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宜木干渠维修 取水坝维修中标结果公示(炉霍县水利局2024)
炉霍县水利局炉霍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3272024000094
二、项目名称:炉霍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阳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越城镇文昌街c栋110号
1,604,388.5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工程类(四川阳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B02099900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炉霍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详见工程量清单
签订合同后 180 日 历天内完工(注: 开工时间以下达的 开工令为准)
王旭
注册编号:川2512016201716933,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家英、向兵(采购人代表)、张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炉霍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732695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炉霍县水利局
地址:炉霍县沿河西街127号
联系方式:15984739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炉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炉霍县新都镇沿河西街上段2号
联系方式:17311606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17311606008
炉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8月03日
相关附件:
炉霍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 1:供应商抽取结果(名单附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报价明细表(具体内容及格式由各供应商自拟)工程项目总价表合同编号:工程名称:炉霍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组号项目分组名称金额(元)备注1充古乡(章曲村、阿都村)2旦都乡(沙湾村)3仁达乡4斯木乡(克木村)5虾拉沱镇(通龙村灌片、虾拉沱1#灌片)6宜木干渠维修7取水坝维修8充古乡(章曲村、阿都村)9旦都乡(沙湾村)10仁达乡11斯木乡(克木村)12虾拉沱镇(通龙村灌片、虾拉沱1#灌片)13数据服务平台(在线式网页平台)14宜木干渠维修15其它施工临时工程16安全生产措施费3474.32计算基础:138972.6816安全生产措施费3474.32费率:2.5%17工程保险18暂列金额19专业工程暂估价20总承包服务费合计注:1.安全生产措施费、工程保险(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如有)、总承包服务费(如有)招标时应在本表中单列;2.招标人应列明安全生产措施费的计费基础和费率;3.招标人应列明暂列金额。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1页组号:1,分组名称:充古乡(章曲村、阿都村)项目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A.1.1流量计井座2A.1.1.1土方开挖m345A.1.1.2石方开挖m35A.1.1.3土石方回填m336A.1.1.4余方弃置m314A.1.1.5C25砼底板(厚20cm)m32.40A.1.1.6MU10水泥砖(厚24cm)m35.2A.1.1.7M7.5砂浆抹面(厚2cm)m218.0A.1.1.8预制C25钢筋砼盖板(厚10cm)m30.58A.1.1.9钢筋制安t0.04A.1.1.10模板制安m25.17A.1.2管段式流量计量测系统处2.0A.1.2.1土方开挖m34A.1.2.2土方回填m34A.1.2.3C25混凝土基础(1.2m*0.6m*0.6m)m30.86A.1.2.4模板制安m25.76A.1.2.5钢筋制安t0.01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注:1.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组按单位工程模式进行分组;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项目序号分为四段数字,其分段含意为:口第一段—―口第二段—―口第三段—―口第四段第一段数字为分组号,代表单位工程序号;第二段数字为专业工程序号,与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章号相一致;第三段数字为该专业工程下属的子项序号;第四段数字为第三项数字所指工程子项的下属孙项序号;2.材料非承包人提供时,招标人应在备注中予以说明;3.设备采购工程与设备安装工程应分组计列。第1页组号:2,分组名称:旦都乡(沙湾村)项目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A.2.1流量计井座2A.2.1.1土方开挖m345A.2.1.2石方开挖m35A.2.1.3土石方回填m336A.2.1.4余方弃置m314A.2.1.5C25砼底板(厚20cm)m32.4A.2.1.6MU10水泥砖(厚24cm)m35.20A.2.1.7M7.5砂浆抹面(厚2cm)m218.00A.2.1.8预制C25钢筋砼盖板(厚10cm)m30.58A.2.1.9钢筋制安t0.04A.2.1.10模板制安m25.17A.2.2管段式流量计量测系统处2A.2.2.1土方开挖m34A.2.2.2土方回填m34A.2.2.3C25混凝土基础(1.2m*0.6m*0.6m)m30.86A.2.2.4模板制安m25.76A.2.2.5钢筋制安t0.01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注:1.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组按单位工程模式进行分组;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项目序号分为四段数字,其分段含意为:口第一段—―口第二段—―口第三段—―口第四段第一段数字为分组号,代表单位工程序号;第二段数字为专业工程序号,与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章号相一致;第三段数字为该专业工程下属的子项序号;第四段数字为第三项数字所指工程子项的下属孙项序号;2.材料非承包人提供时,招标人应在备注中予以说明;3.设备采购工程与设备安装工程应分组计列。第2页组号:3,分组名称:仁达乡项目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A.3.1流量计井座1A.3.1.1土方开挖m322.5A.3.1.2石方开挖m32.5A.3.1.3土石方回填m318A.3.1.4余方弃置m37A.3.1.5C25砼底板(厚20cm)m31.2A.3.1.6MU10水泥砖(厚24cm)m32.60A.3.1.7M7.5砂浆抹面(厚2cm)m29.00A.3.1.8预制C25钢筋砼盖板(厚10cm)m30.29A.3.1.9钢筋制安t0.02A.3.1.10模板制安m22.59A.3.2管段式流量计量测系统处1A.3.2.1土方开挖m32A.3.2.2土方回填m32A.3.2.3C25混凝土基础(1.2m*0.6m*0.6m)m30.43A.3.2.4模板制安m22.88A.3.2.5钢筋制安t0.005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注:1.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组按单位工程模式进行分组;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项目序号分为四段数字,其分段含意为:口第一段—―口第二段—―口第三段—―口第四段第一段数字为分组号,代表单位工程序号;第二段数字为专业工程序号,与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章号相一致;第三段数字为该专业工程下属的子项序号;第四段数字为第三项数字所指工程子项的下属孙项序号;2.材料非承包人提供时,招标人应在备注中予以说明;3.设备采购工程与设备安装工程应分组计列。第3页组号:4,分组名称:斯木乡(克木村)项目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A.4.1流量计井座2A.4.1.1土方开挖m345A.4.1.2石方开挖m35A.4.1.3土石方回填m336A.4.1.4余方弃置m314A.4.1.5C25砼底板(厚20cm)m32.4A.4.1.6MU10水泥砖(厚24cm)m35.2A.4.1.7M7.5砂浆抹面(厚2cm)m218A.4.1.8预制C25钢筋砼盖板(厚10cm)m30.58A.4.1.9钢筋制安t0.04A.4.1.10模板制安m25.17A.4.2管段式流量计量测系统处2A.4.2.1土方开挖m34A.4.2.2土方回填m34A.4.2.3C25混凝土基础(1.2m*0.6m*0.6m)m30.86A.4.2.4模板制安m25.76A.4.2.5钢筋制安t0.01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注:1.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组按单位工程模式进行分组;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项目序号分为四段数字,其分段含意为:口第一段—―口第二段—―口第三段—―口第四段第一段数字为分组号,代表单位工程序号;第二段数字为专业工程序号,与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章号相一致;第三段数字为该专业工程下属的子项序号;第四段数字为第三项数字所指工程子项的下属孙项序号;2.材料非承包人提供时,招标人应在备注中予以说明;3.设备采购工程与设备安装工程应分组计列。