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纸质图书中标结果公示(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4)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413

二、项目名称:2024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有限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开发区六号路14甲3-2号
500,00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有限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开发区六号路14甲3-2号
5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图书
自然科学类纸质图书
/
/
1(批)
500,000.00
500,000.00

合同包2:
货物类(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2
其他图书
社会科学类纸质图书
/
/
1(批)
500,000.00
5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周蒙、张敏、曹曦、徐刚、李林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10%收取,项目中标金额确定后,对照相应的费率计算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00024210200047227[2024]06110。2、本项目第1包采购预算50万元,新书折扣率最高限价:75%;第2包采购预算50万元,新书折扣率最高限价:65%。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政策。 4、监督部门: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5、本项目中标折扣率:第1包中标 折扣率为:45%;第2包中标折扣率为:4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都江堰市天府大道聚源段8号
联系方式:028-87283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青羊区青龙巷36号1幢14层15层
联系方式:028-862423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玉辉
电话:028-86242319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5日

相关附件:

2024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4072902).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四川(成都)2024年7月目录第一章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合同主要内容及其他第七章评标办法第八章采购合同(草案)第一章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413项目名称:2024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000,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从合同签订日期起为期一年(365个日历天)。所有采购书籍应在2024年11月30日前到馆上架完成验收。采购包2:从合同签订日期起为期一年(365个日历天)。所有采购书籍应在2024年11月30日前到馆上架完成验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采购包2: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采购包2:(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08月14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青龙巷36号1幢26层本项目开标室开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青龙巷36号1幢26层本项目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计划备案号:51000024210200047227[2024]06110。2、本项目第1包采购预算50万元,新书折扣率最高限价:75%;第2包采购预算50万元,新书折扣率最高限价:65%。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政策。三、监督部门: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地址:都江堰市天府大道聚源段8号联系方式:028-872836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青羊区青龙巷36号1幢14层15层联系方式:028-862423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玉辉电话:028-862423192024年6月27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00万元[第1包:50万元;第2包:50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各包限价为[第1包:新书折扣率最高限价:75%;第2包:新书折扣率最高限价:65%];报价超过该包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评标情况公告1.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5投标保证金不要求缴纳6履约保证金不要求缴纳7招标文件咨询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8-862423198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8-862423199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供应商可以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成都市青羊区青龙巷36号1幢14层领取中标通知书,也可以通过邮件、传真、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向其发放中标通知书。联系人:黄先生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9中标通知书领取联系电话:028-86242319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龙巷36号1幢14层10投标人询问投标人询问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负责答复。询问内容不得涉及评审秘密、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等保密内容。询问方式:询问人除了书面递交资料外还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电话、传真、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向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必须提供询问人基本信息(包含具体询问内容、询问人名称或姓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件)。11投标人质疑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和除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外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商务条款要求)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招标过程、招标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8-86242319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龙巷36号1幢14层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等的规定,并使用财政部下发《质疑函》范本。明确的请求是指:投标人是对招标文件还是对招标过程还是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想要达到的结果,如中标无效、否决投标、重新组织采购、赔偿追究法律责任等;必要的证明是指:包含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质疑时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参加采购项目的证明、证明提出质疑的事实依据等。如因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进行质疑函补正,未进行补正或在法定质疑期内未进行补正的将不予受理。2、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除了书面递交质疑资料外还可以采用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向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2供应商投诉监督部门: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注:①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并使用财政部下发《投诉书》范本,格式详见第九章。②供应商可通过现场、邮寄、邮箱等多种方式提起投诉。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10%收取,项目中标金额确定后,对照相应的费率计算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支付。服务费交纳账户:收款单位: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成都银行德盛支行账号:29042009101825900034各包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14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如采购人因工作需要则相应延长)。15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各包均为批发业16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包件不涉及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17政策法规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产品。18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采贷”有关工作通知》(川财采〔2020〕53号)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投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情投标人可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19声明承诺提醒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注:若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与投标人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附表为准。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注:若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与投标人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附表为准。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注:若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与投标人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附表为准。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2“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是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系指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五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非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4)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核心产品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项目不涉及核心产品。5.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5.4.1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若有2家及以上的供应商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4.2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4.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合同主要内容及其他;(七)评标办法;(八)采购合同(草案)。