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保育员和营养员购买服务 幼儿园 保育员与营养员服务 幼儿 保育员与营养员服务及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浦东新区童乐幼儿园2024)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10115000240329185773-15097972

采购项目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童乐幼儿园保育员和营养员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91310116053024321N

公告标题:
上海市浦东新区童乐幼儿园保育员和营养员购买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115000240329185773-15097972二、项目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童乐幼儿园保育员和营养员购买服务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幼儿园保育员和营养员购买服务
1699840.00元
上海名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金桥路939号宏南投资大厦209室
9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幼儿园保育员和营养员购买服务
上海市浦东新区童乐幼儿园保育员和营养员购买服务项目
供应商为采购单位提供幼儿园保育员与营养员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投标响应文件
供应商为采购单位提供幼儿园保育员与营养员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投标响应文件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投标响应文件
供应商为采购单位提供幼儿园保育员与营养员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投标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键,黄瑞麒,徐静,张岚,吴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相应费用。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598.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上海名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具有较多的相关项目服务业绩,服务方案较为完善,应急预案较为完整。人员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经综合评审得分最高,故推荐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童乐幼儿园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柳埠路135弄24号
联系方式:021-65122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方式:021-62091273转8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杰 王静雯
电 话:021-62091273转8003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379.1K
附件信息:

上海市浦东新区童乐幼儿园保育员和营养员购买服务项目.pdf827.2K

首次公告时间:
2024-08-15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名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第八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浦东新区童乐幼儿园)的(上海市浦东新区童乐幼儿园保育员及营养员购买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海市浦东新区童乐幼儿园保育员和营养员购买服务项目),属于(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名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69人,营业收入为4082.0829万元,资产总额为1038.427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名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19日上海市浦东新区童乐幼儿园保育员和营养员购买服务项目招标编号:310115000240329185773-15097972(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SHZC20241139)采购编号:1524-00061209招标文件招标人:上海市浦东新区童乐幼儿园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6月目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评标办法第六部分格式附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童乐幼儿园保育员和营养员购买服务项目2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1,700,000.00元;注: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及分项预算的,将作无效报价处理。3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4招标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法进行招标采购。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招标人单位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童乐幼儿园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柳埠路135弄24号联系人:高丽华电话:021-651226577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名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邮编:200070联系人:单杰、王静雯电话:021-62091253*8003传真:021-33045877邮箱:shanjie@shzfcg.cn、wangjingwen@shzfcg.cn8包件□适用□√不适用有关包件的所有条款均不适用本项目9招标内容供应商为采购单位提供幼儿园保育员与营养员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有供应商不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否,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小微企业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若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小微企业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如下: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则不再给予价格10%的扣除。2)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1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3若供应商非中小企业,可视为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情形1)货物采购项目: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项目时限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6投标货币投标文件的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17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其他资质要求: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应按照要求17申请人资格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8是否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接受1、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文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响应,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书;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9公告发布媒体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20提问方式书面提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同时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招投标操作系统中填写提问信息。21现场踏勘□√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1、采购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报价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报价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采购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报价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报价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3、报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22招标答疑会时间、地点时间:如有,另行书面通知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23领取补充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时间:另行安排(如有)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如有,将以书面形式或邮件统一发放所有投标人)24接收质疑的方式及联系方式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系方式详见本表第8项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具体质疑格式详见《上海政府采购网》—疑问质疑。25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2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递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支票或代理单位接受的其他非现金方式。