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网络安全日常运维服务 安全风险评估中标结果公示(江苏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
一、项目编号:JSZC-320000-HCAI-C2024-0013
二、项目名称:网络安全日常运维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911101087226182167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
282
51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网络安全日常运维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仲勇、张兵、赵宁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标准的60%向代理机构缴纳。
2、收取金额:人民币466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欣乐路18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5-58372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E座
联系人:鲍慧
联系电话:025-86606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慧
电话:025-8660669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网络安全日常运维服务采购采购文件.doc
HuiCal汇采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000-HCAI-C2024-0013(NJPI-2024005)项目名称:网络安全日常运维服务采购人: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江苏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3第二章磋商须知6一、总则6二、磋商文件6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7四、响应文件的递交9五、响应文件的评审10六、成交13七、合同签订相关事项16第三章合同文本17第四章项目需求21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一、评审方法与成交原则27二、评审标准27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30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31一、评分索引表33二、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34三、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35四、磋商响应报价表40五、技术及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41六、附件42第一章磋商邀请江苏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网络安全日常运维服务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网络安全日常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E座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8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JSZC-320000-HCAI-C2024-0013(NJPI-2024005)1.2项目名称:网络安全日常运维服务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预算金额:52.6万元;1.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2.6万元;1.6采购需求:为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提供重要时段云安全监测、渗透整改及应急演练、设备维保等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5拒绝以下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3.1时间: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日16时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方式:由潜在供应商代表按附件“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将填报完整准确的“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发送至邮箱baoming@huicai.cloud(注:“采购文件获取表”发送成功后,如供应商在两个工作日内仍未在回复邮件中查收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由授权代表持“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E座”领取。)3.3售价:500元/套,收款账户信息详见附件“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售后不退;3.4其他相关事项:未按要求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四、响应文件提交4.1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8月7日14时整(北京时间)4.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4.3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E座五、响应文件开启5.1时间:2024年8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5.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E座六、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有关本次磋商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上述媒体上发布的更正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7.1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件1套(word格式1份,正本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1份,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为“单位名称+项目编号”,以U盘形式与纸质文件一并递交)。当电子文件与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7.2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八、本次采购联系方式8.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欣乐路188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5-5837270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E座联系人:鲍慧联系电话:025-86606690联系邮箱:baoming@huicai.cloud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5-58351504第二章磋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磋商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参加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江苏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磋商采购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代理服务费。采购文件工本费具体收取办法详见采购公告。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础,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收费标准的60%收取,如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低于4000元的,则按4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供应商需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项目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7.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2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8、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8.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8.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除磋商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8.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及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磋商响应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12.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及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作出响应,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7、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8、磋商保证金(如果收取)18.1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代理机构可根据相关规定处理。18.2参加磋商采购所需交纳的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磋商保证金的交纳形式见采购邀请。18.3在磋商时,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效响应文件而予以拒绝。18.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8.5供应商应主动与代理机构联系办理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8.6.1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撤回其响应文件或者在磋商过程中无正当理由退出磋商活动(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退出磋商的除外);18.6.2为谋取最终成交,磋商供应商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提供的相关文件被确认是虚假的、不真实的;18.6.