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 临床检验设备中标结果公示(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
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项目的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583-SZWK-T2024-0215
二、项目名称:昆山市一院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
中标/成交金额
1
揽华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91320508MAD1NJXGXY
姑苏区沧浪街道新市路3号(东一号院)
585000元
58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
品牌(如有):Sebia
规格型号:CAPILLARYS 3 OCTA
数量:1台
单价:58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健、沈丽芳、叶建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若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由成交人支付,即按预算金额的以下比例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服务费: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最低不低于3000元。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收费金额:9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566号
联系人:嵇进康
联系电话:0512-57027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
联系人:华琤/左鑫
联系电话:0512-691656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琤/左鑫
电话:0512-6916561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昆山市一院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昆山市一院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
品目
临床检验设备
采购单位
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昆山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16:1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建明,石健,沈丽芳
总成交金额
¥58.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华琤
项目联系电话
0512-69165617
采购单位
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昆山市前进东路5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405105596
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华琤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昆山市一院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 JSZC-320583-SZWK-T2024-021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07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83-SZWK-T2024-0215项目名称:昆山市一院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万元采购需求:序号采购名称数量预算(万元)备注1昆山市一院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1套60.00接受进口产品前来投标主要用途:通过毛细管电泳方法测定人体样本中各种蛋白的比例,用于血红蛋白病、肝肾疾病、糖化血红蛋白等的诊断;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整机原厂质保不少于3年,自设备验收之日起算交货时间: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6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结束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昆山范围内)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经营活动中三年内,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具有所投产品经营许可资格。4.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产品授权书(生产厂家、国产产品可不提供)。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公告上网之日至2024-07-26,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苏采云方式:苏采云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0710: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五、开启时间:2024-08-0710:30(北京时间)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开标室开标室7A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申领CA证书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18261002950(不见面项目)QQ:3048755361、895706745。4.售价:无。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的有关保证金的规定均不适用。6.注意事项:6.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6.2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6.3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7.各投标投标人必须遵守《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8.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或优先采购的产品。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品。9.信息发布媒体:该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10.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包1单位名称: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单位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566号联系人:嵇进康联系电话:0512-570278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联系人:华琤/左鑫联系电话:0512-6916561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华琤/左鑫电话:0512-69165617政府采购谈判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83-SZWK-T2024-0215号采购项目:昆山市一院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采购单位: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WKG-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七月第一章谈判邀请函:受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下列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一、采购编号:JSZC-320583-SZWK-T2024-0215号二、采购内容:1、采购名称:昆山市一院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2、采购预算:人民币60万元3、采购需求简要说明:序号采购名称数量预算(万元)备注1昆山市一院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1套60.00接受进口产品前来投标4、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昆山范围内)5、验收标准:根据标书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按国家最新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通过6、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投标人需符合以下特殊条件:1、具有所投产品经营许可资格;2、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产品授权书(生产厂家、国产产品可不提供)(四)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使用CA证书至开标大厅解密,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解密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答疑澄清(如有)等提示。四、采购设备要求:(一)基本要求1、检测方法为高压液相毛细管电泳法;2、主要用途:通过毛细管电泳方法测定人体样本中各种蛋白的比例,用于血红蛋白病、肝肾疾病、糖化血红蛋白等的诊断;(二)技术要求1、检测项目包括血清蛋白电泳、血红蛋白电泳、免疫分型、糖化血红蛋白等;2、可检测样本类型:血清、全血、尿液;3、糖化血红蛋白:能提供NGSP,IFCC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4、血清蛋白电泳≥80测试/小时5、检测通道:不少于8条并行毛细管同时运行;6、仪器标配的毛细管内径不超过50微米;7、进样器:最大单次进样量≥50个,并可持续进样;8、仪器上自带触摸屏,可脱离电脑进行操作控制;9、温控系统:采用帕尔贴装置贴合毛细管进行温控;10、全血样品检测时不需要开盖检测,采血管可以闭盖放入机器,穿刺吸样。最大程度避免生物危害;11、仪器内部具有自动上下颠倒混匀功能,保证样品混匀彻底,结果准确;12、光学部分:LED紫外光415纳米扫描,光纤维发射与接收,紫外光镜头CMOS二极管探测器接收信号;13、具备自动温度控制、自动液面水平监测、自动温度、气路、光路检测、自动冲洗及自动锁功能;14、标本试管及试管架均由条型码阅读器自动识别;15、具有正常质控品,可使用L-J质控图表进行质控统计,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16、完全中文版软件使用界面,主菜单子菜单均为中文;17、可联入医院LIS系统,实现结果的双向传输。(三)售后服务1、质保期:整机原厂质保不少于3年,自设备验收之日起算(提供厂家保修承诺),在质保期内每年由维修工程师提供至少2次的上门维护保养工作;2、厂家或代理商在本省有工程师,保证维修的及时性;3、厂家可提供400电话,保证及时技术咨询服务。五、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详见技术参数,自设备验收之日起算;质保期满后终身维护,维修只收取零件费用,免收人工费。2、乙方负责设备运输及到货安装调试,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免费提供设备操作培训及2人次专业厂家维修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终身维修并标明保修期后的具体维修维护事宜(提供生产商支持的售后服务证明文件和售后服务条款)。