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重点村 道路工程 建筑工程 景观照明安装工程 绿化工程 园林工程 装饰工程中标结果公示(交城县乡村振兴局2024)
一、项目编号:1411222024BCS00114
二、项目名称:交城县磁窑村乡村旅游重点村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博悦天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健康东路42号富力湾5号楼2504
总报价:3193580(元)
84.6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采购包1
交城县磁窑村乡村旅游重点村项目
交城县磁窑村乡村旅游重点村项目,包括道路工程、建筑工程、景观照明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园林工程、装饰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90日历天
吕舜
晋214202120226183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学强,赵海鹏,杜秀娟(第1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标准收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城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交城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方式:0358-8406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正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
联系方式:13834362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建军
电 话:13834362181
附件信息:
ZJZB-GC-2024073交城县磁窑村乡村旅游重点村项目采购文件(1).docx140.7K
中小企业声明函83.1K
交城县磁窑村乡村旅游重点村项目采购文件采购人:交城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山西正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5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24第四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29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33第六部分图纸36第七部分合同条款37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38第1部分采购公告交城县磁窑村乡村旅游重点村项目采购公告项目概况交城县磁窑村乡村旅游重点村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11222024BCS001142.项目名称:交城县磁窑村乡村旅游重点村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3198163.27元5.最高限价:3198163.27元6.采购需求:交城县磁窑村乡村旅游重点村项目,包括道路工程、建筑工程、景观照明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园林工程、装饰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7.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90日历天。8.质量目标:合格。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提交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8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北大街金鼎大厦1821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交城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吕梁市交城县天宁镇北门街与天宁街交汇处附近东联系方式:王先生、1393584235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正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北大街金鼎大厦1825室联系方式:张先生、0358-840689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358-8406896第2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交城县农业农村局2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正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交城县磁窑村乡村旅游重点村项目4建设地点交城县磁窑村5结构类型/6资金来源政府资金7出资比例100%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9磋商范围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准和要求、工期、质量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管理机构、合同草案等。10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90日历天11质量要求合格 12是否接受联合体否13现场勘查(或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14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格式见第八部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见第八部分)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格式见第八部分)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见第八部分)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八部分);6、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资格: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5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报价审查,具体内容见第八部分。16 商务技术证明文件 1、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格式见第八部分)2、响应函3、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4、项目管理机构5、施工组织设计6、供应商及项目经理资信7、政策性要求8、其他资料本项目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具体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三部分。17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1、递交方式: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至政采云平台。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18最后报价文件的递交1、递交时间: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文件。2、递交地点: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递交。19采用的磋商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20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 3 人;磋商小组组成: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磋商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山西省财政厅主办的专家库随机抽取。21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采购人确定成交人。22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 / 履约担保的金额: / 23保证金金额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供应商必须于磋商前从其基本账户打入下列采购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山西正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1405011063940000024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久安路支行行号:105173063608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4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2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报价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时,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6本项目控制价控制价总价人民币:叁佰壹拾玖万捌仟壹佰陆拾叁元贰角柒分(¥3198163.27元)要求: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控制总价的,响应予以拒绝。27采购代理服务费及支付1、支付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2、支付方式: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3、计算办法:参照标准收费28 说明1、本采购文件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在评审现场规定合理的时间要求其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的规定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29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30解释权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响应阶段的规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2.3“供应商”指符合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采购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4“工程量清单”指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2.5“招标工程量清单”指采购人依据国家采购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采购文件发布的供应商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2.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响应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供应商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2.7本采购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3.合格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实施、服务的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人员;(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须提供的特定资质);(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寄及造价咨询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3.5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条的规定。3.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如本项目要求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按照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可不看此项)。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5.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5.2通知的获取详见第一部分采购公告中“采购文件获取的相关信息”二、采购文件6.采购文件的内容6.1采购文件由下列九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第四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第六部分图纸;第七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6.2采购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第25条的规定。6.3供应商的信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6.4除非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5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6采购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7.3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7.4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7.5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7.6如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7.7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8、踏勘和答疑(1)踏勘现场8.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8.2采购人应将踏勘所有资料交于采购代理机构存档。8.3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8.4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8.5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答疑8.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8.7供应商应在召开磋商答疑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问题,送达采购及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8.8磋商答疑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8.9分包: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三、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9.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响应文件分为分为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须打印出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第30条的规定提交。10.2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10.3报价文件是指供应商提交第一轮报价文件。