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面沉降综合防治专项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地质事务中心2024)



天津市地质事务中心 2024年天津市地面沉降综合防治专项项目 (项目编号:HYGP-2024-C-067)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5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地质事务中心

一、项目编号:HYGP-2024-C-067

二、项目名称:2024年天津市地面沉降综合防治专项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
李七庄昌凌路9号
91120000MA074CNP9X
022-23954003
780
99.20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
780
99.20

2
中国地震局第一监测中心
781.8
91.18

3
自然资源部第二大地测量队
781.6
87.38

4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781.3
82.98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2024年天津市地面沉降综合防治专项服务1项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马多燕,张玉洁,陈志国,冯瑞
采购人代表:王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596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中标人按下表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 费率 100万以下 1.5% 100-500万 0.8% 500万-1000万 0.45% 1000万-5000万 0.25%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联合体中标: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中科津典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地质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29号

联系方式:022-232943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联系方式:022-23446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丽莉、周竞研

电 话:022-23446983

十、附件

采购文件:
HYGP-2024-C-067 最终版.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5日

2024年天津市地面沉降综合防治专项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YGP-2024-C-067migCo中中美工名书天天津吴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TianjinHaoYuEngineeringConsultingCo..Ltd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1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6一、技术要求6二、商务要求6三、招投标程序8四、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人的产生办法8五、其他注意事项14六、项目需求书15第三部分投标须知21A说明21B招标文件说明25C投标文件的编写27D投标文件的递交30E开标程序及评标方法31F授予合同34第四部分合同一般条款36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9第六部分相关政策提示函581.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受天津市地质事务中心委托,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就2024年天津市地面沉降综合防治专项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1、项目名称:2024年天津市地面沉降综合防治专项项目2、项目编号:HYGP-2024-C-067二、项目内容2024年天津市地面沉降综合防治专项服务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三、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782万元。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为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金额为312.8万元。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中的小微企业合同金额须达到312.8万元;如投标人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的小微企业合同金额须达到312.8万元。注: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上午10:0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7、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好用好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督服务平台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7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上午10:00“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督服务平台”(https://dkjgfw.mnr.gov.cn/#/site/home)的信息,对被列入异常名录的单位应予以限制,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应予以禁入。同时对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五、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大地测量”专业类别和“水准测量”业务类型);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8、本项目为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投标人分包。如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中的小微企业合同金额须达到312.8万元;如投标人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分包的工作内容(除水准测量以外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意向协议中的小微企业合同金额须达到312.8万元。供应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中的小微企业;如投标人分包,联合协议中的小微企业)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A.中小企业声明函;B.监狱企业证明文件;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1日出售招标文件,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4、招标文件的售价: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4年7月2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二评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联系人:赵丽莉、周竞研2、联系方式:022-23446983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地质事务中心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29号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侯老师,022-23294348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34469834、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service@hybidding.com十一、质疑、投诉方式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地质事务中心和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二、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十三、其他事项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整,投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交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佟楼支行行号:102110000390账号:0302060819300671662户名: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7月4日2.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本项目就2024年天津市地面沉降综合防治专项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2.1.一、技术要求(一)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二)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人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三)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职称、认证资格及参与项目经历。2.2.二、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员费、服务费、管理费、税费及相关技术支持等在内的一切与服务有关的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服务期内任务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3、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30日内采购人支付40%;2024年10月底前采购人支付40%;项目完成结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2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四)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整。支付方式: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过时将不再收取。注:不接受个人电汇,在电汇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及时与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联系,否则不予认可,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2、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到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交合同一份,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中标人不交纳中标服务费的。