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中标结果公示(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亭湖分局2024)
盐城市亭湖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项目中标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900-RHHH-G2024-0082
二
、
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星月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320900776437365C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南路69号研发楼园1号楼209室
93.6
168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盐城市亭湖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祝兰、徐萍、陈尚钻、卢俊林、刘九洲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收费标准的45.00%计取,金额为12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亭湖分局
单位地址:盐城市平安路1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15-686034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07室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15-69085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515-6908519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盐城市亭湖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项目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盐城市亭湖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项目
品目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亭湖分局
行政区域
盐城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15:09
评审专家名单
无
总中标金额
¥168.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炜
项目联系电话
0515-69085191
采购单位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亭湖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盐城市平安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752242526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炜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900-RHHH-G2024-0082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项目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亭湖分局2024年7月总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盐城市亭湖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900-RHHH-G2024-00822.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80.00万元。5.最高限价:180.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6.采购需求:盐城市亭湖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项目,为掌握亭湖区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以下简称《技术规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8号)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开展亭湖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按部、省文件要求及采购人安排进场及完成全部内外业工作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7-408:30-2024-7-1118:00,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盐城市盐都区服务大厦(世纪大道1188号)20楼2007室(2)方式:现场领购;投标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加盖公章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领购(地址见本公告。注:未领购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7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盐城市盐都区服务大厦(世纪大道1188号)2017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标书一份(载体为U盘,表面加贴投标单位简称,电子标书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后扫描件)。2.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亭湖分局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平安路1号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15-68603404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07室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6908519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收费标准的45.00%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公司支付。供应商投标时综合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标费进报价中,此项费用不得单列,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采购人,不另行增加费用。中标后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直接向招标代理公司一次性付清。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6、招标文件的解释6.1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供应商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招标文件的询问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在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采购人有权依法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9.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0.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构成11.1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报价清单、拟派项目组成员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如有)、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服务方案、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等部分;11.2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正四副),电子标书一份(载体为U盘,表面加贴投标单位简称,电子标书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后扫描件)。11.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及电子标书可直接放入投标文件封袋内或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如果原件、电子标书是单独密封的须在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原件的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11.4本项目投标文件分一号(商务标)、二号(项目实施方案),一号、二号标书分别用封袋封装。12、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2.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2.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2.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2.4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2.5证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3、供货一览表和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13.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报价清单(含分项报价),每项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编制服务等。13.3有关费用处理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供应商必须完成此次盐城市亭湖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内容的所有工作,提供所有服务,成果应准确、完整地阐述规划意图和内容,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和附图等,要求达到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报价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将不作调整。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投标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本采购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标准工况下的技术要求,供应商在进行规划设计时,除须满足本技术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13.4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5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6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3.6.1项目总价:其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但不仅限于从基础资料及文件的收集、外出考察调研、方案汇报、组织专家论证、相关部门审查、报批、验收及其相关服务的总费用,包括人工费、管理费、各类方案评审费(含专家劳务费、会议组织费)、利润、税金等总报价。13.6.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14、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14.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4.2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5、服务承诺及服务人员的情况介绍15.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5.2提供供应商有关服务人员数量、素质、技术水平等。16、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6.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6.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7.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可直接放入投标文件封袋内或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如果原件是单独密封的须在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投标原件除外)。18.2密封的投标文件应:18.2.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格式、样式要求装订、签署和盖章后装入封袋,封袋大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包号。18.2.2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8.2.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19、投标截止日期19.1采购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20.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按规定重新编制发送,并在邮箱发送主题上标明“补充、修改”字样。