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中标结果公示(哈巴河县教育局2024)
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FCG-JTSZZB2024--61
二、项目名称: 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北园春北拓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阿克齐镇工业园区2-53号(大门以北第13、14、15、16、间)
报价:12(%)
90.0
2
新疆北园春北拓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阿克齐镇工业园区2-53号(大门以北第13、14、15、16、间)
报价:12(%)
90.0
3
乌鲁木齐志在鑫中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绍兴中街3400号B区88号
报价:12(%)
89.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
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
新疆北园春北拓商贸有限公司,详见投标文件
1
1
详见投标文件
2
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包)
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包)
新疆北园春北拓商贸有限公司,详见投标文件
1
1
详见投标文件
3
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
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
乌鲁木齐志在鑫中商贸有限公司,详见投标文件
1
1
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立,李萍,张莉,徐兰芳,邹云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计费的规定标准计算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标项1:34324元;标项2:41396元;标项3:30795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巴河县教育局
地 址:哈巴河
联系方式:0906-66236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泰首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佰颂广场亦岚酒店6楼
联系方式:176990692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欢欢
电 话:17699069293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doc971.4K
公开招标公告.pdf18.0K
中小企业声明函68.8K
中小企业声明函77.6K
中小企业声明函98.0K
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文件编号:ZFCG-JTSZZB2024--61招标单位:哈巴河县教育局(公章)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泰首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项目联系人:汤欢欢联系电话:1769906929312.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4日上午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2.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FCG-JTSZZB2024--61项目名称: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76.39万元采购需求:对学前至初中阶段校园食堂所需要的米、面、油、肉、蛋、奶、常规蔬菜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进行采购,具体采购清单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政府采购政策,按规定对报价给予评审优惠。(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供应商在\"国家企业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不良纪录;具备通过有效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有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并能够提供快速的服务响应承诺;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厂家提供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肉类须提供《动物卫生防疫合格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2.3.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2.4.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4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分为三个包进行采购。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6、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8、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9、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如需进行多轮报价,必须使用“点聚签章服务”,请确保报价时已启动该服务。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哈巴河县教育局联系人:王海刚联系方式:138994098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金泰首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汤欢欢联系方式:17699069293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的具体投标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以本附表为准。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项目名称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3标号本项目分为三个标号: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ZFCG-JTSZZB2024--61-1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包):ZFCG-JTSZZB2024--61-2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ZFCG-JTSZZB2024--61-34到货地点哈巴河县教育局指定地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技术规格及参数,第五条区域划分。5质量保证乙方对合同项下的各类产品均按产品包装上的质保期限;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的质量要求6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厂家提供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肉类须提供《动物卫生防疫合格证》;3、供应商所供产品须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证书(例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未被\"国家企业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现场考察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考察现场。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日前自行前往考察,如需要,采购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供应商需考察与供货点情况有关的资料,并对其判断及判断的偏差承担责任。考察期安全责任自负,现场考察费用由供应商自已承担。2.供应商需用现场考察获得的认识和资料编写服务方案。3.供应商现场考察获得的认识和资料,仅供供应商投标参考使用,采购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8投标控制价总限额:976.39万元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313.2650万元;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包):386.3200万元;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276.8050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和包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金额为预估年计划采购金额,作为供应商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不作为实际发生量的结算金额),供应商的报价下浮率均为本县同期市场价格的12%,否则为无效标书。9供货期采购期限为2024学年(即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春季学期)。