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保护修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2024)
颐和园苏州街景区保护修缮工程-施工颐和园苏州街景区保护修缮工程-施工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88345-XM001
二、项目名称:颐和园苏州街景区保护修缮工程-施工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4240.167021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市园林古建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北街4号
中标金额:4240.167021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市园林古建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新风北街4号
911100004007087378
4240.167021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91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市园林古建工程有限公司
1
4240.167021万元
4240.167021万元
工程质量:合格
名称:苏州街景区保护修缮工程
施工范围:本次保护修缮工程的对象为颐和园苏州街景区,具体为苏州街铺面房、嘉荫轩建筑群、绘芳堂建筑群,后湖桥梁、驳岸及后山通道等。本项目主要包含对颐和园苏州街景区内的建筑、桥梁、驳岸、后山通道进行保护修缮,同时对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
施工工期:76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 格
项目经理:姓名:夏云贵
执业证书信息:专业:建筑工程 级别:二级
注册证书编号:京2112015201652791
名称:苏州街景区保护修缮工程
施工范围:本次保护修缮工程的对象为颐和园苏州街景区,具体为苏州街铺面房、嘉荫轩建筑群、绘芳堂建筑群,后湖桥梁、驳岸及后山通道等。本项目主要包含对颐和园苏州街景区内的建筑、桥梁、驳岸、后山通道进行保护修缮,同时对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
施工工期:76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 格
项目经理:姓名:夏云贵
执业证书信息:专业:建筑工程 级别:二级
注册证书编号:京2112015201652791
综合得分:91.00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沙会清 李姝梅 张小敬 胡舸 沈惠身 王秀芬 苗泽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69781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宫门前街甲23号
联系方式:常耘硕,62881144-6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8号金丰和大厦C座6层
联系方式:马静,195 6876 22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静
电 话: 195 6876 224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颐和园苏州街景区保护修缮工程-施工
品目
采购单位
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15:41
评审专家名单
沙会清 李姝梅 张小敬 胡舸 沈惠身 王秀芬 苗泽献
总中标金额
¥4240.167021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静
项目联系电话
010-62373470
采购单位
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宫门前街甲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62881144-6227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8号金丰和大厦C座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62373470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颐和园苏州街景区保护修缮工程-施工.pdf
附件2
施工中标公告.pdf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88345-XM001二、项目名称:颐和园苏州街景区保护修缮工程-施工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北京市园林古建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北街4号中标(成交)金额:¥:42401670.21(大写:肆仟贰佰肆拾万零壹仟陆佰柒拾元贰角壹分)四、主要标的信息4240.167021工程类:名称:苏州街景区保护修缮工程施工范围:本次保护修缮工程的对象为颐和园苏州街景区,具体为苏州街铺面房、嘉荫轩建筑群、绘芳堂建筑群,后湖桥梁、驳岸及后山通道等。本项目主要包含对颐和园苏州街景区内的建筑、桥梁、驳岸、后山通道进行保护修缮,同时对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施工工期:765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项目经理:姓名:夏云贵执业证书信息:专业:建筑工程级别:二级注册证书编号:京2112015201652791综合得分:91.00分五、评审专家名单:沙会清李姝梅张小敬胡舸沈惠身王秀芬苗泽献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17.697818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宫门前街甲23号南门联系方式:常老师010-62881144-622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8号金丰和大厦c座6层联系方式:1956876224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电话:19568762248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7月30日颐和园苏州街景区保护修缮工程(工程名称)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7月3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图纸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颐和园苏州街景区保护修缮工程-施工(工程名称)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工程颐和园苏州街景区保护修缮工程-施工(工程名称)已由北京市文物局以《北京市文物局关于颐和园苏州街景区建筑修缮工程设计方案核准的复函》京文物[2023]17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苏州街,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后山景区,北宫门南侧,三孔石桥东西两侧的湖岸上。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约13975平方米,项目预算审计金额4327.948007万元,最高限价4326.669473万元2.3本工程的计划工期765日历天(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2.4招标范围本次保护修缮工程的对象为颐和园苏州街景区,具体为苏州街铺面房、嘉荫轩建筑群、绘芳堂建筑群,后湖桥梁、驳岸及后山通道等。本项目主要包含对颐和园苏州街景区内的建筑、桥梁、驳岸、后山通道进行保护修缮,同时对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3.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3.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3.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总包二级资质(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含)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含古建筑专业)。3.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3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须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外省市建筑业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3.3.4本项目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同时具备古建筑从业范围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古建筑专业),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时间: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5.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5.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5.4售价:0元。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8号金丰和大厦C座5层519会议室。7.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8.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支持创新、绿色发展(如适用)等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9.联系方式招标人: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宫门前街甲23号联系人:常老师电话:010-62881144-6227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8号金丰和大厦C座6层联系人:张工电话:1956876224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总则1.1工程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2本工程招标人名称: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宫门前街甲23号联系人:常老师电话:010-62881144-62271.1.3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8号金丰和大厦C座6层联系人:张工电话:195687622481.1.4本工程名称:颐和园苏州街景区保护修缮工程-施工1.1.5本工程建设规模:约13975平方米1.1.6本工程建设地点:苏州街,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后山景区,北宫门南侧,三孔石桥东西两侧的湖岸上。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工程的资金来源:单位资金1.2.2本工程的出资比例:100%1.2.3本工程的资金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和其他要求1.3.1本工程招标范围: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2本工程的计划工期:工期:7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3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4本工程的其他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达标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1.4.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4.1.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1.4.1.3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1.4.1.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1.4.1.5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总包二级资质(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含)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含古建筑)。1.4.1.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4.1.7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须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外省市建筑业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1.4.1.8本项目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同时具备古建筑从业范围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古建筑专业),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专用部分“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1.5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6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7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8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9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0踏勘现场1.10.1本次招标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0.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1投标预备会1.11.1本次招标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2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化平台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预备会前,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1.11.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通过电子化平台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预备会后,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年月日时分。1.12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工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本章专用部分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不允许□允许,针对分包工程工作内容、分包工作金额、以及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等方面应满足下列要求:1.13偏离本次招标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本章专用部分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图纸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1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2招标文件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15天的,应当顺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应当相应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招标八、拟分包工程情况表(本项目不适用)序号拟分包工程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备注序号拟分包工程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名称拟选分包人名称注册地点企业资质有关业绩备注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日期:年月日九、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电话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电话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中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其中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账号其中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提供证明材料: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体系认证(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完整版2022、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等材料的扫描件或其相应电子证照。(二)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致: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七)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6)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四)资格要求相关证书(加盖公章)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总包二级资质(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含)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含古建筑)。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须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外省市建筑业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4.本项目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同时具备古建筑从业范围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古建筑专业),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十、信誉要求资料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截图。十一、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护修缮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