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欺诈行为或者恶意进行竞争,影响采购人合法权益的;18.6.4整个采购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8.6.5与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18.6.6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8.6.7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邀请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磋商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19.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19.2.1按磋商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指定地点;19.2.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19.2.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19.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20、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21、响应文件的拒收21.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响应文件。21.2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22.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五、响应文件的评审23、磋商仪式23.1代理机构将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4、磋商小组24.1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4.2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4.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25、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5.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5.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5.3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6、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26.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6.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26.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7、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7.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7.1.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7.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7.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告知其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7.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7.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7.3.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7.3.2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含两个)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7.3.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3.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27.3.6在本项目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不变的情况下,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响应文件中的首次响应报价;27.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7.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3.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磋商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磋商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7.3.10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如果收取);27.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7.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27.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7.7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授权代表与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8、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8.1磋商程序28.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8.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8.1.3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收取)。28.1.4经磋商后,如果没有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做实质性提高要求变动的,最后报价(含分项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8.2评审方法和标准28.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8.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28.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8.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8.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3.3除本磋商文件第28.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29、确定成交单位29.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28.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9.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3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通知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必须准确填写“法人授权书”中的通讯信息,并确保通讯设备畅通,如因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通讯设备不畅导致无法及时接收领取成交通知书的信息,由此引起的所有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9.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9.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9.4.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9.4.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4.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9.4.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9.4.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9.4.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4.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30、质疑处理30.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30.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0.1.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0.1.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将只对供应商的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0.3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0.3.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30.3.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0.3.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30.3.4提起质疑的日期;30.3.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0.4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30.5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30.6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30.6.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0.6.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0.6.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0.6.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0.6.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0.7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30.8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30.9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0.10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1、成交通知书31.l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通知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必须准确填写“磋商响应函”中的通讯信息,并确保通讯设备畅通。