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会议混合云中标结果公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24)



视频会议混合云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0722-2024FE2536SZF-0(招标文件编号:0722-2024FE2536SZF-0)
二、项目名称:视频会议混合云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深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科技园北区朗山路7号航空电子工程研发大厦405
中标(成交)金额:42.7125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深圳深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视频会议混合云采购项目
视频会议混合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合同一年一签,但最长不超过 3 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琮东、叶永沛、李淼、贺思惟、张大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深圳(国家)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标准计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766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zycgr21071303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兴科一街2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彭老师 电 话:0755-859021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李工、叶工 电话:(洽购招标文件)0755-83629806/83629816/83629826 (其它咨询)0755-82078919、82077364 传真:0755-82077519 邮箱:info@zgyd11.com、dwq@zgyd11.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程工
电 话:  0755-82078919、82077364转124、14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视频会议混合云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zycgr21071303

行政区域
深圳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17:33

评审专家名单
汪琮东、叶永沛、李淼、贺思惟、张大猛

总中标金额
¥42.7125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程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55-82078919、82077364转124、140

采购单位
zycgr21071303

采购单位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兴科一街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老师 电 话:0755-85902154

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李工、叶工 电话:(洽购招标文件)0755-83629806/83629816/83629826 (其它咨询)0755-82078919、82077364 传真:0755-82077519 邮箱:info@zgyd11.com、dwq@zgyd11.com

附件:

