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系统升级完善 基础软件开发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2024)



山西税务2024年电子税务局系统升级完善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X0000240103(招标文件编号:SX0000240103)
二、项目名称:山西税务2024年电子税务局系统升级完善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羊市街43号
中标(成交)金额:100.2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山西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山西税务2024年电子税务局系统升级完善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常君、曹太星、白磊、张理哲、杨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019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单位 山西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83.84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地址:太原市水西门街31号        
联系方式:孙先生 0351—2387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半坡东街5号211室            
联系方式:薛珊、岐少华、朱祎帆、刘鑫、宋肖平 0351-2021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  0351—238771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山西税务2024年电子税务局系统升级完善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基础环境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支撑软件开发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1日 14:14

评审专家名单
常君、曹太星、白磊、张理哲、杨凯

总中标金额
¥100.2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351—2387719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太原市水西门街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孙先生 0351—2387719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杏花岭区半坡东街5号2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薛珊、岐少华、朱祎帆、刘鑫、宋肖平 0351-2021630

附件:

附件1
山西税务2024年电子税务局系统升级完善项目X.docx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山西税务2024年电子税务局系统升级完善项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项目名称:山西税务2024年电子税务局系统升级完善项目项目编号:SX0000240103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7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一、总则19二、招标文件21三、投标文件22四、投标文件递交26五、开标与评标26六、中标和合同32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37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43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63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93一、项目概况93二、技术要求93三、商务要求93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山西税务2024年电子税务局系统升级完善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太原市杏花岭区半坡东街5号2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0000240103项目名称:山西税务2024年电子税务局系统升级完善项目预算金额:101.1万元最高限价:101.1万元采购需求:包括电子税务局、晋税通、征纳互动推送平台(企业微信)、税银互动平台的升级完善。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半坡东街5号211室方式:线下获取售价:5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7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半坡东街5号二楼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地址:太原市水西门街31号联系方式:0351—23877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半坡东街5号211室联系方式:0351-202163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薛珊、岐少华、朱祎帆、刘鑫、宋肖平电话:0351-202163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类 别内 容1项目名称、编号、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名称:山西税务2024年电子税务局系统升级完善项目项目编号:SX0000240103项目预算:101.1万元最高限价:101.1万元2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3项目属性和类别项目属性:货物 服务项目类别:信息化项目 非信息化项目4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地址:太原市水西门街31号联系电话:0351—2387719联系方式:孙先生、0351—2387719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半坡东街5号211室联系电话:0351-2021630联系方式:薛珊、0351-2021630邮箱:zthzhaobiao1122@126.com6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否则无须提供。)8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允许,(写明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10核心产品本项目不属于货物类产品。货物类项目填写此栏无有产品名称: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 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 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1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其他____________12信息发布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http://shanxi.chinatax.gov.cn)1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等时间: 2024 年 7 月 9 日至 2024 年 7 月 15 日每天上午 9:00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半坡东街5号211室方式:线下获取14现场考察/踏勘不组织现场考察/踏勘组织现场考察/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午 (北京时间)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要求: 15样品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6投标文件组成商务部分一、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上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12月以来不少于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4.★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12月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印发)《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此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提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提交此函);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二、投标报价表:1.★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2.分项报价表。三、其他文件及资料:1.★授权委托书(参考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函(参考投标文件格式2);3.商务条款偏离表;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技术部分1.技术条款偏离表;2.服务方案;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以上带★的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无效,则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日历日。18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提交方式:纸质本文件+电子版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4 年 7月 31日 上午 9:00 (北京时间)开标方式:线下开标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半坡东街5号二楼会议室开标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半坡东街5号二楼会议室联系电话: 0351-2021630 19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金额:采购包1:人民币 元。(2)提交方式: 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20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视为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3)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5)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注: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无 21信用记录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查询结果将留存在采购档案中。在上述指定网站不能查询信用信息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22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鼓励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满足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即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满足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说明: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 1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4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5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货物名称: 无 。注:投标人所投上述产品必须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中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货物名称: 无 。