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21.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21.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22.2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22.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22.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22.5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开标一览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标时未宣布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22.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开标过程,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2.7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2.8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评标委员会2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23.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3.3.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3.3.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3.3.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3.3.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3.3.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投标保证金文件等,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明确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2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明确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明确响应的投标。25.3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明确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5.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5.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5.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5.4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6、投标的澄清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6.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6.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7、对投标文件的评审27.1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7.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7.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7.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7.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7.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87号令第31条)28、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8.1无效投标条款28.1.1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发送电子投标文件的;28.1.2投标文件未加密的,或者在规定时段内未发送解密密码的28.1.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28.1.4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8.1.5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8.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28.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8.1.8供应商串通投标;28.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8.1.10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8.1.11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8.2废标条款:28.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8.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8.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8.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财政部第八十七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六、定标29、确定中标单位29.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29.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29.3采购人将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9.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9.4.2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9.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9.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9.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9.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9.5.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9.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9.5.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9.5.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9.5.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0、质疑处理30.1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0.1.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0.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30.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30.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0.4.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30.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0.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30.4.4提起质疑的日期;30.4.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0.5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30.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30.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扣减其诚信记录分。31、中标通知书31.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31.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合同签订相关事项32、签订合同32.l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2.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3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3、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4、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根据《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盐财购〔2021〕20号)规定,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相关金融机构(具体信息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浮动窗口“政采贷”栏目)申请贷款,相关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35、履约保证金35.1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鼓励采购人对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35.2履约保证金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35.3采购人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需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可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36、采购项目需满足的政府采购政策目标和具体支持对象36.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参加投标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36.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6.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6.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36.5政府采购落实信用审查、信用承诺、信用报告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使用信用记录、信用报告和落实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盐公管办﹝2020﹞3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落实“信易购”应用场景的通知》(盐财购﹝2021﹞19号)。36.6政府采购落实“政采贷”政策,依据《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1﹞82号)。36.7政府采购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36.8政府采购落实(苏财购﹝2022﹞51号)。36.9政府采购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盐财购﹝2023﹞17号)。36.10政府采购落实《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36.11政府采购落实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办﹝2023﹞52号)。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项目甲方: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亭湖分局乙方:甲、乙双方根据盐城市亭湖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1.服务名称:盐城市亭湖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项目2.服务内容:为掌握亭湖区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以下简称《技术规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8号)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开展亭湖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项目需求中的全部内容。3.履行时间(期限):具体的履行时间将遵循部、省文件的相关要求,并根据采购人的安排进场并完成全部内外业工作。4.履行地点:甲方指定的具体地点。5.履行方式:到甲方指定地点并通过甲方审查。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圆整(¥元)。