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束腰款执勤服和警用棒球帽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2024)
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 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警服夏季束腰款执勤服和警用棒球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XGC2024-H-0801)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9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
一、项目编号:SXGC2024-H-0801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警服夏季束腰款执勤服和警用棒球帽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际华三五零二职业装有限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微水镇南
91130121104622138C
0311-83866460
180.353264
92.00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际华三五零二职业装有限公司
180.353264
92.00
2
山东启蒙标志服装集团有限公司
180.353264
90.00
3
际华三五三四制衣有限公司
180.353264
88.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万元)
货物类
详见成交明细
详见成交明细
详见成交明细
详见成交明细
详见成交明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田桂芳,张琳,郑卫,陈凤文,邢志贵
采购人代表:刘小新,刘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23838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2号
联系方式:022- 27204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联系方式:022-86439786/13034345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佳良,李志宇
电 话:022-86439786/13034345403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警服夏季束腰款执勤服和警用棒球帽采购项目 竞磋文件 终稿-发售.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其他附件文件:
成交明细.pdf
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9日
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警服夏季束腰款执勤服和警用棒球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XGC2024-H-0801)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8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合同草案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受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委托,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警服夏季束腰款执勤服和警用棒球帽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项目名称和编号(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警服夏季束腰款执勤服和警用棒球帽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SXGC2024-H-0801二、项目内容第一包:警服普警束腰式夏执勤短袖衬衣10216件;警用夏季棒球帽10216件(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0日内完成制作货到各分局所队。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3、项目预算:第一包:1859312元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须是列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内企业,具备所投包的夏执勤服生产资格,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与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供应商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有效期内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原件备查)。(四)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公章。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发售,现场领取。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现金,为保证开票信息准确性,建议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需电子版文件,请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5.磋商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37000元;计人民币叁万柒仟元整。(2)保证金提交方式磋商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提交,磋商保证金应当以网银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保证金提交时间有效的磋商保证金提交,供应商最迟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将被拒绝。截至规定时间如出现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的电子汇款、网上银行未到账的情况,视同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磋商保证金。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1.响应文件的提交时间:2024年8月19日8:30至9:00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联系人:康佳良,李志宇(二)联系电话:022-86439786/13034345403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2号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警官,022-27204628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6439786/13034345403(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邮政编码:300384电子邮箱:SXGC2018@163.com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帐号:0302017109300334767(汇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十一、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二、公告期限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十三、《“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和《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8月8日“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政策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6.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查处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行为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占95%以上,严重扰乱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损害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采购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采购供应商等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循。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审慎的审查义务,对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本单位制作形成的材料、第三方单位提供的材料、员工个人提供的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公示其失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经梳理,供应商提供的虚假材料主要涉及业绩合同、发票、认证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社保缴费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健康证等。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中国建造师网、学信网等官方查询渠道对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查,对无法确认真实性的材料,不要作为投标、响应材料提交。一旦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的以下陈述申辩意见一般不予采信:1.虚假材料为员工个人或第三方单位提供,供应商并不知情;2.虚假材料并非评审因素或属于多提供,而并不影响评审结果;3.供应商并未中标,没有产生危害后果;4.工作人员疏忽大意,错放相关材料;5.已查验材料原件或通过非官方渠道扫码、在线查询等,尽到了审查义务。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一、项目背景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警务装备使用管理,推进警务装备现代化,为1万余名巡逻防控岗位和社区民警,购置警服夏季束腰款执勤服和警用棒球帽各1批。。本项目属于工业行业二、技术要求★(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交货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所投产品、服务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二)采购清单第一包:技术参数序号标的名称需求条款单位数量参考图例1警服 普警束腰式夏执勤短袖衬衣★1、按照《GA568-2022警服 夏执勤短袖衬衣》中面料:涤棉平纹布技术标准生产;★2、产品每件产品需以人为单位标明民警姓名、警号及所在单位,以科所队为单位进行包装;件10216/2警用夏季棒球帽★1、款式按照警用棒球帽图例制作。颜色:藏蓝色(颜色与战训服一致);成分:100%涤纶;特性:防水、透气、吸汗;涂层:TPU + 尼龙网布;克重:100g±20g/平方米;色牢度:3.5级- 4级;布料:细针斜纹涤纶;刺绣:银色刺绣立体警徽;两侧及后脑部网眼透气,两侧下沿银色反光条带;尺码为均码,后脑部调节帽子大小。★2、产品每件产品需以人为单位标明民警姓名、警号及所在单位,以科所队为单位进行包装;顶10216C注: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如未明确核心产品,则视为全部产品均为核心产品),任意一种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照第三部分其他注意事项3.4执行。加注“■”号的产品属于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只能选择符合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的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进行投标,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未加注“■”号的产品均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产品。如供应商对此有异议,请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中关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范围的划定。若招标文件提供了图纸或图片,仅供参考,文字表述与图纸或图片不一致时,以文字表述为准。(三)投标人须于2024年8月19日9:00前递交所投产品样品至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并在每件样品明显处粘贴样品标签(样品标签注明单位名称、样品名称)。逾期送到的样品不予接收,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警服普警束腰式夏执勤短袖衬衣1件;警用夏季棒球帽1顶。2、未递交样品的,该项样品评价分得0分。3、样品处置:(1)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经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确认后由采购人负责封存,其余供应商的样品请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退回,逾期未退回的样品视为放弃样品,由代理机构统一销毁。