10.4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是指供应商的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最后报价等。10.5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报价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内容以及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第23条的规定。保证金按下列提交方式提交:11.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解密/递交之前将本项目的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到指定保证金账户上(账户详细信息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提交的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1.3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1.4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的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第35天自动退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11.5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已经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A.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B.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C.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D.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E.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报价12.1所有的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2.2磋商结束后,对响应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最后报价按照磋商小组提供的报价格式单进行报价,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12.3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12.4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成交后,本工程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按供应商第一次报价单价下浮之后的综合单价执行【成交下浮率=(第一次报价-中标价)/[第一次报价-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不可竞争费-税金】。最终价格以实际工程量计算。13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3.2采购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13.3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4条的规定。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5.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印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15.3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资料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4.4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密封供应商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6.1供应商须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注明“密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7.1响应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地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7.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1供应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可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五、磋商采购程序19成立磋商小组19.1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9.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9.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9.4正常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随机的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工作。如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将依据纸质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工作。20.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磋商小组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21.响应文件审查21.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三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21.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1.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3.2磋商小组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需在磋商现场中书面提出。22评审中遵循的原则22.1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22.2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22.3审查中,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A、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B、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C、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D、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E、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F、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22.4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22.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C、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2.6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函的总价为准;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2.7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经磋商后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的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供应商。23.磋商2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可以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相应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4.最后报价24.1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并按照磋商小组提供的报价格式单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24.2最后报价时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24.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4.4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所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综合评审25.1经磋商确定最后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5.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三部分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6.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6.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7.评审复核27.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7.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8.保密2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8.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8.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9.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30.采购项目终止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A、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B、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0.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下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六、签订合同31.签订合同31.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线上形式向成交人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自行打印。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2采购单位负责本次采购活动中合同签订、验收、索赔等事宜。31.3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与采购人线上签订电子政府采购合同。如果未按规定及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选择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成交或重新磋商。31.4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1.5本文件第二部分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服务费32.采购代理服务费32.1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由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32.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将成交服务费用一次性付清。八、保密和披露33.保密供应商自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4披露34.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4.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5.询问35.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5.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询问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6.质疑36.1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6.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购〔2023〕10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施在线质疑的通知”按要求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内容包括: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36.3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请按本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十、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中载明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请按结果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并提交第36.2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36.4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E.质疑答复人名称;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6.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一、评审标准(一)评审原则和方法磋商小组在评审时,依据最后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等因素量化指标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分见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二)资格检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评审标准备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采购文件要求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采购文件要求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6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资格: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说明1、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视为无效。2、资格检查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4、上述表中所列内容如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相关规定有不符之处,以行业相关规定为准。