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测报及设施维修维护中标结果公示(临汾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2024)
临汾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水文测报及设施维修维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4CCS01238
二、项目名称:临汾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水文测报及设施维修维护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骞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吉昌镇桥南村
磋商报价:643000(元)
84.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临汾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水文测报及设施维修维护
临汾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水文测报及设施维修维护
(1)7处基本水文站水文测验等;(2)14处水文(位)站监测及仪器设备看护等;(3)232眼地下水监测井水位水温监测及仪器设备看护等;(4)212处雨量站雨量观测及仪器设备看护等;(5)16处墒情站仪器设备看护等;(6)3处泉水观测及仪器设备看护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至2024年12月31日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乔立平,冯云丽(第1包采购人代表),陈学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6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汾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
地 址:解放路街道一市场一巷44号
联系方式:0357-7183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顺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滨河东路平阳国际写字楼C座10层
联系方式:13134675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绒绒
电 话:13134675879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临汾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水文测报及设施维修维护.docx133.8K
中小企业声明函130.7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临汾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水文测报及设施维修维护
品目
采购单位
临汾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17:15
评审专家名单
乔立平,冯云丽(第1包采购人代表),陈学民
总中标金额
¥64.3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绒绒
项目联系电话
13134675879
采购单位
临汾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
采购单位地址
解放路街道一市场一巷4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7-7183696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顺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临汾市滨河东路平阳国际写字楼C座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134675879
临汾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水文测报及设施维修维护项目编号:1499002024CCS01238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临汾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代理公司:山西顺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评审标准及方法25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30第五章合同原则(参考)3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临汾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水文测报及设施维修维护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99002024CCS012382、项目名称:临汾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水文测报及设施维修维护3、最高限价:645000.00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采购需求:(1)7处基本水文站水文测验等;(2)14处水文(位)站监测及仪器设备看护等;(3)232眼地下水监测井水位水温监测及仪器设备看护等;(4)212处雨量站雨量观测及仪器设备看护等;(5)16处墒情站仪器设备看护等;(6)3处泉水观测及仪器设备看护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6、服务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7、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8、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3、方式:在线获取4、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7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方式:线上3、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3、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办事指南”查看CA申领、相关操作手册及下载电子投标客户端。4、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临汾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地址:山西省临汾市一市场44号联系人:冯女士电话:137535671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顺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临汾市滨河东路平阳国际写字楼C座10层联系方式:1313467587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绒绒电话:1313467587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临汾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水文测报及设施维修维护2项目编号1499002024CCS01238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最高限价645000.00元 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8 服务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9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1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12磋商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要求本项目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须在2024年 7 月 26 日 9 时30 分前提交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磋商保证金,将导致磋商被拒绝。2、金额:¥6000(人民币陆仟元整)3、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4、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递交)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全额无息退回)票据附言栏内须注明项目(包括标段)名称及用途。收款单位全称:山西顺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开发区支行帐 号:0510048209200080414行 号:10217700482113现场踏勘不组织14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15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5 天前16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5 天前17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或者补遗18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3天前19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响应文件。2.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采用原件扫描件。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电子投标客户端。4.磋商截止时间后,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电子投标客户端无法接受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递交递交时间:2024年7月 2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递交地址: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21磋商开启1.供应商需在磋商开启时,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2.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解密相关的工具等。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按顺序轮至解密响应文件时未在解密时长30分钟内完成解密响应文件后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2)供应商未携带CA数字证书或携带了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的;(4)供应商携带的CA数字证书已损坏的。22磋商截止时间及方式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26 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方 式: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政采云平台23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构成:由 3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2人。确定方式:山西政府采购网专家库管理系统随机抽取确定。24是否授权磋商委员会确定成交人是☑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3 25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6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27本项目所属行业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节能产品凡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按照“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给予加分。环境标志产品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产品的将按照“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给予加分。信息安全产品货物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供应商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正版软件要求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中小企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适用于: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 (工程项目为3%—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 (工程项目为1%-2%)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货物的价格折扣,须如实填写《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货物明细表》(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监 狱企 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福 利企 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9电子报价需注意下列事项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附报价一览表。2.电子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签字。3.制作响应文件时请确保电脑环境安全,避免出现电脑病毒等异常文件,打开或关闭word文档时没有错误提示,上传响应文件时,请确保网络环境稳定,上传过程中请勿更换电脑重新上传或多电脑同时上传同一文件。4.详细内容参考《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5.