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管道及水泵更新中标结果公示(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



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新闻大厦中央空调管道及水泵更新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闻大厦中央空调管道及水泵更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新合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格吉路1号院4号楼二层203室-1号
中标(成交)金额:330.142885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中新合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新闻大厦中央空调管道及水泵更新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新闻大厦主楼1-23层(2层除外)空调水管道更换(不含主立管),管道包封(土建部分),地下二层水泵及配电柜更换等工程内容。
440日历日
马卫星
京135201320130877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国顺、吴学萍、张岩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本项目第一名综合得分:90.66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联系方式:孙昊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昊
电 话:  6307102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闻大厦中央空调管道及水泵更新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1日 16:1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国顺、吴学萍、张岩桐

总成交金额
¥330.14288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昊

项目联系电话
63071022

采购单位
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孙昊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1、【竞争性磋商文件】新闻大厦中央空调管道及水泵更新项目24.7.16发售版.docx

附件8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位名称)的新闻大厦中央空调管道及水泵更新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新闻大厦中央空调管道及水泵更新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中新合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17人,营业收入为5291.8495万元,资产总额为4237.344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中新合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7月19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80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新闻大厦中央空调管道及水泵更新项目采购人: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7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书....................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2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90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和图纸....................91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9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书项目概况:新闻大厦中央空调管道及水泵更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并于2024年0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新闻大厦中央空调管道及水泵更新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预算金额:人民币384万元控制价:人民币378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建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最高限价:本项目为总价报价,报价后折算的优惠率不得低于中央国家机关2021‒2022年工程施工集中采购项目定点采购企业名录入库优惠率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新闻大厦主楼1-23层(2层除外)空调水管道更换(不含主立管),管道包封(土建部分),地下二层水泵及配电柜更换等工程内容工期:440日历日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规定及满足采购人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结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不再进行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承诺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供应商应为中央国家机关2021—2022年工程施工集中采购项目定点采购企业名录中的定点企业;(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3、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3日,每天上午9:00:00至11:30: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将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邀请回执(均需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gxzbcym@sina.com,登记备案并获取磋商文件。售价:¥0元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四层会议室。5、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9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四层会议室。6、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微企业的产品不给予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7、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62号联系方式:黄老师、陈老师010-88019358-816或孙昊010-63071022邮箱:gxzbcym@sina.com邀请回执致: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我公司已收到贵公司组织的新闻大厦中央空调管道及水泵更新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邀请书,我公司将遵守该项目要求,准时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供应商须知正文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5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5.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是□否1.7是否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不允许□允 许1.12.1现场踏勘□不组织组 织组织方式:有需要自行前往,联系人:孙昊;联系电话:010-63071022 2.2.2供应商询问或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2.3质疑函送达方式质疑提出人应将质疑函原件委派专人或通过邮寄方式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人。3.6.1响应文件有效期90 日历天3.7.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3.8.3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及电子文档份数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3 份2.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份数:与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本 2份(U盘格式)。U盘内应存放得电子文件包含但不限于word版、pdf盖章扫描版等。电子文档属于响应文件一部分,提交后不予退还。3.8.4装订要求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别单独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3.8.4分册要求1、“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封装在一个信封(箱)中。2、“电子版响应文件”以上2项分别单独密封提交,在信封上分别标明“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字样。4.1.2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5.1.1磋商小组成员竞争性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采购人代表1人。6.1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认成交供应商6.4.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现场磋商要求:参与磋商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法人或被授权人须携带身份证明(有效)。(二)供应商须知1总则11.1项目概况11.1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11.12.2.2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邀请书。11.13.3.3采购代理机构:/。11.14.4.4采购工程名称:见竞争性磋商邀请书。11.1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见竞争性磋商邀请书。13.3采购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书。14.4供应商:指递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5.5对供应商相关要求15.51.1.1符合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供应商资格要求”。15.52.2.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53.3.3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5.54.4.4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15.55.5.5竞争性磋商公告/邀请书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6.6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要求为:(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供应商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磋商过程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存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述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磋商。