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物业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镇江市公安局2024)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1100-JZCG-G2024-0041
二
、
项目名称:镇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物业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苏州舜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13205940676196680
工业园区胜浦金雅苑2、4、7、11幢7幢107室
98.6(均分制)
1232632.86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镇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贤文、黄明星、郑北玲、杨启海、王文杰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排名
供应商名称
总得分
1
苏州舜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8.60
2
镇江市润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8.56
3
江苏领航智惠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69.7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镇江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九华山路9号
联系人:胡维家
联系电话:15050895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
联系人:汤新华
联系电话:0511-880589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新华
电话:0511-8805897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镇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物业服务采购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苏州舜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JSZC-321100-JZCG-G2024-0041项目名称:镇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物业服务采购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7月4日招标文件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20第三部分合同21-28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9-56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57-64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65-86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项目概况镇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物业服务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100-JZCG-G2024-0041项目名称:镇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物业服务采购预算金额:1350000.00元/年(招标服务期3年,总预算4050000元)最高限价:1348700.00元/年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5日0:00起至2024年7月12日23:59分(北京时间)获取地点:在“苏采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7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注意事项:(1)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采购,投标人须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下载路径: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苏采云”系统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苏采云”系统投标通道将关闭,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有效提交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人事先做好电脑环境准备,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操作,直至评标结束方可离开电脑。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采购,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路径: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如遇涉及“苏采云”系统使用的任何问题,应在工作日9:00-11:3013:30-17:30期间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15252929439(周工)、0519-86722803、0519-86722805。2.投标人投标需提前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镇江地区意源(方正)办理方式: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7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CA窗口。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联系人:邵娟,联系电话:13655287962,办理指南地址:http://jsxcmm.com/help/gys.html。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江市公安局地址:镇江市九华山路9号联系人:胡维家联系方式:150508958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联系方式:0511-8805897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汤新华电话:0511-8805897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规定1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各报价表格式报价。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应包括本次招标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已支付或将支付的所有费用(含税费)。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中标价即为合同签约价。如出现报价前后不一致的,将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5项规定进行修正。2转包及分包项目依法不得转包本项目不同意分包。 3开标前答疑会A不组织 4现场踏勘A不统一组织 5演示A无 6样品A不要求提供。 7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A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8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服务类。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镇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物业服务项目。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镇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物业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10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推进完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融资服务功能,促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镇江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采购项目中标人如有融资需求,可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说明融资需求,由采购人在录入合同时标注融资需求后,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无抵押、低利率授信申请。办理流程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咨询电话:镇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0511-80909958。12特别说明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实施相关采购活动。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镇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物业服务项目采购。2.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镇江市公安局。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4“货物”系指本招标文件所述采购标的涉及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2.5“服务”系指本招标文件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即镇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采购的物业服务,亦包括招标文件中特别描述的其它形式的服务。3.采购方式3.1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评分法。3.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3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2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5.政策功能5.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1.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5.1.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5.1.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1.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1.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5.1.6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2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指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5.3支持绿色发展5.3.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3.2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参考《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需求标准。5.3.3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装修、修缮等项目,鼓励参考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规定的需求标准。5.3.4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实施相关采购活动。5.4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采购项目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请查阅“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5.5支持创新发展5.5.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重点推广应用、首台(套)重大装备、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的自主创新产品。5.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5.6.1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组成6.1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办法和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6.2投标人获取本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本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6.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标的所在地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签订和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7.2按照权责相一致原则,投标人提出的对于招标文件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并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7.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要求。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的组成部分。7.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及时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7.5如澄清或修改公告有重新发布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8.编制投标文件的工具8.1投标人须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提供的最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下载路径: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9.