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丽星河装修中标结果公示(杭州开景置业有限公司2024)



项目名称:

景丽星河装修项目

项目代码:

2403-330113-04-01-274414

招标人:

名称:杭州开景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钱江国际大厦2511室

地址:

联系人:李尚霖

联系人:袁良国

电话:13567166905

电话:13588021752

标段(包)名称:

景丽星河装修项目

标段(包)编号:

A3301131280522123001291

中标人:

合同价款: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质量承诺:

项目负责人:

浙江金众建设有限公司

4034.5942万元

签约时间:

2024年07月05日

合同期限:

120

行政监督机构:

杭州市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1-86139483

合同备案意见:

同意

相关附件:

【施工合同.pdf】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简略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合同条款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杭州开景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浙江金众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景丽星河装修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景丽星河装修项目目。2.工程地点:杭州市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临平项建办(2024〕1号4.资金来源:自筹。5.工程内容:项目概算为6536万元,装修面积约为47382平方米,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8日。1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工期总日历天数: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主要施工进度里程碑节点完工时间要求:正式开工之日起(正式施工期4个月,施工期以正式开工令为准):/个月内完成地下室顶板全部浇筑工作,/个月内所有建筑物完成结顶,/个月内具备精装修及室外施工条件,4个月内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具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报)。2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仟零叁拾肆万伍仟玖佰肆拾贰元整(¥4034.5942万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叁仟叁佰叁拾肆元伍角壹分元整(¥80.333451万元(不-含税));(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1元)。2.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王华清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3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7月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杭州市临平经济开发区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1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8份承包人执4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浙江金众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新远金座4幢701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571-8613781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临平支行账号:账号:79718100056658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条款参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o1.1.2.5设计人:名称: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o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1.1.3.9永久占地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1.1.3.10临时占地包括:若需要则由承包人负责,所产生费用已在措施费中考虑。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3.1《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杭建市发〔2018)57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1.3.2(杭建市发发〔2018)579号);1.3.3《关于发布5调整的指导性细则>的通知》(杭建市发〔2020〕164号);1.3.4《关于贯彻《省厅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的通知》(杭建市发(2022〕54号);1.3.5省市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现行有效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文件):(1)《关于转发省建设厅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30号);(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建设的通知》(杭建工发〔2012〕426号);(3)《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杭建工(2019)103号);(4)《关于巩固G20杭州峰会成果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意见》(杭建工发〔2017〕112号);(5)《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建市〔2018〕161号);(6)《关于杭州市建筑工地全面推广使用“浙里工程建设现场管控”重大应用(浙里建)的通知》(杭建数改办〔2022〕1号);(7)《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92号);(8)市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15日发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9)《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渣土领(2020)1号);(10)市建委2020年10月30日发布的《关于明确杭州市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单编制和报价口径的通知》;(11)《关于转发的通知》(杭建市通知〔2020〕4号);(12)《关于进一步提升杭州市市政道路建设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杭建工发(2021〕32号);(13)《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58号);(14)《关于明确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计取的通知》(杭建招标造价中心〔2021〕84号);(15)《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杭建工(2023〕169号)(16)其他: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浙江省及杭州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杭州市、临平区、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文6件。1.3.6新工艺、新技术的约定:1.3.7其他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按通用条款约定;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①施工组织设计;②其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肆套经图审签章的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按招标工程清单中所注明的各专业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办理施工许可证承包人应提供的相关资料施工总进度计划、工程总进度计划及发包人要求的各项报表、详细的书面施工进度计划、已完成的工作量报表、下月进度计划、资金计划、劳动力安排等材料、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用水、用电施工方案、起重设备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投标文件电子版;及发包人、监理所需的其他报表: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并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供办理所需的相关资料,开工前二周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工程总进度计划及发包人要求的各项报表,经监理审查后报发包人批准。每月25日前7向发包人及监理提供详细的书面施工进度计划、已完成的工作量报表,下月进度计划、资金计划、劳动力安排等材料及发包人、监理所需的其他报表。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提供用水、用电施工方案、起重设备方案、专项施工方案,主要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分项工程开工前10天内向发包人提供;其他材料按监理人、发包人要求期限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代建人(如有)、监理人具体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发包人、代建人(如有)、监理人具体要求;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双方另行商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人准备。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2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驻项目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项目负责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驻现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人员(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发包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驻现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或代建人(如有)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规划用地红线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仅确认通往指定区域的道路,承包人负责修建施工临时道路与公共道路连通,费用纳入措施项目费中。