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 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 森林防火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湖北省随州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LBZ-CG-20240612(招标文件编号:LBZ-CG-20240612)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随州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南路4号
中标(成交)金额:43.4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湖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湖北省随州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
本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方案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设文件以及建设施工过程中的跟踪服务。
完成湖北省随州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文件,并提交最终全部成果资料,保证通过湖北省发改革委专家组评审直至批复为止。
合同生效后 30 日历天内。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詹奇、蒋振华、余忠清、刘盛强、冯兰(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随州市迎宾大道19号
联系方式:0722-3595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曾都区涢水街道办事处四楼
联系方式:许莉莉、王岚 0722-3827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莉莉、王岚
电 话: 0722-382738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湖北省随州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
品目
服务/农林牧渔服务/林业服务/森林防火服务
采购单位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区域
随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9日 15:19
评审专家名单
詹奇、蒋振华、余忠清、刘盛强、冯兰(组长)
总中标金额
¥43.4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莉莉、王岚
项目联系电话
0722-3827388
采购单位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随州市迎宾大道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22-3595116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随州市曾都区涢水街道办事处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许莉莉、王岚 0722-3827388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随州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pdf
湖北省随州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招标文件项目编号:LBZ-CG-20240612(服务类)招标人:随州市应急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随州市曾都区涢水街道办事处四楼联系电话:0722-3827388招标文件审核表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公司代理的“湖北省随州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招标文件,经审核符合要求,同意发布。招标人:随州市应急管理局日期:2024年7月5日目录招标文件审核表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投标文件提交五、开启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3.付款方式:本项目由中央预算资金下拨后支付。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五、开标六、评标七、定标八、质疑和投诉九、合同授予十、招标代理服务费十一、无效投标和废标十二、纪律和监督十三、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3页共64页,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二、项目概况三、招标范围及要求四、其他要求五、服务提供人资格条件▲六、付款方式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一、评标方法二、评标步骤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一、合同主要条件要素:二、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三、合同条款:四、合同附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投标文件(正/副本)资格自查表评标导航表投标文件目录(略)注:投标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按顺序编写页码。一、投标函及附件(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报价文件第4页共64页,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一览表三、商务文件(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资格证明文件(三)承诺函1.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2.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四)中小企业声明函(五)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有则提供,无则删除)(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七)业绩情况一览表(八)拟投入人员情况(九)其它四、技术文件五、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文件(格式自拟)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第5页共64页,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湖北省随州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LBZ-CG-202406122、项目名称:湖北省随州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43.925万元5、最高限价:43.925万元6、采购需求:本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方案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设文件以及建设施工过程中的跟踪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的服务要求。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湖北省随州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文件,并提交最终全部成果资料,保证通过湖北省发改革委专家组评审直至批复为止。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如是监狱企业或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经验等方面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农林行业(林业工程或森林资源环境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第6页共64页,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02室(随州市曾都区涢水街道办事处四楼)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特定资格要求内容以及公告附件以获取招标文件;(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特定资格要求内容以及公告附件以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格式发送至各投标人填写的邮箱。售价:0元。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02室(随州市曾都区涢水街道办事处四楼)五、开启时间:2024年7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02室(随州市曾都区涢水街道办事处四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成果报告要求(1)中间成果报告的份数按满足审查需要提供;(2)提交专家评审并修改完善后的初步设计纸质文档8套,电子文档1套。3.付款方式:本项目由中央预算资金下拨后支付。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随州市应急管理局第7页共64页,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随州市迎宾大道19号联系方式:0722-35951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随州市曾都区涢水街道办事处四楼联系方式:许莉莉、王岚0722-38273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莉莉、王岚电话:0722-3827388第8页共64页,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1.1.2招标人随州市应急管理局1.1.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1.5项目名称湖北省随州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1.1.6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1.7项目地点随州市1.1.8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1.3.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湖北省随州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文件,并提交最终全部成果资料,保证通过湖北省发改革委专家组评审直至批复为止。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2.须提供的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中的《资格审查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备注:投标人可选择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中标后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1.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服务)□接受;☑不接受。1.1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13.2价格扣除比例□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提供服务的投标人是小微企业,对投标人的报价给予10%的比例扣除。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3.2.4采购预算价格本项目采购预算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起90日历日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3.5.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6.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以上资料均应密封提交,所有文件概不退还。3.6.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投标文件采用胶粘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第10页共64页,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有则提供,无则删除)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第55页共64页,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业绩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完成时间项目名称合同内容合同总额招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2.3.4.5.6.7.8.9.…注:投标人须按评分表要求的内容提供业绩证明资料。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56页共64页,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八)拟投入人员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姓名职务学历专业资格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工作工作经历类似经验12345…注:表后须附拟投入人员相关证书等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有类似经验应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等能证明其真实性的材料。无证明材料的内容专家在评审时将不予考虑。第57页共64页,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九)其它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和证明材料;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说明。第58页共64页,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技术文件根据详细评审部分,对应填写技术文件、服务方案。五、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文件(格式自拟)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 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 森林防火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