备较差,没有清晰的数量配置,成本控制部分合理,清单明细不详细不清晰,仅部分满足本项目需求。第五档次(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拟投入的设施设备内容空洞,无针对性、无操作性,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投标人未提供“拟投入的设施设备”不得分。3商务部分评审(满分49分)拟投入的低值易耗品(满分4分)拟投入的低值易耗品(满分4分)第一档次(4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低值易耗品配置内容完整详细、合理,成本控制合理、种类繁多,选型好,数量充足,清单明细详尽清晰,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第二档次(3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低值易耗品配置内容基本完整,成本控制较合理,选型较好,数量较充足,清单明细较详尽清晰,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第三档次(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低值易耗品配置内容有缺漏,成本控制基本合理,选型一般,数量少,选型一般,清单明细叙述一般,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第四档次(1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低值易耗品较差,没有清晰的数量配置,清单明细不详细不清晰,成本控制部分合理,仅部分满足本项目需求。第五档次(0分):投标人拟投入的低值易耗品备内容空洞,无针对性、成本控制不合理,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投标人未提供“拟投入的低值易耗品”不得分。3商务部分评审(满分49分)内部管理制度(满分4分)内部管理制度(满分4分)第一档次(4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内部管理制度内容完整详细,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第二档次(3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内部管理制度内容较完整,重点较突出,有一定针对性,有一定可行性,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第三档次(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内部管理制度内容有缺漏,突出部分重点,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第四档次(1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内部管理制度内容空洞,未突出重点,针对性较差、可行性较差,仅部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第五档次(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内部管理制度内容空洞,无针对性、无操作性,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投标人未提出“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不得分。3商务部分评审(满分49分)违约处罚措施(满分4分)违约处罚措施(满分4分)第一个档次(4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违约处罚措施详细、合理,针对性、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3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违约处罚措施较详细、较合理,针对性、可行性较强,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三个档次(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违约处罚措施基本详细、基本合理,有一定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四个档次(1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违约处罚措施未突出重点,针对性差、可行性差,仅部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第五档次(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违约处罚措施内容空洞,无针对性、无操作性,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投标人未提出“针对本项目的违约处罚措施”不得分。3商务部分评审(满分49分)传染病防治(控)服务方案及工作措施(满分4分)传染病防治(控)服务方案及工作措施(满分4分)第一档次(4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传染病防治(控)服务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可行,完全能够应对传染病防治(控),各项工作安排详实,针对性强,陈述清晰、科学、合理、操作性强;传染病防治(控)工作安排紧扣采购需求,工作安排到位,工作措施详细具体、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第二档次(3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传染病防治(控)服务方案内容较详实,较科学、较合理、较可行,能够较好应对传染病防治(控),各项工作安排较详实,针对性较强,陈述清晰、科学、合理、操作性较强;传染病防治(控)工作安排紧扣采购需求,工作安排到位,工作措施较详细具体、较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基本满足本项目的一般需求;第三档次(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传染病防治(控)服务方案内容基本科学、合理、可行,基本能够应对传染病防治(控),各项工作安排详实,有一定的针对性,基本陈述清晰、科学、合理、传染病防治(控)工作安排基本紧扣采购需求,基本安排到位,工作措施基本详细具体、合理可行、有一定的可行性,仅部分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第四档次(1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传染病防治(控)服务方案内容较差、未紧扣采购人应对传染病防治(控)工作要求。对本项目的针对性、操作性内容欠缺;传染病防治(控)工作安排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具体、合理性差、针对性差,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第五档次(0分):投标人未提出“传染病防治(控)服务方案及工作措施”不得分。3商务部分评审(满分49分)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及工作措施(满分3分)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及工作措施(满分3分)第一档次(3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强,陈述清晰、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工作措施紧扣采购需求,内容详细具体、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第二档次(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陈述清晰、科学、合理、操作性较强;工作措施紧扣采购需求,内容较详细具体、较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基本满足本项目的一般需求;第三档次(1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内容基本科学、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基本陈述清晰、科学、合理;工作措施基本紧扣采购需求,内容基本详细、合理可行、有针对性,仅部分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第四档次(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内容较差、未紧扣采购人对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要求。对本项目的针对性、操作性内容欠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措施不到位,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内容不具体、不合理可行、无针对性,难以满足本项目需求。投标人未提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及工作措施”不得分。3商务部分评审(满分49分)投标人保密管理制度(满分4分)投标人保密管理制度(满分4分)第一档次(4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保密管理制度内容完整详细,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第二档次(3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保密管理制度内容较完整,重点较突出,有一定针对性,有一定可行性,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第三档次(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保密管理制度内容有缺漏,突出部分重点,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第四档次(1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保密管理制度内容空洞,未突出重点,针对性差、可行性差,仅部分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第五档次(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投标人保密管理制度空洞,无针对性、无操作性,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投标人未提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保密管理制度”不得分。3商务部分评审(满分49分)项目组织计划(满分4分)项目组织计划(满分4分)第一档次(4分):项目组织计划优,配备了组织清晰,架构合理的项目管理机构,且突出本项目特点及实际需求;提供了保障项目实施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合理;项目管理团队有具体的现章制度及管理实施细则,符合本项特点及实际需求。第二档次(3分):项目组织计划良好,项目组织计划较好,配备了组织清晰、架构合理的项目管理机构,但未突出本项目特点及实际需求;提供了保障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职责较为合理;项目管理团队有具体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实施细则。第三档次(2分):项目组织计划一般,有项目组织计划,但项目管理机构的组织构架配备的不够清晰和合理;保障项目实施的管理办法针对性不强,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合理性不足,项目管理团队具体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实施细则不足。第四档次(1分):项目组织计划差,有项目组织计划,但项目管理机构的组织构架配备差;保障项目实施的管理办法针对性差,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合理性差,项目管理团队具体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实施细则差。第五档次(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组织计划内容空洞,无针对性、无操作性,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无工作措施、无针对性,难以满足本项目需求。投标人未提出“项目组织计划”不得分。3商务部分评审(满分49分)项目接管及合同期满退出方案(满分3分)项目接管及合同期满退出方案(满分3分)第一档次(3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接管及合同期满退出方案内容完整详细,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工作衔接方案合理,完全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第二档次(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接管及合同期满退出方案内容较完整,重点较突出,有一定针对性,有一定可行性,工作衔接方案一般,基本满足项目服务需求;第三档次(1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接管及合同期满退出方案内容有缺漏,突出部分重点,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工作衔接方案一般,仅部分能够满足项目服务需求;第四档次(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接管及合同期满退出方案内容空洞,未突出重点,缺乏针对性、可行性,工作衔接方案较差,难以满足项目服务需求。投标人未提出“项目接管及合同期满退出方案”不得分。3商务部分评审(满分49分)类似项目经验(满分5分)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的得 1 分,满分 5 分,加满为止。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执行合同情况的客户评价书(表),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不齐全、不一致、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或用户反馈意见不良的不得分,如业绩合同不能反映项目内容,须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4综合打分办法经公开招标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报价的供应商后,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根据公开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打分,计算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的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供应商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依次类推,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4综合打分办法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9〕9 号)的要求,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采购上述企业的物业服务”。五、统分原则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2.除投标报价得分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3.统分原则:计算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除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统分办法:各项评分因素得分总和即为投标人最后总得分。六、推荐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按综合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表;(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7)监督部门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