17.7分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将拟在成交后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分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与分包人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18.8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9.9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0.10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11.11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2.12踏勘现场112.126.6.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12.127.7.7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112.128.8.8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112.129.9.9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2磋商文件21.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邀请书;(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和标准;(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工程量清单;(7)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2.2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22.22.2.2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3.3.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澄清修改和更正内容将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予以公告。22.24.4.4供应商应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或根据澄清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回执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磋商小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否则,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23.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送达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24.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响应文件编制31.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1.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函;报价函附录;(2)首次报价表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7)资格证明文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要求);(8)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如有);(9)响应承诺书;(10)供应商业绩一览表;(11)技术条款偏离表;(12)施工组织方案;(13)项目管理机构;(14)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15)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以及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如有);(16)保密承诺函;(17)最后报价函。32.2首次报价32.22.2.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七章提供的格式进行首次报价。32.23.3.3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中。32.24.4.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所有磋商文件,填报自己认为正确的报价。33.3供应商对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34.4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价或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35.5本项目为总价报价,除非合同另有约定的,供应商所报的最后优惠费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性而予以拒绝。36.6响应文件有效期36.61.1.1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有效期。36.62.2.2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7.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38.8响应文件的编制38.81.1.1响应文件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采购范围、工期、响应文件有效期及磋商文件要求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8.82.2.2响应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须根据磋商文件第七章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和(或)盖章的位置签字(或盖人名章)和(或)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第七章),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对首次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包括在响应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38.83.3.3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及电子文档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8.84.4.4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分册及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响应文件提交41.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1.1.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标段分别加以密封。密封方式为在响应文件外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41.12.2.2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标识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13.3.3未按本章第4.1.1项、第4.1.2项要求密封并加写标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对误递交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4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42.21.1.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邀请书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如有变化,见澄清修改文件。42.22.2.2供应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见竞争性磋商邀请书。如有变化,见澄清修改文件。42.23.3.3除因供应商家数不满足要求未进行磋商的情形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24.4.4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31.1.1在竞争性磋商邀请书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32.2.2修改的内容为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首次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评审与磋商51.1磋商小组51.11.1.1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51.12.2.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51.13.3.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确认磋商文件;(2)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3)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4)编写评审报告;(5)告知采购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52.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3.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函,提交最后报价函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54.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最后报价函,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最后报价函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5.5若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与供应商首次递交的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的内容有差异,以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内容为准。56.6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参与磋商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合同授予61.1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采购人应当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2.2成交公告62.24.4.4采购人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62.25.5.5供应商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本须知第2.3款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对成交结果的质疑。63.3成交通知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其他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64.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64.41.1.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64.42.2.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6.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5.5签订合同65.51.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65.52.2.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5.53.3.3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65.54.4.