开标当天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按环境配置要求进行电脑配置。6.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81-7190 30关于编写电子报价文件的补充说明1.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编写工具》下载网址:政采云平台2.请供应商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中心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及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如遇问题需及时向系统支持部门提出31成交服务费的支付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32备注供应商自行配置电脑进行线上开标解密、二轮报价、其他线上操作流程。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2“电子签章”指编制磋商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经授权的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同公告要求。3.4如供应商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格式编辑电子文件)。4.投标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标准及方法;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第五章合同原则;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投标。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发布本项目采购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考虑或依据的因素。6.3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人将向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发出通知。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是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证明及其提供的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响应文件中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按要求加密上传。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2)响应函;(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0)特定资质证明;(11)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2.商务及技术文件(1)供应商情况;(2)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3)近三年类似的项目业绩证明;(4)项目负责人简历表;(5)项目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6)其它资料。3.报价文件报价一览表;8.3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进行编制,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磋商申请人承担。为方便评审,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制作。8.4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须在开标前提交磋商保证金。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原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4)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人如果按相应条款的规定延长了响应文件有效期,则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8.5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8.6磋商报价8.6.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8.6.2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报价表的附件要求会标注在格式“报价一览表”的下方,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8.6.3磋商供应商响应多包的,响应文件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8.6.4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货物/服务/工程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8.6.5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工程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定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磋商内容填写说明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11.4供应商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11.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将作无效报价处理。11.6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代理机构、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方式上传,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12.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2.2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12.3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3.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3.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时间递交。磋商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磋商无效。纸质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时间之前递交。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3.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14.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开启仪式15.磋商会议及其有关事项15.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会议,采购人代表等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5.2供应商需在磋商采购开启时,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15.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进行解密或使用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的;(2)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的;(3)供应商的CA数字证书已损坏的。15.4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报价格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6.组建磋商小组16.1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17.审核17.1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磋商保证金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17.2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包括但不仅限于: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第8条“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递交的;C、投标有效期不足的;D、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E、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F、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7.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8.磋商1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8.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8.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提交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18.4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8.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最后报价18.6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8.7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8.8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政府采购评标系统”中下达最后报价通知及最后报价截止时间,磋商供应商在网上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18.9磋商供应商应在自行准备的电脑终端设备上及时关注磋商小组下达的最后报价通知,不论何种原因,磋商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视为主动退出磋商。18.10“政府采购评标系统”将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后,将所有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一次性统一显示给磋商小组。18.1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9综合评审19.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9.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0.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0.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1.评标过程保密21.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2.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2.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3.采购项目终止或废标23.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报价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6)供应商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完整;(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通过本章17条内容规定的;(8)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仪式及询标事宜;(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采购项目废标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23.2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3.3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废标,而且招标单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给招标单位和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1)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业绩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2)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3)在整个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有企图影响投标结果的任何活动或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的;(4)供应商串通投标;(5)供应商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不正当利益;(6)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23.4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3.5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七、签订合同24.成交通知2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24.2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4.4本文件第四章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5.