附件1
FE2536-定稿DW-视频会议混合云采购项目BB-240725.pdf

附件2
视频会议混合云采购项目中标公告.pdf

视频会议混合云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722-2024FE2536SZF-0采购人:zycgr21071303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07月第1页共68页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二章、用户需求书第三章、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和评审纪律第四章、投标人须知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第七章、相关政策第2页共68页第一章投标邀请书参照国家有关招标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发布公告,欢迎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一、项目概况:视频会议混合云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远东招标深圳(www.szyd11.com、www.zgyd11.com)”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0722-2024FE2536SZF-02.项目名称:视频会议混合云采购项目3.数量:1项4.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肆拾伍万伍仟元整(¥455,000.00)6.采购需求:视频会议混合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7.交付/服务期限: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合同一年一签,但最长不超过3年。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4)符合国家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官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四、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2日17时(北京时间)。2、获取方式为线上。获取方式指引:点击《采购公告》上方的“参与”→输入“用户名”及密码(非电子交易平台之会员登记信息)【还没有用户名的投标参与人点击“供应商登记”,依指引完成用户登记(激活需等待约10分钟)后再点击相关《采购公告》上方的“参与”】→仔细阅读提示→依指引进行微信扫码缴费→缴款成功后下载标书。3、本采购文件(数据文档下载)收费:人民币500.00元/项/包,概不退还。咨询电话:0755-83629832、82078919转101、121e-Mail:info@zgyd11.com。投标人须知与用户需求查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路锦峰大厦22楼-远东开评标中心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16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09:30(北京时间)。第3页共68页3.采购代理机构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且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通过合法途径实名邮寄且密封完好未破损的投标文件(邮寄方式的递交时间为送达我司由我司代表签收的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特别说明:建议投标人以实名邮递(快递)的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4.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评标室。5.开标现场及观摩开标仪式:本项目开标仪式采用线上方式,邀请参与投标供应商于开标时间通过在线视音频观摩开标仪式。在条件许可的情形下,向申请在线视音频观摩开标仪式的其他人员发出观摩邀请。参与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前按要求登录指定系统、并将各自的用户名称修改为各自机构名称。未准时(在开标时间前)或逾时登录指定会议系统的投标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观摩开标仪式。其它事项详见《在线视音频会议系统专篇》。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http://www.szyd11.com、http://www.zgyd11.com(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七、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2.评审办法和标准: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部分35分;技术部分45分;商务部分20分。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联系人姓名:李工、叶工电话:(洽购招标文件)0755-83629806/83629816/83629826(其它咨询)0755-82078919、82077364传真:0755-82077519邮箱:info@zgyd11.com、dwq@zgyd11.com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程工电话:0755-82078919、82077364转124、1403.采购人信息:zycgr21071303联系人:彭老师电话:0755-85902154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兴科一街2号第4页共68页第二章用户需求书技术需求1.★项目一览表序号服务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混合云产品基础服务1套混合云产品基础服务包含以下内容:1套云媒体平台软件,提供企业内会议音频、视频处理功能;1套中继代理服务器软件;100个专网会议接入并发许可;10个专网会议录制并发许可;100个公网级联模式并发许可;会议混合云服务-基础版7*24-标准包:远程集中技术支持(TAC):热线受理、远程问题处理、缺陷修复支持、巡检支持、应急响应、更新与升级授权。2专网会议接入并发许可100个专网会议接入并发许可。(专网会议同时入会的最大数量。一个客户端接入占用一路并发,一个Rooms接入占用一路并发,一路MRA也会占用一路并发。)2.★主要交付物及配置清单序号名称单位数量1云媒体平台软件(提供企业内会议音频、视频处理功能)套12中继代理服务器软件套13专网会议接入并发许可个2004专网会议录制并发许可个105公网级联模式并发许可个1006用户数(获得授权用户可享有发起会议、会议录制等权益)个1003.技术性能指标【下表中的“√”表示具备该项功能;“×”表示不具备该项功能。】服务名称服务名称技术指标要求技术指标要求服务分类功能名称混合云公网会议混合云专网会议基础能力会议规模(方)会议规模最大能力支持:不小于2000方;(本次会议规模能力为公网会议的虚拟会最大能力支持不小于2000方;本次会议规模能力不小于200方基础能力会议规模(方)议室资源能力)最大能力支持不小于2000方;本次会议规模能力不小于200方基础能力单场会议时长不限不限基础能力同时开启视频(人)不小于1000人,本次跟随公网会议虚拟会议室资源能力不小于1000人,本次会议支持能力为不小于200人基础能力视频最高画质不小于1080P不小于1080P基础能力云端录制储存空间无限存储空间企业内存储空间协作效率批量邀请通过企业通讯录按组织架构批量邀请参会成员√√协作效率实时双语字幕√×协作效率实时双语转写√×协作效率AI小助手√×协作效率录制转写云录制音视频文件的文字转写(原文版、优化版)√×协作效率智能录制云录制文件自动生成智能总结、纪要、章节、发言人、话题√×协作效率最高共享画质共享原画画质最高支持2800*1800√√协作效率多端入会√√协作效率联席主持人(位)≥50≥50协作效率会中分组讨论(组)≥50×协作效率人工同传会中指派传译员并分配对应的语言频道(不低于17种语言声道相互独立)√×协作效率自定义布局√√协作效率直播推流推流到第三方直播平台/指定平台√√协作效率官方直播官方直播间√×运营管理通讯录导入在会议后台手动批量导入成员√√运营管理企业通讯录对接与现有OA系统对接,实现通讯录及组织架构同步√√运营管理仪表盘√√运营管理远程实时会管会控√√运营管理组织架构管理√√运营管理企业成员角色管理√√运营管理企业资源管理√√运营管理企业录制文件管理√√运营管理账户设置√√运营管理企业会议室管理√√运营管理会议室告警设置√√运营管理统一企业虚拟背景√√安全稳定AES加密256位256位安全稳定特邀会议(邀请指定微信群内成员参会,转发会议链接无效)√×安全稳定SSO单点登录√√安全稳定仅企业内部用户可入会√√安全稳定自定义多排水印内容√√安全稳定会议质量监测会中在企管后台监测参会成员的网络、音视频质量√√开放平台API能力对接√√开放平台SDK服务√√开放平台企业自建应用√√增值产品会议室连接器(MRA)√√增值产品会议室(Rooms)√√增值产品电话会议服务(PSTN)√×增值产品网络研讨会(Webinar)不限时长;不低于5万观众;不低于300位嘉宾×4.