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K内窥镜荧光影像系统中标结果公示(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





项目编号
:JSZC-320000-JSZR-G2024-0085



项目名称:徐医附院4K内窥镜荧光影像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宁靖医疗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91320114MA25A8CP24
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庙10号花神科技园3幢C区208室
74.08
12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徐医附院4K内窥镜荧光影像系统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投标报价分析表》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投标报价分析表》
数量:详见附件《投标报价分析表》
单价:详见附件《投标报价分析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咸春城、张金刚、王兆兵、张燕、冯守界。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服务费:12425.00元人民币,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15日
2.定标时间:2024年8月5日
3.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单位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99号
联系人:陈一霈
联系电话:0516-85806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
联系人:张娟
联系电话:0516-83836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娟
电话:0516-8383667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徐医附院4K内窥镜荧光影像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投标报价分析表.docx

ZocomRich中专业力创造影响力ertisecreatesinfluence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徐医附院4K内窥镜荧光影像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000-JSZR-G2024-0085招标人: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7月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4第四章评标标准…………………………………………23第五章采购需求………………………………………25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0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41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徐医附院4K内窥镜荧光影像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遵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编制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共分七章: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徐医附院4K内窥镜荧光影像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1、项目名称:徐医附院4K内窥镜荧光影像系统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JSZC-320000-JSZR-G2024-0085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2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3.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投标申请书(格式不限,注明被授权人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以上资料原件复印后加盖投标人鲜章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名称为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863412191@qq.com(发送邮件名称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或将以上资料带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办理。4.售价:人民币100元,报名成功后由工作人员通知缴费,支付宝或现金缴纳,售后不退。四、投标有关信息: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9:30。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9:30。3.开标地点: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北路恒茂大厦801室)。五、采购人1.采购人: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西路3.项目联系人:陈一霈4.联系方式:0516-85806002六、采购代理机构1.名称: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3.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娟4.联系方式:0516-839066772024年7月15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目录一、总则二、招标三、投标四、开标五、评标六、定标七、政府采购合同八、询问和质疑一、总则(一)采购人。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二)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三)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四)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五)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参加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应当是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外。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投标人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或受法人委托的受托人。(七)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二、招标(八)招标文件的内容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2.投标人应检查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项目要求和其它资料。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3.样品本项目对样品的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九)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现场考察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3.开标前答疑会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三、投标(十)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语言书写,否则无效。(十二)投标文件的构成1.投标文件的构成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2.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十三)投标函和价格表、商务条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1.投标函和价格表:要求见本章十二、十三,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2.商务条件: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3.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十四)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投标人作出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3.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4.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提交滑动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价格,投标人提交多个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十五)投标货币。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十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采购人可以要求对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次,但该延长期最长不超过30天。2.采购人应在距投标有效期满30日之前书面通知投标人,要求其延长投标有效期。如果有关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应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3.