成交服务费25.1本次招标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按照货物类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应在发出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6.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八、保密和披露27.保密27.1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8.披露28.1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8.2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29.供应商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29.1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9.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29.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29.4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9.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且质疑函必须是书面形式(质疑函范本须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下载专区下载)。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9.6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磋商过程、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9.7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磋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29.8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29.9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三份。29.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可不予受理:(1)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不符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特定条件的供应商;(3)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5)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6)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7)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8)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9)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10)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11)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2)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9.11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29.12质疑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29.13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9.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十、违约处罚30.违约处罚30.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十一、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31.1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31.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最后报价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3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最后报价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31.4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2)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31.5本项目涉及监狱企业服务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最后报价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报价标的价格折扣。第三章评审标准及方法一、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依据最终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响应报价;服务方案的合理性;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二、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1.评审程序评审委员会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响应性审查。没有通过审查的,不得进入打分程序。通过审查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内容审查要求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基本资质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及其他违规行为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证明材料。提供《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8基本资质保证金的交纳及开户许可证(1)提供响应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2)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9采购政策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的证明文件。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10特定资格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2.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符合性审查及标准响应性、符合性审查商务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及第四章“商务要求”内容。报价不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技术响应磋商文件第四章的“技术、服务要求”内容。2.评审标准表评分项目评定内容及标准分值商务部分(30分)(磋商小组共同认定)合同执行能力、供应商业绩:供应商同类型合同案例以提供的有效的合同协议书(包含合同首末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为准,齐全的方可认定为1项有效业绩。合同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度(2021年7月至今)内签署的同类服务采购合同案例,有1项得5分,最高得20分;同时,本款可作为得分的合同案例仅指供应商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合同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20提供近三年用户满意度评价证明,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满意度评价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合同及用户满意度评价证明材料。10技术部分(50分)1、服务方案:①供应商服务方案整体内容及工作流程安排,优得13分,良得11分、中等得9分、一般得7分,不提供不得分;②供应商服务目标及服务标准制定情况,优得5分,良得3分、中等得2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③供应商提供的管理机构设置、服务人员配置、职责分工等,优得5分,良得3分、中等得2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④隐患预警及遏制事态扩大应急预案,优得5分,良得3分、中等得2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控制及保障措施,优得5分,良得3分、中等得2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⑥奖罚细则及聘辞守则,优得5分,良得3分、中等得2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⑦内部管理制度,优得4分,良得3分、中等得2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以上内容不提供则不得分。注:优:内容全面调理、清楚全面,结构非常清晰,科学合理,实用性、可操作性非常强;良:内容全面调理,结构清晰,科学合理,实用性、可操作性强;中等:内容有一定的条理性,结构较清晰,有实用性、操作性;一般:内容不全面,结构不明了,实用性、操作性较差。422、服务保证能力承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保证能力承诺内容,服务保证措施,服务团队成员组成等的响应程度打分。优得8分,良得6分、中等得4分、一般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注:优:内容全面调理、清楚全面,结构非常清晰,科学合理,实用性、可操作性非常强;良:内容全面调理,结构清晰,科学合理,实用性、可操作性强;中等:内容有一定的条理性,结构较清晰,有实用性、操作性;一般:内容不全面,结构不明了,实用性、操作性较差。8价格部分(2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20%×100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20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临汾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水文测报及设施维修维护2、项目最高限价:645000.00元3、项目内容:(1)7处基本水文站水文测验等;(2)14处水文(位)站监测及仪器设备看护等;(3)232眼地下水监测井水位水温监测及仪器设备看护等;(4)212处雨量站雨量观测及仪器设备看护等;(5)16处墒情站仪器设备看护等;(6)3处泉水观测及仪器设备看护等。临汾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对劳务派遣公司看护、观测、报汛等任务进行监督、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结算劳务费用。该项目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含社保)、劳务派遣服务费、企业税费、企业利润、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等。二、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供应商服务方案整体内容及工作流程安排,②供应商服务目标及服务标准制定情况,③供应商提供的管理机构设置、服务人员配置、职责分工等,④隐患预警及遏制事态扩大应急预案,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控制及保障措施,⑥奖罚细则及聘辞守则,⑦内部管理制度等。4、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5、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款从人员到岗试运行十五日合格后起付,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提前支付合同价款50%的费用,剩余合同价款根据工作进度支付。6、本项目预算费用645000.00元,其中,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暂估总费用为581950.00元,为固定费用(最终以实际派遣人数为准核定薪酬)不参与报价。管理费用、税费、商业保险、利润、采购代理服务费等的最高限价为63050.00元,由供应商自主竞争报价。三、服务要求1、派遣人员从事看护任务和日常事务;2、严格遵守临汾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相关规章制度;3、接受临汾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检查人员的监督;★4、在对派遣人员雇佣过程中,临汾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认为其能力(素质)不能够胜任工作,临汾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将书面通知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于五个工作日内更换人员;5、供应商应提供完整针对该项目的服务方案;6、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招录,并进行5日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后,方可上岗;7、在合理时间内与被派遣劳动者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书》,并依合同履行对被派遣劳动者的义务;8、配合采购人采用各种有效形式搞好被派遣劳动者的思想工作,并根据采购人工作岗位的要求,协助采购人草拟或修改符合法律、法规、行为规范的规章制度;9、确保劳务派遣员工档案安全、完整;10、确保及时办理被派遣劳动者的各项法定社会保险的手续,并及时为其缴纳各项费用;11、保证职业素养和能力,定期举行劳动法技巧与实操、社保政策等相关培训,避免劳动纠纷的发生;12、按时发放工资,并确保账户中资金专款专用,账户中除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的管理费外,其他费用仅限用于支付,派遣员工工资报酬及依法应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说明:服务内容前加“★”号的为必须满足项(符合性审查内容)四、人员要求1、基本水文站汛期监测工作(6-9月):15人(协助完成基本水文站进行大断面测量、水位、流量、水温、气温、泥沙、含沙量等多类水文数据监测工作);地市站协助工作:6人(主要负责协助地市站水情、站网水文巡测与应急监测等相关水文监测工作)。