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应急物资储备配置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2024)
一、项目编号:310115000240227170217-15105627
二、项目名称:应急物资储备配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厦门金海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集美北大道1130号F02栋604-2
被投诉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20号、上海市普陀区交通路1565号8楼
相关供应商:上海乐农超市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大川公路500弄8号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的具体投诉事项如下:1.经投诉人两次提起书面质疑,被投诉人两次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依然存在未依法量化分值高达32分、评审因素未与采购需求相对应等违法编制情况;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携带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CA证书、纸质投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到达现场参与开标,该要求不合规、不合法。经投诉人质疑后更正的招标文件仍然不依法修改;3.经质疑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关于《采购清单》中的技术规格、尺寸、重量等参数仍然存在大量固定值,该设置要求与实际采购需求不相适应,也与产品质量无关,该设置是以不合理要求排斥潜在供应商,且涉嫌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4.经质疑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关于货物交付时间仍然为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交付,该要求不切实际且不符合实际采购需求,属于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违反法律法规;5.经质疑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仍然要求采购人于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意见进行调整,直至满足采购人要求,该设置属于不合理、不合法的验收时间和验收方式;6.经质疑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仍然要求投标人提交安置帐篷、液压破拆工具、照明灯塔、移动式大流量排水单元等样品进行投标,该要求不合理、不合法;7.经质疑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仍然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15份第三方检测报告,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完全符合招标要求的检测报告才能得分,违反法律法规;8.质疑答复内容均未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作出质疑答复,所有答复内容均未提供事实根据、法律依据,未能说明其答复事实,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处理结果: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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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急物资储备配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