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建设用地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2024)


一、项目编号:ZZGL-2024-0103
二、项目名称: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建设用地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标项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计费标准:50(%)
大连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86号

2.供应商排名和评分:

标项号
供应商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总得分
排名
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

1
大连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94.79
1
-

1
大连金普新区规划院
通过
75.2
2
-

1
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73.43
3
-

3.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建设用地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建设用地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组织开展项目规划选址研究工作,编制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策划方案,草拟储备用地策划条件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文娜,赵铁钢(第1标项名称采购人代表),王景平,郭萍,徐永军,张英,刘大为(第1标项名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采购预算为基数按服务招标标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7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124号       
联系方式:0411-83613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中准信恒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生街8号      
联系方式:0411-830112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 健、于 洋
电 话:0411-83011244

附件信息:

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建设用地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x872.2K

中小企业声明函150.7K

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ZGL-2024-0103项目名称: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建设用地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中准信恒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七月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建设用地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姜健编制人:姜健审核人:于洋目录投标邀请函………………………………………………………………………03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06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3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31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6附件1资格性审查表………………………………………………………54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55附件3评标方法……………………………………………………………56附件4声明函格式…………………………………………………61附件5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63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建设用地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项目概况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建设用地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ZGL-2024-0103项目名称: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建设用地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0万元最高限价:“关于印发《大连市建设项目(用地)选址论证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中计费标准的50%(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需求:组织开展项目规划选址研究工作,编制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策划方案,草拟储备用地策划条件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注:1.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http://xyln.ln.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https://credit.dl.gov.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②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后,在评标室进行查询。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④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dalian.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1日9点00分开标地点(网址):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dalian.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在线投标(电子交易)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采购知识—采购培训—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相应链接。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已经办理CA锁的须注意有效期限,办理流程详见:http://ccgp-alian.gov.cn/luban/detail?articleId=172&filterPublishStatus=true。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如有CA锁办理问题可联系客服0411-39014467。3.因本项目为远程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尤其须在本项目开评标过程中保持畅通,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4.如本项目不见面方式有任何后续通知,请供应商随时关注公告信息。5.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124号联系方式:0411-836483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大连中准信恒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生街8号联系方式:0411-83011244电子邮箱:zhongzhunxh@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姜健、于洋电话:0411-83011244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建设用地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ZGL-2024-01032招标人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3采购预算采购预算:500万元最高限价:“关于印发《大连市建设项目(用地)选址论证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中计费标准的50%(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投标邀请函。5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日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在线递交投标文件要求:在线投标(电子交易)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采购知识—采购培训—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相应链接。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已经办理CA锁的须注意有效期限,办理流程详见:http://ccgpdalian.gov.cn/luban/detail?articleId=172&filterPublishStatus=true。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如有CA锁办理问题可联系客服0411-39014467。3.供应商通过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招标文件中要求签章或加盖公章的须按要求使用数字证书(CA)加盖电子印签,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6.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电子版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在线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供应商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09:00(北京时间)。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构成”的要求,将投标文件全部组成部分上传至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项下。3.本项目为电子标,评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4.开标当日,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准时进入项目,开标时间到达之后完成在线解密等开标流程,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将无法参与项目评审,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如有)5.