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及派出机构后勤服务 后勤服务 综合服务 维保服务 保洁服务 餐饮服务 绿化服务 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2024)



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2024年机关及派出机构后勤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D1124-012ZZY(招标文件编号:ZD1124-012ZZY )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2024年机关及派出机构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第一标段:勉县凯利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勉阳街道办解放北路原盐业公司院内
中标(成交)金额:152.8626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第二标段:汉中优诺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中路街道办事处西大街魅力之城商住楼1607室
中标(成交)金额:116.388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第三标段:陕西荣鼎和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油房街社区天汉家缘4号楼1-30室
中标(成交)金额:97.6116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第四标段:云南顺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巫家坝社区居委会雨龙路3号中交18号院2栋1单元816室
中标(成交)金额:77.16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第五标段:汉中鼎信天壹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汤房社区前进西路2999号嘉和尚品 1号楼502室(写字楼)
中标(成交)金额:92.394216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第一标段:勉县凯利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市局机关办公区后勤服务项目
包括项目管理、综合服务、维保服务、保洁服务、餐饮服务、绿化服务等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地方相关规范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一年
符合行业相关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第二标段:汉中优诺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天汉大道办公区后勤服务项目
包括项目管理服务、综合服务、维保服务、保洁服务、餐饮服务、绿化服务等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地方相关规范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一年
符合行业相关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第三标段:陕西荣鼎和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望江路办公区后勤服务项目
包括项目管理服务、综合服务、维保服务、保洁服务、餐饮服务、绿化服务等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地方相关规范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一年
符合行业相关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4
第四标段:云南顺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机关安保服务项目
包括市局办公区域(含天汉大道、望江路办公区)门岗值守、巡逻巡查、车辆引导等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地方相关规范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一年
符合行业相关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5
第五标段:汉中鼎信天壹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机关驾驶服务项目
包括日常办公用车服务、异地随车出差用车服务、各类临时性工作用车服务等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地方相关规范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一年
符合行业相关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斌、全静、黄米娜、杨雪莉、张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标准按标段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5614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8日。
2、采购人定标日期:2024年07月30日。
3、代理服务费金额:
第一标段:1.9229万元;
第二标段:1.6311万元;
第三标段:1.4641万元;
第四标段:1.1574万元;
第五标段:1.3859万元。
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各标段中标供应商评审得分分别为:
第一标段勉县凯利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91.70分;
第二标段汉中优诺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89.89分;
第三标段陕西荣鼎和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评审总得分88.64分;
第四标段云南顺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89.13分;
第五标段汉中鼎信天壹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评审总得分89.48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334号        
联系方式:吕工0916-2268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22号(凯森盛世1号)A座26楼                 
联系方式:赵敏 17719562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敏
电 话:  1771956280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2024年机关及派出机构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汉中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15:30

评审专家名单
王斌、全静、黄米娜、杨雪莉、张健(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536.41641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敏

项目联系电话
17719562805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33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吕工0916-2268612

代理机构名称
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22号(凯森盛世1号)A座2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敏 17719562805

附件: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2024年机关及派出机构后勤服务采购项目-定稿.pdf

附件2