(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验收要求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本项目实施方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八)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2、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3.三、招投标程序(一)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到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购买招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按照规定的时间,投标人须到指定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三)参加人员及要求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标委员会的询问予以解答。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上应标明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2、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须携带身份证,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2.4.四、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人的产生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一)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内容如下: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大地测量”专业类别和“水准测量”业务类型复印件加盖公章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6真诚投标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7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8本项目为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投标人分包。如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中的小微企业合同金额须达到312.8万元;如投标人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分包的工作内容(除水准测量以外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意向协议中的小微企业合同金额须达到312.8万元。供应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中的小微企业;如投标人分包,联合协议中的小微企业)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A.中小企业声明函;B.监狱企业证明文件;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1)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2)若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加盖公章;(3)若投标人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加盖公章。注:若投标人不能提供以上资格文件中任意一条按无效投标处理。(二)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三)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四)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五)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六)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第一部分 价格(10分)分值1价格(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10分第二部分 技术(90分)分值1投标人实施能力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同类型项目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项案例2分,最高得8分。按照下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合同复印件,需包括合同金额、服务内容、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2)验收报告复印件;(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须提供(1)项+(2)项或(1)项+(3)项才被视为有效业绩。8分2投标人认证评价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备1个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其他不得分。6分3拟投入人员性评价1、项目负责人(1人)(1)具备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得2分,其他不得分。(2)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得2分,其他不得分。2、技术负责人(1人)(1)具备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得2分,其他不得分。(2)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得2分,其他不得分。3、项目组技术成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技术成员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28人及以上:得10分;19-27人:得7分;10-18人:得4分;9人及以下不得分。注:以上全部人员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费时间为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否则不予认定得分。18分4点对点应答评价对投标人提供的点对点应答表(不包含“★”号条款)进行评价,完全满足无偏离的得18分。有负偏离的,每条扣1分,最低得分为0分。18分5整体服务方案评价至少包括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程度阐述、工作重点及难点分析、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及流程、管理机制等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10分6项目进度计划及保障方案至少包括本项目各阶段的进度计划、各阶段工作目标、进度控制保障方案等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6分7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方案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人员配备、人员职责分工等方案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6分8项目成果及质量保证方案至少包括各实施阶段的质量保证措施、项目成果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6分9保密管理方案至少包含技术文档保密措施、数据保密措施、人员保密措施等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6分10应急服务方案至少包含本项目服务过程中的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设备故障、软硬件故障等制定应急保障措施及解决方案等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6分合计100分注: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所称“负偏离”是指针对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未响应商务要求、未达到技术指标要求、不能实现功能要求等任意一种情形;“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七)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1、投标文件主要技术条款的指标需技术资料支持,经评标委员会判定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2、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或投标产品点对点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文件技术条款中做虚假响应或与事实严重不符的;5、围标或陪标的;6、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7、对于被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投标人;8、加“★”号条款应答为负偏离的;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人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其投标无效。10、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投标的其他条款。2.5.五、其他注意事项(一)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中标人按下表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中标金额费率100万以下1.5%100-500万0.8%500万-1000万0.45%1000万-5000万0.25%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中标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100×1.5%+(500-100)×0.8%+(680-500)×0.45%=5.51万元,其中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二)更正公告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一经发布,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请投标人在投标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三)投标文件编制、组成及密封和标记1、本项目须提交一正三副纸质投标文件,分别包含资格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2、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格式参考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1、附件2、附件3。(2)资格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规定的所有资格文件。(3)技术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4)承诺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5)其他补充文件,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3、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注明正、副本。4、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进行包封密封,电子光盘(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夹于投标文件的正本中,在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5、投标人应在包封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并注明“于正式开标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6、投标人应在包封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四)其他1、评标开始以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除外)。