(三)符合性(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及标准序号内容评审标准备注1响应文件的签署或盖章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磋商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3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4质量目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5报价的唯一性符合采购文件要求6采购文件的报价磋商保证金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符合采购文件要求7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说明1、审查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规定,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上述表中所列内容如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相关规定有不符之处,以行业相关规定为准。二、评分细则序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磋商报价:30分技术部分:50分商务部分:20分磋商报价评分序号评审内容满分评审标准和方法1磋商报价得分30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30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计算百分点时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技术部分评分序号评审内容满分评审标准和方法1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技术、物资、劳动组织准备,施工到竣工验收等组织方案)15分全面:制定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完整、详细,针对性最强,合理可行的,得15分科学:制定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较完整、详细、针对性较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2分合理:制定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简单、内容较模糊、基本可行的,得8分可行:制定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简单、内容不清晰,不具备可行的,得6分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2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施工进度计划方案(包括施工过程、工期计划安排和保障措施等)15分全面:关键思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的,得15分 科学:关键思路基本清晰、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的,得12分 合理:关键思路准确较差,计划编制合理性较差,或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可行性较差的,得8分 可行:关键思路不准确,计划编制不合理,或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可行性不高的,得6分 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3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施工质量控制方案(工程技术管理、施工管理等)10分全面:制定的工程质量控制方案详细,合理可行,针对性最强的,得10分科学:制定的工程质量控制方案较详细,基本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8分合理:制定的工程质量控制方案简单,针对性较差的,得6分可行:制定的工程质量控制方案最差,针对性最差的,得4分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4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在施工的各个环节、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现场管控等)10分全面:对相关风险分析透彻,制定了合理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针对性及准确性最强的,得10分科学:对相关风险理解较透彻,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基本可行的,得8分合理:对相关风险理解一般,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可行性较差的,得6分可行:对相关风险理解不明确,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可行性最差的,得4分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5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人员配备情况10分根据拟投入人员的数量、专业情况和职能分工架构进行评定,分10分、8分、6分、4分四个档次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商务部分评分1供应商及项目经理资信供应商业绩5分供应商近5年承担过一项与拟磋商工程为同类型工程的,得5分,最高得5分。1供应商及项目经理资信项目经理业绩5分供应商项目经理近5年承担过一项与拟磋商工程为同类型工程的,得5分,最高得5分同类型工程定义:1、同类型工程是指:建筑工程2、近五年完成的同类型工程:磋商截止日往前顺延五年。 3、同类工程的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证明。注:以上三项内容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同类型工程业绩不重复得分。第四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一、一般要求1.工程说明1.1工程概况交城县磁窑村乡村旅游重点村项目。1.2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交城县磁窑村1.3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1.4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常温、常压等普通环境施工。1.5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磋商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磋商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1.6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工程的资料和信息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发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但承包人据此作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2.承包范围2.1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2.2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无2.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合同附件二“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3.工期要求3.1合同工期本工程合同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承包人在报价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3.2关于工期的一般规定3.2.1承包人在报价函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之间发生矛盾或者不一致时,以承包人承诺的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通用合同条款第11.1款约定的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3.2.2如果承包人在报价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提前于发包人在本工程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工期,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制定相应的工期保证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磋商总价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不会因此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性质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的4.质量要求4.1质量标准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4.2特殊质量要求有关本工程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无5.适用规范和标准5.1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5.1.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标准和规范等的名录见本章第三部分。5.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第15条的约定办理。5.2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适用本工程的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见本章第二部分。6.安全文明施工6.1安全防护6.1.1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9.2款的约定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6.1.2其他:无6.2文明施工6.2.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义务,确保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专款专用。6.2.2文明施工方面的其他要求:无7.治安保卫7.1施工场地(现场)治安管理计划的要求:无7.2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要求:无7.3治安保卫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无8.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8.1发包人特别提醒承包人注意以下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保护:无8.2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的其他要求无9.样品和材料代换9.1本工程需要承包人提供样品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无9.2材料代换如果任何后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等禁止使用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当按本款约定的程序使用其他替代品来实施工程或修补缺陷。监理人对使用替代品的批准以及承包人据此使用替代品不应减免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10.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10.1本工程需要进口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无10.2上述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进口、报关、清关、商检、境内运输(包括保险)、保管的责任以及费用承担方式划分如下:无12.试验和检验12.1本工程需要承包人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如下:无12.2本工程需要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如下:无13.计日工13.1关于计日工的其他约定:无14.其他约定其他约定内容:无二、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1.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如下:1.2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选型允许的偏离如下:序号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技术指标允许偏离范围备 注1231.3本工程施工现场所用混凝土或砂浆的供应方式为商砼。2.特殊技术要求2.1除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外,本工程的特殊技术要求如下:无3.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3.1本工/程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及相应使用和操作说明如下:无4.其他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无三、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1.1编制依据:1.1.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1.1.2山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1.1.3国家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1.1.4本采购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和答疑纪要;1.1.5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等;1.1.6其他相关资料。2、招标(磋商)控制价2.1招标(磋商)控制价的编制依据:2.1.1《计价规范》和《实施细则》;2.1.2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2.1.3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和常规的施工方案;2.1.4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费用定额》和相应的计价办法;2.1.5采购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2.1.6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2.1.7省、设区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定期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信息;2.1.8其他相关资料。3、磋商报价说明3.1磋商报价应根据采购文件中有关计价要求,自主报价。3.1.1《计价规范》、《实施细则》;3.1.2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3.1.3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3.1.4企业定额及费用标准或者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费用定额》;本采购文件和采购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修改文件;3.1.5采购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3.1.6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3.1.7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2.1.8其他的相关资料。3.2磋商报价要求:3.