如果采购人发出要求投标有效期延长的通知并在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没有收到投标人同意其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投标人不接受上述延期的要求。投标人不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十七)纸质投标文件要求:(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及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每份按本章十规定编制的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证明。(4)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注明页码,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5)投标文件装订的次序:见本章十二的要求。(十八)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需要加盖公章和/或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名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公章和/或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4)投标文件正、副本均不退还投标人。(十九)投标文件的密封、盖章要求(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分开密封,封袋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2)上述封袋上都应标明投标人(全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3)上述封装的投标文件如没有分装,无标识,将作为无效投标而予以拒绝,如上述投标文件无密封或残破导致所有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二十)投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投标文件必须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派人送达到投标地点。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见前附表,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废标。(二十一)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收到投标文件后注意事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二十二)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二十三)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6.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9.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10.项目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1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14.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15.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6.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18.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9.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20.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2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四、开标(二十五)开标:1.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投标人选派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及盖章情况,确认无误后当场拆封唱标。唱标顺序:不分递交先后顺序随机开启。4.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招标代理机构将作唱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应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在唱标完成后当场提出,否则理解为没有异议并确认开标结果。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能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视同其已认可本次开标结果并在开标记录中注明其未到场。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6.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7.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9.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二十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二十七)评标方法、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二十八)评标1.评标工作程序:(1)投标文件初审。①资格性审查。②符合性审查。(2)澄清有关问题。(3)比较与评价。(4)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5)编写评审报告(评标报告)。2.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响应性的判定,要基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得寻求外部的证据。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应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并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二十九)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将修正后的报价,形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材料,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十)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确定回复时间),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十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三十二)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定标(三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三十四)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中标人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三十五)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七、政府采购合同(三十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方式)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十七)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执行。(三十八)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应在中标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2.如果中标人没有遵守本章(三十九)1或本章(三十九)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3.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人凭采购人出具的验收书及收款收据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履约保证金在采购人处存放期间,不计利息。如果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取得补偿。(三十九)腐败和欺诈行为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投标人等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均应在招标、采购、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和最高的道德水准。(1)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含义:①“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了谋求私利,影响相关人员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有价物品,并导致损害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和他人利益的行为。②“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隐瞒事实真象,给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及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2)如果被推荐的中标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法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撤消其已签署的合同。