其中:基本水文站汛期监测工作人员需按相应月份支付工资;地市站协助工作人员需按月支付工资。2、看护员(观测员)等人员要求:基本雨量站73人、中小河流雨量站131人、中小河流水文(位)站11人、地下水监测井监测看护56人、自动墒情站13人、泉水观测站1人、非汛期雨量站报汛人员34人,以上人员一次性支付全年看护或观测费用(主要负责仪器看护、观测、报汛、设备设施安全巡检等相关工作)。3、有正式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4、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素质;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信仰邪教、无非法上访等情形。五、考核要求1、按时上下班,不能迟到、早退、中途离岗,若发现派遣人员迟到、早退或中途脱岗一次,扣除劳务派遣公司服务费50元,发现同一人累计违反两次,采购人将书面通知劳务派遣公司,进行人员更换;2、派遣人员旷工一次,扣除劳务派遣公司服务费100元,采购人书面通知劳务派遣公司,进行人员更换;3、严禁出现派遣人员工作期间饮酒、打牌、打游戏等违反日常工作纪律的情形,发现派遣人员违反工作纪律一次,扣除劳务派遣公司服务费50元,发现同一人违反两次,扣除劳务派遣公司服务费100元,采购人书面通知劳务派遣公司,进行人员更换;4、劳务派遣服务费用结算:根据考核结果,采购人管理人员签字、劳务派遣公司该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作为付款依据进行结算;5、如出现劳动争议或工伤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劳动法》、《民法典》或《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6、外聘人员发生任何问题,积极协助我单位共同处理,做好保障工作。六、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87号令74条(适用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进行验收。第五章合同原则(仅供参考)(最终合同内容及格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签订的为准)甲方:乙方:根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服务地点:第二条服务范围及要求:(一)服务范围(二)服务要求第三条合同委托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一)资金性质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或采购人自行支付。(二)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三)结算方式:第5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乙方保证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甲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设备设施(如有)的完好无损,如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发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6条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工作内容中正式成果的知识产品归甲方所有。第7条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除为履行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处,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公开,并保证在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第8条履约验收第9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项%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当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在乙方服务工作范围内,如因工作未达到服务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的经济损失。第10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结束后1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的损失有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11条合同变更与解除1、合作期满且甲方支付完所有服务费用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清单中项所涉及到的设备、材料等所有内容均归甲方所有。2、合作期满后,如甲乙双方仍有合作意向,需另外签署新的服务合同,乙方只收取自有塔站站址资源挂载服务、系统维护及培训服务、备电服务三项服务费用,且服务费用不得高于本次合同单项报价的70%。3、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4、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服务人员。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第12条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起诉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成交通知书2、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3、采购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本合同的签署地:日期: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2规定的内容、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目录(自拟)资格证明文件(一)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磋商供应商:(单位电子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代理人:(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二)响应函格式响应函(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大写)元(¥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电子响应文件。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磋商供应商:(单位电子公章)年月日(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书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本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证件号为:,基本开户行为:,账户号码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磋商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公章)年月日说明: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四)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单位/个人自愿做出以下承诺: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磋商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3.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5.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7.承诺本单位/本人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磋商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公章)年月日“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及其他违规行为”的承诺书《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致:(代理机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本单位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现已清楚知道并承诺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本承诺书,如有任何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磋商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公章)年月日(五)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附: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相关银行票据或保函复印件。(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单位电子公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备注:(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符合规定要求的供应商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还须同时提供该企业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同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不属于无需提供)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备注:(1)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全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还须同时提供该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特定资质证明按规定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扫描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一)供应商情况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注册资本金开户银行账 号经营范围备 注(二)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服务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单位电子公章)年月日(三)近三年类似的项目业绩证明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格式)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合同金额完成时间项目负责人备注:1、供应商应填写与采购项目一致或相类似的业绩;2、业绩不实而造成的废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此表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磋商供应商:(单位电子公章)年月日(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专业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项目名称委托人服务内容担任职务备注:应附人员身份证及劳务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五)项目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格式自拟)(六)其它资料附:供应商认为对其成交有利的其它书面证明材料报价文件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元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备 注注:后附报价明细(如有)。磋商供应商:(单位电子公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临汾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单位名称)的临汾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水文测报及设施维修维护(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临汾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水文测报及设施维修维护(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山西骞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192.414479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201.893907万元,属于微型(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单位电子公章):山西骞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7月22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文测报及设施维修维护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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