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地板 悬浮地板中标结果公示(歙县森村中心学校2024)
歙县森村乡中心幼儿园户外场地铺设悬浮地板及下辖幼教点教室内铺设塑胶地板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CLCG2024-022(招标文件编号:AHCLCG2024-022)
二、项目名称:歙县森村乡中心幼儿园户外场地铺设悬浮地板及下辖幼教点教室内铺设塑胶地板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黄山市屯溪区书香墨文体用品商行(个体工商户)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昱中街道长干中路39号三华园北苑9幢102号
中标(成交)金额:8.513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黄山市屯溪区书香墨文体用品商行(个体工商户)
悬浮地板
帝奥帝康
500mm*500mm
396平方米
13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刚、范德生、程爱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方式:询价
2.无效供应商及原因: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 /
4.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歙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559-6519522)提出投诉。
质疑函、投诉书范本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歙县森村中心学校
地址:歙县森村乡森村村
联系方式:0559-6670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敞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歙县富堨镇云川路6号
联系方式:0559-6518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女士
电 话: 0559-651877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歙县森村乡中心幼儿园户外场地铺设悬浮地板及下辖幼教点教室内铺设塑胶地板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建筑建材/建筑物附属结构/地板
采购单位
歙县森村中心学校
行政区域
歙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15日 09:3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刚、范德生、程爱斌。
总成交金额
¥8.5136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559-6518775
采购单位
歙县森村中心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歙县森村乡森村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59-6670100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敞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黄山市歙县富堨镇云川路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59-6518775
附件:
附件1
询价文件20240417版(1).pdf
附件2
评审专家推荐供应商名单.pdf
附件3
业主推荐名单.pdf
20240417版歙县森村乡中心幼儿园户外场地铺设悬浮地板及下辖幼教点教室内铺设塑胶地板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HCLCG2024-022询价文件采购人:歙县森村中心学校(盖章)代理机构:安徽敞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2024年08月1目录询价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询价邀请书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一、技术参数配置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商务要求第四章评审办法一、评标原则二、评审办法三、评审程序四、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表第五章电子标注意事项询价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六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询价文件三、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四、询价响应文件的提交五、评审六、定标和授予合同七、质疑与投诉第七章合同格式(仅供参考)第八章询价响应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二、项目响应情况三、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四、中小企业等声明函五、三首产品声明函六、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2询价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询价邀请书歙县森村乡中心幼儿园户外场地铺设悬浮地板及下辖幼教点教室内铺设塑胶地板采购项目询价邀请书(被邀请单位):安徽敞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歙县森村乡中心学校委托,现对歙县森村乡中心幼儿园户外场地铺设悬浮地板及下辖幼教点教室内铺设塑胶地板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邀请贵单位参与询价。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AHCLCG2024-022项目名称:歙县森村乡中心幼儿园户外场地铺设悬浮地板及下辖幼教点教室内铺设塑胶地板采购项目采购方式:询价预算金额:8.6388万元最高限价:8.6388万元采购需求:采购歙县森村乡中心幼儿园户外场地铺设悬浮地板及下辖幼教点教室内铺设塑胶地板,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非政府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详见询价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8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3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09日8点00分至2024年8月14日17点00分地点:安徽敞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方式:凡有意参加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携带: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本人报名无须委托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以上材料须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安徽敞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黄山市歙县富堨镇云川路6号)五、开启时间:2024年8月1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安徽敞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黄山市歙县富堨镇云川路6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4七、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类别:货物类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4.项目地点:歙县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6.询价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询价邀请书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价邀请书期限届满后获取询价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询价邀请书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询价邀请书第八项内容),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歙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559-6519522)提出投诉。8.