注:投标人所投上述产品需为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无 。26评标方法及分值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分值为 10 分,其他因素分值为 90 分,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27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8接收质疑的方式、部门、电话和通讯地址质疑联系方式:(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线下接收书面质疑材料。(2)联系部门: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联系电话:0351-2021630(4)通讯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半坡东街5号211室(5)电子邮箱:zthzhaobiao1122@126.com29需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需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1)正本1份、副本 5 份。(2)电子文件 1 份(□扫描件 Word)。采用光盘或U盘刻录提交。30代理费用代理费用:(1)本项目代理费用由 中标人 支付。(2)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本项目按以下比例的8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万元)费率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下取整,精确到元。31其他补充事项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一、总则1.预算资金及来源1.1本项目已经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批准立项。1.2本项目预算资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已列入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预算。2.合格的产品和服务2.1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均应来自中国境内(指关境内),合同金额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产品和服务。2.2合格的产品和服务即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2.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的请求及起诉。3.合格的投标人3.1一般规定3.1.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3.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3资格条件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1.4信用记录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2联合体3.2.1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则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3.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第二章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材料。3.2.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2.4联合体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3.2.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2.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禁止规定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3.3.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第一部分商务部分(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方法及标准(4)政府采购合同文本(5)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技术部分6.招标文件询问、澄清或修改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如有必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6.3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线上采购项目还应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管理系统”)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评审管理系统(适用于线上采购,下同)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编制7.1投标文件的编制7.1.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7.1.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7.2投标文件的语言7.2.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并使用中文简化字,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简化字文本为准。7.2.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属于非中文描述的,应同时提供中文简化字译本。7.2.3除在招标文件的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线上采购项目适用)8.投标文件的组成8.1投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8.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和资料:8.2.1资格证明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2其他文件及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及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4证明资料如标明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9.报价要求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线上采购项目还须按照投标工具的流程和提示编制并上传投标报价表。9.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9.3本项目以投标报价为依据计算价格分。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9.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0.投标文件的书写、密封、签署、盖章10.1书写10.1.1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10.1.2投标文件内容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若有前述改动,在改动处应由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2密封10.2.1投标文件应胶装或装订成册,避免材料散装、脱落。10.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不透明的牛皮纸或档案袋等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时间等信息,避免投标文件被误拆或提前拆封。投标文件正本应按上述要求制作。副本可按上述要求制作,也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电子版本按照以下方式提交:□PDF盖章扫描件☑Word),采用光盘或U盘刻录提交,电子版本☑单独密封□随正本一同密封包装(若正本、副本、电子版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0.3签署、盖章10.3.1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处应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10.3.2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出文件格式的签署要求进行签署。10.3.3投标人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格式文件要求签署全名或加盖名章。10.3.4投标文件中的“盖章”指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而非“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其他非公章。10.3.5线上采购项目可以使用电子签章。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四、投标文件递交12.投标文件递交1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12.2线上采购项目应登录评审管理系统并使用投标工具加密上传投标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传输时间等因素,合理安排上传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评审管理系统不提供投标文件上传功能。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13.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1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2线上采购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登录评审管理系统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补充、修改、重新提交。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13.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不支持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作任何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五、开标与评标14.开标14.1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4.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4.4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4.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4.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4.7对线上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进行电子开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通过登录评审管理系统进入开标大厅远程参加。15.投标资格审查15.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5.1.1审查投标人按照8.2.1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5.1.2信用记录审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15.3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17.投标符合性审查17.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7.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17.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予以废标。18.投标文件的澄清1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8.