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桥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云龙公路分局2024)
云龙公路分局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G215长新林工站桥危桥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ZC2024-C2-03529-YNFY-0015
二、项目名称:云龙公路分局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G215长新林工站桥危桥改造工程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云龙公路分局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G215长新林工站桥危桥改造工程
供应商名称:云南坦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建发曦城购物中心4号楼1002号
成交金额(万元):142.911624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8.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标段名称:云龙公路分局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G215长新林工站桥危桥改造工程
名称:云龙公路分局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G215长新林工站桥危桥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对长新林工站桥四类危桥进行改造,拆除原桥上部结构及桥面系,将上部结构更换为2*20米预应力装配式空心板后重做桥面系;保留下部结构主体构件,仅对台帽、墩帽进行拆除重做。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1月20日
项目经理:张成琼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云253202220228265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华(第1包采购人代表),杨金成,许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以本项目成交价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工程类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20%收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金额:1.040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请成交人尽快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领取成交通知书等有关事宜;本项目成交人云南坦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得分为88.5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龙公路分局
地址:云南省云龙县诺邓镇沿江路42号
联系方式:13095352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149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学校教学楼六楼
联系方式:188698281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锡莲
电 话:1886982814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云龙公路分局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G215长新林工站桥危桥改造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云龙公路分局
行政区域
云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1日 14:5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华(第1包采购人代表),杨金成,许达
总成交金额
¥142.911624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锡莲
项目联系电话
18869828146
采购单位
云龙公路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云龙县诺邓镇沿江路4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095352778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149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学校教学楼六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869828146
附件:
附件1
成交结果公告.docx
附件2
云龙公路分局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G215长新林工站桥危桥改造工程-定稿.doc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FY-2024GC-4058二、项目名称:云龙公路分局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G215长新林工站桥危桥改造工程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成交金额总得分云南坦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建发曦城购物中心4号楼1002号1429116.24元88.5分四、主要标的信息1.项目名称:云龙公路分局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G215长新林工站桥危桥改造工程2.施工范围:对长新林工站桥四类危桥进行改造,拆除原桥上部结构及桥面系,将上部结构更换为2*20米预应力装配式空心板后重做桥面系;保留下部结构主体构件,仅对台帽、墩帽进行拆除重做。3.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1月20日。4.项目经理:张成琼。5.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云2532022202282650)五、评审专家名单:杨金成、许达、程华(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供应商名称收费标准收取金额云南坦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本项目成交价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工程类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20%收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10403.0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请成交人尽快到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领取成交通知书等有关事宜。9、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龙公路分局地址:云南省云龙县诺邓镇沿江路42号联系方式:李曾丞130953527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149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学校教学楼六楼联系方式:0871-65838555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需求联系人:李曾丞,1309535277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国玉、何桂至、赵锡莲,18869828146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云龙公路分局(单位名称)的云龙公路分局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G215长新林工站桥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云龙公路分局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G215长新林工站桥危桥改造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云南坦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2人,营业收入为10834.012662万元,资产总额为3727.276088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虛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云南坦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4年7月29日注:若为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填写本声明函,否则无需填写;根据《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我公司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我公司不属于监狱企业云龙公路分局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G215长新林工站桥危桥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FY-2024GC-4058采购人:云龙公路分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一、项目基本情况3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三、获取采购文件5四、响应文件提交5五、开启6六、公告期限6七、其他补充事宜6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1、总则132、竞争性磋商文件153、响应文件164、磋商175、开启时间和地点186、评审187、成交和合同198、询问与答复209、质疑接收、回复2010、纪律和监督21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第三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6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37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37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38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39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39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41附件一合同协议书42附件二廉政合同44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46附件四项目经理委任书49附件五履约担保格式50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1第六章技术标准及要求52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53资格审查部分54附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55附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5附件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5附件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6附件五、资质要求56附件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简历表57附件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8附件八、其他59商务技术部分63附件一、初次报价表65附件二、磋商函66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7附件四、授权委托书68附件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69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70附件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1附件八、类似项目情况表72附件九、施工方案73附件十、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73附件十一、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73附件十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73附件十三、项目组织机构组成表74附件十四、其他资料75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云龙公路分局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G215长新林工站桥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编号:FY-2024GC-4058)项目概况云龙公路分局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G215长新林工站桥危桥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FY-2024GC-4058。2、项目名称:云龙公路分局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G215长新林工站桥危桥改造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450000.00元。5、最高限价:1450000.00元。6、采购需求:对长新林工站桥四类危桥进行改造,拆除原桥上部结构及桥面系,将上部结构更换为2*20米预应力装配式空心板后重做桥面系;保留下部结构主体构件,仅对台帽、墩帽进行拆除重做。7、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1月20日。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2.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成立不满1年)提供自成立之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公司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可提供财务情况说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或相关承诺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成立未满1个月的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6.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以上网站查询截图在报名截止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于磋商当天提交至磋商小组审查。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拟派往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要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数字证书(CA)办理后,供应商需要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采购资料。