(合同履约期间,学生数以实际发生数为准,生均配送标准按学生实际享受补助标准核算)10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天1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R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以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包:60000元(陆万元整)第二包:75000元(柒万伍仟元整)第三包:54000元(伍万肆仟元整)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开户名称:新疆金泰首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团结路支行 帐 号:30150801040007147注:投标保证金须在2024年08月14日11:00时前到帐。供应商按上述要求从基本户递交保证金后,请携带银行电汇或转账凭据到阿勒泰市迎宾路佰颂广场亦岚酒店6楼领取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款收据,联系电话:17699069293。递交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保证金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跨行等因素导致的延迟到账情况)。本项目电汇回单、保证金收据作为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需将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付款凭证、代理公司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列入响应文件中。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供应商在开具保函支付保费时,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支付,保函需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且必须包含以下内容: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担保机构提起索赔:【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要求撤销、修改、补充或替代响应文件的;【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3】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响应文件需将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付款凭证、保函列入响应文件并加盖公章由评标委员会查验,否则视为未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12中标后需提供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包含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2、响应文件为A4幅面,胶装成册,纸质版响应文件可通过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打印生成,必须与电子版响应文件一致。13响应文件的签署响应文件应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签章处逐一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供应商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和其它签字处必须加盖具有法律效力的供应商的印章后, 响应文件方为有效。 14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11:00 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递交(https://www.zcygov.cn/)15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上午11点00分16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4日上午11点00分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7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1年,提供2023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1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年,指2021年06月01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止19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21年06月01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止2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进行商务和技术综合评分,按照评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办法。21履约担保中标人在合同签定后七天(7)内,向采购方提交合同价款的10%(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在完成合同义务后30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22物资采购廉洁合同合同签订的同时,中标人应与买方签订《物资采购廉洁合同》(见第二章合同格式),中标人不同意签订《物资采购廉洁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3小微企业优惠情况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一、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本项目属于零售业。1、中小企业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执行政策如下: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于符合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为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对其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在本次招标中不重复享受政策。二、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列明并附证书,报价给予为10%的扣除,否则,不予加分。24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中标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计费的规定标准计算收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敬请供应商注意!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视为同意承担上述费用。25其他关于保证金退还约定:使用基本户转账的未中标单位开完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单位在与甲方签订完施工合同,并缴纳代理服务费之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26评审小组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业主代表1名,专家库抽取4名,如业主评委无法满足时,则由专家库中抽取补足。27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有可能低于成本价,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8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R是,具体要求: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2.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91、响应文件中无弄虚作假的内容,需自行承诺,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作废。(如假证书、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采购人如发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采购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库。2、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2.72.82.9.供应商须知2.9.1.一、总则1.资金来源1.1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2.项目概况简述2.1采购内容:对学前至初中阶段校园食堂所需要的米、面、油、肉、蛋、奶、常规蔬菜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进行采购。2.2供货工期:采购期限为2024学年(即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春季学期)。(合同履约期间,学生数以实际发生数为准,生均配送标准按学生实际享受补助标准核算)2.3交通情况:交通为国道、省道3.合格的供应商3.1参见招标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4.投标费用4.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响应文件一律不予退还。5.现场考察5.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考察现场。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日前自行前往考察,如需要,采购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供应商需考察与供货点情况有关的资料,并对其判断及判断的偏差承担责任。考察期安全责任自负,现场考察费用由供应商自已承担。5.2供应商需用现场考察获得的认识和资料编写服务方案并出具现场勘验承诺函及现场考察照片。5.3供应商现场考察获得的认识和资料,仅供供应商投标参考使用,采购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2.9.2.