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线上采购项目的通过评审管理系统上传加盖电子公章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3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1)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节第18.1条规定执行。(2)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①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无法澄清的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②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3)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18.4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询问、说明、更改及文件。18.5投标人的澄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19.核价原则19.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18.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0.投标无效20.1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组成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无效的;(3)未通过信用记录审查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20.2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投标文件组成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条款相关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3除20.1及20.2情形外,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材料的;(2)投标人串通投标的;(3)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比较与评价21.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2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分别给予扣除,并以扣除后的报价计算价格分。未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价格不予扣除。同一投标人不得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1.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得出每个投标人的评审得分。21.4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1.5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21.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2.废标22.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中标和合同23.中标2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采购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线上采购项目,通过评审管理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同时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3.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3.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签订合同24.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24.2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4.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4.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履约保证金25.1需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询问和质疑26.询问26.1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质疑27.1潜在投标人、投标人(统称质疑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线上采购项目可以通过评审管理系统提交)。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2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7.3质疑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7.4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27.5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6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27.7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其他28.保密2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8.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9.知识产权与规避专利、版权纠纷29.1知识产权29.1.1项目系统的版权属于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放并提供涉及本项目软件开发、升级完善、运行维护等工作的全部源代码(含保证期内的后续升级版本)。由本项目系统形成的技术和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29.2规避专利、版权纠纷29.2.1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方案中的有关软件、文件、图纸等没有违反有关专利和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规定。29.2.2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项目成果任何一部分、或接受乙方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起诉。29.2.3如果采购人在使用本项目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中标人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中标人的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29.2.4如果采购人发现任何第三方在采购人未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采购人获得的知识产权,采购人应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4天内采取行动制止非法使用行为,否则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1.1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评标标准2.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主要内容如下表。2.2本项目价格分值为10分,其余评审因素分值为90分。评审标准如下表:序号评审因素主要内容指标要求分值1投标报价(10分)价 格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10分22技术因素72分)项目需求理解根据内容考核对项目定位和目标、采购需求、工作现状的把握及理解情况进行打分。整体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2分;每存在1处瑕疵的扣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2分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内容考核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项目实施组织管理、项目实施过程等内容进行打分。实施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6分;实施方案内容每存在1处瑕疵的扣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6分项目技术支持服务方案根据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制定项目技术支持服务方案。 对故障响应安排、项目团队管理安排、项目文档资料管理安排等内容进行打分。服务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2分;每存在1处瑕疵的扣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2分知识转移方案根据知识转移方案内容考核知识转移内容、转移形式、转移要求及时限等内容综合比较打分,知识转移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2分;每存在1处瑕疵的扣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2分保密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密管理方案,至少包括保密管理制度、保密管理技术措施、人员保密管理、文档保密管理等内容,对方案的科学合理和可操作进行打分。保密管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0分;每存在1处瑕疵的扣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0分验收方案根据验收方案内容考核验收流程及标准、相关文档和产出物、验收中出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等内容综合比较打分,验收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0分;每存在1处瑕疵的扣2分,扣完为止。(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0分33商务因素(18分)相关证书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ISO 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每提供1个证书的,得2分,最多得6分。6分相关业绩有效案例为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开标截止日前投标人独立承担的软件开发及运行维护项目案例,以提供的投标人自身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合同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及项目结算凭证(发票或银行划拨单)扫描件作为证明。每提供有效案例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开标时须携带合同原件备查。)6分技术力量根据投标人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数量、专业化程度、技术人员等级比例及稳定性承诺,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工作经验、相关资质证书、同类项目工作经验等情况打分,每有1人满足的得1分,以此类推,最多得6分。须附缴纳社保证明资料。6分合 计100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规则: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规则享受价格扣除的条件节约能源政策节约能源政策/保护环境政策保护环境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享受价格优惠。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4推荐中标候选人2.4.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2.4.2本采购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2--3家。2.4.3中标人数量:1家。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人。