开标一览表.pdf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2024年机关及派出机构后勤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2024年机关及派出机构后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项目编号:ZD1124-012ZZY采购代理机构: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7月目录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技术部分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2024年机关及派出机构后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22号(凯森盛世1号)A座26楼招标十一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D1124-012ZZY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2024年机关及派出机构后勤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39.6400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2024年机关及派出机构后勤服务采购项目分为五个标段进行采购,采购内容如下:标段标段内容预算第一标段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市局机关办公区后勤服务项目,包括项目管理、综合服务、维保服务、保洁服务、餐饮服务、绿化服务等。153.45万元第二标段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天汉大道办公区后勤服务项目,包括项目管理服务、综合服务、维保服务、保洁服务、餐饮服务、绿化服务等。117.00万元第三标段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望江路办公区后勤服务项目,包括项目管理服务、综合服务、维保服务、保洁服务、餐饮服务、绿化服务等。98.86万元第四标段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机关安保服务项目,包括市局办公区域(含天汉大道、望江路办公区)门岗值守、巡逻巡查、车辆引导等。77.77万元第五标段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机关驾驶服务项目,包括日常办公用车服务、异地随车出差用车服务、各类临时性工作用车服务等。92.56万元本项目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地方相关规范及采购人要求执行。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四标段: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陕西省外投标供应商还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书格式不限),承诺自承接本项目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22号(凯森盛世1号)A座26楼招标十一部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现场获取,不接受邮寄。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获取文件,售后不退。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22号(凯森盛世1号)A座26楼第三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总预算金额:539.64万元,其中第一标段预算:153.45万元;第二标段预算:117.00万元;第三标段预算:98.86万元;第四标段预算:77.77万元;第五标段预算:92.56万元。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绿色发展政策:《******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19562805,账户名称: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西安银行东二环南段支行,账号:209011580000076430。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334号联系方式:吕工0916-22686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22号(凯森盛世1号)A座26楼联系方式:赵敏1771956280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敏电话:1771956280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采购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2024年机关及派出机构后勤服务采购项目1采购预算总预算金额:539.64万元,其中:第一标段: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市局机关办公区后勤服务项目,预算:153.45万元;第二标段: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天汉大道办公区后勤服务项目,预算:117.00万元;第三标段: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望江路办公区后勤服务项目,预算:98.86万元;第四标段: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机关安保服务项目,预算:77.77万元;第五标段: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机关驾驶服务项目,预算:92.56万元。1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无1核心产品无1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2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334号电话:0916-2268612联系人:吕工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22号(凯森盛世1号)A座26楼电话:17719562805联系人:赵敏4投标人资格条件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投标人财务会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资格条件(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投标前12个月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投标前12个月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5)提供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中小企业条件,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第四标段: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陕西省外投标供应商还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书格式不限),承诺自承接本项目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其他资格条件:(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5项目现场勘察不组织6样品本项目不涉及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7分包不接受8采购进口产品否9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9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否10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无10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无11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不要求提供12支持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监狱企业证明13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视同小微企业。14澄清或者修改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不足十五日应延长至十五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在政府采购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07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22号凯森盛世1号A座26楼第三会议室16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07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22号凯森盛世1号A座26楼第三会议室17其他唱标内容服务期18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日历日)2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开标一览表壹份电子文件壹份(电子签章或已盖章签字的正本扫描件,刻录在只读光盘中,光盘应具有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标识。