成交供应商收到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领取信息后,须立即到代理机构办理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手续。如因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通讯设备不畅导致无法及时接收领取成交通知书的信息,由此引起的所有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1.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合同签订相关事项32、签订合同32.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2.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3、标的物的追加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产品)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第三章合同文本(本合同格式仅为采购文件提供之范本,部分条款可在实际签订时根据项目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签订地点: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采购人):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的采购结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服务采购合同:一、服务内容及方式: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序号名称服务内容及标准数量单价总价备注二、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1、本合同总价款是主体服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等的所有含税费用。2、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三、服务期:。4、服务地点:。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乙方维修、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标准之处,应责令乙方人员随时进行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情况对乙方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2、甲方无偿为乙方人员提供维修用水、用电。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价款、付款方式和日期付款。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自行提供维修、保养工作必须的设备和工具,按甲方规定标准进行维保。2、乙方应遵循安全生产规定,在维保过程中(除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外)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人员在作业期间应注意保护甲方的设施和物品,如造成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4、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穿着统一整齐的工作服装,并于指定或明显位置佩带工作证。5、进入车辆等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六、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七、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乙方投标文件所附的“服务保障承诺”和“服务管理工作设计”相一致;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服务所需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八、验收: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服务,服务地点由甲方指定。2、乙方交付的服务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数量和标准要求。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服务,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服务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九、付款方式:1、预付款:合同总价的30%。2、合同产品及服务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70%。乙方应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付款时乙方应提供:(1)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的履约保证金收据(注明合同号)一份;(2)经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发的验收报告一份。十、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前,乙方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按约履行合同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可予以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2.合同产品及服务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交付使用10天后,经甲方确认在此期间使用正常,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十一、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十二、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三、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仲裁规定申请仲裁。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五、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本合同书、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澄清与修改文件、响应文件、授予合同通知书、双方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纪要文件。以上文件是构成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十六、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使用部门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见证方:(公章)2024年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名称为:网络安全日常运维服务。拟采购一名供应商为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提供重要时段云安全监测、渗透整改及应急演练、设备维保等服务。通过本项目服务,为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校园网络建立整体的重要时段安全保障体系,通过采用技术检测+管理双重手段,发现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校园网络的安全防护及管理措施的缺失,及时提供网络安全检测、加固、应急响应/演练、网络安全运营服务(MSS)、宣传培训措施,配合学校实现重要时段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二、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技术参数名称服务内容招标要求★等保测评1、2个信息系统二级等保测评。一年一次★安全风险评估1、检测范围:南京科技职业学院重点网站及业务系统(60个)。2、进行重点网站及应用系统的检查与扫描。3、通过工具及人工的方式对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全校网络与信息系统进行漏洞扫描、风险评估,发现存在的安全风险。4、提供人工完成的风险评估报告及加固解决方案,协助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消除安全风险。5、漏洞复测:针对提交的漏洞报告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测校方整改情况,确保漏洞被封堵。每月一次;每次2人天,总计 24人天;漏洞复测每月一次,每次1人天。总计 12人天(人天数均独立计算不得重叠、以现场服务验收单据为准)★渗透测试1、服务范围:南京科技职业学院重点网站及业务系统(5个)。2、以人工方式在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对目标应用系统模拟黑客入侵方式进行测试,包括常见及最新的系统漏洞、应用漏洞等,以获得系统控制权限为渗透测试的最终目标。3、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站L4-L7层漏洞发现、主机安全漏洞、中间件安全漏洞、网站代码安全漏洞发现、业务逻辑漏洞发现、弱口令破解、安全运维漏洞发现、数据库漏洞发现。4、提供渗透测试报告,包含原因分析、解决方案以及校方要求的其他内容。5、漏洞复测:针对提交的漏洞报告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测校方整改情况,确保漏洞被封堵。每年一次每次2人天漏洞复测每年一次,每次1人天。(人天数均独立计算不得重叠、以现场服务验收单据为准)★实时监测服务1、服务范围:南京科技职业学院重点网站及业务系统(60个)。2、提供专业的网站安全监控平台对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基于B/S架构的业务系统进行7*24小时监控,监测到攻击或安全隐患等异常情况及时提供告警服务,每月提供网站安全监测统计报表。3、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敏感字监控、挂马监控、性能监控、篡改情况监控、服务有效性监控等。4、网站安全监控平台部署在教育网华东北地区节点,由教育网华东北地区节点出具证明文件。每月一次监测统计报表资产梳理1、针对全校网站及业务系统进行信息化梳理工作。2、统计梳理内容包括:IP、域名、系统版本、部署信息等。3、提交综合网站群的台账资料,各信息系统的台账资料。统计全校网站及业务系统信息。★应急响应支持1、 根据事件类别,分为普通应急事件与紧急应急事件。普通应急事件定义为涉及单个IP或应用系统,且通过远程或电话支持可以完成应急响应的事件。紧急应急事件定义为涉及多个IP或应用系统,且需要工程师抵达现场技术支持的应急响应事件。2、 通过远程和现场支持的形式协助客户对遇到的突发安全事件进行紧急分析和处理。3、 主要工作包括: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收集、事件分析、报告提交、问题解决建议等。4、 普通应急事件1小时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工作,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其服务费用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5、 紧急应急事件应最短时间完成响应,每次提供现场应急、木马清理、补丁建议及服务报告、漏洞复测全套服务,其服务费用另算,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1小时响应,2小时到达现场开展工作提供应急处置报告★安全架构优化1、针对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的网络现状进行安全架构优化,提供安全优化方案及咨询建议。