投标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9.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构成10.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10.2资格部分系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10.2商务部分系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10.3技术部分系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4具体填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11.投标文件的编制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1.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填写并提交到对应位置。11.3如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相关资料,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编排混乱、文字表达不清或上传资料内容模糊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可靠。13.投标保证金13.1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内有效。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投标有效期的约定。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5.1投标人应通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16.投标文件的提交16.1投标文件提交16.1.1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响应文件编制软件制作完成后,登录“苏采云”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时间以“苏采云”系统时间为准。16.1.2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拒绝接收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16.1.3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提交操作。16.1.4提交完成后至解密前,投标人不能对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更新、续费,否则可能引起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1.5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6.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酌情延长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推迟的提交截止时间将在系统中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公告。投标人应及时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1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2投标人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使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并提交。17.3在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补充、修改或撤回。17.4在提交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四、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18.2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做好充分准备,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准时参加开标。18.3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解密程序。18.4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发出解密的指令,投标人自行实施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时间不得小于30分钟)。解密时,投标人必须使用与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解密将会失败。18.5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规定时间未解密或解密失败或无法正常打开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部分投标人投标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程序可以继续进行。若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进入后续程序。18.6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任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苏采云”系统运行无故障。18.7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全部完成后,按投标文件解密成功顺序向所有投标人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18.8投标人须配合开标工作,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投标人资格审查19.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后续程序。20.评标委员会组成20.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二)技术复杂;(三)社会影响较大。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1.投标人符合性审查2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7项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详细评审环节。21.2投标文件澄清21.2.1投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以书面形式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投标人的澄清应登录“苏采云”系统进入“澄清事项”模块进行。21.3开标至评标结束期间,投标人应保持系统在线,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无效投标的情形2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有效签章的;(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或失实资料的;(7)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8)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10)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人数不满足采购需求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须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同意)。23.串通投标的情形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4.投标文件详细评审24.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8项规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5.评标过程的保密25.1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标建议等方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参加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25.2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6.废标的情形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五、确定结果27.确定中标人27.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7.2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相关规定执行。六、授予合同28.中标通知书28.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28.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9.履约保证金29.1A☑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B□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提交政府采购合同金额XX%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支持和鼓励中标供应商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省财政厅已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平台可通过域名www.jsdzbh.com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2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0.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30.4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予以公告。30.5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0.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七、询问、质疑、投诉31.询问31.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质疑3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以上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2供应商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质疑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如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2.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提出质疑,采购人负责处理和答复涉及采购需求的质疑内容。32.4集中采购接受质疑函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质疑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质疑投诉渠道”。32.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3.投诉3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3.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3.3投诉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质疑投诉渠道”。八、诚实信用和解释权34.诚实信用34.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4.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公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34.3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34.4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34.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息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6〕50号)等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项目资格审查时对参加本项目的各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6.适用法律及约束力36.1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36.2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37.解释权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第三部分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系指招标文件中所述购买服务的镇江市公安局。1.2“乙方”系指招标文件中所述提供服务的供应商。1.3“服务”系指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服务。包括卫生保洁、安全保卫、垃圾清运、餐饮服务、绿化养护及其他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的工作,服务亦包括招标文件中特别描述的其它形式的服务。1.4“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5“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2、合同组成部分下列关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标文件【JSZC-321100-JZCG-G2024-0041投标文件均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还包括:2.1合同条款;2.2投标函;2.3开标一览表;2.4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2.5中标通知书;2.6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3、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本合同所提供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及投标文件相应响应及承诺(乙方必须完全实现招标文件中的采购要求,如有不足或缺陷,由乙方自行负责弥补,甲方不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4、服务费用与服务期4.1在服务期内,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年,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年,食堂就餐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年(项目增加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同时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分项价格在乙方提交的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服务费;如遇政府政策性因素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及比例的,甲方应根据政策要求,对乙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比例增补相应费用,但增补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合同金额的10%。)