2.投标人应注意《合同通用条款》关于腐败和欺诈行为的相关规定。八、询问和质疑(四十)询问和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项号内容一、总则(一)本项目采购人: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二)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货物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否(五)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医疗器械经营(或备案凭证)或生产许可资格;(2)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五、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六、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一)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二)查询渠道包括: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4.“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三)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资格审查结束前。(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五)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标准不高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二、招标(八)3样品要求:本项目无需提供样品(九)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九)2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九)3不安排开标前答疑会三、投标(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12)1(十二)2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3.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如有)。注:(1)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范围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投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开标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复印件。(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标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4.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如有)。注:(1)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印发)范围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投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开标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复印件。(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标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二、资格条件(1-5项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各1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1)具有医疗器械经营(或备案凭证)或生产许可资格;(2)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一)报价1.《投标报价分析表》。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二)商务资信1.《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三)技术响应1.《偏离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四、综合评审评分项(一)技术部分1.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2.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3.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4.评分细则中评分得分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二)商务部分1.业绩(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2.评分细则中评分得分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五、综合评审评分项(一)企业报价折扣证明: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具体以中小企业须满足的条件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注: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3、投标人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注: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十三)2商务条件见: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2.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十三)3交货、提供服务或开工竣工的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或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十四)3本项目不接受超过140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质保期限不低于5年。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全套设备、材料、选配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安装、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并分别单列。招标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十五)以人民币报价。(十八)投标人应制作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套、副本4套、电子投标文件1套(U盘,正本盖章扫描件)。投标文件正、副本、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投标人,若采购人索取中标人投标文件副本的,须在双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采购人。(二十)一、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 8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9:30三、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地点: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北路恒茂大厦801室)四、开标(二十五)1开标时间:2024年8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开标地点: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北路恒茂大厦801室)(二十五)4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五、评标(二十六)评标小组的组建:评标小组成员构成:5人。(二十七)采用综合评分法。各评标因素权数详见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二十八)1、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优劣顺序排列。七、采购合同(三十六)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三十八)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时间及退款具体要求详见合同条款。 (四十)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质疑时效期间的计算:(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采购程序各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质疑接收人:张娟 联系电话:0516-83906677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附加说明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分析表》PDF扫描件。