投标人如参与多个分包投标,应分别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分别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本项目允许递交备份文件,如供应商确需递交备份文件的,应按以下要求递交。1、递交时间及地点:2024年07月31日08:30-09:00(北京时间),邮箱递交:zhongzhunxh@163.com。邮箱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人与授权人一致)和电话,如因邮箱中注明的联系人和电话无法接通导致无法解密,按未递交备份文件处理。2、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同时出具《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授权函》(授权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章节)。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备份投标文件。注: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方案。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投标邀请函。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0投标报价货币及要求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报价为折扣率形式。报价以“关于印发《大连市建设项目(用地)选址论证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中计费标准为基数。 11服务要求★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下一年度预算能保障、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中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续签的合同须送交大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备案。另外,在每次合同续签前,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续签申请。采购人对供应商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问卷,满意度达到80%(含80%)以上,方可续签合同)。★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演示要求☑不需要提供演示1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 14项目负责人答辩☑本项目不需要答辩1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6行业划分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17其他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法定代表人盖章和供应商公章,必须是经***门备案的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投标人如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法定代表人”即视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可由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签字或盖章(签字、盖章要求同第一条);投标人如为自然人,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投标人公章”可不加盖。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未响应“★”号条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注:表格中“☑”项为被选中项。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组织开展项目规划选址研究工作,编制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策划方案,草拟储备用地策划条件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下一年度预算能保障、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中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续签的合同须送交大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备案。另外,在每次合同续签前,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续签申请。采购人对供应商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问卷,满意度达到80%(含80%)以上,方可续签合同)。★(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按年度统计,资金到位后支付。供应商按年度向招标人提供项目选址论证工作量清单;招标人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量确认、费用审核和报“三个委员会”审议工作,“三个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招标人向市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资金到位后支付。选址论证项目工作量计算方式如下:(1)按照《大连市建设项目(用地)选址论证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要求,供应商完成项目选址论证工作出具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初步成果,报审查责任部门审查通过后出具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招标人依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和审查责任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按50%计算工作量。(2)在首次报“三个委员会”审议前,因工作需要,供应商对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进行二次调整的,项目选址论证报告二次正式成果经审查责任部门审查通过后,招标人依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选址论证报告二次正式成果和审查责任部门出具的二次审查意见,工作量计算增加10%;若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需多次调整,招标人依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各次正式成果和审查责任部门出具的各次审查意见,每次工作量计算增加10%,工作量最多增加至100%。(3)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经首次“三个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工作量计算为100%;若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报首次“三个委员会”审议前,经多次调整工作量已计算至100%,不再额外计算工作量。(4)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经首次“三个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需调整的,招标人重新委托报告编制工作,调整后的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未再报“三个委员会”审议或“三个委员会”未审议通过,不再追加计算该项目工作量;经“三个委员会”再次审议通过的,工作量追加30%;若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仍需多次调整,工作量不再追加。(5)因工作需要多方案同时推进,并报“三个委员会”审议通过时,每套方案均参照前述独立计算各自工作量。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邀请函》。其他要求: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5.经查询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评标开始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在开标室现场经上述信息查询渠道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将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将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加分比例详见附件3评标方法)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是否为中小企业,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追究法律责任。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4),否则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追究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1.同一单位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联合体中标的,按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占联合体合同份额比例计算。(五)扶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政策(仅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适用)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对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物业公司,给予投标报价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符合政策规定的物业公司须提供《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否则不予报价扣除。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构成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函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电子邮件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澄清公告或澄清文件等),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人依法可主动的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更正公告或更正文件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自行到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查看更正公告及更正文件,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如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招标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4.