为确保保证金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通过转账、汇款、支票方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支付,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报价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户名: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方商城支行帐号:121924394410101注:1、银行转账时“备注栏”须注明代理机构内部编号及资金用途,例:“SHZC20241139,投标保证金”;2、供应商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或非供应商单位账户或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27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4-07-1909:15:00(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时间为准)地点:www.zfcg.sh.gov.cn28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地点:http://www.zfcg.sh.gov.cn29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24-07-1909:15:00(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时间为准)地点:http://www.zfcg.sh.gov.cn30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书(附件1);2)法定代表人等资格证明书(附件2);3)授权委托书(附件3);4)开标一览表(附件4);5)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5);6)偏离表(附件6);7)技术/服务报告(附件7);8)资格证明文件(附件8);9)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9);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附件10);1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附件11);12)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3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法定代表人等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偏离表、技术/服务报告、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等(详见第六部分格式附件)。3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3如发生此列情况之一,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1)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2)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平台上递交投标文件的。34中标服务费支付本项目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35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本文件中涉及履约保证金内容均不适用。□要求。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并且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应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保函、电汇、汇票和转账支票的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招标人。36其它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www.ccgp.gov.cn/cr/1list)对参与开标会的投标人进行信息查询、截图留存,确认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等。若存在上述情况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7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中小企业政策: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若为小型、微型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全的,则不适用价格扣除法。2、投标邀请中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若联合协议中未明确小型、微型企业合同金额的,则该联合体不适用价格扣除法。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注:A.联合协议中未明确小型、微型企业合同金额的,则该联合体不享受价格扣除;B.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否则视为投标无效)。3、按照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该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报价人,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37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4、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报价人若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全的,则不适用价格扣除法。3、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监狱企业政策: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鼓励节能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最新公告及通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若采购产品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目录内的产品,报价人应承诺提供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且若中标,供货时须附上3C产品认证证书。38电子投标特别提醒一、注册登记与安全认证为确保电子采购平台数据的合法、有效和安全,各参与主体均在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登记并获得账号和密码。招标人、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还应根据《上海市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向本市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申请用于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38电子投标特别提醒使用电子采购平台采购的项目恕不接受电子采购平台以外其他形式的投标。二、网上投标培训网上投标培训详见网站通知。请投标人代表可先查看网上投标视频演示,如有操作问题,再参加培训会议。由于投标人操作失误、网站系统故障等技术性问题导致的投标失败或者招标失败,招标方概不负责。三、采购文件下载供应商应自行配备网络终端,并确保网络终端的运行稳定与安全。供应商登入“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电子政府采购平台下载并保存采购文件,投标邀请函要求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前进行报名登记,并查验资格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照投标邀请函的要求先行登记后下载采购文件。四、采购文件澄清、补充与修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与修改,澄清、补充与修改的文件应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公告,并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发送已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已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五、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上传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应使用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上午文书和法律文书文件的彩色扫描文件,并在网上投标系统中采用PDF格式上传所有资料,文件格式参考采购文件有关格式。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收到影响,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招标方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商务文书和法律文书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人必须按时提供,否则,视作投标人放弃潜在中标资格并对该投标人进行调查,有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供应商和电子采购平台应分别对投标文件适时加密。在投标截止前,供应商通过投标工具使用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再经过电子采购平台加密保存。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能加密而导致投标文件在开标前泄密的,由供应商自称承担责任。六、网上投标1)登入招投标系统,投标人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投标系统。2)填写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栏目内选择要参与的投标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投标系统和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网上投标内容。对于多个包件的招标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要参与的包件进行投标。投标人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填写内容加密后上传到投标系统。3)正式投标:投标人填写好所有投标内容后,须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在网上投标系统中递交投标文件,并下载投标回执。对于有多个包件的招标项目,需要对每个包件分别进行投标。只有投标状态显示为“正式投标”才是有效投标。七、投标截止投标截止后电子采购平台不再接受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与开标的时间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八、开标参加开标会议。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网上提交后,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携带要求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出席开标会议。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席开标会议的,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九、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开标后,由代理机构解除电子平台采购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将其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十、开标记录的确认投标文件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投标工具投标客户端《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投标人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并数字签字。十一、其他本项目按规定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点自己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招标系统)实施招标,投标人须按照该系统的设置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电子投标。