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徐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行业指导价格中标金额货物服务工程收费上下限100万以下1.50%1.50%1.00%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100万~500万1.10%0.80%0.70%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500万~1000万0.80%0.45%0.5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l000万~5000万0.50%0.25%0.3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5000万~l亿0.25%0.10%0.20%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1亿~5亿0.05%0.05%0.0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5亿~10亿0.035%0.035%0.03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10亿~50亿0.008%0.008%0.008%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50亿以上0.006%0.006%0.006%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说明: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5.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低于5千元,按5千元收取;如高于15万元,按15万元收取。6.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项目,按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计算服务费。7.多个采购包(标段)项目按总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收费,最高不超过15万元。8.以上价格为协会指导价,具体价格双方可协商确定。9.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标准收费的70%收取。账户信息名称: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徐州永安支行银行帐号:32001718336052501620第4章评分标准(评分细则)项目评分标准价格(30分)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投标价格(即投标人中的最低评审价格)÷各投标人评审价格×30,结果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投标人所投产品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或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全部为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报价分析表》、《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相关材料为准),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该投标人的评审价格=《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100%-10%)。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30分)依据投标文件中偏离表、技术规格说明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参数要求”满足程度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30分,带“▲”条款为重要条款,每有一项负偏离扣4分,非加“▲”条款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30分,最低得0分。备注: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逐一列出,技术参数性能等偏离不能改变货物使用的质量和功能。项目实施方案(18分)对投标文件中的《项目实施方案》的项目实施计划、人员安排和时间进度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无方案的不得分。合理性(6分):方案合理的得6分,较合理的得3分,合理性欠缺的得1分;可行性(6分):方案可行性强的得6分,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可行性欠缺的得1分;针对性(6分):方案针对性强的得6分,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针对性欠缺的得1分。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16分)依据投标文件的项目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分,需提出明确的售后服务方案、免费保修期限、到达故障现场时间以及定期维护方案。内容完整得16分;内容较完整得9分;内容不完整得4分,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业绩(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后,合同内容为与本次投标产品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每份得2分,最高得4分。所报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1分)投标主要产品(不低于投标总价的60%)属“环境标志产品”(必须是有效期内)的得1分,是否为“环境标志产品”,以是否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评标委员会在http://www.ccgp.gov.cn/网上核查后方为有效。投标时不须原件核查。所报产品为“节能产品”(1分)投标主要产品(不低于投标总价的60%)属“节能产品”(必须是有效期内)的得1分,是否为“节能产品”,以是否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评标委员会在http://www.ccgp.gov.cn/网上核查后方为有效。投标时不须原件核查。本章说明:1.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取所有评委的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徐医附院4K内窥镜荧光影像系统采购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超过140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数量为1套。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税金、运费、安装、检验、保险、培训、售后服务、投标人的利润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货及安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二、参数要求1、内窥镜荧光摄像主机(数量:1台)▲1.1全数字化摄像系统:可同时捕捉可见光和近红外光图像;1.2可获取白光和荧光图像;▲1.3分辨率为≥3840*2160P,逐行扫描16:9;1.4帧率≥50帧/秒,画面流畅,无闪烁及干扰;1.5能对830±15nm波长的近红外光进行荧光成像;1.6主机菜单可进行白平衡、画面禁止/画面动态恢复、显影模式切换、图像模式切换功能操作及相机参数设置;1.7图像显示模式≥4种,包括可见光影像图像、荧光影像图像、融合影像图像及基准点荧光亮度数值分析;1.8融合荧光成像模式显影颜色为绿色,与非显影组织区分明显,便于发现微小肿瘤病灶及判断识别显影边界;1.9采用Windows系统,具有安全的网络运行环境,软件安全性得到有效的保障;1.10系统软件:Windows10,64位旗舰版;1.11预装软件包括WPS、office、视频播放器、照片查看器等;1.12处理器inteli7,内存≥8G,存储器为128G固态2T机械硬盘;▲1.13具备基点值定量分析系统,可提供荧光亮度相对数值;▲1.14可对组织进行静态分析,勾划目标组织的形状;▲1.15可对组织进行静态分析,测量目标组织的长度与面积;▲1.16具备淋巴显影模式、脏器显影模式、肿瘤显影模式三种荧光显影模式,可通过主机按键或摄像头手柄按键一键切换,且显影模式名称能直接显示在主机屏幕上;▲1.17摄像主机显示面板为≥6英寸液晶触摸控制显示屏,对设备状态信息显示一目了然;▲1.18具备患者信息录入功能,包括患者姓名、性别、ID等信息,可出具能添加手术图像及文字描述的报告单,保存格式为.jpg;1.19输出端口≥5种,包括HDMI*3、DP*1、SDI*4、LAN*2、Type-C*1、USB*5。2、摄像头(数量:1个)▲2.14CMOS芯片:三个CMOS芯片分别处理RGB三基色(白光)图像,一个CMOS芯片专业处理荧光图像,荧光灵敏度和图像信噪比高;2.3可通过摄像头手柄按键对可见光影像图像、荧光影像图像、融合光影像图像三种影像图像模式一键任意切换;2.2摄像手柄为金属外壳,具有≥4个按键可自定义设置部分功能快捷键;▲2.4可通过摄像头手柄按键对淋巴显影模式、脏器显影模式、肿瘤显影模式和自定义显影模式四种荧光显影模式一键切换。3、内窥镜光源(数量:1台)▲3.1光源箱显示面板为≥6英寸液晶触摸控制显示屏,可显示可见光和激光的光亮大小及状态,信息一目了然;3.2独立双光源主机:可见光和激光双光源;3.3可实现LED光关闭状态下单独开启激光;3.4光源主机在LED可见光亮度不变状态下可单独调节激光光强;▲3.6激光光源波长785±5nm,连续发光,具有较高荧光激发和收集效率;▲3.7激光最大输出功率≤480mW,激光输出功率稳定性S:≤±20mW;3.10激光强制开关包括急停开关、联锁开关、钥匙开关,紧急情况下可关闭激光;3.11具备单独光源工作计时器,显示光源的工作总时长;3.6可见光光源采用白光LED,色温≥6000K、显色指数≥90;▲3.12光通量为≥2000lm;3.13光源寿命为≥60000小时;3.14纤维导光束:直径4.8mm、长度300cm,可同时传输可见光及激光。腹腔内窥镜(数量:2根,配消毒盒2个)4.1可传输白光和近红外光;4.2直径10mm,工作长度≥330mm,视向角30°;4.3可高温高压灭菌或低温等离子灭菌。5、医用监视器(数量:1台)5.1尺寸规格≥32寸液晶显示器;5.2分辨率3840×2160P;5.3可多画面显示,具备分屏功能;5.4具备HDMI、SDI输入接口。6、专用设备推车(数量:1台)6.1具备抽拉式置物抽屉;6.2载物托架可升降调节高度;6.3医用静音四轮万向调节、带锁止移动推车;6.4便捷式的后门紧固方式,后门对开节省操作空间;6.5最大电流10A过载保护式电源插座,标配含12位5孔电源插线板;6.6具备一键启动开关,可实现整套系统的一键开关机。6.7显示器支架可以360度旋转;6.8显示器支架可以即时上下升降距离≥15cm,显示器支架俯仰角+75°—-30°,左右摆动≥±80°,旋转≥±80°。7、鼠标、键盘(数量:1套)7.1防水、防尘键盘;7.2无线鼠标。