招标代理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更正公告等)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二)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项为投标文件必要组成部分,缺少任意一项,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函;*2.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3.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4.资格及符合性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信用承诺书(5)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5.其他;(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投标人的类似业绩一览表(3)整体服务方案(4)项目的判断与认识(5)现状关键性问题和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6)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7)服务保障措施(8)企业制度及组织架构(9)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团队人员配置6.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三)投标函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四)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五)投标货币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或其他形式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七)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八)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得到补偿。3.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在开标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2)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4)中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九)投标有效期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十)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单位的行政公章(加盖投标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视为无效投标)。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CA)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文件需要投标单位现场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若现场因带错数字证书(CA)而不能解密,将无法参与项目评审。如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代理机构又发布了更正公告影响了投标文件的编制,则投标单位需要先将之前递交的投标文件撤回后,重新递交修改之后的投标文件。(二)投标截止时间1.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办理。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与评标(一)开标1.招标代理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地点进行开标。2.开标时,投标文件需要投标单位在线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若现场因带错数字证书(CA)而不能解密,将无法参与项目评审。3.电子开标时,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内。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5.投标人须在开标系统中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上签章确认。投标人未在5分钟内确认开标结果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的,应在线提交异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异议应当及时处理。(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委员会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投标文件的审查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3)授权代表参与投标,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交纳金额不足的;(6)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7)未按招标文件报价,或有漏项;(8)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或拦标价的;(9)服务期限或完成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10)有作假行为,提供虚假业绩、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的;(11)附有不合理的条件的;(12)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13)投标文件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4)投标人未响应“★”号条款;(15)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六)串标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串通投标行为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评标原则及方法: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3。(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九)定标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六、授予合同(一)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二)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人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三)签订合同1.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合同,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四)履约保证金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及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收取履约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之前或同时向招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3.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付给招标人。4.履约保证金将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七、其他(一)招标代理人服务费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中准信恒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2.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为基数按服务招标标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类别费率中标金额(万元)招标类别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选金额为100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5000-1000)万元×0.5%=20万元(10000-5000)万元×0.25%=12.5万元(100000-10000)万元×0.05%=45万元合计收费=1.5十4.4+4+20+12.5+45=87.4(万元)4.服务费收款账户名:大连中准信恒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民生银行大连越秀支行162067418(二)质疑与接收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疑函联系单位:大连中准信恒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11-83011244通讯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生街8号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注:(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质疑函须由联合体提出,联合体各方均加盖单位公章。(三)其他注意事项: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投标文件履行义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以下简称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内容:二、技术咨询报酬收费标准本合同收费标准为:“关于印发《大连市建设项目(用地)选址论证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中计费标准的%。技术咨询报酬是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加班费用、车旅费用、提供成果文件的资料费、各种设备使用费及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乙方为自己的雇员、财产等所做的人身和财产保险的费用等全部费用。乙方应充分估算咨询服务任务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充分考虑可能的市场风险以及企业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等。