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第6.1款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将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通过邀请方式的,将通知每位接受邀请的供应商)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8纪律和监督81.1对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廉洁,诚实守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82.2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本项目不适用。83.3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84.4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磋商至磋商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在评审与磋商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5)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6)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85.5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参与评审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与磋商程序正常进行。86.6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项目需要缴纳服务费:服务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依据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工程类规定下浮16.25%向成交方收取。代理费不足1万元,按照1万元收取。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供应商的首次报价及最终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且折算的优惠率不低于中央国家机关2021‒2022年工程施工集中采购项目定点采购企业名录入库的优惠率,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2评审标准21.1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标准:见附表一和附表二。22.2分值构成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商务部分权重:20分技术部分权重:50分价格部分权重:30分23.3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23.31.1.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三23.32.2.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四23.33.3.3报价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五(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调整供应商参与评审的价格。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评审基准价:有效响应文件中的并按2.3.3项(1)进行调整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3)供应商报价(按2.3.3项(1)进行调整后价格)进行计算。(4)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303评审程序34.4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34.44.4.4磋商小组按附表一所列审查标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34.45.5.5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按附表二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见本章内的符合性审查表)。34.46.6.6澄清有关问题:(1)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34.47.7.7不具备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或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参与磋商,由磋商小组告知该供应商。34.48.8.8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进行评审和磋商。35.5磋商35.51.1.1按“供应商须知”第5条规定,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35.52.2.2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下,并经采购人代表同意后,对磋商文件的技术标准、拟签订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动。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5.53.3.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函,提交最后报价函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36.6评审36.61.1.1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函)进行报价和商务及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或明显低于采购预算时,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36.62.2.2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6.63.3.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6.64.4.4供应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报价得分36.65.5.5各评委独立评分。供应商的综合评分为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汇总全部评委评分后进行求和平均值。37.7评审结果37.71.1.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37.72.2.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4报价无效情形供应商须满足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和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的全部内容,否则其报价无效。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审合格标准是否符合要求1供应商名称与磋商报名、营业执照一致(符合法定工商变更程序除外);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了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近半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了磋商文件要求时间内的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 提供了磋商文件要求时间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了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8“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了法人代表、控股股东、控股企业及管理、被管理单位情况声明且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形。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了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11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提供了证明供应商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书”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2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提供正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结论注:符合要求用“是”表示,不符合用“否”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评审结论1响应文件签署盖章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加盖了供应商公章和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2报价供应商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及其他要求(磋商文件有最高限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3附加条件响应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4公平竞争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的情形见附注5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且未改变清单内容;6其他无效情形无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响应文件有效期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2备选方案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3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无实质性遗漏4技术响应(服务标准)符合“技术要求”要求,无重大偏差5工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结论(合格或不合格)注:1、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用“是”表示,不符合用“否”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2、进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同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附表三商务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满分20分)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 分 标 准1同类业绩6具有近5年(2019月1月1日至今)同类施工项目合同或协议文件(提供证明文件)。每个业绩得2分,最多不超过6分。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或协议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相关合同内容证明页复印件作为证明。2项目经理综合实力及经验5(1)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含)以上职称,得3分;中级职称得2分;初级(含)以下职称不得分。(2)项目经理有同类项目经验,3个(含)以上类似项目经验,得2分;2个类似项目经验,得1分;1个类似项目经验或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人员简历表及相关证业绩明材料复印件)3人员资质5施工人员配备齐全,施工团队经验丰富,施工人员具有相关证书,得5分;施工人员配备基本齐全,施工团队经验略有欠缺,部分施工人员具有相关证书,得3分;施工人员配备不齐全,施工团队经验不足,施工人员不具有相关证书,得1分;未提供施工人员配备清单的,得0分。4企业管理 体系3提供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或GB/T19001),得1分4企业管理 体系3提供有效期内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GB/T24001),得1分4企业管理 体系3提供有效期内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或ISO45001或GB/T28001)认证证书,得1分5节能产品、环境保护产品11.