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调查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2024)
长江口水生态调查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招案2024-1429(招标文件编号:招案2024-1429)
二、项目名称:长江口水生态调查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方国际集团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988号62幢(9号楼)7楼
中标(成交)金额:53.2788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东方国际集团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长江口水生态调查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提供长江口水生态调查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服务(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提供长江口水生态调查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服务(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成交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详见比选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田震、史军、陈志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比选文件约定向成交单位一次性收取服务费7991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991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服务时间:成交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成交内容:提供长江口水生态调查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服务(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3、成交金额:¥532788.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叁万贰仟柒佰捌拾捌元整 )4、采购方式:比选采购5、定标日期:2024年8月6日6、推荐成交理由:东方国际集团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服务方案最为完整,有针对性,对项目理解最为透彻;人员、设备配置以及类似业绩最多,供应商综合实力最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三江路55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021-240119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联系方式:田斯斯、倪敏、徐潇、王静;021-62446079、52907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斯斯、倪敏、徐潇、王静
电 话: 021-62446079、5290769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江口水生态调查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19:3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田震、史军、陈志文
总成交金额
¥53.2788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斯斯、倪敏、徐潇、王静
项目联系电话
021-62446079、52907696
采购单位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三江路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老师、021-24011982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田斯斯、倪敏、徐潇、王静;021-62446079、52907696
附件:
附件1
中世-(发售稿)0731长江口水生态调查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招案2024-1429.doc
长江口水生态调查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编号:招案2024-1429比选文件采购人: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7月目录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第一部分比选公告7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11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0第四部分合同条款27第五部分评审办法39第六部分格式附件4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长江口水生态调查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2项目编号招案2024-14293最高限价人民币53.45万元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4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1、履约保证金:第一次付款前,成交方应向采购方提交一笔金额为成交10%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金额取整),履约保函的到期日期应在合同验收日期之后(至少应在合同履行期限后的60日历日以上)。采购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30日历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2、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70%,2024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合同金额的30%。注:若成交人为中小企业,本合同所约定的支付条款将按《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规定作出相应调整。5采购概述本项目采购人为市级财政预算单位,本项目的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上海市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上海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依据采购人的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采购。6采购方式比选采购7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8采购人单位名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三江路55号联 系 人:黄老师电 话:021-240119829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邮 编:200063联 系 人:田斯斯、倪敏、徐潇、王静电 话:021-62446079、52907696传 真:021-62446678 邮 箱:tiansisi@cwcc.net.cn、nimin@cwcc.net.cn、xuxiao@cwcc.net.cn10包件□适用■不适用有关包件的所有条款均不适用本项目11采购内容拟选取一家供应商,提供长江口水生态调查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服务(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12是否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不接受 □接受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13现场踏勘■不组织 供应商自行踏勘□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若由于对现场条件不了解而造成成交后发生一切不良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14服务时间成交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上海市)。16报价货币报价文件须采用人民币报价。17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至响应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除外)。8)供应商应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证书。18是否接受联合响应■不接受 □接受19是否接受转发、分包■不接受 □接受20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7月 31日至2024年8月5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306室,比选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21领取比选补充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另行安排(如有)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306会议室(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供应商)22报价有效期响应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23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递交方式: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为确保保证金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通过转账、支票、汇款方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完成保证金支付,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若以银行保函形式,保函须在开标时递交原件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保证金汇款账号:户名: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专项帐户)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愚园路支行 帐号:31641803001602577注:1、上述户名须完整填写,包含后面(专项帐户),其中帐户的“帐”字为“巾”字旁。错字、漏字将会导致汇款不成功而无法及时缴纳保证金。)2、银行转账时“备注栏”需注明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包件号及资金用途,例:“招案2024-1429,保证金”3、★供应商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或非供应商单位账户或现金方式递交的保证金。