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塔中标结果公示(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2024)
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吊塔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TZC2024-G1-00476-YNFY-0009
二、项目名称: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吊塔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吊塔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鹰潭汪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岗工业园鹰南大道3号,2号厂房338
中标金额(万元):49.88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4.9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段名称: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吊塔采购项目
名称:干湿分离医用吊桥
品牌:深圳市科曼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M9
数量:14
单价(元):33950
货物类
标段名称: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吊塔采购项目
名称:单臂外科吊塔
品牌:深圳市科曼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M7A
数量:1
单价(元):235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汤进贤,顾翠刚,孙雯雯,徐俊(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龙应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经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协商并结合市场情况,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1.5%
金额:0.748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昭阳区中医医院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官坝路6号
联系方式:0870-3188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迎宾大道59号附16号(远大集团写字楼)
联系方式:0870-2834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丹
电 话:0870-283416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吊塔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昭阳区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
昭通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16:16
评审专家名单
汤进贤,顾翠刚,孙雯雯,徐俊(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龙应欢
总中标金额
¥49.8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丹
项目联系电话
0870-2834168
采购单位
昭阳区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官坝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0-3188195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昭通市昭阳区迎宾大道59号附16号(远大集团写字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0-2834168
附件:
附件1
1招标文件-昭阳区中医医院吊桥(吊塔)(审核稿).docx
附件2
1招标文件-昭阳区中医医院吊桥(吊塔)(发布稿)更正.docx
附件3
成交结果公告1.docx
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吊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Y(招标)ZT2024-036招 标 文 件采购人: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第三章评标办法2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3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3第1章招标公告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吊塔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吊塔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FY(招标)ZT2024-036;1.2项目名称: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吊塔采购项目;1.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0.00万元;1.4采购需求: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吊塔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序号是否接受进口设备名称数量计量单位质保期交货地点1否干湿分离医用吊桥14 套5年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2否单臂外科吊塔1 套5年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1.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6交货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投标人应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3.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2.3.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2.3.3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2.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任一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4年1月至今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健全的财务制度。2.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最终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的结果为准。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00:00分至12:00分,下午12:00分至23:59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0元。注: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投标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四、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截止时间(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2)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3)其他:投标人应当在首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开标方式:网上开标。(3)开标时间:详见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有关时间安排。(4)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5)其他:CA证书在线解密:响应文件解密时长60分钟,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要投标人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提前熟悉“政采云”相关投标程序,在自有场地配置可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计算机)的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采云”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采购活动。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7、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步发布: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同时发布,其它网站转发无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8、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官坝路8号联系方式:蒋冬艳/0870-318819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凤凰街道远大广场12幢联系人:李丹、李杰联系电话:0870-2834168电子邮箱:ynfyxmgl@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蒋冬艳电话:0870-318819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采购人: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官坝路8号联系方式:蒋冬艳/0870-31881951.1.3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凤凰街道远大广场12 幢联系人:李丹、李杰联系电话:0870-2834168电子邮箱:ynfyxmgl@163.com1.1.4采购内容及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交货地点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昭通市昭阳区官坝路8号)1.2.4交货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1.3.1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及相关行业要求。1.4.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应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3.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3.3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任一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4年1月至今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健全的财务制度。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最终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的结果为准。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1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3)其他要求:/。2.1.2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答疑书、补遗书或通知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前15日2.2.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点30分2.2.3招标文件的询问方式及时间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https://www.zcygov.cn/),通过在线方式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3.2询问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联系电话:李丹、李杰/0870-2834168;通讯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凤凰街道远大广场12 幢。3.2.1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全费用总价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各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3.3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网银、电汇、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且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提交。交纳时应注明所投项目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若分标段投标的,还应注明所投标段招标编号或标段名称。