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3合同格式4货物需求量表5技术规范6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根据26.2条的规定,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的任何时间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7.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7.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8.招标文件的修改8.1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如果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8.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8.3为使供应商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9.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天内作出答复。2.9.3.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和法定计量单位。11.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函;(2)投标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3)按照第17条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4)供应商须知第14条和第15条要求的全部文件;(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12.投标报价12.1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表内如实填写拟供货物价格的下浮比例。12.2本次招标货物的报价是指货物运输到交货地点的价格和货物伴随服务费用,报价必须包括制造、税费、运输、及伴随服务等所有费用;12.3市场价格由教育局市场调查小组按月(周)对市场进行调研确定后对市场价格进行更新,价格下浮比例按照供应商响应文件报的比例不变,后期最终供应价格为:后期市场价格*价格下浮比例。12.4供应商按照上述第12.1~3条要求报价,其目的是便于采购人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13.投标货币投标报价以百分比单位。14.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4.1按照第11条规定,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填写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供应商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达到采购人的要求;14.3供应商提交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达到采购人的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供货能力;(2)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规定的供应商所承担的缺陷处理等义务。15.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5.1按照第11条规定,供应商应提交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5.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并出具证明文件。15.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供应商应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2)逐条对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范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技术条款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6.投标有效期16.1响应文件从投标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期限内有效。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有权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等。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并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同时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有效期作相应的延长。17.投标保证金17.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17.2投标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可采用银行转账、汇款或保函形式,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到账。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单位必须与供应商一致,并注明所投招标包件号,支付凭证扫描后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7.3凡未按第17.1和17.2条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7.4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7.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第33条规定交纳了要求的履约担保后30日内无息退还。17.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文件;(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按:(a)本须知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b)本须知第33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8.响应文件的签署18.1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签章处注意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供应商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和其他签字或盖章处必须加盖具有法律效力的供应商公章后,响应文件方为有效。。2.9.4.四、投标19.投标截止日期19.1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20.迟交的响应文件20.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采购人将停止接受任何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21.2在投标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1.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须知第16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2.9.5.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采购人将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3.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24.响应文件的澄清24.1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和说明,包括单价分析表,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内容。24.2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要求。25.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25.1采购人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响应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5.2在详细评标之前,采购人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合,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响应产品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响应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响应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为招标文件规定的下浮率2.是否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的;3.是否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4.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加盖单位公章的;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是否不存在有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投标文件中无相应投标人公章不一致的;7.投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8.投标产品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未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9.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10.