24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截止时间、地点开始时间:2024年 8月6 日上午10:30:00;截止时间:2024年8月 6日上午10:50:00;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25开标会时间、地点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26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文件按下列顺序应包括:1)报价书(附件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2)3)法定代表人委托书(附件3)4)报价一览表(附件4)5)报价明细表(附件5)6)偏离表(附件6)7)货物/服务报告(附件7)8)资格证明文件(附件8)9)廉洁投标承诺书(附件9)10)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附件10)11)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27报价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比选文件中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填写报价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偏离表、货物/服务报告、资格证明文件、廉洁投标承诺书等(详见附件)。28报价文件份数1.纸质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一份((建议电子文档包括所有响应文件内容,其中一般文件应采用Word及已盖章签字的完整版PDF格式,报价明细表应采用Excel格式存储在U盘)。2.报价文件建议胶装成册,单独密封递交。3.报价文件须编制目录和页码,建议双面打印。29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30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1)未按规定获取比选文件的;2)供应商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3)未按本须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的;4)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3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报价文件未满足本文件规定的签字、盖章要求的;2)报价有效期少于本文件规定有效期的报价文件;3)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未按前附表要求提交保证金的;5)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资格要求规定条件的供应商;6)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2成交服务费支付本项目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成交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计取标准如下:1、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成交服务费按如下费率分段计算累进后计费:人民币100万元以下:1.5%。经计算后低于人民币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33其他1、开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参与开标会的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确认供应商截止响应截止时间,参加采购活动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2、本项目须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备注:文中“■”表示为选择项,“□”表示为未选择项。第一部分比选公告第一部分比选公告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现对长江口水生态调查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采购。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长江口水生态调查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2.项目编号:招案2024-14293.采购概述:本项目采购人为市级财政预算单位,本项目的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上海市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上海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依据采购人的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采购。4.预算金额:人民币53.45万元,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5.采购内容:拟选取一家供应商,提供长江口水生态调查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服务(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6.服务时间:成交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上海市)。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至响应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除外)。8.供应商应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证书。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四、比选文件的领取:1、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5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2、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306室。现场报名前,供应商需先关注“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主界面右下角点击“投标报名”完成微信信息登记后,携带报名资料至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306室现场领购标书。未按规定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3、需提交的资料: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报名提供)。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五、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截止时间及地点:开始时间:2024年8月6日上午10:30:00;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上午10:50:00;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详见底楼电子大屏)。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详见底楼电子大屏)。七、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本公告有效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5日。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三江路55号联系人:黄老师联系方式:021-24011982单位名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邮编:200063联系人:田斯斯、倪敏、徐潇、王静电话:021-62446079、52907696传真:021-62446678邮箱:tiansisi@cwcc.net.cn、nimin@cwcc.net.cn、xuxiao@cwcc.net.cn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1.概述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比选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比选采购。1.2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比选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1.3参与采购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采购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项目”系指采购人在采购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服务。2.2“货物”系指采购人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一切货物、产品、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有关技术资料和原材料等,以及其所提供货物相关的运输、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3“服务”系指比选文件规定供应商承担的各类专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开发、产品交付、安装调试、质量检测、技术指导、售后服务、专业劳务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2.4“采购人”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2.5“供应商”系指从采购人处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6“成交人”系指成交的供应商。2.7“卖方”系指成交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供应商。3.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特定条件是指对供应商的财务要求、业绩要求、诚信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3.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已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须明确主供应商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采购项目中报价。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4.报价费用4.1无论报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比选文件5.比选文件的组成5.1比选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服务、比选报价程序和合同条款。比选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比选公告;(3)供应商须知;(4)采购需求;(5)合同条款;(6)评审办法;(7)格式附件;5.2除非有特殊要求,比选文件不单独提供比选货物或提供服务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该报价有可能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报价,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比选文件的澄清6.1供应商对比选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按报价邀请中载明的时间、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疑问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比选文件的每一供应商。7.比选文件的修改7.1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比选文件进行修改。7.2比选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比选文件修改后发布的补充文件为比选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7.3为使供应商在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为比选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比选文件的每一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写8.