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户外废弃物暂存柜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固体废弃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2024)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实验室户外废弃物暂存柜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0747-2461SCCZN256(招标文件编号:0747-2461SCCZN256)
二、项目名称:实验室户外废弃物暂存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无锡铭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无锡市惠山区长安街道春惠路568-7
中标(成交)金额:43.96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无锡铭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实验室户外废弃物暂存柜
/
/
/
4396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阖蓓、高崇华、肖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594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     
地址:陈老师,010-63047237        
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甲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            
联系方式:韩伟轩 010-83923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伟轩
电 话:  010-8392356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实验室户外废弃物暂存柜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采购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9日 16:3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阖蓓、高崇华、肖磊

总成交金额
¥43.9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伟轩

项目联系电话
010-83923568

采购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
陈老师,010-6304723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甲2号

代理机构名称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韩伟轩 010-83923568

附件:

附件1
分项报价表.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附件3
N256 磋商文件 实验室户外废弃物暂存柜采购项目 发售稿 0718.docx

M铭安®开创安全保护时代MIANNOPENSECURITYPROTECTIONERA三、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实验室户外废弃物暂存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包件号:0747-2461SCCZN256/1包件名称:实验室户外废弃物暂存柜采购项目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品牌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分项合计1实验室户外废弃物暂存柜MAWHPW12000BL12000mm*W2700mm*H2800mm1铭安江苏无锡无锡铭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439600.00439600.002安装调试、售后1免费免费竞争性磋商报价总价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玖仟陆佰元整竞争性磋商报价总价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玖仟陆佰元整竞争性磋商报价总价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玖仟陆佰元整竞争性磋商报价总价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玖仟陆佰元整竞争性磋商报价总价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玖仟陆佰元整竞争性磋商报价总价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玖仟陆佰元整竞争性磋商报价总价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玖仟陆佰元整竞争性磋商报价总价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玖仟陆佰元整439600.00注:1、总价应为各分项合计汇总之和。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5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春惠路568-7邮箱:sales@wxsafety.comhttp://wwwwsafety.com电话:0510-83592363由邮箱:sales@wxsafety.comN铭安开创安全保护时代MIANNOPENSECURITYPROTECTIONERA十、政府采购政策落实附件及其他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的【实验室户外废弃物暂存柜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实验室户外废弃物暂存柜采购项目】,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无锡铭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0人,营业收入为1772万元,资产总额为207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无锡铭安安金设备有限公司公章)】日期:2024年07月28日2184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春惠路568-7电话:86-510-83592363邮箱:sales@wksafety.comhttp://www.wxsafety.com中化sinochem科一学一至一上实验室户外废弃物暂存柜采购项目磋商文件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0747-2461SCCZN256采购人: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2024年7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供应商须知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供应商须知12一、说明12二、磋商文件13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3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五、磋商与评审17六、授予合同22七、其他22第三章评审标准25一、综合得分计算方法25二、评审中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251、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政策落实252、鼓励节能、环保政策落实26三、评分标准27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27一、采购需求一览表28二、技术需求28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5合同格式35合同主要条款列表3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0响应文件封面建议格式41评分索引表建议格式42附件1响应函格式43附件2报价一览表格式45附件3分项报价表格式46附件4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47附件5合同条款偏离表格式49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50附件7详细的技术服务响应517-1、拟派实施人员汇总表格式517-2、拟派实施人员简历格式52附件8相关评审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材料538-1、相关业绩表建议格式538-2、其它磋商文件要求的或磋商供应商认为应当或有必要提供的资料53附件9资格证明文件549-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79-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589-7、磋商供应商针对供应商须知2.2条第3项第(2)款的声明格式59附件10政府采购政策落实附件及其他文件6010-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60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62磋商供应商开票信息表格式63温馨提示(本提示不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起提示和提醒作用。)1、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步骤一:所有磋商供应商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首次《响应文件》及已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递交到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商务、技术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审。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磋商供应商就技术服务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能变动磋商文件内容并要求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变更等,并可能要求或允许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有关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步骤三:经磋商并审核合格,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磋商供应商应于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条件、服务范围将最后报价密封递交到评审现场。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多轮次报价。因此,磋商供应商可能有多轮报价,但供应商应将每次报价都视为最后报价予以谨慎、认真对待进行报价。磋商小组将以不再要求磋商供应商进行新一轮报价时的最后一次报价作为最后报价。2、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后,对各磋商供应商的报价不进行公开唱价。3、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抵达现场(事前接到可以远程视频参会通知的情况除外)参加磋商会议。由于磋商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且逐一供应商进行,因此无法预估每家供应商的磋商开始和结束时间,请磋商供应商抵达现场的代表预留充足时间,否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没能在评审现场通知的开始时间到场进行磋商或者供应商没能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等书面材料的,视同该供应商退出磋商。第一章磋商邀请项目概况实验室户外废弃物暂存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化云数智”平台(d.sinochemitc.com)的[投标服务]模块(即“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29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747-2461SCCZN256项目名称:实验室户外废弃物暂存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4.8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44.8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1)采购需求一览表:包件号包件名称标的名称数量预算(万元)交货期交货地点:简要技术要求: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实验室户外废弃物暂存柜采购项目【实验室户外废弃物暂存柜采购项目】/44.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采购人指定地点废弃物暂存柜采购。否(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供应商响应必须以采购包(也称为“包件”或“包”)为单位,对所投包件号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响应,不允许将包件拆开报价,也不允许将几个包件合并报一个价格响应,评审、合同授予以包件为单位。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3)磋商供应商必须通过下述第三条“获取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磋商文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5日,每天上午0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化云数智”平台(d.sinochemitc.com)的[投标服务]模块(即“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本项目采购文件一律通过线上方式获取。方式:登录中化商务化云数智平台(d.sinochemitc.com),进入工作台[投标服务]模块,线上获取磋商文件。需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元/包件/供应商)。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化云数智”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在工作台开通“投标服务”(免费开通)即可进行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缴费及文件下载。曾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注册的供应商和已在“化云数智”平台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平台目前开放的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获取磋商文件和电子发票的操作手册详见“投标服务”模块(即“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中“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化云数智”平台供应商注册、投标服务开通、文件获取、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010-86391277。