第4页虾拉沱镇(通龙村灌片、虾拉沱组号:5,分组名称:1#灌片)项目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A.5.1流量计井座2A.5.1.1土方开挖m345A.5.1.2石方开挖m35A.5.1.3土石方回填m336A.5.1.4余方弃置m314A.5.1.5C25砼底板(厚20cm)m32.40A.5.1.6MU10水泥砖(厚24cm)m35.20A.5.1.7M7.5砂浆抹面(厚2CM)m218.00A.5.1.8预制C25钢筋砼盖板(厚10cm)m30.58A.5.1.9钢筋制安t0.04A.5.1.10模板制安m25.17A.5.2管段式流量计量测系统处2A.5.2.1土方开挖m34A.5.2.2土方回填m34A.5.2.3C25混凝土基础(1.2m*0.6m*0.6m)m30.86A.5.2.4模板制安m25.76A.5.2.5钢筋制安t0.01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注:1.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组按单位工程模式进行分组;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项目序号分为四段数字,其分段含意为:口第一段—―口第二段—―口第三段—―口第四段第一段数字为分组号,代表单位工程序号;第二段数字为专业工程序号,与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章号相一致;第三段数字为该专业工程下属的子项序号;第四段数字为第三项数字所指工程子项的下属孙项序号;2.材料非承包人提供时,招标人应在备注中予以说明;3.设备采购工程与设备安装工程应分组计列。第5页组号:6,分组名称:宜木干渠维修项目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A.6.1检修井座1A.6.1.1土方开挖m30A.6.1.2石方开挖m30A.6.1.3土石方回填m30A.6.1.4DN100高分子井盖套1A.6.2管道工程m336A.6.2.1土方开挖m32419A.6.2.2石方开挖m3269A.6.2.3土石方回填m32424.24A.6.2.4余方弃置m3263.76A.6.3泄水闸处20A.6.3.1土方开挖m30A.6.3.2石方开挖m30A.6.3.3土石方回填m30A.6.3.4C25砼镇墩m319.9A.6.3.5DN100高分子井盖套0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注:1.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组按单位工程模式进行分组;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项目序号分为四段数字,其分段含意为:口第一段—―口第二段—―口第三段—―口第四段第一段数字为分组号,代表单位工程序号;第二段数字为专业工程序号,与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章号相一致;第三段数字为该专业工程下属的子项序号;第四段数字为第三项数字所指工程子项的下属孙项序号;2.材料非承包人提供时,招标人应在备注中予以说明;3.设备采购工程与设备安装工程应分组计列。第6页组号:7,分组名称:取水坝维修项目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A.7.1护坦维修A.7.1.1C30钢筋砼拆除m382A.7.1.2C30钢筋砼护坦现浇m382A.7.1.3钢筋制安(φ20HRB400)t6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注:1.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组按单位工程模式进行分组;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项目序号分为四段数字,其分段含意为:口第一段—―口第二段—―口第三段—―口第四段第一段数字为分组号,代表单位工程序号;第二段数字为专业工程序号,与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章号相一致;第三段数字为该专业工程下属的子项序号;第四段数字为第三项数字所指工程子项的下属孙项序号;2.材料非承包人提供时,招标人应在备注中予以说明;3.设备采购工程与设备安装工程应分组计列。第7页组号:8,分组名称:充古乡(章曲村、阿都村)项目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A.8.1DN150非满管电磁流量计(含法兰等)套2A.8.2De160PE管道(1.6Mpa)m10A.8.3遥测中端(RTU)套2A.8.4太阳能板块2A.8.5太阳能控制器台2A.8.6胶体动力蓄电池套2A.8.7蓄电池充电器个2A.8.8设备箱个2A.8.9电源防雷器(太阳能)个2A.8.10电缆信号线m60A.8.11信号避雷器个2A.8.12立杆(热镀锌钢管、2.5m)套2A.8.13太阳能板支架套2A.8.14立杆预埋件套2A.8.15防雷接地工程套2A.8.16SIM卡(包5年通信费)套2A.8.17辅材(含胶布、扎带、绑扎钢丝、管材配套使用弯头、直接三通、螺丝、易损耗工具等)项2A.8.18设备调试项2A.8.19DN160双法兰限位伸缩器(1.6MPa钢制带双法兰等)套2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注:1.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组按单位工程模式进行分组;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项目序号分为四段数字,其分段含意为:口第一段—―口第二段—―口第三段—―口第四段第一段数字为分组号,代表单位工程序号;第二段数字为专业工程序号,与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章号相一致;第三段数字为该专业工程下属的子项序号;第四段数字为第三项数字所指工程子项的下属孙项序号;2.材料非承包人提供时,招标人应在备注中予以说明;3.设备采购工程与设备安装工程应分组计列。第8页组号:9,分组名称:旦都乡(沙湾村)项目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A.9.1DN200非满管电磁流量计(含法兰等)套2A.9.2De225PE管道(1.6Mpa)m5A.9.3De200PE管道(1.6Mpa)m5A.9.4遥测中端(RTU)套2A.9.5太阳能板块2A.9.6太阳能控制器台2A.9.7胶体动力蓄电池套2A.9.8蓄电池充电器个2A.9.9设备箱个2A.9.10电源防雷器(太阳能)个2A.9.11电缆信号线m60A.9.12信号避雷器个2A.9.13立杆(热镀锌钢管、2.5m)套2A.9.14太阳能板支架套2A.9.15立杆预埋件套2A.9.16防雷接地工程套2A.9.17SIM卡(包5年通信费)套2A.9.18辅材(含胶布、扎带、绑扎钢丝、管材配套使用弯头、直接三通、螺丝、易损耗工具等)项2A.9.19设备调试项2A.9.20DN200双法兰限位伸缩器(1.6MPa钢制带双法兰等)套2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注:1.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组按单位工程模式进行分组;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项目序号分为四段数字,其分段含意为:口第一段—―口第二段—―口第三段—―口第四段第一段数字为分组号,代表单位工程序号;第二段数字为专业工程序号,与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章号相一致;第三段数字为该专业工程下属的子项序号;第四段数字为第三项数字所指工程子项的下属孙项序号;2.材料非承包人提供时,招标人应在备注中予以说明;3.设备采购工程与设备安装工程应分组计列。第9页组号:10,分组名称:仁达乡项目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A.10.1DN200非满管电磁流量计(含法兰等)套1A.10.2De200PE管道(1.6Mpa)m5A.10.3遥测中端(RTU)套1A.10.4太阳能板块1A.10.5太阳能控制器台1A.10.6胶体动力蓄电池套1A.10.7蓄电池充电器个1A.10.8设备箱个1A.10.9电源防雷器(太阳能)个1A.10.10电缆信号线m30A.10.11信号避雷器个1A.10.12立杆(热镀锌钢管、2.5m)套1A.10.13太阳能板支架套1A.10.14立杆预埋件套1A.10.15防雷接地工程套1A.10.16SIM卡(包5年通信费)套1A.10.17辅材(含胶布、扎带、绑扎钢丝、管材配套使用弯头、直接三通、螺丝、易损耗工具等)项1A.10.18设备调试项1A.10.19DN200双法兰限位伸缩器(1.6MPa钢制带双法兰等)套1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注:1.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组按单位工程模式进行分组;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项目序号分为四段数字,其分段含意为:口第一段—―口第二段—―口第三段—―口第四段第一段数字为分组号,代表单位工程序号;第二段数字为专业工程序号,与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章号相一致;第三段数字为该专业工程下属的子项序号;第四段数字为第三项数字所指工程子项的下属孙项序号;2.材料非承包人提供时,招标人应在备注中予以说明;3.设备采购工程与设备安装工程应分组计列。第10页组号:11,分组名称:斯木乡(克木村)项目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A.11.1DN125非满管电磁流量计(含法兰等)套2A.11.2De140PE管道(1.6Mpa)m10A.11.3遥测中端(RTU)套2A.11.4太阳能板块2A.11.5太阳能控制器台2A.11.6胶体动力蓄电池套2A.11.7蓄电池充电器个2A.11.8设备箱个2A.11.9电源防雷器(太阳能)个2A.11.10电缆信号线m60A.11.11信号避雷器个2A.11.12立杆(热镀锌钢管、2.5m)套2A.11.13太阳能板支架套2A.11.14立杆预埋件套2A.11.15防雷接地工程套2A.11.16SIM卡(包5年通信费)套2A.11.17辅材(含胶布、扎带、绑扎钢丝、管材配套使用弯头、直接三通、螺丝、易损耗工具等)项2A.11.18设备调试项2A.11.19DN125双法兰限位伸缩器(1.6MPa钢制带双法兰等)套2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注:1.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组按单位工程模式进行分组;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项目序号分为四段数字,其分段含意为:口第一段—―口第二段—―口第三段—―口第四段第一段数字为分组号,代表单位工程序号;第二段数字为专业工程序号,与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章号相一致;第三段数字为该专业工程下属的子项序号;第四段数字为第三项数字所指工程子项的下属孙项序号;2.