混合云会议技术需求序号指标项指标要求1系统要求★基于公有云服务,客户端支持Windows、macOS、Android、iOS、Linux、微信小程序等。2音视频能力★支持个性化语音增强功能,录入声纹后,在会议过程中,系统可以根据声纹进行匹配,减弱其他人声干扰,让匹配上的主讲人声音更清晰,可以满足在嘈杂环境中获得良好会议声音效果的需求。3音视频能力▲支持不低于30种人像美颜、滤镜、头饰、边框效果,有开关控制(投标时需提供软件截图)。4音视频能力▲支持人像叠加功能,可在分享双流内容时,实现人物与双流的叠加效果,提高培训互动性(投标时需提供软件截图)。5▲支持自动回声检测并静音(投标时提供软件截图)6会议能力★屏幕共享支持共享电脑的外接视频源和部分屏幕区域。7会议能力★软件客户端支持演讲者视图、宫格视图、自定义布局切换,支持指定子画面进行画面轮询设置,可以满足多人与会时,轮询观看参会人的需求。8会议能力▲支持个人固定会议号及随机会议号,满足不同的接入场景(投标时提供软件截图)。9会议能力▲支持主持人密钥,允许会中通过密钥成为主持人,密钥可以自定义(投标时提供软件截图)。10会议能力▲桌面共享时允许成员控制ppt翻页,支持设置成员权限,在共享幻灯片时,会出现幻灯片控制按钮(投标时提供软件截图)11会议能力▲支持在共享屏幕过程中,其他与会者控制共享屏幕人员的电脑桌面。(投标时提供软件截图)。12会议能力▲支持手机客户端和电脑客户端使用同一账号加入同一个会议中,可以使用手机客户端进行语音沟通,使用PC客户端观看共享材料。(投标时提供软件截图)。13会议能力▲会议录制内容可以转写为文字,可以导出转写文本为PDF、word、txt格式,方便整理会议纪要内容。(投标时提供软件截图)。14安全与权限★会议媒体支持国密加密,保证会议安全15安全与权限▲支持管理员对专网会议和公网会议的账号召开权限进行管理(投标时提供软件截图)16安全与权限▲后台管理支持查看每个功能、每个组件的资源使用情况、以及实时数据呈现、历史数据的表格下载(投标时提供软件截图)17安全与权限★召开的混合云会议进行的云录制存储文件保存在采购人内部服务器。18现网云会议兼容性▲支持与现网云会议平台(腾讯会议企业版)互联互通,支持用户在不同客户端上输入相同会议号即可进入同一场会议(与现网云会议平台非同一品牌,在投标时提供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19现网云会议兼容性▲支持对接组织通讯录,用户可在同一个客户端内根据不同场景需要预约或加入不同类型会议(与现网云会议平台非同一品牌,在投标时提供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20现网云会议兼容性▲支持会议邀请信息同步,用户在预约专网会议之后,会议信息在现网会议平台列表可进行查询,不低于会议前15分钟进行消息提示;(与现网云会议平台非同一品牌,在投标时提供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21▲支持会中进行IM聊天(至少包括文字、图片,发送文件),用户在会议过程中允许自由聊天/仅允许公开聊天/仅允许私聊主持人/全体成员禁言,相关聊天内容支持在现网会议平台进行同步;(与现网云会议平台非同一品牌,提供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22▲支持设定虚拟背景,用户在现网会议平台设定的虚拟背景支持自动同步到专网会议当中,可替换为图片或视频(与现网云会议平台非同一品牌,在投标时提供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23平台集成开发要求★开放API,提供会议预约、会中控制和会议管理的API接口,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管理、为会议添加扩展应用、会议控制管理(会中管理)、直播管理、用户管理、录制管理、智能化接口、文档管理、会议嘉宾管理、投票管理、签到管理、会议室(Rooms)管理、会议室连接器(MRA)管理、企业资源配置、会议布局和背景管理、部门管理、账户级接口24平台集成开发要求▲支持企业通讯录(SSO)对接25平台集成开发要求▲客户端提供各类型操作系统版本SDK(Windows、macOS、iOS、Android并提供官网API说明文档链接或文档),可与系统集成,统一体验。承诺提供以上操作系统版本的SDK(包括Linux版本SDK),功能与API功能保持一致,且SDK支持页面自定义(邀请页面、参会成员列表页等)(投标时提供官网API说明文档链接或文档)商务需求序号目录商务需求1★关于交付/服务要求1.1交付/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关于交付/服务要求1.2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合同一年一签,但最长不超过3年。2★关于报价方式2.1投标报价必须是人民币含税价。2★关于报价方式2.2投标报价包含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该服务项目辅助设施及配件购置、税费、保险、调试、技术服务、培训、检测、服务、免费保修/维护期)、售后服务等,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备注:本项目需求中所称的免费是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金额是采购人支付的唯一依据,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关于报价方式2.3其他: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2★关于报价方式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关于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并部署、测试验收合格后,凭双方确认的验收报告支付90%合同款;服务期结束后支付剩下的10%。4★关于售后服务和培训4.1中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足够的售后服务力量;如果该服务项目发生故障,中标人要排查故障并修复至原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4★关于售后服务和培训4.2中标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24小时热线电话、email):电话响应时间要求10分钟内,到场响应时间要求2个小时内(指从接到报障至到达故障现场的时间);email响应时间要求为4小时内。4★关于售后服务和培训4.3为保证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交付物安全、可靠运行,便于采购人的运行维护,必须对采购人培训合格的维护和管理人员;4★关于售后服务和培训4.4中标人负责对采购人提供至少一次现场技术培训,以便工作人员在培训后能熟练地掌握系统的维护工作,并能及时排除大部分的系统障碍。4★关于售后服务和培训4.5中标人提供技术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操作说明文档,并指导在使用服务项目系统时的操作注意事项。5★关于安装、调试和验收5.1中标人技术工程师负责现场的免费安装调试、测试;如需特殊安装条件的,中标人应当于服务提供前30天内与采购人进行安装测试条件的确认。5★关于安装、调试和验收5.2该服务项目标的物交付现场后,采购人应当与中标人共同见证;中标人技术工程师负责现场的免费安装调试;验收结果以采购人的验收报告为最终验收结果。5★关于安装、调试和验收5.3中标人应提出该服务项目测试的内容、项目、指标和方法,中标人有责任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测试应进行详细记录,该服务项目测试结束后,由中标人技术人员签字后交给采购人验收。5★关于安装、调试和验收5.4中标人应提前一周将混合云本地化部署服务的交付信息、交付时间与买方进行确认。中标人应协助采购人做好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验收期应最晚不迟于交货后90天内,除双方协商的特殊情况外。