未按规定制作电子文件或开标现场电子光盘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读取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1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标段: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22信用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日。23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本项目不涉及24定标原则1、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其他: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_每标段推荐前3名,在评审过程中,若单位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则由该单位的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意向书选择确认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6.应有完善的管理服务档案管理制度,档案齐全,专人保管,查阅方便。管理服务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服务供应商基本资料、安保人员人事档案及薪资档案、安保人员台账、与安保人员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和其他日常管理档案等。7.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方工作需要配备相关人员。项目经理应选用工作干练,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担任,保持稳定性。安保人员人数应满足本项目采购方岗位要求,遇本项目采购方重大活动时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方项目需求及时补充配备,并向本项目采购方进行报备。8.应依据《劳动合同法》做好与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劳务服务期间所产生的任何劳动纠纷、安全事故及其他情况,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9.应建立安保人员行为规范(包括统一着装、佩戴标识、仪表仪容整洁等)、职业素质与技能培训机制、从业人员保密制度、人员激励及处罚机制等。应对安保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在岗轮训等,负责对员工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增强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应规范统一着装,根据岗位、工种、季节等,统一配发工装及工牌。工作期间规范着工装,佩戴工牌,仪表清爽、穿戴整洁。应配备保安服、安保工具用具。10.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安保人员上岗前应通过内容包括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保密制度、服务过程中的保密知识技能及相关要求、典型案例等的保密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重点岗位员工须经上报本项目采购方进行政审后方可入职,进入重要办公区域的服务人员应不少于2人并同进同出,禁止摄影、摄像、录音。11.应建立风险与应急管理联动机制,能够识别管理服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用具,建立与本项目采购方、相关的社会救援力量和政府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12.应适应智能化管理需求,根据本项目采购方需求运用和使用智能化管理服务系统,提升管理和服务效率,对本项目采购方主管部门开放服务监督窗口,实现对服务的实时监管等。(二)对服务人员的要求1.应具备基本的从业素质:热爱祖国、诚实信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勤俭节约,爱护公物;具备初中以上学历;无违法犯罪记录。2.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应持保安员证上岗,具备基本法律知识,了解有关岗位管理政策、规定,熟悉服务区域基本情况;熟悉安保流程,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熟练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问题处理能力,服从本项目采购方的日常管理及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3.应具备健康的身体素质: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具备岗位需要的身高、视力等条件,应具有健康证明并经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年龄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最低或最高年龄要求。安保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4.应具备较好的职业素质。严格履行安保人员岗位职责;不得脱岗、空岗、睡岗,不准迟到、早退;遵守本项目采购方内部的规章制度,不准随意打听、记录、传播本项目采购方内部机密;有重要情况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不准迟报、漏报、瞒报;认真填写安保及消防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其他人员配置及资质要求,双方以合同或协议形式约定。五、考核标准及要求(一)本项目采购方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接受《汉中市税务局机关后勤服务管理考核办法》的考核。(二)本项目采购方严格按照《汉中市税务局机关后勤服务管理考核办法》每月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六、服务期限及地点一年,2024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0日;服务区域位于汉台区荔枝路334号、天汉大道530号和望江路中段。七、支付方式按照《汉中市税务局机关后勤服务管理考核办法》及细则,全年费用的95%按月平均支付,全年费用的5%年终按照考核结果予以支付。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中标供应商据实提供相关资料并开具合规发票。八、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一)总费用包含所有与服务有关费用。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服务人员成本费用(月工资、节假日加班、日常超时劳动补贴、年终奖等所有费用)、国家福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其他费用)等所有费用。本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所有服务人员的食宿由供应商负责,本项目采购方不予承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的任何遗漏,均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二)投标人的服务专员,要认真负责的管理好所辖人员,建立完备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及时与采购方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三)投标人负责对所辖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法制教育,投标方派出人员在采购方服务中所发生一切人身意外事故均由投标方负责。(四)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要符合采购方的需求,对采购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及时加以整改,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人员要及时进行更换。(五)投标方必须把提供人员的基本情况向采购方进行报备存档,调整人员必须经采购方同意方可更换。(六)投标单位在中标后如需与前服务单位进行交接的,须配合采购人完成与前服务单位的交接。(七)人员基本工资不低于《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23]16号)文件执行。(八)人员各种保险费用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第五标段:汉中市税务局机关驾驶服务需求为严格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和公务用车驾驶服务管理,特制定此需求。一、驾驶服务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机关及6个派出机构共有经审批的公务用车2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9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二、驾驶服务主要内容(一)日常办公用车服务。