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中标结果公示(库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库车市老旧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地勘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KCS2024-WT176
二、项目名称: 库车市老旧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地勘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长江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409汇祥园小区1-3-402室
报价:430000(元),供货期/服务项目负责人:430000(元)
85.76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库车市老旧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地勘
库车市老旧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地勘
为了确保库车市老旧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按照程序计划对项目进行勘查,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为了确保库车市老旧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按照程序计划对项目进行勘查,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雪花,陶明江,海建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本项目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以上费用请各投标人考虑到成本费用中,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若通过银行汇款交纳的,须由投标人的帐户汇入)。成交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注: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4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库车市经济开发区B座604室
联系方式:0997-7128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浙商大厦14楼1402号
联系方式:15109059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文林
电 话:15109059770
附件信息:
KCS2024-WT176-磋商文件--库车市老旧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地勘.pdf176.2K
中小企业声明函356.6K
库车市老旧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地勘(项目编号:KCS2024-WT176)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库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idc error#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库车市老旧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地勘采购人:库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代表人(签章):联系人:任保良电话:18167503929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联系人:李静电话:15109059770联系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浙商大厦14楼1402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公告库车市老旧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地勘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库车市老旧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地勘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登录后,进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KCS2024-WT176项目名称:库车市老旧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地勘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5万元最高限价:45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了确保库车市老旧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按照程序计划对项目进行勘查,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工程勘察行业(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疆外投标企业须提供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https://jsy.xjjs.gov.cn/home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10时30地点: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后缀.jmbs)上传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对应位置或点击链接:https://www.zcygov.cn/bidding-entrust/#/bidFile/upload/list。(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五、开启44时间:2024年8月7日10时30分地点:新疆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公告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4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库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库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B座联系方式:181675039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浙商大厦14楼1402号联系人方式:李静151090597704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库车市老旧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地勘2采购人名称:库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库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B座联系人:任保良联系方式:18167503929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浙商大厦14楼1402号联系人:李静联系方式:151090597704监管部门库车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5项目预算金额(小写):450000.00元金额(大写):肆拾伍万元整注: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6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7采购内容为了确保库车市老旧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按照程序计划对项目进行勘查。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8供应商资格条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工程勘察行业(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疆外投标企业须提供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https://jsy.xjjs.gov.cn/home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9响应文件有效期自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计算90个日历日10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日内完成11项目地点采购人制定指地点1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44六、技术方案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和顺序,对完成整个项目提出相应的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及现状分析(自拟格式)(二)设计方案总体规划和实施细则(自拟格式)(三)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自拟格式)(四)设计工作进度安排(自拟格式)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七、其他资料(竞争性磋商规定应提交的有关资料,或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在此提交)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潜在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请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虛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人100≤X<30010≤X<100X<10(X)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磋商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附件5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适用)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附件7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人,清楚知晓我公司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二、我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响应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供应商法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注:▲本声明书格式不得修改,不提交本声明书按无效标处理。近三年: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库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项目名称)库车市老旧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地勘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库车市老旧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地勘(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新疆长江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4840.937685万元,资产总额为4362.23722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无(标的名称),属于无(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无(企业名称),从业人员无人,营业收入为无万元,资产总额为无万元,属于无(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新疆长江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5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潜在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请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虛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磋商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