2、针对防火墙、WAF等安全设备进行参数调整与配置优化。3、提交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的安全评估与规划报告。★整改加固工作1、针对存在问题的网站及信息系统,提供整改建议与分析报告,并提供问题咨询与技术支持;协助相关机构做好安全整改工作,其服务费用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2、单次涉及人工的系统加固与安全整改,其费用另外签订协议支付,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驻场服务1、提供不少于1名具有相关安全资质证书的工程师提供驻场服务,提供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保障,对业务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日志分析、故障诊断、排查、修复工作等。2、服务时间段如下:(1)在服务期间内每年提供20次现场巡检,单次驻场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服务周期内根据学校要求进行★重要时期保障重要时期保障 针对国家重大会议、大型活动等重点保障时期,为学校提供专项保障服务。服务将综合多年重大活动会议期间的安全保障经验,对国内外非法势力近年攻击方向和范围进行研究,以及众多安全服务客户的实际网络安全情况,为客户提供7*24小时远程技术人员值守,全程协助客户进行安全事件排查及调查取证工作。 按上级要求提供服务周期内根据学校要求进行★网络安全运营服务(MSS)1、提供SAAS模式的运营支撑系统,接入用户单位现有的各类网络安全设备日志,实现统一安全威胁检测。对主动或被动发现的安全事件提供响应和处置服务,如:僵木蠕、Webshell、病毒、勒索病毒、挖矿病毒等各类安全事件快速处置,消除或减轻影响。2、频率:一月一次★应急响应演练1、提供应急演练方案模板供校方参考。2、配合校方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在不影响校方业务系统的前提下,开展应急演练。3、演练频率为一年两次。★新系统上线检查服务1、服务范围: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新应用系统2、对合同期内新上线系统在上线之前进行漏洞扫描为主的安全检测服务,确保即将上线的系统安全性。出据检测报告★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1、Web应用防火墙维保服务2、日志审计系统维保服务3、堡垒机维保服务4、IPS系统设备维保服务5、云格系统维保服务一年★网络安全设备维护1、Web应用防火墙维护2、日志审计系统维护3、堡垒机设备维护4、IPS系统设备维护5、云格系统维护一年★全校网络安全培训需提供全校线上网络安全培训(8课时/人)。本项目响应报价中应包含报名相关费用,成交供应商不可另行收取报名费等其他相关费用。一年一次(二)服务要求1.确保承接本次服务项目符合国家标准。若没有国家标准,应确保符合相关行业标准。2.保证按合同规定时间完工,提交完整的技术文档和用户手册,并积极配合完成对本次服务项目的验收。3.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及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项目转交给其他单位开发、建设或由其他单位提供相关服务。(三)验收标准按技术参数(标准)逐项审核验收。三、商务要求(一)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履行合同或质量不符合要求,采购方可予以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2.合同产品及服务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交付使用10天后,经采购方确认在此期间使用正常,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付款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1)履约保证金收据(注明合同号)一份;(2)经采购方项目负责人签发的验收报告一份。(二)付款方式1、预付款:合同总价的30%。2、合同产品及服务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70%。采购方应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四、其他要求1.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方案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根据学校特点实际,明确指出本项目实施过程的重点、难点,并制订相应的解决方案,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各项要求的实现,方案应做到完整全面、科学可行,有针对性。2、整体服务方案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规划设计学校系统的安全监测服务、安全风险评估及整改加固服务、渗透测试、新系统上线检测、应急响应演练、安全培训、安全架构优化的各阶段技术方案。方案内容应做到齐全、结构完整,具有很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可操作性。3、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规划设计项目实施方案(包括进度安排合理性、组织架构、人员安排、工具配备、项目管理、风险防范等);方案内容应齐全、结构完整,具有很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可操作性。4、网络安全应急响应与演练服务方案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规划设计网络安全应急响应与演练服务方案,供应商应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当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能保证1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响应,应急响应与安全演练方案须合理可行(包括服务架构、人员组成、应急流程、威胁处置、安全加固等内容),提供应急响应与演练服务方案及应急响应人员证明材料(须提供至少3名员工劳资关系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方案内容应齐全、结构完整,具有很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可操作性强。5、供应商履约能力(1)为高质量的完成本项目,供应商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优先;(2)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CISO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优先;其他项目组成员具有CISP(CISO或CISE)资格证书、CISP-PTE证书、CISAW证书的优先;(3)供应商用于本项目云安全监测平台具备IT产品信息安全认证证书、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兼容性资质证书、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试证书的优先。五、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与成交原则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成交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二、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一)投标报价(10分)1.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响应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10。分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10(二)项目需求响应情况(20分)2.1参与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具体项目需求的响应程度:全部响应即满足磋商文件的技术指标、参数及服务要求的得20分(“四、其他要求”除外),打★有负偏离的每项减1分,其他有负偏离的每项减0.5分,扣完为止。(供应商需在“技术及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中如实逐项填列所提供产品的技术及服务承诺,如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应在偏离表中注明证明材料所在磋商响应文件的页码位置,否则评审小组有权做负偏离处理)20(三)企业业绩(10分)3.1近三年(自2021年1月至今)供应商每提供一份同类型安全服务案例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提供的合同可以不牵涉到金额等相关商业机密信息,但必须提供合同双方签署页及合同签署双方的完整信息)。10(四)履约与服务能力(30分)4.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三级及以上)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四)履约与服务能力(30分)4.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运维三级及以上)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四)履约与服务能力(30分)4.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安全应急处理三级及以上)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四)履约与服务能力(30分)4.4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四)履约与服务能力(30分)4.5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四)履约与服务能力(30分)4.6供应商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CISO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得3分,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以及供应商自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3(四)履约与服务能力(30分)4.7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除项目经理外)持有有效期内的CISP(CISO或CISE)资格证书,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3分;CISP-PTE证书,每有1人得2分;CISAW证书,每有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7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供应商自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7(四)履约与服务能力(30分)4.8供应商用于本项目云安全监测平台需具备IT产品信息安全认证证书的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3(四)履约与服务能力(30分)4.9供应商用于本项目云安全监测平台需具备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兼容性资质证书的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3(四)履约与服务能力(30分)4.10供应商用于本项目云安全监测平台需具备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试证书的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3(五)技术部分(30分)5.1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方案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详实的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方案,包括本项目实施过程的重点、难点,并制订相应的解决方案。