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过滤设备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中标结果公示(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日喀则市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7个基层单位水质过滤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CQTJ-2024-07-004(招标文件编号:CQTJ-2024-07-004)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7个基层单位水质过滤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拉萨金满仓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当热中路8号琅赛青年公寓C区217-222、D区201-204
中标(成交)金额:13.9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拉萨金满仓商贸有限公司
布袋式过滤器;滤袋;······
净第伊;净第伊······
袋式过滤器,450mm,材质:304不定话、度1业快锈钢,厚度>2mm,i装法兰,含摇臂,底部三腿支撑,进出 水口匹配现场情况定制;适配,精度20um······
7;210······
12000.00元;8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惠宗、贾燕琼、强巴次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及与甲方约定的标准,代理服务费按预算金额的1.5%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3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拉萨金满仓商贸有限公司,成交价为:139800.00元;
2.本项目成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
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朗热路
联系方式:陈先生 0892-8803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日喀则市龙江路雄姿热小区B区4栋24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181089256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杨先生
电 话: 0892-8803690/1810892569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7个基层单位水质过滤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采购单位
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
行政区域
日喀则地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4日 22:5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惠宗、贾燕琼、强巴次旦
总成交金额
¥13.9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92-8803690/18108925694
采购单位
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朗热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先生 0892-8803690
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日喀则市龙江路雄姿热小区B区4栋2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先生 18108925694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2
(货物竞争性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7个基层单位水质过滤设备采购项目.pdf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7个基层单位水质过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7个基层单位水质过滤设备采购项目,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拉萨金满仓商贸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2人,营业收入为258.2万元,资产总额为326.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_,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拉萨金满仓商贸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8月1日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7个基层单位水质过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CQTJ-2024-07-004采购人:,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目录采购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货物需求第四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7个基层单位水质过滤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7个基层单位水质过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喀则市龙江路雄姿热小区B区4栋2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CQTJ-2024-07-0042.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7个基层单位水质过滤设备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250090.00元;5.最高限价(如有):228550.00元;6.采购需求:拟为霍尔巴、上亚东、下亚东、吉汝、立新、樟木、昌龙边境派出所等7个单位购置、安装、调试水质过滤设备;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府采购有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3.1.时间: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6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地点:日喀则市龙江路雄姿热小区B区4栋24号;3.3、方式:现场获取或者发至邮箱647870557@qq.com。邮箱获取流程:将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购买人姓名、购买人联系电话、报名表发送至邮箱647870557@qq.com;代理公司将对原邮箱回复相关后续操作;有相关报名获取文件问题可致电18108925694进行咨询;3.4、售价:20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4.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4.2.地点: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开启5.1.时间:2024年08月0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5.2.地点: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朗热路联系方式:0892-88036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日喀则市龙江路雄姿热小区B区4栋24号联系方式:1810892569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杨先生电话:0892-8803690/18108925694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号项目内容1.1采购人名称: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朗热路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892-8803690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日喀则市龙江路雄姿热小区B区4栋24号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8108925694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3.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1.3.7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250090.00元;最高限价(如有):228550.00元;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注:响应报价超过此限价,视为无效报价。4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10.3核心产品布袋式过滤器(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12.1响应报价货币要求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人民币货币进行报价。其它:13.1谈判保证金不要求要求1、谈判保证金金额:元2、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支票电汇□其他1)、备注: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代替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市函【2021】4号)文件,谈判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针对本项目出具,银行保函认可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开具的保函,保单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大地保险公司西藏分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六家保险公司开具的保单)。2)、谈判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8时30分前。3)、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须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4)、供应商应当将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凭证的复印件放入报价一览表及响应文件中,开标时提供原件交由招标代理机构保管。3、保函的格式以保函出具机构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至少应包括谈判保证金金额、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保函的有效期限(不短于响应有效期)、担保的内容(即:发生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或供应商应承担责任的,由保函出具机构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支付谈判保证金)等;4、进藏企业在藏设立分支机构的,其谈判保证金的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需由总公司授权后方可由分公司代办。5、在投标截止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之前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为有效谈判保证金。15.1响应有效期90日历日16.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档(U盘)3份(PDF版),资格审查文件1份,报价一览表1份(包括: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报价一览表、营业执照)17.1响应文件的封装要求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加盖骑缝章并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资格审查文件一个包装,电子U盘与报价一览表一起封装一个包装。4、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鲜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不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正本/副本/资格审查文件/报价一览表与电子文档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谈判会议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2谈判小组组成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0人,评审专家3人组成,共3人(其中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2人)。29.1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3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人34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数量:134的方式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8.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支票电汇账户信息:开户名: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日喀则上海中路支行账号:2568000104003435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在合同期内乙方按合同要求如约完成服务保障工作,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全额一次性退付(还)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39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依据中标合同金额以人民币结算,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及与甲方约定的标准,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支付形式:现金或转账支付时间:获取成交通知书一次性支付42.3质疑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8108925694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补充内容:补充内容:补充内容:44.1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截图和承诺)44.2报价要求投标总报价为货物送达落地价,自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装、增值税发票、保险、运输、装卸、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凡漏报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44.3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要求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供应商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如响应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成交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采购人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成交候选人或中标资格。