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未来交通大会及展览会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展览管理部2024)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西班牙国际未来交通大会及展览会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SZT2024FG/106(招标文件编号:HSZT2024FD/106)
二、项目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西班牙国际未来交通大会及展览会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设行业分会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9号北配楼410、412
中标(成交)金额:75.49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设行业分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西班牙国际未来交通大会及展览会项目
为中国企业参展西班牙国际未来交通大会及展览会提供服务。
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为拟遴选一家合格的承办机构,为中国企业参展西班牙国际未来交通大会及展览会提供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展览结束后一年。
满足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史莉 罗丽君 栾勤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059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展览管理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
联系方式:韩建兵,010-88075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
联系方式:刘上、董子硕、王香云, 010-62278948-624/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上、董子硕、王香云
电 话: 010-62278948-624/60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西班牙国际未来交通大会及展览会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展览服务/其他展览服务,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展览服务/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采购单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展览管理部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15:0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史莉 罗丽君 栾勤刚
总成交金额
¥75.49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上、董子硕、王香云
项目联系电话
010-62278948-624/606
采购单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展览管理部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韩建兵,010-88075077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上、董子硕、王香云, 010-62278948-624/606
附件:
附件1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西班牙国际未来交通大会及展览会项目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发布版)-20240724.pdf
华盛报(标)字[2024]第240180-01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西班牙国际未来交通大会及展览会项目单一来源谈判文件采购编号:HSZT2024FD/106采购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展览管理部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7月24日目录专用条款第一部分谈判邀请1.1谈判项目情况1.2供应商资格1.3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发售1.4谈判1.5采购人相关情况1.6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1.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通用条款第五部分供应商须知5.1供应商5.2单一来源谈判文件5.3响应文件5.4响应文件的递交5.5评审和谈判5.6取消单一来源谈判活动5.7确定成交结果5.8代理服务费5.9保密和披露第六部分响应文件内容及式样6.1谈判函6.2资格证明文件6.3技术响应文件6.4响应文件包装封面专用条款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展览管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西班牙国际未来交通大会及展览会项目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设行业分会前来参加。1.1谈判项目情况1.1.1项目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西班牙国际未来交通大会及展览会项目1.1.2采购编号:HSZT2024FD/1061.1.3项目预算:人民币75.6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1.4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为拟遴选一家合格的承办机构,为中国企业参展西班牙国际未来交通大会及展览会提供服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展览结束后一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1.2供应商资格1.2.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2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1.2.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2.4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1.2.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1.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供应商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非法转包,不正当竞争,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文件或合同约定的行为,已经财政、审计等认定的,两年之内不得再次参与项目承办。1.3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发售1.3.1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谈判。1.3.2集中发售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1.3.3集中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1.3.4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售后不退。1.3.5供应商在购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3.6供应商通过邮件方式报名的,除在邮件中提交前款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扫描件,还须在邮件中注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西班牙国际未来交通大会及展览会项目、采购编号、报名单位相关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由报名单位公司账户汇出的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上转账截图。1.4谈判1.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和地点1.4.1.1递交时间:2024年7月29日上午09:00-09:30。1.4.1.2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上午09:30,超过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1.4.1.3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8会议室。1.4.2谈判时间和地点1.4.2.1谈判时间:2024年7月29日上午09:30,届时请各供应商派代表出席谈判会议。1.4.2.2谈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8会议室。1.5采购人相关情况采购人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展览管理部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采购人联系方式:韩建兵,010-880750771.6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开户名称: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银行账户:0123014170005724邮政编码:100044联系人:刘上、董子硕、王香云电话:010-62278948-624/606传真:010-62277461电子邮箱:hsztzbdl@126.com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1.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7.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若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优惠政策。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7.2促进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有关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属于监狱企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7.3节能环保要求1.7.3.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9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7.3.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8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7.4信息安全要求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以下条款与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号相对应。条款号内容1.2供应商资格:详见谈判邀请。1.2.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有关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非法转包,不正当竞争,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文件或合同约定的行为,已经财政、审计等认定的,两年之内不得再次参与项目承办。