同时包含招标文件未列出,但乙方认为完成本项目必须列支的有关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下一年度预算能保障、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中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续签的合同须送交大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备案。另外,在每次合同续签前,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续签申请。采购人对供应商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问卷,满意度达到80%(含80%)以上,方可续签合同)。四、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提供的项目需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与乙方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有关或因甲方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而发生或引起的任何索赔或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因此造成甲方一切损失的,包括甲方因此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等全部费用,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六、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按年度统计,资金到位后支付。供应商按年度向招标人提供项目选址论证工作量清单;招标人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量确认、费用审核和报“三个委员会”审议工作,“三个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招标人向市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资金到位后支付。选址论证项目工作量计算方式如下:(1)按照《大连市建设项目(用地)选址论证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要求,供应商完成项目选址论证工作出具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初步成果,报审查责任部门审查通过后出具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招标人依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和审查责任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按50%计算工作量。(2)在首次报“三个委员会”审议前,因工作需要,供应商对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进行二次调整的,项目选址论证报告二次正式成果经审查责任部门审查通过后,招标人依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选址论证报告二次正式成果和审查责任部门出具的二次审查意见,工作量计算增加10%;若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需多次调整,招标人依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各次正式成果和审查责任部门出具的各次审查意见,每次工作量计算增加10%,工作量最多增加至100%。(3)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经首次“三个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工作量计算为100%;若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报首次“三个委员会”审议前,经多次调整工作量已计算至100%,不再额外计算工作量。(4)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经首次“三个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需调整的,招标人重新委托报告编制工作,调整后的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未再报“三个委员会”审议或“三个委员会”未审议通过,不再追加计算该项目工作量;经“三个委员会”再次审议通过的,工作量追加30%;若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仍需多次调整,工作量不再追加。(5)因工作需要多方案同时推进,并报“三个委员会”审议通过时,每套方案均参照前述独立计算各自工作量。七、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权利和义务如下: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1.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检查。1.2有权对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所发现的和甲方反映的有关乙方的违约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1.3因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时,及因乙方原因引起甲方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赔偿因乙方违约行为所导致的相关的经济损失,乙方承诺将不予推卸地、及时地、直接地承担全部及任何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第三方的相关的因乙方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的赔偿责任。1.4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如乙方拒不纠正,则甲方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2.甲方的义务2.1甲方应根据乙方履行合同需要,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供乙方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相关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地形图、设计方案等。2.2甲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的权利1.1依约收取相关合同价款。1.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乙方承诺及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要求。1.3有权对甲方在项目任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质疑和投诉,并要求甲方协助处理或依法主张其合法权利。2.乙方的义务2.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甲方的利益。2.2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2.3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协议的有关规定开展实施项目设计任务,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4在协议期内或者协议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协议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2.5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2.6建立定点档案制度。将有关本项目的材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以备查用。2.7建立填报制度。每次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供合同原件一份。2.8乙方承担项目任务,应派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2.9乙方的定点项目经办人为办理相关业务手续的唯一被授权人。如需更换经办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2.10乙方承接任务时,应在投标时填报的项目负责人名单中选择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换人员的,应向甲方提交书面文件进行说明。2.1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甲方对中介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2.12乙方在每次提交相应技术成果后,根据甲方需要,应当参加相应的评审会,对咨询内容向甲方或行业主管部门及与会专家进行充分说明、讲解和解答甲方异议,并在会后向甲方提交需修改内容的书面报告。甲方日常如有疑问的,乙方负责解释、说明。乙方应当全力配合甲方的相关工作,及时参加与委托项目相关的报告会,协助甲方进行主管部门的成果报批等工作。以上服务均已包含在技术咨询报酬中,甲方无需向乙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八、违约责任1.乙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取消其资格,解除本合同;情节严重的,经报主管部门依法处理;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项目任务的。1.2乙方以高于投标报价的价格承担任务的。1.3乙方所承担的任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或者乙方未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提交工作成果的。1.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甲方业务的。1.5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1.6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被甲方或第三方发现的。1.7出现重大责任事故。1.8本协议有效期内,并非严重而仅属于一般的违约行为累积达到三次的。1.9本协议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取消资质的。1.10向甲方提供回扣的。1.11任一项目甲方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评价为“较差”的(评价内容为控制量的检测与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项目负责人到位情况,项目负责人业务水平,技术负责人到位情况,技术负责人业务水平,现场机构人员配套情况,与采购单位等配合情况,定点乙方对定点采购程序的熟悉程度和后续服务情况等)。1.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的行为。1.1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时间提交咨询成果文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委托项目的技术咨询报酬总额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乙方提交咨询成果文件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时间达60日的,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已经支付技术咨询报酬的,乙方应当全部返回。