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食堂食材供应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武汉市洪山区第四小学2024)



武汉市洪山区第四小学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学校食堂食材供应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ZD-ZB-2024-00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11-2024-01703
三、项目名称
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学校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华鑫永惠蔬菜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青山区(武汉化学工业区)八吉府街吴桥村136号
中标(成交)金额:94(%)
综合评分法:86.35(分)

服务类

名称: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学校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小组成员
陶春霞(组长),苏碧刚,郭朝辉,曹永平,张晖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8-07
2、评审地点:珞珈山路13号洪山中学内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23〕35号)收费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1.220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发展,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如有资金需求,可联系洪山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7-87406834)协助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洪山区第四小学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文祥西街19号
联系方式:027-88060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卓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洪山街道丁字桥南路521号维佳佰港城橙果公寓1413室-1
联系方式:132779866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晴、刘念
电话:13277986650

相关下载

四小食材招标文件.pdf
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相关合同

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学校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公开招标采购编号:ZZD-ZB-2024-003项目名称: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学校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人:武汉市洪山区第四小学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卓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0二四年七月招标文件重要提示一、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二、招标文件中已告知了中标人须缴纳的相关服务费金额,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缴纳的,则会造成中标人与采购人无法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三、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四、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多子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包号,子包号与子包名称必须对应。五、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部分《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会影响投标是否有效,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六、投标人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时,须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目录招标文件重要提示第一章招标公告(代投标邀请函)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采购范围、时间要求和质量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1中标后分包1.12政府采购政策(二)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三)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备选投标方案3.5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五)开标(六)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七)定标7.1确定中标人7.2中标结果公告7.3中标通知(八)质疑和投诉8.1质疑8.2质疑回复8.3投诉(九)合同授予9.1履约担保9.2签订合同(十)招标代理服务费10.1收取方式和标准10.2收取时间(十一)无效投标和废标11.1无效投标11.2废标(十二)纪律和监督12.1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12.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2.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十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十四)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十五)适用法律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参考)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代投标邀请函)项目概况: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学校食堂食材供应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联系电话:4006398178。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备案单号:420111-2024-01703(二)项目编号:ZZD-ZB-2024-003(三)项目名称: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学校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四)预算金额:81.3696万元(五)最高限价:81.3696万元(六)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七)合同履行期限:1年(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九)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十)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十一)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十二)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获取,联系电话:4006398178。