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管理费、税费等,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技术资料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乙方交纳人民币(大写)圆整(¥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于合同履行完毕后同合同款一起无息退还。引用盐城信用办推行的第三方信用报告,3A的供应商免交履约保证金,2A的供应商按一半金额缴纳(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6.2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6.2.1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6.2.2如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6.3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6.4.1方式:无息退还至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如为保函,在到期时自行失效。6.4.2时间: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6.4.3条件:按合同要求全部履约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发票。6.4.4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视情节决定不予退还或部分不予退还。(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2)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3)中标人所供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4)中标人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5)中标人将合同内容转包、违法分包的;(6)中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6.4.5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无故未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七、合同转包或分包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2)2023年度亭湖区国土变更调查成果通过省级检查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费用的70%;(3)日常变更调查结果经省、市检查通过后,支付合同剩余费用。注:以上付款均不计任何利息和相关费用,付款一律通过银行结转。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如实际数量不足本次招标暂估量,最终以验收确认的数量按实结算(即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如实际使用数量超过本次招标暂估量,则按中标总价进行结算。3.如需向与财政部门签署融资合作协议的银行办理授信申请的,需在协作银行开立结算户作为回款专用户,作为该笔合同唯一的收款帐户,供货结束货款结算时,财政部门将政府采购款项直接支付到该账户。4.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鼓励采购人完善内部流程,自收到发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事宜。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验收的依据包括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甲方上级部门要求、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规定。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费用。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能接收服务成果,且无法提供合理的拒绝理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服务成果价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但若甲方能证明拒收是由于乙方服务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或存在重大缺陷,甲方有权拒收而不承担此违约责任。2.甲方若因不可控因素导致验收或支付延迟,且已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不应视为无故逾期。在排除此类情形下,甲方若逾期验收或支付,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完成验收或支付完毕。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或成果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依法依约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应退还预付款,甲方有权不再付款。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成果的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5.若乙方违反知识产权、保密条款,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一)项目概况为掌握亭湖区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以下简称《技术规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8号)及《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3年)》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开展亭湖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工作。(二)项目主要任务和内容1.开展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按照部、省统一部署,以2023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统筹现有资料,利用部下发的2023年度遥感监测成果,对照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在国家下发监测图斑的基础上结合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提取国土利用变化信息,制作外业调查底图,并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3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逐级报省级和国家级核查。2.开展日常变更调查工作在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依托“在线核查系统”开展日常变更调查工作。一是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生态修复、废弃矿山治理、国土绿化、河湖治理等自然资源管理项目中涉及地类变化图斑,支撑相关管理工作;二是结合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耕地卫片监督、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监测与巡查等发现的变化图斑,强化预警预判,同时减轻年底集中变更的压力。日常变更调查结果经省、市检查通过后,报部开展国家级核查。(三)已有资料情况亭湖区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2023年度遥感监测数据、土地征转用报批资料、土地整治资料、增减挂钩资料等。(四)作业依据1.《土地调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8号2.GB/T13989-201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3.GB/T21010-20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4.GB35650-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测绘基本技术规定5.GB/T7027-2002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6.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7.GB/T1392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8.TD/T1055-2019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9.TD/T1057-2020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10.TD/T1058-2020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11.TD/T1001-2012地籍调查规程12.TD/T1010-2015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规程13.TD/T1016-2003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14.CH/T1007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15.CH/T9009.2-20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数字高程模型16.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17.江苏省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方案18.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3年度适用)(五)项目范围调查监测范围为亭湖区行政区划范围(不包含已划入盐南高新区部分),约800平方公里。(六)服务要求1.本项目实施人员必须是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和方式将合同转包、分包或雇用其他作业单位人员进行生产,也不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2.本项目由招标人进行质量监督和检验,中标人必须随时配合质量监督管理;3.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及中标人生产的全部成果资料(包括中间资料),其版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不得自留使用或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同时做好各项保密工作,否则,招标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4.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切事故的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5.其他服务。(七)需提交主要成果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按照《江苏省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方案》要求形成整套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应包括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告等。其中国土调查矢量数据包括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互联网+”举证成果为DB格式,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所有举证的图斑放置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举证(BGDC)属性表中,举证信息表为MDB格式;《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为MDB格式,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日常变更调查主要成果包括矢量数据和举证信息等。其中,矢量数据为拟变更图斑以及相关单独图层(MDB格式,DLTB图层属性字段参照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地类图斑更新过程层并增加相关项目的项目名称和编号等);举证信息为符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要求的举证成果包(DB格式或在线接口)和举证信息表(MDB格式)等。(八)其他相关要求及说明1、投标人投标前请与招标人联系,充分了解招标人实际招标需求及有关事宜。2、特别说明(要求):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定(行业服务规范等)与安全规定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并为工作人员交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期(服务期包括施工期、质保期)内,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含对第三方产生的损害)均由中标人负责及承担,与招标人无关。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览表序号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方案编制、前期测绘、航飞拍照、竣工测绘、备案等工作其他未列明行业(技术服务业)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组织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选取1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本项目直接重新招标,不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小微型企业(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给予价格扣除。