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因故意或过失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评估报告,造成相应后果的,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相关法律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取消其委托业务,在以后两个年度内不得参加甲方组织的项目投标。1.15对于需要开展专家评审和行政审批的项目,如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评审或审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继续补正、完善该工作成果,并使咨询成果文件通过评审及审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另行增加任何费用如超过甲方指定期限三个月仍未能通过评审或审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过错程度赔偿甲方相应损失。1.16乙方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所有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乙方的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重新招标的费用、延误工期的费用等。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可以从应付乙方的技术咨询报酬中扣减,甲方损失超过酬金的,乙方应对超出技术咨询报酬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1.17供应商应充分理解招标需求、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准备工作,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投标。中标签订合同后,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采购人分配的所有项目进行评估,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可因工作任务多、人员不充足、承担责任重大等任何因素拒绝评估或挑选项目评估或主动解除合同,如发生以上情况属于供应商违约,由该供应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并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该供应商最终放弃的评估项目评估费用的两倍。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该供应商继续追偿,同时采购人有权将该供应商记为不诚信企业,并会将相关信用情况上报相关部门,拒绝该供应商以后的投标。2.对乙方履行协议情况,甲方有权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3.监督管理:甲方负责对乙方履行协议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乙方续签本合同的参考依据之一。九、验收标准及程序验收主体:招标(采购)人验收时间:付款周期前验收方式:按照招标人内控要求进行审核。验收程序:(1)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2)招标人将供应商提出的验收申请清单发送给相对应的审查责任部门,请审查责任部门对选址论证报告成果和工作量进行审核;(3)采购人组织验收;(4)验收资料归档。验收内容:招标文件规定的成果要求。验收标准: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执行。供应商提供审查责任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论证报告的审查意见。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种方法解决。1.提交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投标文件2.服务方案3.采购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让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让给大型企业。(五)送达条款:本合同载明的甲乙双方的住址、电话为通讯及联系方式,今后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及相关法律文书、诉讼文书送达均以此为准(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被授权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注:本合同范本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时,采购人与成交人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合同不得有与采购文件实质性背离的条款。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一、背景和意义随着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的深入推进,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镇建设项目生成质量,加强城镇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工作,保障国土空间规划落地实施,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源要素跟着项目走”,为保障我市建设项目的科学性、严谨性、务实性、高效性,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选址论证工作。对提升我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具有积极的意义。二、基本原则选址论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满足相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遵循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提前谋划、合理布局、集约用地等原则,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充分考虑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及落地实施需要。三、主要内容按照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土地收储、出让工作安排,依据项目特点及国家有关工程项目选址论证的技术要求及大连市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选址论证管理章程规定,在土地出让前应对区域位置、背景情况、项目依据、建设必要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依据,涉及的前置条件,国土空间上位规划,场地条件交通条件、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节约集约用地等基本情况开展调查。按照《大连市建设项目(用地)选址论证管理规程(试行)》相关要求,具体包括内容如下:第一类单独地块类(非线性工程)1.建设项目(用地)概况,具体内容包括:背景情况、项目依据、建设必要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依据涉及的前置条件、国土空间上位规划,说明拟选址的区位、场地条件等。2.符合性审查,具体内容包括:据不同适用情形,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查询自然资源信息,填写对应符合性审查表。涉及老旧小区改造具备条件的,应进行资金平衡初步测算。3.区域条件分析,具体内容包括:(1)生活圈配套设施分析(不含单独选址论证项目),社区服务、文化、医疗、教育、养老福利、商业、体育、公园绿地等。(2)交通影响分析,地块周边条件分析,车行、人行出入口设置、停车场布局等。(3)公用设施配套分析周边基础设施条件分析、地块内市政基础设施配建要求等。4.选址论证方案,具体内容包括:(1)建设条件分析用地性质(原则上以二级类、三级类为主)、用地规模、其他限制性条件(如机场净空等)。(2)选址方案布局建设地块选址:平面布局方案、经济技术指标、坚向分析、交通影响分析、地下空间、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套公用设施等。同时积极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举措。道路工程选址:提出道路性质、红线宽度、断面示意、主要控制点标高等。(3)城市设计体块分析、街道界面控制、1米高儿童视点、建筑风格、色彩指引等。(4)挡日照分析根据策划方案布局,分析方案自身及对周边现有住宅、教育、医养等建筑的挡光情况。(5)项目规模分析针对市政类项目,需对项目服务对象进行核算,校核其规模及容量。5.三维场景分析,具体内容包括:(1)三维场景数据处理根据总平面方案,对建筑物进行编辑、入库处理,进行坐标系转化;根据项目范围制作三维场景,进行项目三维建筑模型渲染、地形和影像处理;对规划项目进行场景融合处理。(2)三维录屏动画制作根据浏览需要设计飞行线路,进行规划项目场景视频录制。6.结论与建议,具体内容包括:拟定规划选址意见、规划条件或规划要求草案:提出限制性条件指导性条件、城市设计要求、遵守事项和其他说明等内容,形成相应附图。可根据建设项目(用地)实际情况提出详细规划引导设计方案实施深化或法定规划文件局部优化的建议。第二类线性工程类(公用设施)1.建设项目概况,具体内容包括:项目背景、项目依据、建设必要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依据涉及的前置条件、国土空间上位规划,说明拟选址的区位、场地条件等2.符合性审查,具体内容包括:据不同适用情形,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查询自然资源信息填写对应符合性审查表。涉及老旧小区改造具备条件的,应进行资金平衡初步测算。3.区域条件分析,具体内容包括:服务范围分析:针对项目服务对象,分析其服务能力,校核其规模及容量。4.选址论证方案,具体内容包括:(1)建设条件分析用地性质、线性工程建设空间、其他限制性条件。(2)选线方案确定线性工程在道路下的位置、管径(断面尺寸)、管壁厚度(危除品管线)、走向、相邻管线(构筑物)间距和防护距离。5.结论与建议,具体内容包括:拟定规划选址意见或规划要求草案:提出限制性条件、指导性条件设计要求、遵守事项和其他说明等内容,形成相应附图。可根据建设项目(用地)实际情况提出详细规划引导设计方案实施深化或法定规划文件局部优化的建议。四、服务要求1、无偿满足采购人日常工作提出的需求;2、服务单位应组成技术力量强、经验丰富的技术、经济和管理人员组成工作团队,要制订和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和管理制度,确保报告按时、按质完成;3、服务单位编制研究报告时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4、服务单位完成的成果内容和深度应满足委托方及规划主管部门要求;5、编制人员和编制单位对采购人的技术信息和编制成果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公开或用于其他用途。五、服务质量标准1、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2、按期完成规划编制报告,并通过“三个委员会”审议。六、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下一年度预算能保障、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中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续签的合同须送交大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备案。另外,在每次合同续签前,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续签申请。