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障碍耕地治理 农用地安全利用中标结果公示(藤县农业农村局2024)



广西梧州佳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藤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藤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重金属高中低风险区域农用地安全利用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WZZC2024-C3-30011-WZJC
二、项目名称:藤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藤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重金属高中低风险区域农用地安全利用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658400(元)
广西新视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秀厢大道168号金源·橘子郡D区和E区D-130号

2
报价:537000(元)
广西亿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大街1号公共服务中心A10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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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藤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藤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重金属高中低风险区域农用地安全利用A标段
2024年藤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重金属高中低风险区域农用地安全利用A标段
藤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藤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重金属高中低风险区域农用地安全利用,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
藤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藤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重金属高中低风险区域农用地安全利用B标段
2024年藤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重金属高中低风险区域农用地安全利用B标段
藤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藤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重金属高中低风险区域农用地安全利用,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建梅(自行抽取),黄世勇(第1、2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袁莉凤(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93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藤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15号
联系方式:15078850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梧州佳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梧州市藤县藤州镇天乐南街118号
联系方式:0774-7297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曼思
电 话:0774-7297118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1.pdf102.6K

中小企业声明函2.pdf99.9K

定稿-2024年藤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重金属高中低风险区域农用地安全利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pdf453.6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藤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藤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重金属高中低风险区域农用地安全利用

品目

采购单位
藤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31日 11:3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建梅(自行抽取),黄世勇(第1、2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袁莉凤(自行抽取)

总成交金额
¥119.54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成曼思

项目联系电话
0774-7297118

采购单位
藤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078850016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梧州佳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梧州市藤县藤州镇天乐南街11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74-7297118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2024年藤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重金属高中低风险区域农用地安全利用(A标段)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藤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重金属高中低风险区域农用地安全利用(A标段),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广西新视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172.27万元,资产总额为46.2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章):广西新视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7月25日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藤县农业农村局的2024年藤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重金属高中低风险区域农用地安全利用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藤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重金属高中低风险区域农用地安全利用B标段,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广西亿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380.83万元,资产总额为57.0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章):广西亿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7月29日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广西梧州佳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藤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重金属高中低风险区域农用地安全利用项目编号:WZZC2024-C3-30011-JCTX采购人:藤