售价: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9:30(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第2310会议室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7月29日9:30(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第2310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接受首次响应文件时间:首次响应文件请于磋商当日、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迟到的以及不符合磋商文件密封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本项目磋商公告内容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3.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4)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甲2号联系方式:陈老师,010-630472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地址: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联系方式:韩伟轩010-839235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伟轩电话:010-83923568电子邮箱:hanweixuan@sinochem.com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说明、补充和修改,表格中的“对应条款号”是对应供应商须知中的条款编号,如与供应商须知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及内容对应条款号说明与要求一、说明1.项目概述1.1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2【实验室户外废弃物暂存柜采购项目】(货物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3.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2.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2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3项。4.对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具体要求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3.1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二、磋商文件6.现场踏勘8.3■不组织7.答疑会8.4■不召开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文件的构成10.1响应函(格式见第六章附件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2);分项报价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3);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4);合同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6) 或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注“*”的响应文件构成其它文件均由法定代表人在相应位置直接签署时,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此情况下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7.详细的技术服务响应方案(按照详细技术响应的相关要求编写);8.第三章评审标准中提及的相关评审证明材料以及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12资格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条)9.资格证明文件详细要求10.1基本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其中:磋商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磋商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磋商供应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磋商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提供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2.1、提供财务报表的,应满足以下要求:磋商供应商是企业的,财务报表是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须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至少须包括审计意见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磋商供应商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磋商供应商适用《政府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磋商供应商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财务报表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磋商供应商是上述四种情况以外情况的,按照其依法适用的会计制度、财务规则或会计准则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2.2、提供资信证明的,应满足以下要求:资信证明须为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由磋商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标明“复印无效”,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在本次竞争性磋商中予以认可(即不因“复印无效”字样而认定资信证明复印件无效)。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有相关限制,本项目不限制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和项目。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2024年1月-6月)任意一月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缴纳凭证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磋商供应商名称和所缴纳税种种类,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2024年1月-6月)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社保管理机关的查询结果复印件或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复印件;凭证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磋商供应商名称和所缴纳的社保的种类;由第三方代缴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磋商供应商与第三方之间存在代缴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的上述材料中显示出磋商供应商名称和显示出所缴纳的社保的种类的材料可以不是同一份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磋商供应商情况表原件作为证明材料,格式见第六章附件9-5)*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第六章附件9-6);*7.磋商供应商针对供应商须知2.2条第3项(2)款的声明(格式见第六章附件9-7);本表内所有内容未注明提供原件的,均可提供复印件。10.响应文件内容其它要求或注意事项10.21.响应文件应当对技术服务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其响应无效。磋商文件加注“★”号的条款(即星号条款或关键技术指标)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星号条款的下一级条款(无论是否加注“★”标志)仍为星号条款。2.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要求逐项做出了明确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在填写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时,对于可以用量化形式表示的条款,磋商供应商应量化明确应答;对于非量化的条款磋商供应商应以功能或性能描述应答,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满足;磋商供应商应提供明确的说明文件及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索引或章节标题索引,未提供索引或索引错误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1.响应文件份数11.11.首次《响应文件》 :正本1份,副本4份;2.《电子文档》 :2份(以U盘形式提供),每份均应包含纸质首次响应文件全部内容(每份电子版中均应含word等可编辑文件与首次响应文件盖章扫描后的pdf文件各1份,首次响应文件包括的其他电子文档也应包含在内);3.《磋商保证金或其凭证》(电汇时为电汇底单复印件)、《磋商供应商开票信息表》:各1份(二者一起包装,应与《响应文件》中内容保持一致)。12.报价12.1报价方式:固定总价(货到项目现场完税价)。报价应以标的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基础,完成全部部署、实施并通过正式验收且所有相关服务履行完毕为完整范围。价格中应包含软硬件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试运行、测试和其他相关服务及全套技术资料、附件、辅材等正常使用所必需的组件,以及与之相关发生的所有税费的总价。采购人就本合同约定内容将不再支付最后报价以外的费用。因响应发生的费用缺漏项将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磋商供应商将无条件给予补充完备,且最后报价不变,否则其响应无效。总价填写无条件折扣后的总价,不得填写除价格外的任何其他优惠。有附加条件折扣的响应无效。12.报价1312.1报价币种及单位:人民币元,币种及单位不符合该要求的响应无效14.最高限价12.5最高限价:44.8万元(人民币)。15.响应有效期13.1响应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日。16.磋商保证金13.2【■要求】磋商供应商递交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7000.00元。磋商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汇款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磋商保证金须以单位账户或名义提交,不接受个人账户或名义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转账汇款账号信息: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点击[获取文件及电子发票]菜单,找到该项目后,点击[子账号查看]按钮,查看具体的账户信息后,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汇至此账户。以银行转账汇款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保证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将银行凭证复印件或截图随同投标文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将原件随同响应文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应保证采购代理机构能够正常入账,由于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入账的,将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有效期应与响应有效期一致或更长,应将原件随同响应文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应保证采购代理机构在不予退还情形下能够正常入账。17.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3.4(5)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2)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外包装14.11、磋商供应商应将首次响应文件纸质正本和副本进行包装,在包装袋上标明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正本”或“副本”和“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磋商供应商应将首次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单独置于一个包装袋内,并在该包装袋上标明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文档”和“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磋商保证金原件或其凭证和磋商供应商开票信息表单独置于一个包装袋内,并在该包装袋上标明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磋商保证金和开票信息”和“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若首次响应文件有其它组成部分或分册装订等情况,除均应按上述第1条规定包装、标记外,还应尽量注明包装袋内的内容(例如“资格证明文件册”“商务技术册”“上册”、“下册”、“图纸”或“附件”等)。2、磋商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对其首次响应文件的修改的通知(如有)的,应按本须知17.2条规定施加明显标记并包装,否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发生的遗漏或错误开启不承担责任。3、在磋商过程中提交的响应文件变更内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等书面材料也须进行包装,在外包装上简单注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即可。五、磋商与评审19.其它无效响应情况20.4(2)1)交货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2)货物采购时,分项报价表中对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所列货物的缺项或数量缺少都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3)不满足技术服务要求中加注“★”号的星号条款的。4)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后,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0.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2.4技术服务需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在磋商过程中不会发生实质性变动。