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农户补助结余资金退耕还林提质增效 柠条平茬复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河曲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



一、项目编号:1409302024BCS00106
二、项目名称:河曲县退耕还林农户补助结余资金退耕还林提质增效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河曲县宇森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西口镇唐坪南路312号
报价:982100(元)
75.33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采购包1
河曲县退耕还林农户补助结余资金退耕还林提质增效项目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单寨乡、原前川乡部分村的4420亩退耕还林地内的柠条平茬复壮工程。具体采购需求以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为准
90日历天
田学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振忠,朱丽鹰,王文田(第1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821.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曲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 址:黄河东大街065号
联系方式:13935093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
联系方式:17503469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超丰、张建新
电 话:17503469869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河曲县退耕还林农户补助结余资金退耕还林提质增效项目.doc643.2K

中小企业声明函90.9K

河曲县退耕还林农户补助结余资金退耕还林提质增效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9302024BCS00106采购人:河曲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0一、总则10二、磋商文件组成、澄清和修改12三、响应文件组成与要求13四、响应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解密及其他17五、磋商小组组成与要求18六、评审、磋商和评定程序与要求18七、签订合同26八、保密和披露27九、询问和质疑27十、违约处罚29十一、相关政策要求30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32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41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46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5第八部分相关附件99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河曲县退耕还林农户补助结余资金退耕还林提质增效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8月1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9302024BCS001062.项目名称:河曲县退耕还林农户补助结余资金退耕还林提质增效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990000元;5.最高限价:990000元;6.采购需求: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单寨乡、原前川乡部分村的4420亩退耕还林地内的柠条平茬复壮工程。具体采购需求以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为准。7.计划工期:90日历天8.质量要求:合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采购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9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电子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3.售价: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需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上传,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解密时间、解密方式2.1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2.2解密时长:30分钟2.3解密方式:远程解密。2.4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代理机构。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河曲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文笔镇黄河东大街065号联系人:段文俊联系方式:139350933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联系人:赵超丰、张建新联系方式:17503469869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赵超丰、张建新联系方式:17503469869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990000 元;最高限价:990000 元注: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与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2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否3响应文件份数、加密要求及解密时长1.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壹份;2.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09时30分止。3.解密时长:30分钟。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注:供应商需自备电脑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4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见‘响应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见‘响应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响应文件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见‘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响应文件格式’);★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7.评审小组成员将在评审会议开始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或违规处罚情况,截止时间为开启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记录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此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供应商提供)。5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2.项目经理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4.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5.报价一览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6.商务条款响应表(见‘响应文件格式’);★7.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响应文件格式’);9.项目管理机构;10.供应商业绩;11.企业信誉证明材料;12.施工组织方案;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开启后补正。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工程所用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货物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如项目不涉及,可不提供。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6.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需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附《联合体磋商协议书》。9.环保节能产品参加的项目: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10.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1)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2)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1.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2、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12.1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发布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以下简称《需求标准》)。12.2本项目须落实绿色建材采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工程项目须满足《需求标准》的有关规定,使用符合规定的绿色建材产品,否则按无效标处理。12.3对于尚未纳入《需求标准》的建材产品,鼓励供应商提供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证或者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处理。12.4供应商在供货时应当提供包含相关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或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证明性文件。注: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磋商的采购项目,本项第5—8条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5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响应无效。7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8磋商小组构成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9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并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供应商确定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0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的商务、技术要求以及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范本中相关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方代表签字确认。11现场勘查不组织。12标前答疑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13本项目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建筑业行业。14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15开标时间及地址开标时间:2024年8月15日09时30分开标地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16磋商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将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或网银转账)、汇票、本票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支票(或网银转账)的,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银行开出(转出)。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9800元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单位名称: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太原长治路支行银行账号:683 090 100注:响应单位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可简写),银行保函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注:逾期或未以上述规定的形式和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视为未提交响应保证金按无效投标处理。