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瓶装液化气改天然气中标结果公示(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2024)
一、项目编号:JSZC-320116-NJMS-D2024-0005
二、项目名称:部分学校瓶装液化气改天然气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南京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91320100771271853P
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99号恒盛园区412幢五单元301室
989273.53元
989273.5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部分学校瓶装液化气改天然气
施工范围:南京市六合区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彭潮州
执业证书信息:证书编号:NJZ2020019334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群、张淑君、沈铁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 [1980]号文收费标准收取,金额为1187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南路268号
联系人:李云良
联系电话:13337731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茂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六合区方新路12号
联系人:金蓉
联系电话:18915949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蓉
电话:1891594906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部分学校瓶装液化气改天然气采购文件.doc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名称:部分学校瓶装液化气改天然气项目编号:JSZC-320116-NJMS-D2024-0005南京茂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0二四年八月总目录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2第二章参加单一来源谈判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8第四章项目需求24第五章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格式33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南京茂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的委托,决定就部分学校瓶装液化气改天然气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部分学校瓶装液化气改天然气项目编号:JSZC-320116-NJMS-D2024-0005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项目名称:部分学校瓶装液化气改天然气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20万元最终谈判响应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三、合格单一来源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资格条件: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谈判担保函复印件;3)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以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详见附件);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二)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1)《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2)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四、提交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接受信息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14:30整提交地点:南京市六合区方新路12号301室提交地址:南京市六合区方新路12号。五、本次单一来源谈判采购联系事项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南路268号联系人:李科长联系方式:133377312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京茂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六合区方新路12号312室联系人:金工联系电话:1891594906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金工电话:18915949060六、本次单一来源谈判要求南京茂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在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组织单一来源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就采购标的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进行协商谈判,并按单一来源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格式完成报价(最终总报价或可能的中间报价)和承诺,单一来源谈判承诺及报价均授权代表现场签字确认,并作为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七、本次单一来源谈判保证金要求:本次单一来源谈判保证金要求:本次单一来源谈判不收取保证金。八、其他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信用承诺(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及“七、其他补充事宜第一款中第(3)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及“七、其他补充事宜第一款中第(3)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4)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4、现场踏勘: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与现场踏勘,参与与否不会对最终中标结果有任何影响;5、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同递交),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第二章参加单一来源谈判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采购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采购文件中合格单一来源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制约和保护。4、相关费用4.1参加单一来源谈判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有关的费用,无论单一来源谈判采购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南京茂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采购文件并决定参加单一来源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接收本采购文件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二、采购文件6、采购文件构成6.1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单一来源采购邀请(2)参加单一来源谈判供应商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请供应商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采购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三天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对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三天前收到的澄清要求予以答复。8、采购文件的修改8.1在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均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8.2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推迟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单一来源谈判开始时间。8.3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9、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单一来源谈判采购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报价表、供应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和单一来源谈判响应函等部分。11、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单一来源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5证明供应商所提供产品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2、供应一览表和配置与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应一览表、配置与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应期。每项产品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产品供应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3有关费用处理单一来源谈判报价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该报价为到项目现场的全部费用,含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及相关服务费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12.4其它费用处理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5报价采用的货币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另行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万元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6配置与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产品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货物说明13.1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提供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3培训计划;13.4详细阐述所投产品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4、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5、单一来源谈判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单一来源谈判响应函。16、单一来源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6.1供应商提交的单一来源谈判保证金必须在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并作为其参加单一来源谈判的组成部分。16.2单一来源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代理机构在因供应商的行为遭受损失时,可根据第16.6条的规定没收供应商的单一来源谈判保证金。16.3在单一来源谈判开始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单一来源谈判保证金的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而予以拒绝。16.4未成交的供应商的单一来源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应在单一来源谈判终止当日或之后五(5)个工作内凭代理机构经办人签署意见的保证金收条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5成交供应商的单一来源谈判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16.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单一来源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本项目不适用):(1)供应商在单一来源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3)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4)供应商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合法权益的;(5)与单一来源谈判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恶意串通,或向单一来源谈判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6)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的;(6)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不同意交纳履约保证金。17、单一来源谈判有效期17.1单一来源谈判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后九十(90)天。