21.综合得分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25.1综合得分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按以下规则确定排序:1、按照最后评审报价由低到高排序。2、最后评审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底排序。2、最后报价、技术部分得分均相同的,随机抽取一个排序在前。六、授予合同22.定标主体27.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3.成交公告媒体28.1成交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24.分包要求29.2不允许分包25.代理服务费30.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服务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具体如下:计算区间(万元人民币)收费标准计算区间(万元人民币)货物服务工程100以下1.50%1.50%1.00%100~5001.10%0.80%0.70%500~10000.80%0.45%0.55%1000~50000.50%0.25%0.35%5000~100000.25%0.10%0.20%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以货物类项目成交金额800万元为例:服务费金额=100万元×1.5%+400万元×1.1%+300万元×0.8%=8.3万元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开票详细信息(格式及内容见第六章)。七、其他26.接收质疑方式及联系方式31.4(1)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应通过以下方式之一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1)当面送达原件;2)信函邮寄、快递原件,采用此方式时,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逾期送达的质疑,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邮件误投、逾期或丢失的风险和责任;3)电子邮件将原件的扫描版发送至下列指定电子邮箱,采用此方式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在电子邮件发出后立即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2)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韩伟轩、曹宇臣联系电话:010-83923568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电子邮箱:hanweixuan@sinochem.com 补充条款27.同品牌【同型号】的处理。1评审时,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磋商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争性磋商的,按一家磋商供应商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磋商供应商计算。按一家计算的不同磋商供应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磋商小组按照如下规则确定排列最靠前一个磋商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且同型号】磋商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1)、报价最低的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2)、报价相同的,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3)、报价、技术得分均相同的,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成交候选人。28.履约保证金2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金额的5%(2)如果成交供应商应交而未交履约保证金的,视同放弃成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有权按照放弃成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概述项目概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条。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条。合格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也称为“申请人”)系指响应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要求、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合格的磋商供应商”系指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条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对于本须知2.2条中明确接受联合体的,对联合体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条;对于本须知2.2条中明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的,联合体具体要求不适用。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磋商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竞争性磋商。进口产品本项目是否能够采购进口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条。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此处所述产品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元部件装配,最终形成的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费用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子邮件、“化云数智”平台(d.sinochemitc.com)的[投标服务]模块通知等,下同)或在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磋商供应商发出,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以潜在磋商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的平台登记信息为准。收到通知的磋商供应商应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书面回执或在“化云数智”平台(d.sinochemitc.com)的[投标服务]模块点击确认)。因信息登记有误、邮件系统故障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磋商供应商,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构成“磋商文件”由以下六部分组成,包括: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标准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对磋商文件的询问任何已从磋商邀请中规定渠道获取了磋商文件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登记的潜在磋商供应商(以下简称“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通过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以适当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必要时将答复以澄清形式抄送并书面通知给每个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如果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部分设置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提出质疑。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首次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复确认,但是磋商供应商的确认不作为其收到上述通知的唯一证据。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踏勘现场,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条。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其他响应资料、图纸中的说明和响应文件电子版等)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竞争性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材料或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否则,该外文资料未翻译的内容视为未提供。(说明:磋商响应涉及的人员为外籍人士的,其打印姓名、签字和身份证明不必翻译;不适宜以中文表述或者已经形成国际惯例的标准、范本、证书证件名称不必翻译)。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但不得明显错误翻译,否则,该明显翻译错误的内容视为无效内容,评审时不予考虑。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但磋商文件技术服务需求中已使用了法定之外计量单位的情况除外。响应文件构成磋商供应商编写的首次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条所列内容,其中,资格证明文件的详细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条。磋商供应商编写的首次响应文件具体内容的其它要求或注意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条。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以及根据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的澄清、说明、更正、报价、响应文件变更内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等书面材料均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磋商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条规定的份数准备首次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纸质正本及副本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首次响应文件有其它纸质组成部分或再分为多册装订等情况,则除了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外,还应尽量注明该纸质文件的内容(例如“上册”、“下册”、“图纸”或“附件”等)。若首次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首次响应文件幅面规格请使用A4规格纸张,尽量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尽量采用双面印刷。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相关信息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磋商供应商承担。首次响应文件装订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进行牢固装订(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未牢固装订的纸质材料将不作为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不作为评审依据,但磋商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补充或修改材料、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的澄清、修改、更正、响应文件变更内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等书面材料除外。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是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如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印章,须提供特别说明函,明确该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印章效力等同于公章(该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公章和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印章)。首次响应文件的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在所有纸质组成部分的封面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由于封面使用了光滑纸张等不便盖章情况的,则认可在扉页或封面之后的第一页盖章)并在响应函中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定代表人签署说明: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手签章或盖姓名章均为有效签署)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也称“被授权人”,下同)签字后有效。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符合第六章的格式要求。磋商供应商为无法定代表人的其他团体组织等时,法定代表人则系指其负责人,下同。首次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必须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者被授权人签字或者盖公章才有效。若本项目采购需求分为两个或以上包件,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磋商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多个包件竞争性磋商时,首次响应文件须按包件分别编制并装订提交。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变更内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等书面材料的格式按照磋商小组现场要求执行,磋商小组无格式要求的书面材料由磋商供应商自拟。以上书面材料应逐页加盖公章或者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逐页签署或由被授权人逐页签字。报价报价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条。所有报价均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条规定的币种和单位为计量单位。磋商供应商必须对其参加的一个包件或多个包件内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包件为单位进行报价,不得将几个包件合报一个价格,也不得将一个包件中的内容拆开报价。如果磋商文件采购内容未注明分包件采购,即为全部需求内容是一个包件(即第1包件)。