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局2024)



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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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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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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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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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8
一、项目编号:GTCG2024041二、项目名称: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总报价(三年总价):550800(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灵桥路777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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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镇海区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系统所有医务工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服务。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洪雅萍,徐海峰,黄云海,欧阳泉,孙庆年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66.4
67.2
70.0
68.5
67.7
67.96
29.41
97.37

1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57.6
59.6
61.2
58.3
59.6
59.26
30.0
89.26

1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58.2
59.0
62.8
59.2
59.0
59.64
27.69
87.33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本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宁波市招标投标协会于2023年7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宁波市招标(采购 ) 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服务类项目的标准,以成交金额全额为计算基准结合价格折扣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低于10000元按10000元计。2.采购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支票、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或银行转账。3.中标人如未按以上1条和2条规定办理,本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从其应得款项中扣回。4.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下列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帐户: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帐 号:33101984036050508384-0002(注意该“-”号为减号,短横)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镇海支行联系人:徐晶 电话:0574-86274782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20室。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000十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十四、其他补充事宜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无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敏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7267
质疑联系人:陈家群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7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建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06843679
质疑联系人:沈朝伦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66152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金国军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9666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7.16定稿-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doc450.3K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GTCG2024041项目名称: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5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宁波市本级保险服务5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报价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GTCG2024041)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8-0709:00:002024-08-0709:0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总报价(三年总价)(总价,元)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550800(伍拾伍万零捌佰元整)2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540000(伍拾肆万元整)3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585000(伍拾捌万伍仟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名称: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GTCG202404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8-0709:00:00开标地点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符合2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符合3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GTCG2024041)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8-0709:00:002024-08-0709:00:002024-08-0709:0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序号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符合2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符合3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符合签名:1/1得分汇总表得分汇总表2024年08月07日项目名称: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GTCG2024041)序号供应商投标总报价(三年总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550800元(伍拾伍万零捌佰元整)67.9629.4197.371√2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540000元(伍拾肆万元整)59.2630.0089.2623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585000元(伍拾捌万伍仟元整)59.6427.6987.333评审专家(签名):1/1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GTCG2024041项目名称: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采购单位: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局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0二四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7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1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5第五部分主要合同条款33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4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TCG2024041项目名称: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预算金额:600,000元(200,000元/年)最高限价:600,000元(200,000元/年)采购需求:子包数:1采购需求: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镇海区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系统所有医务工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服务期限:自保单生效当日的零时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届满时,视保险人前一年度的综合表现(包括服务响应速度、服务态度、被保险人的满意度等)是否续签合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是,þ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服务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享有意外伤害保险资格的全国性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同一保险公司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投标本项目)。