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站运营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太仓市浏河镇人民政府2024)





项目编号
:JSZC-320585-HXJS-G2024-0007



项目名称:浏河镇社工站运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太仓市利群社区发展促进中心
52320585MJ686145XP
庆阳路32号
95(均分制)
63811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主要为本辖区内低收入人口、孤寡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个案和小组服务,指导、支持村居社工室开展专业社工服务、开展社工站党建活动和站长项目、孵化培育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和志愿服务宣传等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志红、王爱婷、宋世良、展晓平、刘中权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的规定以预算金额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3500元,按3500元计取),经计算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9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与我公司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太仓市浏河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太仓市浏河镇郑和大街99号
联系人:沈诚俊
联系电话:0512-536032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汇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太仓市科教新城南郊文治路51号淏华国际大厦806室
联系人:丁思雨
联系电话:138145929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思雨
电话:1381459296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浏河镇社工站运营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太仓市政府采购TAICANGPROCUREMENTGOVERNMENT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85-HXJS-G2024-0007项目名称:浏河镇社工站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太仓市浏河镇人民政府项目类别:服务类品目类别:C05010000社会保障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招标代理单位:苏州汇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六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一部分太仓市浏河镇人民政府关于浏河镇社工站运营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浏河镇社工站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85-HXJS-G2024-00072、项目名称:浏河镇社工站运营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肆万元整(¥640000.00元)5、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肆万元整(¥640000.00元)6、采购需求:项目主要为本辖区内低收入人口、孤寡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个案和小组服务,指导、支持村居社工室开展专业社工服务、开展社工站党建活动和站长项目、孵化培育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和志愿服务宣传等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依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在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9日,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底部苏采云图标,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对参与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只有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3、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四、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参与详情”页面,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注:考虑网络上传速度因素,请投标人适当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苏采云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开标时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如下:1)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需为同一个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投标人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开标项目,完成不见面开标流程。3)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15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4)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投标人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有关苏采云系统驱动安装,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驱动下载”,下载“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文件,按要求安装驱动。4、有关供应商注册、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及其他注意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在“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阅。5、有关办理CA数字申领及电子签章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新CA办理指南”文件查阅。6、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亦是发布在此媒体,敬请各投标人注意。7、中标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的规定以预算金额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3500元,按3500元计取),该费用由中标单位于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至我公司账户(苏州汇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7066401001120100218641,开户行:太仓农村商业银行)。8、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9、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53512539。10、有关电子投标制作技术疑问,请咨询苏采云软件公司客服: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11、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太仓市浏河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沈诚俊0512-536032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汇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太仓市科教新城南郊文治路51号淏华国际大厦806室联系方式:丁思雨1381459296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丁思雨电话:13814592960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规定1综合说明项目名称:浏河镇社工站运营服务项目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招标范围:浏河镇社工站运营服务项目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共确定1名中标单位2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肆万元整(¥640000.00元)。本次各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为有效投标报价。超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3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4答疑截止时间:各投标人于2024年07月 12 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把答疑内容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答疑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任何投标疑问文件。联系人:丁思雨 联系电话:13814592960 邮箱:1014995908@qq.com地址:太仓市科教新城南郊文治路51号淏华国际大厦806室5投标文件份数: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后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本,副本3本; 6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 23 日下午14时00 分7开标时间:2024年07月 23 日下午14时00 分开标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楼不见面开标间(查看当日三楼电子大屏幕提示信息)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开标时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汇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汇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采购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是苏州汇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投标人(供应商):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采购人)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中标人)2.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天:日历日。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5实质性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6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任何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当而遭致的各种损害,包括直接和间接的一切损害,还包括守约一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要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2.17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2.18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3.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4.合格投标人的特定条件4.1按招标公告规定。5.投标人代表5.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6.联合投标6.1按招标公告规定。7.投标费用7.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三、招标文件说明8.招标文件8.