竞争性磋商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应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对每种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最后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本次竞争性磋商设定的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条。响应有效期和磋商保证金响应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条。响应有效期短于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磋商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磋商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但其响应在原响应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内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磋商保证金应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条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因磋商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磋商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退还磋商供应商:(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条。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包装及标记响应文件的包装及标记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条。如果未按本须知上述14.1条要求加写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或错误启封概不负责。响应文件的密封磋商供应商的所有首次响应文件及其组成部分的包装均应进行密封。为了方便评审,放有修改首次响应文件的通知(如有的话)的包装应当单独密封,否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发生的遗漏或错误开启不承担责任。在磋商过程中提交的响应文件变更内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等书面材料也应进行密封。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磋商邀请。首次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酌情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变更内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等书面材料也须在磋商小组现场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同时开启各供应商的上述材料,以示公平。首次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磋商供应商可以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包括补充,下同)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首次响应文件的修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供应商修改首次响应文件的通知应逐页加盖公章或者逐页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由被授权人签字,并应单独包装,同时在包装袋上标明“首次响应文件修改通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单独密封后提交。由于磋商供应商的修改通知未按照本条规定包装、密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时的遗漏概不负责。磋商供应商撤回首次响应文件的通知应加盖公章或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由被授权人签字。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本须知第13.4条的规定不退还其磋商保证金。五、磋商与评审响应文件的开启采购代理机构按第一章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磋商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磋商会议进程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同时开启各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提交的响应文件变更内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等书面材料。磋商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简称“初审”。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磋商供应商资格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具体如下:(1)磋商供应商不符合本须知2.2条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参与的,同时按照本须知2.3条要求进行资格审查;(2)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和审查标准见第六章附件9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有任意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资格审查不合格;(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及使用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认定截止时间(查询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留存于评审报告;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中任意一个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审查标准如下:符合性审查内容评审标准首次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签署、盖章首次响应文件在所有纸质组成部分的封面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由于封面使用了光滑纸张等不便盖章情况的,则认可在扉页或封面之后的第一页盖章),响应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响应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不得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条规定。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保证金是否符合要求磋商保证金足额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条规定。加注“*”的响应文件构成部分是否提供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条(资格证明文件除外)。加注“*”的响应文件构成部分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资格证明文件除外)格式名称为“表”的,表头给定内容不得删减、改变,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行,需要填写的空格或空白应有效填写。格式属于文字内容性质的(包括“函”、“书”、“声明”、“协议”),不得删减内容、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排序序号及排序编号可以改动),不得自行增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需要填写的空格或空白应有效填写。对于有签署、签字要求的格式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相应位置签署或被授权人在相应位置签字。对于有盖章要求的格式文件,加盖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手签章或盖姓名章均为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是否符合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相应位置签署,并且代理人在相应位置签字。磋商供应商为无法定代表人的其他团体组织等时,法定代表人是指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手签章或盖姓名章均为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署。加注“*”的响应文件构成部分其它文件均由法定代表人在相应位置直接签署时,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对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范围是否投报了进口产品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和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范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条。是否存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第20.4条注: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的可能在磋商过程中发生变动的条款除外,经磋商后确定供应商是否满足实质性要求)。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为无效响应:(1)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出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条列明的其它无效响应情况之一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响应无效的其他条款。(5)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无效: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竞争性磋商事宜;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或者符合性审查的磋商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澄清、说明或更正磋商供应商不得主动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更正,磋商小组也不接受磋商供应商的主动澄清、说明或更正。磋商小组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地点提交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逐页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署或由被授权代表逐页签字。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视其放弃该项权利。磋商小组也不接受磋商供应商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澄清。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未在初审阶段被作无效响应处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供应商磋商的顺序按首次响应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执行。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磋商文件的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9条。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将变动的内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给予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合理时间。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变更其响应文件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或重新形成响应文件提交磋商小组。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或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以下情形除外,以下情形可以是2家:①《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②《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情形;③因公开招标失败,由于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只有2家,变更为2家竞争性磋商的情形)。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上述可以是2家的情形除外)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变更内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后,磋商小组仍将按照本须知第20.3条要求审查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括变更内容和最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变动后的内容)的实质性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仍将按无效处理,不允许其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将按本须知第20.5条规定进行告知。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被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现场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多轮次报价。因此,磋商供应商可能有多轮报价,但供应商应将每次报价都视为最后报价予以谨慎、认真对待进行报价。磋商小组将以不再要求磋商供应商进行新一轮报价时的最后一次报价作为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最后报价总价与响应文件中其它位置报价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报价总价为准;(2)最后报价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最后报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的且易于纠正的文字错误或小数点错位,以纠正后的金额为准;(4)最后报价的分项报价明细(如有)中汇总金额与最后报价总价不一致,以最后报价总价为准,并修改明细单价。