如未注明投标项目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导致保证金与所投项目不符,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各投标人严格按规定交纳保证金。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按下列规定办理:1.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如下: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从各投标单位基本户转入)。账户:鲁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专户账号:536899991013000077542 开户行:鲁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金额: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转入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并打印转款回执单附在投标文件内(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30分前);3.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备注所投项目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一致;5.各投标人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6.财务室联系电话:0870-2125225。7.投标(交易)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保证金缴纳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8.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缴纳,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9.投标人投同一项目下两个及以上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缴纳保证金。二、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按下列规定办理: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 三、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应为具备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2)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购买保证保险/保函。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缴纳。四、保证金退还:(1)未中标保证金退还,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招标代理提交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2)中标保证金退还,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代理完善合同归档后,提交退还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五、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并建议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电子签章要求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格式部分要求,应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电子签章。由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电子签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无需提供。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副本(须与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标书一致)。4.2.2投标文件递交及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05日09点30分。递交方式:网上递交,详见招标公告。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3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网上开标,详见招标公告5.2开标程序按程序进行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政府采购相关专业专家4人及采购人1人,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注:特殊情况专家名单经审批后确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人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 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成交人。7.3.1履约担保成交后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采购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公告第1.3条“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采购最高限价的,按否决投标处理。10.2成交公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成交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10.3费用承担投标人应承担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经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协商并结合市场情况,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1.5%,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10.4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10.5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和“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6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采购人相关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7其他要求为了在今后工作过程中使用便捷,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供:(1)1份正本(彩色)、1份副本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标书。(2)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1个。同时须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供:(1)1份副本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标书。(2)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1个。10.8质疑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办法的规定。 10.8.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质疑的提出: 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多次接受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送达方式:以书面形式的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接收质疑联系人处。10.8.2. 质疑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 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1.3.1本次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存在重大安全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应承担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经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协商并结合市场情况,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代理合同约定计费方式收取。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由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投标预备会1.10.1采购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有疑问请各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1.1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2偏离允许偏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1.2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1款和第2.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被拒绝。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署名提交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经采购人确认后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组成。3.1.2资格审查部分3.1.3投标函部分3.1.4商务部分3.1.5技术部分3.2投标报价及结算3.2.1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3.2.2投标报价: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市场价格水平,合理报价,投标报价为包干总价。3.2.3投标人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3.2.4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报价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3.2.5投标报价是完成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应包含但不限于:员工工资(含国家规定应为职工缴纳的相关保险费、食宿费和国家规定的相关福利费及个人所得税)、管理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服务期间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及工伤、疾病死亡所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金、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的工作服装费用、企业的合理服务费(含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承包服务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3.2.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在合同签订时,要求变更投标承诺和变更投标报价(含单价、合价或总价的);(4)已缴纳投标保证金,而无故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5)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出现不廉洁行为的,纪检部门有权扣除投标保证金;(6)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撤回投标文件的。(7)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者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明材料的;(8)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应按3.1.2条的要求出具资格审查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作周期、投标有效期、服务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1.2投标文件递交及递交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2.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招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等有关人员单位;(3)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顺序当众导入有效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对网上递交加密投标文件提供现场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4)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5)开标结束。5.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5.3条。