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1.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不存在与资格审查时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机构上不一致的;12.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3.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修正,但评标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小组将予以拒绝,响应人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26.1采购人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26.2采购人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算术性修正后的价格即为投标价。26.3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初步评审序号评 比 内 容投标人A投标人B……序号评 比 内 容是否是否是否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为招标文件规定的下浮率 2是否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的; 3是否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 4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加盖单位公章的; 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不存在有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投标文件中是否无相应投标人公章不一致的; 7投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8投标产品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9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10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1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不存在与资格审查时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机构上不一致的;12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3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否符合通过 备注: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符合或不符合;评标小组专家签名:27.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7.1采购人将按照第26条规定,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27.2评标时,除根据供应商须知第12条的规定考虑供应商的报价之外,还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技术规格的规定考虑以下因素:27.3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商务分值35分、技术部分分值35分,价格分值30分(详见下表)。评审因素评分标准投标报价(30分)1、以经评审小组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优惠比例最高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价格权值×100。2、本项目报价下浮率统一为12% 。技术 (35分)运输能力及环境(17分)根据设备配置齐全程度、合理性及运输情况的科学合理性综合评审打分。(冷藏车数量、配送人员数量、资历情况、健康状况、配送卫生环境,注:尤其是卫生保障措施等情况)优计17分,一般计11分,差计5分技术 (35分)供货渠道(2分)供应商进货渠道安全规范,有质量保证,提供副食品采购点照片和合同(加盖公章),计2分;技术 (35分)供货服务方案(9分)1、供应商提供项目实施安排合理,能够在承诺的时间内按期交货按照综合评计0-3分;2、供应商对采购人临时紧急情况供货的响应时间在2小时以内的,计3分;响应时间在2.5小时(含)以内的,计2分;响应时间在3小时(含)以内的,计1分,响应时间在3小时以上的不计分。(须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供货能力,备货情况等,否则不计分。)3、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有具体的供货组织安排,详细的人员、财力调配、运输等说明,按其程度评价,优计3分,良计2分,一般计1分。技术 (35分)售后服务及合理化建议(7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按优良差分档计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不计分。1、服务方案优,服务流程规范好,服务体系好,人员配备及安排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合理,条款清晰明确的计3分;2、服务方案良,服务流程规范一般,服务体系一般,人员配备及安排一般,质量保证措施一般,条款清晰明确的,计2分;3、服务方案差,服务流程规范差,服务体系差,人员配备及安排差,质量保证措施差,条款不清晰明确的,计1分。4、合理化建议可行性强计2分,可行性一般,计1分,不提供不得分。商务 (35分)商务响应(2分)1、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1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2、响应文件没有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的不计分。服务响应时间、交货地点、时间和付款方式、验收、售后等商务要求进行响应说明,根据响应程度计1分。缺项或偏离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商务 (35分)企业实力(14分)1、供应商具备实体门店及配货场所面积占50㎡(含)以上的计4分(提供照片及购房或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还需提供原房主购房合同,不提供不计分)﹔2、配送食材车辆,冷藏箱式货车6辆(含以上)计6分,冷藏箱式货车3至5辆计3分,冷藏箱式货车3辆以下计1分,租赁车辆计0.5分(提供车辆所属文件,提供行车证,租赁车辆提供原车主证明及租赁合同)。3、供应商场所卫生整洁计1分,有专门的禽肉类切配间的计1分(提供场地彩色照片,不提供不计分);4、供应商具有类似业绩加1分,满分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不提供不得分)。商务 (35分)人员状况(4分)1、配货场所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的每人计1分,满分2分;(提供健康证及员工个人3个月社保证明,未提供不计分);2、配货场所工作人员配备有专门的工作服且可视化操作的计2分;(提供现场操作照片,照片中需有店铺标识,未提供不计分)商务 (35分)专业设备(15分)1、供应商具备专门的安全检测室的计3分。同时配备相应的卫生检测设备(如农药残留检测设备等)的,每有一台设备计1分,满分3分;(提供安全检测室照片及检测设备彩页)2、供应商坚持每日检测留样、出具检测报告的,计2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3、禽、肉类食品有相应的检测检疫报告的计2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具有冷藏设施,冷藏库(冷藏+冷冻)面积达100㎡(含)以上计5分,冷藏库100㎡以下的计4分;冷库计面积达100㎡(含)以上计3分,冷库100㎡以下的计2分;冰箱计1分。(提供设备照片及相关证明,不提供不计分。)合计(100分)评标小组成员根据响应文件和对供应商的了解,独立地进行判断和评价打分。评标小组成员打分汇总后,按综合评价得分依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9.6.六、授予合同28.合同授予标准28.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规定程序确定的中标人,但前提条件是该供应商必须能够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28.2为充分体现本次招标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将投标报价中的总价和单价降低到合理低价水平,否则采购人将根据综合得分的高低顺序与下一个中标候选人协商签署合同,未接收价格调整的供应商并不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接受调整价格后方能授予合同。28.3在授予合同的同时,当供应商运抵货物的运杂费报价和单价不平衡时,在不影响到货单价和总价情况下,采购人有权对报价组成进行调整。供应商应接受上述不平衡报价的调整,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29.采购人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需求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除合同总价外,该类增加和减少不造成单价和服务条款的改变。30.采购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1.中标通知31.1在评标结束及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招标结果公示,通过一个工作日公示后发布中标通知。31.2在中标人按照第33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后,采购人将通知其他未中标的供应商,并按照第17.4条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31.3在中标人最终确定及发布中标通知之前,采购人可向意向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邀请其前来进行协议谈判。32.签订合同32.1本次采购招标,由买方和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32.