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保险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2024)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保险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BX24070528-B88(招标文件编号:JSBX24070528-B88)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保险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88号1802室,19、20楼
中标(成交)金额:22.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保险服务项目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保险服务及相关服务(具体项目需求以比选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详见比选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详见比选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邬民江、马嘉霖、刘承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比选文件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地址:北沿公路300号
联系方式:董老师 021-60199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350号1楼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1-53087656-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021-53087656-32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保险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14:1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邬民江、马嘉霖、刘承祖。
总成交金额
¥22.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1-53087656-322
采购单位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北沿公路3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董老师 021-60199929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350号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老师 021-53087656-322
附件:
附件1
定稿-JSBX24070528-B88-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保险服务项目.pdf
-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项目编号:JSBX24070528-B88采购人: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代理机构: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比选邀请书第二部分响应方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比选邀请书项目概况:“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保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浦区瞿溪路350号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BX24070528-B88项目名称: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保险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比选预算金额:22.5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采购需求: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保险服务及相关服务(具体项目需求以比选文件相应规定为准),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合同规定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寿险保险单位。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该证业务范围包含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黄浦区瞿溪路350号1楼方式:凡愿参加的合格供应商可于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邮件形式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邮箱(2080233451@qq.com)报名,报名费600元,通过公对公转账至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藏南路支行、账号:310066564018150027780;备注项目编号+报名费)售后不退。售价:¥60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黄浦区瞿溪路350号1楼)五、开启时间:2024年8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黄浦区瞿溪路350号1楼)六、公告期限自本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报名需上传资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4)转账凭证;(5)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且该证业务范围包含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报名另需填写好的供应商报名信息表格(报名信息表格在百度网盘自行获取,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04xRRdyKW0_76d0VTxYNQ?pwd=JSZB提取码:JSZB)。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地址:北沿公路300号联系方式:董老师021-601999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浦区瞿溪路350号1楼联系方式:李老师021-53087656-3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1-53087656-322第二部分响应方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保险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JSBX24070528-B883.采购内容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保险服务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相应规定为准)4.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22.5万元最高限价:无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如项目存在分包、分项预算,则各包件、分项的报价亦不得超过对应包件、分项的预算金额,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5.项目类别服务采购6.疑问潜在供应商如对比选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或以书面形式递交至代理机构。7.质疑响应方认为比选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响应方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比选保证金。比选保证金必须由响应方出具,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递交保证金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收款单位: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藏南路支行帐号:310066564018150027780汇款摘要注明:“JSBX24070528-B88保证金”9.比选有效期90天10.响应和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比选时间:2024年8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正本1套,副本2套,另需同时提交U盘或光盘形式存储的、已盖章的PDF格式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须与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响应文件递交/比选地点: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黄浦区瞿溪路350号1楼)具体会议室见前台当日屏幕显示。1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含税价)12.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政策: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5)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13.合同转让与分包1.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合同非主体部分)。14.现场踏勘本项目招标方不组织现场踏勘。15.现场演示本项目比选现场无需响应方提供现场演示。16.代理机构单位名称: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350号1楼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1-53087656-322E-mail:zhaobiao@mail.jiansheng.comA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比选相关服务的采购。2.定义2.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竞争性比选单位(或代理机构)。2.2“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人组织本次采购的预算单位。2.3“响应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服务”系指比选文件规定响应方须承担的相关服务以及其他类似义务。3.合格的响应方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比选费用4.1无论比选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响应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比选有关的全部费用。B比选文件说明5.比选文件的构成5.1比选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比选评判程序和合同条款。比选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比选邀请书(2)响应方须知(3)项目需求(4)合同条款(5)附件--响应文件格式5.2除非有特殊要求,比选文件不单独提供相关服务实施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响应方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响应方对比选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时间前按比选文件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邮件,下同)通知招标方。招标方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已领取比选文件的每一供应商。6.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方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比选文件的每一供应商,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邮件、信函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响应方自行承担。6.3为使响应方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比选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方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招标方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4比选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比选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方有约束力。6.5采购人若有召开答疑会的,所有响应方应根据比选文件或者采购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响应方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响应方自行承担。7.踏勘现场(若有)7.1招标方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响应方应按“响应方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响应方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响应方自行承担,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2响应方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7.3招标方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仅供响应方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招标方不对响应方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C响应文件的编写8.要求8.1响应方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递交文件对比选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文件可能被拒绝。9.响应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9.1响应文件及响应方和招标方就比选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9.2除在比选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组成10.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响应文件声明;(2)报价汇总表;(3)报价明细表;(4)技术方案(5)实施方案;(6)服务承诺;(7)响应方简介和业绩情况;(8)资格证明文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10)响应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11.响应文件格式11.1响应方应按比选文件提供的“附件-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11.2响应方应按比选文件提供的“项目需求”中规定的服务要求进行响应。12.响应报价12.1响应方应在响应文件报价明细表中分别列出服务的单价及总价。响应方对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比选小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3.报价货币13.1响应文件中所有价格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14.服务合格性和响应方履约能力的证明文件14.1响应方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或服务能力。14.2响应方应设有固定的专业服务机构,该机构应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履行“合同条款”和/或“项目需求”所规定的卖方所应承担的服务义务。