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预算第一批设备—药品分包机和核对机 自动口服药分包机 自动口服中标结果公示(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预防医学科学研究院四川省卫生监测检验中心)2024)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521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2024年财政预算第一批设备—药品分包机和核对机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天津知微思源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武清区汽车产业园天瑞路3号3幢3层3068室
1,11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天津知微思源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药房设备及器具
自动口服药核对机等
知微
MDM等
1(批)
1,110,000.00
1,11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玲、明智勇、刘峰、程洪(采购人代表)、姜卫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进行收取,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96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51000024210200046062[2024]06279。2、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28-86662797,监督部门地址:成都市南新街37号。3、预算金额:117万元;最高限价:本项目实行单项限价,详见采购公告采购需求。4、本项中标供应商享受了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学路6号
联系方式:沈老师,028-87046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座1501-1502、1508-1510号
联系方式:028-86266522/86266520/86246522/83199376-617、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巫嵬伟、黄怡月
电话:028-86266522/86266520/86246522/83199376-617、609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9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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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评标结果排序供应商名称总分平均分是否享受价格扣除第一名天津知微思源科技有限公司469.0093.80是第二名沅威医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459.5591.91是第三名上海吉立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47.0589.41是招标编号:N5100012024001521项目名称:四川省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2024年财政预算第一批设备—药品分包机和核对机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7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总则1.适用范围2.有关定义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4.投标文件的组成15.投标文件格式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7.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实质性要求)1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9.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21.投标文件的递交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实质性要求)五、开标和中标23.开标24.开标程序25.开评标过程存档26.评标情况公告27.中标通知书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8.签订合同29.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31.补充合同32.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33.合同履行34.验收35.资金支付36.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37.行贿犯罪记录七、询问、质疑和投诉八、其他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实质性要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承诺函(实质性要求)3.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4.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5.投标人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二、其他响应文件(格式)6.投标函7.开标一览表8.产品报价明细表9.原厂零配件及易耗品报价清单10.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1.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12.商务应答表13.技术/服务应答表14.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15.投标产品/服务能力介绍16.项目实施方案17.售后服务18.中小企业声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第四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附件二:质疑函与投诉书范本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拟对四川省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2024年财政预算第一批设备—药品分包机和核对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编号:N51000120240015212.招标项目:四川省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2024年财政预算第一批设备—药品分包机和核对机采购项目二、资金情况1.预算金额:117万元。2.最高限价:本项目实行单项限价,详见采购清单。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计划备案号:51000024210200046062[2024]06279)三、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个包,清单见下表。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是否允许进口所属行业单项限价(万元)01-01自动口服药分包机1台否工业6001-02自动口服药核对机1台否工业57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及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本项目招标文件将上传至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其他说明:(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3.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座1502号本项目开标厅。注: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将被拒收。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6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八、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座1502号本项目开标厅。九、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十、公告期限: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学路6号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28-87046206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座1501-1502、1508-1510号邮编:610041联系人:巫嵬伟、黄怡月联系电话:028-86266522/86266520/86246522/83199376-617、609电子邮件:huangyiyue039@avic.com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117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实行单项限价,详见采购清单。说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3合同定价方式(实质性要求)固定总价合同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5不同投标人提供同一品牌产品,或者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时的处理规则(实质性要求)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本项目核心产品:自动口服药核对机6是否允许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允许☑不允许7是否需要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8投标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20日历天。9投标人应提交的文件(实质性要求)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3、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1份。4、电子文档1份。10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1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5%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缴纳说明:收款单位: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成都金河支行银行账号:51001508608050092193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银行转账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供应商提出申请及提交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30日内无息退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履约内容包括质保期内的所有售后服务条款等。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乙方履约不合格。1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1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以下情形进行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财库〔2022〕19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中小企业的项目,对满足下述3种情形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所有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小微企业划型符合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相应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将享受上述优惠政策;2、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注册地在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综合得分相同时,排名优先。15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截止时点及使用规则(实质性要求)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截止时点:同资格审查时间。使用规则:资格审查人员将于资格审查时查询投标人信用信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真:传真:传话: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地址:地址: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3.本合同一式6份,自双方签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其中甲方3份,乙方2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第十二条附件1.项目招标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附件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附件二:质疑函与投诉书范本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天津知微思源科技有限公司3.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3.7.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人单位名称)的四川省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2024年财政预算第一批设备一药品分包机和核对机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自动口服药分包机、自动口服药核对机(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天津知微思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532.79万元,资产总额为556.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天津知微思源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25日说明:1.投标人按采购清单中列明的标的名称和所属行业进行填写。2.行业划型标准详见文末;3.进口产品不适用,不必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政预算第一批设备—药品分包机和核对机 自动口服药分包机 自动口服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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