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2招标文件及其更正文件不是直接从采购代理机构或指定媒体获得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应于网上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业务系统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业务系统上予以解答。9.2如有必要,问题答复将以“变更公告”形式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第10条的规定发出。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10.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网上发布公告。10.3招标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发出日期最接近开标时间的公告为准。10.4招标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请投标人及时查询,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0.5招标文件若有最新的答疑文件,供应商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新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及投标。11.质疑1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1.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11.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1.3.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1.3.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11.3.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1.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1.4.4事实依据;1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1.5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质疑函范本在财政部官网上提供下载。11.6提交质疑函同时应当附如下证明材料:11.6.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的“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11.6.2质疑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1.6.3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1.6.4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1.7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1.8供应商对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审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机代理构提出;11.9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提出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1.10接受质疑函联系方式见采购公告联系事项。四、投标文件说明12、提示与要求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2.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3.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3.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4.知识产权14.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5.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对应端口,若无相应端口的,上传至其他材料中)15.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15.1.1投标函;15.1.2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15.1.3开标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用于唱标);15.1.4投标报价分析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1.5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5.1.6投标人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5.1.7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5.2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15.2.1资质证明文件部分(正本文件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红章)15.2.1.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2.1.2投标函(统一格式);15.2.1.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5.2.1.4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5.2.1.5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2.1.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5.2.1.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统一格式);15.2.1.8投标人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书、证明和文件材料(若有);15.2.1.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2.1.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5.2.1.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2.1.1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5.2.1.13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材料(若有)15.2.1.14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15.2.2技术部分15.2.2.1偏离表;15.2.2.2项目的服务方案;15.2.2.3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15.2.2.4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15.2.2.5招标文件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15.2.2.6其他需投标人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注: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投标人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并报政府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15.3投标文件由15.1、15.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1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6.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如果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可能导致投标无效。17.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7.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开标一览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服务管理内容、耗材、通讯、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工具、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17.2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7.3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7.4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7.5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1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9.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9.1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六十(60)天内,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9.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五、投标文件的提交、撤回和修改20.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20.1投标人应将制作好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21.投标截止时间21.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投标无效。21.2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1.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电子投标文件少于三份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或修改。23.2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六、开标和评标23.开标23.1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不见面开标活动。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等主持。23.2参加开标的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在项目开标前登录苏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做好相关准备工作。23.3本项目开标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15分钟,因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23.4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并将作唱标记录。23.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4.评标委员会24.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本项目的评标事务。24.2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4.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24.2.2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24.2.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24.2.4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4.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4.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4.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4.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4.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4.3.5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4.3.6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5.评标内容的保密2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5.