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hongshan.gov.cn)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投标人,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方式为:打开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投标人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办理流程可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2)已有账号但未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投标人。登录洪山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明确所参与项目标段,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始时间:2024年7月17日8时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3.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hongshan.gov.cn)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人须于截止时间前在洪山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4006398178。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市洪山区第四小学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文祥西街19号联系方式:027-880607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卓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洪山街道丁字桥南路521号维佳佰港城橙果公寓1413室-1联系方式:1327798665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江晴、刘念电话:1327798665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1.1.2采购人武汉市洪山区第四小学1.1.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卓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1.4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1.1.5项目名称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学校食堂食材供应服务1.1.6项目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第四小学1.1.7项目内容为武汉市洪山区第四小学食堂提供食材及必要的物资,保证日常用餐需求,保障食品安全。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2合同履行期限1年;按《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文件的通知,本项目一次招标可执行三年,即“1+1+1”模式。在合同期满前,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采购人可选择与中标人在次年续签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次。如第二年采购预算上下调整浮度超过10%,需重新招标。1.3.3付款方式根据每日食材配送量按月据实结算,年度结算费用不得超过采购预算,结算时中标单位须在每月10日之前将上月配送食材进行结算,结算时需提供《送货清单》、《结算单》及供货发票,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年度最后1个月的付款金额和付款方式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付款细节,合同中约定)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项“申请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中标后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1.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1.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内容:采购需求全部内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81.3696万元1.12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货物类服务类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货物服务10%-20%)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货物服务4%-6%)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1.12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1.12优惠措施资金支付期限优惠措施:/预付款比例优惠措施:/其他优惠措施:/1.12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12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依据财库[2019]19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性采购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截图,未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非强制性采购内容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截图(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1.12采购环保产品政策依据财库[2019]18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截图(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2.4采购预算价格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3.4.1是否允许递交备不允许1-2、声明函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此郑重承诺,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以下规定且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声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下的招标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的承诺函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招标采购的供应商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且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招标采购的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我单位未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3、未被列入记录名单的声明函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如上述声明内容不实,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关于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4、企业信誉声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此声明,截止本招标项目