4.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自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10%;服务实施6个月后,根据实际产生费用,支付首付款不足部分;后续支付按照每季度实际产生费用,在每季度末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4.3服务期内,如履约时录用人员存在协保、农保或其他情况依法不需要缴纳保险费用的情况,由乙方主动提出,甲方负责审查,如服务期内人员配备未达到本项目各岗位要求的人数,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或终止合同。若中标后乙方录用的有协保、农保或其他情况依法不缴纳保险费用的人员,应当将该增加部分的人员保险费用在中标费用中予以扣减。4.4就餐费用根据就餐人数按实结算。4.5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内服务符合考核要求的续签次年合同,如不符合可终止该合同)。本次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晚十二时止。4.6在服务期间,乙方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如服务期内人员配备未达到本项目各岗位要求的人数,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或终止合同。乙方服务管理及工作人员,不享受甲方工资补贴、津贴及其它任何福利待遇。\'\'阳町剧阳町剧22vv--MMMbMMMbttMMMMMM川川川川MW川川川川MW”川刷刷刷刷Z·”川刷刷刷刷Z·\'c\'c\'a\'a--,,HHHHHH4.7本次中标服务费用包含所有人员费用、医疗保险金及养老金、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高温费、管理费用、服装费用、工具设备费用、安全防护用品、劳动用品用具、固定资产折旧费及服务中损坏物赔偿费用、维修维护费、税金等。服务期间如遇各类会议、培训及招待活动需提供餐饮服务的,甲方提前告知乙方做好准备,加班费用由甲乙双方确认后另行支付。4.8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4.9履行服务中发生差错造成第三者的意外伤亡事故及所引发的责任、经济由乙方承担。5、供货时间、地点及要求5.1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由甲方指定。5.2乙方要确保原材料运输过程中的密闭性、温度控制,避免原材料污染。5.3乙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送货或者所送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未能按期按量送达,或因质量问题被拒收,由甲方开具处罚单并作为考核依据。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应追究供应商责任,并有权停止继续合作。因货物质量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5.4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如有发现,经核实后甲方可终止其供货资格。6、验收标准6.1验收标准参照采购需求中的验收标准执行。7、甲、乙双方权利义务7.1甲方权利义务7.1.1甲方审定乙方拟定的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修改意见,乙方应予遵守。7.1.2甲方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7.1.3甲方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工作、餐饮服务管理工作以及宣传教育活动。7.1.4甲方对乙方管理实施监督检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对乙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撤换的建议。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管理失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终止合同。7.1.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标准提供管理报告等管理信息。7.1.6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考评,对达不到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和标准的项目,有权按本合同有关奖惩条款进行奖惩,并提出限时整改意见。7.1.7甲方负责为本委托项目工作人员提供办公用房及仓库,产权归甲方所有,并免费提供所需的用水和用电。7.1.8乙方应严格按照本项目服务要求及细则执行并落实到位,如经甲方检查未达到相关服务质量要求及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视具体情况扣除当月服务费的3%-5%)。一个月连续收到三次投诉反馈,约谈服务供应商,一年内约谈三次的取消合同。7.2乙方权利义务7.2.1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规定,制定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得获取除本项目费用外的利益。7.2.2乙方维护本项目各类设施、设备的完好,如因乙方员工责任造成,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作相应赔偿。杜绝挪用及偷窃行为。严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乙方员工在工作中所发生的工伤事故或伤及他人,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7.2.3乙方每月至少一次派出一名高层管理人员或质检员到本项目检查综合服务情况,征询甲方意见。对甲方合理之建议应予采纳。7.2.4乙方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和餐饮管理年度管理计划。每月底向甲方提交服务运行工作报告,每月公开一次人员考核情况,每季度向甲方提供人员编制及档案材料。7.2.5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因设施使用不当,对甲方或任何第三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7.2.6乙方所录用人员要符合甲方的岗位要求,重要岗位人员聘用需经甲方审定,如有需要,乙方的所有工作人员要听从甲方调动指挥。7.2.7乙方自觉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按镇江市人社部门有关规定及时缴纳相关保险费用,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独立处理劳资纠纷等工作。7.2.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用房及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本项目不得转包。7.2.9乙方要求协助工作或提出工作建议,甲方认为合理的,应予全力支持和配合。7.2.10乙方负责派驻本项目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要求员工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保持甲方良好的环境和秩序(尤其不能在甲方提供的工作间里堆放任何垃圾和使用大功率的电器),爱护本项目财物,注意言行举止以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如发现有违法乱纪,并经查实确属乙方人员所为时,乙方将严肃处理有关人员;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7.2.11乙方选派现场管理人员具体安排、全面督导每日、每周、每月的服务工作,巡检(分自检和参与甲方联检)现场服务质量情况,及时做好工作记录,及时处理有关投诉,并做好与甲方主管负责人的日常工作联系。7.2.12乙方制定和执行有关应急预案,遇有紧急情况及突发事件时,乙方所派工作人员有责任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好现场,并应无条件听从甲方现场工作人员调遣。7.2.1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验收程序规范,确保卫生及质量。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饭菜及相应的餐饮服务。7.2.14乙方承诺的其他优惠条件。8、甲、乙双方违约责任8.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付款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2乙方违反本合同要求的规定,甲方投诉多或出现重大管理失误,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未达到管理目标,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按相关规定给予赔偿。8.3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额的10%的款项作为违约金。任何一方因故解除本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其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8.4乙方应严格执行各项服务标准,确保工作质量。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按有关处罚规定进行经济处罚。8.5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考核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乙方须承担管理责任,甲方有权根据考核办法扣除乙方的费用(一季度累计扣除部分在付款时一并扣除),赔偿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8.6若乙方在服务期间被发现存在无效投标的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10%的款项作为违约金。8.7乙方中标后在履行服务的过程中,若服务达不到甲方要求,经甲方提出而乙方未及时整改的或虽经整改,但仍未达到甲方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9、税费9.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9.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0、不可抗力10.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地震、洪涝、体制调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全部或部分合同无法履行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11、转让和分包11.1本合同不得转让和分包。12、纠纷解决办法12.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后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2.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13、违约终止合同13.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完成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13.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3.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此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3.3乙方中标后在履行服务的过程中,若服务达不到甲方要求,经甲方提出而乙方未及时整改的或虽经整改,但仍未达到甲方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13.4乙方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安排所有服务人员按要求持证上岗,有一项不符合则视为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3.5甲方有权在合同签订后按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现有已录用人员花名册进行核实,核实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花名册人员与现场实际服务人员不一致,则视为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4、破产终止合同14.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5、合同生效及其它15.1合同应经甲方、乙方盖章后生效。15.2本合同服务期间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15.3如需修改(指非主要合同条款)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且修改及补充内容不得对本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并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5.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单位盖章):镇江市公安局地址:电话:经办人姓名:乙方(单位盖章):地址:电话:经办人姓名: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基本情况1.1物业情况物业名称物业地址镇江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镇江南站局机关办公点镇江市高新区枣林路466号镇江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镇江站办公点镇江站南广场城市候机楼镇江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包含:镇江南站局机关办公点、镇江站南广场办公点),实行365天工作制,具体情况如下:镇江南站局机关位于镇江市润州区枣林路466号,办公楼分局使用建筑面积1360平方米;大院绿化面积830平方米;主要出入口共一个,物业服务包括安全保卫、餐饮服务、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镇江站南广场办公点位于南广场候机楼下方,目前有分局镇江站站前派出所、站前管理大队和客运管理大队3家单位办公,该点设置食堂一个,物业服务仅需提供餐饮服务。1.2采购人提供供应商使用的场地、设施、设备、材料等餐饮服务采购人无偿提供场地、餐具、炊具、厨房设施设备及水、电、气等能源,水、电、燃气等费用由采购人支付。