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特许经营方案审查 评审咨询服务 特许经营方案编制中标结果公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2024)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821

二、项目名称: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审查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2号楼
5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评审咨询服务
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方案审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动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全力以赴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结合我省高速公路项目招商工作实际,对2024年计划招商的不少于5个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开展审查工作
1.供应商需组织相关部门,重点评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的合理性、投资方式的适用性、效益改善措施的可行性、项目风险的可预见性、风险防范和项目监管的可操作性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 其中自每个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制单位提供报告成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查并完成审查意见初稿(不含编制单位补充资料时间),经采购人确认后,提交编制单位根据意见完成修改完善,经成交供应商确认后,协助采购人完成报送相关程序。
四川省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评估咨询服务主要是完成高速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咨询评估,出具评估意见等
59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刚(采购人代表)、张汀硕、彭绍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费率标准(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标准1.5%。)下浮5%计算进行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47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计划备案编号:51000024210200043825[2024]07098;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三)监督管理部门: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
联系方式:028-85546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4单元8层801号
联系方式:028-83388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028-83388382-831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7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审查磋商文件(2024072501).pdf

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审查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8212024-08-06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对项目的认识与理解(12分)对技术咨询服务的重难点、关键技术问题分析及应对措施(9分)进度安排方案(6分)后续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13分)拟投入项目人员(25分)类似业绩(25分)价格环节(10分)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评审结果1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是是/否1285.671325251098.670第一成交候选人: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报价金额:595000(元)(伍拾玖万伍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新疆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96000(元)(伍拾玖万陆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98000(元)(伍拾玖万捌仟元整)。2新疆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是是/否11861325119.9883.980第一成交候选人: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报价金额:595000(元)(伍拾玖万伍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新疆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96000(元)(伍拾玖万陆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98000(元)(伍拾玖万捌仟元整)。3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是是/否11.58613259.59.9582.950第一成交候选人: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报价金额:595000(元)(伍拾玖万伍仟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新疆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96000(元)(伍拾玖万陆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98000(元)(伍拾玖万捌仟元整)。-第1页-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821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审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07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第五章采购项目服务及商务要求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评审方法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附件1:附件2:第一章磋商邀请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的委托,拟对“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审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8212、项目名称: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审查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60万元5、采购需求:本项目共计1个包(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3.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四、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1.时间: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2.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3.方式:在线获取4.售价:0元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1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响应文件可现场提交或邮寄,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幢4单元801~802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8月05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九、磋商地点: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4单元8层801号)。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十一、联系方式1.采购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028-85546896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4单元8层801号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028-83388382转831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三家。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预算金额:人民币60万元;供应商最后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报价。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人民币60万元;供应商最后报价不能超过该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4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要求(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允许联合体时适用)3.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价格扣除。(允许合同分包时适用)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要求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政府采购其他政策落实情况(一)节能、环保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信息,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本项目涉及品目清单强制采购产品的有:无。若有品目清单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2)本项目涉及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有:无。本项目涉及品目清单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有:无。若有品目清单优先采购产品的,按照第八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6政府采购其他政策落实情况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二)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优先政策:详见第八章。7其他强制性规定(如涉及,则为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如涉及3C认证产品的3C认证证书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磋商文件有要求在磋商时提供证明材料的除外),供应商成交后应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3C证书复印件。8进口产品规定(如涉及,则为实质性要求)若磋商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磋商。若磋商文件中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允许国产产品参与报价竞争。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9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10联合体(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名。11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12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13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4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届满后90天。15备选方案和报价(实质性要求)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16响应文件组成及份数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文件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文件三:电子文档1份。17磋商情况公告磋商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18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陶女士。联系电话:028-83388382、81133382-801。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801-802。19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0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由采购人进行答复;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复。采购人负责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采购文件中关于技术指标、参数、资格要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以及采购项目的其他需求等方面的问题。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8-83388382-833。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801-802。邮编:610043。21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质疑由采购人进行答复;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复。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采购文件中关于技术指标、参数、资格要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以及采购项目的其他需求等方面的问题。联系人:郭强。联系电话:028-83388382-806。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801-802。邮编:610043。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采购文件回执单3.不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不符合要求的质疑函应在质疑期内及时补充完整。4.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1)对采购文件内容的质疑: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5.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1。22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注:1.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2。23代理服务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服务采购项目)下浮5%收取: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标准1.5%。注:收款单位: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剑南大道支行;银行账号:4402203209100011202。24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要求,相关规定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的时间范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供应商的信用记录。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当天查询并将结果交磋商小组用于资格审查,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本项目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统一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撰写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项目基本情况2.合同期限:3.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4.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5.知识产权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6.无产权瑕疵条款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供应商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供应商违约。供应商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8.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供应商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供应商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供应商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9.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责任。10.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发生一次违约行为,应向甲方支付XX元违约金。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在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13.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XX份,供应商XX份,采购代理机构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注:本合同仅作参考之用,不排除在实际签约时使用更为专业化和细致的商业合同,所签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附件1: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特许经营方案审查 评审咨询服务 特许经营方案编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