注:CA办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mdkj.html或者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此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也可以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4、售价:0元。1.3.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1.4.五、开启1、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1.5.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1.7.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龙公路分局地址:云南省云龙县诺邓镇沿江路42号联系方式:李曾丞130953527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149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学校教学楼六楼联系方式:0871-65838555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需求联系人:李曾丞,1309535277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国玉、何桂至、赵锡莲,18869828146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1.3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1.4项目名称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2.1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2采购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3.1项目范围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具体内容1.3.2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3.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1月20日1.3.4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1.4.1供应商资格条件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信用要求: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他要求: / 。1.9.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开启前)考察集中地点: 1.10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2.2.3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形式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3.2.3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次磋商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人工费、保险、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成交服务费等所需全部费用。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成交服务费:以本项目成交价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工程类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20%收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3.3.1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算)。3.4.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3.5.2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原件扫描件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3.5.3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章、签名及加密;(2)如响应文件提交的电子标书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4.1.1响应文件加密要求(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4.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2响应文件是否退还否5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地点6.1.1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6.3.2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3名及以上。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7.2成交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4.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款的10%□不要求7.4.2质量保证金金额:工程审定价的3%形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1.2补充1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变更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其中金额增加需办理合同追加手续。11.3补充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1.4补充31.本项目最高限价:1450000.00元2.本项目设有二次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所进行的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为线上填报(在系统上等待通知最后报价),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注:1.本项目二次报价需填报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综合单价,请各供应商根据所报二次报价提前准备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二次)作为附件上传。2.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在成交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将对成交供应商的不平衡报价作适当调整,对此成交供应商不得拒绝,否则取消成交资格。(不平衡报价规定:对成交候选人响应文件中的综合单价超过采购控制价中各项综合单价的-25%~10%的视为不平衡报价。)11.5补充4安全目标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7年25号令)及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发生安全事故。11.6补充5工程进度款:(1)开工预付款支付:10%签约合同价;(2)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钢筋、水泥 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65%,但承包人应提交等额担保;(3)中间计量按《云南省公路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办法》进行计量;(4)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结算价支付至100%;(5)质量保证金支付:3%工程审定价;(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承包范围减少,按以上付款条件可能造成工程款超付时,发包人可提前停止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或重新调整工程款支付比例,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7)已进场未安装使用的设备和材料,在进度款中不予支付。11.7补充6本项目为电子标,供应商无需现场参加。2.2.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磋商。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情况、采购预算金额1.2.1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资金批文为《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财建(2024)6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2024年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交规划函(2024234号))1.2.2采购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项目范围、建设地点、工期、质量要求1.3.1项目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条件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现场考察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考察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0.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3.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方法;(4)合同草案条款;(5)工程量清单;(6)技术标准及要求;(7)响应文件格式;(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2.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2.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2.4.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3.1.2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内容。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1.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所指的磋商保证金。3.2磋商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初次报价表中进行报价。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磋商报价的其他要素。3.2.3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磋商有效期3.3.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联合体磋商的,其磋商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3.5响应文件的编制3.5.1响应文件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3.5.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5.3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3.5.3要求或开启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2.5.4、磋商4.1响应文件的加密4.1.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4.3.2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进行编制、加密递交。2.6.5、开启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6、评审6.1磋商小组6.1.1磋商小组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审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启、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存档。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6.3评审6.3.1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2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7、成交和合同7.1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7.2成交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公告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4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7.4.1签订合同后,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并扣除违约金(如有)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如成交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7.4.2竣(交)工验收后14天内,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终止后,采购人扣除违约金(如有)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如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则没收其全部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7.5.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7.5.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9.8、询问与答复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2.10.9、质疑接收、回复9.1质疑接收9.1.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9.1.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采取书面递交形式。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联系部门: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71-65838555通讯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149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学校教学楼六楼9.1.4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9.2质疑回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11.10、纪律和监督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4)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10.