修正后的最后报价按照本章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流程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作无效处理。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最终响应文件的评价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变更内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连同其作出的澄清、说明、更正等书面材料和首次响应文件一起构成最终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依据最终响应文件对磋商供应商进行评审。磋商小组仍将按照本须知第20.3条要求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最终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变动后的内容)的实质性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最终响应文件仍将按无效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将按本须知第20.5条规定进行告知。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最终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标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最终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最终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最终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磋商小组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磋商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所有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0条规定的方式确定相对排序。终止竞争性磋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以下情形除外:①《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②《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情形;③因公开招标失败,由于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只有2家,变更为2家竞争性磋商的情形)。六、授予合同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及合同授予采购人将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用上述何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1条。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2条所示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等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即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部分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本次竞争性磋商是否允许分包以及分包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3条。不允许分包的项目或部分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的,将被视为严重违约,依法依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4条规定的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七、其他质疑提出与答复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磋商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磋商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新增质疑。提出质疑的磋商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相关包件竞争性磋商活动的磋商供应商。潜在磋商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应采用财政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范本。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被授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5条。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对于依法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出的供应商质疑,将在收到质疑函之日起(以送达日期开始计算)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磋商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磋商供应商。货物和服务的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如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和其他行政许可,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符合其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所有权和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所有权或知识产权瑕疵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技术服务需求中指出的参考标准以及生产厂商、品牌、型号(如有)仅起参考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服务需求。磋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将属于其商业秘密的内容进行明确标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和磋商小组将对磋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所投报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磋商供应商也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或内容。保密条款除了磋商供应商为参与竞争性磋商所雇人员外,在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磋商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与项目中相关的任何内容、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介质资料,下同)透露给任何人。否则,磋商供应商必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磋商供应商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从事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参与竞争性磋商必不可少的范围内。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磋商供应商不得使用本磋商文件中所提供的任何文件和资料。采购人对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无论成交与否,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第三章评审标准一、综合得分计算方法每一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给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各项评分均保留两位小数。二、评审中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1、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政策落实(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成员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成员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要求,对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第2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的项目/包件,对符合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项目/包件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包件,联合体其中一名成员提供的全部货物为小微企业制造或全部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且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接受分包的一方提供的全部货物为小微企业制造或全部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且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磋商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如果小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相关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0-1。(5)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6)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磋商供应商如符合该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条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7)磋商供应商为联合体或磋商供应商拟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且报价中有中小企业报价的,需填报《分项报价表Ⅱ(仅针对中小企业)》。2、鼓励节能、环保政策落实(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标志产品。响应涉及上述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带有所投报产品型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标志产品。响应涉及上述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带有所投报产品型号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三、评分标准内容评分因素分项分值评分标准内容1评分因素分项分值评分标准价格部分30分价格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商务部分50分同类项目业绩8分2021年-至今供应商独立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8分,不提供不得分。(同类项目业绩:存物柜类销售项目)注:必需提供如采购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商务部分50分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响应情况42分1、技术偏离表须依据招标文件技术指标逐条响应,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其投标予以拒绝;2、*代表最关键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响应被拒绝;3、#代表重要指标,每满足1条得3分,共18分4、无标记指标评分项,每满足1条得1分,共24条,满分24分。技术部分20分实施方案10分针对项目特点,有完善的项目实施方案得10分,实施方案基本可行得6分,实施方案可行性较差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20分售后服务方案10分有完善得售后服务支持方案,遇到问题能迅速响应,并能提供及时得维护服务得10分,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可行得6分,售后服务方案可行性程度较差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总分100分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采购需求一览表包件号包件名称标的名称数量预算(万元)交货期交货地点:简要技术要求: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实验室户外废弃物暂存柜采购项目【实验室户外废弃物暂存柜采购项目】/44.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采购人指定地点废弃物暂存柜采购。否技术需求1、总体概述本设备装置主要用于我单位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弃物临时暂存使用,分为2区域。本产品主要包括:金属柜体、防火保温填充、耐腐蚀内衬板、防火防盗门、应急逃生系统、照明系统、温控系统、通风及废气处理系统、漏液回收系统、防静电及接地系统、消防系统、人体防护系统、防爆电器控制系统、监控系统、泄爆装置等相应配套设施。2、产品技术需求类目技术要求产品名称实验室户外废弃物暂存柜。1套产品规格1.箱体规格尺寸:≥L12000*W2700*H2800mm,其中废液暂存区外形尺寸:≥L7000*W2700*H2800mm、废弃物暂存区外形尺寸:≥L5000*W2700*H2800mm。详见图纸要求。柜体框架#2.箱体框架采用≥100mm*100mm*3.0mm,和≥50mm*50mm*1.5mm钢制方管焊接而成,达到静态负载能力:静载受压力能力:≥3.7KN/㎡;动态载荷 QW ≥0.8kN/m²,雪载荷 SK ≥1.68kN/m²;承载风压达到≥1.5N/㎡,达到≥11级大风抗风等级,抗风等级≥60KG/m²。箱体顶部四个角各设有一个固定吊耳,便于吊装移动(▲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的技术材料部分提供带有 CMA 和 CNAS 标识的风载、雪载、动载、静载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用以佐证)。柜体框架#2.1 板材:整个箱体由优质耐候钢材料及钢制压制板材组成:底架及层架由钢板折弯成型槽钢、≥100x100矩形管组成。四角立柱采用钢制的≥100x100mm方管,顶部由钢制的≥100x100矩管、≥100x50mm 矩管、≥50x50mm方管等组成框架。支撑柱由钢制的≥100x100mm矩管、≥100x100mm管、≥60x60mm方管等组成,上下吊点采用铸钢材质专用角件≥8只。侧壁板采用≥1.6mm厚的钢板压制成型的集装箱专用八字侧板。顶部采用≥2.0mm厚的钢板压制成型的箱体专用五顶板。柜门由双层≥1.5mm厚钢板包制成型,≥100x50mm 矩管门框、专用锁杆、专用J型密封胶条,门顶部设置挡雨檐(▲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的技术材料部分提供防爆测试报告、耐火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用以佐证)。