3、在保修期满后,只收取配件费,不收取人工费及其他费用,供方需长期提供优惠价格的主要零配件(提供配件及消耗品的价格清单);提供维修部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4、乙方承诺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如有故障出现,报修后2小时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排除故障,如无法修复正常运行的,须标明赔偿标准,如维修时间超过24小时,需提供备用探头等配件。在设备维修期间免费提供备用品。5、若设备需要接入医院信息系统,所需接口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六、综合说明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接受进口产品。2、采购要求中所列的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均为参考要求,凡是等于或优于所列要求的设备均可参加响应。3、供应商须明确所提供设备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等;提供设备的配置清单、主要配件价格清单,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和性能说明书。4、供应商必须承诺谈判采购文件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列出,未列出的视为响应。5、交货条件:(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结束;(2)产品交货时,包装完整无破损,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A、装箱单B、产品质检合格证明C、保修单D、使用、维修中文说明书6、设备安装后,需方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7、交货时提供用户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8、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维修备件价格及维修方案,维修备件按厂家优惠价提供。9、现场培训: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结束后,由专业技术工程师进行免费现场技术培训,列出培训计划。(1)基本使操作人员达到能独立进行设备的操作使用;(2)能独立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常见故障的解决。培训费用已包含在设备总价款内。10、报价要求:报价包含该设备的主机、附件和安装所需的配件,及其运输、运杂保险、装卸、报关、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金等一切费用。(1)以人民币报价;并须按附表格式进行报价;(2)本次谈判的最终报价为本项目的总报价。11、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即按预算金额的以下比例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服务费: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最低不低于3000元。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服务费交纳帐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帐号:1102020209000295112开户银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12、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且乙方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所需的设备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第二章谈判综合说明一、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一)文件组成:1、封面2、谈判响应报价表3、资格审查响应文件3.1谈判承诺函(后附格式);3.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后附格式);3.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人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3.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3.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例如完成本项目所使用的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介绍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3.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和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3.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3.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3.7所投产品经营许可资格复印件;3.3.8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产品授权书(生产厂家、国产产品可不提供)4、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4.1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复印件(如属);4.2设备的配置清单和主要配件价格;4.3详细技术参数和技术参数偏离表;4.4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保修期后维修收费价格和零配件的报价)4.5响应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或彩页样本或保证说明(需能真实体现设备的技术指标及性能,谈判响应文件中描述的产品技术参数如与说明书、彩页样本有矛盾之处,以说明书、彩页样本为准;如有技术参数说明书、彩页没有注明的,需响应单位写承诺说明等能证明技术参数的资料为准);4.6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后附格式)4.7服务方案;4.8供应商情况表;4.9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资料;4.10与本次谈判有关的其他资料;4.11其它优惠承诺。5、企业报价折扣证明谈判响应单位所投产品如全部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1、方式:网上报名1.1申领CA证书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1.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1.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2.其他注意事项2.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2.3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3、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应按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或签字。二、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三、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响应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四、项目的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谈判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谈判要求的响应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单项采购预算的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五、告知成交结果:1、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成交结果,并向未成交单位发放未成交通知书,告知其评审排名。未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六、质疑:1、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条款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根据财政部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请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与质疑函一起递交。3、接受质疑函的方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4、联系单位: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5、收件人:祝丽林6、联系电话:0512-691656257、通讯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深业姑苏中心17层8、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提出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七、信息发布媒体:1、该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八、本次谈判不分采购单元,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响应,并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包含该设备的主机、附件和安装所需的配件,及其运输、运杂保险、装卸、报关、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金等一切费用。九、响应单位须对照招标技术参数要求逐条列出并对比,其中“投标设备技术指标描述”一栏须详细说明投标产品的具体量化参数,如照抄谈判文件要求或只写“完全响应“等字样的均为无效投标。十、由成交人支付,按成交金额的如下比例支付,100万元以内1.2%、100~500万元0.8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最低不低于3000元。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人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服务费交纳账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10202020900029511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支行第三章谈判成交原则及评审内容一、谈判采购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持谈判开标活动。2、资格审查:(1)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资格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进行审查。