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1)至(7)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10.5廉洁自律规定(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12.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供应商名称)磋商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以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号)。采用扫描件发送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磋商小组:(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磋商小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确认通知确认通知(采购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第三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一、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的组成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1的规定。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二)宣布评审纪律。(三)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四)组织磋商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五)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七)维护评审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八)核对评审结果,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要求磋商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三、磋商小组职责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四、评审纪律(一)对评审内容和评审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二)评审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和评审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三)任何属于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四)所有资料(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审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五)评审期间,未经允许磋商小组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审和采访评审工作。(六)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七)评审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磋商小组会统一组织办理。(八)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五、评审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六、评审程序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按: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组织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各供应商就竞争性磋商内容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承诺书→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七、评审方法本项目所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一)资格审查磋商小组依据资格审查标准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审查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审查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成立不满1年)提供自成立之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公司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可提供财务情况说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或相关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成立未满1个月的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以上网站查询截图在报名截止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于磋商当天提交至磋商小组审查。资格审查标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往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符合性审查标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审查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符合性审查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晰符合性审查标准响应文件签署、盖章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符合性审查标准磋商报价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项规定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2.3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工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4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其他无效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符合性审查标准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三)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组织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后报价。(四)澄清有关问题1、响应文件内容澄清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3.报价合理性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五)政府采购政策1.同品牌产品不同供应商的处理方式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条件建筑业行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适用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请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采购人将向监管部门反映,供应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3.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供应商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6.综合评分方式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分配磋商报价150分技术部分140分商务部分110分合计100分具体商务技术评审细则如下:审查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技术部分评审标准磋商报价评审(满分50分)根据各供应商最终磋商总报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分。(1)算术修正报价若存在算术修正,应按修正后的磋商报价进行评审基准价和磋商报价得分计算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总报价)×50。技术部分评审标准施工方案评审(满分10分)第一档: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施工方案详细,包括编制依据、施工准备阶段方案、施工实施阶段方案、施工控制与协调方案、设备调试阶段方案,方案内容重点突出、内容规范,能够指导施工,方案要点描述清晰、明确,施工部署全面且可行的得10分;第二档;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施工方案较完整,包括编制依据、施工准备阶段方案、施工实施阶段方案、施工控制与协调方案、设备调试阶段方案,方案要点描述与项目实际要求存在部分偏差,施工部署较全面的得7分;第三档: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施工方案包括编制依据、施工准备阶段方案、施工实施阶段方案、施工控制与协调方案、设备调试阶段方案,方案内容有错误或缺漏,方案要点描述不清晰,施工部署不全面的得4分;第四档:无相关内容不得分。技术部分评审标准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满分10分)第一档:工期承诺能够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要,有具体的进度计划及各类设备进场安排计划,能够对项目进行过程中关键点进行详细标注,进度计划编制完整、程序清晰,设备进场有序,有具体的违约承诺、违约责任的得10分;第二档:工期承诺能够满足项目实际需要,有进度计划及设备进场安排计划,项目进行过程中的关键点标注不够详细,设备进场程序存在缺漏,进度计划编制较完整,有违约承诺的得7分;第三档:工期承诺无法满足项目实际需要,进度计划及设备进场安排计划编制不完整,设备进场程序存在错误,违约承诺不具体的得4分;第四档:无相关内容不得分。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满分10分)第一档:有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各类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且对施工过程中各类安排进行分析、制定详细的安排计划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措施内容详细、完整的得10分;第二档:有质量保证措施,各类质量标准基本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施工过程中各类安排进行分析存在部分缺漏,基本能够保证项目实施的得7分;第三档:有质量保证措施,各类质量标准不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施工过程中各类安排进行分析存在错误,安排计划无法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得4分;第四档:无相关内容不得分。技术部分评审标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评审(满分10分)第一档: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包括安全总体要求、人员安全管理措施、机具安全管理措施、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分析、环保措施、应急预案,措施内容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内容详细、完整,能够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有效预防安全隐患的得10分;第二档:有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包括安全总体要求、人员安全管理措施、机具安全管理措施、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分析、环保措施、应急预案,措施内容基本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内容存在一定缺漏,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起到一定预防作用的得7分;第三档: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包括安全总体要求、人员安全管理措施、机具安全管理措施、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分析、环保措施、应急预案,措施内容不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无法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有效预防安全隐患的得4分;第四档:无相关内容不得分。商务部分评审标准项目组织机构评审(满分5分)第一档: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完善,针对性强,有科学严谨的管理程序,主要驻场人员的专业配置合理齐全的得5分;第二档: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较完善,针对性较强,有较科学严谨的管理程序,主要驻场人员的专业配置较齐全的得3分;第三档: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基本完善,有一定针对性,有一定的管理程序,主要驻场人员的专业配置不够齐全的得1分;第四档:无相关内容不得分。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业绩评审(满分5分)2021年1月1日至今每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桥梁施工)的得2.5分,满分5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不得分。7.得分汇总(1)磋商小组应首先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2)除磋商价格得分外,其余部分由各磋商小组成员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3)统分原则:计算磋商小组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报价得分除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得分汇总:各项评分因素得分的总和即为供应商最后得分。(5)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8.推荐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若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磋商,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若不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最终推荐结果由磋商小组进行记名投票表决。9.评审报告编写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的“通用合同条款”,详见《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P102页至P141页。)4.0.1.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一册的“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P143页至P171页。)