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净化空调过滤器三年期更换维修服务 净化空调过滤器更换维修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2024)



一、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92166-XM001
二、项目名称:净化空调过滤器三年期更换维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338.6531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樊科姆环保科技(固安)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固安工业区南区环保产业园13号楼
中标金额:338.6531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樊科姆环保科技(固安)有限公司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固安工业区南区环保产业园13号楼
91131022MA09QFK99G
338.6531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83.12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樊科姆环保科技(固安)有限公司

1
338.6531万元
338.6531万元
净化空调过滤器三年期更换维修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用途:自用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止。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所有维保服务应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操作,应遵守招标人的工作规程和要求,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工作(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晓红、赵海防、吴永波、段霞、韩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409225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服务期限:3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        
联系方式:石馨,58516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联系方式:范君、曹武宁、卢燕、梅建伟、张文浩,010-621080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君、曹武宁、卢燕、梅建伟、张文浩
电 话:  010-62108074

附件下载:企业类型声明函.pdf附件下载:分项报价表.pdf附件下载:净化空调过滤器三年期更换维修服务项目.pdf

2-1-1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单位名称)的净化空调过滤器三年期更换维修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净化空调过滤器三年期更换维修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樊科姆环保科技(固安)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1人,营业收入为433.59万元,资产总额为236.32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樊科姆环保科技(固安)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7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0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净化空调过滤器三年期更换维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包号:TC240VB3F采购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资格审查15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8第五章采购需求25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66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TC240VB3F2.项目名称:净化空调过滤器三年期更换维修服务项目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391.1754万元。服务期限:3年。4.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净化空调过滤器更换维修服务3年所有维保服务应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操作,应遵守招标人的工作规程和要求,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工作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止。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提供。□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___/____。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请投标人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免费领取招标文件后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现场递交。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联系方式:010-585163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联系方式:010-6210807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范君、曹武宁、卢燕、梅建伟、张文浩电话:010-62108074电子邮箱:zhangwenhao@cntcitc.com.cn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_1_包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__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____。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3.1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6)其他要求(如有):无。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01包:6万元;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电汇或银行转账按照以下方式获取账户信息:(一)网上注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免费注册;(二)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凭注册时的用户名、密码验证身份登录,进入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在线免费购买招标文件(可选择电汇或者现金方式支付0元标书款,无需缴纳平台服务费)(三)保证金账号获取: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进入“缴纳保证金”条款号条目内容12.1投标保证金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请投标人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特别注意: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对本投标人本项目分包有效,对于其他投标人、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010-86397110)12.7.2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4.1投标文件数量第一部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除上述文件外,还须密封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要求为加盖公章的正本PDF格式扫描件,单独密封于一信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电子版”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口头询问:请致电010-62108074书面询问:请将书面文件递交至: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11C室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发展部;联系电话:010-62108074;010-62108058;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中关村资本大厦。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28通知书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进口产品5.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5.2.3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5.2.4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5.2.5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5.2.6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5.2.7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5.2.8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5.2.10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5.2.11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5.2.12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1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1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15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正版软件5.4.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5.5.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5.5.2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5.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6.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7采购需求标准5.7.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7.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1.采购标的(货物需求一览表或简要服务内容及数量)包号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净化空调过滤器更换维修服务3年所有维保服务应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操作,应遵守招标人的工作规程和要求,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工作2.项目背景/项目概述(如有)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净化空调过滤器更换维修服务,服务期3年。二、商务要求1.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实施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条件:具体见合同相关条款3.包装和运输(如适用,须满足《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报价必须包含包装和运输相关费用。4.售后服务(质保期):详见合同条款5.保险(如适用):详见合同条款三、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次招标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净化空调过滤器更换维修服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设备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服务的适用性。投标人应以技术先进的设备、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自己的竞争实力。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已颁布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一般要求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拟采购空调系统(包含部分舒适性空调系统及净化空调系统)过滤器更换维修服务,项目包括空调系统过滤器更换、废旧过滤器清运处理(需符合特殊垃圾处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更换高效过滤器后漏风校验、手术室洁净度综合检测和空气过滤器相关的维修等内容,具体过滤器型号、尺寸、数量等数据详见《附件1北京积水潭医院空调系统过滤器明细表》。根据采购人指定时间或按设备实际使用情况提供更换、维修服务。2.初、中、亚高效、高效过滤器的质量和性能应满足相应国家标准要求;更换过滤器后,应使空调设备的工况满足相应国家标准要求(具体要求见本节第7条)。3.有关设备无论在运送、储存及安装期间应采取正确的保护措施,以确保设备在任何情况下不受破损。4.所有维保服务应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操作,应遵守招标人的工作规程和要求,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工作,如因投标人操作不当引起的设备故障或损失,投标人应及时恢复,造成的连带损失应向招标人全额赔偿。5.更换过滤器应符合空调系统和过滤器产品的技术要求,正确安装,如发生安装不当的情况,应及时纠正,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恶劣的,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索赔。6.每年至少2次或根据招标人要求由投标人对洁净手术间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项目至少应包括:洁净度、工作截面风速(仅限百级手术间)、静压差、温度、湿度,检测方法应符合GB50333-201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要6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技术支持资料条目号(页码)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情况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中小企业身份。《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8拟分包情况说明拟分包情况说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包(填写包号)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投标报价的比例(%)1□小微企业□其他类型2□小微企业□其他类型…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注:1.如本项目(包)允许分包,且投标人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如未提供,或提供了但未填写分包承担主体名称、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投标无效。2.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请仔细阅读资格证明文件格式2-1中说明,并建议按要求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相关全部文件;投标人非“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建议在本册提供。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9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9-1招标文件★号条款证明材料(如有)注:如不涉及可不提供9-2业绩情况注: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9-3人员配备情况注: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材料需求中要求提供9-4服务方案注:内容格式自拟9-5其他注:内容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净化空调过滤器三年期更换维修服务 净化空调过滤器更换维修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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