单一来源谈判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文件而予以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单一来源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单一来源谈判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参加单一来源谈判。同意延长单一来源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18、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8.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18.2谈判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同时应提供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18.3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业务专用章。18.4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中。四、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9、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9.1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20、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供应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有权酌情延长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1、谈判响应文件的拒收21.1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谈判响应文件。22、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供应商可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22.2供应商可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签字盖章确认。22.3在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谈判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2.4在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单一来源谈判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五、评审与单一来源谈判23、单一来源谈判协商23.1代理机构将在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组织单一来源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就采购标的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进行协商谈判,供应商的授权代表按单一来源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格式完成报价(最终总报价或可能的中间报价)和承诺,并签字确认,作为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24、单一来源谈判小组24.1单一来源谈判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4.2单一来源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评审供应商的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及与供应商单一来源谈判协商采购标的的价格服务等。25.单一来源谈判协商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5.1单一来源谈判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单一来源谈判协商情况以及在评审、单一来源谈判协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5.2在单一来源谈判协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代理机构和参与单一来源谈判协商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26.评审过程的澄清26.1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单一来源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澄清。26.2接到单一来源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按单一来源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格式做出澄清,并签字确认,并作为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相关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6.3接到单一来源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7、对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27.1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单一来源谈判的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7.2在正式单一来源谈判之前,单一来源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单一来源谈判小组三分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单一来源谈判小组决定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7.3被认定为非响应性的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的情形(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密封;(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3)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本采购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非响应性的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的情形。(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发现存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7)《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27.4如果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单一来源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28、单一来源谈判协商及成交原则28.1单一来源谈判协商28.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单一来源谈判小组将与其就采购标的的价格服务等进行单一来源谈判协商。28.1.2参加单一来源谈判的供应商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对单一来源谈判协商中做出的承诺与澄清进行确认,并在单一来源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最终总报价或可能的中间报价)。单一来源谈判承诺及报价均须现场签字确认。28.1.3供应商最终总报价在响应产品数量没有增加,配置、服务没有重大提高的情况下,一般不允许高于第一次报价(即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配置与报价表中的报价)。否则,单一来源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单一来源谈判报价并不再给予报价补救机会。28.2单一来源谈判协商成交原则28.2.1单一来源谈判小组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在供应商的单一来源谈判响应能保证采购项目质量且最终报价合理的基础上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28.2.3单一来源谈判终止情形处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至单一来源谈判小组规定的单一来源谈判截止时间,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四)至单一来源谈判小组规定的单一来源谈判截止时间,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商务条款等不能满足采购人或单一来源谈判小组的要求;(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六、成交29、确定成交单位29.1单一来源谈判小组根据单一来源谈判协商情况编写协商情况记录,推荐成交候选人。29.2采购人根据单一来源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9.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5)不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单一来源谈判小组发现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被取消成交资格后,代理机构有权重新组织采购。30、质疑处理30.1参加单一来源谈判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从采购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30.2质疑必须书面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内容应符合《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30.3未参加单一来源谈判的供应商或在单一来源谈判采购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单一来源谈判采购中收益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30.4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5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31、成交通知书31.l成交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1.2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代理机构,确认成交通知书已收到。31.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2.签订合同32.l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32.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及单一来源谈判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3、履约保证金33.1本次谈判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4、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4.1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在我中心中标(成交)的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成交通知书可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金融机构办理融资申请。35、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收取。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燃气设施入户合同(商业)合同编号:甲方:证件号码:乙方:鉴于:1、甲乙双方均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格民事主体,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甲方可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管道安装相关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甲方可自主采购施工所需材料。3、甲方经多方比选,审慎选择,自愿将其燃气设施入户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委托由乙方组织建设,授权乙方采购材料并确定适格的单位进行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组织开展工程验收。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第一条:燃气设施入户项目基本情况1、名称:。2、地点:。3、甲方的燃气器具明细及数量:共计m³/h。4、需要的供气压力范围:[2-3]Kpa;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燃气计量表。5、内容:燃气管道的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包括:(1)工业、商业、公福:范围从建筑区划红线至进入甲方的燃气器具前2米。(2)住宅小区配套商铺、商业预留等:范围从建筑区划红线至进入甲方住宅小区配套商铺等公共建筑的室外公用燃气管道为止。(具体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燃气管道施工图纸为准)(3)如前述约定与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第二条:合同价款按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及国家有关的收费标准进行核算,合同不含税人民币元,增值税(税率3%)人民币元,价税合计人民币元(大写:)。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费用包干,结算时不做调整。甲方要求的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超原工程量±10%的,经甲方认可后,据实结算。第三条:付款方式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乙方按照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金额开具相应的收费凭证:(1)服务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不迟于开工七天前),支付合同价款的80%(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为预付款。