材料非承包人提供时,招标人应在备注中予以说明;3.设备采购工程与设备安装工程应分组计列。第11页虾拉沱镇(通龙村灌片、虾拉沱组号:12,分组名称:1#灌片)项目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A.12.1DN280非满管电磁流量计(含法兰等)套2A.12.2De280PE管道(1.6Mpa)m12A.12.3遥测中端(RTU)套2A.12.4太阳能板块2A.12.5太阳能控制器台2A.12.6胶体动力蓄电池套2A.12.7蓄电池充电器个2A.12.8设备箱个2A.12.9电源防雷器(太阳能)个2A.12.10电缆信号线m2A.12.11信号避雷器个2A.12.12立杆(热镀锌钢管、2.5m)套2A.12.13太阳能板支架套2A.12.14立杆预埋件套2A.12.15防雷接地工程套2A.12.16SIM卡(包5年通信费)套2A.12.17辅材(含胶布、扎带、绑扎钢丝、管材配套使用弯头、直接三通、螺丝、易损耗工具等)项2A.12.18设备调试项2A.12.19DN280双法兰限位伸缩器(1.6MPa钢制带双法兰等)套2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注:1.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组按单位工程模式进行分组;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项目序号分为四段数字,其分段含意为:口第一段—―口第二段—―口第三段—―口第四段第一段数字为分组号,代表单位工程序号;第二段数字为专业工程序号,与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章号相一致;第三段数字为该专业工程下属的子项序号;第四段数字为第三项数字所指工程子项的下属孙项序号;2.材料非承包人提供时,招标人应在备注中予以说明;3.设备采购工程与设备安装工程应分组计列。第12页数据服务平台(在线式网页平组号:13,分组名称:台)项目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A.13数据服务平台(在线式网页平台)项1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注:1.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组按单位工程模式进行分组;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项目序号分为四段数字,其分段含意为:口第一段—―口第二段—―口第三段—―口第四段第一段数字为分组号,代表单位工程序号;第二段数字为专业工程序号,与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章号相一致;第三段数字为该专业工程下属的子项序号;第四段数字为第三项数字所指工程子项的下属孙项序号;2.材料非承包人提供时,招标人应在备注中予以说明;3.设备采购工程与设备安装工程应分组计列。第13页组号:14,分组名称:宜木干渠维修项目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A.14.1检修井座1A.14.1.1DN1000钢带加强型双壁波纹管井壁m3A.14.2管道工程m336A.14.2.1DN1000钢带加强型双壁波纹管(PE钢带增强壁厚6mm)m336A.14.3泄水闸处20A.14.3.1DN300泄水管(PE管1.6Mpa)m300A.14.3.2DN100钢带加强型双壁波纹管井壁m0A.14.3.3DN1000*DN1000*DN300钢带加强型双壁波纹管三通套20A.14.3.4DN300钢制蝶阀套5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注:1.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组按单位工程模式进行分组;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项目序号分为四段数字,其分段含意为:口第一段—―口第二段—―口第三段—―口第四段第一段数字为分组号,代表单位工程序号;第二段数字为专业工程序号,与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章号相一致;第三段数字为该专业工程下属的子项序号;第四段数字为第三项数字所指工程子项的下属孙项序号;2.材料非承包人提供时,招标人应在备注中予以说明;3.设备采购工程与设备安装工程应分组计列。第14页组号:15,分组名称:其它施工临时工程项目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A.15其它施工临时工程项1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注:1.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组按单位工程模式进行分组;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项目序号分为四段数字,其分段含意为:口第一段—―口第二段—―口第三段—―口第四段第一段数字为分组号,代表单位工程序号;第二段数字为专业工程序号,与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章号相一致;第三段数字为该专业工程下属的子项序号;第四段数字为第三项数字所指工程子项的下属孙项序号;2.材料非承包人提供时,招标人应在备注中予以说明;3.设备采购工程与设备安装工程应分组计列。第15页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合同编号:工程名称:炉霍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元)备注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注:本表中的内容由招标人填写,投标时应附本表并将“暂估金额”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中。第1页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合同编号:工程名称:炉霍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注:本表项目名称、项目价值、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投标时,计算基础、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中。第1页4.2第1页材料要求:工程中涉及的材料选用要满足设计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并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现场监理工4.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行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合格标准。四、工程相关的施工和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要求3.7清单编制过程中设计对于问题的回复。3.6与本工程有关的标准(包括标准图集)、规范、技术资料及有关的技术规范;3.5水利部颁发的现行《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和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2019〕610号);3.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相应调整办法》的通知(川水函于发布《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勘误的通知(川水函〔2016〕1241号);3.3四川省水利厅关于颁发《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川水发〔2015〕9号),及四川省水利厅关及相关定额解释、补充定额、配套文件;3.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1-2007《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7年版)3.1炉霍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施工图文件;三、清单编制依据2.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炉霍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项目见工程量清单。二、工程范围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易日河水利工程渠系配套项目进行维护。本次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8座取水口(易日河水利工程1座,太阳能泵站工程7座),8条干管及相关输水管、配水管网。炉霍县5.8第2页施工围挡按设计及业主要求进行搭设,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在综合单价或其他费用中,不再单独计取。5.7本工程混凝土投标人自行考虑是采用现场搅拌还是商品混凝土,无论采用何种方式结算综合单价均不做调整。5.6本工程砂浆投标人自行考虑是采用现场搅拌还是预拌砂浆,无论采用何种方式结算综合单价均不做调整。5.5本工程投标人应综合考虑现场实际情况,材料二次转运费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应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之中。