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环境监测工作 环境监测中标结果公示(河北景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



景县高新区2024年度园区环境监测工作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HFD-CG-202407
二、项目名称:景县高新区2024年度园区环境监测工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河北金飞扬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河北省衡水滨湖新区彭杜乡陈辛庄
91131106MA0CLY7N8U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河北金飞扬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景县高新区2024年度园区环境监测工作项目
景县高新区2024年度园区环境监测,包括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
合格,并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
合格,并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
1年
42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晓丽、刘平、姬恒彬(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3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文件规定的计价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北景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景县广川大街
联系方式:0318-6166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北京中颢福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朱家垡村西900号
联系方式:0318-2199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芳丽
电话:0318-2199677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承诺函
招标文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景县高新区2024年度园区环境监测工作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河北景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行政区域
景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11:06

评审专家名单
曹晓丽、刘平、姬恒彬(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芳丽

项目联系电话
0318-2199677

采购单位
河北景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景县广川大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8-6166656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中颢福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朱家垡村西90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8-2199677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河北景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单位名称)的景县高新区2024年度园区环境监测工作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景县高新区2024年度园区环境监测工作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北金飞扬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4人,营业收入为219.882008万元,资产总额为88.65835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注负责:如有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北金飞扬测有公司日期:2024年08月01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致:河北景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诺函我公司参与景县高新区2024年度园区环境监测工作项目(项目名称)ZHFD-CG-202407(项目编号)的党争性磋商活动,承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管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行合同所必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承诺函致:河北景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我公司参与景县高新区2024年度园区环境监测工作项目(项目名称)ZHFD-CG-202407(项目编号)的党争性磋商活动,承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管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行合同所必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河北飞扬环境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2024年08月01日景县高新区2024年度园区环境监测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HFD-CG-202407采购人:河北景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颢福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7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招标项目工作内容及有关要求第五章竞争性磋商办法和标准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第一章磋商公告景县高新区2024年度园区环境监测工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项目编号:ZHFD-CG-202407项目名称:景县高新区2024年度园区环境监测工作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500000.00元最高限价:500000.00元采购需求:景县高新区2024年度园区环境监测,包括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只允许小微企业参加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2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时间:2024年08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网上开标,供应商可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远程在线参与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需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衡水市南环西路128号,市民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外地供应商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2、新版解密系统地址:http://121.17.30.211:8086/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3.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河北景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景县广川大街联系方式:翟学辉0318-61666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中颢福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朱家垡村西900号联系方式:潘芳丽0318-21996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潘芳丽电话:0318-2199677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河北景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景县广川大街联系方式:翟学辉0318-6166656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颢福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朱家垡村西900号联系方式:潘芳丽0318-21996773项目编号ZHFD-CG-2024074项目名称景县高新区2024年度园区环境监测工作项目5采购需求景县高新区2024年度园区环境监测,包括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只允许小微企业参加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9现场踏勘不组织,投标供应商自行踏勘10服务期限、地点服务期限:1年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1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12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最高限价:500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13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2024年08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3磋商时间和地点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开标,供应商应当准时在网上虚拟大厅参与开标。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供应商需使用CA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名;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14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3人。1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6定标原则由磋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3个,采购人授权磋小组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3家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7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不收取19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0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格式见第三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使用【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功能菜单”上传加密的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hbtf格式),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授权人按投标方规定时间和方式上网提交并按时解密。22签字或盖章要求1、涉及单位公章的地方加盖河北CA数字证书中的电子公章;2、涉及到签字的地方加盖河北CA数字证书中的电子印鉴或采用手写签字的扫描件。23采购资金拨付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后付清。24采购代理机构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需提供电子响应文件。评审时依据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2、迟到的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25磋商文件的解释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26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一次性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文件规定的计价标准收取。27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供应商需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下载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报名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远程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供应商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不能解密且采取补救措施仍无法正常开启的,则视为其撤销其响应文件。28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9投标文件的制作1.投标人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或‘新点标桥’https://download.bqpoint.com/下载“投标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2.投标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两种格式,包括①格式一(.hbzf);②格式二(.pdf)。3.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4.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人CA秘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hbtf格式和*.nhbtf格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衡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只作为备用,不须提交。30受理质疑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潘芳丽电话:0318-2199677/17631852729二、总则1、项目说明1.1本采购项目说明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本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成交人。2、采购内容及服务期限2.1本采购项目的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本采购项目的服务期限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本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该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下的支付。4、合格的供应商本项目供应商的合格条件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踏勘现场不组织,可自行踏勘。6、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三、竞争性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的构成7.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公告;(2)磋商须知;(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采购需求;(5)竞争性磋商办法和标准;(6)合同主要条款;(7)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7.2除7.