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必须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32.3按照第28条约定,买方与拟定中标人协商达成一致后,三十(30)天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32.4如果根据本招标文件第33.3或32.2项的规定,采购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重新招标或向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33.履约担保33.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七(7)天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买方提交叁拾万元履约保证金。33.2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转账或汇款形式提交;33.3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33.1、33.2条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必须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3.4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卖方。34.采购方式变更34.1若出现下列规定的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决定变更采购方式:(1)递交响应文件的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2)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3)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4)其它原因需要变更采购方式的。34.2出现34.1条所述情况时,采购人需重新组织招标。35.廉政35.1采购人、买方及供应商在合同采购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投标(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采购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35.2如果中标人在本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35.3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应同时与买方签订《物资采购廉洁合同》(见第二章合同格式),中标人不同意签订《物资采购廉洁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4.第二章合同格式5.采购合同(范本)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履行期限为保障甲方食堂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根据甲方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合同期限:壹年。第二条:订货方式。甲方各学校、幼儿园每周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单,乙方收到订货单后1时内由指定人员签字后以传真方式向甲方及学校、幼儿园确认订货单。第三条:交货时间及相关事宜1、乙方必须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原件送甲方查验,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单位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甲方备案2、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食堂。收货方供货方现场验货,若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收货方有权立即退货。3、禁止下列食品送入食堂:4、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5、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6、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存期的食品;7、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8、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乙方按《报价表》中所供货物的价格乘以供货商承诺的下浮比率后的价格进行结算。9、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关食品的资料。10、乙方所提供食品的品种由甲方决定。后期市场价格由教育局市场调查小组按月(周)对市场进行调研确定后对市场价格进行更新,价格下浮比例按照供应商响应文件报的比例不变,后期最终供应价格为:后期市场价格一(后期市场价格*价格下浮比例)。如乙方价格高于后期最终供应价格,则甲方有权按后期最终供应价格付款。乙方不得随意提价或以次充好,如有此种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11、乙方在送货时,由甲方厨师、库管员负责检查验收。甲乙双方要遵守交货时间,互相积极配合。12、无论甲方所购买的食品无论多少,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送货。13、乙方必须是固定人员长期送货,且必须通过医疗部门正规体检后持有健康证,不得指派来路不明的临时人员送货。第四条:付款方式甲方根据到账专项资金按月用转帐或支票方式支付,以甲方实际购买的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甲、乙双方按月及时对账,保证账目清晰。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出据正规合法发票,甲方才予以付款。对私抬食品价格,不能确保食品质量两次以上(含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供货资格,结算时甲方有权扣回多付款项。第五条:保证供给甲方的货物的卫生与安全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乙方应尽其可能履行义务和责任。当发生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时,立刻进行送医救治,启用履约保证金垫付,最后根据责任界定划分,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但因乙方能尽到而未尽到责任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乙方延误交货时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延误批次货物总价。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造成甲方人员伤害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并赔偿甲方人员全部损失。第七条:甲方定期不定期组织各相关单位或配合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配送检疫检验等开展各类督查和联合检查,要求乙方派相关人员参加。第八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提出申请备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采用同类同价格食材进行替换。第九条:本合同的其他组成文件:1、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2、乙方的响应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第十条: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第十一条:违约终止合同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除承担本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外,一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2、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协议生效1、本协议由双方代表于年月日签定,自签定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财务及留档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宣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时,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哈巴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5.0.1.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资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伴随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资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生效23.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4.附则24.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0.物资采购廉洁合同工程项目名称:买方:(以下称甲方)卖方:(以下称乙方)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加强廉政建设,规范管理,防范腐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协议。1.甲方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含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有关的经济活动。2.乙方义务(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支付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3.