(2)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负责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4、样品评审,不作为判定投标人无效投标的依据。三、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磋商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主料费、辅料费、制作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及其他应有的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最终优惠价格。3.供应商所投标产品的报价按照***警服指导价和行业规定执行。4.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二)服务要求1.采购物品发放后出现质量问题和穿着不适体的应负责包换、包退、包修,提供一年免费上门调换期。2.对不合格的警服执勤服提供7*24小时调换、维修服务,应急供货6-8小时内送达。(三)交货要求1、交货期:10216件夏执勤短袖衬衣、10216顶警用棒球帽,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0内完成制作货到各分局所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交货地点:天津市公安局及其分局、所、队,具体地址由采购人提供(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提供制造商完整的随警服资料。4.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投标人就所投产品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责任。(四)付款方式货到现场,所有产品尺码准确、使用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五)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详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2.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领取,提交响应文件时须准备好收据原件备验。3.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六)验收方法及标准制造中检验:产品生产期间采购人到生产企业按照***要求进行产品质量抽检。验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对每一项技术、服务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并按照***交收验收规划,送***检测中心进行检验检测。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四、评审方法及标准(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三)磋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所提供产品中涉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定,经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供应商可进入评审打分阶段,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四)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的文件。(五)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第一部分 价格(30分)分值1价格(1)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30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30分第二部分 客观分(22分)分值1供应商认证评价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具备1份证书得2分,最多6分62面料质量承诺投标人承诺所投产品面料由***《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中面料企业提供得5分53投标人业绩评价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警服销售且已完成的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合同签订日期(应为2021年1月1日至今)。B.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中所盖的甲方印章)。1个业绩2分,最多6分64投标人承诺评价书面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时间要求”、“付款方式要求”、“采购清单”的:5分,其他0分。5第三部分 主观分(48分)分值1警服 普警束腰式夏执勤短袖衬衣样品评价样品无瑕疵:12分;样品存在1处瑕疵扣2分,最低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款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材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缝纫、锁眼、钉扣线的颜色与缝合部位颜色不相匹配;纫线路不顺直,首尾不回针,定位不准确,距边宽窄不一致,结合不牢固,松紧不适宜;扣眼不美观、不规整,不牢固、偏歪;成品内外熨烫不平服、未抽风干燥。领子、袖头未定型整烫。产品不整洁不美观,不挺阔,存在烫光、变色,左右不对称。有开线、断线、跳线、毛露、线头、污渍。敷衬部位有脱胶、渗胶及起皱;领子领面不平服,面里松紧不适宜,反翘、起泡、渗胶,领型左右不一致,折叠不端正、不平挺;胸袋位置高低不准确,不平服,不端正,纱向不顺直,左右不对称;袖子吃势不均匀、不圆顺,长度不一致,袖口贴边不平展,宽窄不一致;卡夫、底边宽窄不一致、不平整、有斜绺;刺绣标志刺绣位置不准确,图案不完整、不端正、针脚不整齐,针迹疏密不均匀,有露底;存在刺激性气味)12分2警用夏季棒球帽样品评价样品无瑕疵:12分;样品存在1处瑕疵扣2分,最低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款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材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缝纫线路不顺直,定位不准确,距边宽窄不一致,结合不牢固,松紧不适度,产品外观成型不规整、不圆顺不挺括,左右不对称,不整洁不美观,存在残次、线头、污迹;标志位置不准确;帽徽位置偏斜、气眼松动;帽顶抻吃不均、不圆顺;帽型偏歪、帽子熨烫成型欠佳;表面部位有线头;表面明显部位存在残疵、污迹;敷衬、胶粒转移不均匀,非表面部位轻度渗胶;敷衬稍有不平;面料熨烫有极光;表面不光滑不平整,存在泡、裂纹、凹痕、色痕,两面无密布均匀的凹凸感;存在刺激性气味)12分3项目进度安排评价至少包含各阶段工作进度安排、按时限完成的保障措施、进度落后时的挽回措施等进度安排合理、进度计划详细、可操作性强,能满足交货期要求:12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8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2分4售后服务方案评价至少包含制造商服务承诺、投标人服务承诺、售后服务能力及水平、免费保修期时间、服务响应时间、量体方案等。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瑕疵:12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8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2分合计100分五、其他注意事项(一)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费率100万以下1.5%100-500万1.1%500万-1000万0.8%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成交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100×1.5%+(500-100)×1.1%+(680-500)×0.8%=7.34万元,其中成交金额以《成交标通知书》为准。(二)若有补充文件,请供应商将“补充文件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传真或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为:022-86439786;电子邮件:SXGC2018@163.com。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响应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两份副本响应文件、一份光盘存储的电子文件。其中,纸质响应文件共分为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和报价文件。2.第一阶段提交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3.第二阶段提交报价文件。第一阶段纸质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四)其他1.本部分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2.磋商开始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除外)。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点对点应答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实质性技术条款(加注“★”号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4.供应商的诚信度及其行为将进行考核并记入供应商记录中。5.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二)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三)解释权3.1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合格的供应商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4.2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4.3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4.4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5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6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五)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5.1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5.2除《磋商项目需求》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5.3供应商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供应商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5.4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六)磋商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七)信息发布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采购信息公告、更正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磋商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八)询问与质疑8.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8.2询问(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3质疑(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统一格式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8.4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九)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1.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函;(2)磋商项目要求;(3)供应商须知;(4)响应文件格式;(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1.2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3《磋商项目需求》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1.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磋商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磋商要求。1.5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参与磋商,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形式发布。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2.4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2.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三)答疑会和踏勘现场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供应商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三、响应文件编写要求(一)总体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二)语言及计量单位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参与磋商。