编写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以使其报价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9.报价的语言及计量单位9.1响应文件、报价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9.2除在比选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组成10.1响应文件应包括:详见前附表11.响应文件格式11.1供应商应按比选文件前附表规定填写响应文件格式。12.报价12.1供应商应按比选文件中所附格式填写单价和总报价。如果单价与总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2.2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供应商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唱出。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12.3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12.4供应商应在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对本项目报价内容的单价和总报价。12.4.1总报价中不得包含比选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评审时不予核减。12.4.2总报价中不得缺漏比选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审时将其他有效供应商中该项缺漏内容的最高报价计入其评审总价。12.4.3若缺漏比选文件内容的供应商最终成交,缺漏项仍然为供应商的合同范围,并且不得增加合同价。但缺漏比选文件所要求的内容达到一定比例或缺漏某些关键内容的,比选小组有权认定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13.报价货币:响应文件须采用前附表所述货币报价。14.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14.1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1.1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开发等项目实施能力;14.1.2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比选文件中合同条款和采购需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开发、供货、安装、调试、保修(应提供使用售后服务承诺)和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的义务。15.报价货物/服务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5.1供应商必须依据比选文件中比选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服务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6.保证金16.1供应商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保证金。16.2本次保证金额:详见前附表16.3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6.4保证金应以转账、汇款、支票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接受的其他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递交。16.5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报价有效期一致。16.6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按比选文件27.4款予以无息退还。16.7成交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16.8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被没收:16.8.1开标后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16.8.2成交人未能按比选文件规定签订合同。17.报价有效期17.1本项目报价有效期详见前附表。17.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8.1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胶装装订成册。18.2响应文件须在每一份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须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数量详见前附表。18.3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报价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8.4响应文件不得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18.5本项目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在封面或扉页加盖公章。比选文件规定签章处应加盖对应要求的报价单位公章、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签字或印章。响应文件的递交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包装(每份书面文件建议采用胶装方式,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等字样),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字样,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恕不退还)。19.2不同包件的响应文件必须分别编制,单独密封递交。20.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所有响应文件必须按前附表规定时间、地点递送。20.2出现第7.3款因比选文件的修改推迟响应截止时间时,则按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1.迟交的响应文件21.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报价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2.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8款和19款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销报价”字样。22.3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22.4供应商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开标和评审23.开标23.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比选文件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主持公开开标,供应商可派代表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宣读各供应商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参加开标仪式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对于价格折扣,只有在开标时公布的评审时才能考虑。23.2开标时,供应商委派的开标人如系法定代表人则须交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如系委托的报价代理人则必须交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23.3供应商按时送达响应文件,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4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正本“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23.5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报价将被拒绝:(1)未按规定获取比选文件的;(2)供应商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3)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4)未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的;24.评审24.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比选采购货物/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比选小组,其成员由外聘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其中外聘专家占比选小组2/3。比选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24.2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比选小组将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合法、有效。24.3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24.3.1对于经审查确定为资格合格的供应商,比选小组将审查其响应文件是否对比选文件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4.3.2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所谓重大偏离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采购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比选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其本身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4.3.3比选小组允许补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细微偏离,但这些补正不能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24.3.4比选小组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如有漏报、计算错误或其它错误,须按如下原则进行调整:(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金额及响应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并对报价明细表按照权重予以调整;(2)响应文件中数字表示的金额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4)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比选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5)如有漏报,则以所有供应商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报价总价;(6)如有计算错误,比选小组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按对其最不利原则调整。