违约责任(1)若甲方发现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有权将乙方列入公司“黑名单”,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2)若乙方发现甲方或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有权向甲方所在单位的监督部门举报,由甲方所在单位的监督部门调查处理。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_________________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6789第3章货物技术规格及参数一、采购要求:1、凡向学校食堂供应大宗食材的企业必须由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审查考评等方法确定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2、大宗食材定点供应商应为有以人为本理念、公益服务认识、社会责任明确的企业,愿意为学生提供优质食品供应服务。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近3年内无食品安全违法经营和投诉现象,信誉度较高,具有相应固定的食品生产或经营场所,按要求及时进行物资配送的能力。4、具备齐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并且年审有效。5、能按时提供所配送食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检机构年度抽检报告、分批次生产厂家自检报告等。6、具有相适应的食品配送车辆,车辆箱体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并做到专车专用。严禁用食品配送车辆装运有毒有害,影响食品安全的物品。7、具有相应的贮存能力、其贮存(仓库)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要求。8、大宗食材定点供应协议价格原则上应低于本县的同期市场价格(以阿勒泰日报,阿勒泰地区每周市场商品价格监测表为准,不在其范围内的参照城区各大超市价格)的12%,做到随行就市,买卖公平合理。9、配送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强制性规定要求。大米、面粉、食用油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肉类必须由取得国家定点屠宰许可的屠宰场提供,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鲜鸡蛋、牛奶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其它食材均需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等。10、严格执行和各学校签订的学校大宗食材配送合同书;不得私自更换配送食品的种类,不得超范围配送食品;由于某种原因需退出学校大宗食材配送时,应当在做出退出决定的1月前向县教育局、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申请。二、供货要求。全县制定统一的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带量食谱(幼儿园、小学、初中共三个带量食谱),照食谱计算出每天每个学校、幼儿园所需食材数量,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按数量配送。县城及周边10公里以内乡镇学校、幼儿园“一天一配送”,其他乡(镇)学校、幼儿园及村幼儿园(十公里以外)实行“一周两配送”。实行一天一送制的,提前一天配送到位。三、供货规格:大米供应要求:为每袋25公斤装东北或米泉当年新米(长粒米);面粉供应要求:为每袋25公斤特一粉,疆内生产厂家均可清油供应要求:成品箱装调和油,每箱15升计;牛肉供应要求:每块5或10公斤速冻,牛肉检疫及到货间隔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如需羊肉与此要求相同)鸡肉供应要求:每只或成块速冻,成块每袋5公斤以下装,检疫及到货间隔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鸡蛋供应要求:留样一周内完好。牛奶供应要求:供应市场统一标准袋装牛奶,袋装牛奶需一个商家统一一个品种,到校时间至少在保质期15天内送达;菜果类供应要求:所有蔬菜类应在常温48小时或冷藏72小时内不发生任何出现变质或将要变质的情况,果品类一律留样一周内完好。四、违规处理。对凡中标的公司在供货中出现质量或不及时而影响学校、幼儿园正常就餐的、造成一定或重大事故的按照合同书内容进行相应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行事责任。5、区域划分: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序号办学点名称(一区)在校人数备注1县城哈巴河县白桦中学9412县城哈巴河县阿克齐镇幼儿园3983萨尔塔木乡哈巴河县萨尔塔木乡布孜塔勒村幼儿园64萨尔塔木乡哈巴河县萨尔塔木乡阔尔合热玛村幼儿园125萨尔塔木乡哈巴河县萨尔塔木乡金巴村幼儿园96萨尔塔木乡哈巴河县萨尔塔木乡阔克塔斯村幼儿园157萨尔塔木乡哈巴河县萨尔塔木乡库尔米西村幼儿园528萨尔塔木乡哈巴河县萨尔塔木乡牧业寄宿学校2699萨尔塔木乡哈巴河县萨尔塔木乡萨尔吾楞村幼儿园3610萨尔塔木乡哈巴河县萨尔塔木乡克依克拜村幼儿园1211萨尔塔木乡哈巴河县萨尔塔木乡塔依索依干村幼儿园1112萨尔塔木乡哈巴河县萨尔塔木乡喀拉奥依村幼儿园1113萨尔塔木乡哈巴河县萨尔塔木乡阿克托别村幼儿园514萨尔塔木乡哈巴河县萨尔塔木乡中心小学24015萨尔塔木乡哈巴河县萨尔塔木乡中心幼儿园8016萨尔塔木乡萨尔塔木乡克勒迭能村教学点1017铁热克提乡哈巴河县铁热克提乡白哈巴幼儿园2418铁热克提乡哈巴河县铁热克提乡阿克布拉克幼儿园1219铁热克提乡哈巴河县铁热克提乡中心小学1320铁热克提乡哈巴河县铁热克提乡中心幼儿园1521铁热克提乡哈巴河县铁热克提乡齐巴尔希力克村幼儿园11总人数:2182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包)序号办学点名称在校学生备注1哈巴河县初级中学12222哈巴河县幼儿园4593哈巴河县阳光幼儿园1534哈巴河县加依勒玛乡克尔达拉村幼儿园205哈巴河县加依勒玛乡牧业寄宿学校926哈巴河县加依勒玛乡阔克萨孜村幼儿园197哈巴河县加依勒玛乡中心幼儿园418哈巴河县加依勒玛乡加依勒玛村幼儿园159哈巴河县加依勒玛乡拜格托别村幼儿园1810哈巴河县加依勒玛乡塔尔德幼儿园911哈巴河县加依勒玛乡克勒迭能村幼儿园2112哈巴河县齐巴尔镇克孜勒加尔村幼儿园2313哈巴河县齐巴尔镇克孜勒喀英村幼儿园5014哈巴河县齐巴尔镇阔斯阿热勒村幼儿园3015哈巴河县齐巴尔镇中心幼儿园5116哈巴河县齐巴尔镇中心小学 7117哈巴河县齐巴尔镇阔克苏村幼儿园2718哈巴河县齐巴尔镇吉林新村幼儿园2019哈巴河县齐巴尔镇齐巴尔村幼儿园2420哈巴河县童桦幼儿园34521总人数:2710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序号办学点名称(三区)在校人数备注1哈巴河县幸福路幼儿园4122哈巴河县库勒拜镇阿克阿热勒村幼儿园93哈巴河县库勒拜镇阿克齐村幼儿园154哈巴河县库勒拜镇喀拉西力克村幼儿园335哈巴河县库勒拜镇波孜塔勒村幼儿园156哈巴河县库勒拜镇加尼斯牧民定居点幼儿园387哈巴河县库勒拜镇喀拉乌泽克村幼儿园88哈巴河县库勒拜镇四十一公里村幼儿园329哈巴河县库勒拜镇姜居勒克村幼儿园2310哈巴河县库勒拜镇托喀勒别依提村幼儿园1411哈巴河县库勒拜镇均塔斯塔克村幼儿园1812哈巴河县库勒拜镇喀拉阔布村幼儿园3513哈巴河县库勒拜镇喀英德阿热勒村幼儿园1514哈巴河县库勒拜镇塔斯喀拉村幼儿园815哈巴河县库勒拜镇萨尔塔合太村幼儿园3616哈巴河县库勒拜镇喀拉塔斯幼儿园1717哈巴河县库勒拜镇中心幼儿园10118哈巴河县库勒拜镇中心小学50919哈巴河县萨尔布拉克镇加郎阿什村幼儿园3221哈巴河县萨尔布拉克镇阔克塔斯村幼儿园722哈巴河县萨尔布拉克镇喀拉翁格尔村幼儿园523哈巴河县萨尔布拉克镇玉什阿夏村幼儿园524哈巴河县萨尔布拉克镇喀拉禾布牧民定居点幼儿园2025哈巴河县萨尔布拉克镇吐勒克勒一村幼儿园3126哈巴河县萨尔布拉克镇吐勒克勒二村幼儿园1429哈巴河县萨尔布拉克镇阿夏村幼儿园1030哈巴河县萨尔布拉克镇克孜勒珠勒都孜村幼儿园731哈巴河县萨尔布拉克镇中心小学39032哈巴河县萨尔布拉克镇中心幼儿园12833哈巴河县萨尔布拉克镇阿克塔木村幼儿园1534总人数:2002说明:实际货物需求量以最终需求为准;采购人有权调整供应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调整的货物仅限于在本项目使用。六、食材供货需求1、不配送有毒有害食品。如四季豆、野生菌、发芽的马铃薯、变质发霉食物、细菌病毒污染食材等。2、不配送不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如吊白块、苏丹红、蛋白精、硼酸与硼砂、硫氰酸钠、罂粟壳等工业用盐或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馒头、发糕等面制品不能添加),合成着色剂(日落黄、柠檬黄等)、防腐剂、乳化剂、稳定剂等餐饮环节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3、不配送无正规来源的食材:无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生产许可、检疫合格证明等来源不正规的食材。4、不配送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5、不配送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食品。学校食堂应严格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范围供应食品,不得超出许可范围。6、不配送冷荤类、生食类食品:如沙拉、寿司、凉菜、冷面、凉皮等。7、不配送速冻食品:如冷冻肉、鸡排、鸡腿、肉串、糖糕等高风险食品。8、不配送容易引起中毒的豆类食品:如扁豆、豇豆、芸豆、蚕豆等,这些豆类在未煮熟的情况下容易引起中毒。9、不配送动物内脏:如牛羊肺、肝、心等。不得在配送的肉内添加动物内脏和油脂。10、不配送乳类饮料。第四章技术规范1、一般要求1.1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的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业主的质量技术要求;1.2本项目必须使用符合设计要求的优质的货物,卖方必须如实地介绍类似工作业绩及类似货物的使用情况;1.3卖方应满足采购人在货物的使用过程中提出的补充或修改意见;1.4卖方应满足采购人对其在整个供货过程中的时间要求;1.5供货地点:哈巴河县各学校、幼儿园;2、质量保证要求2.1卖方应随时接受采购人对卖方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查;2.2卖方应接受采购人在生产过程中随时对质量跟踪抽样检验,抽样的标准、方法和比例均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执行。