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校企合作中标结果公示(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河北艺术职业学院青年艺术团)2024)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校企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BCT-241624-001
二、项目名称: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校企合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
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3号
12130000401700745W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校企合作项目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校企合作项目
满足采购人要求
合格
1年
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靳兴德、庞晓哲、李志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0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合同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
联系方式:0311-86665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方式:0311-830869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井润华
电话:0311-83086927
十、附件

承诺函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校企合作项目(单一来源)定稿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校企合作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行政区域
河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11:06

评审专家名单
靳兴德、庞晓哲、李志勇(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井润华

项目联系电话
0311-83086927

采购单位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1-86665055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83086927

附件3-2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承诺函。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我单位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单位名称)郑重声明,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情形;7.不存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8.不存在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情形;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8月2日1131采购人:河北艺术职业学院项目名称: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校企合作项目项目编号:HBCT-241624-00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7月目录第一章协商邀请第二章协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四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网站自主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并于2024年8月2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CT-241624-001项目名称: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校企合作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最高限价:60万元。采购需求:该项目拟寻一家单位进行校企合作,利用其场地资源、专业剧场、戏曲专业师资等优势,打造戏曲研学基地和实习演出基地,促进学院戏曲专业发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经河北省财政厅采购办批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于2024年6月6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日13时00分,到投标载止时间止只有“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一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导致公开招标失败。且本项目在公告期间,无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质疑或投诉,采购人对招标文件和招标程序进行了合理性审查,经专家论证,并未发现不符合规定情形。同时,经与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接洽获悉,该单位场地基础设施齐全,能够满足我单位校企合作项目的各项采购需求。根据以上情况,并经河北省财政厅采购办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12130000401700745W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3号合同履行期限: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自主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方式:其他。售价:0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8月2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网上开标,无需响应人来现场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潜在响应人应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已完成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响应人已获取采购文件及澄清、补遗、更正等相关资料,潜在响应人如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时下载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自行承担责任。3.编制响应文件需使用企业CA,请潜在响应人及时办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联系方式:李志勇0311-866650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联系方式:0311-8308692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井润华电话:0311-83086927第二章协商须知协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具体内容和要求1采购人同采购公告2采购代理机构同采购公告3采购项目同采购公告4采购预算同采购公告5最高限价同采购公告,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公告媒体同采购公告7供应商资格条件同采购公告8联合体形式不接受9分包不接受10项目现场勘查不组织11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12合作期限1年。13开标时间、地点同采购公告14响应文件提交截至时间同采购公告15投标截至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至时间16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日历日)17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8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形式电子响应文件由响应人使用“河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投标人制作软件”(即“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制作生成。19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人应在电子响应文件封面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盖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人电子印章,封面盖章即视为全本响应文件中响应人已在指定位置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在指定位置签字。20电子响应文件加密要求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时,须使用响应人企业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2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人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序号名称具体内容和要求2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人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河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响应人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响应人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使用“河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制作成完整的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照响应人须知规定进行编制和提交,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到传送的时间和自身的网络情况。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1、解密地点: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2、解密截止时间: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3、解密方式:使用企业CA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的电子解密。4、其他说明:因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原因造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使用解密的,时间顺延。24最后报价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协商情况网上进行最后报价。25电子响应文件是否退还否26信用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点为开标当日。27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招标人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人民币伍仟元整。28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29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解释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协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定义1.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协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1.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前附表。1.3“供应商”或“投标人”是指为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4“采购文件”或“招标文件”均系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1.5“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或“申请文件”均系指单一来源响应文件。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1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⑦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投标:2.2.1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2.2.2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的。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失信情况查询方式为开标当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2.3其他说明。【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一)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应当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3.参与协商的费用3.1无论协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授权委托4.1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5.采购进口产品5.1不涉及。6.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根据河北省政府采购办的函,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了解相关政策,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号)规定确定贷款额度,并在中标或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支持。9.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二、采购文件7.采购文件的组成7.1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7.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采购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8.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采购人认为自澄清或修改文件在电子平台发布之时,投标人即已收悉。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9.一般要求9.1供应商应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9.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员就有关协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9.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组成10.1响应文件各章节的内容见“第四章响应文件组成”。14.2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澄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4.3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1.报价11.1供应商应当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三、供应商基本情况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子邮箱联系电话(手机)联系电话(手机)上年营业收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员工总人数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税务登记机关税务登记机关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资质名称资质名称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有效期有效期备注附件3-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原件扫描件附件3-2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承诺函。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我单位(单位名称)郑重声明,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做出以下承诺: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情形;7.不存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8.不存在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情形;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校企合作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若不是小型、微型企业则不需要提供。附件3-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与投标应按有关文件规定提交相应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附件3-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四、商务条款响应情况附件4-1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说明:采购文件商务条款是指“采购文件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删除不适用的内容或格式;未注明偏离或未附此表的,视为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商务要求,无偏离。附件4-2同类项目合同价格说明(如有,格式自拟)附件4-3采购标的成本说明(如有,格式自拟)附件4-4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格式自拟)说明:附件4-1、4-2、4-3、4-4等内容供应商如无相关说明或资料则无需提供。五、服务方案供应商应根据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具体要求编写方案说明。六、服务响应与偏离表服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需求内容响应内容偏离说明说明:需求内容是指采购文件“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删除不适用的内容或格式;未注明偏离或未附此表的,视为完全满足采购文件“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无偏离。七、其他说明或证明文件(如有)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校企合作项目是根据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河北省政府《河北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校企深度融合,促进优质资源互补而采取的举措。该项目拟寻一家单位进行校企合作,利用其场地资源、专业剧场、戏曲专业师资等优势,打造戏曲研学基地和实习演出基地,促进学院戏曲专业发展。二、具体要求:1、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条件,为招标人提供戏曲教学和实习演出所需的师资力量、排演指导人员。为招标人的教学和演出提供服装、道具、化妆等相应便利条件。投标人组织的戏曲节目排演和戏曲研发等活动应优先考虑招标人师生参加。双方共同打造戏曲研学基地和实习演出基地。2、基础设施需求:投标人应提供专业剧场1处供招标人教学、排练和演出使用,年使用不超过40场。3、剧场的使用,包含舞台灯光、音响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及产生的人员费用等。4、投标人应做好招标人在使用剧场时所需的供水、供电、供暖等后勤服务工作。5、剧场使用时间双方应做好沟通。招标人应提前一周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在无重大安排的情况下应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企合作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