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电子响应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响应文件编制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盖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30 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解密流程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政采云解密流程为准。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指进行本次磋商活动的单位。即:河曲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2采购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磋商活动,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项目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有意愿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响应文件且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潜在供应商。2.5材料: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各种物品、零件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等。2.6服务:指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指如材料的运输、搬运、整理、保险、相关服务、相关税费等以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2.7施工内容:指供应商应当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需求、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内容进行施工并完成的工程内容。2.8竞争性磋商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磋商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次磋商活动的主要依据,对本次磋商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9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的条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工程建设的供应商。需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要求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3.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3.3关于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竞争性磋商公告》接受联合体参加的:(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中1-8项要求的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磋商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下载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6)联合体参加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磋商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8)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5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3.6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7关于分公司参加磋商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准备和参与磋商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磋商要求5.1供应商所提供的施工组织方案、设备、材料及相关配套服务被采购人采用时,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内所有施工内容,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5.2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16项。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响应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6.通知6.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7.解释权7.1本次磋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7.2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7.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二、磋商文件组成、澄清和修改8.磋商文件的组成8.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八部分相关附件。8.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响应无效。8.3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本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日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9.3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以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代理机构。9.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组成与要求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承接的工程所需设备、材料、施工组织方案及相配套的服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资格证明文件、第5项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本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加“★”项、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等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将作无效响应处理。11.响应文件的其他要求11.1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1.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等)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1.1.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1.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1.2编排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11.3格式要求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如供应商参加多包磋商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11.4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11.4.1响应文件的份数本次磋商须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11.4.2响应文件加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11.5磋商保证金11.5.1供应商应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0项。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1.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5.3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1.5.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1.5.4.2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1.5.4.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1.5.4.4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11.5.4.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5.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报价。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1.6磋商报价11.6.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1.6.2供应商应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格式,依据采购需求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编制依据,填写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同时填写“报价一览表”。该报价作为供应商的第一轮报价。11.6.3本工程的计价方式采用前附表第11项所述的计价方式。报价一览表的价格以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设备、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差价、现场因素等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11.6.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所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11.6.5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预留金(暂列金额)是指采购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而预留的金额,计入报价总价。报价时列为不可竞争费用。本工程预留金(暂列金额)金额为前附表第12项要求。11.6.6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暂估价包括工程暂估价和材料暂估价,这部分金额是采购人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按照工程要求和配套需求估算的金额,应计入报价总价,报价时列为不可竞争费用。11.6.7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方案的报价。11.6.8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11.6.9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显著处注明。12.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2.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本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2.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填写,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2.3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原则,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附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标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12.6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权益。1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3.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13.2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3.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方可要求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4.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的签署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4.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署,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4.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14.