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





项目编号
:JSZC-321000-ZYCG-G2024-0025



项目名称: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2025年度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常州玖玖护理院有限公司
91320404MA21MF0K6M
常州市钟楼区迎宾路35号
91.5(均分制)
69.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2025年度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直智、陈艳、李正刚、乐华、秦智娟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由采购人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服务类的标准的70%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22111.0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
联系人:戚剑萍
联系电话:0514-87956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
联系人:葛秀娟
联系电话:0514-87116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秀娟
电话:0514-8711677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2025年度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常州玖玖护理院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2025年度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000-ZYCG-C2024-0025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7月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文本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受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委托,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2025年度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JSZC-321000-ZYCG-C2024-0025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项目概况:(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2025年度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000-ZYCG-C2024-0025号2.项目名称: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2025年度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310万元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70元/人/时,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5.采购需求(简介):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2025年度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投标人信用承诺函;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投标人必须提供招标文件中相应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给予价格扣除。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执业机构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16日,每日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3.方式:网上获取4.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苏采云”平台五、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38号联系人:戚剑萍联系方式:0514-879562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联系人:葛秀娟联系方式:0514-87116778八、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请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办理,具体联系方式:18952716110)。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代理机构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由采购人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的标准的70%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代理费计算基数为:中标价/70*3100000*0.7元)。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开户名称: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账号:900801880000348814.3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5.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递交18.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截止时间19.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6.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9.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20、投标文件的拒收20.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1.2投标文件的修改21.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2.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2.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评标委员会23.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5.2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7.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7.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7.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7.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7.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1.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7.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7.2废标条款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7.2.5因苏采云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2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3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8.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28.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8.4条款的规定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投标人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投标人(含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投标人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投标人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代理机构质疑接受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29.5.5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投标人的失信信息。