14.3响应方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14.4响应方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釆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14.5响应方按本须知第10.1款的规定,可通过文字资料、图样和数据等形式提交证明其服务满足“项目需求”、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14.6响应方按上述要求进行阐述时应注意:如招标方在“项目需求”中给出服务要求的标准或者参照的牌号及分类号,则它们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响应方可以选用代替的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种代替应须以不影响需求服务功能实现为前提。15.保证金15.1响应方应提交一笔金额不少于“响应方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比选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比选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响应方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方在因响应方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时,可根据“响应方须知”第15.6款的规定没收其比选保证金。比选保证金必须由响应方出具。15.2比选保证金必须由响应方出具。比选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递交保证金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15.3响应截止时,对没有递交比选保证金的响应方,均将视为非响应性而予以拒绝。15.4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响应方的比选保证金。15.5成交方的比选保证金,将在成交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按“响应方须知”第30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5.6当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比选保证金将被没收:(1)响应方在比选有效期内撤回比选文件;(2)成交方未根据“响应方须知”第30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响应方在比选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4)成交方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5)响应方有串通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16.比选有效期16.1“响应文件”从响应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16.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响应方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响应方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比选保证金。16.3若响应方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则不允许修改响应文件,但须相应延长其比选保证金的有效期。1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7.1响应方应准备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装订胶装成册,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另须提交PDF盖章版响应文件一份(U盘或光盘形式存储),一旦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响应文件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7.2响应文件由响应方或经正式授权并对响应方有约束力的代表用不退色墨水签字。由被授权人签字时,须在响应文件中加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其格式应符合比选文件对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规定。17.3除响应方对错漏之处作必要修改或补充,响应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抹和增删。如确有错漏之处确需手工修改或补充,则必须由响应方或其被授权人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D比选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响应方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信封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并标明项目编号、比选项目名称。响应方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并在文件封面首页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加盖公司公章后,同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形式存储已盖章完毕的PDF文件)一同密封装入标书袋内。18.2如响应文件由专人送交,响应方应将响应文件按18.1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比选邀请书注明的地址送至比选地点。18.3如果响应文件通过邮寄递交,响应方应将响应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内层信封的封装于标记同18.1规定。外层信封装入18.1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方名称。同时应写明响应方的名称,以便将迟交的响应文件原封退还。18.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方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19.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9.1所有响应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招标方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比选地点。19.2出现第6.2款因比选文件的修改推迟响应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方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0.迟交的响应文件20.1招标方将拒绝在响应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1.1响应方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方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正式授权的响应方代表签字。21.2响应方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7和18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销比选”字样。21.3响应截止时间后响应方不得修改响应文件。21.4响应方不得在比选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前撤销响应文件。否则招标方将按15.6款的规定没收其保证金。E比选评审22.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2.1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之前,比选小组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响应方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中小企业声明函认定响应方企业性质。22.2比选小组将依据响应方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响应方参与比选的资格,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检查文件是否计算有错误、签署是否符合要求。附件四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进度计划、专业技术力量配置、各项服务质量保障措施、项目相关各方沟通协调机制、成果提交形式、验收方案等。(1)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和专业从事本类项目工作年限联系方式聘任时间执业资格技术职称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姓名年龄性别学历职务是否驻场专业资格证书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注:响应方应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实施人员资历情况填写完整并附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附件五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服务期限;2、服务期内的维护方案(响应/解决时限、相关问题解决方案、不能解决所采取的措施等);3、不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核心成员的相关承诺(须提前征得采购人同意);4、其他相关增值服务承诺或优惠条件等。附件六响应方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响应方业基本情况介绍;2、固定的经营服务机构(名称、地址、电话);3、响应方类似项目业绩情况:(1)业绩一览表(2021年至2024年)序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委托时间完成时间备注1234……注:响应方应提供上述项目合同复印件(合同须体现签约主体、项目名称、日期、签章等要素)。附件七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保险单位。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该证业务范围包含财产保险、公众责任险等的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注: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则资格检查不通过,响应无效。(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兹授权_________(姓名)全权代表我公司参与_____________的竞争性比选采购活动,被授权人由此所出具并签订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公司均予承认。被授权人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工作部门:_______职务:___联系电话: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响应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2)响应方书面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非联合体等)致招标方:(公司名称),就参加,(项目名称)竞争性比选采购活动作出郑重说明:一、本公司保证为本项目所提供的响应材料及其后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的。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响应资格,不向招标方或比选小组行贿。三、本公司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并非联合响应,本项目实施由本公司独立承担,本公司若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招标方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特此声明!响应方(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3)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方(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附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成交方为中小企业的,本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3、响应方未按照上述格式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1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2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2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3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3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4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4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5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5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6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7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7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8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8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9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9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1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11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13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14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1)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5、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说明: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承担的服务。2、成交方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本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3、如响应方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附件十资格符合性检查材料索引表序号检查内容具体要求页码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响应方书面声明包括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等(加盖公章)5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加盖公章)6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寿险保险单位。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该证业务范围包含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6“★”要求响应“项目需求”中加注星号(“★”)要求(如有)的响应内容……与评分有关的内容索引表序号评审因素所对应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名称页码1234567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险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