未另外单列项目的工作内容和措施项目内容等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及相应管理费、合理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均应摊入相关于颁发《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川水发〔2007〕20号),施工附加量、加工、运输损耗量、材料转运费以及5.4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是指完成该项目全部工作的所有费用,应按施工设计图、招标文件、四川省水利厅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5.3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5.2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相应内容填写;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5.1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填写:表中的序号、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按招标人提供的分类分五、投标报价编制要求且要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4.3工程要求:工程施工必须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含扬尘治理),并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清单编制说明工程名称:炉霍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5.9增值税: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相应调整办法》的通知(川水函〔2019〕610号)计取。5.10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654008.80元(其中:暂列金额0元)。第3页共3页企业资质信息表序号证书编号资质名称有效期操作操作+注:1.企业资质应当与随机抽取确认的企业资质信息一致。2.供应商应当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质性要求内容提供,格式自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第1页-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页-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主要工作经历时间项目名称担任职务发包人注:1.人员应附身份证复印件。2.人员应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或上岗证或职称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信息表序号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执业或职业资格执业或职业资格执业或职业资格序号职务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证书专业安全生产B证证书编B号增加行备注:1.通过随机抽取邀请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确认随机抽取时提交的项目负责人信息一致。2.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关于“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规定,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需拟派没有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在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项目履约等环节中,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解除与本项目的绑定关系前,供应商不得再将其作为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1、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按工程量清单报价相关要求进行填报;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扉页(仅指报价总价扉页)应由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建工程。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具体内容及格式由各供应商自拟)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N5133272024000094项目名称:炉霍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采购包:1(合同包一)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施工范围施工工期1合同包一项1654008.80元元总价备注:无供应商公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第1页-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我单位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节能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供货时提供的前述产品具有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我单位在供货时提供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实质性要求)二、我单位提供的产品属于优先节能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供货时提供的前述产品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我单位在供货时提供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三、我单位提供的产品属于优先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供货时提供的前述产品具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我单位在供货时提供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我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证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依法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序号项目响应内容备注12…………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陈述。供应商名称(盖章):{请填写供应商名称}日期:XXXX年XX月XX日版本号:240705001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类)采购项目名称:炉霍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33272024000094炉霍县水利局炉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4年07月05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炉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炉霍县水利局委托,拟对炉霍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332720240000941.2.采购项目名称:炉霍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1.3.磋商项目简介该项目涉及8座取水口(易日河水利工程1座,太阳能泵站工程7座),8条干管及相关输水管、配水管网。炉霍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易日河水利工程渠系配套项目进行维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供应商库随机抽取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具有符合工程管理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描述:供应商应当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应当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若本采购包采取供应商库抽取的,则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与该供应商确认随机抽取时提交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保持一致。)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第2页-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邀请书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邀请书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即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炉霍县水利局地址:炉霍县沿河西街127号邮编:626500联系人:赵老师-第3页-联系电话:15984739200代理机构:炉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炉霍县新都镇沿河西街上段2号邮编:626500联系人:菊美联系电话:17311606008-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654,008.8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质量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7.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9.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1.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否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4.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5.