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解密及其他15.响应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15.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详见前附表),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在“政采云系统”完成上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解密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解密及其他16.1采购代理机构在解密开始时间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6.2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6.3解密截止时间后,除等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延长解密时间,使未完成解密的供应商进行解密。16.4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7.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7.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7.3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18.响应文件开启及其有关事项18.1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并对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资料一并存档。18.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如有)。18.3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活动。18.4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18.5解密结束后,供应商各自在“政采云”系统中对其报价进行确认。18.6开启(解密)过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8.7供应商未对报价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8.8“报价结果”随采购资料一并存档。五、磋商小组组成与要求19.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19.2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19.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9.4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19.5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9.6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9.7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资料一并存档。六、评审、磋商和评定程序与要求20.评审程序和要求20.1磋商小组成员首先对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如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20.2解密结束后,依据磋商文件中规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磋商小组成员按分包顺序对每包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独立审查。20.3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0.4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0.5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6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0.7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20.8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20.9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未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5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及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指标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D.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报价超过磋商文件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E.未对合同履行期限、工程地点、款项支付、履约保证金、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技术指标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负偏差范围的;F.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G.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H.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0.10政策性因素评审要求见第四部分第三条规定。20.11如果未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20.1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需对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20.13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审查结果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对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0.14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应做‘评审记录’。21.磋商程序和要求21.1磋商程序通过“政采云”系统中的“磋商”环节进行,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磋商小组成员与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磋商。21.2供应商对磋商的答复应当通过“政采云系统”做出回复,并加盖电子CA章。21.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21.4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向各供应商发出磋商函。各供应商在接到磋商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磋商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磋商回复函。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需供应商进行澄清的,磋商小组组长通过“政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询标函。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询标回复函。21.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磋商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4)磋商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内容的等情形。22.最终报价与要求22.1报价原则22.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施工方案、服务方案与要求等,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函。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2.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施工方案、服务方案与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函。22.1.3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函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2.1.4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退出最终报价。22.1.5提交的最终报价函须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22.2报价审核22.2.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最终报价函进行符合性审查。22.2.2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20.6规定进行修正。22.2.3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磋商活动或终止磋商活动。22.2.4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22.3进行政策性因素价格扣除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22.3政策性因素价格扣除22.3.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2.3.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2.3.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2.3.4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2.3.5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第十三条规定,对符合创新要求的货物或服务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2)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注:本项目(包)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3.最终报价为无效报价的情形23.1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过程中,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成员有权拒绝该响应。23.2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2)未在最终报价函中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最终报价函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报价函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4)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5)磋商小组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24.比较和评价2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对3家及以上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24.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价,除项目需对响应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须采用提交的样品或演示等内容进行比较和评判的特殊情形外,只依据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4.3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确定的“评分细则”按包顺序依次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独立评审、打分。24.4汇总每个供应商商务、技术每项评分因素得分。24.5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评审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4.6各供应商的评分因素得分加其报价得分,为各供应商的最终综合得分。2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5.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遵循下列原则:25.1.1按评审后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25.1.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25.1.3综合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施工组织方案因素得分较高顺序排列。25.1.4磋商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活动继续进行。26.确定成交供应商26.1本次磋商项目,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编写评审报告27.