(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6、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7、本文件中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应按照《的通知》(财库〔2023〕7号)执行。二、对投标文件的初审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一)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明确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明确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明确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明确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评分标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本项目评分总分值为100分。评分总分值为100分。项目评分内容投标报价(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该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实力信誉(42分)企业实力(12分)1、供应商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管理体系认证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2、投标人具有五星售后服务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3、投标人承担的变更调查类项目获省级及以上测绘地理信息学会或测绘学会颁发的测绘工程奖的得5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实力信誉(42分)业绩(12分)1、投标人承担过第三次国土调查以后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的,每提供1例得2分,最高得10分。2、投标人承担过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的,每提供1例得1分,最高得2分。注:本项以提供的业绩合同复印件为准,未提供不得分;转包、分包业绩不得分,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实力信誉(42分)人员配备(18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土地及测绘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得5分。2、拟派技术负责人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3、拟派质量负责人同时具有土地或测绘高级职称及注册测绘师证书的,得3分。4、拟派数据库负责人同时具有PMP项目管理师及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3分。5、拟派出的项目组其它人员:具备测绘或土地中级及以上工程师人数达到20人得4分,人数达到10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4分。注:需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2024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缴纳单位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未提供的不得分。实施方案(48分)项目管理(8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对单位组织机构设置是否全备、各项制度是否健全、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成立调查项目组织等情况进行对比打分,责任分工明确等管理措施的得8分。综合评价单位组织机构齐全,各项制度比较齐全的得7分。一般的得6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实施方案(48分)技术方案(10分)根据项目需求,内容包括对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数据标准、规范规程的理解,对本项目内容的理解;技术先进、方案周密,思路清晰合理,有明确的工作程序,可操作性强,能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进行评价,全面的得10分;设计一般、较全面的得9分;设计差、不全面的得8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实施方案(48分)进度保证措施(6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对进度保证进行对比打分,进度保证优秀的得6分,进度保证一般的得5分,进度保证差的得4分。没有内容不得分。实施方案(48分)质量保证措施(6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得当、质量管理关键点分析及应对是否合理等相关内容进行对比打分,全面的得6分;设计一般、较全面的得5分;设计差、不全面的得4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实施方案(48分)安全保密措施(6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安全保密措施进行对比打分,全面的得6分;设计一般、较全面的得5分;设计差、不全面的得4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实施方案(48分)重点难点分析(6分)能够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本次国土变更调查项目相关需求,充分合理利用现有数据及资料,分析本项目重点、难点工作,并为高质量的完成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评价,全面的得6分;设计一般、较全面的得5分;设计差、不全面的得4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实施方案(48分)售后服务方案(6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进行评价,全面的得6分;设计一般、较全面的得5分;设计差、不全面的得4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正或副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投标主要文件目录一、资信证明文件二、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投标函四、开标一览表五、报价清单六、拟派项目组成员一览表七、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八、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九、项目实施方案十、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一、资信证明文件1、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文件2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文件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表)文件6法人授权书(原件)文件7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及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文件8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格式)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4567三、投标函(格式)致: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亭湖分局根据贵方的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受到相应处罚。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四、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 包项目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是否提供《企业类型声明函》: 是/否 见( )页项目负责人:项目实施时间(供期或工期):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2、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与投标报价清单中不符时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盐城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盐财购﹝2023﹞5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五、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序号123456分项服务名称交付期分项单位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123…………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注: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所需的成本、安全措施费、风险费、保险、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是包括满足规程规范要求和通过验收要求的一切费用,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投标单价为计入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所需的成本、人工费、零配件及辅材费、检修报告费、安全措施费、风险费、保险、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的全费用单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六、拟派项目组成员一览表(格式自拟)七、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如有)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原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3、技术偏离表应针对项目需求逐条应答。4、如无超出或偏离项目,此表无需填写。八、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如有)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质保期售后技术服务要求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天内 交货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投标货币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九、项目实施方案(按评标办法的内容进行编制)十、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为营造我市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无涉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我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无因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三)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维护和更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中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维护政府采购交易的良好秩序,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六)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七)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八)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星月科技投标文件8.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8.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盐城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盐财购(2023)5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亭湖分局(单位名称)的盐城市亭湖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盐城市亭湖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技术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星月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5人,营业收入为10353.11万元,资产总额为20691.08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江苏星月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2024年07月25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盐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