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超过”、“少于”、“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不低于”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炉霍县水利局和炉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炉霍县水利局。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邀请书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炉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第6页-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交易系统发送更正信息。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供应商根据更正信息要求,重新获取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一、供应商应认真核实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二、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三、本项目报价形式为:总价供应商编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汇总价格,作为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首次报价。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作为响应文件响应报价的组成明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扉页(仅指报价总价扉页)应由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供应商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符合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及清单说明的要求。当供应商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一)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说明:根据建筑、水利、交通等确定具体表述)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的实质性内容一致的除外)、计量单位、工程量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第7页-(三)磋商文件已明确各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或供应商未按相关计价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四)磋商文件已明确各单位工程规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或供应商未按相关计价规定计取规费的;(五)磋商文件若已明确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报的;(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的;(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写的;(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数量进行报价的;(十)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若供应商最后报价低于首次报价的,供应商可以在提交报价的同时上传相应调整部分报价构成及明细,成交后按照调整部分报价构成及明细标准进行调整部分的工程结算,未调整部分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标准进行工程结算;未提交调整部分报价构成及明细的,成交后基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照最后成交总价对应首次报价的下浮比例(不可竞争费用除外)进行工程结算。四、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在线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采购平台系统故障-第8页-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第9页-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成交人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3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2)履约验收方式:成交人提出验收申请后,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验收时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皆应派员参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国家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技术履约验收。验收时如发现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不符合标准及合同约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整改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商务条款逐条验收;如出现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以行业相关标准为准。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规定的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应以采购合同、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为验收的主要依据。-第10页-1炉霍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1,654,008.80总价1、本项目定价方式为固定单价,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首次报价)应按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逐一列出报价的构成及明细,并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实质性要求)2、由于系统固化原因,本项目暂不能选“固定单价”的报价形式,故磋商文件第二章2.4.5响应报价第三条与此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全部响应采购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并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承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第16页-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5.3.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当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本项目的技术指标为:施工组织方案、质量保障,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按供应商承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且承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5.3.12.出具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5.3.13.评审争议处理规则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第30页-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5.4.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评分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分值构成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评审分值客观/主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详细评审施工组织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含①进度计划(应体现完成相应工程的时间计划)、②质量保证措施(应包含建材质量等)、③安全保证措施、④资源配置计划、⑤环保文明措施、⑥应急预案、⑦施工工艺内容,内容完全满足项目要求,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63分;以上方案每缺少一项内容,扣9分;以上方案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的扣4.5分,每项最多扣9分。(内容缺陷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引用的行业技术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进度计划超期、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内容;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工艺未涵盖工程各分部分项内容;环保文明措施与本工程实施地点、内容特征不一致;文字错误等情形)。63.00主观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详细评审-第31页--第31页--第31页--第31页--第31页-质量保障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响应时间:36-48小时以内的(包含48不包含36)得1分;12-36小时以内的(包含36不包含12)得2分;12小时以内(包含12小时)的得4分。