餐厅日常所需一次性消耗品,包括:手套、口罩、餐纸、纸帽及洗涤剂等物品,及厨房和餐厅区域日常清洁所需的工具和设备以及洗涤、消毒用品、牙签、餐巾纸,全部由中标人负责采购支付。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二、物业服务范围(1)物业管理(建筑物)名称明细服务内容及标准建筑 名称:镇江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镇江南站局机关办公点主楼、食堂副楼总面积建筑面积(㎡)1360㎡见“一、项目概况”总面积需保洁面积(㎡)908㎡见“三.技术要求”“(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门窗门窗总数量(个)及总面积(㎡)门:45扇;窗:52扇;总面积:585㎡见“三.技术要求”“(三)服务要求”地面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瓷砖:217㎡;地板:654㎡见“三.技术要求”“(三)服务要求”内墙饰面内墙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乳胶漆:6907㎡见“三.技术要求”“(三)服务要求”顶面顶面各材质及总面积(㎡)明顶乳胶漆面积:479㎡见“三.技术要求”“(三)服务要求”外墙外墙各材质及总面积(㎡)保温一体板总面积:1692㎡见“三.技术要求”“(三)服务要求”外墙外墙需清洗面积(㎡)无会议室室内设施说明大会议室1个;小会议室2个见“三.技术要求”“(三)服务要求”会议室会议室数量(个)及总面积(㎡)总面积:168㎡见“三.技术要求”“(三)服务要求”报告厅室内设施说明无报告厅报告厅数量(个)及总面积(㎡)无卫生间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积(㎡)3个,总面积:36㎡见“三.技术要求”“(三)服务要求”垃圾存放点各垃圾存放点位置、面积(㎡)及数量(个)大厅、卫生间、面积5㎡,5个见“三.技术要求”“(三)服务要求”车位数地下车位数无车位数地面车位数32个、充电桩车位2个见“三.技术要求”“(三)服务要求”车行/人行口车行口1个见“三.技术要求”“(三)服务要求”车行/人行口人行口1个见“三.技术要求”“(三)服务要求”设施设备电梯系统无设施设备空调系统无设施设备采暖系统无设施设备给排水系统无设施设备消防系统无设施设备锅炉设备无设施设备安防系统无设施设备照明系统无设施设备供配电系统无设施设备……(2)物业管理(室外)名称明细服务内容及标准室外面积3246㎡见“三.技术要求”“(三)服务要求”绿化830㎡见“三.技术要求”“(三)服务要求”广场无路灯、草坪灯、音箱草坪灯4个见“三.技术要求”“(三)服务要求”消防栓无垃圾箱2个见“三.技术要求”“(三)服务要求”室外配电箱无门前三包10㎡见“三.技术要求”“(三)服务要求”露台无监控无指示牌、显示屏无三.技术要求(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是指镇江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镇江南站局机关办公点的安全保卫、餐饮服务、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和镇江站南广场办公点的餐饮服务。具体服务范围如下:1、公共区域的24小时安全和消防监控、门岗及办公大楼内的巡视、来防人员登记等管理;车辆出入登记及停车场车辆停入秩序的管理,以及报刊、邮件的收发工作。2、食堂员工就餐、日常管理、食材配送、食堂卫生保洁等工作。3、所有大楼室内公共区域(包括大厅、卫生间、楼梯过道、会议室、部分重要办公室、公共活动场所等)、区域内外部环境卫生保洁工作。4、负责道路、绿化带等公共部位的卫生保洁及绿化养护,提供绿化垃圾清运。5、配合采购人进行区域内的日常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及其他工作任务。6、配合采购人进行节能降耗工作。7、配合采购人进行资产管理工作。本次采购的物业管理服务区食堂易耗品、绿化垃圾清运、绿化养护工具耗材(不含苗木)由中标供应商配备。(二)物业管理服务职责1、严格遵守镇江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汇报。负责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和安全防范,配合做好综合管理工作。2、负责厨房管理及365天早、中、晚伙食保障工作。3、负责服务区域内公共区域的擦拭、清扫保洁工作。负责指定会议室内部保洁。做好公告栏、指示牌、垃圾箱、门牌等公共设施的保洁工作。4、负责道路、绿化带等公共部位的卫生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5、协助镇江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做好节水、节电管理工作。6、协助做好上级检查、大型活动准备工作。(三)服务要求(1)工作期间,服从采购人单位领导的检查管理工作。1、保证进场人员的职业道德劳动纪律服务技能等全面教育,提供优质服务。保证进场人员礼貌服务,不得随便擅离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内不准看书、看报,不准在公共场所长谈、聊天、打闹、不准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不准在公共场所吸烟。2、保证安全作业,杜绝一切安全隐患。3、保证采购人提供使用的工具完好,如因员工责任造成物品损坏、丢失或由此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作相应赔偿。4、保证进场人员仪表仪容整齐,员工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仪表整洁,语言文明,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有记录。做好节水,节电,爱护公物,协助做好单位安全保卫,发现可疑人和事及时汇报,遵守劳动纪律和采购人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临时突击任务的调配。配合采购人每半年对全体民警进行一次服务质量调查,\"满意\"与\"基本满意\"所占比例不低于95%。(2)安全保卫1、门卫值班:严格遵守门卫室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进场人员政治合格、责任心强、形象气质佳,能按要求统一着装,携带执勤装备;工作时间内不得随便擅离工作岗位,不准看书、看报,不准在公共场所长谈、聊天、打闹,不准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做好来客、来访人员、车辆的登记,按采购单位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对进入区域内车辆进行管理,有序引导停放;及时做好信件、报刊收发,整齐摆放快递物品;做好监控查看,遇有情况立即汇报;每日夜间不得少于1次巡视,检查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在冬、雨季和天气异常时,对质量较差,易出问题的部位重点检查,每日巡视1次大楼电动门、楼梯间通道部位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路灯等。巡检有记录,巡检结束将检查情况报告采购人;给排水系统及其配套设施每日巡视1次,每月检查1次消防泵及管道阀门,使之处于完好和正常开启状态,发现滴漏及其他问题及时通知维修。配合参加采购方组织的突发事件处置等活动。2、门卫室卫生:每日打扫2次,每日拖洗2次;每日收集2次垃圾;墙面、天花板每月除尘1次;每月擦1次窗玻璃。地面基本干净,无垃圾、灰尘、杂物,污渍、水渍,无乱贴乱划,乱堆乱放。定期清洗床单、窗帘等。(3)餐饮服务镇江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餐饮服务采购,具体情况如下:1、主要任务:包括早、中、晚工作餐。①早餐参照:5元/人。面点:肉包、菜包、甜包、花卷、烧卖等;煎/炸点心:油条、麻团、煎蛋等;蛋品:茶叶蛋、水煮蛋;明档:面条、稀饭等;必备品:豆浆、蒸制粗粮1-2种(山芋、玉米、南瓜、芋头、胡萝卜等)、豆浆、自制各类酱菜。②午餐参照:15元/人。4菜一汤:1个大荤、1个小荤、2个素菜;必备品:主食、米饭,1汤。③午餐另需提供水果、酸奶参照:5元/人。④晚餐参照:15元/人。4菜一汤:1个大荤、1个小荤、2个素菜;必备品:主食、米饭,1汤。确保用餐时间,早餐7:30、午餐11:30、晚餐17:30,采购人根据就餐人数按实结算。就餐人数汇总表服务单位工作日休息日 服务单位早餐中餐晚餐水果奶早餐中餐晚餐水果奶服务单位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镇江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58832883252020201、每周科学制定菜谱,掌握主、副食品种的用量,控制好每天三餐的成本核算;接收食材时,要严格检查并签字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食材应予以退回;注重食材存放,生、熟分开摆放,蔬菜加工必须一泡二洗三清四烫,其间不得有泥沙、黄叶、小虫,冷冻荤食类的要有盐水泡30分钟以后方可使用,新鲜的鱼、肉要洗净方可备用;厨师应不断学习新的菜品制作方式,采纳采购方意见,安排菜品时要注重营养搭配,早餐需提供手工自制面点等。2、搞好厨房和餐厅卫生,包括区域内所有地面、桌椅、炊具、餐具及其他物品擦拭和清扫,定期清理厨房下水管道,确保无异味,室内不准有蚊蝇现象,保证碗筷使用前消毒,做到无水渍、油渍现象,确保卫生安全,厨房要保持整齐划一,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干净无异物,冰箱保持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工作人员要讲究仪容仪表,上班期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卫生防护用具,做到衣冠整齐干净卫生,同时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严格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态度和蔼,上班期间严禁干私活,吃零食及其他不文明的语言和行为,听从领导服从分配,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有环保节能意识。(4)卫生保洁(室内公共区域)1、每日打扫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周拖洗2次,每日收集2次垃圾,每日用干净的抹布擦抹1次楼梯扶手,各层和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玻璃箱内侧、灯具、墙面、地脚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月循环清洁1次,各梯间墙面、天花板每月除尘1次,每月擦1次楼梯道共用门窗玻璃。地面、梯间基本干净,无垃圾、灰尘、杂物,污渍、水渍,无乱贴乱划,乱堆乱放;扶手护拦基本干净、光亮,擦拭检查20cm无显著脏污。梯间顶面无明显蜘蛛网、灰尘,地脚线无明显污渍,地面目视无明显杂物、污迹。楼梯道玻璃内侧无灰尘。2、每日早、晚对共用卫生间清洁2次,保洁时悬挂醒目标识;(清洁内容包括:通风换气,冲洗洁具;清理垃圾、换新的垃圾袋,用洗洁剂清洗大、小便器,小便器内放置香球;用快捷布擦洗洗手盆并冲洗干净,用毛巾抹墙面、台面、开关、门牌,用毛巾擦干净玻璃、镜面,用拖把拖干净地面,补充卷纸、擦手纸、洗手液等);每月1次用毛巾擦灯具,每月2次对共用卫生间进行消杀,发现墙壁有字,乱写乱画、脚印等要及时清洁。室内无异味、臭味,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溃、积水,天花板、墙面无灰尘、蜘蛛网,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接待室、会议室、公共活动场所、每日清扫、拖洗一次(会议室须跟踪保洁),达到地面、墙面、玻璃、桌面无灰尘、无污迹,顶面干净.实行零干扰清洁卫生服务:民警上班前进行办公区卫生。(5)室外(大环境)的卫生保洁以及内外的控烟工作。1、道路地面、门窗档遮雨棚顶(视线所到之处):每日清扫一次,并巡回保洁,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院内硬化地面无痰渍、污渍。院内、停车场、等每日清扫2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每月清洁1次户外,目视灯具、灯座、灯盖、灯罩无积灰。标识、宣传牌、栏杆等户外设施每周擦拭不少于1次,清洁后检查无污渍、无积灰。2、垃圾收集:对垃圾每天进行清除、外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垃圾全部进垃圾箱,保持箱外无垃圾;垃圾箱(桶)每天清刷,做到箱(桶)体清洁无污迹、无异味、无损坏、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3、窨井(含集水井)每周清理一次,内壁无粘附物、井底无沉淀物。4、明沟:每周清扫1次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拔出沟内生长的杂草,无杂草,排水畅通,无积水,无明显垃圾,无堵塞。5、停车场、共用车库,每周打扫一次,无积灰、污迹、垃圾。6、屋顶和雨水沟不定期清扫,要求无积水、无垃圾。7、每日清扫2次绿化带、草地上的垃圾,捡1次草地、绿化带上的烟头、棉签等小杂物,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地面基本干净、无积尘、无污渍、无垃圾,花坛表面洁净无污渍,地面垃圾滞留地面不超过1小时。(6)绿化养护1、草地:成活率在90%以上,生长正常,草地高度不超过150mm,基本平整,整块草地没有已开花杂草,整块草地没有明显阔叶杂草,基本无病虫害,草坪平整,留茬高度控制在80mm以下,绿地整洁,无堆物堆料现象,无明显人为损坏,绿化生产垃圾能及时清运;根据草坪种类、季节、生长周期、天气、土质等情况实施淋水、施肥、修剪和灭虫。2、园林树木:生长长势较好,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合理,没有死树和枯枝死杈,枝干无明显的机械损伤,有黄叶、焦叶、卷叶以及有虫屎、虫网、积尘叶的柱树在8%以下;乔木根部无20cm高以上枝,无过长杂草、杂物,管理期间树林基本无钉栓、捆绑现象,绿篱生长造型正常,下部枝叶基本茂密,整形修剪表面平整,棱角线条基本统一收齐,叶色正常,修剪及时,根据树木种类、季节、生长状况等情况实施施肥、修剪和灭虫。3、花坛:花卉长势良好,按季节更换花坛,在花坛开花期间,每周剪残枝、花5-7次,保持清晰的图案和适宜的高度,泥面不开裂,花木不缺水枯萎现象,叶色、大小正常,无非正常落叶、黄叶,株形丰满、整齐。四、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及考核5.1无重大设备责任事故;5.2无重大安全事故;5.3火灾发生率0;5.4设备完好率98%;5.5卫生保洁率98%;5.6采购人投诉率处理率100%;5.7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100%;5.8采购人基本满意率95%。特别说明:①项目经理具有三年以上(含)从事物业管理的经历(附材料)。②中标人不得录用有不良记录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合同。5.8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开展日常考核和满意度测评。根据采购人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由采购人委派的监管小组对成交供应商的环境卫生、服务态度、餐饮质量等日常考评和满意度测评,并根据考评得分情况支付服务费。得分较低的,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扣减服务费或解除合同。月度考核满分100分,得分95分以下的,在95分基础上每减少1分,扣除300元,从支付给供应商的当月服务费中扣除。餐饮质量若有低于85分的,每低1分的,从当月服务费扣除500元。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第一个季度为试用期,如试用期未能按合同、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履约或试用期后一年内出现两次月度考核得分85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考核管理办法见附件。