24.3.5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报价处理:(1)响应文件未满足比选文件规定的签字、盖章要求的;(2)供应商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有缺漏的;(3)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后,未在修改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报价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4)明显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商务条款要求的;(5)报价有效期少于比选文件规定有效期的响应文件;(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7)未按本须知24.3.4规定调整响应文件中漏报、计算错误或其它错误的;(8)开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www.ccgp.gov.cn/cr/list)对参与开标会的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确认供应商截止响应截止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9)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如★条款)。24.4澄清:比选小组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可以书面形式(由比选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比选小组可以否决其报价。24.5依据采购人的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小组将否决所有供应商的报价或取消采购活动: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比选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比选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响应文件都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25.评审原则及方法25.1对所有供应商的报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5.2评审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5.3本次评审细则详见比选文件“第五部分评审办法”。定标26.定标准则26.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7.成交通知27.1评审结果公布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未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未成交通知书》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7.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采购期限内签订所有年度合同的依据。27.3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采购代理机构无息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27.4在《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采购代理机构向未成交的供应商无息退还其保证金。28.签订合同28.1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28.2比选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8.3采购人/买方在签订合同时,有权对采购货物/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是单价和其他的条款条件不得改变。其它29.报价注意事项2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人解释未成交理由。29.2本比选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9.3若发现供应商有不良行为的,将记录在案并上报有关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三部分采购需求采购文件中带“★”号的条款为关键性条款,供应商任何对于“★”号条款偏离都将导致其报价文件无效。(如有)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长江口水生态调查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预算金额(元)534500预算资金是否跨年否预算编号无资金来源专项资金采购类型服务是否直接单一来源采购否是否允许联合投标否是否允许分包否是否中小企业预留不预留是否采购进口货物否项目时限成交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付款方式1、履约保证金:第一次付款前,成交方应向采购方提交一笔金额为成交价10%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金额取整),履约保函的到期日期应在合同验收日期之后(至少应在合同履行期限后的60日历日以上)。采购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30日历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2、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70%,2024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合同金额的30%。 项目验收方式及标准验收标准:完成断面各项目采样、现场监测、生境调查和实验室分析等工作,按给定时间节点提交监测数据、现场照片、电子标本库、评估报告等验收材料。验收方式:采购方组织验收。违约责任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采购方、成交方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由于某一方的过失使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其它后果的,由过失方承担相应责任;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方违约情节严重,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采购方的经济损失由成交方承担。如属双方过失,则根据各自过失的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2.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采购方、成交方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如造成任何一方损失的,则由损失方自理。3.采购方、成交方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诉诸人民法院。项目背景长江口地区当前的生态环境基础监测和研究相较于其重要的战略区位特点和生态资源优势略显不足。为了满足说清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及生物多样性状况的总体要求,支撑区域战略保护工作,针对长江口河流水体增设水生态监测点位,开展固定频次的水生态监测工作。通过定期水质、沉积物等水环境指标的监测;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等重要水生生物的监测,摸清长江口地表水环境质量及水生生物多样性的本底状况,为长江口地区下阶段开展长期持续性水生态监测工作奠定基础。二、项目主要内容及技术要求1.监测断面长江口共设置15个河流监测点位,点位清单以采购方提供为准。其中水质常规、沉积物及水生生物(eDNA)监测均为15个点位;常规水生生物类群及生境调查共12个点位。开展时间周期为2024年。2.监测频次水质常规监测:4次。沉积物监测:1次。水生生物监测:开展2期监测。生境调查:开展1次。3.监测项目3.1.水质常规监测项目现场监测项目: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浊度共5项。实验室分析项目: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挥发酚、石油类、氟化物、硒、氰化物、砷、汞、铜、六价铬、镉、铅、锌、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共21项。3.2.沉积物监测项目监测项目包括:pH值、铜、铅、镉、汞、铬、砷、锌、铊、铍、银、镍、锑、硒、有机质、总有机碳、硫化物、有机磷农药、有机氯农药、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3.3.水生生物监测项目现场监测:水深、流速、透明度。生物类群:浮游动物、浮游植物、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鱼类(eDNA)。生境调查:监测区域堤岸土地利用变化、污染源排放情况、底质状况,以及栖息地状况调查等。4.技术要求4.1.总体要求水质及沉积物监测: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91.2-2022)、《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办监测函〔2017〕249号)、《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手工监测(采测分离)采样技术导则》、《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手工监测(采测分离)现场监测技术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样品采样、现场监测、实验室分析、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工作。水生生物监测项目:参照《水生态监测技术要求淡水浮游动物(试行)》、《水生态监测技术要求淡水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试行)》、《水质浮游植物的测定0.1ml计数框-显微镜计数法》等相关技术导则要求开展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等工作。鱼类等水生生物类群eDNA监测根据采购方提供的指导文件进行现场样品的采集、实验室分析及质量控制工作。生境调查项目:按照《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开展生境调查工作。4.2.具体实施要求4.2.1.现场采样及监测(1)每个断面采样除驾驶员外保障至少3名采样人员参加。采样人员应接受采样技术培训,熟悉质量保证内容、程序和方法,了解采样技术关键环节,掌握现场监测仪器性能,具备水质采样的相关上岗证及完成水生生物采样的相应技术能力。(2)现场监测仪器须由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使用。(3)受潮汐影响的监测断面,尽量选择在落平时采集样品。(4)样品的采集尽可能使用船只。(5)每次采样时需拍摄现场照片,应有经纬度、时间水印等信息。拍摄内容应包含环境照片(上游、下游、左岸、右岸、水面全貌等)、水样照片(沉降前后对比、采样完成后的所有样品等)、仪器读数(pH值、溶解氧等)、水生生物采样的关键环节,包括各项目定量、定性采样、过滤、淘洗、挑拣、固定等全流程。(6)浮游生物需根据水深决定是否需要分层采样,浮游动物采集定量及定性样品,均使用25号浮游生物网,其中定量采样量为30L;浮游植物定量样品采样量为1L,定性样品使用25号浮游生物网。(7)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采集定量和定性样品,其中定量样品采样量不少于0.25m2。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样品尽可能在现场完成样品的淘洗、挑选和固定,根据采购方抽检要求保留挑拣后残渣待检。(8)鱼类等水生生物类群eDNA监测环境水样的采集要求每个点位分别采集3个平行样,每个平行样的浓缩过滤水样量为2~3L,同一批次样品采集时同步采集空白水样。根据采购方要求尽可能在现场完成样品的过滤和固定。(9)生境调查至少由2个人共同完成,且保持调查人员的稳定性。生境调查需进行照片和影像记录(包括但不局限于周围大生境、护岸类型、岸带植被、特殊状况等)。(10)采样时周边出现异常情况时,拍摄现场情况并做好记录,立即通知采购方。4.2.2.样品送样(1)样品运输前核对采样记录表,确保样品全部装箱。(2)每个样品瓶均需贴上样品标签,内容有采样点位编号、样品编号(按照采购方编码规则进行编号或在样品提交时按采购方要求重新更换样品标签)、采样日期和时间、测定项目、保存方法等,并写明用何种保存剂,样品标签须满足防水要求。(3)水质、沉积物及水生生物样品按照项目类型确定运输环境条件。(4)样品交接时再次核对样品数量,填写样品交接单。4.2.3.