(2)信用记录的评审: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委会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①查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②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③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3)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文件的精神,对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给予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提供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审基准价,若最后中标,中标价格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在本次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优惠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材料、资料的,不享受评审优惠政策。响应单位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由政府监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3、由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相关专家及采购单位代表组成)按谈判文件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定合格谈判供应商。4、谈判供应商按顺序分别进行谈判。5、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谈判采购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6、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向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注: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具体变动内容并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就实质性变动内容重新提交相应的书面响应材料,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后10分钟内同时递交最后报价及对应的报价构成清单,无对应构成清单或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报价无效,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及对应报价构成清单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7、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包括新的书面承诺函)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8、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宣布成交结果时向参与评审的未成交供应商发放《未成交通知书》。未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二、谈判成交原则及评审内容:(一)谈判成交原则:1、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即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前提下,以提出最终报价最低的且总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及单价不超过单价限价的谈判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2、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如评审内容条款均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则认为该供应商谈判文件评审合格。如某一条款内容评审不合格,评委须注明评审不合格原因。3、谈判小组为3人组成。如某一评审条款出现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条款是否合格。在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中以提出最低报价的谈判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终报价相同的谈判供应商,则由采购方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4、如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则谈判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三)评审内容: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是否合格(填“是”或“否”)不合格原因1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响应产品技术参数及性能、功能要求的符合性3交货时间、付款方式、质保期、售后服务4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其它条款注:1、评审内容所涉及的证明资料,各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未提供的视为无评审依据。2、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内容需和谈判采购文件相关指标及评审内容对应绑定,未绑定的评审不合格。3、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需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和盖公章,未按要求签署和盖公章的为无效标。第四章合同模板编号:甲方(需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供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案方:根据政府采购编号号谈判采购文件及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合同事宜,签订本合同书。本合同由以下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合同一般条款一、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2.1.1合同的特殊性条款2.1.2合同的一般性条款2.1.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2.1.4成交通知书、谈判采购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2.1.5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2.2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3.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2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1、完整物权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2、质量保证2.1乙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等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2.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3、包装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4、伴随服务4.1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4.1.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4.1.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4.1.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1.4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4.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1、标的物的交付1.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1.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1.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2、检验和验收2.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2.2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2.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的特殊条款中约定。2.4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技术质量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2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1.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五、合同价款和支付1、合同价款和支付1.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1.2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1.2.1合格的销售发票;1.2.2甲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1.3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1.4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六、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甲方违约责任2.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3、乙方违约责任3.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3.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4、不可抗力4.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5、索赔5.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5.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5.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5.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5.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5.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七、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合同的解除1.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1.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八、争议解决1、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代理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附则1、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二部分合同特殊条款1、合同内容:详见《标的物清单》。二、价格与支付: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该设备的主机、附件和安装所需的配件,及其运输、运杂保险、装卸、报关、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金等一切费用。