(提供承诺函)4.00客观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承诺,承诺响应产品中每有一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1.5分。本项共3分。注:1.可重复计分;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3.00客观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价格分合同包一1.经磋商小组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2.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分值。30.00客观报价明细表报价一览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价格扣除采购包1:序号价格扣除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无无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5.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6.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二、采购人在收到磋商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三、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5.7.磋商小组义务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磋商小组成员工作纪律-第33页-磋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磋商小组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34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详见附件: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详见附件: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企业资质信息表详见附件:主要人员简历表详见附件: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详见附件: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第35页-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第36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________采购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工程内容、规模及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和规范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2.采购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小写金额:________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定价方式: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五、项目经理-第37页-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证书专业: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3)通用合同条款;(4)采购文件;(5)投标(响应)文件;(6)暂列金额:(7)评审报告;(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1)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第38页-十、违约责任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___年___月___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_________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_______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第39页-版本号:240705001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类)采购项目名称:炉霍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33272024000094炉霍县水利局炉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4年07月05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炉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炉霍县水利局委托,拟对炉霍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332720240000941.2.采购项目名称:炉霍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1.3.磋商项目简介该项目涉及8座取水口(易日河水利工程1座,太阳能泵站工程7座),8条干管及相关输水管、配水管网。炉霍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易日河水利工程渠系配套项目进行维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供应商库随机抽取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具有符合工程管理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描述:供应商应当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应当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若本采购包采取供应商库抽取的,则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与该供应商确认随机抽取时提交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保持一致。)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邀请书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邀请书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即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炉霍县水利局地址:炉霍县沿河西街127号邮编:626500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15984739200代理机构:炉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炉霍县新都镇沿河西街上段2号邮编:626500联系人:菊美联系电话:1731160600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654,008.80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质量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7.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9.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1.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否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 注: 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 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4.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5.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超过”、“少于”、“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不低于”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炉霍县水利局和炉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炉霍县水利局。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邀请书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炉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交易系统发送更正信息。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供应商根据更正信息要求,重新获取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一、供应商应认真核实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二、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三、本项目报价形式为:总价供应商编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汇总价格,作为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首次报价。