本询价邀请书属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询价邀请书与询价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询价文件为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歙县森村中心学校地址:歙县森村乡森村村联系方式:0559-66701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敞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黄山市歙县富堨镇云川路6号联系方式:0559-651877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女士电话:0559-6518775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详见询价邀请书项目编号:详见询价邀请书采购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三章预算金额:8.6388万元最高限价:8.6388万元2采购人:详见询价邀请书地址:详见询价邀请书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询价邀请书3代理机构:详见询价邀请书代理机构地址:详见询价邀请书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询价邀请书4监督部门名称:歙县教育局联系方式:0559-65195225交易平台:非进场6本项目类别:货物类7投标有效期:询价开始后60天8供应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8六条第(/)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非政府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详见询价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8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9货物进口产品要求:若本项目已明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则在采购活动开始前,采购人已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若本项目未明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10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第11条11询价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本文件第六章第12条12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询价开启时间:详见询价邀请书询价地点:详见询价邀请书13询价响应文件份数:□电子投标:加密的电子询价响应文件1份,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纸质投标: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一份。14询价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要求:详见第六章“18、询价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装订”15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电子投标:交易系统提交☑纸质投标:详见询价邀请书16询价响应文件格式:详见第八章17评审方法:详见第四章18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应实时关注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接收询价小组书面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通知书后,方可按该通知书要求在交易系统中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采用纸质方式备注:具体按第四章“三、评审程序”的要求执行。19无效询价响应文件告知:□响应文件无效的原因将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请供应商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采用纸质方式20投标保证金:金额:“免收”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邀请书和第六章供应商须知“15、投标保证金”。21成交人个数:1个22是否允许成交人分包履行合同:☐是,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23以下费用无论是否在价格标中列明,均视为包含在报价中,由成交人支付,请各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1、代理费。☑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元(原则上适用项目预算100万元以下项目)☐按下列标准的%收取。中标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原则上适用预算100万元以上项目)24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25电子标注意事项:详见本文件第五章26否决性(无效响应)条款汇总:1、本文件第一章询价邀请书第七条第6点第2小点;2、本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条;3、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及价格评审未通过(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4、本文件第五章电子标注意事项第1-6条;5、本文件第六章供应商须知15.2、15.3、16.1、19.3条。27本项目如需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发证机构(政府行政机构除外)为行业协会组织的,则必须是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可以查询的合法组织,且有相应发证权限;发证机构为企业的,则必须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以查询的合法企业,且具有相应的发证权限。(进口产品除外)28本项规定的政策本项目:□适用☑不适用(固定报价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可选)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若本项规定的政策本项目不适用,无需填写)注:1、本项目以本项列举的所有“标的”判断是否享受“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政策”,其余未列举的不对其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者服务承接商作要求。2、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8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政策:1、本项目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按本文件要求的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否决其投标。2、本项目若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则按下列比例在评审时对投标人总报价进行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该价格仅用于评审),但必须按本文件要求的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进行扣除。①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②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④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⑤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3、上述第1、2点所要求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指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对投标供应商是否为中小企业不作要求。以本项目的项目类别为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货物类项目中,货物要求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既有中型企业制造的,也有小微型企业制造的,视同中型企业;全部由小微型企业制造的,视同小微型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或者服务承接商做出要求;工程类项目中,工程要求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制造商和服务承接商做出要求;服务类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要求为中小企业(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10第三章采购需求一、技术参数配置要求序号名称技术要求数量单位1塑胶地板尺寸:20M*2M*2MM颜色:蓝色材质:塑料密实材料內磨层:厚度0.35丝楼梯踏步压条:采用铝合金压边面层:100%纯PVC耐磨层,具有超强的耐磨性和防滑性。加强层:高密度加强层,中间加玻纤布,在加强地胶强度的同时,增加稳定性,使抗冲击性能及拉伸性能大大提高。发泡层:采用PVC材料,具有较强的记忆力,反弹性,吸震性。底盘:增加地板抓地性,在增加地板回弹性的同时更好的保护运动员的踝关节和膝关节。1.PVC塑胶运动地板产品技术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外观质量:地板色泽均匀,无明显色差;无裂痕、分层等缺陷。②耐压性能0.16。③色牢度≥6。④回弹值≥5;⑤吸音性能19bd⑥防滑性能R9⑦燃达性能B1(B-s1)级⑧滚轮磨损≥80000转以上。★2.PVC塑胶运动地板产品技术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①氯乙烯单体≤5mg/kg230平方米1塑胶地板②可溶性铅≤20mg/㎡③可溶性镉≤20mg/㎡④挥发物≤40g/㎡。230平方米2悬浮地板1、拼装地板。使用环保材料聚丙烯(PP),环保无毒、无味、绿色环保。地板表面无塑化不良,产品色泽鲜艳且均匀一致。地板具有良好的柔韧性和硬度。产品一体注塑成型。2、样式:拱形排水槽,边缘采用公扣母扣衔接,颜色:绿色3、产品规格:500mm*500mm,厚度:≥17.5mm4、冲击吸收:≥23%;5、耐低温:(-50℃,24h),试验后无龟裂、无明显色差;6、耐高温:(100℃,24h),试验后无融化、无明显色差;7、抗滑值(干测):80-110;8、抗湿滑(湿测):≥50396平方米注:1、中标后提供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2、以上清单中如列品牌均为参考品牌,不作为指定品牌,投标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其它品牌报价,但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所报产品品质、档次、性能、技术参数不低于或相当于参考品牌。