(如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合同书项目名称:山西税务2024年电子税务局系统升级完善项目包号:/合同编号:SX0000240103甲方: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乙方:日期:年月日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合同名称山西税务2024年电子税务局系统升级完善项目升级改造项目2合同编号SX00002401033合同类型4定价方式5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甲方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水西门街31号甲方相关部门甲方采购部门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0351—2387719甲方需求部门联系人魏军丽联系电话0351-23873106乙方名称乙方企业性质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其他乙方地址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7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整(¥ )。8服务内容本合同服务内容为:包括电子税务局、晋税通、征纳互动推送平台(企业微信)、税银互动平台的升级完善。9合同付款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付款方式:①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后,中标方提出验收申请,中标方向实施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及技术运维资料;甲方各部门均审核同意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0%的款项。②合同到期后,中标方提出合同验收申请,中标方向实施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及年度服务报告;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情况支付尾款。每次办理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发票、付款申请(格式另附)、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需求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支付合同款项时(合同初次付款外),如属于信息化监理范围内的项目,应经实施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字认可并提供相关确认资料;如属于需要进行中期报告的项目,应附中期报告审议意见为“通过”的文书。甲方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将应付款项支付至乙方账户。如乙方延期提供上述付款所需资料或者提供的付款资料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甲方有权相应延期付款且不承担延期付款的任何责任。10履约保证金及返还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提交甲方。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在合同履行期满,扣除应扣除的款项(如有)且双方无争议后,无息返还。办理返还履约保证金时,乙方应提供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格式另附)、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需求部门出具的项目终验意见或质量保证期(服务期)满验收意见。满足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返还相关信息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对核实结果无异议的,自完成核实之日起30日内,以 方式返还履约保证金或退回保函。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保障期(服务期)届满甲方验收合格之日止12项目质量保障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13合同履约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或甲方指定地点14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 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合同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确定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山西税务2024年电子税务局系统升级完善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该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约定的内容,签署《合同书》(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通用条款;(2)报价表(总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3)招标(采购)文件;(4)投标(响应)文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整(¥)。4.付款条件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付款方式:①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后,中标方提出验收申请,中标方向实施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及技术运维资料;甲方各部门均审核同意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0%的款项。②合同到期后,中标方提出合同验收申请,中标方向实施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及年度服务报告;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情况支付尾款。每次办理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发票、付款申请(格式另附)、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需求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支付合同款项时(合同初次付款外),如属于信息化监理范围内的项目,应经实施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字认可并提供相关确认资料;如属于需要进行中期报告的项目,应附中期报告审议意见为“通过”的文书。甲方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将应付款项支付至乙方账户。如乙方延期提供上述付款所需资料或者提供的付款资料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甲方有权相应延期付款且不承担延期付款的任何责任。5.合同签订及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生效。乙方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乙方由被授权人签订合同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乙方:签字:签字:盖章: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1.1.1“甲方采购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5项“甲方采购部门”。1.1.2“甲方需求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5项“甲方需求部门”。1.2“乙方”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6项“乙方名称”。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4“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2.标准2.1乙方为甲方交付或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2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服务3.1本项目的“服务”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8项“服务内容”。3.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3.3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约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的问题,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3.4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3.5除合同条款另行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4.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软件著作权、版权等)的起诉。4.2甲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享有永久使用权、复制权和修改权,其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4.3乙方不得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不得利用开发便利变相收费或搭车收费。5.保密条款5.1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2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软硬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漏、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2)在开发过程中对数据的处理方式应事先得到甲方的许可;(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6)严禁在提交的软件产品中设置远程维护接口和后门程序;(7)不得进行系统软硬件设备的远程维护;(8)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5.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5.4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6.履约验收要求6.1甲方需求部门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和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各项义务履行情况进行验收确认。未约定相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和行业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意见,列明合同事项、验收标准及验收情况,由全体验收人员签字。6.2具体履约验收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6.3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系统项目全部工作,并在试运行一个月后提请甲方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救、更换,并重新提请验收。如甲方二次验收时乙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7.履约保证金7.1需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乙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第10项“履约保证金及返还”提交履约保证金。7.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可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7.3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等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上述款项。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15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若逾期补充的,每日应按应补充金额的万分之五(0.05%)支付甲方违约金。7.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满后,扣除相应款项(如有)且双方无争议后,凭返还申请等资料一次性无息返还,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10项“履约保证金及返还”。