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梧州佳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7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售价:0元-2-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政采云”平台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磋商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磋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藤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重金属高中低风险区域农用地安全利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ZZC2024-C3-30011-JCTX项目名称:2024年藤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重金属高中低风险区域农用地安全利用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项目总预算为1200000.00元,其中A标段预算为660000.00元,B标段预算为540000.00元。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金额。采购需求:2024年藤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重金属高中低风险区域农用地安全利用,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5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磋商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政采云”平台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售价:0元-2-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五、开启1.时间:2024年7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梧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117.141.250.58:10030/web/cgw/index.ptl)、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藤县)(http://ggzy.jgswj.gxzf.gov.cn/txggzy/)。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供应商竞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陆“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3-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藤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梧州市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15号联系方式:田帅150788500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梧州佳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西梧州市藤县藤州镇天乐南街118号联系方式:成曼思0774-72971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成曼思电话:0774-7297118-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如下: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竞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竞标。联合体竞标的,须提供《联合体竞标协议书》(格式后附)。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质)。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竞标协议,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联合体竞标无效),并将联合竞标协议放入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5.2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竞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7.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8.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6.2☑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或者比例:。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6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2022年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12.1.1日之后次月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联合体竞标协议书(格式后附);(联合体竞标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供应商合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凭据(政采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页面截图;(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竞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供应商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联合体竞标时,第1-5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并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规定签字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分公司参加竞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12.1.2报价文件1.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如有)12.1.3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12.1.3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对应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如有)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供应商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5.2竞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即满足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的价格;包括竞标服务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如有)、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17.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A分标磋商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B分标磋商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藤县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666600085802900010-00000】;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17.1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相关要求:1.