采购人对供应商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问卷,满意度达到80%(含80%)以上,方可续签合同)。★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按年度统计,资金到位后支付。供应商按年度向招标人提供项目选址论证工作量清单;招标人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量确认、费用审核和报“三个委员会”审议工作,“三个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招标人向市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资金到位后支付。选址论证项目工作量计算方式如下:(1)按照《大连市建设项目(用地)选址论证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要求,供应商完成项目选址论证工作出具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初步成果,报审查责任部门审查通过后出具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招标人依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和审查责任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按50%计算工作量。(2)在首次报“三个委员会”审议前,因工作需要,供应商对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进行二次调整的,项目选址论证报告二次正式成果经审查责任部门审查通过后,招标人依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选址论证报告二次正式成果和审查责任部门出具的二次审查意见,工作量计算增加10%;若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需多次调整,招标人依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各次正式成果和审查责任部门出具的各次审查意见,每次工作量计算增加10%,工作量最多增加至100%。(3)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经首次“三个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工作量计算为100%;若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报首次“三个委员会”审议前,经多次调整工作量已计算至100%,不再额外计算工作量。(4)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经首次“三个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需调整的,招标人重新委托报告编制工作,调整后的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未再报“三个委员会”审议或“三个委员会”未审议通过,不再追加计算该项目工作量;经“三个委员会”再次审议通过的,工作量追加30%;若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仍需多次调整,工作量不再追加。(5)因工作需要多方案同时推进,并报“三个委员会”审议通过时,每套方案均参照前述独立计算各自工作量。七、验收标准及程序:验收主体:招标(采购)人验收时间:付款周期前验收方式:按照招标人内控要求进行审核。验收程序:(1)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2)招标人将供应商提出的验收申请清单发送给相对应的审查责任部门,请审查责任部门对选址论证报告成果和工作量进行审核;(3)采购人组织验收;(4)验收资料归档。验收内容:招标文件规定的成果要求。验收标准: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执行。供应商提供审查责任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论证报告的审查意见。注:未响应“★”号条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包号)(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交和交付全部项目内容的报价为文件规定计费标准的%。(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3.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下一年度预算能保障、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中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续签的合同须送交大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备案。另外,在每次合同续签前,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续签申请。采购人对供应商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问卷,满意度达到80%(含80%)以上,方可续签合同)。6.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完全理解、同意并接受当发生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时,我方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7.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投标人及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8.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9.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日期: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2、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二、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注:(1)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在投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中有明确规定。(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由投标人填写,“★”号条款必须填写并响应,未响应“★”号条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3)“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4)“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可另附页并标注页码。(5)本表中填写的响应内容应与实际服务内容相一致。存在虚假行为的,供应商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6)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视为该文件无效。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公章:三、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下一年度预算能保障、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中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续签的合同须送交大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备案。另外,在每次合同续签前,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续签申请。采购人对供应商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问卷,满意度达到80%(含80%)以上,方可续签合同)。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按年度统计,资金到位后支付。供应商按年度向招标人提供项目选址论证工作量清单;招标人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量确认、费用审核和报“三个委员会”审议工作,“三个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招标人向市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资金到位后支付。选址论证项目工作量计算方式如下:(1)按照《大连市建设项目(用地)选址论证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要求,供应商完成项目选址论证工作出具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初步成果,报审查责任部门审查通过后出具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招标人依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和审查责任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按50%计算工作量。(2)在首次报“三个委员会”审议前,因工作需要,供应商对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进行二次调整的,项目选址论证报告二次正式成果经审查责任部门审查通过后,招标人依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选址论证报告二次正式成果和审查责任部门出具的二次审查意见,工作量计算增加10%;若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需多次调整,招标人依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各次正式成果和审查责任部门出具的各次审查意见,每次工作量计算增加10%,工作量最多增加至100%。(3)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经首次“三个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工作量计算为100%;若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报首次“三个委员会”审议前,经多次调整工作量已计算至100%,不再额外计算工作量。(4)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经首次“三个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需调整的,招标人重新委托报告编制工作,调整后的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未再报“三个委员会”审议或“三个委员会”未审议通过,不再追加计算该项目工作量;经“三个委员会”再次审议通过的,工作量追加30%;若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正式成果仍需多次调整,工作量不再追加。(5)因工作需要多方案同时推进,并报“三个委员会”审议通过时,每套方案均参照前述独立计算各自工作量。......注:(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由投标人填写,“★”号条款必须填写并响应,未响应“★”号条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可另附页并标注页码。