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25.3在评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6.对投标文件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6.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6.1.2关于信用记录查询: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6.1.2.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6.1.2.2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26.1.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6.1.2.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26.1.3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2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6.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或者同一机器编制;26.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6.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6.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6.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6.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货物和服务的质量、数量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6.4招标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26.5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6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6.6.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6.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26.6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内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8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9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6.10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7.投标的澄清27.1在投标文件中含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或电子件)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电子件)形式,由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无效投标和废标28.1无效投标的具体情形有:28.1.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或电子签章的;28.1.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8.1.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8.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电脑编制的;28.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8.1.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8.2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8.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8.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8.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3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9.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9.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仅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9.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29.2.1服务的质量保证(保障)内容;29.2.2服务配备的人员;29.2.3投标者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29.2.4投标者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29.2.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及信誉;29.2.6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授予合同30.中标供应商的确认30.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详细评审后,按采购人的委托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单位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30.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人或授权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30.3各投标供应商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届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该质疑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经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在此期限后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30.4质疑函递交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公告内容31.合同授予标准31.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1.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物相同的货物、采购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2.中标通知书32.1确定出中标供应商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2中标通知书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将发布在业务系统中,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视为中标供应商领取之日,中标供应商自行在业务系统中下载打印。32.3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2.4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供应商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3.履约保证金33.1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34.合同的签订34.1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4.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34.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4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服务内容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八、其他事项35.中标服务费35.1详见招标公告36.监督和公证36.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6.2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37.未尽事宜37.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部分项目需求受太仓市浏河镇人民政府之委托,苏州汇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拟采购的浏河镇社工站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简介1、采购编号:JSZC-320585-HXJS-G2024-00072、项目名称:浏河镇社工站运营服务项目3、采购预算:人民币陆拾肆万元整(¥640000.00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肆万元整(¥640000.00元)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6、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二、服务内容浏河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简称“社工站”)主要提供个案服务、小组服务、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服务、慈善公益服务、支部党建服务等。1.个案工作服务社工站应视需要为服务对象提供个案服务。1.1以不同困境程度确定个案服务内容1.1.1补救性服务a)针对陷入严重困境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计生关爱家庭、社区戒毒康复对象、社区矫正人员、家暴受害者等特殊困难人群和重点服务对象。b)以帮助服务对象改善境况或缓解危机为目标。c)提供心理辅导、矫治帮教、犯罪预防、就业援助、社会救助、危机干预、权益维护等补救性服务。1.1.2支持性服务a)针对陷入轻微困境的个体、家庭、群体等服务对象。b)以增强其应对所处困境的能力为目标。c)提供社会援助、情绪支持、资源链接、认知拓展、能力提升、压力释放等援助性和支持性服务。1.1.3预防性服务a)针对一般个体、家庭和群体等服务对象。b)以预防服务对象面临的各种潜在风险和困难为目标。c)提供社会支援、社会参与、社会融入、兴趣发展、文娱康乐、教育培训、人际拓展等事前预防性服务。1.2以不同服务对象确定个案服务内容1.2.1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解决社会救助对象因心理行为偏差引发的个体和社会问题。1.2.2为老年人,特别是空巢、失独、病残、失能、高龄老年人提供专业咨询、生活照顾、精神慰藉、情绪疏导、危机干预、关系调适、社会参与等服务。1.2.3为儿童青少年尤其是困境儿童青少年提供生活照料、救助保护、学业辅导、情感关怀、成长支持等服务。1.2.4为残疾人提供生计帮扶、家庭支持、社区康复和社会融入等服务。1.2.5为农村妇女提供安全教育、技能培训、能力提升、关系调适等服务。1.2.6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专业咨询、救治、照料、家庭支持、社区康复和社会融入等服务。1.2.7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紧急救助、临时庇护、情绪疏导、资源链接和社会支持等服务。1.2.8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专业咨询、情绪疏导、就业援助、帮扶救助、资源链接和社会支持等服务。1.2.9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专业咨询、心理辅导、行为矫正、就业援助、帮扶救助、资源链接和社会支持等服务。1.2.10为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丧葬事宜等需要帮助的社区居民提供生活照料、情绪疏导、哀伤辅导、危机干预、资源链接等服务。2.小组工作服务社工站应视需要为服务对象提供小组服务。2.1社会目标模式的小组服务2.1.1以培养小组组员的社会责任感、实现社会整合、推动社会变迁为主要目标。2.1.2应激发小组组员的社会意识,增强民主参与的行动力。2.1.3社工应主要扮演影响者的角色。2.2互惠模式的小组服务2.2.1应关注小组组员、小组和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通过他们的相互开放和相互影响,以增强个人和社会的功能。2.2.2应促进小组组员间的互动,形成相互支持。2.2.3社工应主要扮演协调者和职能者的角色。2.3治疗模式的小组服务2.3.1应以解决个人问题作为小组工作的主要目标。2.3.2应重视小组过程与个人治疗目标的一致。2.3.3社工应主要扮演治疗者和专家的角色。2.4发展模式的小组服务2.4.1应以促进小组组员和小组的共同成长为主要目标。2.4.2应注重为小组组员提供成长发展的机会。