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供应商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现场提交地址: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藤县陶瓷园管委会大楼2楼开标厅,具体详见开标当天2楼走廊大屏幕指引);邮寄地址:广西梧州市藤县藤州镇天乐南街118号广西梧州佳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成曼思,电话:0774-7297118,但邮寄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将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出具回执(邮寄方式的除外),并妥善保管。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备注:1.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2.供应商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竞标除外)转出的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4.保函有效期低于竞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5.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6.政采云平台暂未支持电子保函功能,故本项目暂不接受电子保函形式的保证金。-9-第三章采购需求A标段分标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技术服务需求金额(元)A标段2024年藤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重金属高中低风险区域农用地安全利用A标段1项一、实施范围与期限(一)实施区域在2024年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数据中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耕地范围内,结合预算资金规模,主要在2018年—2023年农产品重金属采样检测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同类项目实施采样检测和农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采样检测)中水稻产品重金属超标的高、中低风险区域进行项目实施(实施区域点位信息详见附件1)。实施区域选定遵循以下原则:1.优先在中晚稻种植区域实施,如以上实施面积不足可考虑在早稻种植区域实施。2.优先安排在长时间未实施相关项目区域实施,如以上实施面积不足,可考虑安排在近期已实施过相关项目区域实施。3.如实施面积不足可考虑在粮食和储备部门等近年监测发现稻谷存在超660000.00A标段2024年藤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重金属高中低风险区域农用地安全利用A标段1项标的区域实施。(二)实施期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二、实施内容按照农户自愿原则,结合广西水稻产地安全利用“GTP+”技术模式,高风险区域采取土壤pH调节、叶面阻控(喷施两次叶面阻控剂)等环境友好型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措施;中低风险区域采取叶面阻控(喷施两次叶面阻控剂)等环境友好型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并在全部项目实施区域开展技术宣传指导,以达到项目实施区域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2%的绩效目标。克服农产品产地环境障碍,提高稻谷质量(重金属)安全水平。1.土壤pH调节。按照“一区一策、同区同策”的农用地安全利用“GTP+”技术措施落实原则,在不改变原有田块布局的基础上,藤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近两年实施相关项目区域pH值检测结果(pH值4.7—6.5),在高风险区域采取施用碱性肥料钙镁磷肥调节土壤pH,钙镁磷肥产品质量指标需符合《钙镁磷肥》GBT20412-2021国家标准,其中有效五氧化二磷含量≥11%。钙镁磷肥在犁耙田前撒施,施用量每亩约50公斤。2.叶面调控及水分调控。按照厂家产品说明书推荐的每亩用量和稀释倍数,任务面积区域种植水稻均喷施两次纯硅100g/亩等中微量元素的叶面阻控剂,叶面阻控剂符合2021年发布实施的标准《含硅水溶肥料》NYT3829-2021要求液体产品中水溶性硅元素含量大于等于100g/L。喷施时间:要求在分蘖盛期至齐穗期前喷施2次,时间间隔至少7天,如果扬花期喷施必须下午时间喷,切忌中午时间喷施,喷施后如在4小时内遇雨则需重新喷施。任务面积区域灌溉水源充足的,指导保持全程淹水3—5厘米;水源不充足的,则采用间隙灌溉(含抽水灌溉、轮流灌溉等)指导视当地水源情况尽可能缩短灌水周期,以提高土壤含水量。3.技术宣传指导。完善在项目区中已建好的村级服务站内容,确保生产者在没有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讲解指导的情况下也能有效掌握相关技术知识。村级服务站宣传板报要通俗易懂,便于生产者掌握并操作。村级服务站内须有可供观看的操作介绍视频和可以拿走的相关宣传培训资料。每个村级服务站至少制作并发放500份以哑粉纸或铜版纸为主要材质的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宣传资料,宣传资料内容要通俗易懂,生产者能按照技术资料会操作。并为项目实施区域内农业生产从业者提供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落地需要的培训、宣传等服务,农户学会使用线上农用地安全利用村级服务站查询相关技术,培训人数以项目任务面积每亩1人为标准进行核算,即2000人次。660000.00商务要求商务要求商务要求商务要求商务要求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最迟不超过15日)。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最迟不超过15日)。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最迟不超过15日)。付款条件付款条件措施落地部分占项目款项的70%,按合同验收核验及确认各措施的面积和培训人员数量,并结合招标确定的单价进行项目款结算。实施效果部分占项目款项的30%,待自治区开展的广西农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抽样检测在项目实施区域的所有布措施落地部分占项目款项的70%,按合同验收核验及确认各措施的面积和培训人员数量,并结合招标确定的单价进行项目款结算。实施效果部分占项目款项的30%,待自治区开展的广西农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抽样检测在项目实施区域的所有布措施落地部分占项目款项的70%,按合同验收核验及确认各措施的面积和培训人员数量,并结合招标确定的单价进行项目款结算。实施效果部分占项目款项的30%,待自治区开展的广西农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抽样检测在项目实施区域的所有布-31-点采样及检测结果反馈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后,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及藤县农业农村局一起核算得出的项目实施区域产品合格率进行结算,其中:1.产品合格率:≥92%,可以结算30%项目款项。2.产品合格率:60%(含)—92%(不含),可以结算30%项目款项×实际样品合格率÷92%的款项。3.样品合格率:小于60%(不含),除已经按工作措施实施进度比例支付的合同首付款额,不再支付30%项目剩余款额。验收标准项目验收1.验收标准(1)土壤pH调节。实施方根据藤县农业农村局提供近两年实施相关项目区域pH值检测结果(pH值4.7—6.5),制定实施土壤pH调节具体方案,并按具体方案进行了实施。如果采用项目免费提供由农户自行施用土壤pH调节物资方案,需要按具体方案全部向农户提供了土壤pH调节物资,并指导农户进行施用。如果采用项目免费提供由农户自行施用土壤pH调节物资,农户上传自行施用所提供土壤pH调节物资地块的合计面积,不低于项目任务面积的50%。(2)施用叶面阻控剂。制定施用叶面阻控剂具体方案,并按具体方案进行实施。如果采用项目免费提供由农户自行施用叶面阻控剂方案,需要按具体方案向全部农户提供叶面阻控剂,并指导农户进行施用,农户上传自行施用所提供叶面阻控剂地块的合计面积,不低于项目任务面积的50%。