(二)异地随车出差用车服务。(三)车辆日常清洁、管理、调度、业务、安全培训,定期对车辆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及油料的及时补充、审验工作,确保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四)各类临时性工作用车服务。三、驾驶服务要求(一)车辆卫生。司机在每次出车前应认真打扫车辆卫生,保持车辆内、外部干净、整洁,车内空气清新,车内无烟味、无异味。(二)出车前准备。1.认真检查车辆的技术状况,重点检查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和冷却液是否加足,检查刹车、轮胎、灯光、方向、制动系统是否良好。预热发动机,发现问题及时抢修并报告现场业务值班员;对车辆仪表台、车厢内部前挡风玻璃做好清洁。2.检查行车必须携带的各种证件是否齐全。3.出车前应充分了解要去的目的地,确保熟悉路线,如不清楚应及时通过各种方式查明准确路线。4.应按照调度指令执行运行任务。(三)安全驾驶要求1.司机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驾驶过程中确认遵守一切相关法律规定,自始至终保持礼貌并安全驾驶。2.司机在驾驶途中必须全程系好安全带,并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3.严禁疲劳驾驶、饮酒驾驶。全程保持安全驾驶,不超速、不抢行。4.行驶中遇到路阻、车辆抛锚等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寻求解决办法或等候救援,同时做好乘客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交警部门处理,同时向本项目采购方报告;抢救受伤人员和财物,保护事故现场,并做好防火、防爆、防盗及乘客疏散工作。5.行车中,双班驾驶员交接班时应立即签名确认交接班的时间和地点。6.到达后,车辆应例行检查维护,将车辆开车到指定停放位置,妥善保管好车辆和营运的有关牌证,保持车容整洁。(四)司机要求1.司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方规定着装,保持服装清洁,仪容仪表大方得体,保证良好的精神面貌,不得穿休闲装、牛仔裤、花衬衣等。2.司机应保持个人卫生,保证身上不得有烟味和异味。3.开车服务期间不得食用有异味的食品,以保持口腔气味清新。4.认真填写司机行程日志表、加油单及其他工作日志。四、供应商及人员配置要求(一)供应商要求1.服务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且在有效期内。2.应有相应的项目承担能力,根据本项目采购方服务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合理配备管理人员和服务设备设施。3.应有健全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服务管理制度、服务人员岗位薪酬制度、岗位工作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确保服务过程得到有效运行、控制和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4.应建立与单位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方的服务沟通渠道,提供涉及服务项目相关资料,以支持服务有效运行和控制。5.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违法记录、无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和其他不良记录。应有健全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收费、会计核算、税收等财务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6.应有完善的管理服务档案管理制度,档案齐全,专人保管,查阅方便。管理服务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服务供应商基本资料、驾驶员人事档案及薪资档案、驾驶员台账、与驾驶员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和其他日常驾驶员管理档案等。7.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方工作需要配备相关人员。项目经理应选用工作干练,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担任,保持稳定性。驾驶员人数应满足本项目采购方岗位要求,遇本项目采购方重大活动时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方项目需求及时补充配备,并向本项目采购方进行报备。8.应依据《劳动合同法》做好与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劳务服务期间所产生的任何劳动纠纷、安全事故及其他情况,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9.应建立服务人员行为规范(包括统一着装、佩戴标识、仪表仪容整洁等)、职业素质与技能培训机制、从业人员保密制度、人员激励及处罚机制等。应对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在岗轮训等,负责对员工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增强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应规范统一着装,根据岗位、工种、季节等,统一配发工装及工牌。工作期间规范着工装,佩戴工牌,仪表清爽、穿戴整洁。10.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服务人员上岗前应通过内容包括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保密制度、服务过程中的保密知识技能及相关要求、典型案例等的保密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重点岗位员工须经上报本项目采购方进行政审后方可入职,进入重要办公区域的服务人员应不少于2人并同进同出,禁止摄影、摄像、录音。11.应建立风险与应急管理联动机制,能够识别管理服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用具,建立与本项目采购方、相关的社会救援力量和政府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12.应适应智能化管理需求,根据本项目采购方需求运用和使用智能化管理服务系统,提升管理和服务效率,对本项目采购方主管部门开放服务监督窗口,实现对服务的实时监管等。(二)人员配置要求1.应具备基本的从业素质:热爱祖国、诚实信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勤俭节约,爱护公物;具备初中以上学历;无违法犯罪记录。2.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应具备合法驾驶证书,A1驾驶员原则上50岁以下,5年以上驾龄;C1驾驶员原则上50岁以下,3年以上驾龄;掌握一般的车辆维修保养知识、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具备基本法律知识,了解有关岗位管理政策、规定,熟悉服务区域基本情况;具备娴熟的驾驶技能和基本的维修、检查车辆的技能,并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问题处理能力,服从本项目采购方的日常管理及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服务商应保证在服务期内,其指派的驾驶员所持驾驶证件持续有效。3.应具备健康的身体素质: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具备岗位需要的身高、视力等条件,应具有健康证明并经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年龄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最低或最高年龄要求。驾驶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4.应具备较好的职业素质。严格履行驾驶员岗位职责;不得脱岗、空岗、睡岗,不准迟到、早退;遵守本项目采购方内部的规章制度,不准随意打听、记录、传播本项目采购方内部机密;有重要情况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不准迟报、漏报、瞒报;认真填写出车及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其他人员配置及资质要求,双方以合同或协议形式约定。五、考核标准及要求(一)本项目采购方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接受《汉中市税务局机关后勤服务管理考核办法》的考核。(二)本项目采购方严格按照《汉中市税务局机关后勤服务管理考核办法》每月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六、服务期限及地点一年,2024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0日;服务区域为汉中市税务局指定区域。七、支付方式按照《汉中市税务局机关后勤服务管理考核办法》及细则,全年费用的95%按月平均支付,全年费用的5%年终按照考核结果予以支付。