响应截止时间,我方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1)被责令停业;(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5、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市场主体名称: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承诺内容: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6、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承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采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9、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由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成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备注:1、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3、供应商不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不需要提供该承诺。10、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证明文件(自行提供)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学校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武汉市洪山区第四小学2024年7月目录前言第一章、项目基本情况第二章、需求调查情况第三章、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第四章、采购需求4.1采购标的汇总表4.2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第五章、采购实施计划5.1合同订立安排5.1.1采购项目预(概)算、最高限价5.1.2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5.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5.1.4采购组织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5.1.5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5.1.6供应商资格条件5.1.7采购方式5.1.8竞争范围5.1.9评审规则5.1.10其它5.2合同管理安排5.2.1合同类型5.2.2定价方式5.2.3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5.2.4履约验收方案5.2.5风险管控措施5.2.6其他第六章、审查情况6.1审查意见6.1.1对采购需求的审查意见6.1.2对采购实施计划的审查意见6.2审查结论前言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2021〕1479号)相关规定,武汉市洪山区第四小学编制了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学校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实施计划,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需求调查情况、公开征求意见情况、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五方面内容,目的是为武汉市洪山区第四小学食堂提供食材及必要的物资,保证日常用餐需求,保障食品安全。编制成员:武汉市洪山区第四小学湖北卓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章、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学校食堂食材供应服务(二)预算金额(最高限价):81.3696万元包号最高限价(万元)服务范围备注181.3696武汉市洪山区第四小学/(三)采购项目的功能或目标:为武汉市洪山区第四小学食堂提供食材及必要的物资,保证日常用餐需求,保障食品安全。(四)预算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主要内容为武汉市洪山区第四小学食堂提供食材及必要的物资为武汉市洪山区第四小学食堂提供食材及必要的物资为武汉市洪山区第四小学食堂提供食材及必要的物资为武汉市洪山区第四小学食堂提供食材及必要的物资为武汉市洪山区第四小学食堂提供食材及必要的物资确保目标实现的制度(措施)采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保充分竞争,达到采购目的。采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保充分竞争,达到采购目的。采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保充分竞争,达到采购目的。采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保充分竞争,达到采购目的。采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保充分竞争,达到采购目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实施内容开始时间完成时间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为武汉市洪山区第四小学食堂提供食材及必要的物资为武汉市洪山区第四小学食堂提供食材及必要的物资为武汉市洪山区第四小学食堂提供食材及必要的物资20242025绩效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名称指标名称预期水平指标说明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绩效指标投入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达到%节约率绩效指标投入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绩效指标投入资金来源其他资金绩效指标过程业务管理管理制度健全性健全绩效指标过程业务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有效绩效指标过程业务管理项目质量可控性可控绩效指标过程财务管理管理制度健全性健全绩效指标过程财务管理资金使用合规性合规绩效指标过程财务管理财务监控有效性有效绩效指标项目计划效益经济效益绩效指标项目计划效益社会效益绩效指标项目计划效益生态效益绩效指标项目计划效益可持续影响绩效指标项目计划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绩效指标项目计划效益其他其他/////第二章、需求调查情况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范围的采购项目,无需进行需求调查。第三章、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本项目不属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无需公开征求意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1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是否创新产品绿色发展预留1农畜产品批发服务C23130100项1否否否100%4.2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4.2.1技术要求(一)配送清单(1)食材类:序号类别品目1蔬菜类包菜、菠菜、蚕豆米、大白菜、冬瓜、番茄、篙芭、广东菜心、红椒、红薯、胡萝卜、葫芦、瓠子、花菜、黄豆芽、黄瓜、金针菇、板栗、韭菜、韭黄、韭菜花、苦瓜、篱蒿、绿豆芽、毛豆米、嫩南瓜、藕、平菇、茄子、豆角、山药、玉米粒、生菜、丝瓜、蒜苗、笋瓜、土豆、芹菜、豌豆米、莴苣叶、西芹、苋菜、香菜、小白菜、小红番茄、芋头、杏鲍菇、洋葱、油麦菜、竹叶菜、竹叶菜梗等2禽蛋类皮蛋、鹌鹑蛋、鸡蛋、咸鸭蛋等。3水产类鳊鱼、财鱼、刁子鱼、桂鱼、河虾、鲫鱼、净鱼块、鲢子鱼、鲈鱼、鲶鱼、牛蛙、胖头鱼、鳝鱼、带鱼、泥鳅等。4肉类牛肉、牛肚、牛腩、肉丁、肉丝、肉片、筒子骨、五花肉、鸭块、鸭腿、羊肉、猪肚、猪肝、猪心、猪血、土鸡、鸡爪、鸡块、鸡腿、鸡翅、猪排、肉丝、肉馅等。5冷冻类冻鸡块、冻鸭块、冻剥皮鱼、冻带鱼冻、小黄鱼、冻牛肉、海带等。