附件:1物业服务日常考评细则物业服务考核表考核类别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分值评分标准应扣/加分值扣分说明备注环境卫生(60分)公共区域 (30分)走廊地面:无灰尘、无烟头、无纸屑、无痰渍、无痰渍3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环境卫生(60分)公共区域 (30分)楼梯间、台阶每周拖洗2次,每日收集2次垃圾每日用干净的抹布擦抹1次楼梯扶手,楼梯道玻璃内侧无灰尘3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环境卫生(60分)公共区域 (30分)各层和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玻璃箱内侧、灯具、墙面、地脚线等公共设施每月清洁1次,要求无灰尘、无污渍、无水渍3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环境卫生(60分)公共区域 (30分)梯间顶面每月清洁1次;扶手护拦基本干净、光亮,每日清洁1次3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环境卫生(60分)公共区域 (30分)对于城管部门规定的门前“三包”范围内的保洁工作要认真,严格做好,做到位。经常用水冲刷地面,保持清洁卫生的环境3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环境卫生(60分)公共区域 (30分)所有道路路面无痰渍、无污渍、无杂物、无明显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目视灯具、灯座等无积灰,标识、宣传牌栏杆等户外设施清洁后检查无污渍、无积灰3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环境卫生(60分)公共区域 (30分)对垃圾每天进行清除、外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全部进垃圾箱,保持箱外无垃圾;垃圾箱(桶)每天清刷,做到箱体清洁,无污迹、无异味、无损坏,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3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环境卫生(60分)公共区域 (30分)每周清扫1次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拔出沟内生长的杂草,每周清理一次窨井(含集水井),要求内壁无粘附物,井底无沉淀物、无杂草、排水畅通、无积水、无明显垃圾处理、无堵塞3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环境卫生(60分)公共区域 (30分)露天停车场、共用车库,每周打扫一次,要求无积灰、无污迹、无垃圾3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环境卫生(60分)公共区域 (30分)每日清扫2次绿化带、草地上的垃圾,捡1次草地、绿化带上的烟头杂物,冬季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地面基本干净、无积尘、无污渍、,花坛表面洁净无污渍,地面垃圾滞留地面不超过1小时3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环境卫生(60分)卫生间 (15分)地面、墙面、门窗:无污渍、积水、小广告、蛛网,保持通风无异味5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环境卫生(60分)卫生间 (15分)便池、尿斗、面盆、镜面:干净、无污迹、无污垢、无异味;洗手液、手纸、卫生间按时摆放及补充5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环境卫生(60分)卫生间 (15分)纸篓、垃圾桶:垃圾日产日清,不超过容量的三分之二5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环境卫生(60分)会议室、功能室、办公室(15分)地面、墙面、门窗:无灰尘、纸屑等杂物,无积水、蛛网6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环境卫生(60分)会议室、功能室、办公室(15分)桌椅、沙发、柜子等家具:无灰尘、杂物、垃圾3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环境卫生(60分)会议室、功能室、办公室(15分)纸篓、垃圾桶:保持整洁,垃圾及时清理,不超过容量的二分之一3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环境卫生(60分)会议室、功能室、办公室(15分)空调:空调内机外壳无灰尘、蛛网;机内过滤网无灰尘堵塞3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1分综合管理(40分)职业素养 (8分)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上班时间段统一穿戴制服并保持良好个人形象,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4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1分综合管理(40分)职业素养 (8分)无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脱岗情况2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综合管理(40分)职业素养 (8分)各关键岗位持证上岗2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综合管理(40分)工作数据 (8分)日常表单:每月汇总提供各项日常工作表单,供镇江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检查4不能提供的扣2分,数据明显错或缺失的每项扣1分综合管理(40分)工作数据 (8分)数据分析:每月根据各项日常工作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以项目月报形式提交4不能提供的扣2分,数据明显错或缺失的每项扣1分综合管理(40分)主动检查 (12分)保洁主管每日进行巡查不低于两次,主要检查日常使用的设施设备及环境卫生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空调、灯具、插座、开关、办公桌椅、门窗、卫生设施等),建立每日检查记录表。12未及时填写、明显错误、内容不完整,每项扣2分综合管理(40分)服务人数 (12分)每月提供物业项目人员花名册,供镇江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的监管部门核查12无特殊原因,未达到合同要求人数,每少一人扣2分扣分项合计:100加分项领导表扬对物业进行的口头或书面表扬每项2分,无上限加分项优秀事迹对物业队伍的某项优秀事迹进行表彰每项2分,无上限加分项节约费用物业服务队伍主动采取的某项手段,明显节约了某项支出费用(一般为5000元以上),并经过镇江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核实每项2分,无上限月最终考核得分:考核人(部门):考核日期:附件2:餐饮服务日常考评细则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分值得分组织管理(12分)建立完善的人事制度、财务制度、食品安全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5组织管理(12分)所有工作人员信息完整、准确,上墙公示;2组织管理(12分)须通过***门政治审查;1组织管理(12分)须持有效健康证明;1组织管理(12分)服务人员的数量须配足;1组织管理(12分)管理、技术人员须具备相应资质;1组织管理(12分)每天对上班人员进行晨检,并留有记录。1卫生管理(18分)餐厅及工作区域地面干净、不湿滑,设防滑警示牌;2卫生管理(18分)墙面、台面无污渍;2卫生管理(18分)所有盛具、餐具严格按程序清洗、消毒,并保洁存放;2卫生管理(18分)冰箱内食品摆放有序,生熟分开,符合卫生要求;2卫生管理(18分)仓库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2卫生管理(18分)有防“四害”措施;2卫生管理(18分)食品添加剂存放、领取规范;2卫生管理(18分)灶台、排烟罩干净、不油腻,定期清洗;2卫生管理(18分)垃圾桶摆放合理,定期清洁,并做好餐厨垃圾的回收台账。2服务质量(12分)注意文明用语,周到服务,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3服务质量(12分)准时开餐,秩序良好;2服务质量(12分)饭菜供应及时,数量充足;2服务质量(12分)碗、盘、筷子、餐巾纸补充及时,餐厨回收有序;2服务质量(12分)工作期间不得有接打电话等无关行为;1服务质量(12分)工作服、帽穿戴整齐;1服务质量(12分)上班人员的饰品不得外露。1食材质量(13分)食材进货渠道正规,票、证齐全;3食材质量(13分)食材新鲜,无变质现象;3食材质量(13分)杜绝使用违禁食材以及转基因食材;3食材质量(13分)食材的清洗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出现头发等异物;4菜品质量(20分)菜单、菜谱设计合理,营养搭配均衡;2菜品质量(20分)菜式每月应有30%以上更新;3菜品质量(20分)所有菜单、菜谱须提前提交考评小组审核;2菜品质量(20分)食材加工规范,保证菜品的色、香、味、形恰当;3菜品质量(20分)菜品的供应应保持合理的温度,杜绝冷饭、冷菜;2菜品质量(20分)不得出售隔顿的蔬菜、不得出售超过两天的荤菜;2菜品质量(20分)所有菜品的定价,须经考评小组认可;2菜品质量(20分)做好剩餐登记,并做好台账;2菜品质量(20分)留样管理正确,做好台账;2安全管理(20分)食材的选用、加工各环节,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卫生法规。若出现轻微食品安全生产事故,扣5分;5安全管理(20分)确保水、电、燃气使用安全,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灭火器、灭火毯等),并做好记录。若出现轻微火灾事故,一例扣5分;10安全管理(20分)正确操作、使用食堂设施、设备。若发生轻微工伤事故,一例扣3分;3安全管理(20分)爱护公物,杜绝浪费。发现一例扣2分。2投诉管理(5分)机关干部职工现场投诉,或者通过电话、意见箱、12345热线等渠道投诉,一经查实,有一例扣1分。5月考评得分五、食材采购、配送☆服务要求:1、供应商自行设定各岗位人员配置。所有食堂服务人员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国家规定持证上岗的人员必须有相应的资格证书。2、供应商供应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并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采购人食堂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品牌、规格、数量、质量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配送公司向采购人食堂提供商品的品牌、规格必须与采购人要求一致,严禁擅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3、因采购人单位的特殊性,会发生临时用餐的需求。供应商需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需在3小时内按照采购人需求将新鲜原材料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4、质量标准:所供应原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预包装食品通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采购人食堂监管部门相关要求。5、所供应原材料,如发现原材料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等违规现象,采购人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6、供应商对一些突发性情况事先做好预案,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停供或迟供食品而影响到采购人食堂的正常运转。7、双方如对所送原材料有质量问题方面的争议,经相关部门检验确认后,确属供应商质量问题,采购方有权终止供货协议。8、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等费用)。9、供应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应提前1个月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同意后方可中止合同。10、根据采购人菜品需求,供应商需使用轻型封闭式货车或轻型厢式货车(载重量≥0.5吨)进行菜品配送。11、供应商需使用保鲜冷藏库储存放菜品,保鲜冷藏库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供货时间、地点及要求:1、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由采购人指定。2、供应商要确保原材料运输过程中的密闭性、温度控制,避免原材料污染。3、供应商未能按期按质按量送货或者所送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采购方有权拒收。未能按期按量送达,或因质量问题被拒收,由镇江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的监管部门开具处罚单并作为考核依据。影响公安局食堂正常工作的,应追究供应商责任,并有权停止继续合作。因货物质量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追究供应商的相关法律责任。4、供应商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如有发现,经核实后甲方可终止其供货资格。☆验收标准:1、蔬菜验收标准:(1)乙方提供的食品必须提供原产地,须经过甲方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保质期过半当即拒收,由镇江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的监管部门开具处罚单并作为考核依据。乙方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2)每次配送均需提供配送原材料的农药残留检测证明书等证明材料。(3)对蔬菜类原材料在验收时必须做到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具体如下:(3.1)符合国家无公害标准,必须严格执行主管部门制定下发的蔬菜安全监测规定及各种操作规程,每天对蔬菜进行农药残留量快速检测,确保检测合格。原料分类品名质量标准蔬菜类大白菜新鲜洁白,表面无黑色斑点,里面无烂心、无开花、坏叶不超过4片。 蔬菜类白萝卜表皮光洁,无黑心、无空心,小的不低于0.5斤,大的不超过3斤。蔬菜类尖椒无异味,尾部新鲜、硬朗、硬而不青,长度不短于10公分。蔬菜类大头菜1.5斤以上,无黄叶、虫叶、结实无烂心。蔬菜类蒜 苔长而匀称、绿色鲜艳、无暗斑、尾部老硬不能超过1寸,没有冻伤(中间抽看,防冻烂)。蔬菜类红萝卜直径2公分、长度1公寸,大而均匀、色泽鲜艳。蔬菜类豆 角新鲜、长度40公分左右,长而结实,折断为实心、无虫。蔬菜类花 菜直径1公寸,洁白而无黑点斑点。蔬菜类西兰花表面蓓蕾平展,无开花、发黄现象,无异味臭味,外表如有变色则证明已变质。蔬菜类冬 瓜个小、结实、检查表皮无松软感。蔬菜类生 姜个大、金黄色、无芽、黑色则烂,白色则嫩。蔬菜类丝 瓜头尾粗细较均匀,皮嫩、有弹力。蔬菜类西 芹嫩绿色折断无筋,无烂心;进口西芹则棵大、杆长、节稀。蔬菜类土 豆大而圆滑、无泥土伤疤、无发芽、发绿。蔬菜类刺黄瓜无腐烂、畸形、异味、机械伤,单体150—200克蔬菜类西红柿红而不软,硬而不青,单体150—250克。注:上表未提及蔬菜品种,供货时由采购人进行查勘,满足采购人要求即可。2、水产品验收标准:(1)乙方提供的食品必须提供原产地,须经过甲方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保质期过半当即拒收,由镇江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的监管部门开具处罚单并作为考核依据。乙方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2)质量要求:鲜活、鳞片齐全、无血迹、无异味。原料分类品名质量标准水产品鲜鱼类草鱼5斤以上、鲢鱼3斤以上,鲜鱼眼睛凸起,澄清有光泽。不新鲜的鱼眼睛凹陷,色泽浑浊不清,呈微蓝色。鲜鱼锶紧闭,锶片呈鲜红色,无粘液和污物。不新鲜的鱼锶发暗,呈灰红,灰紫或灰色,有污垢。 3、猪肉验收标准:(1)要求为鲜猪肉,须经过采购方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弹性良好,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精肉无多余脂肪。