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培训中标结果公示(河北省应急管理厅2024)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本级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培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bzzkxzb-2024-109
二、项目名称: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培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河北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
石家庄市合作路国泰街18号
1213000074154585X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河北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培训
全省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培训,包括入职和复训人员。
满足采购人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
29781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燕、路璐、傅润清、张剑超(主任)、李顺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0824.8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收费标准以中标价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本级
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小宋楼村玉泉路232号
联系方式:031-87803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中赀科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与槐安路交口翰林观天下22号楼
联系方式:0311-680253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媛媛
电话:0311-68025343
十、附件

供应商承诺书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培训项目招标文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培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本级

行政区域
河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10:26

评审专家名单
李燕、路璐、傅润清、张剑超(主任)、李顺新(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297.81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郝媛媛

项目联系电话
0311-68025343

采购单位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小宋楼村玉泉路2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87803078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中赀科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与槐安路交口翰林观天下22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68025343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承诺书本单位参与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培训项目(项目编号:hbzzkxzb-2024-109)公开招标过程中做出以下承诺: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我单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我单位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日期:2024年8月1日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培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bzzkxzb-2024-109采购人:河北省应急管理厅代理机构:河北中赀科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7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20第四章采购需求------------------------------------27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zzkxzb-2024-1092.项目名称: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培训项目3.标段划分:无4.预算金额:2981440元最高限价:2981440元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采购需求: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培训项目,由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教育训练处承办,主要用于全省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培训,包括入职和复训人员。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2024年12月10日。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3.方式:网上下载。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1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本项目为公开招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双盲”及“分散”的评审方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有关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2、投标单位报名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3、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及网站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小宋楼村玉泉路232号联系方式:张建忠031-878030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中赀科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与槐安路交口翰林观天下22号楼联系方式:郝媛媛0311-6802534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郝媛媛电话:0311-6802534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前附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口”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口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口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标段不适用。□本项目标段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口本项目标段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3.1现场考察☑不组织口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点分考察地点:3.1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口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点分召开地点: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4.1样品(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口不需要口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6)其他要求(如有):\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12.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12.6.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15.1投标文件的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8.2开标2024年8月1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20.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及采购人代表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委选举产生。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22.1确定中标人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标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3)其他要求:/。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河北中赀科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1-68025343;通讯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与槐安路交口翰林观天下22号楼。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5】27代理费299号规定标准。缴纳时间:公示期后3个工作日内。28其他需要补充内容1.履约保证金:☑不需要□需要;合同签定同时,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中标金额的/作为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待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2.证明材料指真实有效的证书、证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上下载电子件或网页截图等,供应商对提供资料的清晰度及真实性负责,否则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3.技术标(暗标)编制要求:(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4.《资格证明文件》与《商务标》一并上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三章《评标办法》。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5.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和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说明: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二、商务标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标)封面(非实质性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人名称:(公章)年月日1投标函(实质性格式)投标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2)除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需投标人详细填写;如无,填写“无”)。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2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_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否则,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电子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_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标段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投标报价(元)服务期限备注投标人名称大写小写服务期限备注注:此表中,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4投标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数量合价(元)备注/说明123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总价(元)注:1.本表应按标段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5商务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1投标有效期2付款方式3服务期限4投标报价5其他条款„„注:“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完全响应”、“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6、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三、技术标格式1.技术标无封面,此页内容不能出现在文件中;2.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格式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自拟,技术标应包括:项目总体工作方案及措施、工作安排及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与承诺、培训方案、等不显示投标供应商名称、标识的相关材料。技术标中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4.技术文件可对照采购需求和评标办法编制,内容缺项不会导致废标,但可能会导致评标失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培训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