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并且响应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每有一个得0.5分,否则不得分。2.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并且响应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每有一个得0.5分,否则不得分。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其所投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附件四技术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满分50分)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 分 标 准1施工方案10根据施工方案进行评审:施工方案内容全面合理、科学可行的,得10分;施工方案内容较全面、较合理的,得8分;施工方案基本合理、内容有欠缺的,得6分;施工方案较差、内容欠缺较多的,得4分;施工方案不合理的,得0分。2拟投入主要施工材料、设备质量、 性能6根据拟投入主要施工材料、设备质量、性能进行评审:主要施工材料、设备质量好,性能优的,得 6 分;主要施工材料、设备质量较好,性能较好的,得 3 分;主要施工材料、设备质量一般,性能一般的,得 1 分;主要施工材料、设备质量、性能差,不能满足要求的,得 0 分。3进度计划8根据进度计划进行评审:进度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可行的,得8分;进度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基本能满足要求的,得5分;进度计划安排合理性弱,满足要求较弱的,得2分;进度计划不合理,不能满足要求的,得0分。4质量保证措施8有对于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内容全面、具体、科学,可行性强的,得8分;相对全面、具体、科学,可行性相对较强,得5分;全面性弱、不够具体、科学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2分;欠全面、具体、科学,可行性比较差的,得0分。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6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进行评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内容全面合理、科学可行的,得6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合理、内容基本满足的,得3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内容不够全面合理、科学可行的,得 1 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合理的,得0分6应急保障措施6根据应急保障措施进行评审:应急保障措施内容全面合理、科学可行的,得6分;应急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内容基本可行的,得3分;应急保障措施一般,内容欠缺较多,得1分;应急保障措施不合理的,得0分。7劳动力计划6根据劳动力计划进行评审:劳动力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可行的,得6分;劳动力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基本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得3分;劳动力计划安排一般,相对较弱能施工要求满足的,得1分;劳动力计划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得0分。附件五报价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30分)(满分30分)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 分 标 准1报价得分30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有效的最终报价的最低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报价)×30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新闻大厦中央空调管道及水泵更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承包人(乙方):签订日期:签订地点: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新闻大厦中央空调管道及水泵更新项目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新闻大厦中央空调管道及水泵更新项目工程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工程规模: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新闻大厦主楼1-23层(2层除外)空调水管道更换(不含主立管),管道包封(土建部分),地下二层水泵及配电柜更换等工程内容三、签约合同价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形式;人民币(大写):(¥元)。四、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工期:天。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六、合同文件的构成1.本协议书;2.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4.工程预算书或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技术标准和要求;6.合同图纸;7.其他合同文件。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完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九、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十、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其中,发包人份,承包人份。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和签字生效。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项目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本项目通用条款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1.1.2.8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派驻施工场地(现场)的全权代表。姓名:。职称:。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2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承包人为完成永久工程所修建的临时性工程,并在本工程竣工后或在发包人要求时,承包人需予以全部拆除的工程。包括临时性围挡、施工照明工程等。1.1.3.4单位工程:指具有相对独立的设计文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的组成部分。1.1.3.10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道路两侧路权范围内的用地。1.1.3.11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现场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期限:24个月,涉及防水施工项目为5年1.1.4.8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条款第19.7款中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图纸;(9)施工组织设计。(说明:(6)、(7)、(8)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者之一。)合同协议书中约定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的,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工程量对合同双方不具合同约束力。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1.5合同协议书合同生效的条件: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1)发包人按照合同条款本项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3)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1)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项目清单、管理实施计划等。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开工前7日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数量:2套发包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本项目不适应):/其他约定:1.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形式为书面文件;2.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2联络来往函件的送达和接收(1)联络来往信函的送达期限:合同约定了发出期限的,送达期限为合同约定的发出期限后的24小时内;合同约定了通知、提供或者报送期限的,通知、提供或者报送期限即为送达期限。(2)发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孙昊。(4)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承包人项目经理本人或者项目经理的授权代表。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按照合同条款第4.5.4项的约定,将授权代表其接收来往信函的项目经理的授权代表姓名和授权范围通知发包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即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5)发包人和承包人中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者接收地点发生变动,应当在实际变动前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发包人(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确保其各自指定的接收人在法定的和(或)符合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始终工作在指定的接收地点,指定接收人离开工作岗位而无法及时签收来往信函构成拒不签收。(8)发包人和承包人中任何一方均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其指定接收地点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送达信函的一方可以采用挂号或者公证方式送达,由此所造成的直接的和间接的费用增加(包括被迫采用特殊送达方式所发生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签收一方承担。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应当在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具备施工条件并移交给承包人,具体施工条件在“技术标准和要求”约定。(5)发包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下述义务:(a)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b)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规定,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程资料,并按规定时间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规定的工程档案。