方案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6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4分,不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五)技术部分(30分)5.2整体服务方案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详实的整体服务方案,方案内容齐全、结构完整,具有很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方案基本齐全、结构基本完整,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有欠缺的得5分;方案内容有重大缺失、结构不够完整,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没有可操作性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8(五)技术部分(30分)5.3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详实的实施方案,方案内容齐全、结构完整,具有很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方案基本齐全、结构基本完整,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有欠缺的得5分;方案内容有重大缺失、结构不够完整,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没有可操作性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8(五)技术部分(30分)5.4网络安全应急响应与演练服务方案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详实的网络安全应急响应与演练服务方案,方案内容齐全、结构完整,具有很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方案基本齐全、结构基本完整,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有欠缺的得5分;方案内容有重大缺失、结构不够完整,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没有可操作性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8注: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查,如成交供应商无法提供,或无法核实真实性的,则视为虚假响应,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一)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拟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制造;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则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二)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同等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三)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同等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四)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五)如本项目同意联合体参加磋商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响应文件(正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响应文件主要目录(自行编制)一、评分索引表………………………………………………………………………………二、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四、磋商响应报价表…………………………………………………………………………五、技术及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六、附件……一、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五章的“评审标准”中评分项依次填列)二、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资格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响应文件中对应页码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2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盖章原件,格式见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章原件,格式见后);其他资格要求1法人授权书(盖章原件,格式见后)2磋商响应函(盖章原件,格式见后)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三、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备注1****** (须逐条列出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斜体加粗且有下划线”的内容;若“项目需求”中无实质性要求,则无需填列本表)2345*****备注:如实质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应在“备注”栏注明证明材料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全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附: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被授权人联系邮箱:通讯地址:日期:年月日磋商响应函致:[采购人单位全称],江苏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方__[磋商供应商的名称]____,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并声明同意如下:1.我们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我们不存在和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和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3.我们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4.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产品。5.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6.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7.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8.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9.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10.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同意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承担所有责任。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四、磋商响应报价表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是否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否;*是(*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产品、服务名称数量单价单项合计价备注(如为货物采购项目的,需备注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产地/产品制造商”)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圆整¥:备注: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2、本项目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交付的产品费用、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产品)费用、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运行维护费用、售后服务费用、代理服务费用,所有相关税金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供应商的报价让利行为。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3、对于主要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如因分项报价不明确,而可能影响本项目实际结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重大偏离处理;4、如参与多个分包的,请各磋商供应商按所响应的分包分别列表;五、技术及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情况及承诺说明符合/正偏离/负偏离备注备注:1、“磋商文件要求”栏按照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逐项填列,如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应在“备注”栏注明证明材料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2、如参与多个分包的,请各磋商供应商按所响应的分包分别列表。六、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如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的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制、管理关系;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上述“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3)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此声明函,报价将不做相应扣除;成交供应商如享受本项目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磋商供应商无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此声明函,报价将不做相应扣除;中标供应商如享受本项目残疾人福利单位扶持政策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网络安全日常运维服务 安全风险评估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