柜体框架#2.2 内衬及保温层:柜内衬板及顶部衬板采用具有防火保温功能的≥50mm厚80克容重的钢制内衬岩棉板,厚度≥0.5mm,燃烧性能符合GB 8624-201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中平板状建筑材料及制品A(A1)级的指标要求(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的技术材料部分提供带有 CMA 和 CNAS 标识的夹芯板检测报告复印件用以佐证)。柜体框架2.3 底板:采用≥3.0mm厚的钢板,上覆重防腐工业塑胶地板,用以防止柜内金属物品搬运或挪移时与地面摩擦产生静电,造成安全隐患,重防腐塑胶地板耐酸碱、有机溶剂,表面防滑。柜体框架2.4 防火门:柜体门采用宽度≥1m的甲级防火门2扇(废液区1个、废弃物区1个),锁具采用双人双锁(非挂锁)配置,满足双人双锁管理要求。柜体框架#2.5喷塑:箱体内外均喷有环氧树脂静电喷涂,最大限度降低腐蚀和湿气的影响,柜体整体经酸性盐雾测试,柜体抗盐雾腐蚀能力≥10级。(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温控系统#3.1配备3P防爆空调 1台,防爆空调性价比不低于“格力、美的、海信等一线知名品牌”,控制柜内的温湿度,符合 GB/T 3836.1-2021、GB/T 3836.2-2021、GB/T 3836.4-2021、GB/T 3836.9-2021、GB/T 3836.15-2017等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和房间空调器等国家标准所规定的技术条款,产品经国家全项授权的防爆电气检测服务机构检测合格,取得防爆合格证,防爆标志为 ExdibmbⅡBT4Gb、ExdibmbⅡCT4Gb。(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风机及过滤模块#3.2箱体底部设置百叶窗 2 个,其内部增加一组高效过滤网,用于防止虫鼠及室外树叶等进入。柜体进风口及出风口处设置防火熔断装置,当温度达到70度时,熔断装置启动,阻隔柜内外通风口,将火源隔绝。为达标排放,箱体设耐腐蚀离心风机及过滤模块,风机为防爆风机,过滤模块由2组过滤器组成,针对有机、无机、颗粒物等不同环境选装不同功能的过滤器,精准过滤,废气不外排,安全环保(▲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的技术材料部分提供过滤器吸附效能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用以佐证)。照明装置4.箱体内部设置≥5组防爆LED照明灯,其中废液区≥3组,废弃物区≥2组且每个区域都配置相应的防爆开关,防爆开关采用铝合金结构,防水胶垫,全钢化玻璃等部件有机结合;防爆灯具整体导热性能好,外观简洁大方,精致美观;防护等级≥IP67,适合各种恶劣的工作环境,性价比高;采用 2835 灯珠,该光源体积小、性价比高、稳定性好、热阻低、导热性能好、 低光衰,符合GB/T 3836.1-2021、GB/T 3836.2-2021等相关标准,防爆标志为Exd eIICT6Gb,额定电压220V/50Hz,均按标准设置到位。可燃气体探测器5.箱内设防爆壁挂式可燃气体探测器2套(废液、废弃物区各1套)24小时不间断监测箱内可燃气体浓度值,当浓度值超标时,实时报警,并自动启动排风系统进行排风,可将探测器连接至工业语音声光报警器上,报警音量≥120分贝。温湿度报警器6.箱内设防爆温湿度报警器2套(废液、废弃物区各1套)24小时不间断监测箱内温度值,当箱内温度数值超标时,实时报警,并自动启动空调及排风系统工作,可将探测器连接至工业语音声光报警器上,报警音量≥120分贝。烟感火灾报警器7.箱内设防爆烟感火灾报警器2套(废液、废弃物区各1套)24小时不间断监测,报警器正常监测时周期性闪亮,报警时常亮。报警器工作时采用单片机实时采样数据处理,可根据外界温度、湿度变化进行漂移补偿,保证火灾探测的灵敏度,同时监测自身灰尘累积程度以及故障状态。防爆类型为本质安全型,产品符合GB/T 3836.1-202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和GB/T 3836.4-2021《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的有关规定。自动灭火装置8.箱体内配有自动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器5组,8kg/组(废液区3组、废弃物区2组)另配 2 组手持式干粉灭火器,2组水基灭火器,每区各1组。悬挂式灭火器可根据箱体内温度变化,当温度达到 68℃后,其自动喷射七氟丙烷气体,迅速把箱体内的氧气排走、并冷却火警发生处,从而达到灭火的目的,七氟丙烷气体无色、无味、微毒、不导电、不污染被保护对象,不会对财物和精密设施造成损坏,符合GB50370-2005 要求。防静电接地装置9.箱体外配置2套人体静电释放装置,每区一套,与箱体主体连接,用于工作人员在进入前触摸,泄去其身体上所携带的静电荷,防范静电危害;同时,箱体与预先埋入地下的接地桩相连,实现整体完全接地,接地桩埋入地下深度> 1 m,张贴接地标志,符合《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32937-2016。泄爆装置10箱体上设有不锈钢或英可镍材质的泄爆口,当箱体内发生爆炸或超压,压力升高到泄爆片的静开启压力时,泄爆片开启,有效泄放爆炸冲击波叠加产生的压力,防止爆炸产生的压力超过受保护设备的结构强度限制而导致设备损坏。计算方式:取GB50016厂房泄压面积的A/20为泄爆面积。人体防护用品11.个人防护箱1套,结合现场实际需要,可配有特种防护服5套、特种防护面具5套、防护手套5双、防护眼镜5副等个人防护用品。监控装置12.箱体内配备≥2个防爆远红外电子监控系统(废液、废弃物区各≥1个),箱体外配置≥2个监控,实现箱内/外24小时全覆盖监控,监控器带高清夜视功能,可以在电脑上随时查看并连入单位监控系统对接。摄像头夜视类型为全彩夜视,像素:≥200W,防水等级:IP67,红外夜视距离:≥30m,焦距:≥4mm,供网方式:网线; 防爆电器控制系统13.1箱体上配置≥10英寸液晶显示屏幕,能实时显示箱内各项温度、通风、气体等环境数据监测信息。整个设备由微型计算机系统集中控制,根据设定参数,计算机系统自动实时检测各传感器参数,联动控制风机启停、各探头预警及报警、空调启停等功能。当任一储存区中任一探头探测到异常数据时,报警器报警。防爆电器控制系统13.2具有化学品登记功能,实现化学品库存列表管理,可支持≥2000种化学品列表清单显示,列表包括序号,化学品名称,数量,单位等;在设备端可进行库存增加、 删减、更改等操作。防爆电器控制系统13.3智能化控制系统通过物联网及控制技术将数据信息远程同步至手机APP端,用户可通过手机远程查看柜内情况,并能将各项数据同步至管理员办公室电脑端,实现现场显示屏、手机端、电脑端同步互联。当柜内及外部环境存在异常时,可通过手机APP提示警报。可视化管理14.箱体内外按规定张贴警示标签,铭牌和注意事项等,铭牌应注明箱体规格、名称、型号、储存限量等。严禁烟火、有电危险等警示标牌具有反光效果,以方便在巡查人员能够辨认。箱体各功能区,如电箱、个人防护用品箱、控制箱等,张贴醒目名称字样。在柜门口设置日检、月检报表存放盒。牵引装置15.1箱体顶部四个角各设有一个固定吊耳,便于吊装移动设备。牵引装置15.2箱体左侧配置1套470牵引环方便于移动设施牵引使用。牵引装置15.3箱体底部配置8套8寸钢制轮带万向功能,轮径:200mm 轮宽:50mm 底板尺寸:140*110mm围栏和遮阳蓬16.1安全围栏:主框架采用≥100*100*5mm厚方管焊接成型,分支立管使用25*25方管焊接成型,L型围栏(13+5)*2m高,前部设有2米宽钢制子母对开门且带锁,管与管间距不超过15cm,表面涂刷户外防锈漆。围栏和遮阳蓬16.2遮阳顶棚:主框架采用≥100*100方管焊接成型,分支钢管为≥100*50mm表面涂刷室外防锈专用漆,顶板采用镀锌彩钢板制作成型,具有防锈、防腐蚀、防渗漏性能,规格:≥15*5*4.5米高。地基17.1铲除原有部分草坪,地面使用压土机找平、捏压、防止地基下层,地基尺寸与设备及用户现场布局要求配套,地面做硬化处理,采用不低于PO42.5水泥浇筑,并且在地基中均匀分布钢筋(钢筋直径≥6mm,间隔不大于150×150mm),保证强度,厚度≥20公分,地基在长度方向每隔不大于5米设置伸缩缝,缝宽度≥4毫米左右深度≥60毫米左右,底层采用三七灰土垫层并夯实,地下预埋6分上水管及5KW以上、线径6平方电缆线。静电释放系统由三根≥2500×50×5mm角铁直入地下,地上预留≥50cm并用扁铁连接,保证柜体静电小于4Ω。地基17.2指定位置预留废液坑2个,硬化地面面积为:≥15*5*0.2m。质保期*18.整套设备质保不低于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3、设备结构示意图12000270088D-D70005000储存区1:废液储存区2:废弃物4、设备平面图14400190034002700司8送区5500占用车位34002700司8送区占用车位34002700司8送区车位34002700司8送区车位34002700司8送区车位西北东9400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合同格式合同主要条款列表甲方: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合同编号:乙方:签订地点:甲方订购乙方的实验室户外废弃物暂存柜(以下简称“产品”),乙方提供产品相关的技术指导及负责产品的现场安装、组网系统调试;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条款:1、产品的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编号产品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废弃物暂存柜1套2、3、4、5、6、总计以上价格含调试费、税费和运费 注:合同总金额(含税):人民币:(小写:¥)。该价款已包含调试费、税费、运输费等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运输方式及费用1.运费承担:乙方负责将全部产品运输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运费、安装费、安装配件及辅料费和保险费。2.交货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路37号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3.乙方负责产品的包装,保证包装应适合于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包装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产品在甲方验收合格前发生损坏或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负担。3、付款方式1.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50%,即(¥,大写:);合同总金额的45%(¥,大写:),在乙方产品安装调试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总额5%(¥,大写:)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且产品无质量问题,甲方收到乙方付款5%的书面申请后进行支付。每次付款前,乙方需要提供等额的合同发票。2.乙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如下:户名: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上述信息变更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照上述银行账户付款的,视为甲方已履行付款义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在合同期限内该账号注销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进行支付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3.每次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合法、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除应按照甲方要求予以更换外,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等)。户名: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4、交货及安装时间1.乙方收到预付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产品交付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2.到货后3日内乙方完成全部产品的安装调试工作。五、验收1.乙方发运前,应当对产品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产品合格证书随产品提交给甲方。2.产品运抵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方与乙方人员一起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进行检验,验收合格的,即日内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产品验收单》上签字确认。3.若验收表明产品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条件为甲方退换或补齐其他合格的产品。4.乙方负责对安装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故障或损坏及产品在安装调试之后质保期内因产品自身质量原因引起的故障进行免费维修。六、技术指导及施工:乙方负责产品安装、组网系统调试,并对甲方技术人员和运行人员进行现场培训。七、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时按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及原厂商在产品说明书中的规定。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拆封、未使用过的。八、售后服务与维修1.所有乙方提供产品均免费保修__3年______(保修期自乙方系统安装调试通过甲方验收之日起计算)。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甲方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出维修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乙方维修不及时或无法修复的,甲方有权自行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支付。2.保修期满后乙方以合同成交价向甲方提供维修配件;如属非乙方原因而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在保修之内,但乙方应当按照优惠价格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九、合同的变更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需对产品的技术要求、数量、供货周期等进行更改,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补充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货或逾期完成安装调试的,应向甲方按日支付¥500的迟延履行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迟延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2.若乙方提供的合同产品与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或与甲方要求不符,乙方必须立即进行更换,以合同产品交付合格之日为实际交货之日,因此导致交货迟延的,乙方应承担交货迟延的违约责任。3.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合同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投诉、权利主张或受到有权机关的处罚等对甲方不利的后果。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按照甲方指定方式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4.乙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相关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违反本条保密约定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本款约定持续有效,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失效。