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教室设备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4)
转:劳动教育实验室设备(第一批次)采购(第三包:智慧教室设备)成交公告
转:劳动教育实验室设备(第一批次)采购(第三包:智慧教室设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CMEETC-248DR369DD78
(招标文件编号:CMEETC-248DR369DD78-03)
二、项目名称:劳动教育实验室设备(第一批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卓越华盛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榆景东路5号院55号楼2层101室2791
中标(成交)金额:5.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北京卓越华盛科技有限公司
智慧教室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1批
5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毅、万缨、曲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固定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北京敬人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平均得分:92.0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
联系方式:唐天培010-88561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联系方式:魏新卓、付颖、喻晓娇、姜琳琳 17600173064、151100956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新卓、付颖、喻晓娇、姜琳琳
电 话: 17600173064、15110095604
【转载自:http://www.ccgp.gov.cn/cggg/zygg/cjgg/202407/t20240729_22754123.htm】
03磋商文件【发布稿】-劳动教育实验室设备(第一批次)采购(第三包)(1).pdf
DD78-成交公告(23包).docx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CMEETC-248DR369DD78-03项目名称:劳动教育实验室设备(第一批次)采购(第三包:智慧教室设备)采购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采购代理机构: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6月0/90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服务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90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受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委托,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劳动教育实验室设备(第一批次)采购(第三包:智慧教室设备)(项目编号:CMEETC-248DR369DD78-03)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1.项目名称:劳动教育实验室设备(第一批次)采购(第三包:智慧教室设备)。2.预算金额:8.34万元。三、项目概况1.服务名称:劳动教育实验室设备(第一批次)采购(第三包:智慧教室设备)。2.采购内容:依据培养方案和相关文件要求,为满足我校劳动教育本科专业学生校内实训和全校本科生劳动实践教学需要,建设专门的室内劳动实践场所,拟购买LT有源音箱、LT话筒、接收器、智慧黑板等实验室设备,服务于相关实践课程以及课程实践环节。3.交货时间:2024年秋季学期投入使用,10月1日前交货。4.交货地点: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涿州校区。5.其他: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否则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四、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落实政府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策。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90(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定资格要求: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参选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参选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参选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3.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六、磋商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6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址报名http://supplier.cmeetc.com:8089/?projectId=a627a151bacc47acb04c44f7fbb94922(此网址只针对本项目,不作为其它项目报名接口)注册,如有已注册账号请直接登录。2.请确保填写的注册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注册成功后请重新登录账号进行购买标书操作。3.请确认所购买标书的项目包号,确认后点击“购买”,在资格认证附件中上传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3/90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②在付款凭证截图附件中上传标书款汇款凭证截图(注:标书款须公对公汇款,账户名称: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账号:955885020000187868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汇款注明DD78-03,文件售后不退,个人汇款无效)。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七、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1.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时30分。2.磋商时间:为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3.响应文件首次递交和磋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会议室。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联系人:唐天培电话:88561502采购代理机构: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联系人:魏新卓/付颖/喻晓娇/姜琳琳电话:17600173064/15110095604电子信箱:17600173064@163.com标书款、保证金、服务费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账号:955885020000187868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4/9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定义和解释采购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采购代理机构: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1响应货币人民币3合格供应商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不组织供应商进行实地勘察,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供应商自理。6磋商前会议本项目不组织磋商前会议。11.2预算金额预算金额: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为无效响应。12.1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13.3磋商保证金保证金的形式:支票、金融机构保函、汇票、担保机构保函、本票、电汇(公对公汇款,备注DD78-03)人民币1500元注:1、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建议各供应商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按磋商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磋商保证金,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拒绝;3、磋商保证金缴纳人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保持一致;保证金的有效期和响应文件一致;4、以电汇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需保证其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转出,若供应商未按此要求办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函附录1份,电子文件2份(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包括所有响应文件内容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或JPG格式)1份和签字盖章前的可编辑版本(WORD、EXCEL等格式)1份。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U盘。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15.2封套上写明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地址)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字样“在年月日时(即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封”16.1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6.1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9.1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表1人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的评审专家2人。21.3最终报价磋商时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22.1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25.6质疑函送达方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递交质疑函原件。接收人:魏新卓,联系方式:17600173064,接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不接收其他形式的质疑,供应商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5.6质疑函送达方式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须按94号令规定编写。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处理质疑的相关问题。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26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货物类标准80%计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会议费、专家评审费据实现金结算,不开具发票。以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全部交纳。