6豆制品柴火豆腐、臭干子、豆腐泡、豆油皮、腐竹、干子、老豆腐、霉千张筒、素鸡、蓑衣干子、香干、豆丝等。7粮油类黄豆、东北绿豆、红豆、黑豆、糯米、花生米、薏仁米、桥米王、晚杂大米、东北大米、国宝桥米、香米、面粉、大豆油、纯芝麻油、麻油香等。8调料类八角、白果、白扣、陈皮、孜然、豆豉鲮鱼、山楂、十三香、坛坛乡剁椒、五香粉、细孜然、香果、香叶、小茴香、玉果、云鹤碘盐、无碘食盐、芝麻酱、生粉等。9干货类白木耳、白芝麻、干豆角、干腐竹、香菇、枸杞、黑木耳、红枣、梅干菜、花生米、坚果等。10主食类宽粉、热干面、细粉、小米、小麦仁、玉米渣、面粉、黄豆、绿豆、馒头、包子类、饺子类等。(2)饮品类:序号类别品目1饮品鲜牛奶、酸奶、豆奶2饮用水瓶装纯净水(3)水果类:序号类别品目1水果类苹果、香蕉、梨、西瓜、荔枝、黑布林、葡萄、枣子、桔子等(4)副食品类:序号类别品目1副食品方便面、面包、饼干、糕点、矿泉水等(5)低值易耗品类:序号类别品目1食堂用品类一次性碗筷、一次性桌布、洗洁精等在合同履约期间,应采购人需要或市场变动等情况,配送清单可适当进行调整。尚未列入配送清单的由采购人后期根据实际需求,对应以上相应品类进行确定,投标人应确保物资供应。(二)配送要求1、采购人提前一天将确定好的供应清单发送给中标人,由中标人根据供货清单的种类、数量、规格,统一配送;2、中标人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前将物资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括临时配送)。如中标人不按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影响采购人工作的,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扣罚当天总货款的5%;3、中标人所配送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4、所配送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能按要求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5、配送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6、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7、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8、采购人按合同对物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确定事项的,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9、除不可抗力,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将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0、中标人不得变更采购人确定的食材及物资,应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含品牌、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货,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11、生鲜类物资应根据保质期限配送,供货数量和次数须由投标人自行核算后运送,需要冷藏的货品应采用冷链运送;12、食品冷链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应实时连续监控,记录时间间隔不宜超过10分钟,且应真实准确。当运输设备温度超出设定范围时,应立即采取纠正行动和应急措施,并如实记录超温的范围和时间。需冷冻的食品在运输过程中温度不应高于﹣18℃;需冷藏的食品在运输过程中温度应为0℃〜10℃。装卸时应行动迅速、轻拿轻放,并尽量减少车厢开门次数和时间。(三)质量要求投标人供应的各类物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农产品安全质量(一)乙方所供食品的包装、质量、卫生安全和营养成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食品质量、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1.大米要求:必须符合国家GB1354-2009标准,等级为一级。色泽光鲜、无染色,干爽无杂质,无砂粒,无霉味异味,清洁,无虫尸鼠粪,表面无油污。颗粒饱满,均匀完整颜色纯正,有光泽,半碎米粒不能超过10%。蒸熟后粘度适中,出饭率较高,口感好。严禁在大米中掺杂陈化粮,严禁陈化粮抛光以次充优,严禁在加工中使用增白类添加剂;必须提供权威机构的质量检测报告;必须提供重金属专项检测报告(备注:此项为重点查验项,如无此项或重金属镉超标,则不具备投标资格或为无效标)。所提供产品外包装上应标明食品生产许可证的SC批准号号。2.面粉要求:面粉必须符合国家GB1355质量标准;等级为特精粉、高精粉;面粉色泽呈自然白色,不发暗,无杂质:手指捻捏时呈细粉末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置手中紧捏放开后不成团;水煮麦面尝之,味道可口,淡而微甘,不酸,不刺喉,不发苦,不发甜,无外来滋味,咀嚼时无砂末声:筋力适中,弹性好,易操作,成品色泽好,口感好,出品率高。严禁使用添加增白剂、沸石粉等非法添加剂;严禁使用更改生产日期标签重新封包以次充优。必须提供权威机构的质量检测报告;必须提供重金属检测报告。所提供产品外包装应符合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规定。3.食用油(大豆油、调和油等)要求:大豆油必须符合GB1535-2003国家标准,调和油质量指标参照食用油三级指标制定,卫生指标执行GB2716,其它执行GB2760。产品等级为一级。不得添加任何香精、香料,不得混有非食用油,标签中须标识各原料油的品种名称、百分含量,不得提供转基因原材料生产的食用油,还须标识饱和脂肪酸、单不饱和脂肪酸、多不饱和脂肪酸的百分含量,同时也应标识保质期;必须提供权威部门质量检测报告及重金属检测报告;产品外包装上应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SC批准号。4.调料干杂类要求:(一)经“QS”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达到无公害食品标准,具体标准为“六有三无”,“六有”:有生产日期、有保质期、有质量合格证、有生产厂家、有注册商标、有国家管理质量体系认证标示;“三无”:无假冒伪劣、无腐烂变质、无过期产品。送达的干调、奶类、冻品及卤制品等食品保质期不超过总有效期的三分之一。(二)干调等食品必须按照超市供应的品牌和规格如实供应,不得擅自调整更换。乙方所供食品有外包装的,在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国家标准的食品生产许可标志及生产许可证编号,严禁供应“三无”食品;没有外包装的,乙方必须提供食品检验检疫证明资料。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时间(一)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按照有效订单、送货单等实行按月结算所配送食材(包含所有费用)价款。月结算金额=月实际配量×当月结算基准价×%(乙方中标通知书报价)。全年结算总金额不超过本次预算金额的10%,当结算总金额在本合同履约期限内超过10%,本合同自动终止。(二)结算时间:结算周期为每月日至日,甲乙双方于每月日前就上一结算周期内供货金额进行核对确认。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与乙方对账结算的,不视为甲方对乙方单方记载金额的认可。(三)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及经甲乙双方签收确认的送货单作为结账依据,甲方在收到结账依据后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若因甲方内部财务审核流程或乙方违约在先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第八条其他约定(一)不论是日常供应还是应急供应,乙方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商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如乙方因送货不及时影响甲方正常保障的,第一次作出书面保证后扣罚当天总货款的5%,第二次扣罚当月总货款的3%。每年累计三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其供货合同,性质严重的严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二)乙方向甲方所供物资须为市场所售同等规格产品,不得以次充好。如发现乙方以次充好,第一次作出书面保证后扣罚当天总货款的5%,第二次扣罚当月总货款的3%。