8.履约延误8.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服务。8.2如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将从应付合同金额中扣除误期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误期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0.03%)计收。乙方支付的误期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8.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工期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8.4除不可抗力和根据合同规定延期取得甲方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乙方延误工期,将按合同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8.5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满足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返还相关信息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对核实结果无异议的,应当自完成核实之日起30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无特殊原因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特殊原因逾期返还的,双方协商解决。9.违约责任9.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每违反一次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作为违约金;此外,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乙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赔偿金等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9.2乙方没有按照时限要求提供服务,且在甲方指定的延长期限内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自行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补救,乙方除按合同第8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误期违约金外,另外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从应付的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另行支付。9.3除应支付甲方违约金等外,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9.4如果乙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着手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9.5乙方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或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或有其他失信行为的,纳入国家税务总局失信名单。对于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推送财政部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6如果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自甲方做出认定之日起三年内,税务系统各单位可以拒绝乙方参与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不良后果指造成数据失窃或丢失、敏感信息泄露、主要业务系统瘫痪等网络安全事件。9.7乙方禁止聘用3年内离职的原从事过税收信息化及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的税务人员。如出现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行为应按照甲方要求限期改正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3年内不得参加所聘人员原单位及下属单位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9.8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对《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列举的失信行为进行认定,经其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服务商,3年内限制参加税收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9.9对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旅游消费、提供便利条件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相关税务人员及亲属的,纳入失信名单。9.10乙方出现9.5-9.9的失信行为的,甲方可依据本合同违约条款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9.11对于本协议未约定的、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约定的违约处理条款,按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约定执行;对本协议与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约定不同的违约处理条款,以本协议约定为准。10.不可抗力10.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10.2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10.4如因国家政策变化、技术实施所需的客观环境发生变化、重大技术变化、国家调减预算、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重大事故或变故、甲方工作计划调整及推广使用新应用系统导致本项目相关服务停止等原因,本合同不能继续全部或部分履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双方将按已经实际履行并验收合格的合同内容进行结算。11.争端的解决11.1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11.2.1仲裁应向甲方所在地或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1.2.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1.2.3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1.2.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1.3.1诉讼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2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1.3.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2.违约终止合同12.1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根据合同执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已收取款项。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12.1.1乙方不履行合同业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12.1.2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12.1.3因乙方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问题造成甲方发生重大紧急故障,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12.1.4乙方对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正常运行的;12.1.5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12.1.6在合同服务期内,同一个应用系统在升级完善、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5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用户投诉的;12.1.7乙方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的,或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或有其他失信行为的;12.1.8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12.1.9乙方提供的服务侵犯甲方、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12.1.10乙方或乙方人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的;12.1.11乙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或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12.1.12乙方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12.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2.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3.破产终止合同13.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13.2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14.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14.1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或变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4.2在服务期内,由于甲方工作计划调整,推广使用新应用系统导致本项目相关服务停止的,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5.合同修改或变更15.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5.2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或变更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15.3由于采购人项目统一规划等原因导致本项目停止部分服务的,甲方将启动合同变更程序,与乙方协商变更相关合同条款。16.转让和分包16.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16.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乙方就采购项目及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7.合同语言17.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17.2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18.适用法律18.1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8.2本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19.税费19.1合同服务的所有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20.合同生效20.1本合同一式捌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三甲方采购需求体现的服务要求、验收要求、中标人责任及中标人投标承诺等文件(另附相关内容)四报价表(总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如有需要可另附)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按下列文本格式,如实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和真实有效的其他文件资料,任何不按下列文本格式提供或有实质性变更将由投标人承担风险。