30、中标通知书30.l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扬州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2025年度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甲方:(买方)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按照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______1.2标的质量:______1.3标的数量(规模):______1.4履行时间(期限):______1.5履行地点:______1.6履行方式:______1.7包装方式:______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务或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基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或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乙方交纳人民币零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6.2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2.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无6.2.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无6.2.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无6.2.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无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或产品,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合同签订,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预算金额)的30%;甲乙双方按季度结算服务费用,每个季度结束后,甲乙双方按考核结果确定实际支付费用(扣除预付款),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九、税金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或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款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或产品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所交的服务或产品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服务或产品,乙方愿意更换服务或产品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服务或产品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1.5采购人会同第三方评估机构(或托养考核专家组)于每季度次月进行考核,季度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全额支付当期托养服务费;季度考核成绩在90-85分(含85分)之间的,扣除当期托养服务费的2%;季度考核成绩在85-80分(含80分)之间的,扣除当期托养服务费的5%;季度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下的,扣除当期托养服务费的10%。季度考核后支付的托养费用应扣除预付款。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二份。甲方: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经办人:经办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其他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览表序号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2025年度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其他未列明行业一、项目概况1、服务对象:扬州市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内,16—59周岁无业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有居家托养服务需求的困难残疾人。注:1.成交投标人不得外泄服务对象的个人所有的信息。2.项目在实行期间服务方和被服务方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纠纷归成交投标人负责。二、采购需求1、服务内容:基础服务、起居服务、居室整理、个人护理、衣物洗涤、家电清洗、助农增收、代办代缴、精神慰藉、康复训练等。2、服务费用:服务标准为70元/人/时(按季度考核,按实际服务时长结算)。3、服务要求:每人每月上门服务次数不低于4次,每人每月服务时长累计不低于6小时。4、人员配置要求:配备专职从事服务的人数不得少于15人,包含医师、康复治疗师(士)、社会工作者、家政服务员、心理咨询师、保健按摩师,所有从业人员均需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三、其他要求1、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2、项目监管要求: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投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并向采购人准时递交项目业务活动表和项目进展情况报表。3、项目结案要求:项目结束后成交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台账、项目总结报告等相关数据资料。4、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包括完成该项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水电费、项目活动经费、设施维修、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新增托养人员评估费用由中标投标人承担,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5、采购人会同第三方评估机构(或托养考核专家组)于每季度次月进行考核,季度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全额支付当期托养服务费;季度考核成绩在90-85分(含85分)之间的,扣除当期托养服务费的2%;季度考核成绩在85-80分(含80分)之间的,扣除当期托养服务费的5%;季度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下的,扣除当期托养服务费的10%。季度考核后支付的托养费用应扣除预付款。2024-2025年度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标准服务类型项  目服务内容服务时长服务次数/服务时长必选项目基础服务1.建立居家托养服务档案;2.测量血压,做好健康状况记录;3.惠残政策的宣传和解答; 每人每月不低于4次,每人每月服务时长累计不低于6小时。 可选项目起居服务1.协助穿脱衣服、如厕,衣物整理有序;2.洗漱(刷牙、洗脸、洗脚等);3.定时为卧床服务对象翻身,做到无褥疮;0.5小时/次;每人每月不低于4次,每人每月服务时长累计不低于6小时。 可选项目居室整理1.家务整理①开窗通风,保持客厅、卧室、厨卫整洁,物品摆放整齐;②按需晾晒(棉被,厚毛毯等)、更换床上四件套;③按服务对象习惯整理床铺,保持床铺整洁;2.扫地拖地①由内而外清扫地面,处理垃圾不扬尘;②拖洗地面至清洁无污,并通风保持地面干燥,防止服务对象滑倒;1.50平米以下,1小时/次;2.50-100平方米,1.5小时/次;3.100-200平方米,2小时/次。每人每月不低于4次,每人每月服务时长累计不低于6小时。 可选项目个人护理1.提供家庭助浴淋浴或温水浴等(助浴过程中家属陪同);2.洗发、理发、洗面(剃须);3.泡脚、洗脚、修剪指甲;1.家庭助浴1.5小时/次; 2.面部清洁、洗发、理发0.5小时/次;3.修脚、泡脚0.5小时/次;每人每月不低于4次,每人每月服务时长累计不低于6小时。 可选项目衣物洗涤1.洗涤应分类洗涤衣物;2.洗涤前需检查被洗衣物的性状及是否遗留贵重物品并告知服务对象或家属;(贵重衣物不在本洗涤服务范围之内)1.洗衣机清洗衣物、被褥、床上用品,1小时/次;2.手工清洗衣物、被褥、床上用品,2小时/次。每人每月不低于4次,每人每月服务时长累计不低于6小时。 可选项目家电清洗1.