44.4废标处理有以下情形的响应文件将不予认可,作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多处错漏一致的;(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多处出现异常且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编制的;(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12)不同供应商授权委托同一人投标的;44.4废标处理(13)供应商替其他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14)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15)其他串标、围标嫌疑的。44.5对弄虚作假的制约在全区严格执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任何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一旦查实,在全区范围内的投标活动将受到制约。44.6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44.7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提供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4.8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提供承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44.9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提供承诺)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4.10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响应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2报价一览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3货物价格明细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4货物需求响应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5商务条款偏离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6响应报价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2.无供应商须知28.2条所述情形7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结论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合同书项目名称:采购人(甲方):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项目名称)采购合同,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其他文件。2.“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3.“合同货物”是指合同货物清单(同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所规定的货物。4.“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5.“采购文件”是指《项目采购文件》。6.“响应文件”是指乙方根据《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被接收的响应文件。7.“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二、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本合同条款。2.采购文件及采购文件澄清。3.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澄清。4.成交通知书。5.合同附件6.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三、标的清单:详见合同附件交货地点:霍尔巴、上亚东、下亚东、吉汝、立新、樟木、昌龙边境派出所7个基层单位;四、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包装、增值税发票、保险、运输、装卸、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五、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产品,表面无划伤,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六、包装要求及装运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3.乙方负责安排运输并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4.运输费用、保险费和运输过程中及最终验收合格之前货物产生的任何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货物交付甲方完成最终验收合格之后货物毁损、灭失等风险由甲方承担。七、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自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供货和安装,安装地点为霍尔巴、上亚东、下亚东、吉汝、立新、樟木、昌龙边境派出所7个基层单位。2.乙方将货物送达并完成安装后,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验收,双方现场进行数量、外观和质量证明材料等验收,验收合格由甲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货物已收到。3.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4.验收单的签署不使甲方丧失因质量、数量、规格、交付期限等问题而向乙方索赔和求偿的权利,乙方仍对质量缺陷或瑕疵负有的保证责任。5.乙方交货后,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6.要求提供安装服务的货物,验收前必须完成全部安装并能正常投入使用。八、付款方式1、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根据乙方提供的书面付款申请及合法有效发票后按本单位支付程序支付合同价格的40%;待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的书面付款申请及合法有效发票后按本单位支付程序支付合同价格的60%。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乙方以转帐方式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或提供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在合同期内乙方按合同要求如约完成服务保障工作,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全额一次性退付(还)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九、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在接收货物时,对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收。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的货物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货物。4.乙方应对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货物及其他不合格包装货物及时更换。5.乙方保证所提供货物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有关规定,如甲方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乙方按照甲方发现有质量问题货物价格十倍标准向甲方进行经济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所供货物时,不存在该货物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十、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30的违约金。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数量、规格等与合同规定不符,或不能满足甲方参数要求及工作质量需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部分货物,并拒付拒收部分合同款,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被拒收部分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赔付;或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限期重新提供合格产品,乙方除应当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未在限期内重新提供合格货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赔付;或甲方直接拒收全部货物,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赔付。(2)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供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货物相应货款的3‰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赔付。(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1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赔付。(5)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整体或其任何一部分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该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全部已收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赔付。(6)乙方在选任涉及履行本合同项目下工作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兼职人员)时,应当谨慎,选取有资格、有能力的员工,甲方发现乙方员工无资格、无能力完成本合同任务时,可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更换,乙方限期未更换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若因乙方或乙方员工的原因给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或第三人造成任何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项目转、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有权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赔付。由此造成的事故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8)乙方违反安全保密规定,甲方有权追究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乙方人员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任何情况、事故,均由乙方承担。(10)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改正,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赔付,且改正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赔付。(11)甲方解除合同后,有权决定是否保留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若甲方保留部分或全部货物,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保留部分的货物款项,乙方已收款项多于甲方应付款项的,乙方应当将多余款项返还给甲方;若甲方不保留货物,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全部已收款项。搬离货物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十一、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因诉讼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账号拨付款项后,其付款义务即时履行完毕。乙方确保提供的账号信息真实有效,因乙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甲方付款失败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十二、保密条款1.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严禁交与无关人员和机构查阅,严禁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事宜,严禁私自复印、复制、拷贝,严禁向国际互联网上传,严禁利用国际互联网进行传输。如发生失泄密时间,采购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2.保守进入单位营区所见所闻的任何信息,不得使用手机、车载地图进行GPS定位获取单位地理信息。严禁携带手机等具备记忆功能电子产品进入办公区域。3.保密期限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十三、其他1.中标单位根据需要支持、配合单位审计机构采购项目抽审复核,按要求真实有效提供全部资料,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3.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贰份。附件:乙方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成交通知书。甲方: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签章)乙方:(签章)注册地: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朗热路注册地:工商营业注册号:工商营业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合同经办人:合同经办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质过滤设备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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