实验室分析(1)水环境项目按《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办监测函〔2017〕249号)中规定的方法进行实验室分析,其它参照相关国标方法、行业标准或《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实施。如分析方法变化按照国家最新要求进行。(2)水生生物项目按照《水生态监测技术要求淡水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试行)》、《水生态监测技术要求淡水浮游动物(试行)》、《水质浮游植物的测定0.1ml计数框-显微镜计数法(HJ1216-2021)》要求完成样品预处理和实验室分析鉴定,鉴定分辨率至少达到采购方规定的要求,优势种需鉴定至种。浮游动物按要求加测生物量,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报出物种个体数及生物量湿重。所有底栖生物类群首次出现均需拍摄1张全貌,1~3张鉴定部位,浮游生物拍摄至少2张全貌照片,形成相应的物种电子标本库。摇蚊幼虫需要进行制片镜检,制备的玻片标注清晰分类保存。(3)所有鉴定后的样品均需要进行留样保存,会出现损失的样品类型,以电子照片/制片等形式进行留存,以备采购方抽检。底栖生物样品完成鉴定后需保持保存液清澈。(4)规范开展eDNA样品的前处理、实验室分析及数据处理过程。(5)配合完成外部质量监督工作,抽检比例不少于10%。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检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采样照片、生物样品、记录表填写和实验室分析结果等。抽检结果需符合规定的要求。4.2.4.分析结果(1)及时做好监测数据审核、质量控制、报告编制等工作。水环境现场监测数据或实验室分析数据出现异常(存疑数据)时,应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异常数据认定和处置技术规定(试行)》(总站水字〔2021〕221号)、《国家地表水采测分离现场监测异常数据处置技术要求(试行)》(总站水字〔2019〕447号)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存疑数据核查工作,并立即上报存疑数据相关情况。(2)若采购方对成交方上报的监测数据提出异议,成交方应配合完成相关核查、复测等工作。(3)水生生物实验室内部质控不合格应采用邀请专家鉴定、重新比对分析等方法对分析结果进行再次确认。(4)形成水生生物名录清单、电子标本库。4.3.成果提交(1)原始记录是监测活动的重要凭证,需及时按要求认真填写并核对,原始记录表按统一格式编号,个人不能随意擅自销毁,所有记录应保存完整、安全,按期进行汇总提交。(2)监测相关数据需电子化整理后汇总提交。(3)现场监测全流程、生境调查等影像资料保存完整按照采购方命名要求编码后形成电子档案,在采购方规定时间内提交。(4)首次出现的水生生物物种需按要求进行拍摄记录,形成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浮游植物和浮游动物电子标本库按年度进行提交。(5)按年度提交水生生物eDNA监测相关数据材料。(6)按采购方要求提交年度总结报告及4次水环境监测评估报告,并编制质控报告。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参考)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若与采购需求内容有冲突,以采购需求为准,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合同编号:HT政府采购编号:技 术 服 务 合 同(2.5版)项目名称: 长江口水生态调查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委托人:( 甲 方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受托人:( 乙 方 )签订地点: 上海 省(市) 徐汇 区(县)签订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应与项目名称一致 的技术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一)服务内容与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履行地、进度时间、数量批次、履行方式等。有招投标文件的,应与招投标文件相关内容基本一致。)(二)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技术服务方案》二、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必填(二)乙方:必填(三)保密义务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对其获知的各类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不宜公开的技术资料、数据信息等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第三方。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涉及上述资料信息使用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规定的使用用途和方式,正当、合理、审慎地使用涉及保密义务的资料和信息。本条款内容持续有效,不因本合同到期而终止。(四)履约保证乙方承诺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法规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以及本合同相关条款及附件, 提供相应的服务活动,承诺廉洁履约并对服务质量负责。三、履行期限、地点、双方联系人:(1)本合同履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二)本合同履行地点为:上海市(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项目实施对口联系人、联系方式为: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1.验收标准:(请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相关标准,要求,成果等)2.验收方式:必填,如:由甲方组织验收。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报酬(含税):人民币 大写 整(¥ 小写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 ⑵ 种方式):(1)一次总付:人民币 大写 整(¥ 小写 ),时间:合同签订后 日历日内。(2)分期支付:第一次:合同签订后 日历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 %,即人民币 大写 整(¥ 小写 );第二次: 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 %,即人民币 大写 整(¥ 小写 )。(三)在第一次付款前,由乙方提交合同价的 %,即人民币 大写 整(¥ 小写 )作为履约保证金给甲方,直至项目验收结束。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乙方有违约行为,可参照第六条实施履约保证金的扣减。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有关条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一)违反本合同第 / 条约定, / 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二)违反本合同第 / 条约定, / 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可以针对具体项目的具体风险,如及时性和质量方面的问题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或比例。如项目简单也可直接引用(三))(三)其它: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由于某一方的故意或过失使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其它后果的,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属双方过失,则根据各自过失的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2.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积极的措施,并向另一方书面说明,就此情况下造成的合同延期履行、中止或提前终止,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如造成任何一方损失的,则由损失方自理。3.为贯彻落实廉政要求,维护采购结果的公正性,保证合同顺利履行,乙方在本项目中需按照《廉洁履约承诺书》相关要求严格约束自身行为,遵守廉洁承诺为本合同履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乙方违背上述条款,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扣除相应合同款项或者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对合同解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采用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一)双方同意由 上海 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 ③ 人民法院管辖。①被告住所地 ②合同履行地 ③合同签订地④原告住所地 ⑤标的物所在地八、其它条款1、本合同全部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经过招投标的项目,招投标文件视为合同的一部分,并与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有线上合同的项目,本合同为该线上合同的补充。2、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因甲方需要导致的项目内容发生变动,其中工作量及合同金额增加10%(含)以内的,乙方不再另行收费;其中工作量及合同金额增加超过10%的,双方协商解决。3、项目款应实行专款专用,并符合财政相关管理规定,用于项目实施期间所有人工、试剂与材料使用、设施与设备使用、交通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及税金等费用。4、乙方工作和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保证其工作和服务成果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5、如为提前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以财政当年度实际批复为准。如财政实际批复金额低于成交金额,则成交金额以财政实际批复为准(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如有异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6、乙方承诺同意: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要求乙方适当延长服务时间并通知乙方,延长服务期间产生的服务费,由下年度服务提供方按实际延长的工作量,在延长服务期结束后90日内向乙方支付,支付金额=(下年度合同总额/下年度总工作量)×实际延长工作量,具体收、付款及开票等事宜由乙方与下年度服务提供方协商执行。同时,如存在上年度服务工作延长情况的,乙方有义务在延长服务期结束后90日内根据实际延长的工作量,及时、足额向上年度服务提供方支付相关费用。7、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未尽事宜或合同生效后,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更的,可由双方协商并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对相关内容予以变更确认。