(2)必须做到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供货商在配送前向甲方提供《动物或动物食材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所有肉类食材经定点正规屠宰厂屠宰(提供屠宰证明)。(3)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保质期过半当即拒收,由食堂验收人员拍照并记录在考核记录表。4、鸡蛋验收标准:(1)供应商提供的食品须经过采购方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由镇江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的监管部门开具处罚单并作为考核依据。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2)外观鉴别:新鲜的蛋外壳有层霜状粉末,壳表面比较粗糙,但有光泽;每斤7-9个。(3)透视鉴别:新鲜蛋用光照,能透光,呈桔红色,气室小而透亮,蛋黄轮廓完整清晰,无斑点。(4)嗅觉鉴别:新鲜的蛋用鼻闻,清新、无异味。(5)摇荡鉴别:将蛋轻轻摇动,听不到声音或感觉不到振动的为新鲜蛋。(6)每30斤鸡蛋中碎蛋不超过5个。5、家禽验收标准:(1)供应商提供的食品须经过采购方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由镇江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的监管部门开具处罚单并作为考核依据。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农产品方面的法律法规,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3)验收标准:活家禽屠宰后去毛,整只送至食堂经验收合格后破肚,表皮光滑,新鲜肥嫩,家禽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具有家禽的正常气味。6、海产品验收标准:(1)供应商提供的食品须经过采购方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保质期过半当即拒收,由镇江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的监管部门开具处罚单并作为考核依据。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2)鱼类: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鱼鳞。鱼眼饱满明亮、清晰且完整、瞳孔黑、角膜清澈。鱼鳃鲜红色或血红色、含粘液且没有粘泥。鱼肉坚实且富有弹性,温和的海水味或鲜海藻味,无氯味腐臭味。7、豆制品验收标准:(1)供应商提供的食品须经过采购方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保质期过半当即拒收,由镇江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的监管部门开具处罚单并作为考核依据。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2)分类标准如下豆制品盒装内酯嫩豆腐白色或乳白色,持水性较好,刀切后不坍、不裂,细腻、嫩滑、无涩味豆制品石膏嫩豆腐乳白色,揭布后,不脱皮,不坍,切口光亮,持水性好,滑爽不粗,无石膏脚豆制品豆腐干(香干)淡黄色或黄色,块形整齐,厚薄均匀,密实,有韧性豆制品油豆腐金黄色或黄色,块形整齐,厚薄均匀,有韧性豆制品素鸡乳白色或淡米色,圆拄形,无裂缝,不烂心豆制品薄百页方形薄张,无白边、白头、花洞厚薄均匀,有韧性,稍有拉力豆制品厚百页方形,厚薄均匀,完整不破碎,稍有韧性豆制品豆腐衣金黄色,薄膜状,稍有韧性豆制品油面筋金黄色,呈球状,内呈丝网状豆制品粉皮乳白色,半透明有光泽,方或圆形,揭开完整不碎,稍有韧性豆制品水粉丝乳白色,半透明有光泽,长线形,无珠子粒,有韧性8、水果验收标准:(1)供应商提供的食品须经过采购方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保质期过半当即拒收,由镇江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的监管部门开具处罚单并作为考核依据。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2)对以下原材料在验收时必须做到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具体如下:纯天然无公害,个头匀称、无斑点、无破损、果实成熟、味道纯正。水果类梨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重身,结实,味道爽甜。水果类苹果具有本品种特有的外形,大小均匀,果面光滑有光泽,具有本品种应有的自然色泽;无斑点或极少果锈,不起皱,无裂口,无压痕及其他机械损伤和冻伤黑斑;果身重,硬朗;口感汁液饱满,无苦涩味,无木栓化组织。水果类柑类果实大近似球形,无异状突起瘤、无病虫害所呈现的绿斑、黑斑,无霉烂,无机械伤,果面清新洁净,大小均匀,果实无萎蔫,色泽自然。水果类桔类果实小而扁,大小均匀,果面新鲜光洁无裂口,无机械伤,无病斑及腐烂现象,果蒂完整平齐,易剥落,桔络少。水果类橙类大小均匀,皮光滑并有光泽,手感重,无机械损伤。果汁多,味可口,无萎蔫。水果类香蕉果实丰满,果形端正,梳柄完整,不缺只口,单果均匀;色泽自然、光亮;皮色青黄,果面光滑,无病黑斑,无虫疤,无霉菌,无创伤;果肉稍硬;果皮可剥或易剥。水果类桃类具有本品种应有的外形及色泽,大小均匀,果形端正,果面无不正常斑点,无裂口及其他机械损伤,无腐烂,无病虫害,无药害,无破皮。瓜类西瓜类具有本品种应有的形状,大小均匀,成熟,果色清新光亮,条纹清晰,果皮无伤痕,无水份腐烂,无干疤,无虫眼,无病斑,果柄茸毛脱落,脐部凹陷,水份大,甜度高,切开鲜艳光泽,无异味及黑瓤。瓜类哈密瓜瓜形端正,呈椭圆或橄榄形。瓜身坚实微软,果皮无伤及其无腐烂,切开色泽鲜艳光润,大小均匀,香气浓郁。瓜类香瓜外形完整良好,新鲜洁净,果身坚实,果面无裂痕、腐烂、水分、病虫害、药害,大小均匀。瓜类白兰瓜外形端正,大小均匀,绿色全部消退,阳面呈白色,着地处呈鲜黄,瓜面光滑细腻,手弹微有弹性,无任何损伤。注:以上所有原材料验收标准,如有未提及的原材料供货需求,供货时由采购人进行查勘,满足采购人要求即可。9、食堂粮油、调味品验收标准:一、食用油(非转基因)。二、取样方法:以同种类,同等级,同批次为一个检验单位,每2吨抽取2袋,每增加2吨多抽2袋,不足2吨也抽取2袋,散装料按菜类取样方法进行。三、检验方法:⑴将样品放入同样的容器或白纸上进行感官检验;⑵不同批次的产品进行对比试验;⑶必要时进行微生物或理化试验。四、检验标准:3.1小麦制品检验标准:品名:薄力粉、中力粉、强力粉、小麦面粉;品质要求:具体本品固有的体态和色泽,不酸、不粘、无杂质、无霉味、无砂齿、无结块;包装方法:内塑料袋,外编织袋或牛皮纸袋,字迹清晰,外袋清洁无破损,无污染;重量要求:包装标明重量的±2%;3.2玉米淀粉检验标准:品质要求:洁白有光泽,白色略带微黄色阴影,无异味,无砂齿及外来杂质;包装要求:内塑料袋外编织袋,字迹清晰,外袋清洁无破损、无污染;重量要求:包装标明重量的±2%;3.3大米检验标准:品质要求:米粒一般呈长椭圆形或细长形,乳白色,不透明,无杂质,无异味;重量要求:包装标明重量±2%;包装要求:内塑料袋,外编织袋或牛皮纸袋,字迹清晰,外袋清洁无破损,无污染;3.4色拉油检验标准:品质要求:具体正常色拉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无其它酸败味及异味;包装要求:油罐;3.5香油检验标准:品质要求:液体,呈半透明状态,具有本品固有的气味,流量均匀,无沉淀杂质及异物;包装要求:外包装为牛皮纸箱内包装为塑料瓶;重量要求:包装标明重量±2%。3.6酱油检验标准;品质要求;具有正常酿造酱油的色泽,气味和滋味无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涩等异味和霉味,不浑浊,无沉淀;包装要求:桶装或瓶装;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3.7调味料检验标准:品质要求:液体,呈半透明状态,流量均匀,口感发甜,无异味,无沉淀,无杂质;包装要求:桶装或瓶装;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3.8糖类检验标准:品名:绵白糖;等级:优级;品质要求:晶粒均匀,干燥松散,颜色洁白,无色糖粒、糖块、绵白糖质地柔软,糖的晶体或水溶液味甜纯正,无异臭、异味、异物;重量要求:标明重量±2%;包装要求:内塑料袋,外编织袋或牛皮纸袋,字迹清晰,外袋清洁无批、破损,无污染;3.9食盐检验标准:品种:精盐。品质要求:白色味咸,无可见外来杂质,无苦味、涩味、无异臭;水溶后无沉淀物;重量要求:标明重量的±2%;包装要求:内塑料袋,外编织袋或牛皮纸,字迹清晰,外袋清洁无破损,无污染;3.10味精检验标准:品质要求:具有正常味精滋味,不得有异味。水溶后无沉淀物;重量要求:标明重量的±2%;包装要求:内塑料袋,外编织袋或牛皮纸,字迹清晰,外袋清洁无破损,无污染;3.11醋检验标准:品质要求:具有正常酿造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无不良气味,不得有苦涩等异味和霉味,不浑浊,无沉淀,必须带有生产厂家名称、具体的生产日期及赏味日期;包装要求:桶装或瓶装;重量要求:标准重量的±2%;(备注:凡进厂的各类辅料外包装必须统一且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赏味日期以及规格)10、如采购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缺斤少两、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除在考核中扣除相对应分值。☆考核管理办法:1、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做好食材配送工作,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违反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出具警告或处罚单并作为考核依据,限期整改,直至提前解除合同。2、本项目由具体接受服务单位对供应商进行日考核和月度考核,月度考核根据日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打分,考核评定情况汇总。3、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食堂、供应商生产经营场,对餐饮管理情况进行检查。4、项目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原则上在整个服务周期内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必须书面报请镇江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同意,未经同意不得更换。若自行更换的,将在考核中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服务资格。5、以各个服务点为考核单位,供应商的当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下发整改通知书,每低1分的,扣除食堂就餐总费用的1‰进行结算。若一个服务周期(1年)内月度考核再出现两次得分80分以下的,采购方将停止中标供应商对该服务点的服务。☆综合测评:每季度开展一次综合服务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低于85%的,低一个点扣除该考核单位本季度应付合同金额的1‰,最高不超过1%。若有连续两个季度满意度低于85%的,采购方将停止中标供应商的服务。餐饮原材料供货及配送工作日考核表(试行)指标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准时送货1、按所供应食品的国家及地方有关物流要求及供应方案中所承诺的车辆送货。□是□否说明:2、准时送达□是□否说明:服务态度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服从公安局规定,运送搬装文明。□是□否说明:保证质量保证商品质量,无以次(劣)充好现象,无过期或变质食品(需注明发现时间及现场实物照片)。□是□否说明:足斤足两送货无短斤缺两现象(现场称重,偏差不超过5%)。□是□否说明:安全清洁运输工具、贮物筐箱、包装材料等保持清洁卫生。□是□否说明:指标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准时送货1、按所供应食品的国家及地方有关物流要求及供应方案中所承诺的车辆送货。□是□否说明:2、准时送达□是□否说明:服务态度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服从公安局规定,运送搬装文明。□是□否说明:保证质量保证商品质量,无以次(劣)充好现象,无过期或变质食品(需注明发现时间及现场实物照片)。□是□否说明:足斤足两送货无短斤缺两现象(现场称重,偏差不超过5%)。□是□否说明:安全清洁运输工具、贮物筐箱、包装材料等保持清洁卫生。□是□否说明:考核人:考核时间:被考核人签字:餐饮原材料供货及配送工作月考核表(试行)指标分值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准时送货20均按所供应食品的国家及地方有关物流要求及供应方案中所承诺的车辆送货,准时送达得10分;未按要求车辆送货发现一次扣4分,扣完为止;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延误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服务态度15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服从规定,运送搬装文明,工作人员野蛮运装导致原材料受损或污染的经查实1次扣2分,扣完为止。工作人员进入服务单位不服从管理,无正当理由与工作人员争执的,经查实1次扣3分,扣完为止。保证质量20保证商品质量,无以次(劣)充好现象,无过期或变质食品,发现一次假冒伪劣商品或过期商品本项不得分,并报市公安局备案。所供原材料未经挑选出现腐烂、变质等现象或原材料来源不明的发生1次扣5分,扣完为止。坚持食品留样制度,无留样发现一次扣4分,扣完为止。发生一次食物中毒等安全卫生事故,扣完本项20分(需注明发现时间及现场实物照片)足斤足两15送货无短斤缺两现象(份量短缺达到该类食材配送总量5%以上,有一次扣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安全清洁15运输工具、贮物筐箱、包装材料等保持清洁卫生。(抽查到不符要求的每次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实地调查15每月到服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菜品存在质量、数量等问题的,存在一项问题扣5分,扣完为止。100说明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上视为满意,得分在80分以下视为不满意。如果有异议,可提请镇江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审议。考核人:考核时间:六、服务人员要求1、供应商必须提供规范而完善的物业管理组织实施方案,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工作制度。2、服务人员要求(总人数不低于人)9人。部门职能岗位同时在岗人数岗位所需总人数备注(岗位所需服务时长或时段、需具备的上岗资格证、人员学历、工作经验等要求)服务中心项目经理11性别不限,5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 3 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周末及节假日根据实际情况保持电话畅通,项目经理要做好各项值班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保安服务保安员33男性,形象气质较好,55 周岁以下,政治合格,责任心强,具有保安员证书,中共党员、从军经历的优先。保洁服务保洁11女性,年龄50周岁以下,能熟练掌握清扫、保洁和服务方面技能,吃苦耐劳,具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证书者优先。食堂服务厨师22性别不限,年龄 50周岁以下,有一定的烹饪水平,有中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者优先。食堂服务食堂勤杂工22性别不限,年龄 50周岁以下,能吃苦耐劳,有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注: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保安员须持有《保安员证》。