场地内临时道路及出入通道的修建及养护由承包人负责,工程完工前承包人应对因施工造成的原有道路、排水、绿化等设施的损坏进行修缮,恢复原有使用功能,费用纳入措施费中。施工中应保证现状道路的正常通行(包括施工过程中车辆行走所需的场内回填)。施工出入道路的日常维护、后期维修、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的超大件:8本工程的超重件:由承包人负责运输并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所需的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由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丕得向第三方提供与使用。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有关资料以任何形式透露给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肉。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缺项、漏项,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有误。(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调整合同价格的修正时间:按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最新文件及临平区最新相关文件执行。2.发包人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配备发包人代表,同时配备1-2名相关人员到岗履职。发包人应做好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情况的审核工作,督促未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承包人及时缴存。建设工程施工前,发包人必须对工程项目建设垃圾总量、回填利用量进行全面准确测算,并到项目所在地城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发包人有权开展现场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规范垃圾处置合同分包、车辆装载、车辆冲洗和规范消纳等措施。工程结算时,发包人有权对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消纳场地接纳回执联、工程竣工结算清单中建筑垃圾工程量三者进行比对:如实际消纳方量大于(或等于)工程竣工结算清单中建筑垃圾工程量90%的,按竣工结算清单工程量进行结算;如实际消纳方量小于工程竣工结算清单建筑垃圾工程量90%的,可要求承包人提供情况说明并附以佐证材料,无法提供佐证材料的:根据消纳场地接纳回执联工程量进行竣工结算。2.2发包人代表李尚霖发包人代表:分管负责人:;9项目负责人:李尚霖;技术负责人:沈峰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义务,负责工程的外部协调,对工程投资影响因素的确认,对图纸变更的确认,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批件、指令,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必要时亦可口头指令,承包人接到批件、指令应在24小时回复,逾期则视为承包人已认可。(2)发包人委托代建人(如有)代表其对本合同项下工程实施进行全面管理,但是所有由代建人(如有)发出的书面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决定及其他通讯联络等,只要与本工程的以下事项相关(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价格、款项支付、计量、计价、工期、工期延长、变更、索赔、建筑使用功能、分包的范围与内容、分包人和供应商选择、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的更换或撤回等有关事项),均须经过发包人的审核同意后,方可有效、实施,成为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承包人进场前。2.4.2提供施工条件(1)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将施工用水用电计量表安装完成并具备通水通电条件即视为发包人已提供施工条件(具体根据项目招标约定处理),水电费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通信问题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负责临时水电线路及设备的维护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按其自身需要配备一定容量的应急用电源或进行变压器增容,该项费用已包含在措施费中。征地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场地由发包人在开工前提供,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征地红线外临时通道及材料堆放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提供协助,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施工临时用电发包人提供台变压器,临时水电设施发包人完成向承包人移交后由承包人承担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负责(具体根据项目招标约定处理)。丞包人结合现场勘察规划场地布置,涉及民工宿舍、现场办公需在红线外借地的,已在措施费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增加。(2)本工程正式开工前施工准备过程中的临时用水用电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0在获得发包人批准后方可缺席,无故缺席或迟到,承包人支付给发包人每人每次违约金500元。(19)为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保障资金安全,发包人支付的项目预付款、进度款等款项,要求承包人做到专款专用,确保用于与本项目相关的支出;中标后,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在银行开设项目专户,并签订账户监管协议,资金专户内资金在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前(即支付到审核价的98.5%)必须经前必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转账支付,承包人应在每笔款项支付前上报当期工程款项支付情况等资料,发包人、代建人(如有)、监理人将对承包人款项专用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包括银行账户查询),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当发现承包人挪用本工程款项时,发包人、代建人(如有)、监理人视情况有权暂缓支付工程款,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要加强对分包单位款项专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21)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发包人将按规定对承包人进行合同履约日常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承包人的考核结果、评价意见将作为合同履约诚信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承包人履约诚信评价体系。(22)其他:36附件1廉政责任书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发包人杭州开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浙江金众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景丽星河装修项目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7(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筑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景丽星河装修项目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众建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A湖第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立份哥4心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林欧印中202447月5日日林欧年月印中38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协议发包人:杭州开景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人:浙江金众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景丽星河装修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以及约定的其它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约定如下:保修内容为: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2个采暖期、供冷期;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1)、对于保修期外的未移交房屋,无论何时移交,承包人应承担一次免费维修。(2)、消防工程保修期2年。(3)、人防工程保修期2年。(4)、本工程的智能化、市政、排水、景观工程等保修期2年(绿化养护期为1年)(5)、外墙装饰面(含面砖、仿石漆、涂料等)为2年:(6)、其他未明确的工程及设备设施保修期为2年:(7)、用于本工程的设备设施,厂家提供的质保期超过2年的,以厂家质保期为准。8、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是承包人保修责任开始的日期。39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承包人同意接到发包人或相关主管部门管理通知后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承包人如在接到书面通知后未在期限内派人到现场维修的,视为承包人未履行维修义务,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且发包人或物业管理公司或相关主管部门有权安排自行维修或委托其他单位维修,所产生相关费用包括维修费、补偿金等均由承包人承担。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4个小时内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且发包人或物业管理公司或相关主管部门有权安排自行维修或委托其他单位维修,所产生相关费用包括维修费、补偿金等均由承包人承担。3、保修期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承包人除承担保修责任外,因工程质量给发包人、使用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代承包人向使用人、第三人赔偿损失,所需费用从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承包人需指定专门的维修负责人在现场负责维修工作,并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将维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传真等信息报发包人和物业管理公司记录,该工程维修负责人代表承包人全权处理现场维修工作。