27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其他其他其他(1)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尤其是复印件)应清晰可辨,业绩证明文件应体现合同实施范围和实施时间等相关信息,否则磋商小组有权认为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无效。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尤其是复印件)应清晰可辨,业绩证明文件应体现合同实施范围和实施时间等相关信息,否则磋商小组有权认为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无效。(2)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则应提供其有效性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性相关文件以及满足上述政策文件的说明或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有权认为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无效。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则应提供其有效性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性相关文件以及满足上述政策文件的说明或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有权认为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无效。(3)建议供应商在每一册响应文件开始位置编制目录,应尽可能的详细、清晰。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对目录补充完善。响应文件的装订顺序建议按目录顺序依次装订并连续编排页码(扫描或复印件可以采用包括页码机加盖等方式加盖页码)。如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分册编制的,目录建议按各分册分别编制。建议供应商在每一册响应文件开始位置编制目录,应尽可能的详细、清晰。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对目录补充完善。响应文件的装订顺序建议按目录顺序依次装订并连续编排页码(扫描或复印件可以采用包括页码机加盖等方式加盖页码)。如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分册编制的,目录建议按各分册分别编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供应商须认真填写《递交响应文件登记表》、《供应商基本信息表》、《磋商保证金信息表》(加盖公章)、《关于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承诺函》(加盖公章)、《补充文件回执》(如有,加盖公章),以上文件的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单独递交一份,不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上述《磋商保证金信息表》电子版(WORD版本)发至邮箱17600173064@163.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磋商保证金信息表》)供应商须认真填写《递交响应文件登记表》、《供应商基本信息表》、《磋商保证金信息表》(加盖公章)、《关于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承诺函》(加盖公章)、《补充文件回执》(如有,加盖公章),以上文件的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单独递交一份,不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上述《磋商保证金信息表》电子版(WORD版本)发至邮箱17600173064@163.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磋商保证金信息表》)8/90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服务说明1.1定义和解释采购人(业主):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业主)委托,在采购人(业主)授权范围内组织采购工作的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1.2项目概况:详见磋商文件服务需求部分。2.项目资金2.1本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响应报价和成交后的合同价款的货币种类均为人民币。3.合格供应商条件3.1合格的供应商应满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规定。3.2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磋商。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的一切费用,无论成交与否,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现场考察5.1采购人将不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供应商自理。5.2在现场考察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负责。6磋商前会议6.1本项目不组织磋商前会议。9/90附件10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80/90(二)监狱企业证明(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1/90(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82/90附件11响应承诺书响应承诺书致:我方在此声明,我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1)在本次磋商中我公司无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或与采购人串通的行为;(2)在本次磋商中我公司无向采购人或评审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的行为;(3)在本次磋商中我公司无出借或借用资质行为、在响应文件中所附资料(业绩、项目负责人资料等)无弄虚作假;(4)我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5)我公司不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进行质疑、投诉,在质疑、投诉过程中不提供虚假情况或进行恶意质疑、投诉。上述承诺内容如有不实,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承诺以磋商保证金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年月日83/90附件12服务偏离表供应商名称: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或货物及服务名称)磋商文件需求条款要求响应情况(包括货物或服务的规格型号或标准)完全响应有偏离偏离描述“完全响应”或“有偏离”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年月日注:1.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正偏离”或“负偏离”。仅可在“完全响应”及“有偏离”中选一标注,同时,当且仅当选取“有偏离”栏中加以标注后,才能在“偏离简述”栏中加以说明。2.正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正偏离项目不作扣分处理。3.供应商须按照服务需求逐条完整填写响应表。如果未完整填写响应表的各项内容则视作供应商已经对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和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报价为在此基础上的完全价格。4.在买方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时,如成交单位未在响应文件“响应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即将发生或已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单位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84/905.“磋商文件条目号(或货物及服务名称)”,应按磋商文件的内容填写;“磋商文件需求条款要求”,应原文摘录磋商文件需求条款的相关内容;“响应情况(包括货物或服务的规格型号或标准)”,需对应上述两项内容,进行针对性填写;“完全响应”或“有偏离”证明材料,应填写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的、用以证明响应或偏离情况的证明文件,并标示其响应证明的具体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85/90附件13服务方案详见整个磋商文件要求86/90附件14供应商其他承诺(如有)87/90附件15最后报价函最后报价函项目编号及磋商文件名称项目编号:CMEETC-248DR369DD78-03磋商项目名称:劳动教育实验室设备(第一批次)采购(第三包:智慧教室设备)响应文件总价人民币(小写金额):元人民币(大写金额):注:如有不一致,以大写为准服务期限其他变化(如有)声明1、若本最后报价函与我方首次递交的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的内容有差异,以本最后报价函内容为准。2、若我方为成交供应商,我方承诺:如本最后报价函的报价与首次递交的报价函在报价有差异,我方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对首次响应文件中所列明各分析表中的各项单价和合价,按本最后报价函的总价与首次报价函总价的变化幅度进行调整;并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3日内完成并提交给采购人。对采购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在合同签订前修改完成。注:最后报价函无须密封在文件中,单独打印2份,提前签字准备好带至会场。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年月日88/90附件16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89/90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CMEETC-248DR369DD78二、项目名称:劳动教育实验室设备(第一批次)采购三、中标(成交)信息第二包:纸艺加工设备供应商名称:北京敬人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工业园99号崔昌科技公司院内(集群注册)成交金额:162,725.00元第三包:智慧教室设备供应商名称:北京卓越华盛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榆景东路5号院55号楼2层101室2791成交金额:58,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第二包:纸艺加工设备名称:纸艺加工设备品牌:/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数量:1批单价:162,725.00元第三包:智慧教室设备名称:智慧教室设备品牌:/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数量:1批单价:58,000.00元五、评审专家名单:韩毅、万缨、曲霞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固定金额,10000.0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第二包:成交供应商(北京敬人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平均得分:92.00分;第三包:成交供应商(北京卓越华盛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平均得分:89.01分;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联系方式:刘老师010-885617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联系方式:魏新卓、付颖、喻晓娇、姜琳琳17600173064、1511009560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新卓、付颖、喻晓娇、姜琳琳电话:17600173064、1511009560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教室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