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作为响应文件响应报价的组成明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扉页(仅指报价总价扉页)应由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供应商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符合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及清单说明的要求。当供应商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一)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说明:根据建筑、水利、交通等确定具体表述)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的实质性内容一致的除外)、计量单位、工程量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三)磋商文件已明确各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或供应商未按相关计价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四)磋商文件已明确各单位工程规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或供应商未按相关计价规定计取规费的;(五)磋商文件若已明确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报的;(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的;(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写的;(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数量进行报价的;(十)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若供应商最后报价低于首次报价的,供应商可以在提交报价的同时上传相应调整部分报价构成及明细,成交后按照调整部分报价构成及明细标准进行调整部分的工程结算,未调整部分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标准进行工程结算;未提交调整部分报价构成及明细的,成交后基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照最后成交总价对应首次报价的下浮比例(不可竞争费用除外)进行工程结算。四、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在线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采购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成交人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3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2)履约验收方式:成交人提出验收申请后,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验收时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皆应派员参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国家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技术履约验收。验收时如发现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不符合标准及合同约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整改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商务条款逐条验收;如出现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以行业相关标准为准。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规定的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应以采购合同、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为验收的主要依据。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1)验收相关事宜及法律责任:如出现成交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达不到采购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2)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一、交付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二、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出具履约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三、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四、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七、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九、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一、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五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五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炉霍县水利局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炉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炉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菊美联系电话:17311606008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炉霍县新都镇沿河西街上段2号邮编:626500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15984739200地址:炉霍县沿河西街127号邮编:626500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采购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采购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系统故障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线下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线下采购活动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项目概况该项目涉及8座取水口(易日河水利工程1座,太阳能泵站工程7座),8条干管及相关输水管、配水管网。炉霍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易日河水利工程渠系配套项目进行维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3.2.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654,008.8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654,008.8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其他水利工程施工炉霍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1.00(项)1,654,008.80建筑业否否否否是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单价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炉霍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1,654,008.80总价1、本项目定价方式为固定单价,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首次报价)应按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逐一列出报价的构成及明细,并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实质性要求)2、由于系统固化原因,本项目暂不能选“固定单价”的报价形式,故磋商文件第二章2.4.5响应报价第三条与此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全部响应采购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并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承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承诺,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其他水利工程施工炉霍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M7.5砂浆抹面(厚2cm)、C25砼、PE管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承诺,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3.