注: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的相关规定,允许满足上述条款的投标人所设立的分支机构独立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但该分支机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及社保登记;(2)取得总公司(或总机构)出具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止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服务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8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服务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服务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服务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服务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服务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服务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服务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服务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发送的方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发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总则中的“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服务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服务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局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孙敏芳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7267质疑联系人:陈家群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72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传真:0574-86661526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建宁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661526质疑联系人:沈朝伦质疑联系方式:1350684367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传真:/联系人:金国军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966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特别申明:本采购文件中带有“★”标记的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若负偏离则被评标委员认为不响应标书要求,视作无效标。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保障医务工作者权益,对镇海区卫生健康系统所有医务工作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截止2024年6月30日共有医务工作人员3600人左右,单个合同年度内,无论被保险的医务工作人员数量增减,合同价格不变。2、保险责任、保险金额1、伤残死亡保险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按约定给付保险金。保险金额30万元。相应的保险责任如下:意外伤害身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人按约定给付保险金;意外伤害残疾: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的,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乘以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2、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保险期间内入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对于该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日数,保险人按约定给付意外伤害住院误工津贴保险金。保险金额每天100元,每次最高90天,累计180天。附加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额给付比例调整保险条款、附加免赔等给付标准调整保险条款。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评定的伤残等级在本附加险条款附表中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附加)伤残等级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伤残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给付比例100%90%80%70%60%50%40%30%20%10%3、医患事件增加保额若被保险人因医患事件导致意外伤害,在镇海区卫生健康局确认事故性质确切属实后,在原有的保障基础上,额外提供在意外伤害死亡/伤残,意外伤害医疗以及意外伤害住院津贴的额外保障。备注保障内容保障额度责任简述保额增加意外伤害身故30万被保险人因医患事件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医患事件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人按约定给付保险金保额增加意外伤害残疾30万被保险人因医患事件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医患事件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的,根据《工伤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乘以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保额增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100元/天被保险人因医患事件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医患事件意外伤害在保险期间内入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对于该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日数,保险人按约定给付意外伤害住院误工津贴保险金。每次最高90天,累计180天。保障增加意外伤害医疗5万元被保险人因医患事件遭受意外伤害,在社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所支出的符合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已经从社保或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在约定保险金额范围内,按90%比例赔付。3、免责条款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医疗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1)投保险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2)被保险人因故意犯罪行为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5)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6)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比赛、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7)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者感染艾滋病(HIV呈阳性)期间;8)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暴乱或武装叛乱;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4、服务要求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组建专门的包含有项目经理、理赔专员等不少于3人的专业人士组成的保险服务团队,并指定专门的项目经理无偿协助并配合采购人开展保险的相关服务,并遵循投保人有关事故消息公布及各项保密守则和制度。2、出现意外伤害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应在接案后3小时内派专员上门受理、进行现场稽查、资料审核。要求市区内最多3个工作日、市外最多5个工作日内向报案人反馈是否立案以及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对资料齐全且责任明确无需调查的理赔案件,最多3个工作日结案。需调查的理赔案件在资料齐全后最多10个工作日内结案。3、结算:与医疗机构及被保险人进行结算,被保险人刷卡报销的(市内)为最多2个工作日,被保险人非刷卡报销的(市外)为最多15个工作日。4、保险公司应设有24小时全天报案服务电话,并派专人受理索赔接报案。5、成交的保险公司不得将本项目所载义务、责任分出给其他保险公司承担,否则将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6、成交的保险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7、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及理由书。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接报案、单证审核、理赔程序、理赔时效、结案时效、团队实力、培训及宣传等;2、投标人可以针对采购需求另外提供诸如保单扩展条款、优惠承诺等。6、★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保单生效当日的零时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届满时,视保险人前一年度的综合表现(包括服务响应速度、服务态度、被保险人的满意度等)是否续签合同。