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格式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可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3.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三)响应文件的组成1.供应商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自行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2)若国家及行业对磋商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技术响应文件4.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4.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3)逐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响应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招标采购单位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4.3响应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供应商应注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供应商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5.报价5.1报价书、报价分项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5.2报价是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5.3除《磋商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参与磋商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磋商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采购单位均将予以拒绝。(四)磋商保证金(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2)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3)对于其他情形的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处理,依据磋商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执行。(4)磋商保证金退还按照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账号由银行无息返回,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及时提交收据等相关材料,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导致磋商保证金退还延迟的,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成交供应商不交纳成交服务费的。(五)磋商有效期1.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60天。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视为无效响应。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六)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胶装成册,第一阶段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光盘密封在同一个包封内,在包封上标明“响应文件第一阶段”字样;第二阶段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光盘密封在同一个包封内,在包封上标明“响应文件第二阶段”字样。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一正两副,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一正两副,一旦正本和副本出现差异,以正本为准。(2)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年月日:正式开启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七)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四、磋商程序(一)磋商步骤1.1第一步: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即审核供应商是否满足实质性资格要求。须经磋商采购单位认定供应商资格合格后,方可进入技术磋商部分。响应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需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辩,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磋商,否则视为无效响应。1.2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3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4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5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7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评审方法及标准2.1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2.2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3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4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2.5评审方法(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磋商项目需求》。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4)磋商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5)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6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磋商资格(1)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函的有效期短于磋商有效期的;(2)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3)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4)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6)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7)围标或陪标的;(8)存在串通情形的;(9)扰乱评审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10)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1)除《磋商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12)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13)其他法定响应无效的情形。(三)其他注意事项3.1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审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3.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评审期间及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情况。3.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4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或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则处理:(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供应商参加评标,其他响应无效。(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五、签订合同(一)成交供应商的产生1.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2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二)成交通知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于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三)签订合同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请参考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合同草案。3.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四)履约保证金4.1若《磋商项目需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4.2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五)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六)合同分包6.1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6.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第四部分合同草案合同一般条款需方:供方:供、需双方根据年月日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结果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货物购销合同:一、货物名称、货物型号、生产厂家、货物原产地、货物数量、货物单价:见附件1合同设备清单货物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二、货物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1.货物具体技术指标见附件1。2.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供方承诺所供货物与成交所示货物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供方将承担违约责任。供应商所投及交付产品中如涉及软件,应为正版软件。3.供方对所提供的货物的保修及售后服务详见附件2。保质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供方负责保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以及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三、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合同签订后,于年月日之前将所供货物在需方或需方指定处交付(具体地点:采购人指定),并于年月日之前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货物运送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五、供方应随货物向需方交付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及与货物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货物进行验收。七、货款支付方式: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付款方式:。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行号(数字代码):,帐号:。合同约定的交货期或验收期届满,需方由于不具备现场条件导致供方无法安装和验收,合同顺延,延期30日以上,需方应按约定支付货款,如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另行商定;需方无故推迟验收或拒不验收的,则视同“验收合格”并向供方付款,但合同中与验收有关的其他条款以合同实际履行后的验收为准。需方具备现场条件,供方应积极做好安装和验收工作。3、如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需方在付款期内随时有权停止付款,待供方对该货物消除障碍正常运转后再行付款。付款的时间则相应顺延。八、违约责任: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5‰的违约金。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产地及制造厂家、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供方不能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支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九、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标准,由天津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货物质量责任方承担。