2.4.3社社工应主要扮演使能者的角色。3.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服务浏河镇社工站提供浏河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相关职能服务,对在本辖区内登记、备案、服务的社会组织提供党建指导、孵化培育、资源链接、项目开发、品牌打造、示范创建等服务。3.1开展社会组织党建活动,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支持。3.2开展社会组织孵化服务,培育3个备案社区社会组织、协助注册1个志愿类社会组织,协调办公和活动场地,开展培训指导。3.3链接联动社会资源,整合社区服务供需信息,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3.4开发、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举办镇级公益创投活动。3.5对社会组织在浏河镇开展的各类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开展督导、评估服务。3.6打造社会组织服务品牌和社会工作服务典型案例。3.7积极创建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示范点(试点)。3.8对工作成效、亮点、品牌进行宣传。3.9协助开展社会组织年检、登记评估、信息统计等日常工作。4.公益慈善服务浏河镇社工站提供浏河镇慈善爱心服务中心相关职能服务,在本辖区内开展各类慈善公益活动,开发慈善公益项目,指导社会慈善公益活动合法合规开展,协助浏河镇慈善会开展各项工作。4.1积极开展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4.2开展宣传活动,传播慈善公益理念。4.3开发慈善公益项目,督导、执行项目开展。4.4配合监督、指导社会公益慈善活动开展,确保活动的合法性。4.5“99公益日”期间,配合做好“慈善一日捐”募捐活动,开展专项慈善公益活动。4.6配合做好慈善实体的建设和管理,协助村、社区打造慈善空间,发挥各级慈善阵地作用。4.7协助镇级慈善会和镇级志愿者协会开展工作。5.支部党建服务建立中共太仓市浏河镇社工站支部,支部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积极推动党建引领下的社会工作服务取得实效。5.1落实制度机制,制定工作章程,建立工作运行机制、情况报告机制、统筹协调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等。5.2加强组织建设,按规定设置党组织,三会一课等组织活动正常开展,并将党组织活动融入工作中,积极发展党员。5.3完善阵地建设,党建活动室等场所按规范设置,党建阵地布局合理、氛围浓厚、作用发挥明显。5.4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等各类服务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实施一批党建惠民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5.5打造社工站党建品牌,积极配合“红色社工站”等党建示范创建活动。三、工作任务和管理要求个案和小组工作服务参照《太仓市基层社工站(室)建设指导性规范》(太政民〔2022〕20号)执行。项目服务活动信息被太仓及以上媒体录用不少于2次。四、服务范围浏河镇辖区范围,包括所有村、社区,其中个案和小组服务优先完成复兴社区、河北社区、闸北社区、江沿社区、东仓村、浏南村、闸北村、新闸村的工作任务。五、人员配备1.人员配备方式委托经民政部门登记的主要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社会组织承接服务,承接机构派遣全职社工,组建专业服务团队。2.人数配套要求至少配置5名全职社工,其中包括1名项目主管。3.专业资质要求从事该项目的社工,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之一:3.1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共同颁发的社工职业水平证书。3.2取得教育部认可的社会工作专业学历证书。3.3取得市民政局颁发或认可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结业证书。3.4经市民政局或镇民政部门认可的社工。3.5项目主管必须具备以上条件的前三条之一,并具有2年以上的社会工作服务相关经历和本科及以上学历。六、报价要求: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综合报价一次报定,报价均已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服务管理内容、耗材、通讯、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工具、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七、付款方式:共分三次付款: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中标方提交经招标方认可的项目服务方案,招标方支付中标方合同金额的30%;第二次付款:服务满半年后,项目整体进度达到50%,招标方支付中标方合同金额的30%;第三次付款:服务期满后,项目整体进度达到100%,招标方支付中标方合同金额的40%。八、综合说明:1、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劳动法》最低工资调整及苏州市的有关规定配置工作人员按月支付工资、节假日加班费,交纳社会保险,不得安排工作人员超时限加班,并根据工作性质购置保险等相关劳动保障措施。2、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用工人员由中标单位自行管理,中标单位和用工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负,与采购单位无涉。3、中标单位服务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医疗费用及其他各种商业保险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与采购方无关。4、投标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真实有效,如因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实而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有虚假应标行为经查实的投标文件,评标小组有权予以其废标。5、评标小组在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某些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等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者提供相关证明,若供应商无法澄清、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小组可认定其响应无效。6、投标人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7、中标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8、中标单位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工作。9、如遇采购范围内有大的调整情况,采购人将提前告知中标单位,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调整。10、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九、政府政策:(一)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的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规定,对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给予价格评审加分。投标人提供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审基准价,若最后中标,中标价格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小微企业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中小企业相关政策:(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3)中标、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投标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不重复认定。3、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投标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二)信用记录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若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格式1:投标函投标函苏州汇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公司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并向贵公司承诺: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服务,我方的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设备、办公场所及设施、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如果我方的投标书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内容所规定的全部工作。3、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60天。4、我方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5、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贵方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6、我方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方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中标后若不履行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的中标资格将被取消。8、我方同意中标方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招标方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9、如果我方中标,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提出诉讼的权力;10、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投标人:(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格式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汇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公开招标的招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1投标报价:人民币 元(小写: 元)合同履行期限备注注:为便于唱标,本表请按“投标人须知”中的要求签章,并上传至投标书一中。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投标报价一次报定,包括完成项目工作中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设备、办公场所及设施、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3、投标人所报价格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4、投标报价分析表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招标编号:序号名 称内容数量单位说明单价合计12345678910合 计(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5、服务方案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编写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及服务方案格式6、服务要求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投标人:招标编号∶序号服务内容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123456……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7、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招标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备注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3付款方式4其他商务要求…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服务、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在本表中把招标文件要求与投标实际响应内容逐项对应列出,此表描述若与投标文件中其他相关说明不一致时,以偏离表内容为准。偏离表未填写则视为无效标。2.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3.