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3除专用合同条款第5.2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和第6.2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外,承包人应负责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4.1.8为他人提供方便(1)承包人应当对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独立承包人履行管理、协调、配合、照管和服务义务,由此发生的费用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投标总报价)中,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包括:为其他独立承包人在使用施工用地、道路和其他公用设施等方面提供方便、配合完成防水工程。(2)承包人还应按发包人指示为独立承包人以外的他人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可能发生费用由发包人按第3.5款商定或者确定。4.1.10其他义务(1)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下述义务: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对施工余土、生产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和北京市建委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施工现场不提供施工所需的生活区、办公区场地。在其它区域提供场地,需承包人自行解决生活、办公所需临时建筑的搭设,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发包人提供临时用水、用电接入点,对承包人计价收费。临时用水、用电费用,承包人自行在报价中考虑,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4.2履约担保4.2.1履约担保的格式和金额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按照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或者其他经过发包人认可的格式向发包人递交一份履约担保。经过发包人事先书面认可的其他格式的履约担保,其担保条款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与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内容保持一致。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履约担保是本合同的附件。4.2.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发包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4.2.3履约担保的退还履约担保应在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后28天内退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4.5承包人项目经理4.5.1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11.1.1项确定的开工日期前到任。在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承包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身份证号、执业资格证书号、注册证书号、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等细节资料应当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执行通用合同条款。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2承包人将由其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审批的期限: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前15日内。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3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2发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的范围:施工现场不允许搭建临时设施。需要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和承担相关费用的临时占地:/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不提供。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运行、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取得道路通行权、场外设施修建权的办理人:承包人,其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7.2场内施工道路7.2.1施工所需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承包人,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等费用的承担人:承包人承担,该费用计入合同总价中。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承包人报送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的期限:发出的开工通知后7日内。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后应当在7天内给予批复。9.3治安保卫9.3.1承包人应当负责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9.3.3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责任人:承包人。9.4环境保护9.4.2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发包人审批的时间:发出的开工通知后7日内。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后应当在7天内给予批复。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1)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后7天内,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并报送发包人。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承包人应按投标阶段承诺的总进度计划关键线路目标,以及施工顺序和方法要点,向发包人提交更准确更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中还应载明要求发包人组织设计人进行阶段性工程设计交底的时间。(3)承包人编制分阶段或分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承包人报送分阶段或分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期限:/。(4)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要求:/。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1)承包人报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和相关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11.开工和竣工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除发包人原因延期开工外,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还包括:/。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和标准:以施工当地气象部门记录的施工期内施工区天气情况为标准,其异常恶劣范围是指:20年内未出现的偏差极大的气温、风力和降水量(降雪量)等。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合同额的千分之二/天。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赔偿合同额的万分之二元/天整,不足一天按一天计。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总额不超过合同结算价的百分之三。11.6工期提前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不采用。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12.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12.4.3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12.4.1款的约定,发包人发出复工通知后,发包人应和承包人一起对受到暂停施工影响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承包人负责修复在暂停施工期间发生在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上的任何损蚀、缺陷或损失,修复费用由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责任人承担。12.4.4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按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于暂停施工原因导致承包人在暂停施工前已经订购但被暂停运至施工现场的,发包人应按照承包人订购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订购款项。13.工程质量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13.7质量争议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除可按合同条款第24条办理外,发包人可提请合同双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经检测,质量确有缺陷的,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处理按工程保修书的约定执行;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的工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应当进行变更的其他情形:图纸和清单范围之外的工作内容。15.3变更程序15.3.2变更估价(1)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7日内。15.4变更的估价原则15.4.4因工程量清单漏项(仅适用于合同协议书约定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或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原措施项目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采用原措施项目费的组价方法变更;原措施项目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项目费变更,由发包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措施项目的费用。15.4.5合同协议书约定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工程量发生增减,且单个子目工程量变化幅度在/%以内(含)时,应执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该子目的单价;单个子目工程量变化幅度在/%以外(不含),且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变化幅度超过/%时,由承包人提出并由发包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新的单价,该子目按修正后的新的单价计价。5.4.6因变更引起价格调整的其他处理方式:不采用。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对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方法:/。15.8暂估价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其他约定:不执行17.计量与支付17.1计量17.1.2计量方法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或其适用的修订版本。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进行计量。17.1.3计量周期(1)本合同的计量周期为月,每月25日为当月计量截止日期(不含当日)和下月计量起始日期(含当日)。