合同期内累计三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其供货合同,性质严重的严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乙方对供应食品的质量安全负全责,必须每天向甲方提供所供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认证、检验合格证明资料。甲方在每天自检的基础上,每月不定期对乙方提供的物资进行抽检,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抽检不合格,第一次扣减货款的1万元;第二次扣减货款的2万元;检测不合格达到三次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按照明确的标准和要求供应物资,不得供应“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包含临近保质期1/3的)、假冒伪劣食品,确保食品安全。如果发现乙方提供的食品存在等级质量问题,除全部退货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三)乙方按甲方采购计划明确的数量与规格供货,杜绝缺斤少两与规格不符现象。如果发现乙方提供的商品有缺斤少两或规格不符问题,第一次作出书面保证后扣罚当天总货款的5%,第二次扣罚当月总货款的3%。每年累计三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向相关部门投诉,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四)乙方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合同第六条明确的标准和要求供应食品,不得供应“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包含临近保质期1/3的)、假冒伪劣食品,确保食品安全。如果发现乙方提供的食品存在合同第六条所包含的等级质量问题,除全部退货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五)若乙方拒绝送达各类资质报告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乙方罚款等经济处罚;企业变更不及时送达各类证照的,视为乙方私自转包第三方,属严重违约,拒不送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冻结全部未结货款,并取消该企业及法人代表今后的投标资格。(六)乙方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廉洁规定,与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正常交往,并不向甲方相关工作人员馈赠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为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报销单位或个人的任何费用。不违规安排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宴请、旅游、娱乐及其他消费活动。不邀请工作人员从事本企业的投资、入股或无偿提供薪酬等。不为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企业或个人车辆供其使用等。若有违反,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向相关部门投诉。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按时为乙方提供采购计划、提供供货场所,接收所供食品。(二)检查验收乙方所供食品的数量、质量和安全状况,肉类须有检验检疫章;水产类必须鲜活;蔬菜、水果类须无公害,农药残留量须低于国家规定标准。(三)检查乙方供货人员的身体状况及政治面貌。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须按时限、按计划配送食品到甲方指定地点,不得违反本合同明确的供货要求。(二)乙方所供食品须符合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优质、卫生、安全及价格优惠的食品。(三)乙方不得将全部或部分品类转包、分包给其他供应商,严禁其他供应商挂靠乙方进行供应。(四)乙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及行业要求招聘人员,并对所属人员负完全责任。乙方所属人员及车辆出入甲方办公区域,必须自觉遵守甲方有关管理规定,自觉接受门卫检查,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所属人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经历的证明,所属人员一律办理出入证(有关资料交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办理)。所属人员只能在供货场所内活动,不得超越活动范围。所属人员的人身安全如意外人身伤亡等事故,由乙方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所招聘人员签订责任书并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五)乙方车辆出入要按甲方营区管理规定执行,乙方车辆的安全由乙方负完全责任。1.乙方机动车辆号牌、驾驶证、行驶证和车辆型号要统一进行检查登记。2.乙方机动车辆统一办理准入证,准入证仅限本人本车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其他地方车辆使用。门卫严格对进出的机动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凡手续不全、不悬挂号牌的车辆不准进入。3.机动车辆在甲方办公区域内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乱停乱放、超车、试刹车和鸣笛。(六)乙方应做好有关保密工作。1.乙方有对其所属人员进行教育的义务,要及时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保密制度。所属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严禁拍照、录像、闲逛,未经批准严禁进入机关办公区等其它区域。2.乙方必须将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他材料所含内容列为秘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给他人。3.乙方承诺在任何时间内,不得将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内容向其他人或组织透露。第十一条违约与处罚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予以警告,乙方必须立即改正,凡警告无效、整改不力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相关赔偿,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擅自扩大供应品种范围;(二)擅自调整供应价格;(三)未经甲方允许将筹措供应权转让或分包他人;(四)供应劣质食品,以次充好,发生严重投诉等情况;(五)与甲方人员或单位串通套取现金,侵占甲方利益;(六)不遵守甲方管理规定或不接受甲方检查;(七)擅自变更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2、乙方应承担因乙方货物质量问题给甲方、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进行追偿,追偿范围包括甲方的全部损失。3、乙方所供商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及法律规定,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退、换货物或向第三方采购相关货物,因退、换货物或向第三方采购相关货物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并因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4、乙方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劳务、雇佣关系,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员工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劳动、工伤、人身损害争议及在配送货物过程中受伤引起的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追偿范围包括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向政府采购部门投诉,建议取消该企业及法人代表今后的投标资格,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本合同约定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的,该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7、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条款。