付款步骤、服务地点、服务期限不允许出现偏离,其他条款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否则为无效标。格式8、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时间合同金额(人民币)业主单位备注123456……附: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格式9、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一览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一览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备注123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0、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致苏州汇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23年 万元实现利润 2023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采购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格式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苏州汇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若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起后果。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中标、中标供应商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3、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格式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第五部分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标书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委评审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算术平均计算得分。4、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规定,对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给予价格评审加分。投标人提供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审基准价,若最后中标,中标价格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小微企业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评分标准(一)价格分(10分)第一步: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二)服务方案(60分)(1)目标设定: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年度服务目标设定进行评分,方案内容至少包括:①任务目标,②成效目标。方案内容针对本项目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明显错误,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一项扣3分。(6分)(2)进度安排: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进度安排进行评分,方案内容至少包括:①具体的时间节点,②明确的任务分解。方案内容针对本项目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明显错误,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一项扣3分。(6分)(3)质量管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进行评分,方案内容至少包括:①各项服务流程,②进度控制机制,③自我评估机制,④投诉渠道及服务投诉处理机制。方案内容针对本项目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明显错误,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一项扣3分。(12分)(4)专业能力:在以下15类服务人群中选3类作为个案服务对象,选3类作为小组服务对象,根据本机构的服务能力分别撰写服务方案,共计6项服务方案。服务方案要体现专业能力、关键技术和创新性。方案内容针对本项目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35分,每缺少一项服务方案,或服务方案内容明显错误,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一项扣5分。(30分)15类服务人群如下: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低保户、低保边缘重病求助对象、生活出现困难的老人、困境儿童、家庭暴力受害者、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重点安置帮教工作对象、信访维稳对象、邪教组织成员、家庭重要成员死亡的家庭、对政府表现出强烈不满的人员、可能有自杀倾向的人员服务。以上对象在生活基本保障、自我行为管控、社会适应、自我权益保护、人际关系处理等方面都存在问题。(5)应急预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至少包括:①风险预测,②遇到重大紧急事项的应急预案。方案内容针对本项目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明显错误,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一项扣3分。(6分)(三)类似业绩(16分)(1)投标单位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4分(提供完整的合同扫描件,提供材料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最高16分。(16分)(四)项目人员(14分)(1)项目主管:拟派的项目主管具有助理社工师证的得2分,具有中级及以上社工师证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人员相关证书、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4分)(2)社工:拟派的项目社工具有助理及以上社工师证书的,每有一人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人员相关证书、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0分)注: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不进入综合评审程序,也不得标。2、付款方式、服务期如有负偏离的不得中标。3、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4、所有扫描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字迹须扫描清晰可见,未加盖公章或字迹不清晰或扫描不全,视为未提供。5、请按要求填写“技术、商务评分标准对应情况表”,以方便评审。6、防止虚假应标,采购方保留调查的权利,并由此引发的一切调查与诉讼费用由投标方承担。第六部分合同格式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招标编号号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一、合同内容乙方负责浏河镇社工站运营服务,主要提供个案服务、小组服务、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服务、慈善公益服务、支部党建服务等。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中标通知书;②乙方的投标文件;③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④招标文件及其附件;⑤合同附件;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合同期限一年,自2024年月日起至2025年月日止。四、价格与支付1、合同金额:人民币元整(元)。2、支付:共分三次付款: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交经甲方认可的项目服务方案,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30%;第二次付款:服务满半年后,项目整体进度达到50%,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30%;第三次付款:服务期满后,项目整体进度达到100%,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40%。五、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是项目购买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及时拨付乙方项目经费。(2)甲方负责项目的规则制定并有权聘请第三方管理机构对项目进行日常督导和阶段性评估。(3)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存在违约失信或其他违法行为的,甲方有权立即停止本项目并追究责任;乙方三年内不得承接甲方主办的其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4)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对考核标准作出适时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是服务承接方,须做好项目的需求调研,并按照合同要求以及经甲方审核通过的服务方案来实施项目,履行承诺,保证质量。(2)乙方应主动接受并配合甲方及第三方管理机构对项目的财务监督、服务督查和综合评价等,并按时提交监管和评估所需的所有资料。(3)乙方实施本项目产生的报告、音频、视频、照片、课件、手册等所有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均需供甲方无期限无偿使用。因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未交付的项目资料遗失,乙方需承担相应补救责任。六、服务要求与验收标准:(1)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的相关承诺、澄清等有关内容。(2)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按国家最新相关行业标准进行验收。七、违约责任1、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不能完成合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2)乙方必须自己完成合同内容,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不能完成合同处理;(3)乙方原因导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其他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2、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按合同全面的履约,甲方不按期付款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四偿付违约金。八、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九、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十、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3、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一、争议解决办法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经协商无效,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具有争议管辖权。3、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代理机构执一份。十三、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全文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太仓市浏河镇人民政府的浏河镇社工站运营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浏河镇社工站运营服务项目,属于服务类行业;承接企业为太仓市利群社区发展促进中心,从业人员23人,营业收入为397万元,资产总额为106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太仓市利群社区发展促进中心日期:2024年7月10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中标、中标供应商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3、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工站运营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