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因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维护和管理,故电子招标系统发生技术故障或遭受网络攻击对项目所产生的影响;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电子招标系统中的不当操作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3)电子招标系统的程序设置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4)其他无法预计或不可抗拒的因素;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视作同意上述免责内容。十二、电子投标软件平台帮助电话400-881-71903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应征而不委托代理人应征,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征,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2、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招标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在中标后和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其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评标过程中无论是否有对原件进行核实,投标人都必须对其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3、投标人须保障招标人在使用该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招标人因此而-8-附件5投标报价明细(格式自拟)(可以根据响应供应商的实际情况进行更改,采购需求中要求填报的项目不得遗漏)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序号明细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注:(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该表中包含投标人认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各项费用须列出明细清单。合计总计价应等于“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总价。如果不提供详细单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3-附件6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内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投标文件的响应偏离说明(正偏离/负偏离)详细内容所对应投标文件名称及所在页12345……注:1.本偏离表是评委评审投标方案最重要的直观材料和主要依据,投标人必须针对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是否满足填写偏离表,表中“偏离情况”一栏应填以“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应做到投标货物和服务的技术应答与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序号、技术需求书要求一一对应。2.如果投标文件的响应对招标文件有偏离,请在此表中清楚地列明,并加以说明。3.如果表格叙述不下,可另附页说明,但要便于招标人查阅。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4-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如有)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名称)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根据_____年___月____日与贵方签订的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向贵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描述)。根据贵方在合同中规定,乙方应向贵方提交由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出具的、合同规定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金。我行同意为乙方出具此保函。我行特此承诺,我行作为保证人并以乙方的名义不可撤销地向贵方出具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以大写和数字表示的保证金金额)元人民币、即相当于合同金额的______%的保函。我行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在收到贵方第一次书面宣布乙方违反了合同规定后,就立即无条件、无追索权地向贵方支付保函限额之内的一笔或数笔款项,而贵方无须证明或说明要求的原因和理由。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合同货物按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完全有效。出证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证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正式授权代表本行的代表的姓名和职务(打印和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1、本保函应由商业银行的总行或者分行出具,分行以下机构出具的保函恕不接受。2、本保函由中标人在中标后提交。—79—供应商书面声明致:(招标人)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承诺: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若违反上述规定,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此外,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纪守法,保持廉洁自律,杜绝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80—无利害关系声明致:(招标人)我方承诺与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81—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函致:(招标人)我方承诺与所递交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82—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序号名称(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出资方式出资金额(万元)占全部股份比例备注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注: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2.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3.投标人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的全部填写。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83—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如有)投标人名称在此声明,我方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披露是否与我方存在关联关系(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或与投标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其他单位情况,并宣布接受如下要求:1、在开标时我方投标人代表有义务对其他投标人是否与我方存在关联关系进行说明并签字确认;2、如果我方未如实披露和说明与我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情况,一经发现,我方无条件接受投标无效的处理结果,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序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注册资金股东情况股东情况股东情况备注序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注册资金股东构成资金认缴数额资金认缴比例备注与投标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序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注册资金股东情况股东情况股东情况备注序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注册资金股东构成资金认缴数额资金认缴比例备注说明:1、投标人应当依据自身存在的上述情形,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2、如果投标人不存在上述情形,在表格“单位名称”栏填写“无”。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84—投标人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工作是否提供过服务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致: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郑重声明:关于(项目名称)项目,本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可查。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85—投标承诺书本公司郑重承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项目的投标。一、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二、不与招标单位、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单位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三、不向招标单位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挂靠,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七、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投诉。八、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86—保密承诺函格式我方自愿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并做出以下保密承诺:无论是否投标或者投标后是否中标,在招投标过程中或之后的研究过程中,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保密工作,我方对所领取的招标文件和/或从其他相关渠道获取的涉密信息保守秘密,不以任何形式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并在开标的当日,销毁除送达开标现场以外的任何介质的涉密信息。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87—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公司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公司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育员和营养员购买服务 幼儿园 保育员与营养员服务 幼儿 保育员与营养员服务及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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