2、被保险人: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系统所有医务工作人员(含保险期间内新增的符合保障条件的被保险人),单个合同年度内,无论被保险的医务工作人员数量增减,合同价格不变。3、合同价款(亦即投标报价)以中标时静态被保险人数(共计3600人)支付保险费,单个合同年度内,无论被保险的医务工作人员数量增减,合同价格不变,亦即该保险费为固定全税费总价包干形式,该总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采购内容的理赔调查费、风险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税金等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一切费用。4、合同价格类型固定全税费总价包干合同。5、付款年度保单生效之日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当年度保险费。6、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年度合同总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电汇、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采购人认可的非现金形式;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不得将履约保证金取回或作任何抵押。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中标人未按合同要求进行履约的情形除外,如出现未按合同要求履约的情形按合同约定执行)。7、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8、采购预算价(报价上限):600,000元(200,000元/年)。注:投标人应保证“政采云”系统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总价一致,不一致时以“政采云”系统中申报的价格为准,同时应修正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相应内容,拒绝修正的按否决投标处理。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本项目规定或要求项目类别服务类采购方式公开信息发布媒体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 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属于 其他未列明 行业;转包与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未经采购人同意项目主体或关键部分不得分包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投标人须针对投标系统进行演示录屏并提供视频文件,每个投标人演示录屏时间不超过10分钟,要求能直观判断出演示是可运行的软件系统。PPT等演示减半得分。(1)投标人应将视频播放内容拷入U盘中,并将U盘进行密封包装,封套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并盖公章。(2)U盘递交方式:现场提交: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E座宁波市镇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3)演示文件接收人:倪琦磊 联系电话:13516786656(4)未按要求提供演示或演示内容无法达到技术要求的,该项评分按零分处理。投标报价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政采云”系统中申报的价格为准,同时应修正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相应内容,拒绝修正的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其报价内容至少应包含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的“商务要求”中的“合同价款(亦即投标报价)”要求,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最后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报总价(三年或单年)低于最高限价50%的应提供报价说明,说明其不影响服务质量且能诚信履约,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九十日历天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书(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组成,并分别上传。1投标文件组成一、资格证明文件应有:1. 目录2.投标人资格自查表,自查表应包括以下资料:(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参考格式,见第六部分);(2)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有授权时,下同)[若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文件可以无本授权书,否则按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处理](参考格式,见第六部分);(3) 投标人承诺书;(4)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个人投标时自然人身份证)扫描件;(5) 其他特殊资质证书复印件编入标书:特定资质(格)证书;(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关键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7) 行业或产品必须的生产、经营证书或注册证书(若有);(8) 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9) 招标文件列明的影响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1投标文件组成二、投标书(含商务技术)应有:(1) 目录(2) 采购需求响应表(参考格式,见第六部分);(3) 技术文件(采购技术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技术文件应为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投标方案;后附:项目实施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类似项目业绩表(4) 针对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中的技术评分的应答并附相关证明材料(5) 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商务技术资料。(6) 投标人商务得分资料(若有时适用):(1) 投标人部分商务得分自评表(参考格式见第六部分);(2) 后附影响商务评分的资料扫描件。1投标文件组成三、报价文件(1) 投标函(参考格式,见第六部分);(2) 开标一览表(参考格式,见第六部分);(3) 报价说明(报价低于预算价的50%时应提供);(4) 中小企业资格声明函(参考格式,见第六部分)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组成:电子文本各 壹 份;(1)资格证明文件,电子文本 壹 份;(2)投标书(含商务技术),电子文本 壹 份;(3)报价文件,电子文本 壹 份。1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备份投标文件请在首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邮箱2589002191@qq.com,备份投标文件的接收时间以指定邮箱的接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首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备份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开标顺序先技术商务后报价(后唱标)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服务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1.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本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宁波市招标投标协会于2023年7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宁波市招标(采购 ) 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服务类项目的标准,以成交金额全额为计算基准结合价格折扣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低于10000元按10000元计。2.采购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支票、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或银行转账。3.中标人如未按以上1条和2条规定办理,本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从其应得款项中扣回。4.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下列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帐户: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帐 号:33101984036050508384-0002(注意该“-”号为减号,短横)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镇海支行联系人:徐晶 电话:0574-86274782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20室。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包括手写签名后的电子扫描件);“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服务类项目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1.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1.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1.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1.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询问、质疑与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投标人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投标人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4.3投标人质疑4.3.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请自行从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下载。