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4.0.2.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1.1.2.2发包人:云龙公路分局地 址:云龙县21.1.2.6监理人:由采购人确定后书面通知各承包人31.1.4.5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次日起24个月 41.6.3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53.1.1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该单项工程签约时合同价的 0 %或累计变更超过了签约合同价的 0 %65.2.1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76.2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8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4天内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自下发开工通知之日起28天内911.5逾期交工违约金:第一个7天1000元/天;第二个7天2500元/天;第三个7天起5000元/天。1011.5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0%签约合同价 1111.6提前交工的奖金:无1211.6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无1315.5.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给予奖励 奖金金额:无1416.1合同期内不调价1517.2.1开工预付款金额:10%签约合同价1617.2.1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钢筋、水泥 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65%,但承包人应提交等额担保。1717.3.2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4份1817.3.3(1)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无 1917.3.3(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无2017.4.1质量保证金限额:3%工程审定价,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117.5.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4份2217.6.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4份2317.7.1其他保证金:无2418.2竣工资料的份数:4份(纸质3份,pdf格式电子文档一份)。2518.5.1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按发包人的指示执行2618.6.1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是2720.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2.5‰2820.4.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5‰ 2924.1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诉讼,机构名称:云龙县人民法院30/工程进度款:(1)开工预付款支付:10%签约合同价;(2)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钢筋、水泥 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65%,但承包人应提交等额担保;(3)中间计量按《云南省公路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办法》进行计量;(4)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结算价支付至100%;(5)质量保证金支付:3%工程审定价;(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承包范围减少,按以上付款条件可能造成工程款超付时,发包人可提前停止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或重新调整工程款支付比例,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7)已进场未安装使用的设备和材料,在进度款中不予支付。31/除竞争性文件规定以外,还需遵守采购人对本项目制定的相应管理办法及合同谈判时所提出的违约责任条款。4.0.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4.0.1.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第标段由K+至K+,长约km,公路等级为,设计速度为,路面,有立交处;特大桥座,计长m;大中桥座,计长m;隧道座,计长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总工:。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工程安全目标:。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9.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4.0.2.附件二廉政合同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标段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l、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_日年月_日4.0.3.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此页无正文)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4.0.4.附件四项目经理委任书(承包人全称)(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致:(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职务、姓名)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签字)年月日抄送:(监理人)4.0.5.附件五履约担保格式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5.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册提供,各供应商如果在响应文件制作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或图纸)存在问题的,请尽快与采购人联系。6.第六章技术标准及要求一、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二、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三、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及所处地域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该项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的标准外还应满足相关要求。7.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封面云龙公路分局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G215长新林工站桥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编号:FY-2024GC-4058)响应文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资格审查部分7.0.1.附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7.0.2.附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成立不满1年)提供自成立之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公司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可提供财务情况说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或相关承诺书。7.0.3.附件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7.0.4.附件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成立未满1个月的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0.5.附件五、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7.0.6.附件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 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工程任职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 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附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如有)、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0.7.附件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致:(采购人)(供应商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是指标准高于200万元的罚款)等行政处罚。7.0.8.附件八、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虛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若为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填写本声明函,否则无需填写;根据《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商务技术部分商务技术部分封面云龙公路分局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G215长新林工站桥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编号:FY-2024GC-4058)响应文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0.9.附件一、初次报价表供应商名称磋商总价(元)工期质量承诺项目负责人备注小写:磋商总价大写:注:1.此表请放在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以方便查找。2.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0.10.附件二、磋商函磋商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最后磋商报价,向你方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工程。1、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2、本磋商的磋商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准确的和有效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4、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和地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工程。(3)除商务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7.0.11.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国徽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人像面)7.0.12.附件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注: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国徽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人像面)7.0.13.附件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工程师营业执照号其中其中高级工程师注册资金其中其他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其中其他人员账号其中其中其中经营范围备注注: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内容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款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1月20日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4款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款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算)。注:1.商务条件是指磋商文件中的工期、质量要求、有效期等。2.本表可拓展,供应商可自行添加其他内容。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0.14.附件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照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的规定编制及提交。注:本项目二次报价需填报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综合单价,请各供应商根据所报二次报价提前准备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二次)作为附件上传。7.0.15.附件八、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注:一项业绩一张表,表后应按评审办法中的要求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0.16.附件九、施工方案(格式自拟)7.0.17.附件十、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格式自拟)7.0.18.附件十一、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格式自拟)7.0.19.附件十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格式自拟)7.0.20.附件十三、项目组织机构组成表序号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序号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备注12345678910…注:提供除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外其他人员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执业资格证(如有)、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扫描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0.21.附件十四、其他资料(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危桥改造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