二、商务要求序号内容要求1合同签订地点歙县森村中心学校2供货完成时限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3货物包装运输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成交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涉及木质制品及木制包装材料的(含铺垫、支撑、加固设施设备等),禁止使用和调入松木及其制品。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4货物质保期提供至少1年的“三包”(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134、询价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42三、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在参加项目的交易活动过程中,郑重承诺如下:1、中标(成交)结果邀请书后签订合同前,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2、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后,在合同范围内积极履约,并及时验收。以上内容我单位已仔细阅读,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愿接受相关处罚或处理;给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自愿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3四、中小企业等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项目不适用的,不需此件)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44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项目不适用的,不需此件)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4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46《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说明一、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类别(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填写,例如本项目属于货物类,则只需将本项提供的全部货物填写在《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可,以此类推。二、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8条规定的为准。三、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四、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五、投标人未按照上述格式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7(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8五、三首产品声明函(非三首产品,不需此件)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同意评审结果邀请书中公示以下内容并承诺:本公司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下部分产品为三首产品,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品名品牌和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备注1须提供主管部门三首产品认定名单材料2须提供主管部门三首产品认定名单材料3须提供主管部门三首产品认定名单材料…须提供主管部门三首产品认定名单材料合计(元)合计(元)须提供主管部门三首产品认定名单材料备注:表中所列产品应为主管部门三首产品认定名单中产品,主管部门三首产品认定名单扫描件或官网公示截图须随本声明函同时提供,否则该产品不予认可为三首产品,对产品的业绩提出要求的认定其不符合要求。供应商盖章:日期:49六、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联合体协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的,不需此件)(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二、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可以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在投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签署文件和处理与本次询价有关的一切事物,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四、联合体各成员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的百分比如下: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注:本协议书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50分包意向协议(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项目,需提供)分包人:(甲公司全称)被分包供应商:(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达成分包意向,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投标(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意向如下:一、分包意向各方关系(甲公司全称)为本项目投标方、(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为被分包意向供应商,分包人以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响应。若中标(成交),分包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与承接分包意向的各供应商签订分包合同。分包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二、有关事项约定如下:1.如中标(成交),被分包供应商分别与分包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成交)项目分包部分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被分包供应商1(乙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适宜分包部分(具体分包内容)合同总金额%的工作内容。3.被分包供应商2(……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适宜分包部分(具体分包内容)合同总金额%的工作内容。…三、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四、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分包人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五、如中标(成交),缔约各方不得无故提出终止本意向协议。六、本意向书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成交)资格,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分包人:,(盖单位章)被分包供应商1:,(盖单位章)被分包供应商2:,(盖单位章)……签订日期:年月日51歙县森村乡中心幼儿园户外场地铺设悬浮地板及下辖幼教点教室内铺设塑胶地板采购项目采购人推荐供应商名单参考《黄山市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第八条分散采购一般程序中采用询价方式的相关条款规定,歙县森村乡中心幼儿园户外场地铺设悬浮地板及下辖幼教点教室内铺设塑胶地板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活动,并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我单位推荐供应商的名称:黄山市屯溪区书香墨文体用品商行推荐理由:推荐的单位为黄山本地企业,售后方便。故我单位推荐该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采购人(盖章):2024年08月09日歙县森村乡中心幼儿园户外场地铺设悬浮地板及下辖幼教点教室内铺设塑胶地板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推荐供应商名单参考《黄山市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第八条分散采购一般程序中采用询价方式的相关条款规定,歙县森村乡中心幼儿园户外场地铺设悬浮地板及下辖幼教点教室内铺设塑胶地板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活动,并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询价小组推荐供应商的名称:(1)歙县博渊文体用品销售部(2)歙县育诚文体用品销售中心推荐理由:推荐的单位均为歙县本地企业,售后方便。故推荐该2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推荐人签字:2024年08月0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塑胶地板 悬浮地板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