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中标结果公示(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2024)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BGL-CS(2024)043(招标文件编号:HBGL-CS(2024)043)
二、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药控股恩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六角亭街道松树坪村高新区国药物流园(悦融湾与环城路路口)1幢(综合楼)101-501号
中标(成交)金额:18.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国药控股恩施有限公司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迈瑞
Z60
1
188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常军、陈朴、向刚(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成交人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的68% 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3000元以3000元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公告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官网。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     
地址: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        
联系方式:高老师、0718-8301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共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32号州民族体育馆内(综训馆南侧体彩旁)            
联系方式:田女士\15570537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老师
电 话:  0718-830102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采购单位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

行政区域
湖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14:5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常军、陈朴、向刚(业主评委)

总成交金额
¥18.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718-8301021

采购单位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高老师、0718-8301021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共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恩施市施州大道32号州民族体育馆内(综训馆南侧体彩旁)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田女士\15570537553

附件:

附件1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定稿).pdf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BGL-CS(2024)043)采购人: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共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说明1.适用范围2.定义3.磋商费用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构成5.磋商文件的澄清与解释6.磋商文件的修改7.磋商文件的约束力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8.要求9.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10.响应文件的语言11.报价要求12.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3.响应文件的数量、签署、装订等编制要求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16.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7.迟交的响应文件五、磋商18.磋商小组19.磋商工作基本原则20.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21.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22.磋商程序23.采购失败后处理方式24.成交候选人的确定25.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六、签订合同及其他事项26.成交通知书27.签订合同七、合同条款28.合同条款八、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条件29.合同履行期限30.付款条件九、质疑和投诉31.质疑和投诉十、采购文件的解释权第三章采购需求书一、项目概况二、功能或目标三、技术要求第四章评审办法、步骤及标准一、评审办法二、评审步骤及评审标准附表一:资格审查表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三、评审标准四、计分办法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自查表评分索引表(一)磋商函(二)报价一览表(三)报价说明(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六)供应商相关资料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关于不存在磋商文件中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禁止情形的书面声明2.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3“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材料4.中小企业声明函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7.特定资质相关证明材料8.《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七)技术、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八)技术部分(九)商务部分(十)其他材料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共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室(恩施市施州大道32号州民族体育馆内(综训馆南侧体彩旁))或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GL-CS(2024)0432.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20万元5.最高限价:20万元6.采购需求:采购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套,具体要求、技术参数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7.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3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等。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所投所有产品制造商为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报价扣除10%后参与价格评审,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为小微企业,需按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为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二类及三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供应商须响应《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的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湖北共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室(恩施市施州大道32号州民族体育馆内(综训馆南侧体彩旁))或邮件3.方式:(1)现场报名: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报名表(见附件格式)、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报名资料一套(均加盖鲜章)递交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2)线上报名:供应商将上述报名资料一套(均加盖鲜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3362874238@qq.com邮箱(邮件主题及PDF文件须命名为所投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资料的时间以邮箱显示收到的时间为准,按照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4年08月0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3.地点:湖北共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5室(恩施市施州大道32号州民族体育馆内(综训馆南侧体彩旁))五、开启1.时间:2024年08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湖北共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5室(恩施市施州大道32号州民族体育馆内(综训馆南侧体彩旁))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官网。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地址: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联系方式:0718-8301021(高先生)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共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32号州民族体育馆内(综训馆南侧体彩旁)联系方式:15570537553(田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先生电话:0718-830102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下表所列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地址: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联系人:高先生电话:0718-8301021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共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32号州民族体育馆内(综训馆南侧体彩旁)联系人:田女士电话:155705375533监督部门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4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BGL-CS(2024)043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项目属性、采购内容及质量要求货物采购,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书”8供应商资质要求详见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9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0现场踏勘不组织11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2分包不允许13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答疑澄清、修改补遗等资料。14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磋商公告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14时间磋商公告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15最高限价20万元15报价说明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16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算起)17签字和盖单位章要求“签字”是指:手写签字,不得使用个人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盖章”是指:盖标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公章,不得用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代替。18响应文件形式1.响应文件份数:(1)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所有响应文件接收后概不退还。(2)电子版:1份,正本签署盖章完毕后扫描成PDF格式,存储至U盘(单独信封密封)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同递交。2.响应文件密封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l)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采购人名称;(4)供应商的名称(加盖单位公章);(5)“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3.书脊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_______19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递交截止时间: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递交地点: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0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21磋商到场人员要求1.邀请所有供应商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请单独提供。2.磋商到场人员自递交响应文件起即进入电子监控区域内,需将手机静音并在指定的区域就座,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交谈,不得做任何容易引起“围标、串标”误会的举动。磋商结束后请迅速离开磋商现场,不得逗留。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非此类企业不填写此表)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的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标的名称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大型企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微型企业微型企业序号行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500≥50<502工业≥40000≥1000≥2000≥300≥300≥20<300<203建筑业≥80000≥80000≥6000≥5000≥300≥300<300<3004批发业≥40000≥200≥5000≥20≥1000≥10<1000<55零售业≥20000≥300≥500≥50≥100≥10<100<10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3000≥300≥200≥20<200<207仓储业≥30000≥200≥1000≥100≥100≥20<100<208邮政业≥30000≥1000≥2000≥300≥100≥20<100<209住宿业≥10000≥300≥2000≥100≥100≥10<100<1010餐饮业≥10000≥300≥2000≥100≥100≥10<100<10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1000≥100≥100≥10<100<1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1000≥100≥50≥10<50<1013房地产开发经验≥200000或,≥10000≥1000且,≥5000≥100且,≥2000<100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1000≥300≥500≥100<500<1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或,≥120000≥100且,≥8000≥10且,≥100<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300≥100≥10<10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7.特定资质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为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二类及三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8.《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18]9号)精神,本单位自愿做出如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本单位是合法经营的供应商,具备贵单位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法定资质和响应条件,在参与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三、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四、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五、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实事求是的提出质疑和投诉,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无三次及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行为。六、本单位已认真审阅采购文件,全面知晓并明白采购需求及相关注意事项,编制的响应文件能够实质性响应,并依法依规参与贵单位的采购活动。七、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证属实的,本单位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的相应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同意列入贵单位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贵单位官网公示,自公示之日起2年内不再参与贵单位的所有采购活动。承诺单位(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日期:(七)技术、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响应文件中的对应简述偏离说明123456789…备注:1.本表格可根据实际内容拓展。2.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书”中所列各项服务功能及技术指标等内容在“技术规格和要求响应/偏离表”中进行逐条应答,表明拟供货物及服务对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和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如有偏差和例外,应予以说明。技术参数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采购文件未明确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使用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制造商公开发行的产品宣传彩页或产品技术白皮书或使用说明书或官方网站截图或厂家确认的技术参数确认函等。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视为不响应。(商务要求包括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售后服务等;技术要求包括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3.上述表格中“偏离说明”一栏中请根据实际情况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八)技术部分由各供应商根据评审办法及采购需求书要求自行编写。(九)商务部分1.近年类似业绩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采购人电话合同价格项目起止时间项目描述备注注:后附合同复印件、用户评价(如有),证明材料详细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十)其他材料磋商文件中需要提交的、评分标准中需要提交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