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包括本人所在单位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从投标人单位调离、辞职或者离职不足三年,从投标人单位退休不足五年,投标人单位的股东等,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评标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成交后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成交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10.关于中小企业10.1关于中小企业:10.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10.1.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0.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0.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0.1.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0.1.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0.1.7规定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1.8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的规定,属于下列情形的,不应判别为中小(微)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为中小企业,但所提供的货物为大型企业制造的,即货物由大型企业生产且使用大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二)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10.1.9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的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0.1.10中标(成交)投标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0.1.1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工业。10.2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0.2.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0.2.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0.2.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3关于监狱企业:10.3.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0.3.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0.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4 项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 项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1.2符合性评审标准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1.2符合性评审标准其他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满分70分,商务部分评审满分30分。采用综合评估打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人只有全部满足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评审标准才能通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二阶段对通过第一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最终按投标人最后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Z= S+J其中:Z:指投标人的最后得分;S:指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J:指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规定,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单位。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废标条件”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最终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若出现得分并列时,由评标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成交人顺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评标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成交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成交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组长。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组长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评标委员会组长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质量标准和服务周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评标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3.2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3.初步评审A3.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3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前附表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中集中列示。A3.4.2本章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A3.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人可进入详细评审。A4.1详细评审的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的最后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A4.2技术部分评审和评分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评分标准,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和评分。一、评标方法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价法,第一阶段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人只有全部满足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初步评审标准才能通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二阶段对通过第一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最终按投标人最后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二、详细评审(一)技术部分评审评分(满分70分)1.技术参数及要求(满分30分)①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并同意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30分;②一般参数(非▲号参数)有一项负偏离的扣1.5分,分数扣完为止;③重要参数(带▲号参数)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分数扣完为止。④任意一项采购需求标的标注▲的技术参数和重要性能指标有负偏离招标文件≥50%项的,本项不得分。2.交货方案及时间进度计划(满分15分)①交货方案及时间进度计划安排优,内容完整、交货期短、安排合理、切实可行、科学规范、针对性好得11~15分;②交货方案及时间进度计划安排一般,内容较完整、交货期较短、安排较合理、针对性较好得6~10分;③交货方案及时间进度计划安排差,内容一般、交货期较长、针对性一般得0~5分。3.产品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10分)①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全面、针对性强,违约责任承诺明确且具体详细,产品生产、售中、安装调试等阶段质量控制措施具体,科学、规范的得10分;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较全面、针对性较强,违约责任承诺明确,产品生产、售中、安装调试等阶段质量控制措施较得当的得7~9分;③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完整、有针对性,违约责任承诺基本明确,产品生产、售中、安装调试等阶段质量控制措施一般的得4~6分;④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一般、针对性较差,违约责任承诺基本明确,有基本的产品生产、售中、安装调试等阶段质量控制措施的得2~5分;⑤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较差、缺乏针对性,没有违约责任承诺或承诺不明确,产品生产、售中、安装调试等阶段质量控制措施有明显严重错误的得1分;⑥无质量保证承诺与措施不得分。4.培训方案(满分5分)投标文件中有详细具体的培训方案的加1分。培训目标明确的加1分;培训计划详细具体明确的加1分;培训方式实用多样的加1分;培训课程安排科学合理的加1分。5.售后服务(满分5分)①售后服务内容、承诺、特别全面,响应以及解决问题的时间及时,有具体的保证措施且合理、可行,有违约责任承诺及违约措施详实可行,能较好的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4~5分;②售后服务内容、承诺、较全面,响应以及解决问题的时间较及时,有具体的保证措施且合理、可行,有违约责任承诺及违约措施,基本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3分;③售后服务内容、承诺较差,响应以及解决问题的时间不明确,无具体的保证措施或无违约责任承诺,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0~1分。6.类似项目业绩(满分5分)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出具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注:1、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有效业绩进行评分,业绩得分按照所示标准计算,加满为止;2、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完整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二)技术部分评分要求和统计原则:(1)技术部分评分中,各评委应自主评分并签章确认。(2)统计分数原则: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A4.3商务部分评审(三)商务部分评审(满分30分)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30%×100即:F1=[C/(B1,B2,…,Bn)]×30%×100注:1.C为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B1,B2,…,Bn为经审查合格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各有效投标报价。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计算,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3.为防止恶意竞争,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A4.4汇总评分结果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A5.推荐成交候选人A5.1汇总评标结果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填写评标结果汇总表。A5.2推荐成交候选人A5.2.1评标委员会在推荐成交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的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一至三名成交候选人。若投标人最后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2)对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通过相关的决议或在评标报告中说明情况。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有效投标文件不足3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5.2.2所有投标被否决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5.3编制及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7)经评审的评审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6.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6.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A6.