验收标准(3)技术宣传指导。农户学会测定地块pH值,会在农用地安全利用数据应用系统(线上村级服务站)上报pH值及查询技术安全利用类措施、上传农户自行实施措施的佐证材料。2.核验办法由藤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的监督人员,在农用地安全利用数据应用系统中进行措施到位情况核验确认,确定按要求实施了土壤pH调节的地块、施用叶面阻控剂的地块及培训合格的人员,然后在农用地安全利用数据应用系统(线上村级服务站)统计获得土壤pH调节、施用叶面阻控剂的面积及培训人员数量。3.合同验收项目完成实施验收后,由藤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验收人员召开合同验收会,核验并确认各措施的面积和培训人员数量,对照合同逐个指标进行验收。售后技术服务要求1、中标人不得将服务转包或委托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合作并追回资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3、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完成整体项目的验收。保密要求鉴于本项目内容敏感,所有接触项目内容的人员必须对信息、结果数据等按保密要求进行保密;中标人必须与采购人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其他按关于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保密管理办法》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729号)文件执行,中标人一旦泄露项目秘密采购人将严格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包括提供本次服务的所有费用,含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招标人不再提供差旅、交通、通讯、食宿等任何费用或条件。2、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重金属高风险区域预算每亩不超过330元,以实际实施面积为准,每亩预算超出330元的投标无效-34-(二)实施期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二、实施内容按照农户自愿原则,结合广西水稻产地安全利用“GTP+”技术模式,高风险区域采取土壤pH调节、叶面阻控(喷施两次叶面阻控剂)等环境友好型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措施;中低风险区域采取叶面阻控(喷施两次叶面阻控剂)等环境友好型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并在全部项目实施区域开展技术宣传指导,以达到项目实施区域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2%的绩效目标。克服农产品产地环境障碍,提高稻谷质量(重金属)安全水平。1.土壤pH调节。按照“一区一策、同区同策”的农用地安全利用“GTP+”技术措施落实原则,在不改变原有田块布局的基础上,藤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近两年实施相关项目区域pH值检测结果(pH值4.7—6.5),在高风险区域采取施用碱性肥料钙镁磷肥调节土壤pH,钙镁磷肥产品质量指标需符合《钙镁磷肥》GBT20412-2021国家标准,其中有效五氧化二磷含量≥11%。钙镁磷肥在犁耙田前撒施,施用量每亩约50公斤。2.叶面调控及水分调控。按照厂家产品说明书推荐的每亩用量和稀释倍数,任务面积区域种植水稻均喷施两次纯硅100g/亩等中微量元素的叶面阻控剂,叶面阻控剂符合2021年发布实施的标准《含硅水溶肥料》NYT3829-2021要求液体产品中水溶性硅元素含量大于等于100g/L。喷施时间:要求在分蘖盛期至齐穗期前喷施2次,时间间隔至少7天,如果扬花期喷施必须下午时间喷,切忌中午时间喷施,喷施后如在4小时内遇雨则需重新喷施。任务面积区域灌溉水源充足的,指导保持全程淹水3—5厘米;水源不充足的,则采用间隙灌溉(含抽水灌溉、轮流灌溉等)指导视当地水源情况尽可能缩短灌水周期,以提高土壤含水量。3.技术宣传指导。完善在项目区中已建好的村级服务站内容,确保生产者在没有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讲解指导的情况下也能有效掌握相关技术知识。村级服务站宣传板报要通俗易懂,便于生产者掌握并操作。村级服务站内须有可供观看的操作介绍视频和可以拿走的相关宣传培训资料。每个村级服务站至少制作并发放500份以哑粉纸或铜版纸为主要材质的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宣传资料,宣传资料内容要通俗易懂,生产者能按照技术资料会操作。并为项目实施区域内农业生产从业者提供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落地需要的培训、宣传等服务,农户学会使用线上农用地安全利用村级服务站查询相关技术,培训人数以项目任务面积每亩1人为标准进行核算,即3000人次。商务要求商务要求商务要求商务要求商务要求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最迟不超过15日)。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最迟不超过15日)。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最迟不超过15日)。付款条件付款条件措施落地部分占项目款项的70%,按合同验收核验及确认各措施的面积和培训人员数量,并结合招标确定的单价进行项目款结算。实施效果部分占项目款项的30%,待自治区开展的广西农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抽样检测在项目实施区域的所有布点采样及检测结果反馈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后,梧州市农业农措施落地部分占项目款项的70%,按合同验收核验及确认各措施的面积和培训人员数量,并结合招标确定的单价进行项目款结算。实施效果部分占项目款项的30%,待自治区开展的广西农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抽样检测在项目实施区域的所有布点采样及检测结果反馈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后,梧州市农业农措施落地部分占项目款项的70%,按合同验收核验及确认各措施的面积和培训人员数量,并结合招标确定的单价进行项目款结算。实施效果部分占项目款项的30%,待自治区开展的广西农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抽样检测在项目实施区域的所有布点采样及检测结果反馈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后,梧州市农业农-39-村局及藤县农业农村局一起核算得出的项目实施区域产品合格率进行结算,其中:1.产品合格率:≥92%,可以结算30%项目款项。2.产品合格率:60%(含)—92%(不含),可以结算30%项目款项×实际样品合格率÷92%的款项。3.样品合格率:小于60%(不含),除已经按工作措施实施进度比例支付的合同首付款额,不再支付30%项目剩余款额。验收标准项目验收1.验收标准(1)土壤pH调节。实施方根据藤县农业农村局提供近两年实施相关项目区域pH值检测结果(pH值4.7—6.5),制定实施土壤pH调节具体方案,并按具体方案进行了实施。如果采用项目免费提供由农户自行施用土壤pH调节物资方案,需要按具体方案全部向农户提供了土壤pH调节物资,并指导农户进行施用。如果采用项目免费提供由农户自行施用土壤pH调节物资,农户上传自行施用所提供土壤pH调节物资地块的合计面积,不低于项目任务面积的50%。(2)施用叶面阻控剂。制定施用叶面阻控剂具体方案,并按具体方案进行实施。如果采用项目免费提供由农户自行施用叶面阻控剂方案,需要按具体方案向全部农户提供叶面阻控剂,并指导农户进行施用,农户上传自行施用所提供叶面阻控剂地块的合计面积,不低于项目任务面积的50%。(3)技术宣传指导。农户学会测定地块pH值,会在农验收标准用地安全利用数据应用系统(线上村级服务站)上报pH值及查询技术安全利用类措施、上传农户自行实施措施的佐证材料。2.核验办法由藤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的监督人员,在农用地安全利用数据应用系统中进行措施到位情况核验确认,确定按要求实施了土壤pH调节的地块、施用叶面阻控剂的地块及培训合格的人员,然后在农用地安全利用数据应用系统(线上村级服务站)统计获得土壤pH调节、施用叶面阻控剂的面积及培训人员数量。3.合同验收项目完成实施验收后,由藤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验收人员召开合同验收会,核验并确认各措施的面积和培训人员数量,对照合同逐个指标进行验收。