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投标人投诉4.4.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采购需求;5.1.3投标人须知;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的“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的“前附表”。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书(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的“前附表”中所列方式通过邮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经加密后的备份文件,未经加密导致投标人利益受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以到达接收邮箱的时间为准)发送的备份投标文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15.4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招标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投标人22.1受采购人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的规定和有关的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评标专家将在开标日之前在“政采云”平台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采购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22.2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投标人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投标人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投标人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投标人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投标人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投标人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投标人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投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投标人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投标人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投标人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组织对投标人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投标人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投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项目分值类型评价方法1业绩客观1.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保的类似承保业绩,每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附委托合同原件注扫描件,未附者或未能体现业务内容或该委托合同未完整签字盖章的不得分,同一项目不同年份不得累计得分。)2项目认知主观2.1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工作内容与需求分析是否明确、合理、有针对性以及业务熟悉程度进行评审,最高5分:①对项目工作内容与需求分析分析非常详尽、合理、针对性强且业务熟悉的,得5-4.1分;②内容与需求分析较为详尽、合理的,得4-3.1分;③内容与需求分析基本详尽、合理的,得3-2.1分;④内容与需求分析较欠缺的,得2-1.1分;⑤内容与需求分析差的,得1-0.1分;⑥未提供不得分。2项目认知主观2.2根据投标人提供对本项目风险认识能力和分析程度情况进行打分,最高5分:①项目风险认识充分,分析合理、到位的,得5分~3.9分;②项目风险认识较充分,分析较合理、到位的,得3.8分~2.7分;③项目风险认识一般,分析一般的,得2.6~1.5分;④项目风险认识不足,分析有缺陷的,得1.4~0分。3实施方案主观3.1根据接报案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及时性进行综合评议,最高5分。①接报案方案完善,可以针对不同情况及时、高效作出合理反馈的,得5.0~3.9分;②接报案方案较完善,具有一定可操作性,能够较快作出反馈的,得3.8~2.7分;③接报案方案一般,部分情况下可能产生延误或处理不及时,得2.6~1.5分;④接报案方案有缺陷,很可能导致处理不及时或引起投诉的,得1.4~0分。3实施方案主观3.2根据单证审核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及时性进行综合评议,最高5分。①单证审核及时,能在审核范围内得当处理,准确判断的,得5.0~3.9分;②单证审核较及时,操作流程符合要求的,得3.8~2.7分;③单证审核效率一般,部分情况下处理不及时或有缺陷,得2.6~1.5分;④单证审核方案有较大缺陷,很有可能处置不当或引起投诉的,得1.4~0分。3实施方案主观3.3根据理赔程序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议,最高5分①理赔程序合理,流程高效可行的,得5.0~3.9分;②理赔程序较合理,流程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得3.8~2.7分;③理赔程序基本到位,流程基本符合要求,得2.6~1.5分;④理赔程序有缺陷,流程不能较好衔接的,得1.4~0分。4理赔时效客观4.1根据理赔时效的承诺进行评议,最高5分①接到报案电话后,在1小时内派出查勘人员赶赴现场查勘调解的,5分②接到报案电话后,在1-2小时内派出查勘人员赶赴现场查勘调解的,3分③接到报案电话后,在2小时后派出查勘人员赶赴现场查勘调解的,1分5结案时效客观5.1对资料齐全且责任明确无需调查的理赔案件,在3个工作日结案基本时间要求的前提下,每提前1个工作日,加1分,最多2分。5结案时效客观5.2需调查的理赔案件在资料齐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结案基本时间要求的前提下,每提前1个工作日,加1分,最多2分。6服务承诺客观6.1承诺意外身故保险金每人赔偿限额30万元的不得分,每增加5万得1分,最高得2分。6.2承诺因医患事件导致身故而增加的保额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每增加5万得1分,最高得2分。6.3承诺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保障额度30万元的不得分,每增加5万得1分,最高得2分。6.4承诺因医患事件导致身体残疾而增加的保额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每增加5万得1分,最高得2分。6.5承诺住院津贴每人每日给付100元的不得分,每增加50元得1分,最高得2分。6.6承诺因医患事件遭受意外伤害住院而增加的保额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每增加50元得1分,最高得2分。6.7承诺因医患事件造成的意外伤害,在社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所支出的符合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已经从社保或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而增加的保额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每增加1万元,得1分,最高得2分;6.8 除以上承诺外,针对投标人增加的有利于采购人的扩展条款进行评分,每增加1条得1分,最高2分7团队实力客观7.1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保险相关资质(资)证书的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7.2投标人拟配备的专职理赔员具有保险相关资质(资)证书的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7.3投标单位承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数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人)不得分,每增加1人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相关工作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7.4针对投标人拟增配的团队人员的专业资格进行评分。新增配人员具有保险或经济类相关专业(职称)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3分,同一人具备多项证书的,仅计取一次得分。(相关工作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8培训客观8.1投标人承诺在单个年度服务期内为被保险人集中举办1次现场培训会议的得1分,举办2次及以上现场培训会议的得2分。9宣传方案主观9.1根据本项目情况协助采购人做好保险知识宣传(包括知识讲座、宣传推广活动,制作宣传手册)的实施计划,落实人员、时间安排等内容进行打分,最高得3分。10难重点分析主观10.1针对本项目的难重点分析、解决措施进行综合评分:难重点分析准确到位、解决措施可行的,得3分~2.1分;难重点分析较准确、解决措施较为可行的,得2分~1.1分;难重点分析一般、解决措施一般的,得1分及以下。11价格分价格分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总价-价格扣除优惠值(如有)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最低的响应人的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得30分;其他响应人的商务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0%×100[此式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二位,中间计算过程不予保留]。响应人的响应报价(总价)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备注:(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关于社保的特别说明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人员中的社会保险(如要求提供时)如未能按要求提交或者提交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应将证明资料编入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满足以下情形时,原则上视作社会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4.2.6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联合协议要求的;4.2.