第十二条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乙方因遭受严重亏损,无力继续向甲方供应食品。(二)甲方对乙方配送考核验收,乙方累计三次(含)不合格,本合同自行解除且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三)因乙方配送的食材质量问题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事故,本合同自行解除且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四)因甲方上级下发文件规定、单位调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致使甲方必须合同解除时,乙方须无条件解除合同,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五)合同期满,根据法律规定自动终止。第十三条合同解除和终止后双方责任(一)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经协商一致后,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乙方的费用;(二)自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须立即停止供应活动。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五条补充条款本合同经双方合法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在本合同中明确的地址为有效的送达地址,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往来邮件、通知、法律文书、法院寄送文书的送达地址,自寄出之日起第5日视为送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户名称:银行账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5.2.4履约验收方案一、履约验收的原则和目的1.原则合法、公正、客观、明确、及时。2.目的(1)确认服务目标是否真正实现;(2)确定具体的履约责任及服务细节;(3)评估服务质量,达到采购人和服务单位之间良好合作关系的基础。二、履约验收的流程1.验收过程如下:(1)组织验收,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相关人员共同参与;(2)双方对项目当前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审核,检查服务过程中的服务标准、工作量、完成质量、进度等是否符合合同相关约定;(3)协商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做出解决措施;(4)通过数据分析确定项目实现情况,结合实际情况,提交验收报告;(5)确认验收结果并签署验收文件。三、履约验收的具体内容1.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1)性能标准:性能达到预期目标;(2)质量标准:质量符合要求,满足使用要求;(3)安全标准:服务过程安全可靠,未引发安全事故;(4)进度标准:完成时间满足之前设定的时间节点要求;(5)其他标准:响应文件承诺等其他内容。2.验收方法包括但不限于:(1)比较法和检测法:通过相关指标,与行业标准进行比较、检测;(2)抽查法:从服务过程中随机抽取相关数据进行核对。3.验收范围(1)流程部分:是否按照流程进行服务,流程中是否存在异常,流程以及流程中的服务项是否完整:(2)其它部分:根据服务内容及响应文件承诺等其他内容。四、履约验收的具体指标1.本次配送物资按招标文件“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进行验收。2.采购人及中标人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品种、质量验收,中标人需提供《送货清单》,《验收配送单》。双方现场过秤并提供质检证明,经中标人配送人员、采购人质量验收员签字确认,并及时录记录后,方可完成配送验收工作。3.采购人指派质量验收员,负责现场验收工作。4.采购人可指派第三方检测机构每月不定期对中标人提供的物资进行抽检。五、验收结果及反馈意见完成验收后,将向采购人反馈验收结果。若达到要求,则签署验收文件。如果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则提出详细意见并确定修改计划,在一定期限内完成修正并重新进行验收。完成修改后,重新进行验收确认并签署正式验收文件。六、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当清晰、准确地记录对服务项目的检查和确认,报告内容需要深入分析并综合评价,以表明服务项目的履约是否符合要求。报告应当列明验收的具体细节、评估方法、标准和数据,总结重要的评估指标和结论,同时提出若干合理的意见和建议。5.2.5风险管控措施/5.2.6其他无第六章审查情况6.1审查意见6.1.1对采购需求的审查意见采购需求符合预算、资产、财务等管理制度规定。6.1.2对采购实施计划的审查意见6.1.2.1一般性审查:采购方式、评审规则、合同类型、定价方式的选择合理;采购实施计划完整。6.1.2.2重点审查:①非歧视性审查:资格条件设置合理;技术要求未特定的技术路线等;评审因素设置合理。②竞争性审查: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采购需求内容完成、明确,评审方法及评审因素、价格权重设置合理,可以确保充分竞争。③采购政策审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已落实支持创新、绿色发展、政府采购优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④履约风险审查:合同文本符合相关要求,履约验收方案完整。⑤采购人或主管预算单位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无。6.2审查结论武汉市洪山区第四小学组织召开了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学校食堂食材供应服务的《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审查工作,审查工作小组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进行了审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1.《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满足《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规定的程序和内容;2.一致同意本项目按本次拟定的《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程序和内容采购。武汉市洪山区第四小学2024年7月16日牛鑫水惠(十)其它瑞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市洪山区第四小学(单位名称)的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学校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学权食堂食材供应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营业收人为5.515084万元,资产总额为34.907175万元,千小型企业小型企印襄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尾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商务服印R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袁印业、微型企业);合-..5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供应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