8、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委托人(甲方)名称(或姓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委托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委托人(甲方)委托代理人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委托人(甲方)联系(经办)人必填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委托人(甲方)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三江路55号邮编200235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委托人(甲方)电 话021-24011500邮编委托人(甲方)开户银行邮编委托人(甲方)账 号邮编受托人(乙方)名称(或姓名)必填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受托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必填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受托人(乙方)委托代理人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受托人(乙方)联系(经办)人必填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受托人(乙方)住所(通讯地址)必填邮编必填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受托人(乙方)电 话必填邮编受托人(乙方)开户银行邮编受托人(乙方)账 号邮编中介方单位名称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中介方法定代表人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中介方委托代理人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中介方联系(经办)人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中介方住所(通讯地址)邮编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中介方电 话邮编中介方开户银行邮编中介方账 号邮编附件一廉洁履约承诺书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合规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风气、净化环境监测的市场环境、反不正当竞争,弘扬社会正气、自觉维护行业形象,恪守职业道德,本单位在履约期间作出如下承诺:一、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秉承专业态度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不与甲方或本项目监测对象进行不当往来,包括但不限于宴请甲方项目相关人员(或接受本项目监测对象宴请),安排甲方项目相关人员旅游、娱乐、消费等(或接受本项目监测对象安排),向甲方项目相关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电子提货券、微信红包等(或收受本项目监测对象赠送)。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愿意接受甲方警告、公开通报批评等方式的处理。二、愿意将遵守廉洁承诺情况纳入项目履约或验收考核范畴。若本单位及相关人员发生了上述行为,本单位将无条件承担因不当行为而造成的结果,严肃处理不当行为人员,并愿意接受甲方提出的履约或项目验收扣款要求。经确认本单位出现上述违规行为的,每人次的扣款比例为合同总额的10%;造成重大影响的,每人次的扣款比例为合同总额的20%;合计扣款比例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0%。三、因违反上述廉洁履约承诺,情节严重,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单位愿意配合甲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返还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本单位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其他单位继续履行本单位工作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聘请律师产生的费用等。承诺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承诺日期:附件二质量保证承诺书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保证合同履行质量(含工作量),本单位在履约期间作出如下承诺:一、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秉承专业态度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本单位承诺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法规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的货物质量、工程质量、服务标准和规范,以及本合同相关条款及附件中明确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活动,承诺对其质量负责。二、若本合同涉及提供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承诺严格遵守《上海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及其它与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要求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三、愿意将履约质量纳入合同履行和验收考核范畴。若本单位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未达到相关规范性文件、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本单位将无条件承担因不符合质量要求而造成的后果,并愿意接受甲方提出的整改、项目验收扣款及纳入诚信体系等要求。四、因履约质量未达到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或提供的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单位愿意配合甲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返还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本单位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其他单位继续履行本单位工作而产生的全部费用、争议解决费用及聘请律师产生的费用等。承诺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承诺日期:附件三承诺书本单位承诺,在承担本项目期间,本单位相关工作严格遵守以下要求执行:1、项目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各项财务会计制度,严格现金使用,会计核算及支出符合国家会计准则要求。项目严格实行单独核算,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要求;项目相关工作人员的劳务费和其他开支按规定通过银行系统支付,项目的支付凭证按所属项目进行收集、确认和归集,项目的相关材料及成果等单独收集,建立档案制度。2、除投标文件明确并由委托方确认,需要第三方给予协助支撑并且符合各类国家招标法律法规规定外,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转包(变相转包)、不分包。不委托(变相委托)市生态环境局系统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服务,不向市生态环境局系统单位及个人发放(变相发放)劳务费、咨询费等。3、确保项目实施周期及质量,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对合同约定外需要补充的内容及工作量,采取补充合同协议等方式,平等协商合同履约。承诺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承诺日期:备注:本《承诺书》作为支付合同首付款的必要审核材料,并作为财务支出的凭证附件。附件四技术服务方案第五部分评审办法第五部分评审办法综合本项目的特点,根据采购人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本着保护竞争,维护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本评审办法,作为选定本次比选成交人的依据。1、资格性审查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性进行审查,若下述项缺漏或无效的或存在重大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将不通过资格性审查,且不进入后续符合性审查及详细评审。具体内容如下:(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声明函;(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参与开标会的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确认供应商截至响应截止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8)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9.1)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下列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9.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除外)。(10)供应商应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证书。2、评审委员会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货物/服务的特点,组建比选评审委员会,其成员由外聘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审委员会总人数的2/3。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2.2如报名供应商不少于三家,则采购代理服务单位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报告;如报名供应商为两家,则项目采购失败;如报名供应商只为一家,则转单一来源,采购代理服务单位组建三人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谈判。2.3评审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1)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报价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报价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评审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5)评审委员会可以在评审期间要求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中相关资料的原件进行核查;(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7)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规行为;(8)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详细评审3.1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价格标权数为10%,技术商务标权数为90%。3.2具体评分细则如下:评分细则一、价格评分(10分)(小数点保留两位)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说明1报价10分1、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2、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总报价)×价格权值×100。二、技术商务标评分表(90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供应商综合情况5分供应商具有国家(地方)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每提供一个有效证书得1 分,最高得5 分。