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响应人起约束作用。7.3响应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24小时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响应人自己承担。响应人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按规定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8.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须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进行,不足五日则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一律在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更正公告形式公开发布,并视为已将更正内容书面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此期间,相关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9.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除国际通用标识、符号、计量单位等外,响应文件资料如有外国文字,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1.投标货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通常应由以下部分组成(本项目响应文件组成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为准)。(1)磋商函(2)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磋商报价汇总表(4)资格审查资料(5)类似业绩(6)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7)技术部分(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9)中小企业专栏1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14.1供应商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递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递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4.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磋商保证金的具体交纳方式详见前附表。14.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途径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途径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14.4供应商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5.1竞争性磋商的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竞争性响应文件规定附表3:二次报价一览表二次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总价大写:总价小写:服务期限质量标准备注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此‘最后报价表’按规定签字或盖章(不编制到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中)。2、供应商需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中(采购业务→二次报价菜单栏)及时推送最后报价,并根据系统要求上传最后报价表的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推送最后报价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实施的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及《中标通知书》(通知书签发日期:年月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中小企业预留的项目需写明“本合同为中小(或小微)企业预留合同。”)第一条政府采购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通过的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服务。具体内容包括:①②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天。3、服务地点:。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第三条服务质量及验收标准【甲方拟定】。第四条验收方式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服务期满并达到履约要求后,甲方向局采购办报《履约验收申请表》,并组织局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大型、复杂或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应同时邀请行业内相关专家或质检机构参与履约验收)【工程服务类项目】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服务期满并达到履约要求后,由工程评审机构对项目工程进行决算评审,出具评审报告后,甲方向局采购办报《履约验收申请表》,并组织局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大型、复杂或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应同时邀请行业内相关专家或质检机构参与履约验收)具体验收方式为:,。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积极地配合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的各项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应在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3.甲方有权拒绝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进场。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负责的本项目履约过程中的有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协调。(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与本项目服务相关工作,并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相应条款进行工作,全面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对甲方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3.乙方负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因违规操作等行为造成的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伤亡等情形)等均由乙方负全责。4.本合同履行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报告配合甲方完成履约验收。5.乙方应在合同履约完毕后提供完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文档或图纸。6.完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中规定的其它内容。7.乙方承诺自己有能力按照约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保证有充足的技术条件、技术设备、技术团队,并提供给甲方相关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第六条付款方式【根据项目预算资金支出进度承诺及要求制定以下付款方式】乙方完成有关工作(达到相应工作量后),并向甲方提交符合财务规定的合法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元(大写)。乙方履行合同完毕,向甲方递交服务总结报告和履约验收申请,按照本合同第四条“验收方式”规定进行履约验收。项目通过履约验收且乙方无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形,并向甲方提交符合财务规定的合法发票后,向乙方支付最后一次服务费,为合同金额的%,即¥元(大写,);如乙方不能达到或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五条、第七条之情形,甲方按照相关约定据实核算从项目尾款或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中扣减相应金额,不足部分由乙方在10日内补足。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甲方亦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取的全部服务费用,剩余部分亦不再支付,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甲方除有权按照前述约定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之外,亦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取的全部服务费用,剩余部分亦不再支付,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甲方亦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取的全部服务费用,剩余部分亦不再支付,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由于甲方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需要办理各种审批审计手续,因审批审计而造成付款迟延的,甲方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5.其他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处理。第八条产权归属1、知识产权:(1)乙方自行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保证不存在与第三人有侵害行为,否则后果由乙方单独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使用甲方资料、数据进行论文及课题申报等工作需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就相关损失向乙方追偿。(2)乙方根据甲方委托、使用甲方思路进行技术开发,开发产品申请专利的,专利权由甲方单独所有。(3)乙方同意并保证尊重任何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承诺对其所提供的服务拥有完全的合法的权利,不会侵犯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若因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或因履行本合同导致侵犯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所引起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时,亦由乙方负责赔偿。2、物品产权归甲方所有。第九条保密条款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合法权益补偿救济因政策变化、规范调整而无法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依据相关规定对乙方合法利益进行补偿救济。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十四条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五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等)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六条补充条款1、谅解与备忘条款: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4、送达地址的确认:甲方送达地址为;乙方送达地址为,;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此为准。5、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法院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或仲裁机构(若争议已进入司法程序解决)、拒收、退回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本条约定的送达条款属于本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有效送达地址的确认和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的效力,双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第十七条合同生效传真:银行帐号:开户行:开户名称:传真:电话:电话:地址:地址:项目负责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甲方(盖章):乙方(盖章):1、本合同订立地点:;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合同附件附件一:乙方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附件三: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附件四:服务质量标准【如有的话】附件五:验收标准(打分办法)【如有的话】附件六:履约验收申请及验收书(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帐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1乙方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单位)组织的,项目的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单位:部门:,职务: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附: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尺寸复印)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如A4纸可印下则原尺寸复印)附件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尺寸复印)附件4验收方法和标准【如有的话】附件5验收标准(打分办法)【如有的话】附件6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申请表项目名称中标单位申请单位合同履行起止时间项目申请验收时间项目概况或明细项目概况或明细项目概况或明细项目概况或明细项目概况或明细申请验收单位意见(公章)申请验收单位意见(公章)(单位名称)所提供服务与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一致,服申请验收单位意见(公章)申请验收单位意见(公章)务内容详实、质量合格、使用效果符合采购需求。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书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进行了履约验收,验收情况如下: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数量、型号、规格、配置标准数量、型号、规格、配置标准数量、型号、规格、配置标准金额(元)1合计合计金额(大写):合计金额(大写):合计金额(大写):履约验收具体内容见合同约定见合同约定见合同约定见合同约定见合同约定见合同约定见合同约定履约验收结论性意见采购人(公章)年月日采购人(公章)年月日采购人(公章)年月日采购人(公章)年月日采购人(公章)年月日采购人(公章)年月日采购人(公章)年月日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姓名姓名部门部门部门签字备注备注验收监督人员签字验收监督人员签字验收监督人员签字验收监督人员签字验收监督人员签字验收监督人员签字验收监督人员签字验收监督人员签字姓名姓名部门部门部门签字备注备注说明:1.本表一式叁份,采购管理部门、项目单位、供应商各存一份;2.此页与前页用A4纸正反面打印。注:以上条款仅供参考,在招标工作结束后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自主协商确定。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第七章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监测工作 环境监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