(2)本合同不执行(执行(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不执行(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通用合同条款本项约定的单价子目计量。总价子目计量方法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7.1.5项总价子目的计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支付分解报告/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支付分解报告(1)总价子目的价格调整方法:/。(2)列入每月进度付款申请单中各总价子目的价值为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中对应月份的总价子目总价值。(4)除按照第15条约定的变更外,在竣工结算时总价子目的工程量不应当重新计量,签约合同价所基于的工程量即是用于竣工结算的最终工程量。17.2预付款(1)预付款额度预付款额度:合同额(扣除暂列金)的30%。预付款预付办法: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日内。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预付不受上述预付办法和支付时间约定的制约,发包人应当在不迟于通用合同条款第11.1.1项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预付款一次性拨付给承包人。17.3工程进度付款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五份。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付款次数或编号;(2)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3)变更金额;(4)索赔金额;(5)本次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或)应抵扣的预付款;(6)本次扣减的质量保证金;(7)根据合同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根据每月施工进度,由承包人提出拨款申请,经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及发包人按实际工程量审核后,按进度拨付,支付至签约合同总价款的80%。施工过程中增加的签证、变更等,中期不予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且通过有关部门各项验收合格并备案完成后,支付至签约合同总价款的90%。工程完成决算审核:自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完成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最终工程结算价3%的质保金银行保函后,支付至最终工程结算价的100%(注:以发包人财务部门审核通过的决算报告中的工程结算价为本工程最终工程结算价)。每次发包人支付款项之前,承包人需提供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支付时间具体以发包人财务部门支付为准。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4)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性资金的支付方法:/。(5)鉴于本工程是财政资金项目,应遵从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最终结算依据参考审计报告结果意见。(6)审计费:工程送审金额审减率5%以下部分(含5%)的审计费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由乙方承担。计算公式为:全部审计费=固定费用+送审额×审减率(审减额÷送审金额)×支付审计费率(注:1.固定费用一般为1000元,特殊情况最高不超过3000元。2.审计费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计算)当审减率大于5%时:乙方应承担的审计费用=全部审计费÷审减率×(审减率-5%)17.5竣工结算17.5.1竣工付款申请单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五份。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后45日内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2)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其他内容: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应包括但不限于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已支付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工程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等。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五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30日内。18.竣工验收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具体内容: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交合同文件约定的符合国家、北京城市建设档案馆要求的全部竣工资料(包括全套竣工图)3套(含电子版3套);工程实施全过程的影像资料3套(含电子版3套);报送北京市住建委办理工程竣工备案全部资料3套(含电子版3套)。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两份纸质资料及一份电子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的费用支付方式: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由承包人承担。18.5施工期运行18.5.1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设备安装工程:/18.8施工队伍的撤离18.8.3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在施工场地保留的人员和施工设备最终撤离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移交工程后10日内,除经发包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18.9中间验收18.9.1本工程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部位:/18.9.2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在/期限内进行修改后重新验收。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7保修责任19.7.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按照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执行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按照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执行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按照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执行20.保险20.1工程保险本工程投保(投保/不投保)工程保险。投保工程保险时,险种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相关险种,并符合以下约定:(1)投保人:承包人(2)投保内容:合同范围内一切内容(3)保险费率:由投保人与合同双方同意的保险人商定。(4)保险金额:按规定执行(5)保险期限: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0.4第三者责任险20.4.2保险金额:按规定执行,保险费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同意的保险人商定,相关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20.5其他保险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进场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的保险:承包人根据实际需要投保,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的期限:/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承包人和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责任分摊:/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21.1.1合同条款通用部分第21.1.1项约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情形: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疫情、台风、地震、禁令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的等级范围约定:烈度7度(不含7度)以上地震,10级以上(不含10级)台风,日雨量50年不遇的暴雨(以国家(市)级以上气象局(台)、地震局(台)等专门机构公布为准)24.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友好协商不成、不愿提请争议组评审或者不愿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2)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4.3争议评审24.3.4争议评审组邀请合同双方代表人和有关人员举行调查会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4.3.5争议评审组在调查会后作出争议评审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5.补充条款26.专用合同条款附件第四部分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质量保修书格式工程质量保修书建设单位:承包人:为保证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定本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国家、北京市有关管理规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颁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计算。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质量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其中防水工程为5年。三、质量保修责任1、本工程在保修期限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应当向承包人发出保修通知。承包人接到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并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建设单位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承包人质量保留金内支付。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龙骨、支架脱落、玻璃爆裂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证金金额及支付1、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本工程实际结算价的。2、在承包人已经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保修义务,并已得到建设单位向承包人颁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之日后56天内,建设单位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全部支付给承包人。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如果国家和项目发包人对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有特殊要求时则按特殊要求执行。