售后技术服务要求1、中标人不得将服务转包或委托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合作并追回资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3、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完成整体项目的验收。保密要求鉴于本项目内容敏感,所有接触项目内容的人员必须对信息、结果数据等按保密要求进行保密;中标人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其他按关于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保密要求作保密管理办法》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729号)文件执行,中标人一旦泄露项目秘密采购人将严格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包括提供本次服务的所有费用,含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招标人不再提供差旅、交通、通讯、食宿等任何费用或条件。2、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重金属中低风险区域预算每亩不超过180元,以实际实施面积为准,每亩预算超出180元的投标无效。-42-(1-4%)。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6)价格分计算公式: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10分备注:按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存在未预留份额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技术分(满分80分)项目需求分析(满分20分)方案就:1.产出稻谷质量检测以核验面积计算样品合格率进行分析;2.规模验收面积以地块及面积符合度、稻谷质量验收:稻谷样品采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2技术分(满分80分)项目需求分析(满分20分)行业标准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NY/T3343-2018)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2)测定样品采集地块土壤pH值进行分析等指标进行评分。一档(6分):基于对项目的服务目标、技术指标、技术规范、成果要求不完整,描述条理不清晰,项目重难点分析不够准确的。二档(11分):基于对项目的服务目标、技术指标、技术规范、成果要求基本完整,描述条理不够清晰,项目重难点分析基本准确的。三档(15分):基于对项目的服务目标、技术指标、技术规范、成果要求较全面准确,描述条理清晰,项目重难点分析较准确,能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应对措施的。四档(20分):基于对项目的服务目标、技术指标、技术规范、成果要求全面、准确,描述条理清晰、有针对性,项目重难点分析准确,能提出合理性、有效性与针对性的意见和应对措施的。2技术分(满分80分)项目实施技术方案(满分30分)项目实施技术方案(满分30分)由磋商小组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对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并进行独立打分。一档(7分):实施方案内容不完整,不具备操作性,对本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性弱,提出的服务保障方案不具体;二档(14分):实施方案内容完整,对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出技术支撑方案和培训计划及内容,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起到一定作用;三档(21分):实施方案内容整体较完整,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对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出的技术支撑方案和培训计划及内容具有针对性,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具备一定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四档(30分):实施方案内容整体完整全面、准确,且能具体说明本项目服务的技术重点,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对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出了针对性强的技术支撑方案和培训计划及内容,能有利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提出的服务保障方案契合项目需求,具备突出且适应本地化的技术方案。质量保障措施分(满分30分)由磋商小组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对项目质量保证措施,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并进行独立打分。一档(7分):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安排不完整,质量保障措施不完整;二档(14分):提供了简单通用的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基本能保证项目实施,质量保证措施简单;三档(21分):提供了合理的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及质量保障措施,并且有一定的技术保障,但不够详细、全面;四档(30分):提供了详细合理的项目进度计划安排,总体目标清晰明确,技术保障切实可行。3商务分(满分10分)服务承诺分(满分10一档(3分):服务承诺方案可行,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二档(6分):服务承诺方案较好,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同时设定专门的技术人员,承诺到达现场解决问题。三档(10分):服务承诺方案优秀,服务理念与目标针3商务分(满分10分)分)对性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同时设定专门的技术人员,承诺到达现场时间短,积极主动解决问题。注:未提交或不满足最低档次要求的不得分。总得分=1+2+3总得分=1+2+3总得分=1+2+3总得分=1+2+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特别说明:2个段标,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投标,可以同时对A、B标段都进行投标,但兼投不兼中。-55-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所竞分标:项目磋商文件商务要求供应商的响应偏离说明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合同签订时间…注: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供应商(供应商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3-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80-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1-第六章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名称:2024年藤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重金属高中低风险区域农用地安全利用A/B标段合同编号:委托方(甲方):藤县农业农村局供应商(乙方):签订合同地点:藤县农业农村局签订合同时间:2024年月日-82-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藤县农业农村局供应商(乙方):采购计划号:项目名称:2024年藤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重金属高中低风险区域农用地安全利用A/B标段项目编号:签订地点:藤县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公开招标采购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供应商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及其承诺,采购人及供应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服务一览表分标号采购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地点金额(元)A/B标段2024年藤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重金属高中低风险区域农用地安全利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按采购人指定地点元/亩×亩=元根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说明:2024年藤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重金属高风险区域预算每亩不超过330元,以实际实施面积为准,每亩预算超出330元的投标无效。