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4.2.8投标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4.2.9投标文件中法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4.2.10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11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1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1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14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5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4.2.16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8)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10)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1)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2)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2.17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8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9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投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投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投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投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投标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8.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8.1保密。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文件评标和比较、中标人推荐等评标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标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8.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第五部分主要合同条款(参考样板)(本合同为合同格式,双方协商后确定)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合同项目名称: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甲方: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局乙方:签定日期:2024年月日签定地点:浙江宁波镇海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合同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称甲方)(以下称乙方)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落实服务单位,根据招评标结果,乙方中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保险合同构成1.1本保险合同所附条款、保单、投保单及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经签署的书面合同等凡与本合同相关者,均为本合同的有效构成部分。第2条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2.1甲方为投保人(下文中统称“投保人”)2.2乙方为保险人(下文中统称“保险人”)2.3镇海区卫健系统所有医务工作人员(下文中统称“被保险人”)。第3条保险期间3.1本项目总服务期限自保单生效当日的零时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届满时,视保险人前一年度的综合表现(包括服务响应速度、服务态度、被保险人的满意度等)是否续签合同。3.2本合同保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2024年月日零时起至2025年月日二十四时止。第4条投保程序4.1鉴于本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变动,本保险采用不记名方式方式投保,对保险期间内新增的符合保障条件的被保险人,投保人无需提供名单,保险人自这些被保险人符合保障条件的当日零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4.2投保人根据中标时的静态被保险人数(共计3600人)支付保险费,单个合同年度内,无论被保险的医务工作人员数量增减,合同价格不变,亦即该保险费为固定全税费总价包干形式。4.3保险人自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开始日起承担相应保险责任。第5条保障计划5.1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障内容保障额度责任简述意外伤害身故 万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人按约定给付保险金意外伤害残疾 万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的,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乘以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元/天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保险期间内入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对于该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日数,保险人按约定给付意外伤害住院误工津贴保险金。保险金额每天 元,每次最高90天,累计180天。注:附加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额给付比例调整保险条款、附加免赔等给付标准调整保险条款。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评定的伤残等级在本附加险条款附表中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伤残等级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附加)伤残等级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伤残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给付比例100%90%80%70%60%50%40%30%20%10%5.2医患事件增加保额若被保险人因医患事件导致意外伤害,在镇海区卫生健康局确认事故性质确切属实后,在原有的保障基础上,额外提供在意外伤害死亡/伤残,意外伤害医疗以及意外伤害住院津贴的额外保障。备注保障内容保障额度责任简述保额增加意外伤害身故 万被保险人因医患事件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医患事件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人按约定给付保险金保额增加意外伤害残疾 万被保险人因医患事件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医患事件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的,根据《工伤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乘以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保额增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元/天被保险人因医患事件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医患事件意外伤害在保险期间内入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对于该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日数,保险人按约定给付意外伤害住院误工津贴保险金。每次最高90天,累计180天。保障增加意外伤害医疗 万被保险人因医患事件遭受意外伤害,在社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所支出的符合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已经从社保或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在约定保险金额范围内,按90%比例赔付。5.3保险扩展条款及优惠第6条保险费6.1本项目单个年度保险费为元(大写:人民币整),三年保险费共计为元(大写:人民币整),由投保人于年度保单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当年度保险费给保险人。6.2后两年,由投保人视保险人前一年度的综合表现(包括服务响应速度、服务态度、被保险人的满意度等)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若续签合同则保险费不变。第7条责任免除7.1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医疗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1)投保险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2)被保险人因故意犯罪行为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5)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6)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比赛、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7)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者感染艾滋病(HIV呈阳性)期间;8)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暴乱或武装叛乱;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第8条其他服务8.1保险人组建了专门的包含有项目经理、理赔专员等专业人士组成的保险服务团队,并指定专门的项目经理无偿协助并配合采购人开展保险的相关服务,并遵循投保人有关事故消息公布及各项保密守则和制度。