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A6.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A6.2.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确定;所有得分均相等的,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A6.2.4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A7.补充条款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决定。B0.总则废标的全部条件应为本章前附表中2.1.1、2.1.2、2.1.3所包含全部内容,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前附表对2.1.3“响应性评审”的补充。B1.废标条件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B1.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2在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电子签章或签字的;B1.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B1.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B1.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保证金有瑕疵的;B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认定,视作串通投标处理,并提请采购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两处以上错漏一致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8)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企业资金缴纳投标保证金。(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或者注册在同一家企业的人员为其提供投标咨询、商务报价、技术咨询(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等服务;(10)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仅供参考,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吊塔采购项目合同书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投标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基础上,甲乙双方就(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设备(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和数量、单价、总价。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制造商名称、国别数量单位单价(元)总金额(元)备注12...总金额:XXX¥:备注: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应作为合同附件附后。二、产品使用要求产品使用符合标准,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三、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元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并包含运输等一切费用。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工作;2、负责提供货物存放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一、二、三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标准;2、严格遵守商务投标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3、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货物的验收;4、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得购进过期,失效或国家明令淘汰的医疗器械;五、以上内容与甲方采购确认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或中标产品保证符合甲方要求)。六、甲方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联系人。乙方联系人电话:,联系人:。七、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八、合同价款结算(一)合同生效乙方应根据竞争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取得招标人的加盖鲜章后,合同才正式生效。(二)价款的结算(具体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以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投标中双方商定的内容为准。)十四、违约责任: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所交货物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逾期交货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货物或交付货物与合同标准不符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十五、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十七、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八、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执壹份。十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二十、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1、中标人投标文件;2、成交通知书;3、合同书附件采购人(甲方):(盖章)投标人(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住所:住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说明:1、本章各项规格、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如出现引用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本章各项规格、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中设备外观、尺寸、重量等指标只是对设备的适当描述,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投标,同时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并阐明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关键技术响应应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一致(或高于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需求)。2、本章中若涉及要求提供照片或图片证明材料均可提供生产厂家确认的、相应的功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计量报告、测试报告、官网及功能截图、图片等)3、凡在“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投标人应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4、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性能等要求序号设备名称产品配置规格、性能等技术要求数量单位是否进口产品备注1干湿分离医用吊桥1.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制造企业通过ISO9001、ISO13485、QC080000认证。2.吊塔主体具备极高的抗拉强度和屈服强度,采用6005高强度铝合金型材,加工级别达到 T6。(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3.▲吊桥承载最大工作承重时,终端箱体底部沿垂直方向的方向位移量≤5MM;箱体倾斜角度≤0.2°。(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4.表面采用环保粉末喷塑处理,粉末通过抑菌检测。5.▲电源、气源终端安装在独立可拆卸的白板模块上,模块尺寸宽100MM±30MM,长150MM±30MM,电气源可随着模块拆卸更换位置。(提供实物图释义及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6.所有吊桥上承载的设备的电源线及气源管路和塔体之间不会发生相对移动,所有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在塔体内不外露,保证在移动过程中,不会因位置的改变导致线路的脱落。7.▲抽屉托盘木箱以及悬梁木箱通过冲击试验后,外包装及产品均完好无损。(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8.所有吊桥箱体可旋转角度≥345 度。(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9.所有气体接口必须带有通、断、拔(原位STANDBY)三种状态,能带气维修。气体出口均要以国际标准色标予以区别,并有防止不同气体误插的装置或结构。10.气体终端插拔次数50000次以上。11.气源终端采用Z字型交叉排列方式,相邻气源中心点沿箱体宽度方向的间距≥60MM,以便于同时插上氧气流量计、负压吸引瓶等附件不会发生干涉。12.电源采用双排五插插座,单面箱体排列4个五插插座,占用的面板长度不超过 20CM,使得箱体在有限的长度下能提供更多的电源支持。13.采用进口医用优质气体管路,为三层管设计,内层为食品级材料,中间层为聚酯线加强层,外层为耐磨损PVC材质,坚韧性强,通过生物相容性检测。14.滑车滚动轴承与横梁导轨槽无间隙,箱体通过滑车移动时晃动量小,安全稳定,滑车移动距离≥600MM。15.医用气体管道在测试压强为320KPA,流速为20ML/MIN情况下,承重20KG重物时,流速下降不应超过 20%。16.▲吊桥基础架负载10000N·M 的作用力持续10MIN,法兰盘水平倾斜角小于0.6°。(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17.吊桥悬梁工作承重≥400KG,箱体工作承重≥150KG,托盘工作承重≥50KG。18.具备刹车系统,可保障吊臂移动灵活和定位准确的需轴承具备自锁功能,防止吊臂自行产生旋转。19.▲吊塔具有良好的防尘效果,防尘等级达到IP30或以上;吊塔外壳防火等级要求达到UL94-V0。(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配置要求如下:1、横梁长度:2000—3500MM(具体尺寸根据实际现场情况定制)。2、箱体配置:吊柱式箱体1个,长度≥1米。仪器托盘3层;抽屉1个。国标气体终端4个:氧气2个、空气1个、负压吸引1个。220V/16A国标电源插座12个,六类 RJ45 网络接口2个,等电位端子2个,网篮1个,双关节输液组合架1个。气动刹车、阅读灯与氛围灯、显示器支臂、监护仪支臂各一套。3、箱体配置:横向吊头式箱体1个,长度≥1米。仪器托盘2层;抽屉1个。国标气体终端3个:氧气1个、空气1个、负压吸引1个。220V/10A国标电源插座8个,六类RJ45网络接口2个,等电位端子2个,网篮1个,双关节输液组合架1个。14套否单价控制为:34000.00元2单臂外科塔参数通用性能要求1. 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制造企业通过 ISO9001认证,通过ISO14001认证、通过ISO45001认证。2.吊塔通过 QC080000 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3.悬臂角度相对于水平位置的角度偏移量≤1.54.通过静态力负荷测试,负载状态下,悬臂角度相对于水平位置的角度偏移量≤1.5°5.主体材料为6005高强度铝合金,加工级别达到T6。抗金属疲劳强度高,高承重下不易变形。整体全密封设计。6.★预制模块式设计。具备良好的安全性、稳定性,可根据临床实际需要进行组合、设计,保证安装时无需临时改装。安装完成后可随时加装模块及灵活更换模块位置。7.外科塔采用上端横向箱体结构,下端为托盘抽屉。8.多功能扩展坞,可支持输液杆、网篮、显示器支架、电脑支架、湿化器支架、腔镜支架等。9.单臂最大水平伸展活动轨迹≥4.5米。需满足院方场地实际空间及使用要求;吊臂(含所有可旋转关节)旋转角度≥340°,且具有良好的限位系统。10.单臂吊塔最大工作承重≥300KG。11.单臂吊塔箱体最大净负载≥250KG。12.托盘承载重量≥80KG,带抽屉的托盘承载重量≥50KG,抽屉承载重量≥15KG。13.输液杆承载≥20KG14.预埋件通过1000KG承重测试15.符合欧盟吊桥四倍承重系数安全负载要求。16.★模块化电源组件采用双排插座结构,保证10个电源插座之间高度低于30CM。售后可根据临床需求在线更换安装位置,无需停机。17.电源通过2万次以上耐插拔测试18.★模块化弱电组件,包括网络、视频、等电位等,售后可根据临床需求在线更换安装位置,无需停机。19.★模块化气源组件采用之字形排列,保证终端上所安装的氧气吸入器、负压吸引器时不会相互干涉。售后可根据临床需求在线更换安装位置,无需停机。20.气源采用高品质气源终端,要求所有气体插座和接头,德国制式。各种气体插座均为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防止误操作,具有 STANDBY(原位待接通状态)功能。终端通过5万次以上的耐插拔测试,可带气维修,维修费用低廉。21.气管采用进口高品质软管,具有胶管和PVC双层结构,具有防火或阻燃认证22.所有吊塔上承载的设备的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和塔体之间没有相对移动,所有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必须在塔体内不能外露,保证吊塔在移动过程中,不会因位置的改变导致线路脱落的意外发生。23.具备刹车系统,可保障吊臂移动灵活和定位准确的需要,各关节轴承具备自锁功能,防止吊臂自行产生旋转。24. 底板具有排气系统设计,在模拟氧气泄露流量为1L/MIN 时,腔体内部的氧气浓度不超过 25%。