2024年藤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重金属中低风险区域预算每亩不超过180元,以实际实施面积为准,每亩预算超出180元的投标无效。合同合计金额包括服务费、设备费、管理费、验收费、利润、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必须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第三条交付和验收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方式:(一)项目验收1.验收标准(1)土壤pH调节。实施方根据藤县农业农村局提供近两年实施相关项目区域pH值检测结果(pH值4.7—6.5),制定实施土壤pH调节具体方案,并按具体方案进行了实施。如果采用项目免费提供由农户自行施用土壤pH调节物资方案,需要按具体方案全部向农户提供了土壤pH调节物资,并指导农户进行施用。如果采用项目免费提供由农户自行施用土壤pH调节物资,农户上传自行施用所提供土壤pH调节物资地块的合计面积,不低于项目任务面积的50%。(2)施用叶面阻控剂。制定施用叶面阻控剂具体方案,并按具体方案进行实施。如果采用项目免费提供由农户自行施用叶面阻控剂方案,需要按具体方案向全部农户提供叶面阻控剂,并指导农户进行施用,农户上传自行施用所提供叶面阻控剂地块的合计面积,不低于项目任务面积的50%。(3)技术宣传指导。农户学会测定地块pH值,会在农用地安全利用数据应用系统(线上村级服务站)上报pH值及查询技术安全利用类措施、上传农户自行实施措施的佐证材料。2.核验办法由藤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的监督人员,在农用地安全利用数据应用系统中进行措施到位情况核验确认,确定按要求实施了土壤pH调节的地块、施用叶面阻控剂的地块及培训合格的人员,然后在农用地安全利用数据应用系统(线上村级服务站)统计获得土壤pH调节、施用叶面阻控剂的面积及培训人员数量。3.合同验收项目完成实施验收后,由藤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验收人员召开合同验收会,核验并确认各措施的面积和培训人员数量,对照合同逐个指标进行验收。第四条付款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资金。2.付款方式:措施落地部分占项目款项的70%,按合同验收核验及确认各措施的面积和培训人员数量,并结合招标确定的单价进行项目款结算。实施效果部分占项目款项的30%,待自治区开展的广西农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抽样检测在项目实施区域的所有布点采样及检测结果反馈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后,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及藤县农业农村局一起核算得出的项目实施区域产品合格率进行结算,其中:(1)产品合格率:≥92%,可以结算30%项目款项。(2)产品合格率:60%(含)—92%(不含),可以结算30%项目款项×实际样品合格率÷92%的款项。(3)样品合格率:小于60%(不含),除已经按工作措施实施进度比例支付的合同首付款额,不再支付30%项目剩余款额。第五条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每分标按成交金额的3%【小型和微型企业按2%】(注: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竞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退还履约保证金时成交供应商需向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以下资料:1.《履约保证金退付审批表》一式一份2.附履约保证金凭据原件。3.附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书(须验收单位加盖公章)。4.合同书。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开户名称: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666600085802900010-00000开户行:广西藤县桂银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备注: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49号)规定,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减少或免于收取履约保证金,有必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2.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之日止)的,不予签订合同。3.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第六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应商负担。第七条违约责任1.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中标金额的3‰,违约金累计不超过违约货款额5%。2.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过部分供应商应给采购人赔偿。3.供应商延迟履约、不完全履约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仍需继续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2.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书面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或要求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仲裁或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采购人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藤县财政局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藤县财政局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供应商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通知书。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采购人及供应商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采购人及供应商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本合同采购人及供应商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采购人(章)年月日供应商(章)年月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经办人:年月日经办人:年月日合同附件一般服务类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3.保修期责任:3.保修期责任:4.其他具体事项:4.其他具体事项:采购人(章)年月日供应商(章)年月日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确定,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章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产障碍耕地治理 农用地安全利用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