角色联系人电话8.2出现意外伤害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应派专员上门受理、进行现场稽查、资料审核。要求市区内个工作日、市外最多个工作日内向报案人反馈是否立案以及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对资料齐全且责任明确无需调查的理赔案件,个工作日结案。需调查的理赔案件在资料齐全后个工作日内结案。8.3结算:与医疗机构及被保险人进行结算,被保险人刷卡报销的(市内)为最多2个工作日,被保险人非刷卡报销的(市外)为最多十五个工作日。8.4保险人应设有24小时全天报案服务电话,电话,并派专人受理索赔接报案。8.5在单个年度服务期内,保险人为被保险人集中举办次现场培训会议。8.6服务期内,保险人根据本项目情况协助投保人做好保险知识宣传(包括知识讲座、宣传推广活动,制作宣传手册)的实施计划,落实人员、时间安排等。8.7保险人不得将本项目所载义务、责任分出给其他保险公司承担,否则将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8.8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8.9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及理由书。第9条合同内容变更9.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修改本合同的内容。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10条争议解决10.1凡因执行本合同及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10.2如协商不能解决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内容。第11条违约责任11.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从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以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约定的条款为准。第12条政策变更12.1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若国家政策有重大变化导致保险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保险人可向投保人提出书面变更,保险人或投保人应根据新的政策或新的情况重新修订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以保证合同的继续有效履行。第13条其他事项13.1双方对涉及对方信息均具有保密责任和义务,投保人向保险人提供的被保险人个人信息,未经投保人许可,保险人不得对外披露或用作他途,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13.2(如有)。第14条合同生效及其它约定事项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区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税费均由各方自理。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为合同组成部分。5、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向双方约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及乙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甲方名称: (盖章) 乙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签约代表: 邮政编码: 电 话: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单位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签约代表: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单位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文件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局项目名称: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项目编号:GTCG2024041投标文件名称:报价文件/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人资格自查表评审内容序号招标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资格性审查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适用于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通过 □不通过第( )页资格性审查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通过 □不通过第( )页资格性审查3承诺书□通过 □不通过第( )页资格性审查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以承诺书为证。□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资格性审查3.2(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承诺书为证。□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资格性审查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通过 □不通过第( )页资格性审查5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通过 □不通过第( )页资格性审查5.1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资格性审查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关键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通过 □不通过第( )页-( )页资格性审查7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通过 □不通过第( )页资格性审查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通过 □不通过第( )页资格性审查9其他特殊资质证书要求:特定资质(格)证书□通过 □不通过第( )页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地址:,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被授权人签名:[签名]投标人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名]日期:(※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需清晰反映身份证有效期限※)★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代表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须出具此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本人系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就参加[采购人名称]组织的项目编号为的公开采购项目的投标、报价,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服务,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需清晰反映身份证有效期限※)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仅须出具此证明书。承诺书致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服务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服务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如果有““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六、承诺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与其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七、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同时我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上声明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八、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九、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联 系 人:电子信箱:5电 话:传 真:6注册地:注册年份:7从业人员:其中技术人员:8营业收入:自有设备情况:9公司的资质等级(请后附有关证书的扫描件)10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以下简称营业执照)(扫描件编入标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关键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致:(采购单位名称):我们此次就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标时声明如下:我公司(单位)欲投标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情况介绍如下:(内容包括:主要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公司资质等)………特此承诺。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注: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的相关规定,允许满足上述条款的投标人所设立的分支机构独立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但该分支机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及社保登记;(2)取得总公司(或总机构)出具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特殊资质(格)证书复印件编入标书(特定资质(格)证书)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致: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采购中投标(项目编号:GTCG2024041),如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的“前附表”中第15条的约定缴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我方如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采购人应付我方的服务费中扣除,或要求我方以其他方式支付。