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点对点应答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3、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参加此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4、某品牌代理商因授权或资质等问题在评标过程中发生争执,影响评标秩序,取消该品牌所有代理商本项目的投标资格。5、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招标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2.6.六、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一)工作目标依托“2024年天津市地面沉降综合防治专项”开展天津市地面沉降防治相关监测与维护等工作,保证相关工作稳定、高效、有序,通过多种技术手段并举,确保完成国家对我市地面沉降考核指标以及市政府对各区政府的考核工作。(二)项目工作内容1沉降基础数据采集单位数量备注一等外业水准测量km1450主体工作二等外业水准测量km4867主体工作购买InSAR数据(Radarsat2)幅28非主体工作2基础设施完善和维护单位数量备注维护与修缮水准监测点附属设施处110非主体工作水准监测点补埋个60非主体工作安装水准点自动化运维设备套60非主体工作水准监测点附属设施改造套10非主体工作水准点自动化运维系统升级维护套1非主体工作缴纳三大街标房物业费年度1非主体工作标房电费千瓦时2000非主体工作缴纳数据远传通讯费处×年度5非主体工作补充安装分层标监测站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套4非主体工作津南分层标标房升降机个1非主体工作津南分层标标房大门个1非主体工作GNSS连续运行基准站座1非主体工作3数据计算和成果发布单位数量备注GNSS数据计算座27非主体工作GNSS监测月报期12非主体工作InSAR数据计算期4非主体工作平差计算km6317非主体工作制图幅4非主体工作编制印刷年报本150非主体工作1、沉降基础数据采集:(1)地面沉降监测水准测量计划长度约6317公里,包括一等水准测量约1450公里,二等水准路线约4867公里,连测约1600个监测点,包括水准点和GNSS基准站、分层标、InSAR角反射器所设水准标志。因监测点破坏、道路不通等原因可能导致部分路线无法测量,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工作量为准。外业水准测量工作需于2024年8月15日启动,10月15日前完成。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测量。测量范围为天津市全境,计划监测点和路线见如下示意图。2024年地面沉降水准测量路线计划图图例.水准监测点一等路线二等路线(2)购买2023年10月至2024年10月期间的RADARSAT-2雷达卫星超精细(ExtraFine,简称XF)条带成像数据,不少于14期,共计28幅,需覆盖天津市全境。2、基础设施完善和维护:(1)根据上年统计数量,维护与修缮采购人指定的水准监测点附属设施110处,每处包括指示碑、保护套管、保护盖等。(2)根据上一年度监测设施损毁情况,补埋水准监测点60个,包括地面水准标志和墙角水准标志两种类型,并绘制点之记。(3)依托水准监测点补埋工作,安装水准点自动化运维设备60套。(4)依托维护与修缮水准监测点附属设施工作,改造安装水准点自动化运维设备10套。(5)自动化运维系统升级维护。开发软件客户端,创建系统功能模块,导入相关数据,联通水准点自动化运维设备信号,实现水准点的监控、报警与跟踪等预期功能。(6)缴纳滨海新区三大街分层标标房(位于阳光新干线住宅小区内,面积约265平方米)2024年物业费。缴纳津南后营、滨海新区三大街分层标标房电费(约2000千瓦时)。(7)缴纳1年分层标监测站(河东大直沽、滨海新区三大街、滨海新区七大街、西青郑庄子、津南后营,共5处)现有监控设备的数据远传通讯费。(8)4处分层标监测站(滨海新区三大街、滨海新区七大街、西青郑庄子、津南后营)设备补充安装远程视频监控,共补充监控摄像头16个,实现标房内外无死角监控功能。(9)购买津南后营标房配套升降机1台(升高6米以上,载重300kg以上),更换津南后营分层标标房大门(机械锁子母门)。(10)建设GNSS连续运行基准站1座,具备数据自动远程传输功能。具体位置由采购人指定。3、数据计算和成果发布:(1)利用GNSS精密数据处理软件对2023年10月至2024年10月期间27个GNSS基准站数据进行计算,得到每个月的高程序列并拟合沉降量。(2)编写印刷2023年10月至2024年10月GNSS监测结果月报,共计12期。(3)对2023年10月至2024年10月雷达影像数据进行计算分析,获得天津市平原区每三个月InSAR沉降监测结果。(4)对约6317公里地面沉降水准监测数据进行平差计算。(5)根据每三个月的InSAR沉降监测结果制作4期InSAR监测结果等值线图。编制地面沉降等值线数据,结合基础地理数据,绘制天津市平原区的沉降等值线图,包括线状图和面状图。(6)综合GNSS、水准测量和InSAR测量数据计算天津市平原区沉降量。编制地面沉降等值线数据,结合基础地理数据,绘制天津市平原区的沉降等值线图,包括线状图和面状图。(7)编制2024年度沉降监测年报,排版并印刷150本。(三)主要技术要求相关工作除了符合《地面沉降测量规范》(DZ/T0154-2020)、《地面沉降水准测量规范》(DB12/T1166-2022)的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1、InSAR数据计算。应使用GAMMA的IPTA模块的时序分析功能计算最终沉降量。2、制作等值线图。沉降等值距为10mm,像元插值大小为500m,地理底图地理底图采用1:25万地形图数据和CGCS2000坐标,沉降区面积综合分析按照平方公里为计算单位,精确至0.01平方公里。3、GNSS基准站数据计算分析。应使用GAMIT/GLOBK(QOCA)或者BERNESE、GIPSY/OASIS等高精度处理软件,采用事后精密星历计算GNSS基准站在ITRF中的沉降量和相对于JIXN的沉降量。(四)成果要求相关工作除了符合《地面沉降测量规范》(DZ/T0154-2020)、《地面沉降水准测量规范》(DB12/T1166-2022)的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1、需提交纸质成果(包括设计、高差表,观测手簿、统计表格、报告、验收报告等)和电子文档,纸质成果应有成果目录。2、按规定制作电子文档成果目录,第一级目录为项目名,包括“设计、报告和验收”和各分项目录等,并分别归档相应文件。其中水准测量分项和监测点补埋分项按《地面沉降水准测量规范》的电子文件归档要求执行。水准测量分项应提交实测水准点分布、实测水准路线图等工程文件,并以shp格式提交。3、水准测量静态平差计算应提交过程和结果;GNSS/水准测量平差过程和结果,沉降量以shp格式提交;GNSS计算结果应提交xls格式的时间序列;InSAR计算结果应提交PS点(整幅,不裁剪)的沉降量,以mxd工程进行组织管理。4、InSAR测量、GNSS/水准测量、GNSS/水准测量/InSAR综合结果应提交等值线图和相应的栅格文件,等值线图要求如下:地面沉降速率等值线数据(线、面)以1:25万地面沉降调查要求编辑,坐标系为CGCS2000;等值线图件以mxd工程进行组织管理,制图整饰。5、提交市级和区级行政区的各级地面沉降区面积统计表、平均沉降量统计表、最大沉降量点统计表(电子表格)。(五)保密要求应按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按时、保质提交合格的数据结果,并保证对所有数据负保密责任,不得传播,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项目完成后完全删除。(六)人员要求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成立至少30人的专业服务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均具备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项目组成员均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说明:本招标文件中,带“★”标记的内容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对标“★”内容不得有任何偏离,否则做无效处理。3.第三部分投标须知3.1.A说明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1.3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招标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2.4“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3.解释权3.1本次公开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代理机构,即“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人。4.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3关于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4)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认定;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内容按主体方认定。(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4关于关联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5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6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服务。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4.7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及实质性资信要求的规定。4.8关于分公司投标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5.合格的服务5.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5.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6.信息发布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采购单位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7.询问与质疑7.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7.3质疑书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的要求和格式提出,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7.4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7.5招标采购单位将于受理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6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在原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8.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公开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9.其他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3.2.B招标文件说明10.招标文件的构成10.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招投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函;(2)招标项目要求;(3)投标须知;(4)合同一般条款;(5)附件——投标文件格式;(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10.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10.