3、具体要求及标准3.1、投标条件及要求3.1.1、投标方应具有供货能力,生产厂商具有一定的加工制作能力,具备必要的生产工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投标方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并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3.1.2、必须具有“三证”:营业执照、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健康证。3.1.3、原料生产厂商还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养殖企业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3.1.4、所供食品要符合国家检疫标准,有当批次质量合格检测报告。3.1.5、所供食品价格要低于市场价格。3.1.6、每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有关行政部门对各客户产品例行质量检测,所需费用全部由供货商承担。如果在检测中该产品质量出现不合格,对该产品处罚费用全部由供货商承担。3.1.7、各供货商必须时刻保证通讯畅通,供货及时,若供货不及时给食堂造成损失,由供货商承担赔偿。3.2、所供原料的具体要求所供原料包装符合卫生要求,符合具体使用的规格标准要求。3.2.1、副食品类:产品外包装应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符合检疫标准,并提供当批次检验报告,符合定型预包装要求3.2.2、所有定型预包装原料有市场准入证即:QS标志。3.2.3、所供商品应完全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进口食品要标有中文标示。4、其他要求4.1、中标人中标后不得转让其它商家供货。4.2、中标人直接对哈巴河县教育局负责,实行统一采供,集中结帐,服从教育局资助办的调整,按时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4.3、供货商必须具有社会责任感,禁止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物值不符,如出现此类情况,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5、付款条件及方式无预付款。所供食品均需开具税务部门正规发票。付款方式:转帐支票或规定的其他方式。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七个部分:一、投标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保证金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4: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5: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6:其他说明四、货物或服务方案说明附件7-1:服务方案附件7-2:现场勘验承诺函及现场考察照片附件7-3:主要人员简历表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附件9:报价一览表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一、投标响应声明致哈巴河县教育局: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第包的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标包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投标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三、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评审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四、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五、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四)我方承诺:1、我方延误交货时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延误批次货物总价。乙方违反协议规定造成甲方人员伤害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并赔偿甲方人员全部损失。2、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3、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标号编号、包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2024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2024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备注: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打款凭证、保证金收据或保函扫描件,需加盖单位章。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主营)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附《营业执照》附件4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提供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包括供应商从事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或经营、安装、集成等项许可(如果有的话)]证明资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单位):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10日期:年月日1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无以下行为:重大违法行为;商业贿赂行为;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各种行为;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自愿放弃本次项目的投标、报价资格,若为预中标、成交人,也自愿放弃中标、成交资格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5响应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提供供应商其他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6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备注:提供招标文件或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12四、货物或服务方案说明附件7-1:服务方案说明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至少应包括:(1)供货服务方案及供货渠道;(2)专业设备;(3)企业实力及人员状况;(4)运输能力及环境;(5)质量保证措施;(6)售后服务及合理化建议;(7)其他。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2:现场勘验承诺函及现场考察照片备注:格式自拟附件7-3: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日期:年月日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12345...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招标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3、响应文件没有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的不计分。服务响应时间、交货地点、时间和付款方式、验收、售后等商务要求进行响应说明,根据评分办法进行加减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8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包号:报价单位:序号标段服务内容下浮比例服务期限备注1 肉类12% 采购期限为2024学年(即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春季学期)。(合同履约期间,学生数以实际发生数为准,生均配送标准按学生实际享受补助标准核算) 2 蛋禽、副食品调料类12%采购期限为2024学年(即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春季学期)。(合同履约期间,学生数以实际发生数为准,生均配送标准按学生实际享受补助标准核算) 3 水果类12%采购期限为2024学年(即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春季学期)。(合同履约期间,学生数以实际发生数为准,生均配送标准按学生实际享受补助标准核算) 4 营养餐类12%采购期限为2024学年(即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春季学期)。(合同履约期间,学生数以实际发生数为准,生均配送标准按学生实际享受补助标准核算) 5 大米类12%采购期限为2024学年(即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春季学期)。(合同履约期间,学生数以实际发生数为准,生均配送标准按学生实际享受补助标准核算) 6 清油类12%采购期限为2024学年(即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春季学期)。(合同履约期间,学生数以实际发生数为准,生均配送标准按学生实际享受补助标准核算) 7 蔬菜类12%采购期限为2024学年(即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春季学期)。(合同履约期间,学生数以实际发生数为准,生均配送标准按学生实际享受补助标准核算) 8 牛奶类12%采购期限为2024学年(即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春季学期)。