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章规定填写和提交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资格声明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6.以下格式文件为要求填写内容的固定格式,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格式,其他未提供格式的文件和资料由投标人自行设计编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采购包:投标人:日期:格式1授权委托书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参加投标)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___________(投标人住址)的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______(被授权投标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投标代表,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投标、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投标代表无转委托权。被授权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投标代表联系电话: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特别说明:1.投标人如由被授权投标代表参与投标活动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线上采购项目提供扫描件,下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按本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投标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线上采购项目应上传扫描件)。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特别说明:投标人如由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与投标活动的,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线上采购项目提供扫描件,下同)。1-3自然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自然人投标)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书声明:我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以本人名义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年月日特别说明:投标人如由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活动的,须提供《自然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按本格式要求签字并由自然人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格式2投标函致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的招标公告,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__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参加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所有条款。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9.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若贵方需要,愿意提供一切证明材料。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12.已知悉并承诺遵守《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关于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和结果应用的相关规定,及对于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围猎”税务人员、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电子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失信行为,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____________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当按上述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投标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线上采购项目应上传扫描件。格式3投标报价表1.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内容价格小计123报价合计(小写)报价合计(大写)服务期…特别说明:1.本项目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2.本项目执行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计入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相关要求填报。4.如报价不一致,按照投标人须知“19.核价原则”进行修正。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2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内容描述…费用…费用小计(元)备注12345……合 计特别说明:1.本项目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2.如报价不一致,按照投标人须知“19.核价原则”进行修正。3.本表中小计=数量×单价。4.本表仅供参考,可扩展。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4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无/正/负)说明1234……特别说明:1.商务条款无需条对条应答,如无偏离,请在此表中填写“无偏离”;如有偏离,请在此表中应答为“正/负偏离”并说明偏离情况。2.如《招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有标注★号的,则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应答为“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3.本表可扩展。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5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证明文件5-1投标人基本情况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2财务状况报告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5-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5-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5-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5-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5-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审查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5-8-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5-9联合体协议(若有)致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成员:1.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二、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____________。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成员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5-10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格式6成功案例一览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调整)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甲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用 户联系人用户联系电话备注12345……特别说明:1.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的同类型项目案例。2.应提供合同复印件(线上采购项目提供扫描件,下同)。合同复印件应能清晰体现合同甲乙双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等,并提供对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不能获得相应分值。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采购包:投标人:日期:格式7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序号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情况偏离(无/正/负)备注12345……特别说明:1.按照《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要求,一一对应填写。如果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不做一一响应,而将“投标文件应答情况”简单笼统描述为“无偏离”,则视为无效应答。2.《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须条对条应答,不得遗漏;如有遗漏,则视为无效应答。如无偏离,请在此表中填写“无偏离”。如有偏离,请在此表中应答为“正/负偏离”并说明偏离情况;3.如《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则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应答为“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8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服务方案说明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六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说明。服务方案说明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2)服务方案;(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4)工作流程;(5)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6)质量保证措施;(7)合理化建议;(8)其他。实施方案(示例略)技术方案(示例略)格式9技术力量一览表序号姓 名技术职称人员级别工作年限本项目中担任职务认证情况项目管理人员(一)项目负责人12……(二)技术负责人12……二、XX人员12……三、XX人员12……特别说明:投标人须按照上述格式填写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相关信息。格式10技术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出生日期学 历毕业学校技术职称公司职务任职时间本项目任职人员级别从事XXX工作年限从事XXXX年限认证证书工作简历及主要业绩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提供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简历。2.等人员应提供复印件。格式11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示例略)山西税务2024年电子税务局系统升级完善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项目名称:山西税务2024年电子税务局系统升级完善项目项目编号:SX0000240103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____2024__年__7__月____日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采购包采购标的最高限价(万元))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山西税务2024年电子税务局系统升级完善项目101.