符合《11197-2019 医用供气装置》要求25.吊桥设备表面喷塑采用环保抗菌粉末。配置要求:单臂外科吊塔:1、横臂为单悬臂结构,活动半径≥75CM2、箱体高度≥121CM3、电源插座≥8个,全部为双排五插插座,220V10A4、气源终端采用德标制式,氧气2个、空气1个、负压1个5、2个等电位端子6、2个网络接口7、2个托盘,其中1个带抽屉8、1个网篮1套否单价控制为:24000.00元二、采购要求说明:1.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0.00万元2.交货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3.质保期:5年。4.设备每年≥2次巡访维保。厂家有专职售后人员提供售后服务。5.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操作手册一套。6.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投标人应在7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招标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由此发生一切费用。7.设备安装后,医院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和部分验收专用仪器,并承担相关费用。三.技术培训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2.集中培训:根据设备技术要求,可向招标人提供使用人员培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附扫描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二)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若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扫描件清晰加盖单位电子签章)(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附扫描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加盖单位电子签章)(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六)财务要求(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附扫描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七)信誉要求(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加盖单位电子签章)二、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一)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在充分研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大写)(小写)元,作为本次投标的投标报价,并严格按照项目约定提供相关服务。1、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照项目约定的我方同意本投标函期限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成交通知书。2、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日历天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3、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成交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4、如果我方成交,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及项目条款签订合同。5.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和评标办法无异议,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若有违反,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成交投标人的行为。8.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反面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扫描件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1、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如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3、本授权委托书配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使用方可生效。(四)廉政承诺书本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现作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2、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4、不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上述行为,本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资格证明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还同时声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承诺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政府采购投标人承诺书为切实遵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廉洁建设,我单位在此庄严承诺:一、禁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或者成交。二、禁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若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质疑、投诉要依法提出,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禁止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四、禁止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禁止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禁止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禁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禁止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禁止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五、禁止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禁止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禁止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禁止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禁止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与其他投标人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成交、成交;禁止与其他投标人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成交;禁止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六、自觉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七)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附扫描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三、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一)投标报价说明1、报价依据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和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2、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3、投标人应将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元)大写:小写: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保证金备注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本项日属于全电子化流程招标,各投标人在“政采云”系统填写报价将被系统自动读取作为报价分计算,各投标人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系统中填写报价时,应仔细、认真填写投标报价,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投标人自负。1、表中“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和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合计总价”一致,投标总报价保留2位小数。(二)投标报价明细表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型号产地单价(元)单位数量合价(元)备注123...合计总价: 元注:1、本表中合计总价应与本章“报价一览表”中所填总报价一致。若不一致的,按单价乘以数量所得的总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款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承诺响应情况说明1交货期2交货地点3质量要求4质保期5............投标人须逐条对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条款,认真填写该表。商务条款是指: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要求、质保期等要求,投标人可以自行增加表格。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规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规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四、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一)货物技术参数偏离表请按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的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要求的技术规范认真填写该表,该表不能作为投标产品的技术文件。序号产品(项目)名称招标文件产品配置、规格或详细性能要求投标产品配置、规格或详细性能偏离说明…注:1、序号应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序号。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产品配置、规格或详细性能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技术规范、要求逐条对应答复,并在“投标产品配置、规格或详细性能”一列中写明详细内容,诸如“已知”、“理解”、“满足”或“同意”等非明确的答复是不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应以中文应答(英文文本或缩略语需提供中文翻译或注释)。3、表格中“偏离”一列,投标人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提供投标产品配置、规格或详细性能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4、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本表,若投标人虚假承诺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负。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交货方案及时间进度计划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内容自行编制。(三)产品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内容自行编制。(四)培训方案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内容自行编制。(1(五)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内容自行编制。(2(六)类似项目业绩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项目金额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1234567…注:1、提供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并出具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完整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2、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七)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吊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Y(招标)ZT2024-036招 标 文 件采购人: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第三章评标办法2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3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3第1章招标公告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吊塔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吊塔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FY(招标)ZT2024-036;1.2项目名称: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吊塔采购项目;1.