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项目编号:)(第包)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价:合同价为,;该价格已包括图书的包装、运输等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质保期内质保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需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最终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二、合同履约期限:从合同签订日期起为期一年(365个日历天)。所有采购书籍应在2024年11月30日前到馆上架完成验收。三、履约地点:都江堰市天府大道聚源段8号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四、图书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的图书必须是从全国各出版社进货的正版图书,确保图书质量。若乙方向甲方提供盗版图书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拒付乙方所有书款并终止合作协议。(2)图书定价须正规渠道正规定价,不得出现不实定价。(3)本次招标采购的图书的印刷质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相关规定。乙方必须保证图书进货质量,严格从国家正规出版社订购合法出版物。投标人所供图书出现开胶、缺页、倒装等质量问题,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负责调换。五、包装方式及运输:若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六、支付约定:一次性付款,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付款条件:(1)全部货物入库上架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书面申请与票据凭证资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0%,乙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七、履约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是(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项目完成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①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及时送书到馆并上架。验收地点: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交付符合图书馆要求的送书清单。②在验收图书的过程中,如发现因出版信息不完整造成的不适合本馆收藏,及其他原因造成重订、错订等情况,供应商均应无条件退货。因包装或运输过程造成的图书质量问题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③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订购的图书品种、数量及时供货,预订书目订单订书到书率在90%以上、现场购书到书率在95%以上。(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服务、合同主要内容及其他商务要求、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采购项目服务、合同主要内容及其他商务要求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服务、合同主要内容及其他商务要求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服务、合同主要内容及其他商务要求、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采购项目服务、合同主要内容及其他商务要求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服务、合同主要内容及其他商务要求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11)履约验收标准:①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服务、合同主要内容及其他商务要求、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采购项目服务、合同主要内容及其他商务要求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服务、合同主要内容及其他商务要求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应按照财库【2016】205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乙方)投标文件为标准。(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八、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如采用乙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九、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图书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2)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图书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且正版的图书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图书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图书或逾期交付图书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图书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款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若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图书中有盗版书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十的款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保证本合同图书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6)其他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解决争议的方式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无瑕疵条款:电话:电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份,乙方2份,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一式6份,自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4乙方应保证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权属清楚,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权利瑕疵,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十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有关业务时,甲方和乙方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2、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3、本合同一式6份,自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4份,乙方2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2024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4132024-08-15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实施方案(24分)履约能力、企业实力、到货保障能力、样书提供(46分)价格分(30分)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评审结果1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有限公司是是/否244626.6796.670第一中标候选人: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三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2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是是/否22462492.000第一中标候选人: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三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3北京万博书香文化有限公司是是/否224126.6789.670第一中标候选人: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三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4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是是/否20443094.000第一中标候选人: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三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5湖北三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是/否18463094.000第一中标候选人: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三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6山东中教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是/否24412590.000第一中标候选人: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三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7北京人天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是/否20462490.000第一中标候选人: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三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1页-2024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4132024-08-15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实施方案(24分)履约能力、企业实力、到货保障能力、样书提供(46分)价格分(30分)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评审结果1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有限公司是是/否244624.4294.420第一中标候选人: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万博书香文化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2北京万博书香文化有限公司是是/否22413093.000第一中标候选人: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万博书香文化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3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是是/否22462593.000第一中标候选人: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万博书香文化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4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是是/否204626.5892.580第一中标候选人: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万博书香文化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5北京人天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是/否204626.2592.250第一中标候选人: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万博书香文化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6湖北三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是/否184626.2590.250第一中标候选人: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万博书香文化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7山东中教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是/否244123.3388.330第一中标候选人: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万博书香文化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第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纸质图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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