投标人应会同采购人对录用人员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录用人员作风正派,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所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保险福利、工伤事故等劳动保障事项及费用由服务单位全权负责和承担,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须提交复印件由采购人留存,投标人如人员调整须通报采购人并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服务人员,采购人有权责成投标人调换。投标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按要求持证上岗,不符合则视为违约,采购人可终止合同,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中标人应会同采购单位对录用人员进行严格审查,保证所有录用人员作风正派,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所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保险福利、工伤事故等劳动保障事项及费用由中标人全权负责和承担,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须提交复印件由采购单位留存,中标人如人员调整须通报采购单位并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物管人员,采购单位有权责成中标人调换。4、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必须遵守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影响采购单位正常办公秩序。在重大活动和突击性工作中,采购单位对服务人员可以直接指挥和调度。5、中标人及人员不得在管理区域内从事与管理、服务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一经发现,采购单位有权终止托管协议或建议调整服务人员。6、中标人和个人不得利用管理区域内业主的房产、水电等资源从事经营活动。7、安全保卫人员因失职、脱岗造成采购人损失,中标人必须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经济赔偿或调整人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8、中标人需保证周末、节假日期间有保洁人员在班,以确保公共区域卫生。9、中标人需保证周末、节假日期间为值班人员提供伙食保障。七、预算金额、服务期限测算要求1、本次投标物业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61325.00元/年,食堂就餐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87375.00元/年,项目一年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348700.00元/年。本项目一年预算为1350000.00元,三年预算为4050000.00元。供应商须提供服务费用测算分析表,该表应包括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高温费等人员费用和所有物资及耗材、税费、管理费等费用,并结合服务方案说明经费计算的合理性。投标报价按照每一年的费用进行测算,超过每一年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2、本项目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项目服务期满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优先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3、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镇江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规定、镇江市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因工作原因产生的加班(含节假日加班)应严格按相应标准给付员工加班薪资。合同期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纠纷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投标人全部负责。4、所有人员工资不低于镇江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所有人员需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五险”以4494元为缴费基数测算,“住房公积金”以最低工资标准的5%测算,实行365天工作制,投标人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加班费,节假日加班人员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80%(部分人员无需加班),高温费发放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本项目拟录用所有人员费用不得低于上述标准进行测算,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5、履行物业服务任务中发生差错造成第三者的意外伤亡事故及所引发的责任、经济由投标人承担(可购买公共责任险)。6、本项目反对不正当竞争(恶意低价或哄抬高价)。投标人须提供服务费用测算分析表,并结合服务方案说明经费计算的合理性。7、本项目成交价格三年内不予调整(国家政策性调整除外),如采购人因岗位变动所造成的人员增减,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1.采购代理机构职责1.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2.评标委员会职责2.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评标注意事项3.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3.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6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3.7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4.评标过程的保密4.1评标开始后,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以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4.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标建议等方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参加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4.3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5.报价前后不一致的处理原则5.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排序在先的原则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确认应当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投标人资格审查☑6.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如下:序号审查要素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 (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 ,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投标函或资格承诺函。(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http://credit.jiangsu.gov.cn/)的查询结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投标人符合性审查7.1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序号审查要素审查内容1投标文件有效性投标文件的有效电子签章。1投标文件有效性投标报价。1投标文件有效性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项目技术评估商务评估价格评估分值30.0030.0040.00(一)技术评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技术或者服务水平30.01.1整体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考察其对本项目的全面理解,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管理服务的内容及范围、服务质量及规范,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的得2分;有缺项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方案针对性强的加1分;方案可操作性强的加1分。4.01.2卫生保洁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卫生保洁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卫生保洁措施、日常操作流程,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的得1分;有缺项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方案贴合采购人实际的加 1 分,方案具备安全细致的卫生保洁管理制度的加 1 分。3.01.3安全秩序管理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秩序管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卫制度、安全管理措施,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的得 2分;有缺项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方案贴合采购人工作实际及需求的加1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加1分。4.01.4餐饮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餐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堂管理制度,合理的膳食菜谱及营养分析,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的得 2 分;有缺项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方案贴合采购人实际的加 1 分,方案切实可行的加 1 分。4.01.5食材采购、配送管理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采购、配送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材质量管理措施、食材配送措施,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的得 2 分;有缺项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方案贴合采购人实际的加 1 分,方案切实可行的加 1 分。4.01.6绿化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绿化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绿化措施、日常操作流程,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的得 1 分;有缺项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方案贴合采购人实际的加 1 分,方案切实可行的加 1 分。3.01.7突发事件处理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处理方法、应急处理预案,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的得1分;有缺项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方案贴合采购人工作实际及需求的加1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加1分。3.01.8人员管理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方案、人员录用、解聘、培训及考核方案。 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的得 1 分,有缺项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方案针对性强的加1分,方案可操作性强的加1分。3.01.9交接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交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结束人员解散安排、过度时间安排。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的得 1 分,有缺项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方案针对性强的加 0.5 分。方案可操作性强的加0.5 分2.0(二)商务评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履约能力30.01.1投标人资质评价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有1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能够官网查询的,可提供官网链接及官网截图)。6.01.2经验评价根据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成功案例,成功案例的内容涵盖本项目内容(含卫生保洁、安全保卫、餐饮服务)中任意两项及以上服务内容的,每有一个得2分;与本项目内容部分一致(仅包含上述一项内容)的,每有一个得 1分,最多得 3分。本项满分6分。注:须提供合同及用户评价材料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6.01.3项目经理评价拟投入项目经理评价:(1)具有担任项目经理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得1.5分;(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1.5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投标人近半年(至少 1 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3.01.4项目实施成员评价1.拟投入保安员有从军经历(提供转业、退伍证)的,每有 1 名得 1 分,最高得3分。2.拟投入厨师有中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2分。3. 