(此页无正文)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约地点:附件二: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名 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交货方式交货地点计划交货时间备注附件三: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名 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交货方式交货地点计划交货时间备注备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表所列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数量不考虑施工损耗,施工损耗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投标价格中。附件四:预付款担保格式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项目名称)施工总承包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发包人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预付款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以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备注:本预付款担保格式可采用经发包人认可的其他格式,但相关内容不得违背合同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附件五:履约担保格式承包人履约保函(发包人名称):鉴于你方作为发包人已经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承包人申请,我方愿就承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承包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你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日内。你方与承包人协议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1)由我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使承包人继续履行主合同义务,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2)由我方在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你方的损失。四、代偿的安排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承包人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承包人违反主合同造成你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你方以工程质量不符合主合同约定标准为由,向我方提出违约索赔的,还需同时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承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承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承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承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承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符合主合同合同条款第15条约定的变更除外),如加重承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你方之日起生效。本条所称交付是指:。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备注:本履约担保格式可以采用经发包人同意的其他格式,但相关内容不得违背合同约定的实质性内容。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新闻大厦中央空调管道及水泵更新项目2、建设规模:装修面积44000平方米3、建设地点:新华通讯社新闻大厦4、采购范围:新闻大厦主楼1-23层(2层除外)空调水管道更换(不含主立管),管道包封(土建部分),地下二层水泵及配电柜更换等工程内容(二)水暖通工程1、给排水(1)水泵更换规格按现场踏勘记录参数记取;2、空调水(1)风机盘管连支管部分按图纸所示长度一半记取;(2)各供回水支管接主管处按设置一截止阀记取;(3)风盘接管处阀门、过滤器、软接头仅将之前未做改造部分楼层涉及记取。3、土建部分(1)房间内:新作铝板包封。(三)适用法规及行业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第9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6)《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的整理规范》(GB/T50328—2001)7)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第91号)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1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1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16)《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的整理规范》(GB/T50328—2001)17)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2、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强制性条文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列)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工程测量规范(GBJ50026-93)3)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4)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6)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7)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招标文件1409)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10)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11)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1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13)建筑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CECS-196:2006)11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1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6)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17)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19)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20)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2001)2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23)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2002)24)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2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上述标准规范如有更新版本,以最新版本为准。(四)其他要求其它技术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原竣工图纸。第6章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另册)第7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报价函报价函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新闻大厦中央空调管道及水泵更新项目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人民币的总价、工期日历日、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标准。2.我方承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磋商保证金。3.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若我方已经收到成交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承认该成交通知书无效,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5.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本报价函及随同本报价函递交的报价函附录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质量标准,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服务费。6.如磋商后的最后报价函与本报价函内容有差异,以最后的报价函内容为准。7.(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地址:电话:2024年月日附件2-1首次报价表首次报价表项目名称新闻大厦中央空调管道及水泵更新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报价(含税)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元工 期工程质量标准合格项目经理及证书编号备 注注:磋商报价为总价报价,报价后折算的优惠率不得低于中央国家机关2021‒2022年工程施工集中采购项目定点采购企业名录入库优惠率,入库优惠率在磋商过程中,现场查询。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日期:2024年月日附件附件2-2已标价清单根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已标价清单可放入正文,也可单独成册。附件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2024年月日附件4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一年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身份证号码:2024年月日附件5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的商务、合同条款响应文件的响应偏离情况偏离简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日期:2024年月日注:1、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及合同条款填写本表;2、对有偏离的条目须以磋商文件中列明的相应最低层级条款为一项,在本表“偏离情况”相应列中标注“正偏离”或“负偏离”,并在“偏离简述”栏中加以说明;3、对完全响应的条目也需在商务、合同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完全响应”;4、正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低于磋商文件要求。5、供应商须完整填写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如果未完整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则视作供应商已经对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和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报价为在此基础上的完全价格。6、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附件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登记机关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兹声明上述信息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如我方提供的证明材料有虚假情况,愿承担相应后果。