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4《招标项目要求》中实质性条款(加注“★”号)的应答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10.5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10.6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投标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能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11.2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投标人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11.3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12.答疑会和踏勘现场12.1招标采购单位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12.2招标采购单位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12.3招标采购单位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3.3.C投标文件的编写13.要求1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竞争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3.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3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14.招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4.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招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14.2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组成1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或“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其余未提供格式的内容由投标人自行设计编写。15.2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打印,书式装订,装订牢固,不易散开,不掉页。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标明页码,以便评标。由于不按要求编制或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自负。15.3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人。15.4投标文件应分包制作并编制页码,且与投标文件目录相对应。15.5每包须提交投标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投标文件、三份副本投标文件,同时随投标文件正本提供包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WORD格式及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格式)的电子版光盘一份。15.6投标文件应按照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编制、组成及密封和标记。16.投标报价16.1报价书、报价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6.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应填写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16.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附表填写所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除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对同一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6.4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1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涉及本须知中“4.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2)投标人对有能力履行响应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技术的证明材料。18.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8.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2上述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19.投标保证金19.1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开标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19.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并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1)银行支票;(2)电汇;19.3投标人如以空头支票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9.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19.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在中标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19.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或抵作中标服务费的一部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20.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0.2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2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给定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21.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1.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3.4.D投标文件的递交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分别版式胶装装订成册,并进行包封密封,电子光盘(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夹于投标文件的正本中,在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22.2投标人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的信封上注明“于正式开标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22.3投标人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22.4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22.1-22.3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22.5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22.6每个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一经响应,无论响应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23.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3.2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24.迟交的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5.1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5.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1条和第22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3.5.E开标程序及评标方法26.投标文件的开启和资格审查26.1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仪式,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6.2开标仪式上,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6.3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6.4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7.评标委员会27.1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7.2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27.3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27.4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28.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8.1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实质性要求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8.2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28.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8)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服务)不是唯一产品(服务)投标的或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产品(服务)的采购数量不一致的;(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8.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9.投标文件的澄清29.1澄清有关问题。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9.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3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0.投标的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32.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32.1评标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32.2在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32.3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开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代表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招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招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成员之外。