1.5采购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展览管理部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采购人联系方式:韩建兵,010-880750771.6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刘上、董子硕、王香云电话:010-62278948-624/606传真:010-62277461电子邮箱:hsztzbdl@126.com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5.3.2.1谈判函包括如下内容:(1)*谈判函;(2)*谈判报价一览表(首次);(3)*谈判报价一览表(首次)附录;(4)*商务条款偏离表;(5)*技术条款偏离表;(6)*支付代理服务费承诺函;5.3.2.1注:以上带“*”号标记的文件,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没有提供或没有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5.3.2.2资格证明文件包括:(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谈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拟派项目成员情况表;(5)*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供应商资格承诺函。(7)*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群团组织,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自拟(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8)*拟分包情况说明(不分包投标人无须提供);(9)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及证明材料;(11)其他需要说明的事宜。注:以上带“*”号标记的文件,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没有提供或没有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5.3.2.3技术响应文件应根据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自行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展览举办国家或地区概况和市场分析;(2)策划管理;(3)展商招募;(4)展位深化设计及搭建方案;(5)内容审核;(6)展品运输安排;(7)人员保障方案;(8)进度及质量保障措施;(9)知识产权和法律咨询服务;(10)安全保障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5.3.4谈判报价说明5.3.4.1所有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5.3.4.2谈判报价包含为采购人提供所有服务的成本、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5.3.4采购人将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5.3.4.3供应商按谈判报价一览表及其他事项要求填写报价及有关内容。5.3.45.3.4.4谈判小组认为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5.3.4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5.3.4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3.45.3.4.5展会项目费用支出细目及结算原则:展会项目费用支出按用途分为馆租、整体布展费、广告宣传(配套活动)费、承办费和毛利等。(一)馆租,指向展会主办或场地方支付的场地租金。如参展商有特装及特殊道具需求涉及额外付费的,属于展会项目合同之外的代收代支项目,承办机构应明确告知参展商收费原则和收费主体,此种情况下,参展商仍可享有馆租额度内补贴。注:本项目承办机构不得向参展商收取馆租费。(二)整体布展费,指标准展位和公共形象区域的布展费。本项目标准展位布展费参照代收代支项目执行,不得向参展商乱收费。承办单位在投标时应明确一个标准展位的布展费用标准。(三)广告宣传(配套活动)费,指为了扩大展会效果、知名度和影响力而发生的广告费。(四)承办费,指承办机构筹办展会所发生的方案编制、招展支出、人员费、差旅费及相关管理费用等。(五)毛利,指承办机构因承办贸促会展会项目而获得的毛利。展会资金结算应执行以下标准:承办机构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以上细目提供分项报价,其中:项目毛利一般控制在10%以内。5.3.4.6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5.61万元,采购人对超出预算金额的谈判报5.3.4价将不予接受,该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5.3.5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1.5万元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须在开标现场提交有效的缴纳凭证或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户名称: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铁道专业支行银行账户:110501373600000004695.3.6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谈判日起不少于90个日历日,有效期短于90个日历日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3.85.3.8.2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根据谈判5.3.8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文件电子版,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交)。如果正本与副本内5.3.8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5.4(1)响应文件封面及密封包装封面式样详见:6.4响应文件包装封面(2)密封包装上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提倡将正本、副本、电子版文件一起密封包装。(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谈判邀请。(5)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谈判邀请。5.5开启日期和时间:详见谈判邀请。开启地点:详见谈判邀请。5.8本项目代理服务费5.8.1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招标代理协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年为依据,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收费标准下浮20%。5.8.2成交供应商应以转帐支票(北京地区)、银行汇款(京外地区)形式支付代理服务费,汇款时需注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西班牙国际未来交通大会及展览会项目(项目编号:240180),备注“代理服务费”。6.2.5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2.6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式样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做出以下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二、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须填写;如无,须填写“无”;否则视为未响应):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三、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四、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单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及工商部门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中,无任何重大违法记录。五、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两年内,我单位不存在经财政、审计等认定的,提供虚假材料,非法转包,不正当竞争,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文件或合同约定的行为。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我单位将自动失去在本项目的中标/成交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虚假投标/响应责任。若发现我方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2.7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群团组织,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自拟(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2.8拟分包情况说明致(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西班牙国际未来交通大会及展览会项目(采购编号:HSZT2024FD/106)的投标。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我单位承诺分包承担主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再次分包。序号意向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拟分配比例拟分包合同内容备注1□中型企业1□小微企业1□其他类型2□中型企业2□小微企业2□其他类型3□中型企业3□小微企业3□其他类型………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未声明部分将被视为不分包,签约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改变。若确需调整变更,应提前报采购人批准。2.供应商可根据其分包内容进一步细化上述表格。6.2.9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6.2.10近六年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及证明材料近六年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合同金额(万元)委托日期备注注:1.同类项目业绩是指供应商承担的与本次采购内容同类型的业绩,是否属于同类业绩由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资料确定。2.近六年指供应商承担的项目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谈判日期止。3.此表后须附同类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必须具有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标的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4.有效的证明材料应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6.2.11其他需要说明的事宜6.3技术响应文件(根据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的需求及谈判文件第五部分“5.3.2.3条款”的要求编制,格式可自拟)6.4响应文件包装封面6.4.1响应文件包装封面式样采购编号:HSZT2024FD/106项目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西班牙国际未来交通大会及展览会项目响应文件(于2024年7月29日09时30前不得启封)供应商名称(盖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注:1.正本、副本、电子光盘或U盘合并封装递交。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在包装封口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际未来交通大会及展览会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