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0.00万元;1.4采购需求: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吊塔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序号是否接受进口设备名称数量计量单位质保期交货地点1否干湿分离医用吊桥14 套5年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2否单臂外科吊塔1 套5年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1.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6交货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投标人应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3.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2.3.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2.3.3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2.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任一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4年1月至今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健全的财务制度。2.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最终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的结果为准。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00:00分至12:00分,下午12:00分至23:59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0元。注: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投标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四、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截止时间(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2)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3)其他:投标人应当在首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开标方式:网上开标。(3)开标时间:详见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有关时间安排。(4)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5)其他:CA证书在线解密:响应文件解密时长60分钟,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要投标人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提前熟悉“政采云”相关投标程序,在自有场地配置可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计算机)的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采云”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采购活动。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7、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步发布: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同时发布,其它网站转发无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8、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官坝路8号联系方式:蒋冬艳/0870-318819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凤凰街道远大广场12幢联系人:李丹、李杰联系电话:0870-2834168电子邮箱:ynfyxmgl@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蒋冬艳电话:0870-318819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采购人: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官坝路8号联系方式:蒋冬艳/0870-31881951.1.3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凤凰街道远大广场12 幢联系人:李丹、李杰联系电话:0870-2834168电子邮箱:ynfyxmgl@163.com1.1.4采购内容及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交货地点昭通市昭阳区中医医院(昭通市昭阳区官坝路8号)1.2.4交货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1.3.1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及相关行业要求。1.4.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应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3.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3.3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任一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4年1月至今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健全的财务制度。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最终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的结果为准。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1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3)其他要求:/。2.1.2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答疑书、补遗书或通知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前15日2.2.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点30分2.2.3招标文件的询问方式及时间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https://www.zcygov.cn/),通过在线方式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3.2询问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联系电话:李丹、李杰/0870-2834168;通讯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凤凰街道远大广场12 幢。3.2.1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全费用总价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各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3.3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网银、电汇、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且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提交。交纳时应注明所投项目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若分标段投标的,还应注明所投标段招标编号或标段名称。如未注明投标项目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导致保证金与所投项目不符,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各投标人严格按规定交纳保证金。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按下列规定办理:1.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如下: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从各投标单位基本户转入)。账户: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536899991013000077542 开户行:交通银行昭通昭阳支行金额: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转入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并打印转款回执单附在投标文件内(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30分前);3.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备注所投项目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一致;5.各投标人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6.财务室联系电话:0870-2125225。7.投标(交易)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保证金缴纳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8.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缴纳,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9.投标人投同一项目下两个及以上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缴纳保证金。二、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按下列规定办理: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 三、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应为具备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2)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购买保证保险/保函。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缴纳。四、保证金退还:(1)未中标保证金退还,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招标代理提交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2)中标保证金退还,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代理完善合同归档后,提交退还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五、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并建议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电子签章要求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格式部分要求,应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电子签章。由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电子签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无需提供。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副本(须与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标书一致)。4.2.2投标文件递交及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05日09点30分。递交方式:网上递交,详见招标公告。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3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网上开标,详见招标公告5.2开标程序按程序进行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政府采购相关专业专家4人及采购人1人,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注:特殊情况专家名单经审批后确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人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 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成交人。