拟投入保洁员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证书的,得1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投标人近半年(至少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6.01.5项目荣誉评价根据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提供获得政府行政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荣誉奖项证明材料:市级荣誉每有 1 个得1分,省级及以上荣誉每有 1 个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3分。注:同类奖励只计一项,同一项目上同时获得不同名称或级别荣誉的,以最高级别荣誉计分;荣誉颁发单位为政府行政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3.01.6车辆评价投标人用于菜品配送需使用轻型封闭式货车或轻型厢式货车(载重量≥0.5 吨),每提供一辆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投标人自有车辆的,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机动车所有人与投标人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分;投标人租赁车辆的,需提供租赁合同以及车辆行驶证,有缺项的不得分。3.01.7仓储面积评价投标人用于菜品储存保鲜冷藏库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的得3分。注:投标人自有的,需提供产权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标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以及产权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0(三)价格评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投标报价得分40.01.1投标报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40.09.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原则9.1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10.允许修改评标结果的情形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1.推荐中标候选人☑11.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1100-JZCG-G2024-0041项目名称:镇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物业服务采购投标人(公章):××××2024年XX月××日一、资格部分(一)投标函致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贵方关于镇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物业服务采购(JSZC-321100-JZCG-G2024-0041)的投标邀请,我方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服务)的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承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义务,并承担责任(如有偏离,在投标文件中另作说明)。3.我方已详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书面修改通知(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方已详读全部投标文件,保证提供的投标文件及所有材料的完整、真实、合法、有效性并对其负责,承诺在评审期间,如评标委员会对我方提出澄清要求,将及时作出响应,否则自行承担后果。5.我方同意从规定的招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7.我方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方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承诺:我方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方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8.我方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见偏离说明(如果有)。10.遵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本部分(六)资格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写下述表格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本部分(六)资格承诺函)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 2注册资金 3公司地址 4从业人数 5法定代表人 6开户银行 7账号 8项目联系人 9联系电话 二公司财务状况(一)2023年度财务状况1营业收入(万): 2利润总额(万) 3年末“固定资产合计”(万) 4年末“流动资产”余额(万) 5年末“短期负债”余额(万) 6年末“长期负债”余额(万) 7年末“资产总计”余额(万) 8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万) 三投标人其他信息(一)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及等级: (二)公司2020年度后获得的荣誉及表彰情况 四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专业设备一览表 序号品牌、型号及主要参数配置简述购置年份价格数量用途1 2 3 … 五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本部分(六)资格承诺函)。(六)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响应)供应商(全称并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删减的承诺事项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删去本承诺函第3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兹证明×××()姓名同志,性别×××,居民身份证号×××,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电话:单位全称: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注: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响应活动的仅需填写本身份证明。2.投标人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能够对外代表其从事民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视同法定代表人。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就××××(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含合同签订)。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附: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证明材料: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材料附后)投标的,须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委托书。四、价格部分开标一览表单位名称(公章):××××项目总报价金额(大写):××××人民币 /年 ¥:××××××××元/年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注:1.“项目总报价”包括本次招标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已支付或将支付的所有费用;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此表,报价所含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一致;3.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明细报价表(表1) 序号 项目名称 合计费用(元/年) 备注1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本项合计金额等于表2年度合计金额2 食堂就餐费用 本项合计金额等于表3年度合计金额 3项目总报价 注: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相关报价要求填写。2、标的物报价不得为零,否则投标无效。3、本表中项目总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项目总报价保持一致。4、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附表2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分析表(表2)序号名称岗位人数配置每月人均费用(元/人/月)合计费用(元/年)备注(注明社保、公积金缴纳比例、人数)1人员费用项目经理11人员费用保洁员11人员费用保安员31人员费用厨师21人员费用食堂勤杂工21人员费用合计人数9 元/年含工资、社保、公积金1人员费用(二)高温费1人员费用高温费 元/年高温费按照不少于本项目总人数的60%发放1人员费用(三)加班费1人员费用加班费 元/年加班费按照不少于本项目总人数的80%发放1人员费用以上费用小计 元/年2管理费用元/年3物资及耗材费用元/年4税金及利润元/年注明税率5其他费用元/年6总计元/年注:1、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测算分析表总价合计为上述各项费用合计,并应等于附表1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测算分析表报价。2、所有人员工资不低于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490元/人每月)。所有人员社会保险费以不低于国家相关规定测算。全日制员工高温费及加班费以不低于国家相关规定测算,高温费按照不少于本项目总人数的60%发放,加班费按照不少于本项目总人数的80%发放。所提供全部人员的费用不得低于上述标准进行测算,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本表中其他费用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及自身经验进行补充填写,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附表3食堂就餐费用报价表(表3)一、工作日用餐费用序号名称工作日(天)人数(人)单价(元/人/天)总价1早餐250582中餐250833晚餐250284水果奶25083小计元/年二、休息日用餐费用序号名称休息日(天)人数(人)单价(元/人/天)总价1早餐115252中餐115203晚餐115204水果奶11520小计元/年其他费用元/年合计元/年注:1、食堂就餐费用报价表总价合计为上述各项费用合计,并应等于附表1食堂就餐费用报价表报价。2、本表中其他费用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及自身经验进行补充填写,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3、早餐不得高于5元/人/天;中餐不得高于15元/人/天;晚餐不得高于15元/人/天;水果奶不得高于5元/人/天;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五、技术部分(与评分标准对应)六、商务部分(与评分标准对应)七、其他部分(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声明函中“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内容,必须且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填写。3.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认真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所能提供的其他文件告供应商书中标(成交)供应商:恭喜贵单位成功中标(成交),为我市采购人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我省已推出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贷款业务,特此告知如下:如您在中标(成交)后遇到资金困难,确有贷款意向,请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协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说明需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意向,提醒采购人在“苏采云”系统中公示政府采购合同时勾选融资标识,随后贵单位可主动联系相关银行或相关银行也可能主动为您提供无抵押低息融资便利。具体业务流程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查看并办理。如您需要帮助,请致电镇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电话:0511-80909958。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镇江市财政局舜鑫物业镇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队物业服务采购unshine第六章价格折扣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镇江市公安局的镇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物业服务采购(JSZC-321100-JZCG-G2024-0041)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镇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物业服务采购,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苏州舜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5人,营业收入为2126.57万元,资产总额为1148.9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虫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主金国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苏州舜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26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用鑫服务智造和谐805舜鑫物业镇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队物业服务采购unshine2.本声明函中“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内容,必须且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填写。3.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认真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物鑫业一国unshine用鑫服务智造和谐80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