8、刻录机(数量:1套)8.1满足4K@60p超高清画面采集、视频硬件编码、互联网实时传输功能;8.2可通过刻录机自带WIFI功能实现多人移动端实时观看手术视频;8.3集成高性能的采集和编码芯片,可以方便用户使用浏览器对其进行操作设置;8.4显示面板为≥6英寸LCD屏,显示实时视频及拍照数量、录制时间、信号源信息、内外置存储可录制时间;8.5可建立患者信息(输入ID、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并保存相应的视频图片资料;8.6具备单路3GSDI/6GSDI/12GSDI*2、HDMI*2、LAN接口*1、USB3.0*4、WIFI接口*2。9、开放式物镜探头(数量:1个)▲9.1与摄像系统、光源主机同品牌;▲9.2过与摄像头连接,用于体外目标组织的荧光成像观察和可见光成像组织观察;9.3产品与内窥镜摄像系统、激光光源配合使用时,其可清晰成像的有效工作距离范围:不小于6.5~50cm;9.4产品与内窥镜摄像系统、激光光源配合使用时,体外实验对荧光示踪剂吲哚菁绿的浓度检测极限≤10-9mol/L。9.5通过医用光学物镜接口,经内部反射后从出光口出射的激光功率损耗≤30%;9.6与内窥镜摄像系统、激光光源配合使用时,在一定工作距离范围内,成像视野内的激光照明功率密度波动≤10%。注:标▲条款为重要参数。三、提供≧5年的免费质保,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四、其他要求:1、设备布置须考虑维护操作方便、布局整齐美观和满足经济合理的要求,且严格按设备的相关安装规范执行。2、中标人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的采购、发运至规定地点、保管、安装、调试、系统联调、安装调试检验以及指导招标人进行的试运行。货物发运至规定地点后,中标人负责保管,直至试运行检验合格后将货物移交给招标人和最终用户(货物移交给招标人和最终用户后由最终用户保管)。3、本项目需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由中标人负责卸货并安排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此费用。4、所提供的货物应根据有关标准包装,应符合运输和装卸条件,以使货物完好无损到达交货地点。中标人应对包装和运输不善引起的损失负全部责任。5、应在包装中装有详细的包装清单(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和质保书)。6、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产品的效果图或照片,主材材质、色彩、制作安装方法。7、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项目名称:徐医附院4K内窥镜荧光影像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供应商: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友情提醒: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购销合同合同编号:买方(全称):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以下简称甲方)卖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签约日期:年月日买方(甲方):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卖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并通过友好协商,就徐医附院4K内窥镜荧光影像系统采购项目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1.合同标的1.1本合同的标的为甲方向乙方采购如下清单中的货物:2.合同价格产品名称品牌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暂定数量单价(¥元/套)小计(¥元)合计(小写)总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产品详细配置清单等见附件,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产品名称品牌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暂定数量单价(¥元/套)小计(¥元)合计(小写)总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产品详细配置清单等见附件,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1本合同供货价格为运至合同约定地点的现行含税落地交货价,暂定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捆扎物除外)。2.2本合同供货价格包括目的地的运输、装卸、保险、技术支持与培训费、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正规发票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期内单价不作调整,以实际供货量结算。3.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3.1付款方式:产品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90%,其余10%部分作为尾款,满壹年后付清。3.2乙方提供的发票、送货单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等内容必须与合同完全一致,乙方未提供合规发票前,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视为违约。3.3甲方开票信息:名称: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税号:12320000466002657F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徐州淮海路支行账号:10230101040002600电话:0516-85802338、85802011(传真)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西路99号3.4乙方收付款信息:名称:税号:开户行:账号:联行号:4.运输、装卸及交付4.1运输、装卸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货至指定地点,码放整齐,乙方应以最适宜保证货物性能和质量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坏、数量损失及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事故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4.2交货期: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产品。4.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4.4工作要求:4.4.1乙方应当遵守所在地政府颁布的有关货物运输的时间限制、载重限制及道路限制等规定,安全准时的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位置,承担交通运输及环境保护责任。乙方不得以不清楚甲方现场情况或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及通道限制为理由延误交货期限,或做出额外索赔、要求延长交货期限。4.4.2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现场的相关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现场调度及安全管理。乙方车辆在进入现场前后,不得鸣笛、加速行驶,防噪音超标。乙方应做好运输车辆清洗等工作,确保甲方环境管理目标实现。如因乙方责任造成政府部门相关处罚,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5.技术、质量要求:5.1乙方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必须真实有效。5.2乙方所提供产品上的中文品名、型号及产品说明书所注适用范围必须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所标明的完全一致。5.3国产医疗设备上的铭牌必须标注医疗器械注册证号。5.4发票上所列品名与型号必须与合同所列品名与型号完全一致。5.5其他未提及事项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5.6产品的保修期(以验收合格日算起)年,保修期内免费维修。5.7服务响应时间:小时6.检验、验收及其他6.1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到货地点后5日内,乙方需通知甲方的归口管理部门,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到货清点、查验。在设备安装、调试结束,使用科室确认设备运行正常后,由甲方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相关科室、部门会同乙方进行交付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乙方未通知甲方的归口管理部门擅自拆箱的,甲方不予验收。需要安装的货物,由乙方负责安装和调试工作。按照以上方式验收合格后30内日,如发现内在瑕疵,即无法肉眼辨别的内部瑕疵。乙方需提供情况说明,甲方审核完毕后,在5日内,甲、乙双方再次共同进行验收。6.2验收标准:(1)货物外观、包装完好;(2)数量、规格/型号无误;(3)货物符合合同要求及生产技术标准,配置齐全,乙方对该货物有质量说明的,也应符合该质量说明;(4)乙方应根据甲方验收部门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5)设备正常运行后由甲方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相关科室、部门会同乙方共同验收。6.3检验结果处置6.3.1验收不合格,无条件退场,由此造成的损失自负,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6.3.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应照此执行。7.权利和义务7.1甲方权利义务7.1.1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医疗设备款。7.1.2协调组织医疗设备的验收。7.2乙方权利义务7.2.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供货要求,根据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做到保质保量,不得无故拖延。7.2.2乙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指定人员合理的统一指挥调度,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7.2.3因医疗设备质量问题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医疗设备送至指定地点导致甲方遭受的损失应按实赔偿给甲方。