5★关于安装、调试和验收5.5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验收报告: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b、该服务项目的标的物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6★关于违约责任6.1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时交付标的物的,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额的0.1%,累计不超过5%。如超过供货期45天,采购人有权视情况终止采购合同并通过法律程序对供应商进行索赔。6★关于违约责任6.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第10页共68页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2.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第59页共68页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第60页共68页附2(单位名称)××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万元,占××%。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序号项目名称预留选项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合同链接1(填写集中采(填写“采购项目整体预(精确到万元)(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1(填写集中采留”、“设置专门采购包”、(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1(填写集中采“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除“采购项目全部(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1购目录以内或(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1者采购限额标(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1准以上的采购(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1预留”外,还应当填写预(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1项目)(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1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部门(单位)名称:日期:2.工业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第61页共68页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62页共68页(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3.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已正式实施,现对2011年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保持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结构框架和适用范围,仅将所涉及的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对应关系,进行相应调整,形成《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印发给你们,请在统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国家统计局2017年12月28日第63页共68页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第65页共68页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人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第66页共68页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第67页共68页5,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5月30日第68页共68页视频会议混合云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参照国家、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zycgr21071303(以下简称为采购人)委托实施采购,本项目于2024年07月26日发布招标公告,定于2024年08月1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进行开标和评审。现结果已经采购单位确认,特此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0722-2024FE2536SZF-0二、项目名称:视频会议混合云采购项目三、中标信息1.供应商名称:深圳深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科技园北区朗山路7号航空电子工程研发大厦4053.供应商电话:135300184284.中标金额:人民币肆拾贰万柒仟壹佰贰拾伍元整(¥427,125.00)四、主要标的信息1.名称:视频会议混合云采购项目2.数量:1项3.服务范围:视频会议混合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4.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服务时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合同一年一签,但最长不超过3年。五、专家名单:汪琮东、叶永沛、李淼、贺思惟、张大猛。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深圳(国家)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标准计收,计:人民币伍仟柒佰陆拾陆元整(¥5,766.00)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资格审查内容1)投标保证金;2)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及税务登记证(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税务登记证可不单独提供);3)法人代表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6)投标报价。2.投标人名称、报价、资格响应、综合得分和排名情况:序号投标人名称资格响应情况投标总价综合得分综合排名1深圳深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资格审查通过¥427,125.0096.687012深圳市林昌科技有限公司资格审查通过¥442,250.0088.052023深圳市非常聚成科技有限公司资格审查通过¥450,000.0077.500033.候选中标供应商有:1)深圳深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深圳市林昌科技有限公司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zycgr21071303联系人:彭老师电话:0755-85902154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兴科一街2号第1页共2页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联系人姓名:李工、叶工(其它咨询)0755-82078919、82077364传真:0755-82077519邮箱:info@zgyd11.com、dwq@zgyd11.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程工电话:0755-82078919、82077364转124、140十、中标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08月20日第2页共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视频会议混合云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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