5.乙方应保证其有资质和能力签订并履行本合同,若违反本项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若违反本项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7.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并在10日内进行整改,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8.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需要向甲方支付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均有权在向乙方支付款项时予以先行扣除。9.乙方基于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本合同所约定的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经济利益的减损、可得利益损失、甲方支付的调查取证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审计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或保全担保保险费、律师代理费、咨询费、执行费、差旅费以及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款、向行政机关缴纳的罚款等全部损失及费用。11、不可抗力如由于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战争、恐怖事件、大规模流行性疫病、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动、网络安全或任何其他类似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受影响方应立即以最可能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提出事件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因该等情形的发生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所受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20日(含本数)的,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方式提出终止合同。十二、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其他: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3.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按照本合同文末的地址发出,该地址同样适用于人民法院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执行程序等诉讼程序。任何一方上述地址及约定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相关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无人签收或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则发送方按照上述地址以寄送方式送达的书面文件,寄送后第3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以下无正文)甲方: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全部首次响应文件按包件编制并按包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份数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如果磋商文件采购内容未注明分包件采购,即全部采购内容为一个包件(即第1包件),包件号为“1”或“01”;包件名称仍为项目名称。格式如下:注:(1)本章未给出格式的材料或附件,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提供或编制,但应注意磋商文件相应盖章要求。本章明确指明是“建议格式”的文件其格式仅供参考,均不做强制要求,磋商供应商可自行编制,但应注意磋商文件相应盖章要求。(2)本章明确指明为“格式”的文件:格式名称为“表”的,表头给定内容不得删减、改变,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行,需要填写的空格或空白应有效填写。格式属于文字内容性质的(包括“函”、“书”、“声明”、“协议”),不得删减内容、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排序序号及排序编号可以改动),不得自行增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需要填写的空格或空白应有效填写。对于有签署、签字要求的格式文件,法定代表人在相应位置签署或被授权人在相应位置签字。对于有盖章要求的格式文件,应加盖公章。不满足本条要求的格式文件将视为无效格式文件。(3)本章提供的格式表格中中括号“【】”中内容表示填写说明或举例说明,并非给定内容,磋商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响应情况据实填写。本章提供的格式中“注:”的内容也是填写说明,也非给定内容;本章提供的格式中的排序序号、编号也非给定内容。响应文件封面建议格式【封面建议格式仅供参考,但响应文件所有纸质构成部分(正本)封面必须盖章,由于封面使用了光滑纸张等不便盖章情况的,则认可在扉页或封面之后的第一页盖章】【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包件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册装订或有其他组成部分的,在此处注明,例如“上册”、“下册”、“图纸”或“附件”等】磋商供应商名称:磋商供应商公章:评分索引表建议格式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响应情况简述响应文件对应章节及页码索引1234567注:磋商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分标准”中列明的商务及技术部分评审内容,逐条(价格部分除外)索引至响应文件对应的响应内容所在章节和页码,以方便磋商小组评审。附件1响应函格式响应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的【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1.本响应函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5.合同条款偏离表;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7.详细的技术服务响应;8.资格证明文件;9.其他。在此,我方郑重承诺:1、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2、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数据和资料。为此,我们授权任何相关的个人和公司向贵方提供要求的和必要的真实情况和资料以证实我们所填报的各项内容。3、如果在该项目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或者在成交后,采购人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方在该项目的响应文件中所报的资料存在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我方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的参与资格和成交资格;如果我方已经收到成交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承认,我方收到的该项目的成交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我方承担;4、我方及我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其他行政许可。保证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等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5、在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以【电汇】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并做出以下承诺:(1)、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2)、若我单位最终成交,我公司承诺于合同签订的下一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扫描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自行承担磋商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退还的责任,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6、若我单位最终成交,我单位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后三日内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以电汇形式向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收款子账户支付服务费。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司承担,我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以上承诺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段承诺均为我方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对我方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竞争性磋商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我方完全接受并同意采购人就本合同约定内容将不再支付磋商报价以外的费用,并承诺因响应文件发生的费用缺漏项将是我方的风险,我方将无条件给予补充完备,且报价不变。我方响应文件不包含除价格外的任何其他优惠,且没有附加条件折扣。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日。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4.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接受并同意磋商文件关于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6.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7.我方承诺除合同条款偏离表“偏离说明”栏中列明的“优于”或“不满足”项外,我方无条件满足并接受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其它合同条款。我方承诺合同条款偏离表内容(包括该表未列出的一致且满足的条款)与响应文件其它位置响应不一致的,以合同条款偏离表内容为准。8.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行为。9.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附件2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件号包件名称竞争性磋商报价总价(单位人民币元)磋商保证金备注大写:小写:【保证金金额及形式,例如“XX元,电汇” 】【如无备注事项可填写“无”】注:(1)竞争性磋商报价总价填写无条件折扣后的总价,不得填写除价格外的任何其他优惠。(2)不得填写有条件折扣。(3)一个包件只能填写一个报价,不得将一个包件拆开报价。(4)此表中,总价应与附件3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附件3分项报价表格式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包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品牌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分项合计1【产品1】1.11.2………2【产品2】………3【备品备件(如果有)】………4【安装调试、售后】………5【其他】………竞争性磋商报价总价注:1、总价应为各分项合计汇总之和。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4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序号指标项磋商文件需求要求所投报货物及服务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偏离说明技术支持材料或说明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的索引【填写磋商文件技术服务需求中条文的编号】【直接复制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需求中该编号对应的具体条文要求】【填写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对该要求的技术参数或性能响应或者供应商对该条文的商务或其他响应】【填写:优于(即“正偏离”)、满足(即无偏离)或不满足(即负偏离),并可进一步进行偏离说明】【填写页码,例如“第XX页”;或填写章节条款号,例如“第X章第X.X节第X.X.X条或第(X)条等”;无需索引的可空白】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注:1、磋商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的响应有任何偏离(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在本表中将偏离条文逐条列明并填写;其它响应与技术服务需求条文一致且满足的(即无偏离)的条文不必列出。未列出填写的,均视为与技术服务需求和需求中执行的标准条文一致且满足。如未列出任何条款,视为磋商供应商技术服务响应与技术服务需求条文全部一致且满足。2、对于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支持材料或进一步提供方案说明或证明材料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准确的技术支持材料或说明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索引或章节条款索引。索引错误导致磋商小组查找不到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附件5合同条款偏离表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的合同条款响应文件对合同条款的响应偏离说明【填写磋商文件合同草案条款的编号】【填写磋商文件的合同草案条款中该编号对应的具体条款内容】【填写磋商供应商对该条款内容的响应】【填写:优于(即“正偏离”)、满足(即无偏离)或不满足(即负偏离),并可进一步进行偏离说明】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注:1、磋商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中的合同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列明填写;满足的合同条款不必列出。2、除以上“偏离说明”栏中列明的“不满足”或“优于”项外,视为磋商供应商无条件满足并接受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其它合同条款。3、如不列出,视为磋商供应商无条件满足并接受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合同条款。