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和磋商情况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的具体方法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及响应文件解密情况;(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各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和理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7.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出具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8.评审复核28.1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28.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畸高、畸低的情形外,代理机构或者采购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8.3采购方、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29.磋商过程保密29.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及技术资料、施工组织方案、价格和其他信息。29.2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方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9.3磋商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29.4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9.5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30.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30.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31.磋商项目终止3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磋商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磋商公正、公平行为的;(三)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磋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31.2在磋商活动中因重大变故,磋商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通过发布终止项目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磋商任务取消原因报送上级主管部门。32.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32.1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一)采购方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四)主要成交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等;(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六)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如非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产品,须同时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32.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2.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2.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方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32.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可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磋商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磋商活动。33.成交服务费33.1采购代理机构以委托项目中每包的成交金额为计费依据,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的计算结果,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33.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七、签订合同34.1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技术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34.2合同固定单价与结算价的采用方式合同形式为以工程量清单为计价基础的固定单价合同。以供应商的最终总报价与其第一轮报价在扣除不可竞争费用后,同等比例下浮形成的工程量清单单价作为合同固定单价。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系估算量,提交审核材料时由成交供应商计量、采购人或其授权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核实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时以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审核机构核定的工程结算价为结算依据,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34.3采购方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相关承诺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商务及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4.4除磋商文件要求可以转包、分包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4.5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并按合同约定完成验收。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34.6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代理机构备案。34.7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执行标准、验收标准组织对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含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的履行情况。八、保密和披露35.1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磋商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35.2参加磋商过程的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5.3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35.4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磋商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6.1磋商程序受相关规定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6.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6.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36.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提出质疑。36.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6.6质疑应当按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施在线质疑的通知晋财购[2023]10号文件要求执行,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提出质疑,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36.7供应商在线提出质疑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0C、DOCX、PDF、JPG、PNG、GIF)。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6.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6.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36.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6.7.4事实依据;36.7.5必要的法律依据;36.7.6提出质疑的日期。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8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6.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6.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6.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6.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6.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磋商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6.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6.9.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6.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6.9.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要求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启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36.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6.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6.10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6.11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36.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6.13采购方、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磋商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6.13.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磋商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6.13.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规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36.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36.15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7503469869十、违约处罚37.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37.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37.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7.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37.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7.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8.采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磋商需求的;(二)采购方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磋商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39.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方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40.