7.2.4乙方因不能提供合规发票给甲方带来税务风险时,乙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补缴税款、滞纳金等赔偿责任。8.合同解除8.1合同有效期间,可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8.2乙方违约解除合同:在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债务或保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的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通知到达乙方时发生解除的效力。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8.3乙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进入或者可能进入清算程序、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无清偿能力、歇业、破产、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发生罢工、被提起重大诉讼等的,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提出解除合同。该解除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8.4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如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8.5如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相关的货物由乙方自费回收,所需要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未在甲方发出通知后10日历天内回收,则甲方可自行处理该合同货物,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与损失。9.不可抗力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已无意义或者无法履行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10.违约责任10.1如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1日历天,乙方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10.2.乙方所提供产品必须满足第5条技术和质量条款的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10.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应的场地技术资料等,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相应顺延。10.4乙方所交产品由于品种、型号、规格、颜色、质量或其他问题不符合合同规定、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换货或退货,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10.5如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赔偿的金额应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因维权需要所支付的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诉讼担保费、交通费等。11.通知和送达11.1双方收件人、通讯(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甲方联系人:王斌会,联系电话:0516-85802205,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西路99号。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双方的通讯地址、收件人和联系方式以本合同约定为准。双方一致确认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双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接收其他方商业文件或司法机关诉讼文书、仲裁机构仲裁文书真实有效的地址和联系方式。11.2双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采取书面形式,并采用面呈,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被通知人,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通知送达被通知人起生效,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通知送达按如下原则确定:11.2.1采用面呈传递时,被通知人(含其法定代表人、约定收件人、雇员或代理人,下同)签收视为送达。若被通知人拒绝签收的,通知留置被通知人通讯地址处视为送达。11.2.2采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传递时,以被通知人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被通知人拒绝签收或被通知人在约定通讯地址处无人收件,导致通知未能被被通知人实际接收的,挂号信或特快专递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11.3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过一审、二审至案件执行终结时止,除非双方依下款告知变更。11.4任何一方通讯地址、收件人或联系电话需要变更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合同其他方和司法机关送交书面变更告知书。否则,因此而导致的通知迟延或不能送达的后果,均由变更方承担。因一方在本合同中载明的或书面通知变更后的通讯地址、收件人或联系方式不详,导致通知迟延或不能送达的后果,由该方自行承担。11.5双方均明知:因双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和指定签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12.解决争议方式如果本合同发生纠纷,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通过协商仍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其他13.1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13.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至双方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成后终止。13.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可作出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西路99号地址:电话:0516-85802338、85802011(传真)电话: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徐州淮海路支行开户银行:帐号:10230101040002600帐号:日期:日期:合同签署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附件:配置清单、医用耗材清单、配品备件清单等。合同附件1:医疗卫生机构廉洁购销合同医疗卫生机构廉洁购销合同:购货单位: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合同签署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等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项目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子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況。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六、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八、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肆份(单独盖章),甲方叁份,乙方壹份,。不与主合同订在一起,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目录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报价分析表4.偏离表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中小企业声明函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10.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1.投标函格式致:(采购人)根据徐医附院4K内窥镜荧光影像系统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000-JSZR-G2024-0085]招标文件,(姓名)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投标人承诺并同意如下:1.投标人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插入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5.投标人不在投标初始有效期内撤回投标。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投标人同意在授予合同后,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的有关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分析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定。9.