油烟机:防护网或滤油网去油泥、油杯或接油槽去油泥、油烟机外表面除油污、油烟机涡轮、涡壳去油泥;2.空调:空调内外机表面消毒、清洗、验收;滤网消毒、清洗;空调蒸发器、翅片消毒、清洗;1.清洗油烟机2小时/次;2.挂式空调2小时/次;3.柜式空调3小时/次;每人每月不低于4次,每人每月服务时长累计不低于6小时。 可选项目助农增收1.除草除虫、施肥浇水;2.播种、种植、晒谷;3.采摘、清洗农具1.每个单项1.5小时每人每月不低于4次,每人每月服务时长累计不低于6小时。 可选项目代办代缴1.上门做饭: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上门做饭2.代办服务①代购日常生活用品、常见药品、就医预约挂号;②代缴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代办代购前后应做到当面清点钱款和物品、单据等并妥善保管好)1.上门做饭1小时/次;2.代办代缴距离3公里以内1小时/次,3公里以上1.5小时/次;每人每月不低于4次,每人每月服务时长累计不低于6小时。 可选项目精神慰藉1.谈心交流:读书读报,耐心倾听,与残疾人进行谈心、交流,尊重并保护服务对象隐私;2.心理疏导:由专业工作人员通过精神治疗、心理咨询等手段,帮助服务对象减轻心理压力,促进心理健康;1.谈心交流0.5小时/次;2.心理疏导1小时/次;每人每月不低于4次,每人每月服务时长累计不低于6小时。 可选项目康复训练1.建立康复训练档案;2.制定个性化康复训练和康复服务计划;3.提供康复训练服务,传授训练方法,指导使用矫形器和制作简单训练器具。1.5小时/次;每人每月不低于4次,每人每月服务时长累计不低于6小时。 说明:实体服务内容由成交投标人与服务对象沟通后,由服务对象自行选择后形成书面服务需求工单,服务对象可重复选择服务内容。考核标准项目考核内容考核细则评分办法分值机构建设(20) 场地设备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和场地。查看现场及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按实际情况得分。2机构建设(20) 制度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服务回访、监护人联系等规章制度及接待、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并予以公示;遵守残疾人服务流程及规范。通过现场查看档案台账,不完善项酌情扣分。3机构建设(20) 财务管理按照《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独立建账,设置会计科目、建立账簿和会计核算,编制准确、完善、及时;财务有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并有经第三方审计通过的财务专项审计报告。通过现场查看档案台账,不完善酌情扣分。3机构建设(20) 人员配备有一支居家托养服务专业人员队伍。在市区建立不少于5个服务站点,配备专职或兼职专业人员:含医师、康复治疗师(士)、社会工作者、家政服务员、心理咨询师、保健按摩师等;每个机构站点确保有1名专职管理人员;一线服务员数量与服务对象总数比例不小于1:30;从事项目服务的人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统一着装并佩戴工作卡、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赠品。查看居家托养服务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证照,现场查看服务人员工作情况、数量,按实际情况得分。5机构建设(20) 安全应急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意外事故、突发疾病、暴力伤害等相关应急预案;建立消防应急预案,每个机构站点进出道路保持畅通。通过查看现场及档案台账,不完善项酌情扣分。发生安全事故不得分。3机构建设(20) 社会资源动员情况有稳定的志愿者或其他社会助残资源。查看档案台账,按实际情况得分。2机构建设(20) 宣传报道每月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报道;每季度向采购人推荐宣传报道不少于1篇。查看档案台账,按实际情况得分,出现负面信息不得分。2服务 管理 (40)服务档案建立服务机构档案,包括文书、财务、员工信息等资料;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一人一档,及时录入和保存服务对象信息。档案由专人管理,信息登记真实、完整,严格保密,落实档案管理制度。通过现场查看档案台账,不完善酌情扣分。10服务 管理 (40)服务协议与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具有法律效力、权责清晰的托养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查看档案台账,按实际情况得分。5服务 管理 (40)服务评估对服务对象进行评估。查看档案台账,按实际情况得分。5服务 管理 (40)服务计划根据服务对象需求科学制定服务计划。查看档案台账,按实际情况得分。5服务 管理 (40)服务记录有时间、服务内容、照片等完整的服务记录。查看档案台账,按实际情况得分。5服务 管理 (40)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各站点服务人员参加家政、护理、急救、康复、沟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率达100%,培训内容包括服务技能、服务规章、管理规章、安全教育等。通过现场查看档案台账,未达到标准不得分。5服务 管理 (40)投诉处理公开投诉电话,若出现服务对象和家属投诉情况,当天受理,并及时反馈市残联,在3天之内将投诉处理情况反馈给服务对象和家属;有效投诉每月不超过2例。通过现场查看台账,不完善项酌情扣分。5服务成效(40)服务人数根据竞争性采购文件要求,达到相应人数。按比例得分,完成率低于90%不得分。8服务成效(40)服务次数根据竞争性采购文件要求,达到相应次数。按比例得分,完成率低于90%不得分。8服务成效(40)服务时长根据竞争性采购文件要求,达到相应时长。按比例得分,完成率低于90%不得分。8服务成效(40)服务满意度服务对象(监护人或亲属)满意度,每月回访100%,其中站长现场回访30%,话务回访70%。对服务对象(监护人或亲属)进行服务满意度抽查,满意度低于90%不得分。10服务成效(40)项目总结按月度总结,根据总结情况完善服务,制定改善服务方案。查看总结资料,根据实际情况得分。4服务成效(40)机构受表彰奖励情况有服务对象感谢信、锦旗、政府的嘉奖等资料。通过现场查看资料,根据实际情况得分。2合计 100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选取3名中标候选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果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项目评分标准报价(15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15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报价)×15×100%。       实施方案(50分)1.项目总体方案(满分6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服务总体方案。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是否完整可行,实施方案是否符合本项目的要求。项目实施方案总体思路清晰、内容完整、合理性针对性强,完全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得6分;总体思路较清晰、内容较完整、合理性针对性较强,满足项目需求,得3分;总体思路一般、内容完整度一般、合理性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1分; 其他不得分。2.服务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满分6分):投标人提供的托养服务内容,是否能够切实满足服务对象的基础需求,有效改善和提高服务对象生活质量和健康管理能力。服务内容丰富,操作性强,得6分;服务内容较丰富,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得3分;服务内容不够丰富,操作性一般但基本不影响项目开展,得1分;其他不得分。3.人员组织保障(满分6 分):人员岗位设置合理,岗位职责明确,人员具备专业经验、配备充足、安排合理。人员组织保障措施完善合理,得6分;人员组织保障措施较为完善,得3分;人员组织保障措施基本完整,得1分;其他不得分。4.内部管理制度(满分6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内部管理架构和各类规章制度。内部管理构架完整、针对性强,各类规章制度健全,得6分;内部管理构架不够完整,针对性较强,各类规章制度较健全,得3分;内部管理构架不完整、针对性较差,各类规章制度不完善,得1分;其他不得分。5.服务质量控制(满分6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具备规范的托养服务流程,是否具有质量控制措施且符合服务实际的规范制度。服务流程质量控制措施完善,具有符合服务实际需求的服务规范制度,得6分;服务流程质量控制措施不够完善,具有较符合实际需求的服务规范制度,得3分;服务流程质量控制措施差,不符合实际服务需求服务规范制度,得1 分;其他不得分。6.应急预案(满分5分):具有日常安全管理方案,应急(突发)事件及矛盾纠纷处理预案。预案制定完整,可操作性强,得5分;预案制定尚有欠缺,但不影响项目开展,得3分;预案存在缺漏,且对项目开展存在影响,得1分;其他不得分。7.