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一)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磋商项目中参与磋商活动的,为所代理的磋商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咨询的;(二)设定最低限价的;(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失信记录查询的;(四)违反规定确定磋商文件售价的;(五)未按规定对磋商文件、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六)擅自终止磋商活动的;(七)未按照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和组织评审的;(八)未按照规定退还磋商保证金的;(九)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的;(十)开启前泄露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磋商活动情况的;(十一)未妥善保存磋商采购文件的;(十二)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十一、相关政策要求41.进口货物及政策要求本磋商文件涉及的工程所用货物及软件服务,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42.国家强制产品项目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3.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44.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5.项目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46.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47.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需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8.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9.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附《联合体磋商协议书》。50.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51.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一、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采购政策供应商是否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响应有效期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2技术技术要求响应内容技术要求响应内容3报价报价响应报价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且未超出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商务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商务响应保证金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6商务其他响应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且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进口货物评审标准工程所用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国家强制产品评审标准2.1项目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2.2项目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需提供正版软件承诺书,否则,响应无效。2.3项目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3.企业性质评审标准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3.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附件),否则,不予认可。3.2.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2.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3.4联合体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提供联合体磋商协议书,否则,响应无效。4.环保节能产品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4.1项目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4.2项目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5.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否则,不予认可。6.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7、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7.1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发布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以下简称《需求标准》)。7.2本项目须落实绿色建材采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工程项目须满足《需求标准》的有关规定,使用符合规定的绿色建材产品,否则按无效标处理。7.3对于尚未纳入《需求标准》的建材产品,鼓励供应商提供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证或者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处理。7.4供应商在供货时应当提供包含相关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或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证明性文件。三、无效响应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四、评分细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分细则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1.评分细则(1)商务部分5分(2)施工组织方案部分65分(3)价格部分30分评定内容及标准分值一、商务部分(5分)1.业绩(2分)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7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每有一项同类业绩得1分,满分2分。注:(1)业绩需提供同一工程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缺项不得分。(2)合同案例仅指供应商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说明:1.报价人的同类型工程业绩认定应按以上要求执行;2.同类型工程时间认定以合同中明确的时间为准。2分2.响应程度响应文件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字迹清楚,表述明确,内容齐全优秀得3分, 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3分二、施工组织方案(65分)1.施工方案评分标准根据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本项目要求:对施工方案结构合理、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整体运行可操作性;施工安排科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审,对以上三个方面进行打分。①要点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安排合理的得15分;②要点内容较全面,可操作性强,安排合理的得11分;③要点内容较全面,可操作性较强,安排较合理的得7分;④要点内容不全面,可操作性一般,安排基本合理的得4分;⑤要点内容不全面,可操作性不强,安排不合理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15分2.工程进度与措施评分标准优:对工期管理,施工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工期保证措施切实可行性等内容描述合理的得5分,所提供内容较合理的得3分,内容描述一般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5分3.工程及人员配置评分标准对材料供应,机械设备配置计划及本项目人员配置的合理性进行打分;材料供应、机械设备配置、项目组成员安排科学、合理、全面的得5分;材料供应、机械设备配置、项目组成员安排较合理、基本符合要求的得3分;材料供应、机械设备配置、项目组成员安排不合理、配置不能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5分4.质量保障方案评分标准对质量目标明确、保证措施全面;作业操作规范内容全面;管理运作流程清晰;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对以上四个方面分别进行打分,每个要点所提供信息全面的得3分;所提供信息较全面的得2分,每个要点所提供信息较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12分5.应急预案组织架构健全、措施得力、应急预案全面、方案详尽、可操作性强。根据其描述,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内容较全面,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内容描述不全,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5分6.保安全、保畅通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对环保、消防、降噪声等保安全、保畅通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及管理手段的针对性、切实可行性等进行综合性评价。根据其描述,内容全面,针对性强的得5分,内容较全面,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内容描述不全,针对性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5分7.关键部位施工方法包含但不限于关键部位施工方法明确、切实可行。与本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进行评价,与本项目完全结合得5分、基本结合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8.提高工程质量的合理化建议对本项目理解透彻,建议可执行性强,与本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进行评价,与本项目完全结合得5分、基本结合得3分、一般得1分进行评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9.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对本项目降低造价的建议的合理性进行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与本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进行评价,与本项目完全结合3分、基本结合2分、一般结合1分进行评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分10.工程质保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质保承诺书中的工程质保内容、形式、响应时间、后续质保措施、质保承诺等方面赋分。①承诺全面、合理、利于本项目实施得5分;②承诺基本全面、基本合理、基本利于本项目实施得3分;③承诺较全面、较合理、较利于本项目实施得1分;④承诺不全面、不合理或不提供不得分。5分注:评审因素缺项或存在错误或违反国家和省建筑施工规范要求(经批准的除外)或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或的评审因素,可计零分。三、价格部分(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注:政策性因素优惠见价格评审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0分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河曲县退耕还林农户补助结余资金退耕还林提质增效项目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预算金额:990000元;4.最高限价:990000元;5.工程范围:河曲县退耕还林农户补助结余资金退耕还林提质增效项目,工程内容如下:柠条平茬复壮的工程设计(具体做法):(一)、平茬方法:采用行状平茬。(二)、平茬强度为了确保平茬后生态功能的持续性和防护功能的稳定性,平茬强度不超过30%(每隔三行割一行),具体根据现有灌草植被的种类、数量、分布、盖度及人畜危害等相关情况具体实施。(三)、平茬时间平茬作业宜在10月至翌年3月柠条休眠、土壤封冻期进行,高山区根据实际气候情况可提前、退后。(四)、留茬高度采用留茬平茬,留茬高度可依平茬工具、方便作业而定,一般留茬高度5厘米。(五)、作业要求1、平茬时,应确保刀具锋利,一次性切断柠条枝条;2、平茬切口以水平面为好,茬口应整齐、平滑,留茬无劈裂、树皮无撕裂;3、平茬时,应将植株地上部分(全丛)全部刈割,不可只砍大枝、粗枝,留细枝和小枝。(六)、林地清理平茬后,按规定留在林内的采伐剩余物,可平铺或按一定间距均匀摆放,或粉碎后堆放于目标树根部,有利于蓄水保墒复壮。二、商务要求1.计划工期90日历天2.建设地点单寨乡、原前川乡部分村的4420亩退耕还林地内实施。3.付款方式合同另行约定。4.履约担保无5.质量标准合格。6.质保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三、技术要求1.1报价说明:1.1.1供应商组价依据企业综合能力水平自主报价,但报价内容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能反映出企业综合管理能力水平且为合理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方可接受,由此产生的报价风险由企业自主承担。1.1.2供应商必须严格按采购文件内清单报价,不得修改或改变工程量清单,否则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予以无效标处理。