(4)本表中填写的响应内容应与实际服务内容相一致。存在虚假行为的,供应商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5)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公章:四、资格性及符合性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日期:注: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政府(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此次投标有关的事宜。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注: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四)信用承诺书致:(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做出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我单位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应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五)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非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无需提供本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适用)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享受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的无需提供本声明函)本单位(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相关单位(含联合体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单位名称),安置的残疾人人,且安置的残疾人占该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单位名称),安置的残疾人人,且安置的残疾人占该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五、其他(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2)地址:传真:(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地址:(6)营业注册执照号:(7)其他说明: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投标人名称:(公章)(二)投标人的类似业绩一览表(以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要求为准)投标人:序号项目名称招标人采购时间数量金额单位联系人电话注:1、提供材料以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要求为准,未提供不得分;2、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三)整体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注:未提供得0分。(四)项目的判断与认识(格式自拟)注:未提供得0分。(五)现状关键性问题和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格式自拟)注:未提供得0分。(六)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格式自拟)注:未提供得0分。(七)服务保障措施(格式自拟)注:未提供得0分。(八)企业制度及组织架构(格式自拟)注:未提供得0分。(九)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团队人员配置序号姓名专业职称或执业资格主要资历、经验在本项目中的岗位工作年限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以评分细则为准)。六、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1、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或其技术偏离可以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理由,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服务内容等方面的影响。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放入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本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及座机号码):;邮箱:。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投标人序号审查内容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符合要求情况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符合要求情况(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符合要求情况(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4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信用承诺书符合要求情况7信用记录符合要求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审查结论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 采购人签字:代理机构签字: 注:1、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至少两人。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由评委会或谈判小组进行审查。2、《资格性审查表》是资格性评审的依据,不得对《资格性审查表》以外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投标人序号审查内容1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投标文件签署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未超出预算,没有漏项5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条款)6未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7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的“★”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8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审查结论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 评委签字:注:认定投标文件无效的依据应属于《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除外)附件3:评标方法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一、最低评标价法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方法,对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二、综合评分法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方法,对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3.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4.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然后计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得分平均分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2)技术评分得分高的;(3)商务评分得分高的。5.投标人加分项相应产品报价之和以评审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6.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将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三、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四、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一)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投标: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10%—20%)的扣除。(2)联合体投标:(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4-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允许分包的项目:(仅适用于允许分包的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包意向协议报价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4-6%)。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小微企业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小微企业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同一单位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二)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中投标产品(强制节能产品除外)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声明函中产品报价的3%。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中产品(强制节能产品除外)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认证证明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三)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6%(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6%(6-8%)的加分。(四)对扶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政策(仅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适用)对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物业公司,给予投标报价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符合政策规定的物业公司须提供《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否则不予报价扣除。