7.3.1履约担保成交后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采购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公告第1.3条“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采购最高限价的,按否决投标处理。10.2成交公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成交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10.3费用承担投标人应承担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经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协商并结合市场情况,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1.5%,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10.4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10.5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和“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6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采购人相关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7其他要求为了在今后工作过程中使用便捷,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供:(1)1份正本(彩色)、1份副本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标书。(2)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1个。同时须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供:(1)1份副本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标书。(2)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1个。10.8质疑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办法的规定。 10.8.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质疑的提出: 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多次接受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送达方式:以书面形式的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接收质疑联系人处。10.8.2. 质疑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 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1.3.1本次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存在重大安全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应承担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经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协商并结合市场情况,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代理合同约定计费方式收取。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由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投标预备会1.10.1采购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有疑问请各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1.1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2偏离允许偏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1.2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1款和第2.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被拒绝。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署名提交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经采购人确认后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组成。3.1.2资格审查部分3.1.3投标函部分3.1.4商务部分3.1.5技术部分3.2投标报价及结算3.2.1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3.2.2投标报价: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市场价格水平,合理报价,投标报价为包干总价。3.2.3投标人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3.2.4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报价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3.2.5投标报价是完成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应包含但不限于:员工工资(含国家规定应为职工缴纳的相关保险费、食宿费和国家规定的相关福利费及个人所得税)、管理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服务期间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及工伤、疾病死亡所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金、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的工作服装费用、企业的合理服务费(含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承包服务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3.2.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在合同签订时,要求变更投标承诺和变更投标报价(含单价、合价或总价的);(4)已缴纳投标保证金,而无故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5)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出现不廉洁行为的,纪检部门有权扣除投标保证金;(6)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撤回投标文件的。(7)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者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明材料的;(8)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应按3.1.2条的要求出具资格审查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作周期、投标有效期、服务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1.2投标文件递交及递交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2.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招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等有关人员单位;(3)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顺序当众导入有效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对网上递交加密投标文件提供现场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4)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5)开标结束。5.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5.3条。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包括本人所在单位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从投标人单位调离、辞职或者离职不足三年,从投标人单位退休不足五年,投标人单位的股东等,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评标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成交后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成交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10.关于中小企业10.1关于中小企业:10.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10.1.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0.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0.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0.1.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0.1.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0.1.7规定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1.8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的规定,属于下列情形的,不应判别为中小(微)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为中小企业,但所提供的货物为大型企业制造的,即货物由大型企业生产且使用大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二)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10.1.9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的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0.1.10中标(成交)投标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0.1.1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工业。10.2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0.2.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0.2.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0.2.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3关于监狱企业:10.3.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0.3.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0.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4 项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 项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1.2符合性评审标准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1.2符合性评审标准其他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满分70分,商务部分评审满分30分。采用综合评估打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人只有全部满足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评审标准才能通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二阶段对通过第一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最终按投标人最后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Z= S+J其中:Z:指投标人的最后得分;S:指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J:指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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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吊塔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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