1.1.3未尽事宜供应商要依据本项目施工内容及涉及到本项目发生的组织技术措施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施工工序、工艺、做法等均要求考虑在内。1.2具体包括:投标总价封面;投标总价扉页[要求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总说明;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不可竞争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要求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计日工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要求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注:详细评审前,应当按照下列规则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修正:(一)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二)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按照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答疑资料(如有)所附内容报价。1)供应商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应根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现场踏勘情况(如有)、技术资料等;2)工程量清单报价时供应商应填报各类所报主要建筑材料、器材、设备的数量和单价;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上材料(即主要材料、器材、设备)的价格和质量经甲方认可后方可采购。如有提供暂估单价的主要材料、器材、设备等,在施工时应由施工单位推荐三个以上的供货商,由建设单位考察并对其质量和价格认可后方可确定。1.3投标报价过低的情况:为防止供应商恶意竞标,要求磋商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时对其报价的成本、费用及利润构成等进行书面解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选择定价方式的理由:通行的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模式,该模式对于发包人而言更有利于项目投资的控制并可以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工作。科学、精准、合理使用预算资金。四、其他要求1、包装运输: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运输符合国家、河曲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规定。2、售后服务、保险: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无风险。3、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随时接受采购方的检查和监督。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财产、人员伤亡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4、施工期间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河曲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部门的统一管理。五、非实质性要求:1、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施工方案:施工总体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关键部位施工方案;大型机械进出场方案;雨季施工方案;夜间施工方案;材料进出场及二次搬运方案;生活性和生产性临时设施方案;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检测方案;新技术应用方案等。(2)保障措施:质量保障措施、安全保障措施、环保措施、消防措施、降噪声措施、文明措施等。(3)计划安排。拟投入劳动力、机械设备配置、工期计划和项目班子配备情况等。2、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管理机构设置合理,职责分工明确;(2)配备情况,提供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等。六、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河曲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履约验收时间:项目完工3、履约验收方式:工程完工后进行实地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工程竣工后,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采购合同的约定对工程进行实地验收,现场踏勘逐项检查、验收。验收小组汇总验收意见、评定验收结论,填写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结果,由验收各方共同签署。5、履约验收内容:本项目商务、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内所承诺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内容。6、履约验收标准:是否按照本项目“技术要求”中的商务、技术要求;采购合同及响应文件要求执行。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七、风险管控措施(1)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暂时不会有风险发生的可能性(2)实施环境变化应对措施:暂时不会有风险发生的可能性(3)重大技术变化应对措施:暂时不会有风险发生的可能性(4)预算项目调整应对措施:发布终止公告,及时与采购人沟通,了解需求及原因,并对调整后的项目进行重新招标。(5)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及时与采购人沟通,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供应商,确保采购进度正常进行。(6)采购失败应对措施:及时发布废标公告,并协助配合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无缝衔接发布重新招标公告或依法变更采购方式重新组织采购;(7)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的,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通知供应商签订合同,如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8)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有权责令当事人予以改正,或者责令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罚。八、现场勘查要求是否勘察现场:否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本合同模版仅为合同原则参考,其他详细内容合同签订时约定)河曲县退耕还林农户补助结余资金退耕还林提质增效项目(说明:本模板中红色字体仅为提示,阅读后删除。)合同编号:政府采购项目编号:(非政采项目填写“非政采”)工程名称:发包方:河曲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承包方:注意:1、合同由供应商填写完整并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骑缝章后,送到河曲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2、合同未按要求填写不予审核签订,所造成的不必要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实施单位或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国《林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年月日招标结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方将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合同并共同信守。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及范围:1、建设地点:2、工程范围:3、建设规模:三、工程内容四、工程进度年月日开始施工,年月日完成全部施工内容。五、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设计要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作业设计。保证各项指标在合理范围。六、工程造价(合同价)(大写)元。¥七、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1、甲方负责工程前期施工作业设计的编制。2、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编制的作业设计进行施工,作业前对相关人员(施工负责人、施工监督员、标号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作业技术要求规定,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在作业期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护林防火方面的有关规定接收护林人的监督检查,并做到上山不带火,野外不吸烟。做到“预防为主,积极防范”。为加强对退耕还林提质增效项目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一)、施工单位负责本施工单位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二)、施工单位要为生产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并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三)、各施工单位要使用或雇佣车况良好的生产车辆,应选择驾驶经验丰富、熟悉路况的驾驶员,严禁客货混载、超员、超速。确保安全行驶。(四)、施工中统筹防火防灾,进入林区杜绝吸烟、取暖、烤干粮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加强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五)、割灌机、油锯操作人员严禁酒后、疲劳、患病者操作,使用前必须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在30度以上陡坡作业时,要防止浮石滚落伤人;严禁在使用器械时吸烟,防止产生火灾。(六)、在施工过程要严格管理,加大对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力度,杜绝一切事故,如有事故发生,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3、乙方要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指导,并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4、在施工期间,乙方要给所有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人身安全事故及工伤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5、在施工期间,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地上、地下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承担。6、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森林防火的规定,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其发生的失火事故均由乙方法人承担一切责任。7、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甲方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或因乙方原因所导致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滞后,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改进,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通知乙方并不整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转包他人。八、工程价款结算1、付款方式及比例:合同签订,乙方进场7日后,支付合同价的30%预付款;剩余70%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2、如质量不达合同规定要求,责令其返工,且付款期限顺延,直至合格为止。九、施工期限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十、其它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十一、合同效力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一份,财务一份,存档一份。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单位盖章后立即生效。注:经双方协商,在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可采用其他合同格式。甲方:(盖章)河曲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采购项目负责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帐号: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二〇二年月日目录格式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适用)…………………7.