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传真:投标人:(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公章)日期:年月日2、开标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徐医附院4K内窥镜荧光影像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000-JSZR-G2024-0085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报价(小写)质保期(年)徐医附院4K内窥镜荧光影像系统采购项目详见投标文件总价(大写人民币):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报价(小写)质保期(年)徐医附院4K内窥镜荧光影像系统采购项目详见投标文件总价(大写人民币):投标人:(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公章)日期:年月日3、投标报价分析表项目名称:徐医附院4K内窥镜荧光影像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000-JSZR-G2024-0085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品制造企业名称(全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345678910...总价(即《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注:1、上述价格均为含税价格,且总价须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投标人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4、本表可拓展,但应至少包含上述表格内条目。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4、偏离表项目名称:徐医附院4K内窥镜荧光影像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000-JSZR-G2024-0085序号偏离内容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公章)日期:年月日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移动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性别:男(女)年龄:岁民族:族职务:移动电话:身份证号: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徐医附院4K内窥镜荧光影像系统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000-JSZR-G2024-0085]的招、投标活动及签订经济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法律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授权委托。委托人(盖公章):受托人(签字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公章):年月日(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6.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名称:徐医附院4K内窥镜荧光影像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000-JSZR-G2024-0085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所投的产品需要逐条列出。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属于工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为方便中小企业和社会各界使用自测结果,小程序增加自测结果打印功能,测试者可按照小程序填写测试企业有关信息并完成自测后,保存自测结果自行打印。如有疑问,可与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咨询联系。联系电话:0516-83861958丹酒章香米S电登长面然应业华装营鹌长意费满品采长艺面香品m活米壹车年零戒美白布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项目名称:徐医附院4K内窥镜荧光影像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000-JSZR-G2024-0085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公章)日期:年月日8.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在参加徐医附院4K内窥镜荧光影像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000-JSZR-G2024-008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公章)日期:年月日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名称:徐医附院4K内窥镜荧光影像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000-JSZR-G2024-0085投标人郑重声明: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徐医附院4K内窥镜荧光影像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000-JSZR-G2024-0085)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即提供:(1)具有医疗器械经营(或备案凭证)或生产许可资格;(2)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特此声明。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公章)日期:年月日10、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符合条件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且乙方向甲方出具预付款保函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小写¥大写:人民币。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小写¥大写:人民币。……符合条件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小写¥大写:人民币。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小写¥大写:人民币。……注:1、付款条件一中,出具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的合同款应当与保函金额一致。2、付款条件二中,预付款比例设定应符合《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要求。(完)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一)报价1.《投标报价分析表》。项目名称:徐医附院4K内窥镜荧光影像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000-JSZR-G2024-0085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品制造企业名称(全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摄像主机FLI-20D南京诺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台110460001046000标配标配标配2摄像头FLI-20D南京诺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套110460003光源主机FLI-20D南京诺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台110460003光源主机FLI-20D台1104600032寸4显示器FLI-20D南京诺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索尼定制)台11046000FLI-20D1046000标配5脚踏开关FLI-20D南京诺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个110460005脚踏开关FLI-20D1046000标配5脚踏开关南京诺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套110460006鼠标键盘FLI-20D1046000FLI-20D1046000标配南京诺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台110460007推车FLI-20D10460001046000标配标配南京诺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套110460008物镜FLI-20D1046000南京诺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根210460009导光束FLI-20D1046000104K录播机NY-LB-I南京诺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台18200082000标配11腹腔内窥镜690-33103OH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根260000120000标配12内窥镜消毒盒/南京诺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个210002000标配39总价(即《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1250000.00注:1、上述价格均为含税价格,且总价须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投标人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4、本表可拓展,但应至少包含上述表格内条目。投标人:宁靖医疗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林(签字或盖章)斯2024年7月29·日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4K内窥镜荧光影像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