分项评分因素满分分值说明价格部分投标报价15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注解: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投标报价。技术部分整体服务方案141、优秀标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分析详尽、科学,对项目的理解准确,资源梳理内容全面,方案中对总体概述、服务内容等方面表述完整,且方案内容全面、丰富,完全符合业务需求,逻辑严谨,有很强的项目针对性,得14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分析较详尽、较科学,方案中对总体概述、服务内容等方面表述完整,无逻辑矛盾,项目具有一定针对性,得12分;3、合格标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分析不全面的;方案中对总体概述、服务内容等方面表述完整,但对于本项目针对性较低的,得9分;4、一般标准:方案中对总体概述、服务内容等方面表述不完整;与本项目关联性不强的,得6分。注:未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项目的判断与认识141、优秀标准:投标人对项目的判断与认识分析详尽、科学,对项目的理解准确,资源梳理内容全面,表述完整,且内容全面、丰富,完全符合业务需求,逻辑严谨,有很强的项目针对性,得14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对项目的判断与认识较详尽、较科学,表述完整,无逻辑矛盾,项目具有一定针对性,得12分;3、合格标准:投标人对项目的判断与认识不全面的;表述完整,但对于本项目针对性较低的,或前后矛盾的,得9分;4、一般标准:表述不完整或与本项目关联性不强的,得6分。注:未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现状关键性问题和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141、优秀标准:对现状关键性问题和项目重点难点认识深刻,表述全面准确,对关键技术点把握准确,应用到位,阐释清晰,对策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可操作性强,得14分;2、良好标准:对现状关键性问题和项目重点难点认识到位,表述比较全面准确,对关键技术点把握比较精准,阐释完整,但对策比较单薄,得12分;3、合格标准:对现状关键性问题和项目重点难点认识完整,解决方案基本满足工作要求,但个别内容与本项目不贴切的,得9分;4、一般标准:对现状关键性问题和项目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存在前后矛盾的,得6分。注:未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141、优秀标准:工作进度安排科学合理、控制措施切实有效,能够充分保障成果调整的预留时效性,检验成果方法、步骤及调整的处理方式可行,得14分;2、良好标准:进度安排较好,控制措施总体可行、能够保障成果及时性,有检验方法,得12分;3、合格标准:有进度安排、控制措施描述,有成果调整等因素考虑,但个别内容与本项目不贴切的,得9分;4、一般标准:咨询服务工作进度计划、时间安排时限保证措施存在前后矛盾的,得6分。注:未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服务保障措施71、优秀标准:过程管理全面科学有效、成果体系内容完善,质量保证措施可行,保密承诺严谨,制度完善,后续服务有针对性,得7分; 2、良好标准:过程管理比较全面、有成果体系内容,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可行,有保密承诺后续服务有针对性,得5分; 3、合格标准:有过程管理内容、有成果体系内容、质量保证措施及后续服务,但个别内容与本项目不贴切的,得3分; 4、一般标准:后续服务保证措施存在前后矛盾的,得1分。注:未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企业制度及组织架构51、优秀标准:内部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齐备完善,具有清晰的组织架构、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的可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得5分;2、良好标准:内部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齐备完善,具有组织架构、绩效考核制度,有质量管理体系及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得4分;3、合格标准:建立了内部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组织架构不清晰、绩效考核制度不可行,缺少质量管理体系或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得3分;4、一般标准:内部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不完整,缺少内容较多,得2分。注:未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团队成员配置12项目团队成员具有城市规划专业的高级工程师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每有一名得1分,本项累计最高12分,不具备不得分;注:每名合格人员得分须同时提供项目团队成员相应的职称证、注册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提供虚假材料按废标处理。商务部分投标人业绩5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19年7月至今),承接选址论证项目,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5分,不具备不得分;注: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提供虚假材料按废标处理。附件4:声明函格式1、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非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请将本函删除)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单位(本单位为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物业公司)。本单位参加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物业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件:投标人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单位名称(盖章):日期: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本单位承诺,本次参加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所投的下列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并且具有法定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符合优先采购/强制采购政策。本单位对以下填列的各项信息以及相关产品认证证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所投产品产品属性产品类别是否为强制采购产品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合计认证证书编号附件: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认证证明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说明:1.产品类别,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的产品类别。如计算机、电冰箱、水嘴等。2.产品属性:节能、环保、节能环保。3.本表应逐项填写,并按规定签署,不得漏项,否则视为该《声明函》无效。4.认证证明应与所投产品、产品类别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5.投标单位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有效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须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现授权姓名:(身份证号:)性别:职务:向贵单位提交(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我单位知悉:1.投标人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递交。2.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与通过系统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为同一时间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一套文件。3.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存储、密封、递交等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4.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出具《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未桉要求提供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拒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5.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没有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上传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6.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不是投标(响应)备选方案。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视为该文件无效。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面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非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无需提供本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的(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建设用地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建设用地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大连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7人,营业收入为6540万元,资产总额为1608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大连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30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用地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