特此承诺!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技术文件(采购技术要求详见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1)目录(2)采购需求响应表(参考格式,见第六部分);(3)技术文件(采购技术要求详见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技术文件应为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投标方案,包括评标标准中的技术评分的应答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后附:项目实施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类似项目业绩表(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商务技术资料。(5)投标投标人商务得分资料(若有时适用):①投标人部分商务得分自评表(参考格式见第六部分);②后附影响商务评分的资料扫描件。采购需求偏离表(商务)项目名称: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项目编号:GTCG2024041序号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响应偏离情况报价符合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条的规定投标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质量要求服务期限:自保单生效当日的零时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届满时,视保险人前一年度的综合表现(包括服务响应速度、服务态度、被保险人的满意度等)是否续签合同。实施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内付款条件: 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后续服务1采购代理服务费符合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的前附表中15条约定须填写是否响应1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中其他商务要求须填写是否响应1承诺是否响应合同中相关商务要求须填写是否响应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备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但必须应答,未实质性响应的为无效标。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商务要求为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最基本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单条商务条款无偏离时应在本表“投标响应”所在行填写“响应”字样,在“偏离情况””所在行填写“无偏离”字样;若全部无偏离的可不填写具体商务,可将“投标响应”所在列合并单元格后填写“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字样,将“偏离情况”所在列合并单元格后填写“无偏离”字样。采购需求偏离表(技术)项目名称: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项目编号:GTCG2024041序号招标需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所在页码123456……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备注:本表投标人必须应答,未实质性响应的为无效标。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技术要求为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最基本要求,只允许正偏离。单条技术条款无偏离时应在本表偏离情况处醒目地注明“无偏离”字样;若全部无偏离的可不填写具体技术条款,可在“投标响应”所在列合并单元格后填写“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字样,在“偏离情况”所在列合并单元格后填写“无偏离”字样。项目实施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项目名称: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项目编号:GTCG2024041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同类项目工作经历项目负责人注:1以上如有资格或职称要求的,后附资格或职称复印件;有社保或从业年限要求的,请后附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附于标书中。2以上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否则,已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处理。3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其他资质情况联系方式以往负责经验获得的奖励/处罚后附影响评标得分的证明材料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类似项目业绩表项目名称: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项目编号:GTCG2024041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业主姓名合同金额合同扫描件所在页码项目负责人姓名所在页码合同签订时间联系人/电话注:1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2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在合同签订前,如采购人经核实后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3影响业绩得分时请附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投标人部分技术商务得分自评表序号自评内容得分依据自评分所在页码12345678910注:投标人仅须填写客观分部分,由评委主观打分部分无需填列。后附影响商务评分的资料扫描件(若前面方案中已附,可引用),否则不予评分。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投标函致: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GTCG2024041号的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采购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为对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进行投标。1.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1)投标服务项目的投标价:见开标一览表中相应报价。本投标报价已经包含了所供服务应纳的税金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本项目所报单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2)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九十日历天内有效。(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4)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6)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采购法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2.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项目编号:GTCG2024041项目名称年限投标报价服务期限意外伤害保险3年单个年度: 元三年总价: 元自保单生效当日的零时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届满时,视保险人前一年度的综合表现(包括服务响应速度、服务态度、被保险人的满意度等)是否续签合同三年总价合计(大写)三年总价为单个年度报价乘以3投标声明注:投标人应保证“政采云”系统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总价一致,不一致时以“政采云”系统中申报的价格为准,同时应修正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相应内容,拒绝修正的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备注:1.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2.有关投标价优惠折扣、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方案均应在投标声明中载明3.大写、小写金额应该一致,若不一致则以大写金额为准。欲享受政策优惠的且属于小微型企业的须提交声明函、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须提交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不认定为小微企业。中小企业资格声明函(若需)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_镇海区卫生健康局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 Y(万元)资产总额 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 3、建筑业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 300≤Z<5000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V<100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10≤X<100 50≤Y<1000X<10Y<5013、房地产开发经营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10≤X<100X<10说明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申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提交,未提交者不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注:本函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自行声明。报价说明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采购预算价的50%,应提供本报价说明,说明其能确保服务质量或者能诚信履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