2、付款步骤:在合同签订完毕生效,待全部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销售发票后120日内,由甲方按合同总价支付90%的货款,余款10%在使用满壹年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A、合格发票。B、《设备验收单》。3、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三、质量与验收:1、乙方应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产品;2、产品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3、产品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包装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4、验收标准:根据标书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按国家最新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通过;(1)对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对(2)对设备的外包装进行验收(3)验收机器设备5、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方式通告甲方。四、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2、按照谈判采购文件、乙方在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中承诺的服务执行。3、若设备需要接入医院信息系统,所需接口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五、交货和安装1、交货时间:接到甲方通知后6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结束;2、交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将标的物送到甲方所在地。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同时还需完成电子备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谈判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备存。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第五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格式1、谈判承诺函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公司号谈判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谈判。并向贵公司承诺:1、我方愿意按照谈判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的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2、如果我方的谈判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内容所规定的全部工作。3、我方同意按谈判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我方的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限为谈判开始后30天。4、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在谈判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谈判响应文件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5、我方认为贵方有权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决定中标者,还认为贵方有权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6、我方同意因运输或装卸或吊装过程中的不当,造成货物或就位现场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我方全额赔偿。7、我方愿意遵守谈判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8、我方承诺我方的响应文件在谈判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被确定成交后若不履行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的成交资格将被取消。9、我方同意我方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贵方有权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10、如果我方被确定成交,我方愿意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支付成交服务费;11、与本谈判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谈判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年月日格式2、谈判响应报价表采购编号:序号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制造厂商全称交货期优惠条款其它注:上述报价包含一切由供方承担的费用。谈判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格式3、产品技术对照表采购编号:序号谈判采购技术要求响应设备技术指标选择项(选符合、正偏离或负偏离)谈判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注:响应单位须对照招标技术参数要求逐条列出并对比,其中“投标设备技术指标描述”一栏须详细说明投标产品的具体量化参数,并提供厂家的技术说明证明材料(彩页或厂方说明书等)。如照抄招标文件要求或只写“完全响应“等字样并且未提供厂家技术说明证明材料的投标均为无效投标。格式4、设备配置清单表采购编号:序号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谈判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格式5、主要配件价格清单表采购编号:序号配件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单价(元)备注谈判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格式6、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采购编号:日期: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我公司愿针对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进行响应并参加谈判。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谈判资格的文件,证明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谈判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格式7、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职务:联系电话:谈判响应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8、供应商情况表谈判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23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3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格式9、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谈判响应单位(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行业划分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规定填写。格式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谈判响应单位(盖章):日期:格式11、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致:(采购人)我方郑重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次远程开标会议,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一、不出借、买卖、伪造、涂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格业绩、印章以及其他相关资信证明文件,严禁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我公司的名义投标(响应)。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程序。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弄虚作假,不骗取投标(响应)和中标(成交)资格。三、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哄抬报价、贿赂、回扣等违法投标(响应)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四、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采取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同行企业的正当权益。五、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审过程中,我方将坚持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采购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我方原因导致10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我方认可采购人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响应)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六、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我方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七、不向采购人或评审专家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八、我方将在法律、法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或疑问。九、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响应)资格、将不良行为记录记入档案等有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谈判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加苏州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是江苏省、苏州市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若贵公司经评审最终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合格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1]82号)及苏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动毛细管电泳系统 临床检验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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