(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100%;。第四条:工程质量1、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及与本工程有关事项均需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办理和验收。2、燃气管道工程设计依据为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基础资料。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用气设备参数选用调压计量设备。如甲方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需增加用气设备,导致出现由于压力不足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设计需要变更等事项,甲乙双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计安装,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五条:乙方在符合以下条件后选择安排施工单位进场施工1、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款;2、甲方确认工程有关的图纸及设计方案;3、施工现场达到施工条件。第六条:工期乙方应主动、积极配合甲方土建工程施工,确保燃气管道工程进度与土建工程进度相适应。具体施工计划、安排,由乙方自行做出安排,并书面提供给甲方。工期确定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落实施工,若因非乙方原因滞延工期,工期按滞延时间顺延。第七条:甲方义务1、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的总平面规划图、地下工程设计图等图纸各一份。如果甲方无法提供上述图纸,可另行委托乙方负责落实测量出图事宜;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基础资料构成项目的设计依据。2、提供安装用临时水、电及必要的施工场地,协调与土建等施工单位的配合,协调、解决工程遇到的实际工作问题和其他事项。3、在开工前及时配合办理规划、破(占)道许可证等手续,施工过程中提供便利条件并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工程完工后及时配合工程竣工验收等事项。4、因甲方提出的施工变更,甲方应承担相应的变更费用。5、甲方应当配合乙方的维修和新增业主管道连接工程,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干涉和阻挠。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业主或社区管理主体阻挠,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矛盾,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作业面。如甲方协调未果而委托乙方协调解决的,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拒绝承担的,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合同价款按终止合同时乙方已实际施工的工程量结算。第八条:乙方义务1、确定适格单位完成项目的设计、施工等相关事项;并保证项目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2、落实安全措施,遵守安全施工规范。3、协调实际施工单位服从施工管理和在施工过程中与其他交叉进行的施工单位密切配合。4、协调施工单位积极配合主体项目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壹套供甲方存档。第九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自违约之日起,按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每日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于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相应的经济损失。2、各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诉讼费等。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如果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其它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与本项目有关的图纸、资料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与本合同正文有冲突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4、乙方收款银行:;帐户名:;帐号:。5、双方补充约定:1、甲方同意并确认授权委托乙方就本协议项下工程进行验收,乙方代甲方参与工程验收并签字的,视为甲方已完成相关工程验收程序。。6、在签署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均已全面知悉了本合同,并充分理解了合同全部条款的含义。甲方(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时间:2024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一、项目名称:部分学校瓶装液化气改天然气二、工期:60日历天三、施工要求1.施工单位应做到文明施工,不得扰民,做好施工现场及院内整洁,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手续、费用由施工方自行解决。2.施工单位所提供的施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环境、安全等有关标准,消防材料按相关要求须经消防3C认证的必须提供消防3C认证资料,否则即使成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合同,拒绝接受所供货物,拒绝支付款项,并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相应的损失。3.项目经理每天不少于8小时,每周不少于5天在本工程现场工作;如发现项目经理一周内有两天4.以上不在现场,或者一周内在现场工作时间累计少于40小时,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应按2000元/次支付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就此行为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投诉。5.成交供应商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6.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由施工单位全权组织并负责实施。7.成交供应商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各项手续、费用自理。8.工程涉及市政、市容、环保、交通、防火、劳动保护及施工质量、安全等发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9.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4.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凡隐蔽工程进行中间验收,各分部分项工程结束后进行验收。5.材料设备供应:材料设备必须有合格证,其中开关、电器、控制柜、电力电缆、消防器材等主材采购时,必须要经采购人验收,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材料设备款。6.工程变更:(1)现场签证必须有采购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方为有效。(2)成交供应商不得对原有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成交供应商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的签证,并承担由此给采购方带来的一切损失。(3)因工程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且符合价款调整条件的,必须在5日内将量、价申请报告报采购方现场负责人核准、审查确认,如出现逾期不报将视同优惠,任何后补签证的请求将受到采购方的拒绝。(4)因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加,成交供应商提出顺延工期的申请,由采购人根据增加的工程量决定。(5)竣工验收前成交供应商提供竣工图1套。详细的竣工图纸及相应标识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6)工程完工后,在5天内成交供应商做好场地所有清理工作。在合同约定的完工时间通过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并向采购人交齐所有合格的竣工资料,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影响竣工验收或导致不能通过验收,则应赔偿采购人损失。四、报价说明:本项目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计价。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要求报价。四、商务要求★1、质保期:在质保期内损坏,必须无费用更换全新产品。2、交货期及交货地点:2.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2.2.交货地点: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供应商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供应商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3、付款方式:(1)服务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不迟于开工七天前),支付合同价款的80%(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为预付款。(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100%;4、售后服务1、供方负责安装调试,并为需方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至少2个小时的现场培训,指导需方人员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程序、步骤,并掌握日常维护保养方法。2、提供设备的使用说明和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协助需方制定设备操作规程。3、保修期内,供方免费提供至少2次/年的现场回访及设备性能检测和维护,并提供检测维护报告。4、保修期结束后,供方提供终生维修服务,只收配件费用。5、供方在接到需方设备故障报修,维修响应时间8小时内,上门维修时间在24小时以内。★4、谈判及结算货币:人民币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偏离将导致其谈判被否决。第五章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主要文件目录一、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二、报价表三、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四、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五、参加本项目实施的组成人员资历表六、技术方案、服务承诺一、资信证明文件要求1、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谈判担保函复印件;3)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以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详见附件);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6)法人代表授权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日期:______年月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日期:______年月日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单一来源谈判响应函格式致:根据贵方的号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单一来源谈判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单一来源谈判开始时间起遵循本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单一来源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如果在单一来源谈判开始时间后规定的单一来源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单一来源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遵守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8.与本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二、报价表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序号为完成本项目所应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项目(包括人员支出)报价备注万元项目总报价万元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或服务费用、施工安装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费、税金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该表报价非本次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日期:三、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日期:______年月日四、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注:1、按照商务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日期:______年月日五、参加本项目实施的组成人员情况表(一人一表)1、一 般 情 况姓名年龄电话职称职务本项目中任职学习经历技术认证2、工 作 经 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或工程项目中任职主要作用六、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如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瓶装液化气改天然气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