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2.项目经理承诺书…………………………………………………………………………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4.报价函……………………………………………………………………………………5.报价一览表………………………………………………………………………………6..商务条款响应表………………………………………………………………………7.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9.项目管理机构…………………………………………………………………………10.供应商业绩……………………………………………………………………………11.企业信誉证明材料……………………………………………………………………12.施工组织方案…………………………………………………………………………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14.政策性要求……………………………………………………………………………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1.1.1.1.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1.1.1.1.2.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1.1.1.1.3.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1.1.1.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适用)7.供应商提供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2.项目经理承诺书项目经理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本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与执业证书号)在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一旦我单位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保证并配备已报项目管理机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完成本工程施工。由于上述信息存在不真实和弄虚作假情形,愿意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项目经理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代表:(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被拒绝;2.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4.报价函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本项目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4.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工程和材料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7.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8.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报价。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响应文件所列工程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并保证供货质量。13.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采购合同范本》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4.我方将严格遵守本项目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接受采购人的处罚,在1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非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采购人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6)在磋商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正常履行职责的;(7)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8)成交后未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9)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活动的。(12)违反采购人规定的其他行为。所有有关本磋商项目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无效。5.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1总报价人民币(元)大写: 。小写:¥ 。2计划工期3质量要求4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6.商务条款响应表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响应情况1合同履行期限2施工地点3款项支付方式4工程质量保证金5质量标准6验收标准7............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1.1.17.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123注:本表不足可扩展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9.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工 程 情 况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原服务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备注:本表后附相关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书等复印件。(二)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专业在建和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 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备注:本表后附项目经理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三)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 期在建或已 完工程 质量备注:本表后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10.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每个业绩表后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并标明序号。供应商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每个业绩表后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并标明序号。11.企业信誉证明文件12.施工组织方案(一)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1)施工总体方案(2)关键部位施工方法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施工做法明确、切实可行(3)质量安全管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切实可行(4)材料选型合理,符合采购需求材料质量要求,提供材料信息完整(5)采取有效的降噪、文明等施工技术措施,针对性强、切实可行(6)项目班子组成员配备齐全,劳动力计划安排合理(7)施工机械设备配置齐全,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8)工期计划安排合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有工期进度图,保证措施切实可行(9)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紧急预案、奖惩制度等制度等(二)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拟投入主材明细表附表四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五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 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 数用 途备注附表三:拟投入主材明细表序号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全称单价用途备注附表四: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五: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 途面 积(平方米)位 置需用时间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14.政策性要求(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附后。(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此表可不提供)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非强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请如实填写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二)信息安全产品证明材料(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不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此函可不提供)信息安全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认证证书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注:本项目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三)正版软件承诺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正版软件承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四)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六)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注: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性质。(七)联合体磋商资格证明文件(如允许联合体磋商)(1)资质等级证明文件(2)联合体磋商协议格式《联合体磋商协议书》格式联合各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参加本项目磋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磋商,并按照响应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响应文件规定及报价内容而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磋商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磋商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磋商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本协议提交采购人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20年月日20年月日(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注: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九)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公司现参与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第八部分相关附件附件1: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方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方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方/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格式自拟):(四)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河曲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河曲县退耕还林农户补助结余资金退耕还林提质增效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河曲县退耕还林农户补助结余资金退耕还林提质增效项目,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曲县宇森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43.2万元,资产总额为9.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曲县宇森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退耕还林农户补助结余资金退耕还林提质增效 柠条平茬复壮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