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日期:2024年月日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1.1、供应商“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2、供应商近一年(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近半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格式要求见附件7-2)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见附件7-3、7-4)1.4、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见附件7-5)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7-6)1.6、供应商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格式见附件7-7)1.7、供应商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声明原件;(格式见7-8)1.8、证明供应商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格式见7-9)以上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7-1供应商“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说明: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7-2近一年(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近半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以下2种材料提供其中之一即可)1、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包含:1)资产负债表;2)现金流量表;3)利润表;4)财务报表附注2、提供近半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注:1近半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不能代替银行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上注明复印无效的须提供原件,原件胶装到响应文件正本中或单独密封提交);2另附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如银行已取消“银行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基本帐户银行其他相关开户证明材料。7-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说明: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近六个月内(2023年12月1日起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应提供近六个月内(2023年12月1日起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7-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说明:1、供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近六个月(2023年12月1日起至今)中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应提供近六个月(2023年12月1日起至今)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2、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5具备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我公司承诺具备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日期:2024年月日7-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声明函致: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日期:2024年月日7-7供应商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致: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与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如下:我方的控股股东如下:我方直接控股的企业如下:与我方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如下: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日期:2024年月日7-8供应商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声明致: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我方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日期:2024年月日7-9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承诺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4)供应商应为中央国家机关2021—2022年工程施工集中采购项目定点采购企业名录中的定点企业。(中央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加盖公章)附件8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监狱企业证明(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9响应承诺书响应承诺书致: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我方在此声明,我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1)在本次磋商中我公司无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或与采购人串通的行为;(2)在本次磋商中我公司无向采购人或评审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的行为;(3)在本次磋商中我公司无出借或借用资质行为、在响应文件中所附资料(业绩、项目负责人资料等)无弄虚作假;(4)我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5)我公司不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进行质疑、投诉,在质疑、投诉过程中不提供虚假情况或进行恶意质疑、投诉。上述承诺内容如有不实,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日期:2024年月日附件10供应商业绩一览表公司名称供应商业绩一览表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合同价格(万元)质量达到标准备注:提供近5年(2019月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同类施工项目。提供的合同或协议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相关合同内容证明页复印件作为证明。附件11技术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响应文件的响应偏离情况偏离简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日期:2024年月日注:1、供应商根据“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填写本表;2、对有偏离的条目须以磋商文件中列明的相应最低层级条款为一项,在本表“偏离情况”相应列中标注“正偏离”或“负偏离”,并在“偏离简述”栏中加以说明;3、对完全响应的条目也需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注明“完全响应”;4、正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低于磋商文件要求;5、供应商须完整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如果未完整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则视作供应商已经对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和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报价为在此基础上的完全价格。附件12施工组织方案1、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方案:编制时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要求,简明扼要地说明【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劳动力计划】、环境保护、冬雨季施工、技术组织等主要措施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材料、设备质量、性能】及劳动力等。(格式自拟)附件13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二)项目经理简历表应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附件14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致: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我单位承诺成交以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行,保证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行为,与贵单位无关。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日期:2024年月日附件15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以及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附件16保密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为(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和贵部相关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四、采购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五、未经采购人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采购人按国家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附件17最后报价函最后报价函磋商文件名称项目名称:新闻大厦中央空调管道及水泵更新项目供应商名称报价首次报价: 元最后报价折扣为: (此项报价要求请填写正向折扣例如:8折或80%)最后报价=首次总价* (折扣)= 元注:最后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他变化(如有)声明1、若本最后报价函与我方首次递交的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的内容有差异,以本最后报价函内容为准。2、若我方为成交供应商,我方承诺:如本最后报价函的报价与首次递交的报价函在报价有差异,我方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按最后报价函折扣对首次提交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全部进行同等比例折扣变化进行调整;并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3日内完成并提交给采购人。对采购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在合同签订前修改完成。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本最后报价函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若未盖单位章也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为无效报价函。质疑函范本(准备响应文件时不用提供)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空调管道及水泵更新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