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中标供应商据实提供相关资料并开具合规发票。八、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一)总费用包含所有与服务有关费用。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服务人员成本费用(月工资、节假日加班、日常超时劳动补贴、年终奖等所有费用)、国家福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其他费用)等所有费用。本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所有服务人员的食宿由供应商负责,本项目采购方不予承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的任何遗漏,均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二)投标人的服务专员,要认真负责的管理好所辖人员,建立完备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及时与采购方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三)投标人负责对所辖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法制教育,投标方派出人员在采购方服务中所发生一切人身意外事故均由投标方负责。(四)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要符合采购方的需求,对采购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及时加以整改,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人员要及时进行更换。(五)投标方必须把提供人员的基本情况向采购方进行报备存档,调整人员必须经采购方同意方可更换。(六)投标单位在中标后如需与前服务单位进行交接的,须配合采购人完成与前服务单位的交接。(七)人员基本工资不低于《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23]16号)文件执行。(八)人员各种保险费用不得低于国家标准。附件:汉中市税务局机关后勤服务管理考核办法为做好市局机关办公区、天汉大道办公区、望江路办公区及附属区域的后勤服务、驾驶服务和安保服务的管理工作,实现对后勤服务公司的有效监管,使其能够切实履行服务合同、落实管理措施、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汉中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项目采购方实际,制订本办法:一、考核实施单位:汉中市税务局机关后勤服务管理考核工作由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并具体组织实施。二、考核对象:承担市局机关、天汉大道办公区、望江路办公区后勤服务,市局安保服务和驾驶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三、考核目的:督促提供上述服务的供应商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树立良好服务形象,保证服务区域各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确保公共消防安全,保持办公生活环境整洁优美,服务区域秩序井然、人财安全,公务车辆车况良好,驾驶服务安全高效。四、考核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应依据事实,所有供应商相同对待,并向被考核对象公开考核结果。(二)遵循契约精神原则,考核应依据服务合同约定,不得违背合同约定条款。(三)秉持奖罚结合原则,对供应商实行量化考核,依据过错情况进行扣分(扣款),对大项工作完成出色的予以加分。(四)遵循市场经济原则,即服务应质价相符。五、考核项目主要包括基础管理、后勤服务人员行为规范、综合服务、维保服务、保洁服务、餐饮服务、绿化服务、驾驶服务和安保服务等九个方面进行月考核。六、考核方式方法(一)考核方法1.日常考核:由考核组成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依据考核评分细则,每周至少1次对供应商的工作内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其余时间不定期抽查,检查人填写的工作检查记录由提供服务供应商的被检查人签字认可,经供应商确认,作为月度考核扣分依据。根据平时检查结果,市局机关服务中心有权针对出现的问题对中标供应商实施处罚,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责成中标供应商限期整改。同时,针对重大工作任务保障情况,做好日常记录并作为年底考核依据。2.定期考核:考核组每月对中标供应商考核一次,原则上采取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考核区域,每月依据考核评分细则进行一次集中现场检查。考核组检查考核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一是对中标供应商的台账进行现场查阅,二是对本项目采购方接到的投诉及应急维修进行现场勘查,三是随机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3.点评通报:考核小组检查考核时,应公布考核结果和现场点评,同时将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通报到相关供应商。4.考核结果:分为月度考核结果和年终考核结果。年终考核结果由月度平均得分(90%)和年终满意度测评得分(10%)两项组成,其中:月度得分依据月度考核结果,取去掉月度最高分、最低分后的加权平均数;年终满意度测评得分依据市局满意度调查结果。(二)直接认定年度考核不合格情况1.供应商不接受、不配合考核的,对汉中市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的整改指令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执行或整改不到位的。2.供应商违规转包项目的。3.供应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投诉事件,在行业、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七、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年终费用结算挂钩,考核结果经由汉中市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签字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对供应商的费用结算。年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需得分95分(含)以上;合格等次需得分90分(含)至95分;不合格等次为得分90分以下。年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足额支付年终费用,不合格等次的,每低于1分(以90分为基准分)扣除年终费用(合同总费用5%的部分)的3%。八、有关要求(一)供应商必须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要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完善管理措施,规范管理行为,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二)供应商应对照相关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和服务标准,积极提升服务标准和质量。(三)本办法由汉中市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勉县凯利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的(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2024年机关及派出机构后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2024年机关及派出机构后勤服务采购项目第一标段),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勉县凯利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5人,营业收入为166万元,资产总额为95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司(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声明人:勉县凯利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7月26日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供应商前附表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作为资格条件审查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关及派出机构后勤服务 后勤服务 综合服务 维保服务 保洁服务 餐饮服务 绿化服务 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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