(资格资质除外)(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需求理解、服务定位、预期目标设定、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改进措施10分评审内容:(1)需求理解分析科学全面、针对性强;(2)服务定位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3)预期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阶段性;(4)重难点分析的透彻性、应对或改进措施的明确合理性;评审标准:需求理解分析科学全面、针对性强,对本项目工作内容分析准确,举措合理,预期目标设定科学准确、合理有效,重难点分析全面透彻,应对或改进措施的明确合理得10分;需求理解分析完整,对本项目工作内容分析完整,预期目标设定科学合理有效,重难点分析全面,应对或改进措施可行得8分;需求理解分析有缺项有待完善,对本项目工作分析及其举措、预期目标设定略欠缺,方案有待完善,重难点分析较完整,应对或改进措施略有欠缺得6分;需求理解略有偏差,对本项目工作内容分析及其举措简单粗糙、预期目标设缺漏较多,应对或改进措施缺乏针对性得得4分;需求理解偏差大,重难点分析、应对或改进等各项措施均有较大疏漏,缺少可行性得2分。3服务方案30分根据各供应商总体服务方案的理解和阐述,提出的监测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监测频次,水质常规、沉积物、水生生物等各项监测技术和具体实施计划及实施步骤,实验室监测步骤及实施细则,分析结果的技术参照及实施细则等)是否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满足项目需要。综合比较方案是否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较强的地域适用性等内容进行评审。1、服务方案全面详细,可实施性高。具有详细的采样及分析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及相关流程,具备丰富的相关操作规程及相关经验,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的服务方案,且充分考虑用户的日常用途和需求,服务水平完全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得30分;2、服务方案完整合理,具有可实施性。具有较详细的采样及分析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及相关流程,具备一定的相关操作规程及相关经验,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的服务方案,且考虑到用户的日常用途和需求但存在部分欠缺,服务水平基本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得25分;3、服务方案合理可行。具有采样及分析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或相关流程,相关操作规程及相关经验略有缺项,针对用户的日常用途和需求的服务方案缺项较多有待完善,服务水平基本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得20分;4、服务方案可行,但针对性欠缺。采样及分析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或相关流程均有缺项有待完善,相关操作规程冗长无针对性,缺乏相关经验,针对用户的日常用途和需求的服务方案有较大缺项,服务水平未能完全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得15分;5、服务方案简单粗糙、未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针对用户的用途和需求的服务方案缺失大、未能完全覆盖服务内容,服务水平未能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得10分。4服务质量保障5分评分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工作质量承诺、数据传输要求承诺、考核标准、质量保证措施及违反质量承诺的处罚措施、应急预案对措施、相关资料保密承诺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各项方案或承诺科学合理完整、详细有效得5分;各项方案或承诺完整、有效得3分;各项方案或承诺基本完整可行得1分;各项方案或承诺有漏洞,缺少可行性得0分。5相关制度10分供应商需具有完整完善的保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人员保障措施及培训计划、考核制度及标准、档案管理制度,清晰明确的工作流程规定,合理的监督机制、信息反馈及处理机制等。每提供一项制度最多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每项制度完整完善得2分,略有缺失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得0分。6设施、设备情况7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开展拟投入的检测实验室情况、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仪器、拟投入本项目的采样、保存设备等内容进行评审。拟投入检测实验室、设施设备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拟投入的设施设备多,设备仪器配置科学、合理有效、先进,已建或能够建设流程在线自动监测、水质自动采样检测系统的,得7分;拟投入检测实验室、设施设备基本满足采购需求,拟投入的设施设备较多,设备仪器配置合理可行,得5分;拟投入检测实验室、设施设备较少,设备仪器配置欠缺合理性,使用年限长的。得3分;拟投入检测实验室、设施设备无法完全满足采购需求,设备仪器配置混乱、无针对性,得1分;未提供设施设备相关方案得0分。7成果资料承诺5分根据各供应商提供成果资料承诺(原始记录、监测相关数据、水环境监测评估报告等)是否贴近实际需要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承诺清晰明确,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承诺略有瑕疵,可行性强较强得4分;承诺不明确,可行性较差得3分;承诺模糊,可行性差得1分;无相关承诺得0分。8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8分根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的履历证书、职称水平、类似工作经验、人员结构、分工配置是否合理等综合评审。履历证书齐全、专业学历对口、各项工作人员配备齐全、分工合理明确、综合能力高、经验丰富得8分;履历证书齐全、各项工作人员分工合理、有相关经验得5分;有履历证书、缺少专业性,缺乏经验3分;履历证书有缺项、无相关经验得1分。9业绩情况10分近三年(2021年7月至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曾参与过类似地表水监测的服务业绩情况,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须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订时间、签章页等,所提供的合同可以不牵涉到金额等相关商业机密信息,但必须提供合同双方签署页及合同签署双方的完整信息。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中有关资料的原件,以便核验。)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合计90分注:以上各项评分内容,如报价文件未提供相对应内容,评审委员会不受最低评分标准限制,可予以零分计算。三、总分计算由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每一份报价文件进行独立评分,然后取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两位)。计算每个响应人的实际得分(价格部分得分+技术商务部分得分),并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第六部分格式附件第六部分格式附件附件1报价书(格式)致(采购人):根据贵方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比选邀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报价文件。全权代表宣布如下:(1)我方针对本次项目的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报价)。(2)我方接受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3)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比选文件,包括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比选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比选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4)报价有效期为响应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5)我方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元整。(6)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8)我方承诺: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我方适当延长服务时间并予以通知,延长服务期间产生的服务费,由下年度服务提供方按实际延长的工作量,在延长服务期结束后90日内向我方支付,支付金额=(下年度合同总额/下年度总工作量)×实际延长工作量,具体收、付款及开票等事宜由我方与下年度服务提供方协商执行。同时,如存在上年度服务工作延长情况的,我方有义务在延长服务期结束后90日内根据实际延长的工作量,及时、足额向上年度服务提供方支付相关费用。(9)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日期:年月日全权代表签字: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致(采购人):兹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现任我单位职务,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类型:经营范围: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致(采购人):兹委托(姓名)全权代表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比选活动,受委托人由此所出具并签订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公司均予承认。受委托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部门:职务: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本授权书有效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附件4报价一览表(格式)货币单位:元(人民币)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总报价(包括所有采购内容)小写总报价(包括所有采购内容)大写服务时间成交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注:1、以上报价包含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含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此表响应报价须与附件5报价明细表合计总价一致。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报价明细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序号名称/内容……单价数量合价1234...总价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需包含的所有费用可在其他费用一栏中自行填报,但须列明细。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考虑。(3)分项明细报价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等。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比选文件的采购需求报价文件的响应偏离说明注:1.针对比选文件的采购要求进行响应。如供应商将此表空白,视为供应商无任何偏离。2.如果供应商对比选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建议做的任何改动,请在此表中清楚地列明,并加以说明。