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4.0教学系统中标结果公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4)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工业4.0教学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KQZX-2024-76)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5日发布来源: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一、项目编号:KQZX-2024-76
二、项目名称:工业4.0教学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肯拓(天津)工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双港工业区丽港园4-1-101
91120103093759023D
022-27606978
179.865
92.85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肯拓(天津)工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179.865
92.85
2
天津华智鑫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179.9852
87.43
3
天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78.9527
80.60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万元)
货物类
工业4.0教学系统
CTATC
CP-I4.0-03
1套
179.8650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王芳,王青,莫秀良,李文龙
采购人代表:刘建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23785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联系方式:022-88286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
联系方式:022-238580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薇、侯刚、李文怡
电 话:022-23858032
十、附件
采购文件:
76-工业4.0教学系统采购项目-公开.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其他附件文件:
主要标的一览表.pdf
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5日
工业4.0教学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KQZX-2024-76采购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工业4.0教学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KQZX-2024-76项目名称:工业4.0教学系统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80万元最高限价:180万元采购需求: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第1包是180180教学仪器工业4.0教学系统采购(详见招标项目要求)。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之内到货,并完成所有调试和安装,具备验收条件(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2)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B.提供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费不足1个月的,须提供免缴的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如没有,则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截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5)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12日到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方式:(1)现场领取文件,每日08:30-16: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网上领取(网上领取可提前加项目负责人微信号13662166342进行购买),每日08:30-16: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售价:5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08月0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投标人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2.截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并审核通过(注册网址:http://www.ccgp-tianjin.gov.cn/gys_login.jsp),否则将会影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评审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的查询截止时点:评审结束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截屏并以纸质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联系方式:薄老师022-882860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联系方式:022-2385803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姜薇、侯刚、李文怡电话:022-23858032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7月12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受采购人委托,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中所述项目的采购及相关服务。2.定义2.1“采购人”系指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具备相应资格,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本次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即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3“评标委员会”系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提供的全部货物。2.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服务。2.7“工程”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8“进口产品”系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产品。3.项目说明项目概况:工业4.0教学系统采购项目(详见投标邀请第一项~第三项)。4.合格的投标人4.1本项目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详见投标邀请第二项。4.2投标人必须有能力按照本采购需求规定提供项目产品和相关服务。4.3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邀请》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的:4.3.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4.3.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3.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联合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4.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3.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4.3.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份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4.4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参与投标提供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5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8投标人的货物和服务4.8.1除招标项目要求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4.8.2投标人应当说明所投货物的来源地,如所投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4.8.3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4.8.4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5.投标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保证金退还申请6.2除6.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6.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包括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招标项目要求和辅助资料等所作的要求和规定。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和相关证件,或造成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被否决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7.说明7.1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7.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备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3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8.信息发布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后应进行核对,如有遗漏应立即提出,并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9.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提出,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注:投标人不是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此表不用填写。十三、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价格一览表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币种:,货币单位: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品牌环境标志产品证书编号投标价格占全包报价的比例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获得认证的产品获得认证的产品获得认证的产品获得认证的产品获得认证的产品%123…注: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若所投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需填写此表,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十四、节能产品投标价格一览表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币种:,货币单位: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品牌节能产品证书编号投标价格占全包报价的比例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获得认证的产品获得认证的产品获得认证的产品获得认证的产品获得认证的产品%123…注: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若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需填写此表,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十五、商务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名称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一、投标人实施能力(若有)一、投标人实施能力(若有)一、投标人实施能力(若有)一、投标人实施能力(若有)一、投标人实施能力(若有)一、投标人实施能力(若有)1……二、付款方式二、付款方式二、付款方式二、付款方式二、付款方式二、付款方式1……三、服务要求三、服务要求三、服务要求三、服务要求三、服务要求三、服务要求1……四、交货要求四、交货要求四、交货要求四、交货要求四、交货要求四、交货要求1……五、其他五、其他五、其他五、其他五、其他五、其他1……注:1.不如实填写负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3.投标应答指投标人的实际情况。4.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5.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需点对点应答,不能完全复制粘贴。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十六、项目组织机构配备及辅助说明注: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本项目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专业人员名单、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十七、若国家及行业对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十八、其他第三部分技术投标文件技术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名称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一、技术要求一、技术要求一、技术要求一、技术要求一、技术要求一、技术要求1……二、其他二、其他二、其他二、其他二、其他二、其他1……注:1.不如实填写负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3.投标应答指招标人的实际情况。4.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5.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需点对点应答,不能完全复制粘贴。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技术部分要求的响应(点对点应答表);2.产品整体性能描述;3.项目实施方案;4.售后服务方案;5.使用及维护培训方案;6.突发事件应急预案;7.其他。附件1:保证金退还申请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已参与项目(包号:项目编号:),并递交保证金(电汇□,支票□),元(大写,),请在本项目结束后将保证金退还至以下账户:账户名:(账户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开户行:账号:保证金退还事宜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事项:1.为更加方便、快捷退还保证金,请各投标人认真准确填写本申请,作为保证金的退还依据,投标人应保证上述信息填写无误,并承担因填写错误造成的相应损失及责任;2.请打印加盖公章后作为附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最后一页;3.如遇公司名称变更、账户信息变更等情况,请及时告知我公司项目负责人。十、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的工业4.0教学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工业4.0教学系统,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肯拓(天津)工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1人,营业收入为5571.17万元,资产总额为4224.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肯拓(天津)工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4.7.30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主要标的一览表项目名称:工业4.0教学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KQZX-2024-76,包号:1币种:人民币,单位:元项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产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合计1工业4.0教学系统CTATCCP-I4.0-03肯拓(天津)工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1套17986501798650中标供应商:肯拓(天津)工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业4.0教学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