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技术要求第一章项目概述(一)项目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开创税收治理新局面,税务总局根据最新业务要求,吸纳、融合、发展各地经验措施,结合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成果,延续了“以业务创新为引领、以电子办税为手段、以数据驱动为主线、以技术支撑为保障”的整体思路,以业务流程更加规范、界面标准更加统一、安全架构更加完善、办税体验更加顺畅为抓手,对业务办理场景化、办理权限差异化、登录入口统一化、支付渠道多元化、事项办理实名制等方面进行设计和规范。同时,进一步强化移动办税渠道的建设标准,对移动办税渠道的数据安全、与PC端的协同办税等部分进行相关要求。山西省委、省政府及山西省税务局对电子税务局系统升级完善项目高度关注,对纳税人网上便捷、高效办税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根据电子税务局建设及运维情况,结合今年电子税务局建设工作新要求,需要对项目进行持续升级完善,项目具体内容如下:(2)新增功能包括对接“山西政务”一体化政务平台功能。晋税通、征纳互动推送平台(企业微信)、税银互动平台等相关功能。(三)优化功能电子税务局主要优化一键式体检、申报闹铃、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等功能。晋税通优化代开发票、开办领票、完税证明补打及安全加固等功能。征纳互动推送平台(企业微信)优化意见建议、纳税人群聊、我的诉求、远程办等功能。第二章投标/响应要求(一)供应商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三章项目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需求:(一)项目新增需求1.晋税通新增需求1.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新增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功能,尽可能的简化报表,便于纳税人填写申报,申报前对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和本期税控设备是否抄报判断,同时对上期未申报、重复申报等条件监控。通过开票系统带出销项金额及税额,通过勾选系统带出进项金额及税额。对期初数、期末数、累计数等自动计算。同时,需考虑未开票收入、进项税额转出、加计抵减、差额征收、即征即退、优惠减免、外地预缴、“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等问题。提交申报后将申报结果返回纳税人,如出现票表比对异常等问题,可查看具体比对名称、比对内容、比对结果。1.2.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新增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功能,申报前对上期未申报、当年四个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是否申报、重复申报等条件监控。对于基础信息表等表单内能自动带出或自动计算的数据均默认填写,如纳税申报企业类型、所属国民经济行业、适用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等信息根据核心征管的基础信息生成;由纳税人手工填写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等条件判断小微企业标志,并预先计算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额。同时还要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减免所得税额、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等信息综合判断,以简化后的报表填写数据,便于纳税人申报。如果企业存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情况,预先以资格证书的信息为准,对总、分机构的纳税人视情况判断。申报前调用决策二包监控规则,做到事前提醒纳税人可能存在的风险。1.3.消费税申报消费税申报实现征收品目为“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的申报。申报前对上期未申报、重复申报等条件监控,对不适用申报的征收品目予以提示。系统自动带出需申报的征收品目类型及该品目对应的定额税率或比例税率,纳税人只需手工填写销售数量或销售额即可完成消费税的申报。主税申报的同时完成附加税费的申报,如附加税费存在特殊减免情况支持自主选择减免条例。1.4.作废代开申请自然人通过晋税通提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代开申请后,如发现申请有误需作废申请的,可在晋税通直接作废该申请。如该代开申请已预缴税款的不支持作废。1.5.开具车船税完税证明在自然人身份下增加开具完税证明的功能,可支持自然人在线开具包括车船税在内的税费缴纳完税证明,纳税人可自主选择文书式或表格式完税证明,也支持文书补打。2.征纳互动推送平台(企业微信)新增需求2.1.对接可信随着电子税务局对接可信上线,使用可信身份平台可以更加准确的获取到用户身份信息和企业关联关系信息。在征纳互动平台中使用准确的用户身份信息和企业关联关系信息可以更加精准的推送办税信息提示。此外,原有的用户与企业关联关系在新的关联中根据实际使用也需要进行改进,从用户手动关联企业信息修改为自动关联企业信息。用户身份信息对接至可信系统:数据迁移与验证:用户在可信系统中进行实名通过后,通过电子税务对接可信接口,将用户实名信息推送到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通过从电子税务局中通过数据迁移和验证,获取到用户的实名信息。可信自然人网络身份ID获取接口:通过用户实名信息,获取自然人在可信系统中的唯一网络身份ID。使用网络身份ID可在可信系统中获取用户与企业关联关系。可信隐式登录接口:获取用户与企业关联关系前,需要首先通过可信认证。在平台中使用了《企业业务后台隐式登录》接口。通过隐式登录认证后,可信系统会提供认证令牌。通过使用认证令牌和自然人网络身份ID可以获取到用户与企业关联关系。可信自然人查关联关系法人列表:通过自然人网络身份ID和可信认证令牌,可以获取到用户拥有关联关系的法人列表。通过此接口结果,作为征纳互动平台中用户与企业关联关系的依据。改进新的用户和企业关联方式:原本的关联方式为在关联关系列表展示用户可以关联的企业信息。通过用户自行勾选进行企业关联。在改进后,用户在征纳互动平台认证后可实时关联到在可信平台拥有的关联关系企业。优化了平台操作流程。企业刷新:在平台的实名信息页中的企业关联信息模块,修改绑定流程。提供了新的企业刷新接口,用户可以手动进行企业刷新,获取到最新的用户与企业的关联关系。2.2.诉求消息提醒集中处理中心的诉求处理人员登录征纳互动平台管理系统pc端后,有新的待处理诉求信息可以在pc端进行实时消息提醒。纳税人端:纳税人提出诉求后,原流程不变,将纳税人诉求缓存到缓存中的流程步骤中增加接受纳税人诉求的税务人员关联诉求的标志。诉求处理人员可以通过检查纳税人诉求关联当前用户标志是否存在来进行诉求消息提示。税务端:诉求处理人员登录税务端后,在原始初始化数据的基础上,增加获取缓存中的当前人员关联诉求消息的标志。如果存在则进行提示用户有新诉求消息,并清除标志。诉求处理人员查看到纳税人诉求消息提醒后,点击消息提示,可跳转诉求列表。方便诉求处理人员及时响应纳税人诉求信息。3.对接“山西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优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版,将税务部门高频便民政务服务接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包括:查询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查询信用级别A类纳税人、查询完税证明、查询征期日历、查询办税指南、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等事项。(二)项目优化需求1.晋税通优化功能1.1.优化代开发票优化现有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代开功能,包括发票预览界面、“新增发票明细”按钮调整、开票误差大于一分钱的问题定位等。做到界面更加友好,功能更加完善,开票准确率进一步提高。1.2.优化开办领票优化关联企业切换列表,对于当日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办的营业执照,未及时在关联列表刷新的,可通过自然人身份下的“开办领票”场景办理新户开业。为引导纳税人操作,在关联列表里增加提示和链接按钮。针对市场监督管理局传递的数据缺失或错误的问题,制定优化方案,以保障纳税人办理新户开业更顺畅。优化ios版本的界面设计,与安卓系统保持一致。1.3.优化完税证明补打优化完税证明开具,支持补开功能。另外优化查询功能,对三个月、半年、全量查询功能的可用性优化,减少网络加载时间。1.4.APP安全加固针对模拟器、Xposed框架、root环境、应用多开、hook等进行环境检测,防止被逆向工具进行分析调试篡改apk内文件、植入恶意代码,对应用运行中产生的数据文件进行加密,防止应用运行数据文件被窃取和篡改,对SO文件代码进行LIVM混淆及加密保护,使得Native层代码安全性得到有效保证。2.征纳互动推送平台(企业微信)优化功能2.1.优化意见建议增加意见建议功能模块,他为用户提供了一个交流和表达意见的平台,用户可以在意见建议模块分享纳税人的想法、观点和经验,从而激发更多的讨论与和参与。通过意见建议模块,用户可以提供更多的信息、建议和补充,从而丰富征纳互动的内容和价值。意见和建议可以促使用户之间的互动,列入回复他人所评论的一阿金简易,进行讨论和解答也能更加具体清晰地了解到纳税人的需求。2.2.优化纳税人群聊增加纳税人群聊模块,实现企业即时互动,纳税人可以再群聊中与其他纳税人互帮互助。群内配置智能咨询机器人,纳税人可随时随地在群内咨询涉税问题,以及与其他纳税人互动交流。2.3.优化我的诉求优化我的诉求功能模块,全面升级诉求热线服务,优化扩容,进一步增强办税、咨询一体化服务功能。实现了纳税人缴费人诉求“一呼即应”,诉求工单“接诉即办”。通过数据赋能、“问诉办”结合,给纳税人带来更好的纳税服务新体验。2.4.优化远程办优化远程办税功能模块,在原有基础上实现线上远程协助,通过文字、音视频、电话、远程协助等互动方式,引导、协助纳税人缴费人,非接触式办税。将“问”与“办”有机结合,创新电话咨询融入“征纳互动”,是“听得见”服务与“看得见”服务联动增效,降低办税成本、优化办税体验,实现智能交互,办问协同。3.税银互动平台优化功能3.1.优化授权验证优化企业给银行授权验证的功能,除了支持电子税务局原方式登录密码的验证,新增加可信登录密码的验证,通过法定代表人可信登录密码也可以实现授权的验证。3.2.优化数据交换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与外部门交换数据通过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与第三方交换数据。税银互动平台优化数据交换渠道,由原有系统自有的数据交换系统,迁移到外部交换系统与银行进行数据交换,数据交换系统迁移过程中不影响银行使用现有平台功能,银行端不用进行同步改造升级。3.3.优化数据上报总局要求税银互动平台产生的业务数据定期上报总局,并公布了统一的上传接口,按照接口规范和内容上报总局相关业务数据。目前平台已经实现按照总局统一接口上传业务数据的功能,定期增量增量上传数据。本次优化的内容为总局新增加的数据库接口,总局提供表结构及结构说明,数据生成的口径,平台按照新的数据库接口定期报送业务数据给总局。4.电子税务局功能优化4.1优化一键体检“一键体检”通过集合统一和兼容规范各方数据,对纳税人开展全周期、全链条和全领域的健康体检,针对企业纳税申报中可能出现的漏报、错报、瞒报等问题,利用“纳税人日常体检”功能,在电子税务局中将增设10余项“专项体检”指标,切实提升堵漏增收实效。4.2税务端数据健康评价机制运用税收大数据,对纳税人的申报、缴税信息开展全周期、全领域的数据疑点分析,以此确定每项指标的预估税款合计金额,对涉及疑点指标的纳税人进行全省、全市、本区县、本科(所)排名。将数据清分税务人员审核确认,实现精准的风险疑点数据,推送纳税人端。4.3纳税人端提示提醒机制根据指标扫描结果将疑点数据推送纳税人端后,对纳税人、税务人员以及运行机制各流程节点进行提示提醒,帮助纳税人和税务人员更好地了解税收风险点并完成整改和反馈。同时,完整体现了税收风险点的概述和政策依据及少缴纳的预估税款,纳税人自行核实处理并反馈,上传附件推送税务人员进行审核。当税务人员审核有问题时,纳税人需继续反馈提交,直至消除风险疑点。当纳税人核实无问题,税务人员将排查疑点数据,实现让数据跑路的非接触互动。4.4税务端处理、查询统计机制税务端接收到纳税人反馈后,可查看纳税人的文字说明,查看附件,进行审核。同时,也支持税务人端主动处理纳税人疑点数据,可选择对疑点的处理方式有更正申报、纳税评估、移交稽查三种类型。税务端还支持各种查询条件的统计,为纳税人精准“把脉问诊”,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指引,减少税款流失风险。第四章项目实施要求中标人须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确定进度目标,编制进度计划,进行进度控制,实现工期目标。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工作要求开展本项目所有环节的工作,并服从招标人的工作安排。(一)实施内容本项目实施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验收合格之日止。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应遵循以下原则:1.规范性原则投标人应采用项目管理方法,按照项目单位的要求在人员、质量和时间进度等方面进行严格管控。2.标准化原则项目实施过程应严格遵守项目单位的相关法规、标准。3.完整性原则投标人应按照项目单位的要求,保证实施内容、实施流程的完整性,保证实施过程科学完整。