3.如果表格叙述不下,可另附页说明,但要便于采购人查阅。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货物/服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供应商综合情况;2.需求理解、服务定位、预期目标设定、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改进措施;3.服务方案;4.服务质量保障;5.相关制度;6.设施、设备情况;7.成果资料承诺;8.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9.业绩情况;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问题。注:以上内容,供应商应结合本比选文件第五部分评审办法的要求详细描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附件7-1项目组成员一览表(格式可自拟)序号姓 名学历及持证情况本项目中担任职务类似项目经验1234…注:1、项目组成员一旦确定,成交后原则上不再变更,若变更,须征得采购人同意。附件7-2项目负责人(格式可自拟)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备注项目负责人主要工作履历及项目业绩:注:1、负责人一旦确定,成交后原则上不再变更,若变更,须征得采购人同意。附件7-3供应商(2021年7月至今)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序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委托时间项目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备注12345……注:1.业绩证明材料指的是合同复印件或订单等证明材料;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服务期起始日为准。附件8报价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证书;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声明函;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6.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根据本比选文件技术要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须知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提供其他有关资料。2、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将由采购人使用,并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供应商的资格和履约能力。3、供应商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附件8-1供应商资格声明致: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项目编号)比选的报价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报价,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有效和真实的。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证书;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承诺函;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根据本比选文件技术要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本签字人确认响报价文件中关于资格的一切说明都是真实的、准确的。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地址:本资格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传真:邮编:附件8-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致:(采购人)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特此声明。(注: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3单位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人)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本附表未提供或未盖章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无效响应。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处罚。附件8-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致:(采购人)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注:①本声明函未提供或未盖章的,视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条件,作无效响应处理。②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处罚。附件8-5CMA证书附件9廉洁投标承诺书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风气、净化环境监测市场环境、反不正当竞争,弘扬社会正气、自觉维护行业形象,恪守职业道德。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一、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禁止参与采购的情形,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即“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三、我单位没有从采购人处离职或退休3年以内的人员担任控股股东或实际控股之人、董事、监事,也没有聘用从采购人处离职或退休3年以内的人员,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采购方相关人员需回避的利害关系。四、不存在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相关人员发生不正当往来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宴请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相关人员,安排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相关人员旅游、娱乐、消费,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相关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电子提货券、微信红包等。五、不存在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相关人员套取影响招标活动公正性的项目关键信息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响应文件评审事项等。六、不存在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相关人员行贿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项目中标的行为。七、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中其他有关廉洁投标的情形。如发生以上任何与承诺不一致的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资格、终止合同等;并承诺于相关行为定性和处理后30日内,在中心要求的媒体上公开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和格式等经中心提前审核同意),就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后果进行披露。承诺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签字):承诺日期: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结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11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声明函致:(采购人)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中书面证明:()我方为事业单位。(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我方为非事业单位,特此申明。()其他:我方为,特此申明。()我方为事业单位。(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我方为非事业单位,特此申明。()其他:我方为,特此申明。注:请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中勾选“√”。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报价保证金交纳及退还凭证(格式)(适用于银行转账)(采购人)、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我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递交报价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从我方账户转入你方账户。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单位全称:.开户银行(须具体到支行):.开户账号:.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附:(附转帐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注:1.供应商报价时,应当按比选文件要求缴纳报价保证金。保证金必须自单位账户划出,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形式缴纳,并按要求粘贴凭证复印件以便项目结束后办理报价保证金的退回手续。2.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息退还未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成交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且按本比选文件前附表“成交服务费”的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足额成交服务费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息退还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若成交,服务费开票资料说明函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供应商名称)在参加在贵公司举行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中如获成交,则开票类型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对应的“□”打“√”,且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以及我司的开票资料如下: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开户银行(具体到X银行X支行)电话号码(固定电话)账 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我公司未按该要求填写、未提供有效的开票资料、未确认开具发票类型或确认的发票类型有误。同意不予更换发票类型。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发票及成交通知书邮寄地址(如邮寄请填写,顺丰到付寄丢不补,不填自取):。供应商人名称(公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调查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