十、由于供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需双方直接交涉解决,包括采用诉诸法律的手段。十一、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十二、本合同未作明示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履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三、本合同一式份,需方留存份,供方留存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时间:年月日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单位和货物需求方及代理方根据货物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附件1.合同设备清单附件2.保修及售后服务条款附件1合同清单单位:元序号货物内容品牌规格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附件2质保及售后服务条款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正/副本)第一阶段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递交日期: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总目录(供应商自行编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附件1响应书致: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天津市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公司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3.我公司的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4.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采购单位要求提供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5.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6.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的检查验证。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7.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9.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2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注:相关证明材料应附在此页后面。附件3供应商代表人授权书致: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员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本月/上月社保缴纳单位(本月尚未缴纳社保的,则填写上月社保缴纳单位):、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投标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解密、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投标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投标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明正面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明背面附件4非联合体声明函致: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参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活动,承诺属于非联合体投标,本公司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书面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货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品牌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备注123…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货物分项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制造商产地商品属性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备注注:1.商品属性应在“环保产品”、“节能、节水产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无”四个选择项中选择填写。2.货物分项一览表中应列明货物一览表中每项的分项内容。3.如国产产品,产地精确到省级行政区域。如进口产品,产地精确到国家。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1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磋商要求响应应答偏离说明备注(一)报价要求(二)服务要求(三)交货要求(四)付款方式(五)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六)验收方法及标准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磋商要求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响应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2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磋商要求响应应答偏离说明备注123456. 项目需求书要求(项目需求书要求须逐条应答)序号磋商要求响应应答偏离说明备注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响应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4.供应商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响应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用户单位名称项目内容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合同金额用户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页码备注:若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序号项目承诺内容1保修期内2保修期后3培训方案4其他内容制造商(加盖制造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注: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扫描后放入电子响应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序号项目承诺内容1保修期内2保修期后3培训方案4其他内容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投标产品配置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标的名称规格型号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123…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货物(请填写有/无)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若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无需填写以下内容;若无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继续填写以下内容)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警服夏季束腰款执勤服和警用棒球帽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13若制造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制造商)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填写属于/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制造商(加盖制造商公章):日期:20年月日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制造商)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扫描后放入电子响应文件,否则不予认定。2.网上应答时须将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的本声明函原件扫描上传。3.中标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4.若制造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附件14样品标签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样品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响应文件(正/副本)第二阶段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递交日期:报价书致: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1.报价一览表2.报价分项一览表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磋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磋商总价分别为第一包:报价元(注明币种)大写(文字表述)。2.供应商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3.第一、二阶段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包号包名称品牌投标总价交货期备注12…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报价分项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单位:元项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产地商品属性单价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总价 注:1.商品属性应在“环保产品”、“节能、节水产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无”四个选择项中选择填写。2.报价分项一览表中应列明报价一览表中每项的分项内容。3.如国产产品,产地精确到省级行政区域。如进口产品,产地精确到国家。4.“单价”须包含产品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应有的费用。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单位:元环境标志产品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金额环境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合计 元环境标志产品比重(环境标志产品金额/所投包投标总价)*100% %环境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节能产品(非强制节能产品)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节能认证证书编号金额节能产品(非强制节能产品)节能产品(非强制节能产品)节能产品(非强制节能产品)节能产品(不包括强制节能产品)金额合计 元节能产品(非强制节能产品)比重(节能产品金额/投标所投包总价)*100% %节能产品(非强制节能产品)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1.所投货物中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无需填写以下内容2. 所投货物中无大型企业制造的,只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制造商企业类型金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金额合计 元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比重(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金额/所投包投标总价)*100% %中小企业如属于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监狱企业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填报要求:1.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金额应与《开标分项一览表》一致。2.“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4.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成交明细单位: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采购数量计量单位1警服普警束腰式夏执勤短袖衬衣3502全规格型号119.3110216件2警用夏季棒球帽3502全规格型号57.2310216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束腰款执勤服和警用棒球帽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