(合同履约期间,学生数以实际发生数为准,生均配送标准按学生实际享受补助标准核算) 9 面粉类12%采购期限为2024学年(即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5年春季学期)。(合同履约期间,学生数以实际发生数为准,生均配送标准按学生实际享受补助标准核算) 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此表用于响应文件开启唱标之用。2.响应人不得对上表的产品信息进行修改,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3.表中响应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响应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商品型号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哈巴河县教育局的(项目名称)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零售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新疆西域春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198人,营业收入为8957.31万元,资产总额为9642.85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北园春北拓商贸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14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哈巴河县教育局的(项目名称)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包),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零售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新疆西域春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198人,营业收入为8957.31万元,资产总额为9642.85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北园春北拓商贸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14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哈巴河县教育局的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属于零售业行业;制造商为新疆恒农绿源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7人,营业收入为461.23万元,资产总额为958.0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属于零售业行业;制造商为乌鲁木齐城乡一家亲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业人员26人,营业收入为405.25万元,资产总额为853.4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属于零售业行业;制造商为乌鲁木齐黑老汉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从业人员23人,营业收入为394.42万元,资产总额为815.2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4.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属于零售业行业;制造商为乌鲁木齐鑫玉旗霞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301.40万元,资产总额为517.5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5.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属于零售业行业;制造商为新疆石河子花园乳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52人,营业收入为****.52万元,资产总额为7561.23万元,属于中型企业;6.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属于零售业行业;制造商为新疆天润乳业销售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05人,营业收入为7862.48万元,资产总额为8106.6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7.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属于零售业行业;制造商为新疆赛尔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2人,营业收入为1494.21万元,资产总额为1743.5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8.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属于零售业行业;制造商为伊宁县新禽业有限责任公司伊宁市蛋鸡养殖分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353.40万元,资产总额为481.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9.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属于零售业行业;制造商为新疆天莱香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36人,营业收入为1680.64万元,资产总额为2056.86万元,属于中型企业;10.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属于零售业行业;制造商为伊宁县谢小兵家庭农场,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458.34万元,资产总额为726.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1.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属于零售业行业;制造商为沙依巴克区新北园春市场阳光水产活鱼店,从业人员13人,营业收入为193.72万元,资产总额为356.8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2.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属于零售业行业;制造商为乌鲁木齐世纪新油脂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7人,营业收入为1453.24万元,资产总额为1768.5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13.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属于零售业行业;制造商为新疆天山面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89人,营业收入为5862.31万元,资产总额为6584.5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乌鲁木齐志在鑫中商贸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7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4日上午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FCG-JTSZZB2024--61项目名称:哈巴河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76.39万元采购需求:对学前至初中阶段校园食堂所需要的米、面、油、肉、蛋、奶、常规蔬菜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进行采购,具体采购清单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政府采购政策,按规定对报价给予评审优惠。(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供应商在\"国家企业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不良纪录;具备通过有效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有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并能够提供快速的服务响应承诺;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厂家提供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肉类须提供《动物卫生防疫合格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21日至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4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分为三个包进行采购。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6、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8、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9、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如需进行多轮报价,必须使用“点聚签章服务”,请确保报价时已启动该服务。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哈巴河县教育局联系人:王海刚联系方式:138994098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金泰首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汤欢欢联系方式:1769906929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