33.其他注意事项33.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单位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以及评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响应建议等,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33.2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响应可能被拒绝。33.3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33.4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3.6.F授予合同33.中标人的产生31.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1.2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人。33.中标通知中标公告发布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4.签订合同34.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5.履约保证金35.1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35.2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36.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7.合同分包37.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分包合同。37.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8.纠纷解决如合同出现纠纷,供、需双方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4部分合同一般条款项目编号:一、合同一般条款需方:供方:需、供双方根据年月日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磋商地点:)关于(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的中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服务合同: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供需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服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服务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1、项目内容:合同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二、服务要求及对服务负责条件:见附件。三、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四、服务时间:服务地点:五、款项支付方式:六、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七、本合同一式陆份,需方叁份,供方贰份,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留存壹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时间:年月日二、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单位和需方根据服务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4.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总目录(需投标人自行编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附件1投标书致: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和电子光盘份。1.报价文件2.资格文件3.技术文件4.承诺文件5.其他补充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2.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5.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6.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7.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招标采购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8.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9.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0.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代表签字:附件2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包号服务名称数量投标总价备注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3开标分项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项号服务名称总价数量备注11项其中分项名称价格数量备注注:1.本表第一行填写本项目投标总价,须与附件2中投标总价保持一致。2.下面应填写分项价格及分项名称(分项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修改),分项价格汇总应等于总价。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4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注:相关证明材料应附在此页后面。附件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参与项目投标,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单位资格条件。我公司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6真诚投标承诺书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投标人愿意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1.未与其他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2.在投标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投标情况;(2)与其他参与本次投标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3)为影响投标而向有关招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3.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4.保证递交的投标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1)投标价格;(2)交货期;(3)业绩;(4)资质文件;(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我单位(单位名称)授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本月/上月社保缴纳单位(本月尚未缴纳社保的,则填写上月社保缴纳单位):,联系电话:)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单位对投标人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单位对填写的上述投标人代表的社保缴纳单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年月日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面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背面附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兹证明,(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在我公司任职务,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进行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特此证明。单位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2024年天津市地面沉降综合防治专项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024年天津市地面沉降综合防治专项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专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中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1点对点应答表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序号招标要求应答偏离说明备注(一)报价要求     (二)服务期     (三)付款方式     (四)投标有效期     (五)投标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七)验收要求(八)其他要求六、项目需求书(须逐条应答项目需求书中所有内容)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4.投标人在上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2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序号采购人单位名称项目内容项目实施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编号备注: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第二部分的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3服务方案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由投标人自行添加内容。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5.第六部分相关政策提示函“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政策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6.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2024年天津市地面沉降综合防治专项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024年天津市地面沉降综合防治专项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专业:承接企业为中科津典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7人,营业收入为3922万元,资产总额为331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中科津典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7月25日注: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中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7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面沉降综合防治专项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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