培训计划(满分5分):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完善的人员培训计划及措施,如入职培训、岗前培训、文明礼仪及专业业务技能培训等。人员培训计划及措施完善,能有效提高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得5分;人员培训计划及措施较完善,对提高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效果一般,得3分;人员培训计划及措施不完善,对提高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效果差,得1分;其他不得分。8.服务承诺(满分5分): 对所有委托服务事项有具体的管理指标承诺及具体措施,与采购人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回访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理采购人所提出的要求与建议:措施合理,得5分;措施比较合理,得3分;措施一般,得1分;其他不得分。9.宣传承诺(满分5分):投标人承接本项目后,积极对外宣传助残服务的社会意义,确保每月能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每季度向采购人推荐宣传报道不少于1篇。相关宣传方案完善,得5分;相关宣传方案较完善,得3分,相关宣传方案不完善,得1分;其他不得分。综合实力(9分)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得3分。2.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团队成员(22分)项目负责人(满分2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从业经验的得1分。注: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劳动合同及聘用协议、从业经验(服务项目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团队成员(22分)医疗专业人员配备(满分12分):1.具有医师职业资格,每有1人得2分,此项最高得6分;2.具有康复治疗师(士)资格,每有1人得2分,此项最高得6分;注:同一人员具有两个及以上资格的不重复计分,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及聘用协议、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团队成员(22分)其他服务人员(满分8分):1.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家政服务员、心理咨询师、保健按摩师,每有一项得1分,每项最高得2分,此项满分8分。(同一人员具有两个及以上资格的不重复计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及聘用协议、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类似业绩(4分)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有一项得2分,此项最高得4分。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上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文件目录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七、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设置特定资格要求,则需要提供)八、法人授权书九、投标函十、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联合体协议十二、投标分项报价表十三、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四、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五、开标一览表十六、主要标的信息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加盖CA电子公章):年月日七、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八、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九、投标函致:(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不得对行业类别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不得对行业类别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投标人自行勾选制造商的企业规模类型。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需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分包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十一、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联合体中各投标人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投标人1),(投标人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编号全称),(项目全称)项目(分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投标人*)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投标人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投标人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投标人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备注: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CA电子签章的地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CA电子签章。联合体中各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十二、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序号产品、服务名称分项单位数量单价(元)单项合计价(元)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圆整¥:           日期:年月日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三、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采购要求磋商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                                        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四、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服务时间   服务方式   服务地点   付款方式   其他……  十五、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总报价大写:                              (人民币:元/人/时)小写:                              (人民币:元/人/时)日期:年月日十六、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中标后将公示)投标人全称:服务类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质疑函范本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的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2025年度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2025年度市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不得对行业类别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常州玖玖护理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8人,营业收入为936.5万元,资产总额为342.3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不得对行业类别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常州玖玖护理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16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投标人自行勾选制造商的企业规模类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