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炉霍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序号符号标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序号项目要求1★缺陷责任期24个月(国家行规有其他相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2★技术负责人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分包不允许4★价格调整见合同条款5★履约保证金不收取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之日起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计量设施安装完成后,达到付款条件之日起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完成全部内容并完工验后,达到付款条件之日起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7%剩余合同金额的3%,待缺陷责任期期满后无息支付,达到付款条件之日起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7★工程内容该项目涉及8座取水口(易日河水利工程1座,太阳能泵站工程7座),8条干管及相关输水管、配水管网。炉霍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易日河水利工程渠系配套项目进行维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8★后续资料要求验收合格后提供四套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给予采购人备案,若有图纸资料还须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2.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4.技术要求4.1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说明(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合格标准,投标承诺的质量高于国家标准的,执行投标承诺标准。结算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再增加费用。(2)主要建筑材料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材料的各项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的合格产品,本工程所使用材料必须符合环保要求。(3)施工要求:工程施工必须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实施,并要符合现行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4)安全责任:本项目实施中一切工程安全责任(含事故)及关联关系形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含事故)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在进场后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并合理的接受相关单位提出的科学、规范的整改意见。4.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1)在工程施工期间,为加强管理和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压证施工,待项目主体验收合格后方可取回。供应商应委派响应文件中所附的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应保证履职到位并常驻现场进行对本合同工程的管理,并保持其岗位的 相对稳定。未经建设单位或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这些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需经建设单位或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用同等资质和经验的人员替换。(2)建设单位或委派的监理单位有权清退、替换不具备合格上岗证件的人员和履职不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替换的项目管理人员供应商须用同等资质和经验的人员代替,并经建设单位或总监理工程师批准。(3)供应商须承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的情形,成交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4.3材料为合格产品,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合格证书》,所有材料进场前经入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4.4施工时必须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4.5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无条件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审核和技术指导,施工单位应完成采购人提出的与本项目施工相关的增加内容(费用以造价清单或审核依据为准)。4.6资料要求:验收合格后提供四套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给予采购人备案,若有图纸资料还须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4.7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条款向采购人支付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承诺函)4.8其余未明确的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25.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以下具体的措施和要求:5.1进度计划:项目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时间计划及节点规划,影响工程实施因素及赶工措施。5.2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职责、工程质量标准、技术质量措施。5.3安全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安全管理经济措施),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职责,安全应急救援预案。5.4资源配置计划:拟投入主要物资计划,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拟投入劳动力计划。5.5环保文明措施:文明施工及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生活卫生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5.6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机构的设立,预警制度,应急保障措施。5.7施工工艺内容:施工工艺技术。6.质量保障措施: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响应时间在48小时以内。3★7.★工期:签订合同后180日历天内完工(注:开工时间以下达的开工令为准)。48.项目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5★三、商务要求(一)★项目实施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180日历天内完工(注:开工时间以下达的开工令为准)。(二)★项目实施地点:炉霍县旦都乡、充古乡、仁达乡、虾拉沱镇(具体采购人指定地点)。(三)★运输费用、安全责任费用:本项目所有运输、损耗、保险、装卸、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包含在磋商报价中,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除成交价外的任何费用。(四)★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五)★验收要求:1.验收主体:采购人(炉霍县水利局);2.验收时间:成交人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3.验收程序、方式和标准:①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②验收方式:成交人提出验收申请后,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验收时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皆应派员参加。③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规定的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应以采购合同、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为验收的主要依据。(六)★质保期:12个月(国家行规有其他相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之日起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计量设施安装完成后,达到付款条件之日起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完成全部内容并完工验后,达到付款条件之日起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7%剩余合同金额的3%,待缺陷责任期期满后无息支付,达到付款条件之日起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八)★售后服务要求:1.本项目工程质保期12个月(国家行规有其他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宜木干渠维修 取水坝维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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