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标结果公示(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人民政府2024)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验收销号公示
无
根据《扬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
中央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批
D2JS202203280045
信访件和
中央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
四批
D2JS2022032800
78
信访件
已整改完成,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
信访事项
第四批
D2JS202203280045
信访件,举报
“
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纪东村,江苏金雷新型生物质颗粒有限公司,无任何防尘措施,木材粉碎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多次反映无果。
”;
中央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
四批
D2JS2022032800
78
信访件,举报
“
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纪东村路北野田河
附近
的一家颗粒厂,扬尘扰民严重。
”
与第四批
D2JS202203280045
信访件内容重复,为重复信访
二、
责任单位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
三、
验收单位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四、
整改目标
要求企业办理环评手续,配套防治污染设施。
五、整改时限
2022年12月底
六、
整改措施
拆除相关生产机械设备并清离现场
。
七、整改完成情况
江
苏金雷新型生物质颗粒
有限公司
已关闭,相关机械设备已拆除
并清离现场,已完成整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
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8日)向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人民政府单反映。
监督电话:
0514-86591388
电子邮箱:
jsjdxjz@163.com
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