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3.2.2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3.2.3工程量清单中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3.2.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和《实施细则》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3.2.5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和“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中列出的材料、工程设备,磋商报价时应严格执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计算规则。3.2.6供应商提供的“主要材料和机械消耗量及单价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磋商报价时均应考虑,其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3.3“磋商报价汇总表”中的磋商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税金组成。“磋商报价汇总表”中的磋商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各项费用的合计金额一致。并应按山西省《实施细则》附录规定的统一格式,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3.4措施项目报价要求3.4.1措施项目包括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供应商拟定的磋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供应商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税金外的全部费用。3.4.2施工组织措施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属不可竞争性费用,供应商报价时不得随意调整,其余可参照定额执行或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各分项成本。3.5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规定:3.5.1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不包括计日工金额,除计取税金外,不得计取其他费用。3.5.2暂估价分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按项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除计取税金外,不得计取其他费用。3.5.3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或参照定额规定并计算计日工金额。除计取税金外,不得计取其他费用。3.5.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采购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3.5.5税金按“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经国家、省核定的费率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3.5.6管理费应由供应商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3.5.7磋商总价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磋商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响应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3.5.8工程量差异调整供应商应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包括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每个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供应商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供应商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采购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或修改文件。如果采购人在检查供应商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或修改,或者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或修改,但供应商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差异不得再提交采购人答疑和修正,并不得改变采购人提供的原工程量清单或补充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即使按照施工图和磋商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采购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供应商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磋商总价的计算。4、其他补充说明5、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以电子版格式作为附件另发第六部分图纸1.图纸目录序号图名图号版本出图日期备注2.图纸(以电子版格式作为附件另发)第七部分合同条款合同范本参考(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采购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一)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签章)年月日目录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致:(釆购人)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的政府釆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单位具有符合釆购文件资格要求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我単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本承诺书后附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致:(釆购人)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的政府釆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单位具有符合釆购文件资格要求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报告。若我単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致:(釆购人)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致:(釆购人)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的政府釆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单位具有符合釆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我単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釆购人):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资质证书(供应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3、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一旦我单位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保证并配备已报项目管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承诺完成本工程施工。由于上述信息存在不真实和弄虚作假情形,我方愿放弃中标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响应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签章)年月日目录1、报价一览表……………………………………………………………………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一)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包号总报价 (大写) (小写)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质量目标备注人民币/元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签章)年月日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三、响应函………………………………………………………………………………………四、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五、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项目经理简历表六、施工组织设计………………………………………………………………………………七、供应商及项目经理资信……………………………………………………………………八、政策性要求…………………………………………………………………………………九、其他资料……………………………………………………………………………………(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响应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现已知悉采购文件中的磋商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合同履行期限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2、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按期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3、我方同意在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采购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4、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5、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6、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完成。7、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8、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9、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商务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10、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规定。11、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12、对贵方在本次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及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五)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原服务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本表后附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扫描件。(2)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专业在建和近五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 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六)施工组织设计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1)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技术、物资、劳动组织准备,施工到竣工验收等组织方案)(2)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施工进度计划方案(包括施工过程、工期计划安排和保障措施等)(3)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施工质量控制方案(工程技术管理、施工管理等)(4)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在施工的各个环节、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现场管控等)(5)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人员配备情况(6)创新产品和服务2.若供应商须知规定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技术方式评审,则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装订应按附表七“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3.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采购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 途面积(平方米)位 置需用时间(七)供应商及项目经理资信(一)供应商近五年完成的部分同类型工程情况表(二)项目经理近五年完成的同类型工程情况表(三)供应商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部分项目情况表(四)其他材料(一)供应商近五年完成的同类型工程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查询的同类工程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二)项目经理近五年完成的同类型工程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查询的同类工程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三)供应商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八)政策性要求(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承诺1、工程内容中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的,必须符合要求,并单独做出承诺(格式供应商自拟)。2、工程内容中含《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要求优先选用,并单独做出承诺(格式供应商自拟)。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监狱企业证明材料(九)其他资料(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交城县农业农村局)的(交城县磁窑村乡村旅游重点村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交城县磁窑村乡村旅游重点村项目),属于(建筑业);承建企业为(山西博悦天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6人,营业收入为1680.88万元。资产总额为1538.4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山西博悦天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8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乡村旅游重点村 道路工程 建筑工程 景观照明安装工程 绿化工程 园林工程 装饰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