4.保密性原则在进行集成和实施过程中,特别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投标人及实施工作人员应按照保密工作要求,与中标人员全部签署保密协议,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确保实施中涉及到的任何信息,不会泄露给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或利用这些信息损害招标人利益。5.最小影响原则投标人在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对目标系统的正常运行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二)实施进度本项目整体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业务需求和完成时限要求,按期完成优化开发工作。(三)项目管理1.项目计划管理中标人制定行之有效的项目计划管理方案,按照招标人要求制定项目开发、系统运行等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工作月报、周报制度,妥善保存各种运维工单等项目资料。2.项目配置管理中标人应进行有效配置管理。建立项目配置文件管理库,保存项目开发中的记录性文件、脚本、代码及口径说明等。3.项目变更管理中标人应建立项目变更管理流程,分析变更内容、评估变更可能带来的影响,经招标人审批后,才能实施变更。变更工作完成后,需通知所有相关人员,确保项目能够协调一致地进行。4.项目质量管理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要求制定出项目的质量管理标准,确保项目所有成员理解并执行该标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应安排专人对项目的质量情况进行跟踪,并通过项目的监控、检查、纠错、贯彻等阶段,及时的纠正可能引起目标偏差的问题,保证项目的实施过程符合预定的项目质量管理标准,保障项目质量管理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可追溯性。5.项目风险管理中标人应根据运行维护和优化完善的工作要求,分析项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策略,以有效控制风险发生。6.项目沟通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须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沟通方式,如组织例会、及时汇报等加强与招标人的沟通。(1)中标人须遵守招标人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接受招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的领导,指定负责人与招标人保持沟通和协调。(2)中标人须建立项目例会制度,就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需要协调的主要事项、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与招标人进行适时的沟通协调。(四)人员管理1.人员要求现场服务人员不少于6人。2.人员分配按照项目工作量合理安排,工作量如下:工作阶段人员工作量工作量合计4级3级2级1级需求分析0.130.53.6设计0.15.64.610.3开发9.716.35.531.5测试3.75.54.2513.45上线3.253.253.259.75验收1113合计0.226.2531.151471.63.人员级别要求序号岗位级别岗位职责任职要求专业要求任职证书1四级人员系统架构师计算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2三级人员中级工程师计算机相关专业中级证书3二级人员初级工程师计算机相关专业初级证书4一级人员初级工程师计算机相关专业初级证书第五章项目验收要求(一)总体要求项目验收工作以本项目合同书、验收前双方确认的补充工作需求书等为依据。通过对项目进行验收,验证项目工作成果是否符合要求,功能实现的正确性及运行安全可靠性。通过项目验收工作,发现工作过程中存在的、潜在的问题,最大限度保证项目工程质量。(二)人员安排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实施,由验收参与方(招标人、供应商、第三方)共同完成,验收工作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成交人应配合完成项目的验收工作,提交项目验收相关产出物,经项目单位确认后进行项目验收。(三)验收依据项目验收工作以本项目合同书、验收前双方确认的补充工作需求书等为依据。成交人提供的各类文档应内容完整、描述清晰、版本最新,各类方案要求实现目标明确、工作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具有前瞻性。产出物应提供电子和纸质两种介质,并保持版本一致。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成交人应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和措施,经采购人确认后实施。第六章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一)技术支持服务时间要求系统的保修、维护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投标人须提供12个月的维护开发服务。(二)服务内容要求对电子税务局、晋税通、征纳互动推送平台(企业微信)、税银互动平台的升级完善。(三)服务人员要求1.参与软件开发技术支持服务的技术服务团队须服从招标人的安排,遵守招标人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签订保密协议。2.熟练掌握常见可视化开发软件的开发应用,熟练掌握常见的编译工具,熟悉软件开发安全等规范标准。第七章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一)产出物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各类文档应内容完整、描述清晰、版本最新,各类方案要求实现目标明确、工作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具有前瞻性。产出物应提供电子和纸质两种介质,并保持版本一致。(二)过程监理要求供应商应与招标人指定的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做好对接,监理单位按照监理职责对信息化项目开发实施进行过程监理。(三)中期报告要求信息化项目进度达到60%左右时,供应商应准备项目中期报告,由开发应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集体审议,作出通过、有条件通过或不通过等审议结论及整改意见、建议。供应商应按照审议意见进行整改,整改不通过的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四)验收资料要求项目运维完成后供应商应准备项目验收资料。开发应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验收资料进行审议,给出审议意见以及整改建议。(五)失信行为管理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招标人信息化制度要求,招标人会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考核。对发生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招标人将会根据严重程度进行处理。对于发生一般失信行为的,由网信办函告服务商;对于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由网信办约谈服务商主要负责人;对于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将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对于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推送财政部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第八章其他要求(一)保密要求供应商及其项目驻场人员须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驻场人员须遵循招标人的各项安全制度,所接触的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各应用系统的相关信息只允许本人在本项目中使用,保守招标人工作秘密,保守纳税人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泄露。(二)移交要求及时、有效、规范地总结在系统运维过程中记录的经验,做好运维知识的归集、整理工作,形成完善的文档系统,以提高相关人员进行事件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三)归档要求项目团队应做好运维服务的计划与总结,按月向招标人提交系统技术运维报告、系统业务运行维护报告等与项目有关的文档及采购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文档。(四)知识产权要求招标人拥有本项目的全部知识产权。中标人应保证所开发系统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商标权、专利权、工业设计权和著作权(即涉及计算机软件侵权)的起诉追究,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整体源代码。(五)知识转移要求及时、有效、规范地做好在系统运维过程中知识的归集、整理工作,项目移交物的接收及技术知识的吸收和转移工作。定期将系统操作、培训课件等通过培训和文档等形式转移给招标人。三、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2.实施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3.付款方式: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付款方式:①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后,中标方提出验收申请,中标方向实施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及技术运维资料;甲方各部门均审核同意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0%的款项。②合同到期后,中标方提出合同验收申请,中标方向实施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及年度服务报告;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情况支付尾款。每次办理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发票、付款申请(格式另附)、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需求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支付合同款项时(合同初次付款外),如属于信息化监理范围内的项目,应经实施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字认可并提供相关确认资料;如属于需要进行中期报告的项目,应附中期报告审议意见为“通过”的文书。甲方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将应付款项支付至乙方账户。如乙方延期提供上述付款所需资料或者提供的付款资料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甲方有权相应延期付款且不承担延期付款的任何责任。7.★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印发)《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此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提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提交此函);5-8-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单位名称)的山西税务2024年电子税务局系统升级完善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山西税务2024年电子税务局系统升级完善项目(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航天信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3人营业收入为7000.27万元,资产总额为5221.99万元,属于虫型企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第158页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木全业对上连产明内客的实件资资,有有设,格依线承机新任。I山西航天信息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2024年07月30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159页扫描全能王创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税务局系统升级完善 基础软件开发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