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磋商供应商为无法定代表人的其他团体组织等时,法定代表人则系指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手签章或盖姓名章均为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署。】【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加注“*”的响应文件构成部分其它文件均由法定代表人在相应位置直接签署时,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为外籍人士的,居民身份证使用护照替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注册地址】的【某某公司或某某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响应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署: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代理人职务:单位名称(公章):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和反面 双面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和反面 双面粘贴】附件7详细的技术服务响应磋商供应商技术响应【磋商供应商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分标准和第四章技术服务需求编写响应技术文件。由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制,须对磋商文件的所有相关技术服务需求要求作出详尽响应。】【拟派实施人员相关内容请按附件7-1和7-2格式填写,以便评审时查阅。】7-1、拟派实施人员汇总表格式拟派实施人员汇总表姓名联系方式本项目中拟任岗位相关资质认证主要项目经验7-2、拟派实施人员简历格式人员简历姓名职务职称年龄本项目拟任职单位任职时间学历(毕业学校、时间、专业):取得的专业认证、资质情况:人员优势及特长:人员其他情况介绍:人员业绩情况年份最近参加过的主要项目名称担任职务或承担的主要工作注:按照评分标准细则要求提供人员相关证明文件(如有)。附件8相关评审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材料8-1、相关业绩表建议格式序号案例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主要标的名称使用单位合同签订日期案例概况简介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其他说明12345注:需按评分标准要求后附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如有的话)。8-2、其它磋商文件要求的或磋商供应商认为应当或有必要提供的资料附件9资格证明文件附件顺序提交文件提交文件说明与评审标准基本资格证明文件9-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磋商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磋商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磋商供应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磋商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9-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1)或提供(2)(1)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应满足以下要求:磋商供应商是企业的,财务报表是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须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至少须包括审计意见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磋商供应商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磋商供应商适用《政府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磋商供应商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财务报表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磋商供应商是是上述四种情况以外情况的,按照其依法适用的会计制度、财务规则或会计准则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9-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1)或提供(2)(2)提供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应满足以下要求:资信证明须为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由磋商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标明“复印无效”,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在本次竞争性磋商中予以认可(即不因“复印无效”字样而认定资信证明复印件无效)。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有相关限制,本项目不限制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和项目。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9-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2024年1月-6月)任意一月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缴纳凭证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磋商供应商名称和所缴纳税种种类,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9-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2024年1月-6月)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社保管理机关的查询结果复印件或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复印件;凭证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磋商供应商名称和所缴纳的社保的种类;由第三方代缴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磋商供应商与第三方之间存在代缴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的上述材料中显示出磋商供应商名称和显示出所缴纳的社保的种类的材料可以不是同一份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9-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函须提供供应商情况表原件作为证明材料表头给定内容不得删减、改变,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行,需要填写的空格或空白应有效填写。9-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不得删减内容、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自行增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需要填写的空格或空白应有效填写。应加盖公章。9-7磋商供应商针对供应商须知2.2条第3项(2)款的声明表头给定内容不得删减、改变,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行,需要填写的空格或空白应有效填写。不得删减内容、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排序序号及排序编号可以改动),不得自行增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需要填写的空格或空白应有效填写。应加盖公章。9-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磋商供应商情况表原件作为证明材料,并可在磋商供应商情况表后附上其他材料证明其设备和技术能力(例如生产设备照片、研发成果知识产权证明、技术人员证书等等),但前述其他材料不作为强制要求。】供应商情况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基本信息成立时间企业性质基本信息注册资本办公场所面积单位简介及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人才优势及技能单位具备所必需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资质证书 单位概况职工情况(人)职工总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单位概况职工情况(人)   单位概况企业资产(万元)企业总资产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净值单位概况企业资产(万元)   企业财务状况年度2023年2022年2021年企业财务状况营业收入   企业财务状况营业成本   企业财务状况应收账款   企业财务状况净利润   企业财务状况资产总计   企业财务状况负债合计   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注:1在填写单位概况中的“企业资产”和“企业财务状况”时,如果供应商不适用企业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导致无法填写的,则可不填写,空白即可。2、在填写“资质证书”时,仅填写资质证书名称即可。9-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特此声明。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我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9-7、磋商供应商针对供应商须知2.2条第3项第(2)款的声明格式磋商供应商针对供应商须知2.2条第3项第(2)款的声明磋商供应商针对供应商须知2.2条第3项第(2)款的规定,我方声明:1、与我方存在单位负责人与我方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情况的其他供应商如下表:序号供应商名称相互关系【如不存在与磋商供应商单位负责人同一人或者与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可在此处填写“无”】【请填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直接控股我方、直接管理我方、由我方直接控股或由我方直接管理】2、若我方受托为采购项目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则自动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附件10政府采购政策落实附件及其他文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1】,属于【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条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万元注1,属于【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2】,属于【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条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万元,属于【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供应商出具。3、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条中注明货物的标的,使用“(货物)”格式填写;注明服务的标的,使用“(服务)”格式填写。4、磋商供应商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享受政策的中型、小型、微企业的不必提供本格式文件。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并于2020年2月27日上线运行,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广大中小企业和各类社会机构填写企业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6、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磋商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7、成交供应商享受了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将按规定进行公告。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采购人】_单位的__【项目名称】__项目采购活动【按响应实际情况在下方选择,在□中划勾或涂黑】:□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注:1、符合(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此格式文件。响应不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也无需提交此格式文件。2、此表如未正确填写,评审时将不予承认。3、成交供应商享受了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促进政策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按规定进行公告。磋商供应商开票信息表格式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果我单位中标/成交,请贵单位开具以下服务费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方框□内打勾)我单位开票信息为: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增值税专用发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增值税专用发票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户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如我单位在项目流程未完成期间,所提供的发票信息已有变动或正处于工商信息变动期,我单位将及时与财务部门或当地税务部门或相关部门咨询,向本项目负责人提供最新的开票信息并保证提供的开票信息有效。我单位确认所填开票信息正确无误,以上信息已与我单位财务人员核实,若因开票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我单位自行承担。我单位将在贵单位发票开出后,派人到现场领取。邮寄服务并非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提供,存在发票丢失、损毁的风险,我单位自行负责。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附:如为一般纳税人,则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证明)复印件,或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验室户外废弃物暂存柜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固体废弃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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