6.承包人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的时间:a.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承包人须在接到通知后4_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12_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b.其他一般情况,承包人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48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c.对于一时无法彻底修复的大修问题,承包人应在3_天内以书面形式明确维修方案及维修期限,报发包人代表审核同意后次日起实施。7.在承包人人员到达之前,发包人可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08.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发包人或相关主管部门管理可以对一定金额(材料安装类5000元,土建市政类10000元)以内的维修项目进行应急处理,先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发包人或相关主管部门管理认为需召开维保工作协调会时,承包人应当准时参加,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必须当场确定解决方案,承包人对其派出与会人员的签字确认负全部责任,并应当执行会议决定。否则,视作承包人未履行维修义务,10.承包人未在指定期限派人维修或发生其他视为承包人未履行维修义务情形的,发包人或相关主管部门管理有权委托第三人进行维修,所产生相关费用包括维修费、补偿金等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在工程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11.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工程维修费用或对使用人、第三人赔偿损失的,发包人通知承包人应承担的费用或损失金额,承包人收到通知后7日内不提出具体异议的,视为承包人认可并同意承担通知书中确定的金额。12、工程竣工验收后,本工程移交给相关单位管理,并从移交日起,接管单位有权代为行使发包人在本协议中关于保修养护事宜的权利和责任,即接管单位可直接通知承包人履行保修养护责任。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承包人负责保修的质量,工程保修项目完成后须经发包人代表验收签字方可。工程保修项目自验收合格后重新计算保修期,承包人应保证在该保修期限内不出现同类问题。对同一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维修两次后,再次发生该质量问题的,发包人或物业管理公司(或相关主管部门)有权安排自行维修、委托其他单位维修,所产生相关费用包括维修费、补偿金等均由承包人承担。五、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1)预留结算审定价的1.5%转为质保金,本工程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二年后,经复验无质量问题及扣除相应扣款后无息返还结算审定价的1%;保修期满五年后,经复验无质量问题及扣除相应扣款后无息返还结算审定价的0.5%。,每次退还款项时承包人须提供使用单位无质量问题书面凭证或已整改到位的书面凭证,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2)如质量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工程保修及賠偿等费用,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5天内将差额补齐。六、其他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6.1工程交付时签保修工作移交书,移交后,项目使用管理41方作为保修管理的主体与发包人共同负责项目保修管理,代表发包人履行项目保修管理工作,发出的有关通知、签批等具有发包人同等效力:6.2《开发区保修管理办法》属于本保修协议书的附件,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即项目工程保修责任主体应履行保修义务、服从保修管理;6.3本项目的保修管理主体除发包人外,日常保修管理主体为学校、幼儿园:6.4承包人应授权专门人员全权负责项目工程的保修工作,承认由其确定的保修方案、费用及赔偿;6.5由于保修范围内质量问题引起的其他损失,由承包人赔偿并承担:6.6除按“质量保修责任”中约定以外,发生紧急事故或直接影响到人民财产安全及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的,发包人、保修管理主体或相关主管部门管理认为需要采取紧急抢修的,发包人、保修管理主体或相关主管部门管理有权应急抢修处理,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7对于因维修方案无法协商一致的或发包人、保修管理主体认为属于重大影响质量问题的,由发包人或保修管理主体直接委托原设计单位或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制定保修方案,承包人需无条件按确定的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保修并承担所有费用;6.8超过规定或约定时间的,发包人或保修管理主体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在保证金或质量保修履约银行保函中直接支付:6.9保修金返还及履约担保的结算需在相应期满一个月前由承包人书面申请(专用申请表)、保修管理主体确认后结算并退还:6.10如质量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工程保修等费用,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5天内将差额补齐。6.11本保修书中的质量问题类别的确定,以发包方和保修管主体或行业主管从装部门认定为准。本工程质量保修协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签署,工程总承包合海同附件,其有效期限N开4汇承包人(公章)发包人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茶(签5年月日2024年A42附件3: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就景丽星河装修项目工程项目建设,发包人杭州开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浙江金众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签订本协议书。第一条甲方(包括甲方,以下均同)安全责任1、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2、甲方委托监理单位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3、甲方定期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安全隐患。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有责任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协调处理,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1)人身伤亡事故:(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3)发生场内火灾事故;(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阻的;(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第二条乙方安全责任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1、根据本工程的特点,要求承包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措施、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并投入相应的人力、物资、设备、器材等所需要素,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2、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3、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接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4、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5、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436.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应当维织专家组进行论论中查,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7、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9、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10、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11、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征得供电、供水部门审批同意,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12、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1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14、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15、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通知甲方应急管理部门,联系人:,电话:。16、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17、为进一步加强对井下作业安全管理,对于新老管道封头的拆除,老管道的清淤等存在危险作业的工作,承包人须及时汇报发包人,不得私自下井作业,否则责任自负。第三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12小时内予以响应。第四条施工安全保证金施工安全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包含于履约保证金,乙方不单独提交。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第五条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44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6、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5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第六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本协议作为建设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该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第九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大建大发商A和m租发包人章)承包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盖章):2024年年月_日7月5日4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景丽星河装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